《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合集(4篇)。
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加深理解。栏目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专门讲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的好文章,这些信息和数据可作为参考和使用愿它们对你有所帮助!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
历史离我们太远。历史书籍太多。有一句话说:“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就多少表现了人们面对悠久的历史和浩瀚书籍时往往会出现迷茫。如今,我也有幸读完一本史书,当年明月著“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卷。在这本书中,朱元璋靠着他的毅力和实力,从一个贫困潦倒的农民成为一个至高无上,拥有无限权力的皇帝。然而,他成功的起点,就是从参加起义军开始。
朱元璋参加起义军之后,由于他的上司郭子兴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对朱元璋越来越不信任,郭子兴找了个借口把朱元璋关在了牢房里,不给他饭吃。幸好是朱元璋的妻子(后来的马皇后)每天给她送饭吃,朱元璋才没有饿死。最后郭子兴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不要杀他为好,于是就把它放了出来。朱元璋也感觉到自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于是便假装申请带兵出征。然后攻打并占领了郭子兴的老家——定远,后来他所管辖的领域逐渐扩大,又消除了他人生道路上的两大障碍,陈友谅和张士诚。朱元璋又打败了自己的死对头——元,并统一了中原,成为了皇帝。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朱元璋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从一个受苦受难的农民,到了一个皇帝,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他成为皇帝以后,他还时刻为他的后代着想。消除了以后有可能危害后代的人,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当好皇帝。
书中的朱元璋是一个有毅力,为后代着想的一个好皇帝。在生活当中,我们也应该做一个有毅力之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不欺压比自己弱小的人,要同情弱者,并且要善于帮助他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
记得这个暑假一直在家里看《明朝那些事儿》,当时的版本是前三册的合订本。记得以前读爸爸的那些很专业的历史书《世界古代史》《中国古代史》《西方文明史》等等时,虽然是厚厚的枯燥的书,当时的自己看得津津有味。现在还依稀记得其中的一些内容。到了大学之后,找到了一直梦寐以求的《古文观止》,看得如痴如醉。至于《孙子兵法》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是爸爸的手抄本。再到后来,很久没有看过这么让人看得下去的历史类书籍了。
直到这个暑假,我和弟弟在家里抢着看《明朝那些事儿》。看到时候,我想说,最重要的一点,他可以让你看下去,不会让你起厌恶之心。而且,他写的不仅仅是历史中的人,也写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写在中华文化中浸淫的中国人。许多的情节,让人很喜欢。至少我觉得让我这个变俗了的人喜欢。不能说文章没有缺点,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看他的优点要好一些。
这本书我觉得太好了,导致我对于许多的事情看得太透彻,许多的事情看得太开。反而减少了现实生活中的乐趣。人生应该是在一场场的欢笑与哭闹中度过,太理智了,少了许多的生气。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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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4
朱元璋有很多儿子,其中有一个叫朱棣,还有一个叫朱标(太子)。1392年,朱标死了,朱允炆(朱标的儿子)成了太子,朱棣极不服气。他造反了。天知道明朝怎么这么多造反的,造反的血统真是代代相传!
文:……公然宣称朝中有奸臣,要出兵“靖难”,“清君侧”。
天哪!这是什么理由,竟然可以用来造反,而且朱棣和朱元璋还真是父子,都是造反夺权!嘿嘿。不过,他也有依据,
文: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
这句话,正是源于朱元璋同志之口。看来,这个理由造反也可。不过天子可没密诏,朱棣竟写奏折,公然上奏。呼!好一对父子呀!
延伸阅读
必备!新月集读后感合集4篇
新月集读后感【篇一】
在这荒惨的境地里,难得有少数的丈夫,不怕艰难,不自馁怯,肩上抗着铲除误解的大锄,口袋里满装着新鲜人道的种子,不问是早晨是黄昏是黑夜,他只是努力的工作,清理一方泥土,施殖一方生命,同时口唱着嘹亮的新歌,鼓舞在黑暗中将次透露出的萌芽。泰戈尔先生就是这少数中的一个。
——徐志摩
泰戈尔的诗就像一杯香茗,能够品出无穷的魅力。
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闪耀着炽热的精神火花。
《新月集》里的《纸船》让我印象深刻,这篇诗描绘了一个孩子在告别时对母亲的爱的表达,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和真挚的感情精心编织了一幅幅耐人寻味的画面,诗中的“我”把美好愿望寄托在了梦里,以一种儿童特有的方式在表达对母亲的感情。“他呀,他现在是在我的瞳仁里,他现在是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灵魂里。”这句诗更是表达了与母亲难舍难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他的飞鸟集同时震撼人心,“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鸣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这句诗运用比喻将夏天的飞鸟比作像泰戈尔一样的诗人默默的“鸣歌”,默默的奉献。而秋天的黄叶暗指一类只为自己着想的自私之人,他们“没有什么可唱”,因为他们只为自己而活。通过这两种人的鲜明对比,表达了作者本身要用诗句净化人们心灵的抱负。
泰戈尔为什么如此让人爱戴,今天我大概明白了,因为他的诗醇厚味浓,如啜香茗。
新月集读后感(篇二)
这个寒假在学校老师的推荐下,和孩子一起阅读了《新月集》,初次读时,觉得很浅显,就像一个个小故事,细细品味,它们几乎都含有哲理,诗集中采用了三重的叙述视角:孩子、母亲、诗人。每一首小诗都是一个纯粹视角,意境轻盈优美、文字新颖活泼,作者创作了一个如新月般晶莹秀美的儿童世界。读完给人以清新愉悦之感。仿佛对心灵进行了一次洗礼。
诗中写道:“孩子有成堆的黄金与珠子。但他们来到这世界上来却像一个乞丐。他所以这样假装了来,并不是没有缘故,这个可爱的小小的裸着身体的乞丐,所以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乞求妈妈的爱和财富,只要孩子愿意,他此刻便可飞上天去,他所以不离开我们,并不是没有缘故。他爱把他的头倚在妈妈的胸间,他即使是一刻不见他也是不行的。”朴实的语言写出了孩子对妈妈深深的依恋和爱,妈妈对孩子亦是如此: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好,只是因为他是我的小小的孩子,你如果把他的好处与坏处两两相权,你怎么会知道他是如何的可爱呢?当我必须责罚他的时候,他更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
此外《新月集》也描写了孩子们的世界:孩子们会集在无边天际的世界的海边,他们拿沙来建筑房屋,拿空贝壳来做游戏,他们把落叶编成了船,笑嘻嘻地把他们放到大海上。孩子们在世界的海边做他们的游戏……泰戈尔不拘一格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写出了孩子们新奇活泼的世界,勾起了人们对儿童生活的怀念和向往,把童真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美好。一个孩子如果离开了母亲的关心和呵护,那么他的童年就会黯然失色,而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幸福快乐的童年,会留下一生的缺憾。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泰戈尔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妇女和儿童是爱的化身,人类不灭,童心不灭,它会永运给人一种向善的力量,对于孩子们来说,童真是他们最大的武器,因为单纯美好,他们的世界总是那么纯粹,那么新奇有趣,充满着天马行空的想象。他们用充满善意的目光注视着未知的世界,用稚嫩的温暖的小手堆砌五彩斑斓的梦。而我们家长要做的就是保护好孩子那颗纯真的童心,守护好孩子内心的那块纯净之地,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更有底气的去拥抱这个世界!
愿我的孩子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能保有一颗纯真的童心。
新月集读后感(篇三)
《新月集》是一本让我极为喜欢的书,每每翻开,我便沉醉于书中。
诗人泰戈尔在书中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他想做一个小贩;他有一座宫殿;他给母亲写信;他成为一个小大人……一些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却蕴含了许多道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最后的买卖》。文章中,诗人想要有一个人雇佣他。于是,皇帝用权利雇佣他,老人用金钱雇佣他,美人用微笑雇佣他,最后,一个孩子雇佣了他,孩子对他说:“我雇佣你,不用什么东西。”从此,他便成了一个自由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权力、金钱、容貌都是空虚的,唯有自由是最美好的,我们要像诗人那样,不被金钱、权力、容貌迷惑,应相信天真无邪,掌握自由。
为什么泰戈尔把的诗会如此美丽?读完这本书,你会感受到他的诗是快乐的,是和平的,没有争执与吵闹,如一杯淡淡的茶,有一股清新的味道,令人回味。书中有着两位大师:自然界与爱,它们引导着我一步步走近泰戈尔,品味他心中的纯真、宁静、美丽。
人们总说将来要做科学家、钢琴家……而泰戈尔,却只愿做一个船夫、一个小贩、一个园丁……你可能会认为他没有远大的理想,那你就错了,正是他这平凡的愿望,才造就了伟大的泰戈尔。
泰戈尔有母亲般的慈爱,他坚信所有孩子的内心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没有瑕疵,是那么的晶莹剔透。每次阅读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会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微笑着,对我说:“愿你,永远是一个孩子。”
愿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是个天真的孩子。
新月集读后感(篇四)
梁启超曾用比喻描写了少年的美好:“老年人如夕阳,少年人如朝阳。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没想到不仅是梁启超如此回忆童年,泰戈尔也是如此。
泰戈尔用细腻的语言,调皮的语调描写了一个又一个孩童的片段,令人怀念,看着看着不禁会笑起来。其中有几句话特别让我印象深刻:1、夕阳像个守财奴似的,正藏起它的最后的金子;2、所以假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祈求妈妈的爱的财富。这两句话生动形象地体现了夕阳的灿烂和孩子的调皮,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当我们细细品味泰戈尔的诗集时,我似乎进入了他的充满童年的世界,我跟着诗中的孩童一块捉蝴蝶,一块数星星,仿佛一下子又回到小学时期那段无忧无虑的孩童时代。作者用周边的人或事物衬托出孩童的天真、调皮与可爱。在此同时,我也同样体会到了母爱的温柔。母爱引领我们成长,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我们,她的爱也是纯洁无暇的。
当我们品读泰戈尔的诗选时,仿佛字眼里都透着活泼、天真的气息,由此可见泰戈尔同样也是这样的一个人。《新月集》里描写的孩子仿佛是现实中的人,他是显得如此真实。他的童真与快乐感染着我。
诗集用美妙的词组成了充满新意的句子。孩童的眼中什么都是美妙、美好的。在他眼中,坏的东西仿佛都不存在。一切都是美好的,一切都是触手可及的,然而,现实中呢?孩子们从小被灌输着大街上有坏人,不能乱跑,坏人会把你抓走。一部分孩子从小眼神中就透着恐惧,遇到陌生人就躲到爸爸妈妈后面,一点社交能力都没有。但仔细想想,是因为社会上存在不稳定的因素,社会里的确有坏人,所以父母才会这样,可见培养孩子的是社会,伤害孩子的也是社会。
珍惜童年的美好吧!看看正在玩耍的孩子,听听孩子的笑声,他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明知道这并是永远,但有些人还是想破坏这份美好。泰戈尔问:“你是谁,读者,百年后读着我的诗?”我想说,是每个渴望美好、和平世界的人在读您的书。
“河流唱着歌很快的游去,冲破所有的堤防,但是山峰却留在那里,忆念着,满怀依依之情。”
孔乙己读后感(汇集4篇)
从“孔乙己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启示。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请分享您的旅行经历这会激励您的朋友们去探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今天又读到了一篇初中时候的课文《孔乙己》,当时觉得这篇文章有点长,读起来不耐烦,更重要的是读不懂作者在说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浏览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感觉。今天又看了一遍,还好不像以前那样只是任务性的浏览过去就算了,这次是自己想看一下能不能读到点什么,庆幸的是这次有了一点点感觉。
作者真是针砭时弊,字字见血。不仅成功的刻画了孔乙己这一个悲剧形象,更是讽刺与鞭挞了当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通过描写孔乙己的遭遇来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或许有些人刚开始会觉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站着喝酒映射出两个意思:其一,孔乙己很贫穷,站着喝酒一般是没有下酒菜的;其二,站着而不是坐着,与其他短衣帮的人形成对比,说明他在鲁镇不仅贫穷而且地位低下;穿长衫是稍有钱或地位的人的装饰,贫穷的孔乙己穿长衫,并不是说他臭美,不知好歹,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贫穷而未读过书的人的标志,是他作为一位读书人的尊严与自豪,做着这样写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非常生动的刻画出一位落魄书生的形象。同时为下文描写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埋下伏笔。
还有一句话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出现了两次,而且出现的情景很相似,咋看起来与文章沉重的氛围很不协调,快活二字意味深长,运用反语的手法,讽刺和鞭挞那些嘲笑落魄书生孔乙己的麻木不仁的国民,他们通过戏弄孔乙己而获得快活。表达了作者对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同情,更是对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同情与批评。快活二字实际上表达了作者的悲痛与愤懑之情。
文章中很显眼的几个字应该是之乎者也了。之乎者也象征着读书人。之乎者也也增加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孔乙己知道之乎者也以后,却没能进学,有无谋生之法,使其悲剧之一;也正是因为之乎者也是他与下层市民有了差别,产生了隔阂,无法正常沟通,受到下层市民的百般排斥,是其另一悲剧。换句话说,是之乎者也害了他,使他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被社会孤立。这都是当时的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导致的。作者通过孔乙己处境对当时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揭示当时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误人的一面。
当旁人问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他因为认识字而感到高兴,也因此自认为高人一等;但当别人问到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说明他因此而感到失落、沮丧与窘迫。孔乙己的这种情感转变说明了像孔乙己这类落魄书生在当时社会上的尴尬处境。
孔乙己读书未成又不会营生,生活没有保障,只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教育制度的纰漏:一心只读圣贤书,不教谋生之法。这种教育制度成就了孔乙己这类百无一用的落魄书。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而被打,甚至被打折了腿。从这一点影射出当时的国民毫无同情心,麻木不仁,对孔乙己这类弱势群体不仅没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百般刁难。这不仅是孔乙己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
还欠十九个钱。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且出自一个人之口。作者这样写是在强调,强调一种社会的不公平,强调一个国家的悲哀。素不欠账的孔乙己欠账了,这可能是他给那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的微弱记忆了吧!并且很快就被忘记了。孔乙己的死也是那个吃人的社会的又一个成就吧!孔乙己的墓碑上可能会名记着他被那个社会吃掉的经过,但是,他可能连个墓碑也没有
《孔乙己》是作者为孔乙己呐喊,也是对那个吃人的社会的用人制度、教育制度和麻木的国民的呐喊!是对旧社会的呐喊!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哈姆雷特读后感推荐(4篇)
我们在书中学的东西,一定会在将来某个时刻派上用场,读了作品后,我总算找到了许多我许久都未知的答案。 撰写读后感应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心挑选的文章标题是“哈姆雷特读后感”,只供你在工作学习时参考!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作文5000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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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养花》读后有感作文。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小学六年级作文《《养花》读后有感作文》。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热气的人,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想:我一定要拼装好,拿第一名,可是,拼装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去,使劲地握在手心里,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我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零件的锐角划破了手也不在乎。终于,一架精致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四】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养花》读后感【篇五】
《养花》这篇文章记叙了老舍爷爷养花的事,讲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而我的学习不正如养花吗?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爷爷以这句话做为他养花的动力与见证,以自己的行动来养好花。这点,和我做作业的意义不是一样吗?记得那次背课文,我还没有准备好,根本不会背,我浏览了一遍课文,想去组长那儿搏一搏。“看花的人……”“错了,回去重背吧!”我还刚背了前面一些呢,就错了,太意外了。
我在位置上仔仔细细地读了几遍,又把几处难背的地方抄了几遍,“这样万无一失了吧!”我满怀信心,向组长走去。我又开始背了,这回还算好,我过了几个关卡,可是好景不长,我又咔壳了,“可惜,还是拿回去再准备吧!”我失望了,连背二次都不成功,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我第三次还没有背出,那我这次背颂成绩就算是太不成功了。“我这次一定要背出呀!”我的心里不时地想着。
我回到了位子上,再次捧起语文书,不经意间翻到了养花这课,老舍爷爷的话又在我耳边出现了——不劳动,这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这是真理,不劳动,哪来的成功呀!我这次背不出一定是我不够努力,相反,只我我努力记了,那一定是背得出这篇课文的。”我看到了鼓励我的话,又有了精神,认认真真看起了要背的文章。
我决定再去组长那试背一遍。“星期天,我去看花……犹如海上午夜的潮声。”太棒了,我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放学前,老师来问背诵情况,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都举起了手,我显得格外兴奋,因为我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成功。不过一切都印证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让我对学习充满了动力,充满了新奇,充满了新的看法……
不劳动,连棵花草都养不活,这的确是真理,养花是这样,我们学习哪里不是这样呢?
《养花》读后感【篇六】
老舍爷爷深有体会地说:“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的,花不是一下就能养活的,而是需要精心挑选花种、摸清花的脾气,要天天细心的观察照管,要浇水施肥,还要一天搬进搬出……不付出劳动,怎么会取得成功。的确,只有爱劳动的人才能享受到劳动给一个人带来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不爱劳动的人则一无所有。
养花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呢?下课时,同学在外面玩耍,自己只能坐在教室里努力回想老师上课讲的知识;考试前一夜,同学早早入睡,自己只能坐在书桌前努力复习;做习题时,同学用口算,自己只能坐在椅子上一次次的在草稿纸上算了又算……就这样,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最终受到了老师的表场。我尝到了刻苦学习的乐趣,也领悟了一个道理:不论是养花,还是学习,如果想要得到成果,就必须努力学习和劳动。“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创造了世界。”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老舍爷爷给我提了个醒,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要博览群书,为了认识自然、探求真理,要敢于独立思考,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必须先学会吃苦。所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一直相信这句话。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作者养花的乐趣,也是我学习完这篇文章后的心得。
《养花》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手养花的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过后,我的感触很深。
“不劳动,连课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有很深的体会。以前上英语课(辅导班)的时候,光听着,也不记笔记。考试前,就会来个“临时抱佛脚”,到处借同学的笔记看,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结果我的英语成绩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
今后,我要在学习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放假前上五年级,学习很紧张,作业也特别多。每天放学回到家中,二话不说,就要马不停蹄地打开书包拿出作业本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只做了一会儿,便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我知趣地在脑门上洒点水,人顿时清醒许多。可是,这办法用多了也就渐渐失效了。后来,我做作业累了,就在家里跳几下活动活动,然后回到桌前继续写。如此往复循环,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因此,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办法然后付出劳动,空想只会让人一事无成。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习方法。
《养花》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现代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 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己久,所以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 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 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 然,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上课从 来都不认真听,到了考试的时候,便乱写乱抄,所以我的成绩很不 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结果。只有像老舍 先生这样,才能巩固基础,学到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 绩明显地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 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了, 学习也变得更紧张,作业也多了。放学回到家,二话不说,就要马上打开书本做作业,这样一来,常常做不到几分钟就头昏脑涨了。 后来,做作业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就到屋外活动活动筋骨,看看 绿色植物,借这个机会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 又再出去,这样往复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又有点近视, 采用这种办法后对保护视力起了很好的作用。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获益匪浅,既懂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 习方法,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篇文章。
《养花》读后感(篇九)
我读过老舍的的不少作品。例如:《我家的大花猫》,《劳动最有的滋味》等等。但读,《养花》一文,却别有一番情趣。
看了《养花》一文,我深有感受。”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多么朴素的真理啊!我并不爱养花,但我相信,不仅养花是这样,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劳动。只要付出劳动,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累累硕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会跳拉丁舞。其实这里也蕴藏着许多苦和乐,又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些作业,我觉得这写作业对我来说非常简单。可老师却说我是‘’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在脑海中时时回响。经过我不断努力,终于在拉丁舞考级的时候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除了辛勤的劳动之外,还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品尝到劳动果实的滋味,就拿学习来说吧,以前,我不爱动脑筋,语文成绩一般,一提归纳段意我就头疼。每当遇到归纳断意时,我就按照参考资料一抄了事,可是自己吃了别人丰收的果实怎么会甜呢?
我国有句古语:‘’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归纳段意的能力有了进步,语文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这难道不是付出劳动代价换来的吗?
老舍爷爷还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读了这段话,我觉得不仅养花是这样,生活和学习也是这样。他们好比一个变幻莫测,神奇美丽的万花筒,赐给人们的欢乐,有忧愁,有痛苦,也有悲伤。
我爱学习,就和老舍爷爷爱养花一样,也同样要付出劳动的代价。我愿和所有的朋友一起来干,用劳动的汗水浇灌理想的花朵。
读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合集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合集4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好书的读后感(篇1)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我园在全园教师中开展了以“潜心读书、丰富内涵、促进发展”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首先,宣传发动,明确读书活动目的。
1、营造读书氛围,让广大教师从优秀作品中汲取营养,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从而提高教师的文化底蕴和文化修养,使教师成为“有思想的教育者”。
2、学习教育经典理论,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育智慧,促进教育创新。
3、搭建教师交流平台,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实现教师专业水平和幼儿园办园品味同步提升。
4、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读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充实幼儿园图书室教育理论方面的书籍,让图书室成为教师最向往的地方。
5、创建幼儿园学习型组织,以教师的读书行为引领幼儿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其次,领导重视,行政支持。
为了确保读书活动有效、深入、有序地开展,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任组长,各中层领导、学年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活动目的.,层层落实责任,分配任务,制定了便于操作的活动计划,使得读书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读书活动落到实处,顺利实施。
再次,完善图书建设,组织教师交流研讨。
幼儿园本学期购置了大量新书,完善了园内图书室的建设,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必读书目,指定阅读书目和自选书目,教师们在精读必读书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园内还利用校园网的网络平台,开设了“读书论坛”,发布读书信息,交流读书体会,开展在线讨论等活动,同时与其它有关的读书网站建立链接,为交流读书心得与开展网络阅读提供便利。
第四,结合教育教学,组织读书活动。
我园还根据本学期“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课例研究为载体,提高园本教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全园教师寻找阅读有关课例研究方面的书籍,选择其中一方面研究内容,重点学习,反复阅读,并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将自己在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与同行分享。这样,以点带面,在有主题、有目的的读书活动中,教师们营造出了种“相互尊重、积极主动、共同发展”的教研文化氛围,研究习惯和意识都增强了。
最后,及时总结,不断进步。
通过读书活动,教师们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项活动,也喜欢上了读书,他们在读书过程中把感受都记录下来,并随时把学到的新思想、新方法运用到教学中。幼儿园定时对读书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对“多读多思、以读长知、以读增智、读写结合、以读促教、卓有成效”的教师给予鼓励表彰。同时,幼儿园建立了教师读书档案。
读书活动是一项长期、有效、文明、健康的教育工程,需要每个教师持续地投入极大的热情。今后,我们将在全园进一步深入地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完善我园的读书机制,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我园在全园教师中开展了以“潜心读书、丰富内涵、促进发展”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首先,宣传发动,明确读书活动目的。
1、营造读书氛围,让广大教师从优秀作品中汲取营养,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从而提高教师的文化底蕴和文化修养,使教师成为“有思想的教育者”。
2、学习教育经典理论,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育智慧,促进教育创新。
3、搭建教师交流平台,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实现教师专业水平和幼儿园办园品味同步提升。
4、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读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充实幼儿园图书室教育理论方面的书籍,让图书室成为教师最向往的地方。
5、创建幼儿园学习型组织,以教师的读书行为引领幼儿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其次,领导重视,行政支持。
为了确保读书活动有效、深入、有序地开展,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任组长,各中层领导、学年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活动目的,层层落实责任,分配任务,制定了便于操作的活动计划,使得读书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读书活动落到实处,顺利实施。
再次,完善图书建设,组织教师交流研讨。
幼儿园本学期购置了大量新书,完善了园内图书室的建设,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必读书目,指定阅读书目和自选书目,教师们在精读必读书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园内还利用校园网的网络平台,开设了“读书论坛”,发布读书信息,交流读书体会,开展在线讨论等活动,同时与其它有关的读书网站建立链接,为交流读书心得与开展网络阅读提供便利。
第四,结合教育教学,组织读书活动。
我园还根据本学期“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课例研究为载体,提高园本教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全园教师寻找阅读有关课例研究方面的书籍,选择其中一方面研究内容,重点学习,反复阅读,并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将自己在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与同行分享。这样,以点带面,在有主题、有目的的读书活动中,教师们营造出了种“相互尊重、积极主动、共同发展”的教研文化氛围,研究习惯和意识都增强了。
最后,及时总结,不断进步。
通过读书活动,教师们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项活动,也喜欢上了读书,他们在读书过程中把感受都记录下来,并随时把学到的新思想、新方法运用到教学中。幼儿园定时对读书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对“多读多思、以读长知、以读增智、读写结合、以读促教、卓有成效”的教师给予鼓励表彰。同时,幼儿园建立了教师读书档案。
读书活动是一项长期、有效、文明、健康的教育工程,需要每个教师持续地投入极大的热情。今后,我们将在全园进一步深入地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完善我园的读书机制,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
读好书的读后感(篇2)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读好书的读后感(篇3)
这个星期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本书《爱的教育》。这本书通过对生活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我认为这种关心、理解和帮助,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封父亲的信《要学会爱人》,主要内容是讲,安利柯的父亲看见安利柯走路时不小心撞了一个妇人,连对不起也没说就走了,感到非常生气,并告诉他今后应该怎样尊敬别人,培养好的品德。
说实话,其实我有时也和安利柯差不多,每当有家长陪同时我都很有礼貌,但当家长不在时我就变懒了,见到谁就当没看见,头一低就过去了,连句话都懒得说。
记得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碰见我家对门的阿姨,我连理也没理,低着头就往前走,装做没有看见,也不知人家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从此把我看成一个坏孩子呢?总之,我这样是非常不礼貌的。
还有一次,也是在上学的路上,当我走到马路口时刚刚变红灯了,我便停了下来,这时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奶奶因没看见红灯,继续往前走,眼看对面的车就要过来了,本来这时应该赶紧把老奶奶拉回来,可我还在犹豫,到底去还是不去呢?正当我犹豫不决时,我身旁的一位阿姨连忙把老奶奶拉回来,并对她说:“红灯了,先不能过。”之后,又把那位老奶奶送过了马路。看到这些,我非常的后悔,后悔我当时犹豫什么。我发现我的爱心突然间全都飞走了。我对自己说,以后可千万不能再这样了。
一个人要培养好的品德,必须从小事做起。小事不注意,将来就成不了大事。
今后,我要学会关爱他人。如果看见有小同学摔倒了,就连忙扶起来;看见有人遇到困难,要及时帮助;包括给老人让路、给盲人引路、见穷人施舍、见伤员施救这都是文明的表现,这都是爱的表现。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充满爱心!
读好书的读后感(篇4)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
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蜡烛》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蜡烛》读后感【篇二】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蜡烛》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牧童和狼读后感4篇
读后感,也叫作读书笔记,是指我们切实的看过某篇文章或某本书写下来的感悟。读作者写的作品给我们带来许多启发。如果是走马观花地读,囫囵吞枣地读,那我们的读后感自然也写不好。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作文5000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牧童和狼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牧童和狼读后感 篇1
一天,我读了《牧童和狼》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牧童正在放羊,他觉得很无聊,于是跟村民们开了个玩笑,就故意大叫起来“狼来了!狼来了!”这声音从山上传到山下,村名们拿着锄头、扫帚等打狼的武器闻讯赶来,到了山上,这才知道他们被牧童给骗了,应为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狼,只有牧童和他的羊。看到村名们惊慌失措的样子,牧童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第二次放羊,他又觉得很无聊,又用老把戏骗了村民们。
后来,狼真的来了,它咬死了许多羊,牧童吓坏了,他不知所措,连忙大叫:“狼来了!狼来了!快来打狼呀!”然而,这次即使他喊破喉咙,也没有人前来帮忙。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
诚信,现在是社会上紧缺的一种品德,许多人都应该拥有它,可是许多人都选择了抛弃。在网上购网,如果遇到缺少诚信的商家,你就会导致财产的损失。以上我谈的是生活中的一件事,其实生活中的例子有很多很多,不计其数,我也不例外: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在踢足球,我用力过猛不小心把球踢到一户人家家里去了。“这是谁干的?”突然,一个刺耳的声音从那户人家家里传出来。一听到这声音,我们小孩子都怕极了。因为这是我们最害怕的`王叔叔家,怎么办?我们现在完全没那个胆子去捡球了。
王叔叔走出家门,指着我和我的小伙伴说:是你们踢的吗?我不想被王叔叔挨骂,就指着我的小伙伴说:“是他,是他干的”。王叔叔狠狠地批评了我的小伙伴,他大哭起来!哎这件事情明明是我不对,我还把自己惹的祸推给了他,我真的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万分惭愧呀!
大家和我一起创造诚信果实吧!
牧童和狼读后感 篇2
牧童,我想对你说——平时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很重要,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读完你的故事,我最想告诉你的就是——其实,让狼得手的原因并不在于村民们,而是你平时给别人留下的印象总是说谎,所以,即使你说了真话也没有要相信你。假如你不戏弄村民们,也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因此你可以选择做一个诚实的人。诚实,就意味着你被别人信任;诚实,就意味着你问心无愧;诚实,就意味着你在需要别人帮助时大家都会帮忙。
也许,你还是不认为平时所做所为在关键时刻很重要,那么就请你听我给你讲一个我身边的事情,好吗?那是我还在上四年级的事情,可这件事情对我的触动很大,它让我深深地意识到,平时给大家的印象非常重要。我们班有一个平时很调皮并且很爱说谎的男同学,他呀,可是一个让老师头痛的调皮鬼。那天,我们学校的一位打扫卫生的阿姨来到我们班门口,怒气冲冲地问到:“是你们谁干的好事!把卫生间的垃圾桶全部踩坏了?”全班立刻炸开了锅,是谁呀,破坏了我们班级的形象,太气人了啊……班主任高老师也很重视:“谁呀,快点站起来,给阿姨道歉,太不像话了!”我们毫不犹豫地把怀疑的对象指向我们班的调皮鬼。他一脸委屈:“我没有啊,老师!”这时,另一位同学站起来说:“他亲口告诉我这事是他干的。”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纷纷责怪调皮鬼。他带着口腔说:“这事真的不是我干的呀!”我们可不信他,因为他从来不说真话。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相信另一位同学。可最后,事实却证明调皮鬼说了真话,而另一位同学撒了谎。然而,为什么当时就没有人相信调皮鬼呢?可见平时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多么的重要呀!
牧童,我希望你做一个诚实的人。
牧童和狼读后感 篇3
前天晚上做完作业,闲得没事干,就从书架上拿出了《伊索寓言》这本书随意翻了起来,其中的一篇《牧童和狼》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个故事写一位牧童将羊赶到山上吃草,自己坐在草地上没事干,就大声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村民们听见后就拿起锄头冲上山去,牧童见村民们惊慌失措的囧样,不禁捧腹大笑,村民们很生气,大家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有一天,狼真的来了,牧童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他。
这件事告诉我们,得到别人的信任可能要多次的努力,失去别人的信任只一次就够了。
上个月的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妈妈出门有事,临走时嘱咐我:快点做作业,不允许看电视。我却没有听妈妈的话,妈妈刚出门,我就打开电视看起了《喜羊羊与灰太狼》。过了一会儿,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我吓得赶紧关上电视坐到课桌前写作业。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脚步声突然消失了。于是我又打开电视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涵涵,你怎么在看电视,你要知道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妈妈。顿时我的脸变得通红,就像一个红富士苹果。
看来,诚信的树立不是嘴上说说就算了,而是要靠自己的行动去获得,这个过程可是要不断地战胜自己哟。
牧童和狼读后感 篇4
你还记得《龟兔赛跑》、《狐狸和乌鸦》、《谁的本领大》这几则寓言故事吗?这些都是从《伊索寓言集》里选出来的,《牧童和狼》也是。
传说伊索是古希腊的一个奴隶,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他知识渊博,聪明机智。伊索在每则寓言的最后,大都用一句精辟的话点明故事的寓意,这些都是点睛之笔。
《牧童和狼》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这句话让我们不能养成说谎的习惯,如果你说了一个谎,你就得用一百句谎话来圆第一个谎。我们做人要诚实,要实话实说,不能说谎。诚实比什么都重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胜于一切,诚实就像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不足。你不能对老师说谎,也不能对父母撒谎,谎言能蒙骗人一时,但不能蒙骗人一世。事情终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你如果说惯了谎话,再说真话,就没有人会相信了,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诚实会让人尊敬你,信任你。诚实是人的本性,不诚实的人不能信任,现在社会更需要这种高贵品质的人,让我们做个诚实的人吧!
诚实是最纯净的,诚实是人心灵纯净的折光,不仅可以照亮自己,也能温暖他人。
诚实,是一名少先队员应该做的,同学们,你们应该保存好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诚实,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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