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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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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有一个小孩汤姆·索亚,他是一个聪明、调皮、有正义感、喜欢冒险的男孩儿。他聪明体现在了第二篇,汤姆把惩罚变成了欢乐。

夏天,大家都在玩,汤姆却不能,因为汤姆被波莉姨妈惩罚刷墙,这时他的“敌人”来了,汤姆略施小计就骗到了他,紧接着,其他小朋友也来了,半天的工夫,墙刷白了,汤姆也收获了苹果、风筝、铜门把手、石头弹子、鞭炮、小铁兵、刀把……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认为汤姆的淘气、顽皮不就是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汤姆虽然顽皮,可是他又很可爱,可爱得我都想有这样一个朋友,和他一起去冒险……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要冷静,做事要大胆;要相信自己;做错事情要承认。它让我更加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汤姆 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马克 吐温,他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卓越代表,杰出的幽默讽刺作家。

《汤姆 索亚历险记》讲得是一位名叫汤姆 索亚的小男孩,想当强盗,经过不断地努力,他和朋友组成了一个名叫"汤姆 索亚帮"的小团队。其中,让我非常感动的一章讲的是贝琪带着汤姆和其他孩子去玩,一路上,没有大人陪伴,晚上,贝琪和汤姆没跟着其他孩子,跑到洞里去探险,结果迷路了 ,他们着急地寻找出口,最后,汤姆凭借自己“一定要找到出口”的信念,找遍整个山洞,终于带着疲倦的贝琪走出了山洞。

这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只要用自己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就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百读不厌的好书,建议大家读一读,去感受一下汤姆的机智勇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当调皮的汤姆又翻过高高的木围墙时,一个讲述善良与邪恶的故事就此展开。第一次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完全被它所吸引。它所讲述的故事,以及对善良的刻画,邪恶的剖析无不让我陶醉。不仅是因为其构思巧妙,还因为它对人性的诸多品格的赞赏和讽刺。

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在这冒险故事里,汤姆与印江乔伊之间的较量深深地吸引着我。

在小说里,汤姆与印江乔伊,不止一次交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第一次交手。在坟场里,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印江乔伊杀死医生,还诬陷莫夫波特。虽然一开始,汤姆因为畏惧印江乔伊的报复,不敢说出真相。但在法庭上,由于印江乔伊伪造了证人,想莫夫波特早些死去,所以善良的汤姆为莫夫波特作证。

汤姆索亚是个聪明好动调皮的孩子,在他身上体现了计谋、正义、善良、勇敢的性格及才能。虽然他不是“好学生”,但在“坏孩子”的外表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在莫夫波特即将被判死刑时,是汤姆不惧一切,勇敢地讲出了真相。

而与善良的汤姆形成反差的印江乔伊,是一个贪婪、狡猾又邪恶的杀人犯!他欺骗了莫夫波特,让莫夫波特以为是自己杀了医生,然而是他自己亲手杀了医生。他甚至威胁乞丐帮他做事,还想找道格拉斯寡妇复仇!他一个邪恶的杀人犯,与善良的汤姆,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其实善良与邪恶不仅仅是简单的对立,还是共存的。善良和邪恶就好似双生花一样,共同存于世界上。有善良的地方,必定会有邪恶,但人性的善良在邪恶的黑暗中就像一道耀眼的光芒,带来希望,带来温暖。

我也曾看过这样一本书——《魔宠》。善良的艾德温、吉尔伯特和丝凯拉为了人们,找到了想要打败人们,夺取权力的帕克莎哈拉,与其对战,最终打败了帕克莎哈拉。这两本书告诉我们:“善良终究能战胜邪恶!”

当我们像汤姆遇到印江乔伊一样,遇到邪恶的人或事时,要坚守心中的善良,勇敢地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如果一个人因内心恐惧害怕,不敢坚守正义,任由坏人逍遥法外,我们就会生活在一个黑暗而混乱的社会里。这样的社会,又怎能让我们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呢?

但如果大家坚守“善良终究能战胜邪恶”的信念,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公正、法治,变得文明、和谐!我们就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在五年级时,我读到了一本书,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我非常喜欢他,喜欢这本书,常常反复阅读,因为汤姆·索亚勇敢、正直、天真、活泼,他有时调皮捣蛋,捉弄别人;有时永不言败,无所畏惧;他更乐于宽容他人、保护他人、拯救他人。虽然在书中写到很多汤姆·索亚的顽皮事例,但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他依然是一个英雄。他就是马克·吐温的名作《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小汤姆。

这本书的主要故事内容是:汤姆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孩子,妈妈很早就去世了,所以他一直在他姨妈家生活。姨妈其实很爱他,但是他一点也没领会到姨妈给他的爱,一天到晚逃学,跟流浪小孩贝利在一起玩,干坏事,给姨妈添了不少麻烦,所以姨妈对他也十分严格,罚他干活。但机灵的汤姆才不会去做呢,他假装像做一门艺术一样地刷墙,还不时加上一些花言巧语,让许多孩子都傻傻地给他小玩意再帮他刷墙,让姨妈误以为汤姆很能干。这时,一位新来的女孩贝基出现了,汤姆就买弄自己吸引贝基,在学校和教室里闹了不少笑话。但他和好友哈克又目瞩了墓地里的惨案,因不能帮好人伸冤心里倍受折磨。姨妈无故打他,贝基对他非常冷漠,于是他认为没人爱他了,就和同样在家受了委屈的乔·哈帕、无家可归的流浪小孩子哈克·贝利去当“小海盗”过了一段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汤姆突然回家暗访,得知星期天要给他们三个举行葬礼,就订了个计划,星期天上午在正在举行葬礼的教室里,三个小海盗奇迹般出现在众人眼前。汤姆还想办法为波特·莫夫伸冤,解救了可怜的莫夫,又偶然与贝利去挖宝,得到了一箱子金币。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汤姆,因为他敢作敢为,不论邪恶势力有多恐怖,他都敢站出来伸张正义,成为小镇的骄傲。而且他身上还有那种敢于摆脱枯燥的功课、老套的教育和虚伪的生活的精神。正像贝利在道格拉斯寡妇家生活时受不了,而逃到木桶里过原先的生活一样,孩子需要自由,不能把孩子关在“鸟笼”里,不能像鸟妈妈喂小鸟那样教育孩子,不让孩子自己去体会学习的乐趣,去下很多任务,只能越发地让孩子痛苦,身上的负担越重。小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你不让他干他越要干,这时应该就让他平静一会,让他得到自由,痛快地玩一会。如果逼他学习,他就可能会像“三个小海盗”一样离家出走。

《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一个朋友,时刻安慰你,就是一个老师,时刻教导你,就是一个火炉,时刻温暖你。所以一百年来它深受世界儿童的喜爱。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每当回忆起自己的童年趣事时,总会令我忍俊不禁,然而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不但让我找回了童年的童真和单纯,更让我体味到了儿童的志向与追求。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在大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坏孩子,恶作剧、捣蛋、逃学、打架,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他可以让其他孩子们心甘情愿的代替他粉刷围墙,也可以带领孩子们游戏追逐。虽然有着不少的坏毛病,但汤姆身上的优点如同星星般璀璨。

一次,汤姆和好友哈克一起相约去附近的墓地“试胆”,意外地目睹了一场凶杀:凶残的印第安人乔埃杀了一个医生,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嫁祸给醉鬼——彼得。汤姆和哈克由于恐惧和害怕被报复,决定将这个秘密烂在心里面。时间过了几个礼拜,彼得杀人案终于要开审了,而汤姆经不住道德的考验,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在法庭上救下了无辜的彼得。

汤姆的勇敢让我想起了自己第一回走夜路的情形,回想起来真是自己吓自己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清冷的月光把平常两个人走的小路照的格外阴森,而我就一个人哆哆嗦嗦的走在这条路上,路灯的光斜斜地打在我的身上,反而多了几分恐怖。脑海里不断闪现着各种妖魔鬼怪的身影,耳边充斥着鬼哭狼嚎的哭声,这使我的脚步又加快了几分,冰冷的空气向我的脸上直扑过来,我打了个冷颤。大街被无边的黑暗吞没了,是那么的寂静。我目不斜视的走着,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我一样。忽然听见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喵!”吓得我魂飞魄散,飞快地跑回家去告诉了妈妈,而妈妈微笑着说:“也许只是路边的野猫吧,不过你能一个人回家很勇敢呢。”惊魂未定的我,听到妈妈说我勇敢,顿时挺挺胸脯说:“那是,你的乖女儿可不想做懦夫!”可是,我的表现与诚实、勇敢、充满冒险精神的汤姆索亚相比,真是自愧不如了。

“玉不琢,不成器。”“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深信,在不断的学习和磨练中,我也会像汤姆一样成长起来的。我也深信,人只要永远保持一颗童真、勇敢、善良、正义的心,就会会拥有一个快乐、幸福的世界!我更深信,人小志气大,小屁孩,也可以颠覆大世界!

未来是属于我们的,祖国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无数热情的、充满冒险和探索精神的人为之奋斗。自从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更加坚定了我们梦想:“少年强,则国强”。我是祖国的一份子的,我也要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非常淘气,他就是:汤姆·索亚。这本书给我很大的触动。

书里有一个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汤姆·索亚自信满满地走在小路上,突然前面走来一个穿着很干净的小男孩。他们迎面而行,彼此凶狠地看着对方。汤姆说:“你信不信我大哥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你打扁!”那个男孩不服气地说:“我也有一位大哥哥,他不用动就能把你打飞。”他们的口气都很大!可惜厉害的人是他们的哥哥,并不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嘚瑟的。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汤姆·索亚是个不但懒惰而且爱骗人的坏小子。刷墙的时候,他很不耐烦,刚刷一会儿就不想刷了,刚好恩说想试一下,汤姆就让给恩做,自己就到树下吃苹果。等恩刷完之后,他就去跟姨妈说是自己做完的,接着他就可以去玩了。明明是别人做的,硬说是自己的功劳,这样太不诚实了!他的脸皮好厚,我都替他感到害臊!

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能欺骗人。记得有一次,我看见同桌有一支钢笔很漂亮,心想:如果我也有一支这样的笔就好了。隔了几天,有一节课下课时,我刚起身想走,便发现座位底下有一支笔。咦,这不正是同桌那支漂亮的钢笔吗?这时,我的脑海里有个声音说:“把它占为己有吧,反正没人看见。”我飞快地弯腰捡起,想放进书包里。可是脑海里却不由地涌现出平时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她说:“做人一定要诚实。不是自己的东西绝对不能拿!”我的心怦怦地跳着,经过短暂而激烈的思想斗争,我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把笔轻轻地放在了同桌的桌上。看到它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仿佛放下千斤重担一样,整个人都轻松了!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越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的重要性。虽然我喜欢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但我真心不喜欢汤姆·索亚。我们做人不应该不劳而获,要勇于承担责任,遇到困难时更要勇敢的面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读书好啊!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美国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马克·吐温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一生著作颇丰。他擅长使用幽默和讽刺,针对利弊时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其创作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的统一。他的作品对后来的美国文学深远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马克·吐温是美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小男孩汤姆索亚厌恶家里和学校中那枯燥无味的生活环境,向往与追求绿林好汉的冒险生活。这部小说满足了男孩们对于名望、英雄主义、金银财富和奉承的最深的愿望,生动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的一个美国边疆小镇的生活景象,即可以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又可以使人的怀旧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其所描写的汤姆和其他孩子们行为和心理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能够激发许多人的兴趣。

我感到“只要有勇气,什么事都可以做成”!

延伸阅读

优选: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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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篇一)

今天,妈妈为我开通了书香中国网站,一打开网站,无数本不同的书进入了我的视线。其中,一本名叫‘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书吸引了我。我在想主人公为什么叫吹牛大王呢?他真的很爱吹牛吗?

他吹了哪些牛呢?种种问题让我一口气把这本书全都看完了。他叫孟豪森,他独自一个人骑马去俄国旅行,下大雪了,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根小柱子,他把马拴在柱子上,自己就呼呼大睡了,睡了好久好久,醒来后发现周围都是房子,马却不见了,原来之前房子被雪淹没了,现在雪融化了,他的马却被栓在了房顶上的十字架上,哈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他还吹牛说,一根竹棍就能杀死十多只兔子,鹿的角上还能长枝繁叶茂的樱桃树…….

他不论干什么都会那么夸张,真是一个奇怪的冒险记。有时候那些夸张的画面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在想,如果他吹牛的都是真的那该多好啊,那我们的生活会多么有趣啊。可是,吹牛给他带来了很多的麻烦。

但是,遇到麻烦时,他总会很勇敢,不慌不忙。现在,我知道了,吹牛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麻烦,要勇敢,冷静。但偶尔吹吹牛也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乐趣哦。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篇二)

今天,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觉得非常好看。故事中的主人公吹牛大王在打猎过程中遇见了许多趣事: 大野猪的牙钉在了树上,他用砖把他拍得更紧……还有在悬崖边上发生的趣事,故事主人公吹牛大王连人带马陷进了泥泽,然而他急中生智揪住自已的辫子往上拉,居然连人和大马都拉出来了。

我觉得吹牛大王从不被困难打倒,在每次奇异冒险中,他总能想出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让人赞不绝口,令人惊讶。他也在人已经绝望的时候,总能保持着一种乐观的态度,从不被困难吓跑,他就像一个勇敢的战士去面对和解决所有困难。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我们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困难与挫折,我们要向主人公吹牛大王一样,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去想办法解决。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更应该保持积极的、乐观的心态,当一个人有了乐观的心态时,那么他就有了征服困难的勇气,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会迎刃而解,坚信自己能行,那么你就一定能行。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篇三】

《教堂顶尖上的马》写了吹牛大王那一年想去俄国,但是那一年的冬天非常冷,乌云密布,到处都是那么凄凉。没过多久,天空就下起了鹅毛大雪。去俄国的路要经过德国,波兰,库尔美,利夫兰等北边的地区,到了波兰吹牛大王在荒凉的田地,发现了一位老人,吹牛大王把披风扔给了那个老人,然后继续赶路把一个大面包分成两半,马儿一半,吹牛大王一半,然后把马给一个木桩上套着,刺骨的北风变成了南风。

《拉雪橇的狼》写了后来吹牛大王的旅行非常顺利,进入了俄国边境,到了傍晚只听见马的叫声,眼前便出现了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饿狼,它一口把马吃了下去。

吹牛大王还遇上了会活动的头盖骨,吹牛大王准备应征入伍,但离入伍还有一段时间,不过,那里有一位将军,在与土耳其一次战争中,他的前半个头颅被子弹击中过,还掀了起来,从此他就失去了那块头盖骨。

吹牛大王在里面遇到的一些事,他都把解决了,就像饿狼他的马吃了,为了给他的马报仇,就把他当作马来拉雪橇,两全其美,给马报了仇,还替了马工作。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和吹牛大王一样,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我们一定要像吹牛大王一样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篇四】

本月,我读完了《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的故事有的令我捧腹大笑,有的令我惊叹不已,不敢置信。

书中写吹牛大王在北极获得了几张熊皮,献给英国女皇,竟然获得了女王的求婚。只有在这样的故事里才会有这么美的好事吧!

特别搞笑的是,他用一块猪油猎取了一群鸭子,用一包樱桃核获得了一匹圣鹿和一颗樱桃树,真是令人不敢想象!

书中还有一个故事令我深有感触故事讲了母狗艾莉陪吹牛大王去打猎。途中,遇到了三只兔子,吹牛大王怎么也追不上。艾莉却以风一样的速度追上了它们。为了让吹牛大王获得猎物,艾莉守在兔子旁三天三夜,直到吹牛大王赶过来,它才合上了眼。它令我想起了我们组的小组长沈菲菲,春游时,总是不时地回头看看调皮鬼们有没有跟上来,有没有人跟丢,一会儿帮助小组内铺台布,一会组织大家上厕所,害得他没有顾得上欣赏美景,玩得也不尽兴,还得直喘气,他却很高兴,直说:“大家服务,苦也值得!”

《吹牛大王历险记》有你想不到的各种奇趣故事,快来看看吧!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悟(篇五)

故事中讲述了一名叫闵希豪森的男爵先生,他环游世界,经历了许多的事情。他的那些旅途中发生的各种荒诞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在遇到危险时要镇定;在危急时刻不能慌张,要运用自己的头脑及智慧去解决问题。也因此而得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欢乐……

他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进了泥沼泽,面临着没顶之灾,然而他急中生智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居然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在某个寒冷的冬季,马夫拼命想吹号角,无奈号角被冻住了,直到靠近温暖的火炉被解冻了,号声才自己“嘀嘀嗒”地跑了出来。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

这些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构思奇特,充满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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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一】

这本书是我加入少年先锋队时收到的礼物,妈妈告诉我这本书把我们平时生活中的蔬菜、水果打造成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很风趣,幽默。大家想知道洋葱是怎样历险的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洋葱头的爸爸因为踩了柠檬国王一脚被关进了大牢,洋葱头的爸爸告诉洋葱头,好人都关在监狱里,而坏人在皇宫里享受。洋葱头是个勇敢的孩子,决心救出大家。这期间洋葱头遇到了很多困难,也好几次入了大牢。最后洋葱头通过自已的聪明才智以及鼹鼠、南瓜老大爷、芹菜叔叔等这些朋友的帮忙,逃出大牢,推翻了国王的统治,救出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过故事后使我真正感受到了团结和友谊的力量,并且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面对困难,勇往直前。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二)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白天,我读了一本温暖的书:《洋葱头历险记》。它的作者是贾尼*罗大里,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老洋葱头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监狱,洋葱头探监时得知监狱中关的都是正直、善良的人,杀人犯和强盗呢,则住在柠檬王的皇宫里胡作非为。洋葱头与朋友们最终推翻了柠檬王的统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领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残暴的统制终究要被推翻,昏庸的君王注定要下台。只要勤勤恳恳劳作,一定会有好结果。

《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惊险而又感人的书,它反映了某些残酷的昏君也会像故事中的柠檬王、樱桃女伯爵还有番茄骑士一样,得到应得的下场。这叫罪有应得。

今天,我们的国家不再被国王统治,但是,请记住暴君的下场:下台。

虽然《洋葱头历险记》的语言既诙谐又幽默,但谁都能感觉到,字里行间全都透着浓重的“火药味”饱含着斗争的精神,鼓励你勇敢向上,追求真理!

好了,读后感就到这儿,下次见!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三】

今天中午,我终于和妹妹一起把《洋葱头历险记》看完了。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最好看的一本书。我猜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有一颗幻想之心。书中的洋葱头在小镇上人人都怕它,因为每个人一碰到它,就会哭。

有一回,老洋葱踩了柠檬王一脚,害得柠檬王大哭一场。事后就把老洋葱关了起来,可奇怪的是,关在牢狱里的,尽是正义人士,而那些邪恶之人却在宫廷里享乐。老洋葱叫小洋葱去别的地方,不然会惹来杀身之祸。小洋葱只好听话,在路上,小洋葱到处行侠仗义,人人都很佩服它。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洋葱头为了救一只小花猫,差点掉入悬崖。还有一次它想帮花花菜盖一间屋子,差点砸到了脚。

洋葱头到处历险,不过它很幸运。每次都化险为夷!我贪婪地看着,看着,期待还有更精彩的洋葱头冒险的经历,但也深深地担忧着它。

书看完了,可我仿佛还在书里。我也想像洋葱头一样行侠仗义。记得有一次我为了当英雄,差点丢了性命。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走在马路上,看见一只小花猫站在马路上,有一个叔叔想去逮它,我就赶紧冲上去。还好那个司机叔叔赶紧刹车才没被撞倒。虽然好事没做成,还差点要了命,当我依然以洋葱头为我的好榜样,努力做个正直的人!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四】

我相信,每个人都读过很多书。有人喜欢《西游记》《红楼梦》这样的名著经典,有人喜欢读悬疑、魔幻类的书。而我却偏偏喜欢读那种富有想象的童话。

《洋葱头历险记》是我最爱读的小说,每次读起这本书我就感觉自己像是进行一次奇妙的探险旅行。现在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洋葱头,他父亲老洋葱头有七个儿子他是老大。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无意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却在柠檬王的宫中享受着荣华富贵。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但是他的营救过程不是那么顺利,他曾经被番茄骑士两度投入地牢。后来,在鼹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帮助下,洋葱头和所有的囚犯都被成功地就出来了,大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怎么样?故事想象够大胆八,它的情节是不是深深吸引了你呢?也许你看过不少历险记,但这部历险记的主角却是你意想不到的水果和蔬菜,有只会让坏人流眼泪,自己却从来不哭的洋葱;有弯腰,老实的青豆律师;有圆鼓鼓,满脑子坏念头的番茄骑士;有老实敦厚却总受人欺负的南瓜老头;巨能吃却什么也不干的橘子男爵。对我一个吃货而言,这本书读起来就像是在吃一道美味的大餐!

这本书里所有的蔬菜水果都被拟人化了。读起来毫无疑问是对大脑进行一场奇妙旅行加想象力大训练。

怎么样?这本书不赖吧!那就赶快去看看吧!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五】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小说,书名是《洋葱头历险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贾尼。罗大里。他是天生的儿童文学作家,他那么会讲故事,而且故事的情节总是精彩得让人意想不到。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能从他的作品中感受到未泯的童心,沉浸在快活天真的童年情趣中。

书里讲的是老洋葱因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而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来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押的都是无辜的人,而为非作歹的坏人却被养在皇宫里。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的人,却不幸也被投入黑牢。在鼹鼠等朋友的帮助下,洋葱头和狱友们历尽磨难后终于获救,柠檬兵们也纷纷放下武器投降了。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能慌张,要静下心来动脑筋、想办法,依靠集体的力量,要知道”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就象书中所讲的洋葱头一样,和朋友们在一起出谋划策,同心协力,就是比他们强大多少倍的敌人,最后也成了他们的手下败将。

正义是最强大的武器,勇气是最强大的动力,这个美丽的世界是属于无畏的孩子们的!

洋葱头历险记读后感一年级(篇六)

《洋葱头历险记》的作者是二十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作家罗大里的长篇童话代表作,罗大里他是有着一颗童心的作家,他写的这本书也是一部非常幽默,并且充满童话色彩的优秀作品。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也深深的喜欢上了作家所塑造的小洋葱头,这个充满喜感和正义感的主人公。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在无意之中踩了柠檬王一脚就被柠檬王关进了监狱,并被判了无期徒刑,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国度。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善良的人,而那些凶狠残暴的强盗和杀人犯却在柠檬王的宫廷里养着并到处欺压百姓为非作歹。

故事中的小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见并富有正义感的男孩儿。后来他经过对柠檬国的长期考察,深刻的了解了柠檬王的黑暗与残暴,于是他决定团结受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的暴力统治,虽然他们在与柠檬王的战争中经历了很多磨难,但最终小洋葱头凭借自己智慧带领起义军推翻了柠檬王凶狠残暴的统治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小洋葱头不怕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这是我们成长路上不可避免地挑战,我们如果选择了逃避与退缩,那么我们永远只能驻足于成功的山脚下望而兴叹。如果我们咬紧牙关披荆斩棘继续前行,我们奋斗的路上虽然还会经历很多意想不到的艰险,但我们最终一定会登上成功的巅峰!

[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作文5000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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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养花》读后有感作文。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小学六年级作文《《养花》读后有感作文》。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热气的人,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想:我一定要拼装好,拿第一名,可是,拼装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去,使劲地握在手心里,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我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零件的锐角划破了手也不在乎。终于,一架精致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四】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养花》读后感【篇五】

《养花》这篇文章记叙了老舍爷爷养花的事,讲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而我的学习不正如养花吗?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爷爷以这句话做为他养花的动力与见证,以自己的行动来养好花。这点,和我做作业的意义不是一样吗?记得那次背课文,我还没有准备好,根本不会背,我浏览了一遍课文,想去组长那儿搏一搏。“看花的人……”“错了,回去重背吧!”我还刚背了前面一些呢,就错了,太意外了。

我在位置上仔仔细细地读了几遍,又把几处难背的地方抄了几遍,“这样万无一失了吧!”我满怀信心,向组长走去。我又开始背了,这回还算好,我过了几个关卡,可是好景不长,我又咔壳了,“可惜,还是拿回去再准备吧!”我失望了,连背二次都不成功,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我第三次还没有背出,那我这次背颂成绩就算是太不成功了。“我这次一定要背出呀!”我的心里不时地想着。

我回到了位子上,再次捧起语文书,不经意间翻到了养花这课,老舍爷爷的话又在我耳边出现了——不劳动,这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这是真理,不劳动,哪来的成功呀!我这次背不出一定是我不够努力,相反,只我我努力记了,那一定是背得出这篇课文的。”我看到了鼓励我的话,又有了精神,认认真真看起了要背的文章。

我决定再去组长那试背一遍。“星期天,我去看花……犹如海上午夜的潮声。”太棒了,我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放学前,老师来问背诵情况,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都举起了手,我显得格外兴奋,因为我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成功。不过一切都印证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让我对学习充满了动力,充满了新奇,充满了新的看法……

不劳动,连棵花草都养不活,这的确是真理,养花是这样,我们学习哪里不是这样呢?

《养花》读后感【篇六】

老舍爷爷深有体会地说:“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的,花不是一下就能养活的,而是需要精心挑选花种、摸清花的脾气,要天天细心的观察照管,要浇水施肥,还要一天搬进搬出……不付出劳动,怎么会取得成功。的确,只有爱劳动的人才能享受到劳动给一个人带来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不爱劳动的人则一无所有。

养花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呢?下课时,同学在外面玩耍,自己只能坐在教室里努力回想老师上课讲的知识;考试前一夜,同学早早入睡,自己只能坐在书桌前努力复习;做习题时,同学用口算,自己只能坐在椅子上一次次的在草稿纸上算了又算……就这样,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最终受到了老师的表场。我尝到了刻苦学习的乐趣,也领悟了一个道理:不论是养花,还是学习,如果想要得到成果,就必须努力学习和劳动。“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创造了世界。”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老舍爷爷给我提了个醒,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要博览群书,为了认识自然、探求真理,要敢于独立思考,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必须先学会吃苦。所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一直相信这句话。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作者养花的乐趣,也是我学习完这篇文章后的心得。

《养花》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手养花的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过后,我的感触很深。

“不劳动,连课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有很深的体会。以前上英语课(辅导班)的时候,光听着,也不记笔记。考试前,就会来个“临时抱佛脚”,到处借同学的笔记看,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结果我的英语成绩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

今后,我要在学习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放假前上五年级,学习很紧张,作业也特别多。每天放学回到家中,二话不说,就要马不停蹄地打开书包拿出作业本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只做了一会儿,便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我知趣地在脑门上洒点水,人顿时清醒许多。可是,这办法用多了也就渐渐失效了。后来,我做作业累了,就在家里跳几下活动活动,然后回到桌前继续写。如此往复循环,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因此,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办法然后付出劳动,空想只会让人一事无成。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习方法。

《养花》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现代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 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己久,所以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 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 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 然,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上课从 来都不认真听,到了考试的时候,便乱写乱抄,所以我的成绩很不 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结果。只有像老舍 先生这样,才能巩固基础,学到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 绩明显地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 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了, 学习也变得更紧张,作业也多了。放学回到家,二话不说,就要马上打开书本做作业,这样一来,常常做不到几分钟就头昏脑涨了。 后来,做作业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就到屋外活动活动筋骨,看看 绿色植物,借这个机会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 又再出去,这样往复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又有点近视, 采用这种办法后对保护视力起了很好的作用。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获益匪浅,既懂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 习方法,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篇文章。

《养花》读后感(篇九)

我读过老舍的的不少作品。例如:《我家的大花猫》,《劳动最有的滋味》等等。但读,《养花》一文,却别有一番情趣。

看了《养花》一文,我深有感受。”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多么朴素的真理啊!我并不爱养花,但我相信,不仅养花是这样,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劳动。只要付出劳动,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累累硕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会跳拉丁舞。其实这里也蕴藏着许多苦和乐,又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些作业,我觉得这写作业对我来说非常简单。可老师却说我是‘’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在脑海中时时回响。经过我不断努力,终于在拉丁舞考级的时候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除了辛勤的劳动之外,还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品尝到劳动果实的滋味,就拿学习来说吧,以前,我不爱动脑筋,语文成绩一般,一提归纳段意我就头疼。每当遇到归纳断意时,我就按照参考资料一抄了事,可是自己吃了别人丰收的果实怎么会甜呢?

我国有句古语:‘’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归纳段意的能力有了进步,语文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这难道不是付出劳动代价换来的吗?

老舍爷爷还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读了这段话,我觉得不仅养花是这样,生活和学习也是这样。他们好比一个变幻莫测,神奇美丽的万花筒,赐给人们的欢乐,有忧愁,有痛苦,也有悲伤。

我爱学习,就和老舍爷爷爱养花一样,也同样要付出劳动的代价。我愿和所有的朋友一起来干,用劳动的汗水浇灌理想的花朵。

值得分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模板7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值得分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一】

今年暑假,我去逛新华书店时买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黑人奴隶的故事对我来说充满了神秘感,所以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情不自禁地用了几天时间就把它读了下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黑人奴隶的艰辛,人们自由和平等是多么的宝贵。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书中主要写了关于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像商品一样被人卖来卖去。他非常渴望得到自由,但为了不连累别人又几次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最后,因为拒绝说出逃跑奴隶的下落,被主人鞭打得遍体鳞伤,离开了人世。

这是一本反对黑奴制度的书。书中的奴隶主有像圣克莱尔先生那样的好人,也有像格列雷那样的残暴的人,但黑人奴隶们的自由是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掌握。汤姆叔叔老实、善良、乐于助人,但是他太老实了,他应该勇敢一点,为自由积极地抗争。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阅读的好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二】

你可以剥夺我的自由,甚至摧毁我生的权利,但我的尊严始终会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不倒,我的灵魂也不会为了讨好你而起舞,但它会化作一道照亮废奴道路的光萦绕在万千黑奴脚下,飞向有着自由生活的北方——吾身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题记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名作《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作品以主人公汤姆的小屋为名,以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为时代背景,以主人公曲折而又富有悲剧性的下半生为故事主线,穿插了黑白混血儿的悲惨命运。以庄园主们浮华、奢靡的生活、奴隶贩子的丑恶行径等作为支线,向读者展示了当时的历史环境。

斯托夫人以穿插叙述的方式描绘了几个黑奴不同的遭遇,各奴隶主对奴隶的不同态度及不同结局。这是她独具匠心的地方。

肯塔基州的有个庄园主叫谢尔比,他负债累累,在受人钳制的处境下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同样卖力的伊莉莎夫妇的孩子哈里也难逃被卖掉的厄运——但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最终在废奴派成员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在一个允许黑人生活的地方获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黑种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位黑人青年敢于斗争,所以在后来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大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女孩——伊娃,于是她的父亲便买下了他,待他宽厚。天不佑英士,伊娃的父亲不久便卷入一场斗争,死于非命。汤姆似被猎火铳击倒的飞鸟一般,不幸的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在这里,他的日子比以前难过多了——伊娃的父亲和谢尔比先生待他如自己的亲兄弟一般,但雷格里则把他看作一只任由自己侮辱、践踏的蝼蚁,他甚至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汤姆叔叔就像是一颗川骛的流星,在短暂的生命旅程中迸出一阵爝火,这阵爝火在之后的时日里点燃了普罗米修斯之焰,让黑奴们脚下的自由之路直亮至黑暗的夜幕边陲。汤姆叔叔是一个又一个黑奴的缩影,他们向往自由,向往美好的生活,更敢为了不受束缚的日子去与残暴的奴隶主们做抗争,那些肯为此献出心脏的人们,是真正的勇士……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

我之所以愤怒是因为那些奴隶贩子唯利是图,冷漠无情。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漠视奴隶。奴隶主雷格里更是人性泯灭,丧尽天良,他曾经一脚踢晕了他的母亲,对奴隶更是残酷无情,他还亲手打死了汤姆。

我感动是因为汤姆为了鞭打别的奴隶,让雷格里把自己往死里打,最终打死了他!

我很同情他们,因为他们就拥有一点黑人的'血统,就被那些奴隶贩子无情地鞭打、杀害,甚至在棉花的大忙季,奴隶贩子逼着奴隶每天干十几小时,只给一点玉米做口粮,完不成任务还要对他们施以鞭打。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四】

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这本书的另一个译名是《黑奴吁天录》, 斯托夫人沿着两条平行线索描述了两个黑奴不同的人生遭遇。

伊莱扎是一个婢女,当她偷听到谢尔比夫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后,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离谢尔比庄园,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 她抱紧儿子不顾一切的跳上河中漂浮的冰块,并不停留的从一块又一块的浮块上跳过去,奇迹般地跳到对岸,岸上的人都为她的壮举大惊失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们母子到了一个保护奴隶的村庄。后来意外地遇见也从奴隶主那儿逃出来的丈夫乔治,全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母爱的力量让她跨越种种磨难,来到了自由的世界,获得了新生。

汤姆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主人的信任。当汤姆从伊莱扎那儿得到主人要卖掉自己的消息后,却不愿逃走,认为那样做是背信弃义,辜负了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自己应为主人分忧,让主人卖掉自己偿还债务。于是汤姆忧伤地告别家人,跟着奴隶贩子黑利上了驶往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轮船,他被几次转卖,最后仍旧被毒打致死。他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与忠诚。在接近生命的终点时,他大声地说道:“你买下了我的肉体,却得不到我的灵魂,我的灵魂不是属于你的。” 我欣慰的看到了他内心反抗意识的觉醒,他灵魂的自由是一直存在的。

汤姆以前的少主人乔治把汤姆葬在一个多沙的小丘上,他跪在汤姆叔叔的坟头说:“我向你起誓,从现在起,我愿尽我的一切力量,把可诅咒的奴隶制度从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掉。”乔治回到自己的庄园后,召集全体黑奴,发给每人一份自由证书,他实践了对汤姆叔叔的承诺。

“奴隶法,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令人吃惊的和可悲的。如能把这个罪行和不幸沉入大海,那么我会愿意和它一同沉入海底。”从这样深刻的思想出发,斯托夫人在四十岁时拿起了笔,深深揭露了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斯托夫人对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那种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奴隶制的泯灭良知。正如斯托夫人说的:“一想到我国的人们在对待奴隶问题上的残酷和非正义,我的心就痛苦得几乎破碎……”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第一次和世界名著亲密地接触了一下,名著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咋一看那么简单的题目,怎么称得上世界名著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书……

原来当时美国还处在黑奴时代,黑人与白人没有同等的人权,黑奴地位极其悲惨,可以被主人随便卖卖和杀戮,根本没有人身自由,这本小说发表时犹如一声晴天霹雳,震撼了整个美国社会,激发了以“废除黑奴制”为口号的美国南北战争,从而改变了美国,影响了世界。让我从中了解了原来黑人并不像现在那样不受歧视。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被主人打,被主人骂,生活过得一点都没有自由,汤姆被原先的主人谢尔比夫人卖给了现在的主人海利,在海利家当了一段时间黑奴,又被海利卖到了克雷洛先生家里,汤姆在克雷洛家里做不好就会被克雷洛先生活活打死,从中我觉得克雷洛先生的脾气特别暴躁,尽管汤姆叔叔做的不好,为什么要活活打死呢?直接卖掉不行吗?

其实汤姆叔叔也是可怜之人啊!我就来详细说明一下:“在一个明媚的一天,汤姆叔叔就被谢尔比夫人买去做奴隶” 汤姆叔叔首先干得挺习惯了,后来就到处“惹麻烦”,比如打破了杯子、打破了碗,这就让主人很不满,不是打就是骂。于是,谢尔比夫人就决定把汤姆卖给了自己的一个好朋友海利,海利是一个非常友好的人,汤姆来到海利家就过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不像在谢尔比夫人家被打被骂,在海利家汤姆干事利落,常被海利夸奖,可是有一次海利家来了客人,汤姆把客人弄得神魂颠倒,所以海利一生气就把汤姆卖给了凶恶的克雷洛先生。 克雷洛身边有好几个兄弟,汤姆要是做错了事,就会被克雷洛打上一顿,所以汤姆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有一次汤姆在克雷洛先生家一不小心把杯子、碗、装饰品,都打碎了,克雷洛先生叫了一些人把汤姆叔叔的手、脚、身体,都按住,拿着又长又粗的铁棒把汤姆打得遍体鳞伤。到第二天,克雷洛叫了医生给汤姆治病,但是医生说:“克雷洛先生,这个奴隶已经没有生命了。” ……

汤姆叔叔的悲惨一生是黑人奴隶的缩影,黑奴的命运随着主人的改变而改变,主人的喜怒哀乐直接影响着黑奴的快乐和幸福,他们自己根本没有生活的主动权,甚至连生命都掌握在主人手中,更不用说自由了!

……

现在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也没有最好和最差,人人平等,谁也不会得到最好谁也不会降到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看了这部名著使我懂得了这个平等多么来之不易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六】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书籍就是一座花园,一本本好书便是那一朵朵艳丽的花儿。倘佯于经典名著这丛不败的鲜花中,我似饿了的蜜蜂尽情吮吸着它们的精华。其中《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朵“七色花”深深地吸引着我。

漫步在书的世界里,在我望眼欲穿的那一刻,“七色花”在我眼前含苞而绽。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绿与白......如“锦绣”般呈此刻我眼前。

恬静的红--艾乐吉林

天真可爱的艾尔吉林拥有着天使般美丽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她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或是坏人。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是很难得的一种精神。

但我真正欣赏她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在临死前还不忘为社会再造福音。她似乎感动了所有的奴隶,也感动了所有的读者。一位十几岁的女孩,一颗纯洁的心灵也为主人公汤姆叔叔带来了许多温暖。

冷落的紫--汤姆叔叔

汤姆叔叔是一个逆来顺受,任由奴隶主摆布的人。他信仰上帝,他追求自由,他认为上帝能够帮忙他逃离苦难。他曾说过:他的身躯是属于主人的,但他的灵魂是属于自我的。他为了自我的主人一家能够平安,放弃了逃跑的机会,让奴隶贩带走了。他的乐于奉献和舍已为人精神都让我为之振撼。

并且汤姆叔叔还十分能干,精明......任劳任怨地替谢比尔先生管理庄园。

苦笑的绿与白

依丽莎一家人善良且又胆小怕事。虽然他们夫妇是这样貌的人,可是为了自我的孩子--小哈里不被卖掉,而去努力斗争,之后他们离开了肯塔基,从而获得新生,但这过程是艰难的。

在主人们未将把小哈里卖掉时,曾向依丽莎保证过,他们是不会将其卖掉的。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于是她开始质疑,又回想起以前的事,她觉得虚伪,便开始苦笑,但最终他们是笑到最终且这不是苦笑,而是对自由到来的欢笑。依丽莎的笑让人们看到了期望,看到了光明。

幽暗的黑--托普西

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有着同样的遭遇。我同情她的原因是: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先那完美,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但幸运的是她遇到艾娃,这个心灵纯洁的女孩感化了她。她正渐渐地为“由幽暗的黑转化为纯洁的白”而努力。

儿时,我曾看过这朵"七色花",但那时只是懵懵懂懂。如今再阅读。我的思绪似从微雨中洗去了它的尘垢,让这朵花那甜软光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让那浓郁的芳香再度扑入我的鼻间。

这朵“花”,对当时社会起到了进取作用,异常是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这就是“七色花”的故事。了解它的人会更多,这故事会在不一样的人和不一样的时间内流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七】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一名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讲了美国的奴隶悲惨命运,他们没有自由, 被奴隶主使唤,被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没有快乐。

主人公汤姆也是一名奴隶,汤姆叔叔虽然是一名奴隶,但是他正直、善良。当他知道主人要把他和一名女奴卖了,他却不跑,让女奴先跑。他说:我不能跑,我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那么信任我,我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能怪老爷 。汤姆叔叔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他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又成为女孩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去世了。汤姆又被落到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手里,雷格里要汤姆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说出二人下落,最终被打死。汤姆叔叔是多么的善良,他的善良让我多么的敬佩,我们现在是多么的需要汤姆叔叔这样的人啊!

想想那种奴隶的社会,我们现在多么幸福、快乐,能有宽畅的教室上课,还可以学到知识,还有新衣服穿,有好吃的美食吃,多么好啊!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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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篇一)

大多数人都在描写和赞颂母爱,而极少写父爱。我们是否忘记了父亲那深沉而严峻的爱?《背影》一文用了极为朴素的言语却勾勒出一个平凡却伟大的父亲。

我的心总是在这一段文字有了很深的感触: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在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只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来北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有膀子痛得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能再与他相见!游子在外,父亲牵挂,文中的父亲一直就在惦记着他的儿子。正所谓:有父爱尽不在语,惟有信中显真情。

生病时父亲背我去医院;考试考砸时父亲的痛斥;遇到难题时父亲悉心的教导;气馁时父亲亲切的鼓励;送我上学时父亲那亲恳的目光;走上岔路时父亲及时的巴掌。父爱是需要细心观察和用真心感受才体会得到的,我们都被父亲深深地爱着。

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答父母对我们如春雨般绵绵湿润的爱,这哺育着我们的爱。珍惜明日,努力学习,学会一身本领。我们是父母手中的雏鹰,为了明天更好的展翔而努力吧!

背影读后感【篇二】

自从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人们大都在歌颂母爱,而《背影》这篇文章却描写的是父爱;歌颂父爱,一般是正面写父亲那高达的形象,而这篇文章却写父亲的背影,写父亲那朴实的外表,笨拙的动作;写爱的文章,往往是淋漓尽致的描写,而这篇文章却并没有使用什么华丽辞藻……朱自清在文中四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有三次都是一笔带过,只有买橘子的那次,作者详细的进行了描写,看着父亲那不协调的动作,艰难地翻过土堆,想起父亲那熟悉的背影,情到深处,泪水不自然的流下……

在我们的生活中,父亲总是默默的为子女付出,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们虽不善于表达,但所做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哪里没有凝聚着他们深深的爱……父亲的爱是严厉的,父亲就如大海那般,宽广的胸怀,深刻的内涵和深沉的爱则是他完美的体现。

也许人们忘了,也许人忽视了,也许人们从未注意过,在漫天纷飞的贺卡中唯独少了寄给父亲的,在一声声情意绵绵的祝福中唯独少了给父亲的。

曾几何时,我们总是在父亲面前撒娇;曾几何时,当我们受了委屈,父亲那宽厚的胸膛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曾几何时,当我们陷入莫名的情结时,父亲为我们举起了导航灯,引导我们走出人生的迷宫,重新鼓起勇气站在起点之上;曾几何时,…………

当人们高唱母亲的赞歌时,我想起了父亲,难道我们能忘记父亲吗?

有人说过:小时候觉得父亲是万能,青年时觉得父亲是古董,中年时觉得父亲是多余,老年时说的最多的就是“当年,我父亲说……”为什么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到失去了才感到他的宝贵?

背影读后感(篇三)

没有过多的语言,也没有太多的表情,有的只是简单的动作,却真挚感人。一位母亲,每每在送孩子离开时,都会站在窗户旁,艰难的拖动行动迟缓的腿,占领着一个窗口,只为多看一眼在院子里经过的孩子,多看一会儿孩子离开时的背影。

你看“看见我回头,他向我不停地挥手,依稀又在说着什么。”当孩子迎上母亲的目光时,泪水情不自禁溢出了眼眶。她明白了注视中透露出的平凡的爱,明白了母亲已经老了,走不动了,眷恋着与孩子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即使只是一个背影也好……

长大后,因为学习的缘故,去祖母家的时间少了很多。那是一个周末,我去祖母家,清冷的月光照在层层叠叠的树枝上,绑架点点斑斑的墨影,路旁的灯光有些昏暗,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我又冷又怕,低头急匆匆的走着。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身影,我定睛一看,是祖母。祖母牵起了我的手,一股熟悉的温暖瞬间传入了我的手心。离开祖母家,走了一段路,回头一看,与祖母的目光相对,那目光中有着不舍,有着爱。看看头上皎洁而又清冷的月光,此时的我,再不觉得冷了,因为有这份爱温暖着,我感觉是那样温馨,那样幸福。

再读《是谁爱着你的背影》,我的感触越发深刻,文中母亲仿佛就是我的祖母,虽然注视不同,可其中饱含的爱是相同的。是啊!年少轻狂的我们,只想早日挣脱父母的约束,对家人的爱却不屑一顾。厌烦家人的关心,嫌弃爸妈的唠叨,怎会静下心来感受着家人对我们点点的平凡的爱。

但愿我们都能读懂生活中那些不舍的注视,都能感受到那些隐在平凡中的爱。少一些浮华,多一点质朴;少一些躁动,多一点沉稳;少一些责备,多一些理解,给这份温情以回应,给这份注视以理解,给这份平凡的爱以深情,以延续,谱写幸福的人生。

背影读后感(篇四)

《背影》这篇文章记叙了几年前作者在浦口车站和父亲分别时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真挚感情,也写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深切的怀念之情。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这段话将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儿女的爱给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多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不在关爱着我。

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我们今生都报答不完的。记得在我小时候,一天晚上发了高烧,我家离医院很远,家里车子被邻居借走了。外面又下着大雨,家里唯一的雨衣被妈妈带到外婆家去了,只有一把伞,这时,我的父亲毫不犹豫背起我,拿起伞,就向医院的方向跑去。半路上,父亲在一条泥泞小路上滑倒了,伞被刮走了。父亲第一时间是看我有没有事,却忘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我知道下雨天父亲是看不到我哭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其实当时父亲的脚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父亲还把身上的外衣脱给了我,又抱起我,继续向医院跑去。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长大了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让我一生有勇气做我自己……

关于桃花源记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优秀的作文究竟是怎样抒写的?作文5000网的一篇《关于桃花源记读后感合集》应该能帮助到你!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一】

怀着小小的激动心情,我阅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那么美丽、祥和的世外桃源,深深的吸引了我。

有时候我也不时的在幻想,要是有一天我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那该是多么美好啊。可是那就是仅仅只是幻想,当我缓过神来,就会有一种道不明的失落感,人类的破坏,人类的不和谐,造成现实社会已经冷冰冰的了。

跟着陶渊明的踪迹,我们来到了充满和平宁静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好一幅和平宁静的景象。土地平坦宽阔,肥沃的土地上种满了庄稼,年轻的小伙子下田耕种,不畏炎热,都在努力的为自己的生活播种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除了那可爱的桃花,还有一群群小动物,小鱼和小虾嬉戏着,来来回回,都好像在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有时候还朝着我们眨眨眼。啊,桃花源里的池塘真绿,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涟涟秋水,给人几丝凉意;瞧!

‘黄发垂髫,怡然自乐’把桃花源人们的幸福生活表现的淋漓尽致。‘设酒杀鸡作食’对于一个外来人,老百姓们热情招待他,热热闹闹,并没有觉得他是个外人,会给人们带来伤害,他们那么淳朴,善良,可是这个武陵人却不记恩德,恩将仇报,妄想打扰他们的安宁生活,以为可以得到一大笔财富。他们自私自利,见利忘义,只活在钱财之中。我们用心想想,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人有吗?多吗?确实,多。多的数不胜数。社会上正是有了那么多这种人,社会才变的那么乱。如果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都能为他人着想,为他人考虑,不要只想着自己,那么‘桃花源’将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

想到这里美好的感觉戛然而止,黑暗已经笼罩了整个天空,笼罩了人们的心灵。我们不应该让黑暗继续蔓延下去,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担当起保护家园的责任,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只有欢笑,没有压迫,没有家破人亡,每家每户都是如此的幸福,把那些邪恶,肮脏的思想通通从灵魂里清楚。

作为现代的中学生,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自己的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二】

读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后,我不由地被“世外桃源”的美丽景色吸引:那里没有空气污染,有的只是纯粹的原汁原味;那里没有战争的硝烟,有的只是安祥与和平。这也许就是作者和千百年来所有的人们的理想。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神秘角落,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外桃源”,并希望自己能在那里度过平平淡淡的一生。

其实在我的记忆中,真的有一个像《桃花源记》一样美好的地方,虽算不上“世外桃源”,但那却是我更向往的地方。小时侯,在农村老家的屋后不远,有一片很大很大的树林,我常常吵闹着去那里玩儿,妈妈拗不过我,我们经常做的趣事就是逮蚂蚱。只有你身临其境才能知道那里是多么美好,简直像人间仙境一般,不,应该说是天堂:满眼都是茂密葱茏的植被,艳丽肥硕的大牵牛花,有深蓝色的、绛红色的、淡紫色的和浅粉色的,一朵朵竟相争妍,万紫千红,娇嫩欲滴。地上还匍匐着一大片一大片的不知名的小花,有像珊瑚豆似的金灿灿的小黄花,有像蝴蝶似的飘飘欲飞,还有种花宛如一个个小灯笼,招惹得蜜蜂飞赖飞去。林子深处有几株齐天高的松树,丫叉间挂满了沉甸甸的松果,偶尔在树枝间隐约看见一团灰色的大尾巴一闪而过……也许现在看来那里并没有多少神奇,但幼年的我却竟是如此的迷恋它,并完全陶醉在其中。可是,这一切注定要告一段落,现在那里已盖起了一栋栋豪华气派的公寓。所有的树木都已被砍下,所有的空气都失去了以往的清香,这一切就像一个已完结但并不完整的美梦一样结束,尽管这个梦是每个人都向往的。

我们都曾做过一个同样的梦,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梦想: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于是,上帝给每个人插上一双梦想的翅膀,只是在飞行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一块叫“现实”的石头,也会被一个叫“私利”的美女所引诱。很多时侯,我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世外桃源”,只是,我们不相信,不相信自己能击败现实,不相信自己能禁住私利的诱惑,不相信自己能双耳不闻世人的评说,更不相信奇迹的发生,我们最不敢相信的人竟是自己。仅此而已!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三)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一段的意思是这样的:“桃林在溪水发源的地方就到头了,就出现了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口,洞里好像隐隐约约有些光亮。渔人就下了船,从洞口进去。起初洞口很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他又往前走了几十步,眼前由狭窄幽暗突然变得开阔明亮了。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平坦宽广的土地,房屋整整齐齐,有肥沃的土地,美丽的池塘,桑树竹子之类。田间小路交错相通,(村落间)能互相听到鸡鸣狗叫的声音。其中来往工作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全都跟外面的人一样。老人和孩子,都安闲快乐。”

每当读到这一句时,我总是爱在脑海中想象出桃花源的样子,并想象自己身处其中,怡然自得。桃花源不正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片乐土吗?于是有了“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和“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的故事。看完之后,我忍不住想,为什么渔人能在无意间进入桃花源,而太守和南阳的刘子骥带了那么多人那么仔细的找却找不到呢?

会不会是因为渔人心无杂念而其他人却心怀不轨?太守可能这样,但“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他也会这么想吗?由此我又想到了一篇叫做《xx》的故事,故事是说一位农夫一不小心把自己的铁斧掉进了河里,招来了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捞上了一个金斧和银斧,农夫却只要他的那把铁斧,赫尔墨斯被他感动了,于是把三把斧子都送给了他。另一位农夫听了很羡慕,却因为贪心变得一无所有。这不正像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吗?贪得无厌,于是变得庸俗,小气,被人看不起。看到成功了的人便百般嫉妒,也去效仿他们,结果和太守一样“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出口”了。

而那些人们口中的高雅之士,有多少是真正的“高雅之士”呢?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四)

读完《桃花源记》后,我深深的被吸引,陶渊明选择用淋漓尽致的字句构造了一种安详、宁静的环境。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一句让人浮想联翩,仿佛我已身处于飘飘渺渺,若已成仙,粉红的桃花,透着一阵阵清香,无不使人忘却忧愁与烦恼。只是静静的享受这大自然的美景,然而“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我又曗出桃花源人民的热闹,我们又仿佛看见了男女老少纷纷来迎接这个外来人,你争我抢,热热闹闹。

可是,“桃花源”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幻想。

想到这《桃花源记》的美好感觉顿时戛然而止,似乎感觉丑陋的思想逐渐笼盖了湛蓝的天空,笼盖了孩子的笑脸,笼盖了人类纯洁的人灵。

但是,我们却不能让丑陋的思想继续蔓延下去,我们因努力去创造一个全新的社会,把不干净的东西排斥出去。而现在的我们,则应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纠正生活中不良习惯,要善于与人和平相处,这样就能挽回一些失去的纯洁与和平。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五】

《桃花源记》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晚年所写的《桃花源诗》之序言,该序描写了一个没有君主、没有压迫和剥削的理想社会,人们过着安宁、和睦、自给自足的淳朴生活。这虽然是一个空想的社会,但它表现了作者对这种美好社会的向往,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渴望摆脱剥削压迫和频繁的战乱、追求幸福和安宁生活的愿望。这当然是对黑暗腐朽社会的一种含蓄而又深刻的批判。

正因为如此,“世外桃源”在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中,成了人们心目中理想社会的代名词。文章笔调流畅,描写逼真,使人读后如临其境,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桃源仅只晓秦朝,魏晋当然领汉标。断代隔山观世变?同时聚首写神交。抨击黑暗题材妙,向往光明理想高。否定君权砭世弊,陶潜绝唱续“离骚”。

桃花源记读后感【篇六】

你是否知道“世外桃源”这个故事?它就是出自这篇课文。有位英国文学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即使是在最痛苦时候也能找到美好的因素。”生活在东晋的著名诗人陶渊明,他的生活充满坎坷磨难,但他却把希望寄托在美好的憧憬之中,《桃花源记》就表达了他对人生理想的追求和渴望。

我最喜欢的就是二三段,因为它描述出了一个优美的世外桃源,桃源里的人都很勤劳、好客。里面的人都很孝顺父母,疼爱孩子,使孩子和老人都很快乐,这是我们现在的人也很难做到的一点,很多中年父母都不懂得尊重老人,不抚养自己的父母,上父母自己抚养,有些大人还将成绩或体弱多病的孩子交给老人带,却不支付一点钱给老人。更有些大人还把小孩送去做童工。桃花源里的人遇到远方的客人,他们“没酒杀鸡作食”“咸来问讯”“皆出酒食”他们都会用最好的食物去接待客人,这也是我们现在人做不到的一点,经常来了客人就是一般般的对待。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在当时具有的鲜明的社会现实意义,并且千百年来一直吸引着人们。

通过《桃花源记》,作者描绘了一个没有战乱,滑剥削,共同劳动,风俗淳朴,人人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寄托了他自己的憧憬和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同时对当时的黑暗实实也是一种批判和否定。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一)

《羚羊木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晚上,“我”正背今天学过的杠杆原理,妈妈问“我”爸爸从非洲带回的那只羚羊哪去了。她说得其实是一只黑色的硬木雕成的艺术品。但“我”已经将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方,并且作为回赠万方把自己心爱的一柄小刀送给了“我”。“我”并不知道那只羚羊木雕的珍贵和实际的价值。因为非常珍贵,妈妈一定要“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我”只好照办。

万方和“我从小就在一起,他学习好,喜欢帮助人。全班都穿上刚买来的新运动衣,“我”却把裤子划了一个大口子。万方和“我”换了裤子,却因这事被他妈妈罚站半小时。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把爸爸、妈妈送“我”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我”向万方说明了情况,将羚羊木雕要了回来。万方给羚羊木雕做了一个玻璃罩。“我”将小刀和玻璃罩放到了万方的手里,转身走了。走在雪地上的“我”突然听到万方在后面喊“我”。他将玻璃罩盖在木雕上,把刀塞到“我”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们也是好朋友。明天打雪仗来早点。”“我”哭了,从没有这样伤心过。

整篇文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和深厚友谊的对比;一边是双方父母的态度对比:“我”的父母因为木雕的珍贵,坚持让“我”要回木雕。万方的母亲因知道羚羊木雕的珍贵,要万方一定还“我”,还把玻璃罩和小刀一起给了“我”;一边是“我”和万方的对比:“我”把裤子划破了一个大口子怕被妈妈骂。而万方为了“我”交换了裤子被罚站半小时。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父母为什么让把送给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来,就因为羚羊木雕很珍贵吗?难道木雕比深厚的友谊更珍贵吗?万方喜欢羚羊木雕不是因为木雕的珍贵,而是把羚羊木雕看做友谊的见证,他还做了玻璃罩小心地保护着木雕,因为木雕是好朋友送给他的。万方没有因主人公要回羚羊木雕而和他绝交,反而把小刀和玻璃罩一起送给了他,在万方看来友谊比礼物更有价值。当雪花落在玻璃罩上的时候,我想象到洁白无暇的友谊胜过了那只珍贵的羚羊木雕。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二】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三】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芳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芳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芳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芳了这事后,万芳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芳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芳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芳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四)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五】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六)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在“我”和万芳眼里,是否拥有羚羊木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和诚信不能丢,因为它们的价值比羚羊木雕要大得多。在两种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中,她们显得多么纯真,而“我”的父母又是多么庸俗!以这样的观点来选择,两者的轻重可想而知。

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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