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我喜爱的食物作文通用,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牛奶加上咖啡的味道,甜甜的,又略带一点苦涩,用舌尖轻轻地舔,它会在你口中翻滚,然后慢慢地融化成粘稠、丝滑的汁水,等到完全融化,你会咬到松脆的果仁,收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顿时让你心情舒畅。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食品——德芙巧克力。老式的德芙巧克力是长方形的一大块,它被分成一个个小长方格,可现在不同的了,工厂利用不同的模具制造出了爱心形、波浪形、椭圆形、球形等;老式的德芙巧克力只有一种口味,而现在有薄荷味、杏仁味和黑巧克力等等。Dove其实是一句英文的缩写——Doyouloveme?它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厨师爱上了一位公主,可他们没能在一起,许多年以后,厨师为了纪念心中的公主,研制出了一种巧克力,并给它取名“DOVE”,从此以后,巧克力就象征着甜蜜的爱情。
每当母亲节时,我都不忘送妈妈一盒巧克力;每当情人节时,我这个小机灵鬼总会提醒爸爸给妈妈买巧克力;每当我疲惫时,吃上两颗巧克力,就会精神百倍,充满活力;每当我心里难过时,巧克力会让我觉得生活多么美好!
巧克力虽然好吃,但多吃就会发胖。记得有一年暑假,因为巧克力吃得太多而一下子胖了好几斤,但是,这改变不了我对巧克力的喜爱。
巧克力啊,你真是让我又爱又怕,但你永远是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食物,我也不例外,我爱吃的食物是酸梅,它不像莓果的色彩鲜艳,也不像有独特香味的梅子,在我的眼中酸梅和它们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是个会晕车的小孩,所以妈妈都会随身携带一包酸梅,刚开始我还很抗拒,因为它外形并不起眼,但是它一放进我的嘴里,我每天吵,每天闹只为了吃到一粒酸梅,我爱吃它的原因不只是它好吃,还有母亲满满的关怀。
我曾经有个梦想,就是盖一间酸梅屋,从门到椅子,都是酸梅,现在的想法实际点,我总想着我房间有一个大柜子,里面有一大堆酸梅,每天可以吃10颗20颗甚至100颗,不过……妈妈怕我胃痛总把酸梅,藏的很隐密,这是我就会偷吃梅粉,希望不要被发现,不然下场铁定惨惨惨!
吃过酸梅了吗?如果你没吃过,一定要吃吃看,真的很好吃,一起加入热爱酸梅的行列,当个热爱酸梅的人,一起吃吧!
能写出对酸梅的热爱,很棒!但要注意腌渍品勿食用过量唷!
你们猜,有哪一种食物外皮酥脆、闻起来有一点点胡椒味、内层香嫩多汁,又带了一点点的甜味,令人口水直流呢?你们猜出来了吗?就是我难以忘怀的脆皮鸡排。你们猜对了吗?
以前,我没吃过外皮酥脆的鸡排,但是从那天吃过以后,情形就改变了。还记得那一天......爷爷买鸡排请我和奶奶吃,本来还以为是平常我吃的那一种,没什么特别的,一口咬下,惊为天人,有着脆皮的鸡排,令人垂涎三尺,迫不及待的想立刻吃下肚。
那天,我拿起又香又脆的鸡排,咬下第一口,哇!卡兹卡兹的声音,再加上鲜嫩可口的汤汁,还有一点点的甜味,真是好吃极了!再咬一口,这一口真是把我整个人完完全全的融入在香脆的鸡排里,抿一抿嘴唇,香、脆、甜、咸的组合,形成它独特的风味、口感,令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那之后,只要有机会吃脆皮鸡排,就会让我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总是意犹未尽,没有吃过的人一定要来尝试看看喔!但是也是要提醒大家,为了健康着想,不要吃太多脆皮鸡排;不过偶尔对自己好一点,也是可以犒赏自己一下喔!
外皮黄里透红,吃起来甜香滑润,真是美味爽口,保你吃了还想吃,我最喜爱的食物——红薯状物600字。你问:“这是什么?”这是我最喜欢的食物——红薯。
红薯还有一个名字叫“地瓜”。可能是因为它生长在地里,所以叫地瓜吧!我又听妈妈给我讲的故事说:在明朝的时候,百姓们的生活很苦,辛辛苦苦种的粮食都被地主们收去了,剩下的粮食不够百姓们吃,老闹饥荒。红薯原产于美洲,通过欧洲西洋传教士传进中国,被试种以后,发现它的适应性很强,耐旱耐瘠耐风雨,病虫害少,山地坡地都可栽培。红薯生长的快,可以一年三季种植,是高产农作物。当时解救了不少老百姓。又因为是欧洲传进来的,所以又叫蕃地瓜。
红薯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卖,可是哪里买的最多最好呢?那当然是我的老家——北方。
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几乎每天都会吃些红薯,她喜欢吃红薯,因为红薯又经济又实惠,还对身体有营养,她把我也给传染了,所以我也爱吃红薯。
下面就让我跟大家讲讲红薯的吃法吧!第一种煮着吃:就是把红薯削皮洗净,切小块,放入锅内,加上适量的水煮至八成熟,然后放入面糊,就成了甜甜的红薯稀饭了,《我最喜爱的食物——红薯状物600字》。也可以把洗净的红薯和大米,红枣一起煮成红薯大米粥来吃。第二种蒸着吃:选一些个头小一点的红薯带皮洗净,放入蒸锅蒸熟,就可以直接吃了,简单又好做。第三种烤着吃:把红薯带皮洗净,放入烤箱或者自制的烤炉内,隔一段时间把红薯来回翻一翻,以确保他全身都被烤软烤熟,这就是烤红薯了。
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已经流口水了,那就找找哪里有卖,买来吃吧,拜拜!
梅花高洁,牡丹富贵,水仙清雅,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世间万物各有不同,每个人也都有自己钟爱的花,而我最爱的是茉莉花。
我喜欢茉莉花,小小的花瓣玲珑剔透,像雪花一样洁白,像晨雾一样朦胧。它虽然没有鲜艳的色彩,但是质朴,本色,纯洁,不加以任何修饰,非常动人。它那洁白的花瓣拥抱着一簇簇嫩黄的花蕊,组成了一朵朵清新淡雅的茉莉花。
我喜欢茉莉花,散发出一阵阵淡然的香气,不甜不腻,芬芳淡雅比任何花的花香都好闻,令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茉莉花,每当微风轻拂窗台,其他的花儿纷纷摇摆枝叶展示它们的婀娜多姿,而茉莉花依然安静淡然地立在那儿。当狂风暴雨过后,茉莉花一朵朵飘落,但是它墨绿的叶子在雨后却青翠欲滴。更令人惊喜的是,绿叶中竟然夹杂着无数朵晶莹的花苞。我喜欢茉莉花,默然敬佩它顽强不熄的生命。
曾经听过一首诗,小小茉莉花默默吐芳华。是啊,我的茉莉花啊,它淡然安静,顽强优雅,我愿化作一朵小小纯洁的茉莉花,向人们吐露芳华,以换取大家的欢乐和满足。
你一定是为了心得体会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网友分享:玩具狗作文60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肥肥的身子,无精打采的半睁着眼睛,好像随时会闭上呼呼大睡。他全身呈趴着的状态,一身柔软的棕毛,更是突出了他的一分慵懒。这只毛绒懒狗默默陪伴了我五年,即使现在它身上的毛都已经被我摸得稀稀拉拉了,看起来是那么陈旧,但是我仍然十分珍爱它。
其实,它只是一件生日礼物而已,爸爸在买的时候也不过20元左右。可是,不知是哪位天神,赐予了我们缘分,在成长的过程中,大大小小的`玩具我一一丢弃了,唯独它还留在我的身边。
可能是我太幼稚,我竟感觉它有生命!听起来可能十分荒唐,但我依然相信它有生命。每当看见它,我就会想起那个令我终身难忘的画面。一米八高个子的爸爸,180多斤的爸爸,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穿针引线,毛绒懒狗就躺在他胖胖的凸出的大肚子上。它在我日日顽皮的“蹂躏”下,一只耳朵上的线已经开裂,快要掉下来了。爸爸左手抓着毛绒懒狗,右手捏着缝衣针,笨手笨脚地一针又一针地缝着。“哎呀!”突然,爸爸被针扎了一下,他放下毛绒懒狗,把手指放进嘴里含了一下又继续缝了起来。我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着这画面,虽然觉得十分滑稽,我不禁捂着嘴吃吃地笑了。
但是,现在我长大了,每每想起这一画面,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心中涌动着一股甜蜜,一股欣喜。这只普普通通的毛绒懒狗,向我传递着一份浓浓的爱。如今,我抱着它,心中就会流过一股暖流。毛绒懒狗的身上有许多被线缝过的痕迹,那弯弯曲曲的线条,外露的针脚,无时无刻不彰显着缝它之人针线活的蹩脚,但是,我却视之为珍宝,那弯弯曲曲的针线是爸爸对我严厉而又无私的爱。
每晚,我睡在玩具狗的身边,就像依偎在爸爸身旁一样,甜蜜而充满安全感……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作文:我喜爱的苹果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我非常喜欢吃苹果,苹果又脆又甜,还是水果之王很好吃。今天,我吃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
苹果不像地瓜那样不是型,不好看,苹果长得非常是型,又红又大,吃起来还非常好吃。
我有的时候把苹果做成罐头吃,有时候把苹果蒸着吃,还有的时候切成正方形用牙签把苹果吃了。我常常把苹果切成正方形吃,还有的时候自己高兴把苹果做成罐头吃,最好吃的是第二种吃法,做罐头吃。
我吃苹果的时候,把苹果放在盘子里,用牙签把它放在嘴里。苹果的营养多多,吃完了,可以给我带来许多的健康。
苹果穿着一身红袍,它里边的肉长得白白的,身体胖胖的,像一个小胖子,可有意思了。
啊!苹果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健康,我非常喜欢吃苹果。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分享] 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300字之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傍晚阵雨过后,消除了一丝暑热,空气显得湿润了些,花坛里躲了一天的蜗牛显然是闷坏了,从泥土里探出来透透气。
只见它身穿浅棕色螺旋纹的外衣,肉色般的身体,头部有四条触角,触角上有两个小黑点,就是它的眼睛,尖圆的尾巴露在壳外,吸着地面一伸一缩地向前蠕动着,身后留下浅浅的水印。它胆子小,我用手轻轻地触碰了下它的触角,立马就钻进壳里,一动也不动,好一会儿才敢出来。我兴奋地盯着,它吸附在一片绿叶上,头一伸一缩的,居然在吃叶子,原来触角下方有如针尖般的小嘴,听说蜗牛是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好神奇呀!
更神奇的是它还是“修房专家”呢!若它的“房子”破洞了,它便使用唾沫一点一点修补漏洞,在阳光的照射下壳就会慢慢地愈合了,蜗牛可以继续背着“房子”前行了。
你瞧,蜗牛的本领很棒吧!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写作分享] 作文:我最喜爱的一位朋友之四》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我上初中的这一个月里,我认识了许多的老师,也结识了许多的朋友。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位朋友就是教我们历史课的王老师!
大家应该很奇怪吧!老师怎么会是我的朋友呢?没错这位就是我的朋友,因为王老师上课的时候说过,在课堂上我们是师生关系,下课后我们就是朋友。我最喜欢王老师上课讲古代的历史。王老师说话的语言非常的有趣、幽默。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王老师:搞笑巨星。(^_^)
记得王老师给我们上第一节历史课的时候,王老师的脸上没有一丝的笑容,有一点大将风度。开始上课,王老师给我上第一课古代的人类。王老师一上课就马上变的笑容,笑的像一朵盛开的花。王老师一会儿把自己比喻成北京猿人带领着我们着些小猿人到处找东西吃,我们都学王老师在地上爬着行走,看见树上有一串葡萄,王老师就慢慢的站起来摘葡萄。又走了一会儿王老师看见有一个山洞,我们就进去了然后王老师把山洞命名为七(九)山洞。(因为我们班是七(九)班,所以这个洞叫做七(九)山洞。)班主任就是我们的最高领袖。哈哈哈教师里的笑声把我从王老师那生动的讲话中拉了出来。
你们觉的我的这为朋友怎么样啊!是不是很有趣啊!如果想认识他就来找我吧!!!!
作文从某方面体现一个人的水平,作文有助于人们流露真情实感,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你读过哪些优秀的作文呢?请阅读由作文5000网编辑为你编辑的我最喜爱的鸟作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崇敬母亲,自然我最爱的文章关于歌颂母爱,《白发》就是其中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日常小事,以小写大,文中没有一个爱字,但却处处流露出母亲的关爱。
文章第一句是:岁月,从黑发中流过,风,传播爱的信息,将黑发一点点染白。语言表达给人一种清新的感受,犹如夏天的一丝丝凉风沁人心脾。而这里的风则是传播爱的信号。在文章最后一段,风又出现了;风,轻轻的吹,扬起丝丝缕缕的白发,传递着一点点的爱,让短发变得更长,更黑。风与白发两字相得益彰,在传递爱的过程中,母亲头发已越来越白。难免让读者心中有些许酸楚。
文章最大的特点是借物喻人,文中并没有用妈妈,孩子来做人陈代词,取而代之的是长发,短发;白发,黑发。原本年轻拥有长发的妈妈为了她的孩子操起了整个家,她顶着满脸心酸,当看见院子里的孩子顶着短发活泼可爱的蹦跶时,长发的嘴角会流露出会心的一笑。长发不顾一切的付出,是希望短发可以变得更长,快乐健康的成长,变的更黑,让生命持有它的厚度。而岁月怎会饶人不老呢?二十年后白发倚在树下看着村口黑发归来的身影,白发还是原来那颗赤子之心,那副微笑,变了的只是那满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黑发帮白发捶着背,说以后我来撑起整个家,白发笑了,笑得很舒心,怕是心里压了几十年的担子要放下了吧!白发一字不说,嘴角却已高高扬起幸福的弧度。
文章没有过多繁华修饰,接地气,在选择事例,营造意境方面,亦是如此。母亲为我缝书包,放学后为我洗头发,那行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生病送医院,下雨送伞,但也并没有戴上俗气的帽子。反而给人内心深处自然流露之感。在平实的语言中,包含着母亲真挚的爱。
母爱是充满奥秘的,所以不同人会有不同感受,但不管从哪一方面的母爱,她必定是最真挚的。
在我卧室的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巧灵珑的书柜。它是一个很普通的乳白色两层书柜。尽管非常普通,但是我非常喜欢它,因为自从有了他,我的书籍就有了家。
这个书柜是我妈妈在网上买来的,因为随着我的书越积越多而又没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存放,显得很乱。我妈妈才决定帮我买一个书柜来管理这些书籍。它的尺寸长约53厘米,宽约32厘米,书柜的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但它自身的容量却很大哦!我的藏书几乎可以全部放进去,当这些书一本一本走进书柜时,这些原本很乱的书籍,瞬间就变了样,它们个个都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像是准备接受检阅的战士一样,显得格外的精神,显得那么的英姿飒爽。
书柜上并没有过多的装饰,它也没有用特别鲜艳的颜色来美化自已。它的颜色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乳白色,它的身上没有任何夸张的装饰,但它却显得非常的美观,非常的淡雅,非常的朴素。它不像其它书柜一样用自已华丽的外表去提高自已的价值。还用一些高仿钻石,以及一些比较漂亮的卡通图案去装饰自已,来掩饰自已的不足。其实那些书柜并不见得一定很好,物美价廉,经久耐用才是真正的好商品。书柜的价格不是很贵,好象是46元吧。刚开始买这个书柜的时候看重的是他的价格便宜,对他的期望值不是太高,可是书柜真正快递送到家后,我爸妈组装好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吃惊,这个书柜真的很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它比在实体店贵它两倍价格的书柜都要好。
我非常喜这个书柜,喜欢它的物美价廉,喜欢它的简洁朴素,喜欢它的经久耐用,非常感谢妈妈送我这么好的礼物,因为这个书柜会陪我度过我的学生时代,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当中我会把它当成我的好朋友一样珍惜和善待,在我的人生道路当中我也会象它一样,朴实无华,实实在在做人!
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可爱的小熊布娃娃,我可喜欢它啦!
小熊布娃娃,全身是雪白的绒毛,摸起来特别特别舒服,还穿着一件绿色的背心呢。它的头上系着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好看极了!它的耳朵是半圆形的,扁扁的;它的眼睛黑得发亮,像一颗黑珠子。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字,叫“小雪花”。
一天傍晚,爸爸、妈妈不在家,我感到很孤独。这时,我一眼看见坐在沙发上的“小雪花”,便走过去对“小雪花”说:“小雪花,你一定也感到很孤独吧。不如,我们俩做个伴吧!”说着,我拿起我的“魔法棒”,按了一下按纽,一首美妙动听的歌曲在我们的耳边响起,我立即拉起“小雪花”的手,伴着歌声跳起了舞,我感到十分开心。
“小雪花”就是我的一个知心的小伙伴。我真喜欢爸爸送给我的小伙伴——“小雪花”。
悄悄地,我漫步于诗词的虚境,陌上的樱花,塘边的垂柳,我不打扰这里的每一个生灵。极目望去,最远的远处,有一座古刹,朴实无华,其貌不扬。我走了进去,它的美,溢出了我的眼眶。它的名字——叫爱情。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记得泛舟江上的越女,一眼望见楚国的鄂君,便是一季的缱绻。面对心上人,她想要表达自己的爱慕,却无奈语言不通,又羞于女子的矜持。于是,她用越地的方言,唱出了这曲《越人歌》。怪道世人说:“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鄂君竟听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情意,被越女的智慧与美貌打动,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最美的爱情,便是一见钟情。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从《饮水词》中我虽读到了容若的伤悲,却也看到了李清照与赵明诚的恬静美好。李清照是满腹才思风靡词坛的一代才女,赵明诚更是爱好诗文钟情书画的儒雅公子。二人婚后屏居乡里,闲来无事,竟玩出了赌书的花样:二人对坐,一个问书籍中一个典故或内容,另一个就要回答这个典故是哪本书记载的,具体到哪一卷、那一页,赢者可先喝茶,可是大笑中,常常打翻了茶盅,泼于衣上,“反不得饮而起”。茶香与情意共同萦绕在空气中。在一起时,和风细雨,两情相悦。亲密自然的温暖相拥,心有灵犀的言语,或是嘲弄,或是对事物的看法都显得如此美妙。只是这样的美好回忆太多了,多到你不知珍惜,多到当时只是寻常而已。
最美的爱情,便是相伴相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双宿双飞的愿望,却终有一日,再无法实现。苏轼的妻子先他而去十多年矣,可梦中却仍有离人的身影。我竟忽还故乡,雕花的窗前,你正在梳妆打扮,镜中映出你昔日的容颜。二人相对,却无言,因已泪眼凝噎。我竟想永远的沉睡在梦中,与你相伴,只恨不知为何,从梦中惊坐起……“情必近于痴而始于真”,苏轼是痴的。已是“生死两茫茫”,已是阴阳两隔,他却固执的不肯割舍下这份感情,读来不禁潸然。
最美的爱情,便是生死不忘。
我流连于诗词之间,细细品味着千年的的沉淀,美的意境,美的字眼,一屋一笔,一方蓝天,我沉湎其中。
脑海中,总有那么些文学语句,似肥沃泥土般,层层积淀,孕育着我思想的幼苗。
明媚的阳光照进教室,朗朗的读书声昭示着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清晨。“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弟子规》是当时年纪小小的我所接触的第一部经典。规即规矩,是孔圣人在二千多年前对其弟子苦口婆心的教导。可是年幼的我对于这些半懂不懂的孔夫子之言,只是当顺口溜般去背去记。“首孝悌、次谨信”如今回想起这些早已烂熟于心的语句,却发现他们又是如此富含哲理。孔子的伟大教育思想,在这一句句弟子规中,无形地灌输给予我道德与规矩,并渐渐地在我心中扎下根来。在一个个念诵《弟子规》的清晨中,我慢慢成长着,积累着这些最根本却最宝贵的财富,最终根深蒂固。
随着成长,这些最基础的经典早已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而我还未触及的却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于是诗词走进了我的视线。
翻开诗词的封面,一个奇异的国度展现在我的眼前。在这方案的世界中,有“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忧愁感叹,也有“弓如霹雳弦惊”的铮铮沙场。当然有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洒脱豪放,还缺不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般田园生活的悠闲安静。诗词短小,却带我领略了一幅幅不同的景致与意蕴。一次次的翻读,它渐渐融入了我的生活,带我亲身经历那“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清晰雨景,感受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杂乱心情。
诗词,赋予了生活诗意,在平平仄仄的词句的洗礼下,感受到了汉语的魅力。中华民族的文明缩影,尽在其中。
再大些,有趣的小说名著走入了我的生活。最初读的是一本名为《镜花缘》的小说。书中八仙过海、王母祝寿、花神下凡等神奇的故事引发我的遐想,同时又让我不禁去阅读更多。小说的精彩在于那浪漫奇异的想象之中,在于那肝胆侠义路见不平的拔刀相助之中,沉浸在小说的世界中,我为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或喜或悲,为大快人心的打斗而拍手叫好,为……在古典小说里,我体验到了深入其中阅读的乐趣,收获到了更多思考。
经典伴我成长,我从这一册册经典中学习着传统文化的精髓。一次次阅读,一次次理解这悠久历史所沉淀下的精华。我在阅读经典中汲取着属于自己的养料,不断成长。
《狼图腾》,一本呼吁人类保护生态环境而令人深思的经典之作。
在广阔无垠的蒙古大草原上,狼是蒙古族人民崇敬的勇士,狼拥有血性,捕猎技术十分精湛,在蒙古大草原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没有草原狼,黄羊就会大量繁殖而不减退,那么草原上的草便会被大量啃食,牛羊马没有草会被饿死,随之牧民们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一旦捅破了这条生物链,那么失去的不仅仅是经济来源。
可汉人终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全面捕杀草原狼的计划开始了。
小说中将气氛拉至肃穆的是汉人疯狂追击最后一只草原狼,以至最后狼放弃挣扎,选择死亡,汉人达成心愿,草原终归是安静了。
而这正使我想起前些天路过黄河时看到的景象:一片沙漠似的肃杀,原先波光粼粼的水面,如今却剩一片光秃秃的荒地,依稀只看到几片水洼。那些曾经喜欢来黄河边上钓鱼的人们,不知道如今在何处。我知道大自然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它们终将在未来的某一天消失,可我没想的这一天会来的那么快。人类跟大自然开的玩笑终于成了笑话,我们一味的去博取,最后换来的是失去。
夜深人静,一家饭店早已打烊,可饭店里员工却还在忙碌,这周不知道已经是第几次忙到深更半夜了。他们正将今天顾客吃剩下的饭菜收集倒掉,这次剩饭剩菜的数量又增加不少。老板还将饭菜的质量和价格提了一些,菜量减了一点,可依然无济于事,老板为此很苦恼,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工厂周围云雾缭绕,鱼塘旁臭气熏天,四周一座座高楼耸起,而一棵棵大树却又倒下。狼死了,水脏了,粮食也挥霍完了,那么接下来该是谁?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在我三四岁时,爷爷买回来一本《西游记》,小小的我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赶紧吵着闹着把书要到了手。翻开书页,我却傻了眼。看着纸上整齐排列的铅字,我能认出的字寥寥无几,我顿时失去了兴趣。爷爷看着苦着一张脸的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却是自告奋勇地为我朗读其中的故事。
我聚精会神的听着爷爷讲起《西游记》,我很快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心不由得同“齐天大圣”一起去“闹龙宫,闯地府”。正讲到精彩之处,爷爷却突然停了下来,故作神秘的说:“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讲解!”正在兴头上的我自然是不愿意,可爷爷却怎也不肯再讲下去。我只得自己拿来书艰涩地读着。由于生字太多,我不得不看上一句就得查一下字典。虽然过程艰涩无比,我却看得不亦乐乎。几次下来,认识的字也多了不少。
上了初中,老师开始要求阅读《西游记》。我又一次拿出了那本书。书页已经泛黄,书脊也有些开胶,书上还涂涂画画写着不少字的拼音,这些稚嫩字迹不由得勾起了我的回忆。我不愿去买一本新书来读,只想摸着这泛黄的书页,回忆曾经阅读的快乐。
又一次阅读,却有着不一样的收获。随着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坎坷西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我多次为他们坚定执着,永不言弃的精神而感动。我们的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的道路上,有斜阳芳草,晚霞新月,也有巉岩前阻,风雷雨电。唯有像唐僧师徒那般拒绝诱惑,禁得住考验;坚韧执着,决不放弃,才能取得最后的辉煌。失败时,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这是考验,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继续努力,才会有成功的几率。
两次阅读,有着不同的感想。在不变的经典的陪伴下,我不断成长。岁月荏苒,时光染黄了书页,却抹不去排列的铅字;岁月吹散了书页,却难以磨灭永恒的经典。漫漫人生路上,唯有永恒的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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