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小孩们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故事里有好多让人不忘的角色,如淘气而正义的桑桑;虽然受同学冷落但演戏认真的陆鹤;非常孝顺母亲的细马;十分英俊的杜小康,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其中我喜欢的还是细马了,因为在他非常的孝顺懂事,连我都非常敬佩他。他在为他父亲挖柳树须子,但细马就要又白又嫩的,这也让我非常的敬佩他。
我最喜欢草房子是应为他的景色描写非常的美,看看这一句墓前,是一大片艾,都是从艾地移来的,由于孩子们天天来浇水,竟然没有一棵死去。他们笔直的站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晃着叶子,终日散发着它们独有的的香气。这一句让我知道了孩子们非常的敬佩秦大奶奶。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又淘气又活泼的桑桑,孝顺父母的细马,因为头上光秃秃而被大家叫成秃鹤的陆鹤,作者曹文轩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和真实的一样,事情也是的。
我找到了一段关于景色描写的一段,位于第二百页的最后一段夕阳正将余晖反射到天上,把站在砖堆顶上的细马映成了一个细长条。余晖与红砖的颜色融在一起,将细马染成浓浓的土红色……
这一段利用夕阳的景色去衬托细马的心情,我记得,在这段话的前面,说了邱二妈一直在那里抚摸那些红砖,就犹如像在抚摸宝贝似的。而且,景色的描写也十分优美。
在这一本书里,作者不仅仅写了景色,也写了很多对人物的描写,十分得生动,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欢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男孩桑桑在小学的六年他欺负陆鹤,被妈妈打了一顿;蒋一轮喜欢白雀,他们互相寄信,让桑桑给他们传;他认识了秦大奶奶,帮助奶奶干活,陪伴秦大奶奶;学校来了“江南小蛮子”细马,桑桑不和别的同学一样欺负他,和他一起做朋友;杜小康家原来是最有钱的,就因为他们的轮船翻了,成了最穷的,还欠了人家很多笔钱,家里的那扇红门都赔给人家了;
白雀姐姐要走了,把蒋一轮和她的信全赠给了桑桑;桑桑得了鼠疮,桑乔找了好多家医院,才把他的病治好。读了这本书,我懂了我们看到他人需要帮助,就要帮助他们,我们不能欺负别人,要和被人好好相处。
这本书共有九章,其中纸月这一章我最喜欢。
在学校里,我就不喜欢调皮捣蛋的男生,也不喜欢有些开朗直接的女生,我喜欢像纸月这样平素十分文雅、害羞的女生,纸月的学习成绩也十分棒,有一手好的毛笔字,会背许多古诗词,会朗诵,还会写好的作文,真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小女孩。
我每看到这个章节,总会为纸月那不平凡的生命路而动情纸月出生一个月妈妈就死了,爸爸走了,纸月的外婆是唯一能带给纸月爱与关怀的人。可是亲情的缺失一定让小小的纸月流了不少眼泪吧?她一定天天幻想母亲的样子吧?夜里做梦时一定常常梦见妈妈的微笑吧,一定在梦醒时发现枕巾已湿了一大片了吧……
记得我五岁时跟妈妈逛商场,在人群里跟妈妈拉散了手还急得哇哇大哭呢,一个人怎么能没有妈妈?
我还记得不久前看过的一个小说,上面说一个小女孩的父母离婚了,谁也不要她,她很委屈,以为是自己不够棒,她努力学习,让自己成为最棒的女孩子,可是待她长大后,她的恋人又欺骗她,抛弃她……
我们阳光少年的生活就像一条在小溪上行驶的船儿,无忧无虑地行驶,即使遇到点儿风浪,也不至于把船推倒;而这些少年的生活则像一叶独木舟,在狂风大作的海面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船破人亡,葬身鱼腹,要随时小心了。于怡禛
这个愉快的暑假,我读了《草房子》,心里深受感动。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经过了六年,在这六年中,他目睹到了许多事情,比如陆鹤老被桑桑捉弄,可是桑桑去道歉后,他再不捉弄陆鹤了货了发为纸月打报不平,治服了刘一水等人货了发为白雀姐姐送信,送给蒋一轮老师;学校他们后来把秦大奶奶当成贵客,结果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身亡,之后也讲述了细马,杜小康以及主人公桑桑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心里有着一阵阵感动。因为秦大奶奶当时不惜一切地去救南瓜,当时秦大奶奶耳朵也听不见,也听不见人的叫唤,身亡了。
还有桑桑那次把一刘一水打得再也不敢欺负纸月的时候,我心里不尽佩服他,因为他知道同学有困难,就出手相助,打报不平。他身上有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不过,杜雍和的做法很是让我费解,他为什么要往卖的东西掺水,无非就是想多挣钱,可是后来被朱一世揭穿了,杜雍和不就是想贪点小便宜,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过,我也非常可怜杜小康,不能上学,只能偷书看。
《草房子》那些感动的事情,已经印在我的心里。彭向昆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这个假期我充实了我的寒假生活,不仅做了作业,而且还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三二年,他出生在约克城的一个上流家庭里。一六五一年,他第一次离家后蹬上啦船,这次航海他险些丧命。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敢于尝试新鲜生活的鲁滨逊·克罗索。她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啊,是一个让人听了多么震惊的数字。
鲁滨逊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的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同学不愿意为家人做出一点事,在敞亮的教室里却不知道好好学习,不知道珍惜现在的青春好年华,遇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莫大的不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且我也想到了如今社会上的一些人因为一点小事,和朋友打起架来,搞得不欢而散;有些人看到了在街边乞求他给他一点钱的人,他们不仅没有献出一点爱心,还大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点。”这是多麽的不应该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让世间充满爱。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要让家长帮忙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有爱心、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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