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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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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团圆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篇三)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四)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五】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蜡烛》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蜡烛》读后感【篇二】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蜡烛》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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