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孤僻的玛丽父母双亡后,生活在舅舅神秘阴沉的大房子里。一次神奇的经历,玛丽闯入了禁闭、荒芜的花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秘密花园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秘密花园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可有趣了。
故事讲述了玛丽是一个很丑的女孩,脾气还很暴躁,她的爸爸在英国政府部门任职,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对玛丽从来没有一点关心的意思。她的妈妈倒是个大美人,只可惜每天知道忙着参加各种聚会,对玛丽也不闻不问,玛丽六岁的时候,妈妈就死了,爸爸把她送到了姨夫家,玛丽偷偷培育秘密花园时,认识了狄肯和柯林,最后玛丽变得有温柔又漂亮,狄肯收留了更多的小动物,一直坐轮椅的柯林竟然站起来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如果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世界就不再是精彩的了,要相信自己,就像玛丽一样,她虽然没有了妈妈,生活在别人家里,可是她依然很自信,因为她相信,自己付出了努力,想做到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到,事实上,她果真做到了。柯林也一样,虽然克柯林以前很自卑,可是自从他遇到了玛丽,就被她的自信感染了,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靠自己的力量,重新站了起来,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啊!
我也要像玛丽和柯林一样,让自信使自己变得更强大!
秘密花园读后感2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一场可怕的瘟疫使10岁的小玛丽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往画眉庄园。画眉庄园是一个古老而充满神秘感的地方,有被锁了10年的花园,有被秘密藏在房间里的小男孩。而玛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她发现被埋掉的花园钥匙和被隐藏起来的园门,也发现了那个被藏起来的小男孩,她的表哥克林。玛丽、克林、和荒野上长大的男孩一起,唤醒了沉睡10年的古老花园。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也就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那样,微笑面对。我想: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秘密花园读后感3
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叫《秘密花园》。
这本书非常好看。主要讲了一个爱发脾气的小女孩玛丽,她在舅舅家找到了被封闭十年的花园,又认识了许多朋友——玛莎、狄肯、柯林、本、乌鸦队长、知更鸟……他们在花园里做一些秘密的事情。这个花园像他们的一个秘密乐园,他们在那里整理花园,做游戏。玛丽、狄肯、柯林他们互相帮助,团结在一起,守护着这个秘密花园,最后他们给大家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那就是让柯林从一个病怏怏的男孩变成一个健康活泼的男孩。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狄肯,他喜欢到牧尔(草原)上去玩,因此他有许多的.动物朋友,他也能听懂动物说的话。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救了一只小羊羔,那天他去牧尔上玩遇见了知更鸟,知更鸟把他带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他听到了很轻很轻的羊叫声,他顺着声音看去,发现了一只小羊羔正咩咩地叫着,它的母亲就死在它的身边,因为天气太冷,狄肯就把它带回家,给它喝奶,给它暖身子。我觉得他是一位心地善良、爱帮助别人的人。
我觉得玛丽、狄肯很伟大,我要向他们学习,帮助他人,做一个快乐、健康的人。
秘密花园读后感4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书名叫做《秘密花园》。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玛丽的父母因一场瘟疫双亡,玛丽被送到大鸫庄的姑父家。在那里,她发现了一座荒废了十年的花园,并给它起名为“秘密花园”。通过这个秘密花园,她还结识了一位积极乐观的朋友——狄肯,在她的感染和大自然的熏陶下,略显病态的玛丽渐渐变得健康起来。
在秘密花园中,玛丽的狄肯一起中下自己喜欢的植物,并帮助园中的玫瑰重新焕发了生机。在她们的努力下,玛丽的表哥——被玛丽称作“土霸王”的柯林也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读完了这本书《秘密花园》使我明白了: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通往理想和命运的路不只是一条,也明白了人们不能盲目的去相信那些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准确判断而得出的结果。其实生活中的一些坎坷失败,只要我们静下心思考,你会发现,情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以乐观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吧!
秘密花园读后感5
上一周,我读完了学校借的书——《秘密花园》。读完了,我的感受颇深。
玛丽的父母在一场霍乱的不幸去世,她被送往克莱蒙的舅舅家里,有一天,她明白了十年前被舅舅锁住的花园,于是她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那个花园和花园的钥匙,最终,她在知更鸟的帮忙下找到了那里。在本爷爷的花园里,她见到了那个浑身带着魔法一般的男孩,吹奏的笛子,能够引来一只只善懂人心的动物们。因为有他的出现,玛丽不再是以前那个“凶恶专横的小野猪”;之后她又顺着哭声找到了柯林,他是克莱蒙叔叔的小儿子。更加幸运的是,由于玛丽的出现,柯林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坐在轮椅上瘦小的他,奇迹般的站在了属于孩子的天地。
我觉得:玛丽和柯林本应当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但没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读完这本书,我开始羡慕玛丽能够拥有这么美丽的花园。
有时候奇迹是从欢乐中得来的,因为你有信念,你懂坚持,你不放弃。
让自我欢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我。要记住,让自我欢乐起来!
秘密花园读后感6
《秘密花园》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从小脾气暴躁、依赖保姆。在一次瘟疫中,她成了孤儿,被送到了姑父家里。在这里,她交上了许多朋友并发现了秘密花园。因为这些原因,人见人厌的小女孩玛丽变得性格开朗、阳光活泼。
我们不能学习改变前的玛丽,而要像改变后的玛丽一样,乐观向上,充满希望。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玛丽有了朋友,改变了许多。在生活中,朋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要珍惜友情。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像玛丽一样遇到许多挫折。如果你遇到挫折轻易放弃、畏缩不前,那你永远也不会战胜困难。所以我们一定要乐观面对困难。
有两个人在沙漠里行走,这时他们精疲力竭。他们打开了仅剩的一个水壶,两个人看到水壶后的反应截然不同。甲说:“唉,太倒霉了,只剩下半壶水了。”另一个乙说:“太好了,我们还有半壶水!”很明显,乙是一个乐观的人。
我们要乐观向上、珍惜友情、不怕困难,做一个四好少年!
秘密花园读后感7
暑假里,我认真读完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花园有什么秘密呢?我带着问题去读这本书,秘密花园的主人公是一个人见人厌、长相平庸、脾气暴躁的女孩,她的名字叫玛丽,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她的父亲是一个商人,母亲一天到晚只顾参加聚会。
另一个主人公叫迪肯,迪肯是一个活泼开朗、热心助人的孩子,他在秘密花园里认识了玛丽,他把自己的快乐带给了玛丽,从此玛丽也变成了活泼开朗、勇敢大方的女孩。
这本书还有一个主人公叫柯林,柯林家境富裕,在家里是个小少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是他从小身体就不好,一直有病,他对自己的生命不报希望,在这个时候,林肯和玛丽伸出了温暖的手,鼓励他要战胜疾病,勇敢与恶魔作斗争,两个好朋友的真挚友谊深深感动了柯林,使他对生命重新有了希望,身体也慢慢好了起来,从此三个孩子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找到了花园的秘密了,她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用自己的爱心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之间真挚的友谊使我感动,我要向他们学习,找到属于我的真挚友谊,并守护着我们自己的秘密花园。
当我们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并获得了一些启发之后。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感悟和思考的升华和提炼的方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呈现了“秘密花园读后感作文(集锦5篇)”,本网站所述资料仅供参考请自行核实信息!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名字叫《秘密花园》。这是一本关于爱和大自然的书。它是上个世纪美国最著名的女作家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代表作品。她是在纽约长岛布置自己家的花园时得到了灵感,写下了这本书。
故事的主要内容叙述的是一个叫玛丽的小女孩儿找到了花园的钥匙而改变了性格的经历。玛丽本来是一个非常倔强、任性的小女孩,后来她被送到了一个庄园。这个庄园很大,有许多幢房子和好几个花园,其中有一个花园上着锁,钥匙被埋在某个地方。有一次,玛丽在花园的周围玩时,无意中发现了打开花园的钥匙。在进入了那个神秘的花园后,她和其他小伙伴一起种花、种草,在花园里嬉戏打闹,看着各种花草茁壮成长。渐渐地,玛丽变得不再那么倔强了,成为一个惹人喜爱的乖巧的女孩儿。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我们要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不要老是呆在学校里和家里。我们应该对未知的事物保养普好奇心,不断地去发掘新的事物,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我还明白了,不能什么事都只顾着自己,要与同伴友好相处、真诚相待。
这几天,我把<<秘密花园>>读完了,合上书,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深有感触。《秘密花园》这本书是讲述一个叫玛丽的小女孩,她脾气暴躁。她的奶妈在一场灾情极为惨重的大霍乱中死去,仆人有的死去,有的逃走。,所有的人都忘了她的存在……她成了孤儿,直到有人把她送到姑父家大鸫庄。
玛丽在那里认识了玛莎,热爱动物的狄肯,自认为得了重病快要死的柯林。并在土里发现了钥匙,最后还使柯林有了开朗的心,他的病自然就好了。
这本书让我觉得快乐是最重要的,有了快乐,一切烦恼都会结束,有的时候遇见困难你愁眉苦脸的去对待它那还不如用一颗开朗的心快乐得面对它。
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暑假的时候妈妈怕我从早到晚一直看电视便大大减少了看电视时间,简直无聊透顶,只能翻开书本。过了几天我发现其实不看电视也没什么,因为书中的知识更丰富教会了我许多不懂的知识,我现在已经不依恋电视了。 记住,快乐是最重要的,有了快乐才能勇敢的面对一切。
今天,我们班发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做《秘密花园》。刚开始我感觉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可后来我看到了第十三页的时候,我发现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
以为一场霍乱使玛丽成了一个孤儿,她只得被送往舅舅家一起生活。舅舅有一个十年不许别人进入的秘密花园,玛丽不小心地在知更鸟的帮助下找到了那个神秘的次方。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是玛丽,因为她非常乐于助人,见到有困难的人就主动帮助,所以我非常的喜欢她。
要明白,只有自己帮助了别人,别人才会主动来帮助我们,我们要向玛丽一样,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秘密花园》。是美国女作家伯内特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玛丽,她是一个长相难看,脾气古怪,任性的小女孩,她对什么都要发怒,一切都入不到她眼里去。一次瘟疫夺去了她父母的性命,她被送到英国的姑父克拉文的庄园。在庄园里,她发现了一个秘密花园,然后一切都改变了。她在小伙伴狄肯的帮助下,一起重新在花园里栽花种草,精心耕耘数月,花园终于恢复生机。此外,她还帮助多病、瘦弱、脾气暴躁的表弟,使他站立起来,父子团圆。玛丽也去掉了所有讨人厌的坏毛病,长成了漂亮的姑娘。
而这一切的改变,是因为她找到了开启快乐的钥匙,珍贵的友谊和大自然的美好。她发自内心的愉悦,重新体会到什么是爱,什么是快乐。谁不需要一把钥匙呢?不要因痛苦的经历而任由它被遗忘,杂草丛生与世隔绝,有时候我们要勇敢的用钥匙打开秘密花园的小门,让阳光照亮每个黑暗的角落,撒上花籽,到春天来时,收获满园的花香——有时候,快乐和幸福就是那么触手可及。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因为它带给我爱和温暖。
快乐是帮助别人的那一刻,快乐是吃着美味餐点的那一刻,快乐是走进《秘密花园》的那一瞬间。
玛丽的父母和仆人们在一次瘟疫中丧生,她被送往英国,住在身在远方的姑父家中。新的生活让玛丽感到不可思议,又很有趣。渐渐地,美好的大自然所在的小花园,被她无意中发现了。花草树木在她的照顾下复活了,她还认识了迪肯和身体虚弱脾气坏的柯林。在一个又一个可爱的小生命破土而出的时候,玛丽和柯林也变了,他们变得活泼可爱,健康善良,于是,他们相信,大自然是有魔法的。
快乐不是用金钱买来的,快乐不是用物质交换来的,快乐来源于自信、理解、友爱,人生应该充满微笑,让我们的微笑传递给别人,让身边的人都变得快乐一点。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的人生不可能都是十全十美,古人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是,我们要培养乐观开朗的生活态度,面对困难,要有客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也要适当地学会用快乐的心态去化解矛盾,给予别人爱,我们才能收获爱和感动。每一次挫折都是一次历练的机会,我们要学会在失败中前进。生活不会因为你的悲伤而改变,那么,就让我们用快乐去改变生活。
每一个清晨,太阳都会缓缓升起,让我们怀着快乐的心态,去追逐我们心中的梦想。
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孔乙己读后感悟(优选4篇)”的一些实用知识供大家参考。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谁不想要一个快乐的家庭呢 邀请朋友们了解这份幸福!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直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后来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作文/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今天又读到了一篇初中时候的课文《孔乙己》,当时觉得这篇文章有点长,读起来不耐烦,更重要的是读不懂作者在说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浏览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感觉。今天又看了一遍,还好不像以前那样只是任务性的浏览过去就算了,这次是自己想看一下能不能读到点什么,庆幸的是这次有了一点点感觉。
作者真是针砭时弊,字字见血。不仅成功的刻画了孔乙己这一个悲剧形象,更是讽刺与鞭挞了当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通过描写孔乙己的遭遇来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或许有些人刚开始会觉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站着喝酒映射出两个意思:其一,孔乙己很贫穷,站着喝酒一般是没有下酒菜的;其二,站着而不是坐着,与其他短衣帮的人形成对比,说明他在鲁镇不仅贫穷而且地位低下;穿长衫是稍有钱或地位的人的装饰,贫穷的孔乙己穿长衫,并不是说他臭美,不知好歹,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贫穷而未读过书的人的标志,是他作为一位读书人的尊严与自豪,做着这样写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非常生动的刻画出一位落魄书生的形象。同时为下文描写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埋下伏笔。
还有一句话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出现了两次,而且出现的情景很相似,咋看起来与文章沉重的氛围很不协调,快活二字意味深长,运用反语的手法,讽刺和鞭挞那些嘲笑落魄书生孔乙己的麻木不仁的国民,他们通过戏弄孔乙己而获得快活。表达了作者对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同情,更是对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同情与批评。快活二字实际上表达了作者的悲痛与愤懑之情。
文章中很显眼的几个字应该是之乎者也了。之乎者也象征着读书人。之乎者也也增加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孔乙己知道之乎者也以后,却没能进学,有无谋生之法,使其悲剧之一;也正是因为之乎者也是他与下层市民有了差别,产生了隔阂,无法正常沟通,受到下层市民的百般排斥,是其另一悲剧。换句话说,是之乎者也害了他,使他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被社会孤立。这都是当时的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导致的。作者通过孔乙己处境对当时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揭示当时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误人的一面。
当旁人问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他因为认识字而感到高兴,也因此自认为高人一等;但当别人问到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说明他因此而感到失落、沮丧与窘迫。孔乙己的这种情感转变说明了像孔乙己这类落魄书生在当时社会上的尴尬处境。
孔乙己读书未成又不会营生,生活没有保障,只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教育制度的纰漏:一心只读圣贤书,不教谋生之法。这种教育制度成就了孔乙己这类百无一用的落魄书。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而被打,甚至被打折了腿。从这一点影射出当时的国民毫无同情心,麻木不仁,对孔乙己这类弱势群体不仅没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百般刁难。这不仅是孔乙己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
还欠十九个钱。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且出自一个人之口。作者这样写是在强调,强调一种社会的不公平,强调一个国家的悲哀。素不欠账的孔乙己欠账了,这可能是他给那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的微弱记忆了吧!并且很快就被忘记了。孔乙己的死也是那个吃人的社会的又一个成就吧!孔乙己的墓碑上可能会名记着他被那个社会吃掉的经过,但是,他可能连个墓碑也没有
《孔乙己》是作者为孔乙己呐喊,也是对那个吃人的社会的用人制度、教育制度和麻木的国民的呐喊!是对旧社会的呐喊!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呈送了“孔乙己读后感悟(通用4篇)”主题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想节省时间建议您收藏本页以备查询!
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够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己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够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己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己是读书人”的信念。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
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能具有内涵又很简明呢?不少人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能从中收获不少。 多写读后感,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思辨和表达能力,经过反复修改作文5000网小编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白夜行》读后感悟”。
在看完半本书之前,我仍没有体会到这本书值得被评价这么高的地方,值得被称赞成东野圭吾先生的经典作品之一的原因。但是,当真相开始浮出水面,一个家庭背后给孩子成长带来的困扰与负面影响,对一个孩子的身心发展是巨大的。
是的,桐原亮司和西本雪橞并不是没有罪过,可是他们的悲惨童年给他们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磨灭的,也许一切切都是冥冥安排,让他们次次逃过被法律批判,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一辈子活在黑暗之中,宛如在白天,却仿佛只敢在夜晚行走的人。
像东野圭吾先生的那些经典作品,《白夜行》的剧情逻辑也是那样的谨密。最后的那把剪刀,以及雪橞的头也不回,那些一幕幕的经典让读者深思,给读者揭露了社会人心在许多方面下的冷酷无情和黑暗自私。
最后,对男女主抱有同情的我,看着书的一对剪纸男女孩的封面,想着原本可以健康长大的他们,因为下等社会的浑浊和父母的无知失责,所以导致了这样可悲的人生。
愿不管在是原生家庭还是单亲家庭还是其他,长大后的那些孩子可以清楚的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美好,愿不称职的父母,势利的亲戚,冷漠的周围人们,没有让你们失去对这个世界美好的向往。起码,我可以说,我是怀揣着积极思想而一步步走在人生道路上的。
以上,感谢东野圭吾作者的作品。
这本书是畅销书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之一,这本推理小说情节离奇,人物诡谲,心理阴暗,畸恋错爱,甚至杀父轼母,而且还是孩子干的。
作者所揭示的罪犯,是人性恶之花,哪怕遇见一个个善良的人,也会先后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先被利用再遭伤害;作者也揭示了罪犯童年第一次犯罪起因是被人伤害,但这不是他们一再害人的借口,不能认为恶人也有自己的道理,形成扭曲的伦理道德观念,每个人都可以善待家庭和社会,照进现实的不是黑暗而是阳光。
难道在苦难中只会滋生罪恶,不能产生善良吗?看看一些名著、一些传记中是怎么书写的吧,苦难也会使人坚强勇敢,不失仁慈与正直。这类推理小说,虽然娱乐性可读性强,但也有一些地方比较牵强。还是读些经典名著收获更多,才能明辨是非,反省人生,追赶幸福,享受快乐。
人生的目标是追求真善美,虽不能至,也心向往之......
终于把白夜行看完了,2015年看了很多书,但是没有哪本书是看完的,白夜行是第一本完结的。看完了原著,又去看了崛北真希电影版本,跳着看,但是结尾部分却看了3遍,崛北真希的演技真的到位了,把看书的时候唐泽雪穗一个抽象的女人实体化了。
对于崛北真希最后一幕,我尝试去理解一下。唐泽雪穗在白夜行,一直保护她的桐原亮司应该是那道黑夜里的光,也是唐泽雪穗身上最后一丝温情或者说人性。唐泽雪穗在被母亲逼迫**的时候就开始一步一步陷入了黑暗,而最后母亲以100万的价钱把她卖给了桐原洋介,这个时候,唐泽就完全的处于黑暗了,再也不会有太阳升起,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给予她生命的一直信赖的母亲,如果给予你生命的人就是恶魔,那自己除了恶魔还能是什么?但是谁愿意甘心生活在黑暗中呢,阳光是那么美好,就算没有阳光,有日灯光也可以啊,我真的能拥有这道日灯光吗?
唐泽雪穗在心里会这样问自己吗?随着桐原亮司的不断付出,唐泽雪穗慢慢的似乎接受并相信了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无所有的虚假现实,看,我虽然身处黑暗,但至少还有一道日灯光,她这么安慰自己。然而桐原亮司最后还是死了,最后一个保护她的人死了,那个救自己的小男孩,像日光灯一样的男孩,也被冥冥中不可知的未知收走了,这是什么情况?唐泽雪穗迷惘了。
但是她又很快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一直被自己忽视的声音,从来没有所谓的日灯光,从来只有黑暗,从来只有一个人,桐原亮司是这个世界给自己开的一个恶意玩笑,而自己却贪恋一片光,忘记了冰冷的现实,而现在冰冷的现实赤裸的展现在了面前,你看或不看都在那里,唐泽雪穗这么坚强怎么会不看呢,所以唐泽雪穗的目光由迷惘变为冷酷。既然世界这么冷酷,既然已经身处黑暗,那我也冷酷的对待世界,那我也坦然的在黑暗中行走,接受了现实的唐泽雪穗微笑起来,生活在继续,路总是要走下去,从来就没拥有过,失去又是从何谈起。
理智如雪穗,回头没有任何意义,只会暴露与司亮之间不可告人的关系。如果雪穗连克制回头的忍耐力都没有,无论如何也走不到至此这一步的。
看到最后,浮现的是韩国电影版《白夜行》中的片段,雪穗与亮司仅有的欢愉时光——雪穗坐在学校长椅上,低头也无法掩饰嘴角的笑意,亮司骑着单车在她身边兜圈,雪穗手里的随身听播放着两人的神交之曲《天鹅湖》,压抑和悲怆贯彻始终。
我并不相信雪穗对亮司毫无感情,也不想讨论谁爱谁更多,每段感情的双方没有绝对的情感对等。试想着每一次亮司为雪穗、雪穗为亮司的涉险都觉得心惊胆战,分明是一对有今日没明天的亡命徒,每一桩凶杀案都是为了掩盖,如同一个谎言要用无数的谎言弥补,阳光总会射入黑暗,就像事实总有一天会大白天下。在白日下行走,于两人而言,永远只是个奢望吧。雪穗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吧?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亮司是她生命里唯一的光亮,至此雪穗也会心死,活着不过行尸走肉,或者,这个魔女要活着杀光与亮司有关的人,让真相永远消失在黑暗里?这是我乐于见到的。
书籍是打开自己精神世界大门的一把钥匙,读了作品,内心被其触动。这种好的作品为我们带来的思想感悟,不妨通过读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甄选了一篇题目为“《百万英镑》读后感悟(汇总4篇)”的好文,祝你能从中获得启示!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百万英镑观后感。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终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明白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百万富翁”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能够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经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还有,在《百万英镑》“遗失”了后,人们对他的态度的改变,大声骂他是骗子,非常不信任他,到后来找到《百万英镑》后的懊悔,谦恭,也是不能比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金钱。
所以,也许,金钱是很重要的。
是,影片的最后,女主人公说的一些话很让我感动,她说不管他是不是百万富翁,她爱的始终是他这个人,这样看来,爱情在金钱面前,似乎超越的它的地位。
还有那对富有的兄弟,到影片的最后还在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我突然发现他们每个人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金钱对于我们的重要性,要看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了。
不过这部喜剧片还是非常讽刺的,就像书一样,批露的当时社会以金钱为荣,以权贵为势的不良风气,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本书还是这部电影,都是值得一看的。
马克吐温是19世纪美国着名的幽默讽刺作家,而这个寒假,我便拜读了他的传世着作《百万英镑》。《百万英镑》在作为这部脍炙人口的小说集的名称同时,也是一部描写拜金主义者丑态的短篇小说的题目。一开始,我认为,我没有这个水平体会那些精炼的佳句,但转念一想,这一定是一部佳作,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开了它的大门。可看完之后,我实在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强烈地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部短小精悍的小说集,分别为我们展出了马克?吐温为人所知的24篇中短篇小说,使人为之眼前一亮。作者以他及其辛辣的笔墨,入木三分地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个以金钱奉上令人作呕的形象。这二十四篇小说就像二十四颗明珠,而其中,最为璀璨,也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当属《百万英镑》了。
《百万英镑》讲述了一位因穷苦窘困,而流浪于伦敦街头的亨利?亚当斯因两个阔佬的赌注,而一夜麻雀变凤凰,得到了永远也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他必须靠这个生活一整个月。最终,赌注到期时,他不但没有饿死,百万英镑完璧归赵,还赚了二十万英镑,还名正言顺的迎娶了波霞小姐。看着看着,我的心里便像打翻了五味瓶。它使我时而为裁缝店老板和托德的势利而感到悲凉;时而为亨利幽默风趣的话语而捧腹大笑;时而为作者对各个细节入木三分地描写而沉醉其中。慢慢的,心中不禁渐渐浮现出对亨利的一丝敬佩,因为他朴实纯真,踏实肯干,敢爱敢恨的正面人物,他集贫穷、优雅于一身,在饥肠辘辘之时,任能保持基本礼仪,礼貌的与人交谈。联系书前寄语,他是一个作者为根据自己的经历而抒发情感创造的人物,是一个常年奋斗在美国基层社会的疾苦人民。他成为暴发户的情节,作者尽力把每一个细节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借此来衬托托德等人以金钱至上的拜金理念是多么丑恶,令人生厌。它形象的讽刺出美国基层人民庸庸碌碌的生活负债累累,生活艰难,可对眼前的生活却又无可奈何。一针见血地点出了那些只认钱不认人的拜金主义者令人鄙夷的面孔,堪称手法一流。仔细看完全文后,合上书页。不禁联想到鲁迅先生去理发的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一件破旧的小衫,穿着随便的就去了理发店,那位理发师傅见鲁迅先生衣着落魄,心想,肯定赚不了几个银毫子,便马马虎虎,应付了事,鲁迅先生见此,不但没生气,还给了超出应付前的好几倍,理发师欣喜若狂。下一次鲁迅先生又光顾这家店,理发师便奉若上宾,又是端茶又是敬烟,使出了看家本领去理发,可这次鲁迅先生却一个子儿也没多给,认认真真的付了钱。理发师奇怪了,便倒出心中的疑惑,鲁迅先生笑着说:上次你随便理了发,我也就随便给了钱,这次你认认真真干活,我也就认认真真付钱了。理发师听了,羞愧不已。
现在势利眼变色龙已成了社会的通病,我相信,你也曾有过,在生活中,应该没有人愿意与一个风光时,笑脸迎人,亲亲热热。可落魄时,白眼待你,假装不认识的人做朋友的吧?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匮乏的不是物质,而是相互的尊重,那些所谓的朋友只是看中你一时间的利益而已,根本不是真心的。在你光荣时,你要风,它就狂风大作,八级十极你一句话的事儿;你要笑,他就天天笑的像只招财猫似的。你落魄时,他就把头一瞥,把你当路人。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的是一视同仁,千万不能以他人是否风光而视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别人由心底自发的尊重。
从现在开始,用热切的眼光看着每一个人,不要用不屑一顾的眼神望着每一个弱势群体的人士,也不要孤立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更不要蔑视急需你搭上一把力的朋友,也许,下一秒你就能得到整整的尊重。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读书可以让我们远离不安,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 用句子表达心中所想,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或许你需要"城南旧事读后感悟(通用4篇)"这样的内容,要想全面了解该话题请您继续阅读下文相关内容!
很多年前看过“城南旧事”的电影,情节已完全记不清了,不过模模糊糊还能在眼前勾勒出大眼睛的”英子”,脖子后指头大胎记的妞儿,还有那首每听、每唱必落泪的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难道不也是我的童年吗?
我的大部分童年是在北京西城区嘎哩胡同(现已无存)里度过的,虽说跟林海音不在同一个城区,在时间上更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但她那朴实无华、平淡亲和的描写,立刻把我拉进了她的情感世界;唤醒了我对幼年的回忆和渴望;我的和她的童年甚至还能在一定维度上重叠、重合………………林海音的笔触有些像老舍,从来没有大起大落,气势磅礴;相反的,她是真实安静,自然随和的,让你通过一个12岁小女孩的视角去了解和感悟这世间的善与恶。单纯的诉说与叙述,没有什么强加于读者的剖析和评价,却不得不让你随着她的文字或哭或笑或任由它遨游在西厢房的小油鸡、炕桌边墙上骑着金鱼的大胖娃娃画以及兰姨儿的朱砂手中。“一切都算过去了吗?我将来会忘记吗?这些人都随着我的长大没了影子,是随着我失去的童年一起失去了吗?”
爱的力量可以超过一切,它让一个心理阴暗的孩子重新沐浴阳光,它让一个悲观绝望的孩子变得乐观和自信……这是一句出自英国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的名言。没错,《城南旧事》也是这样一本充满了爱的故事的书。
这本书是中国著名作家——林海英所作,主要讲了二十世纪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英子和秀贞交谈时得知,秀贞早年和思康相爱,生下一个女儿叫小桂子,但秀贞的妈妈却担心她的身体,把小桂子丢掉了。英子被秀贞的话打动了,答应帮她找女儿。英子花费了千辛万苦才从她的朋友中找到了小桂子——妞儿,母女相认后,她们立刻奔向火车站准备去找思康,却双双丧命于火车轮下。后来,英子搬家了,在附近的荒园里认识了一位年轻人,他为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但英子觉得他很善良,分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捡到了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了,抓走了那个年轻人,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她又失去了一个朋友。
后来,兰姨娘来到了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喜欢上了兰姨娘,就想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最后他们相爱一起离开了。英子九岁时,宋妈的丈夫来到了林家,告诉宋妈,他们的儿子——小栓子,两年前被水淹死了,女儿也被卖进了哈德门,宋妈十分伤心,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的离开,让英子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要担起家庭的重担。
这篇小说告诉了我每个人都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去看待世上的一切人和事,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之分,用一颗悲悯同情的心去看待,世界会是另一番景象,自己也会变得美丽而又诚实。
《城南旧事》这本书写得充满了爱,十分精彩、有意义,书籍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啊!
我早就听说过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在好朋友的推荐下,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
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在书中,简直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得不到答案。那一缕淡淡的哀愁,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忘记。
看完《城南旧事》,我想了很多。想想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学习中快乐中度过的,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我们要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
很喜欢这本回忆性小说,英子的聪明伶俐,她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在她的世界里,骆驼带铃铛是为了长途跋涉的时候能有一点点声音的陪伴,给拉骆驼的人,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宋妈口中惠安馆的疯子是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偷东西的年轻人的是个善良的人。
英子对什么都好奇,对秀贞,对思康。在大人的眼中,思康是一个不值得爱恋的人,而秀贞却一直在执着的等着他,柜子里还留着六年前思康穿过的大棉袄。在小英子的世界里,只要肯去努力,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后来她也确实让秀贞母女团聚了。英子对于人性天真单纯的认识和书中的大人们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侧面反映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以及人们面对世态变化的无奈。
因为小桂子脖子后头正中间的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在英子的帮助之下,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了,但是却在去找寻思康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轮下。这件事也让英子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也逐渐领会到了世间的复杂与苦楚。
兰姨娘,在文中是一位风流婉转光彩照人的人物。兰姨娘不仅长得美,心思也特别的细,对人好。可是在兰姨娘三岁时,她的生母亲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而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被人赎身后,她敢闯敢拼,敢于与命运抗争,总是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最终与德先走到了一起。
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最后一章,表达出了最深切的情感。小学毕业典礼当天,英子衣襟上别着一朵夹竹桃,夹竹桃是英子爸爸种的,可是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里不能来,妈妈就用一朵夹竹桃代表爸爸来陪伴着我。六年前,爸爸参加了学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也能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而今,英子要完成六年前爸爸的希望了,爸爸却不能到达现场。在毕业典礼开始时,英子满脑子都在回忆爸爸和自己说过的话,教自己做过的事情。大量的环境描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比如爸爸给我送来花夹袄?把爸爸对女儿的爱凸显得淋漓尽致。
毕业典礼结束,英子走进了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在院子的小板凳上,玩着沙土,而英子却意识到了旁边的夹竹桃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的时候,英子经过院子,对着垂落的夹竹桃,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感慨。
虽不再是小孩了,而她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自由自在,真而无邪。
我佩服小英子的勇敢,无论是对惠安馆里的疯子,妞儿还是和小偷叔叔约定一起去看海。但文章最后说到,他是个小偷,为了生存,为了赡养老人,供养弟弟上学,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现实和理想终究有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段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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