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是眼前一亮的优秀作文?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写作中凡是能突出中心事件、人物都要有详细的描写,请阅读以下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武松与酒作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武松在景阳冈打死老虎后,名声大振。
知府老爷闻讯,想亲眼看看打虎英雄的风姿,便大摆酒席,叫人把武松接到府中,召来了一班官吏、士绅,听武松介绍打虎的经过。
武松在座上连喝了几大碗酒,又吃了一大块牛肉,然后抹抹嘴巴,就兴致勃勃地讲开了。
突然,一只黑猫跳到桌上,趁大伙听得入迷之际,将上好的'菜肴践踏得碗倾杯翻、汁水淋漓。知府不禁大声吼道:“太可恶了!太可恶了!来人,快给我拿下这个牲畜!”
武松二目圆睁,扬起碗大的拳头,奋力朝猫一击。黑猫机灵地一闪,武松的拳头击在桌上,将桌子击出一个大窟窿,那黑猫却早已跳到一边。武松见此情景,不由火冒三丈,立即向猫追去。黑猫一会儿跳上窗棍,圆睁两眼,怒视武松;一会儿跳到桌上,顺势叼起一块鱼来,跳上房梁,有滋有味地细嚼,边吃边向武松喵喵地打着招呼,似乎在说:“来呀!来呀!”
武松气得眼冒金星,立刻爬上房梁,因为没站稳,掉了下来,来了个“嘴啃泥”,宾客们大笑。武松没抓到猫,灰溜榴地走了。
点评:有武松打虎,没听说过有武松打猫的。这不,这个故事让小作者撞上了。那武松本有一身好武艺,打虎让他名扬四海,可他二打小猫,都以失败告终。英雄无用武之地,弱小如小猫者也有退敌秘招。小作者是在告诉我们,世上本无绝对的强,也无绝对的弱,谁都不能目中无人啊。
街巷好汉武松传
白一诺
武松的一生,浩浩荡荡地风光过,冷冷清清地苟活过,可谓是《水浒传》里最悲壮的人物之一了。读书后,我发现武松并不是我原本想的一介莽夫,倒是个粗中有细的聪明人。如书中:“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武松在柴进那结识了宋江,与他分别时自愿结为兄弟,可以看出来武松的灵活与智慧。
关于武松的故事,最著名的便是景阳冈打虎了,武松的勇猛在这展现得淋漓尽致。虽然故事一开头就暴露武松缺点,他对好心酒家一直这样说话:“要你扶的不是好汉”“通教你屋里粉碎”“你鸟子声!便真有个虎,老爷也不怕。”不过这样爱逞能爱吹牛皮天不怕地不怕的武松,着实比那娘炮宋江可爱些。等待后来武松知道果真有虎的事实时,也有些闻风丧胆了,但还是咬咬牙鼓励自己说:“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走。”读者们就常会一笑,因为我们会突然想起自己身边遇到过的那一个或者N个咬牙死撑的二货,也或者我们自己努力很久而终于挺过的那件事情。其实有时候所谓的勇猛,只是我们英雄气爆棚,不懂得找个台阶回去以退为进;又或是我们太年轻热血,算不到前面那只老虎有多么可怕凶猛!于是武松继续前进了,这就是他的脾气。《水浒》后面写武松被押到了安平寨牢城营,一百杀威棍是免不了,小管营替他周旋说囚犯有病在身暂且免打,他也绝不认怂,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干净。我不要留这一顿寄库棒,寄下倒是钩肠债,几时得了!”也是如此硬挣。景阳岗老虎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等等这般,利索地杀掉妨害自己的拦路虎,他与生俱来的气概与豪爽,也这般洒然令人敬佩。
最有趣的是,武松打虎之后,并无贪恋战地,而是选择扎挣着下冈子去,腿脚苏软,再无逞强之气势。官衙中受到众人的追捧与爱戴,这次武松也换下骄傲的嘴脸,把赏赐发给众猎户,忠厚谦虚地说:“非小子之能,托赖众长上福荫。”想来却也不矛盾,毕竟武松要的是面子,要的是名声——人若夸他,便毕恭毕敬;人若笑他,他便暴跳如雷——像山东街坊混出出息来的大小伙子。没啥心眼,但懂得不少人情世故。
可命运总是不尽如人意:武松得知哥哥的死讯后,在极度悲伤之下还是能够冷静下来问嫂嫂:“休哭!我哥哥几时死了!得甚么症候?吃谁的药?”从这可以看出武松心里早有预感,哥哥死得定是不简单,他缜密的心思可见一斑——
他做事的逻辑性,更精彩的还在后面:悲痛且埋心底,要紧四处奔忙!先去找给武大收尸的何九叔,要来武大的黑骨,证实了武大是被人谋杀的。又去找了郓哥,确定了凶手是西门庆和潘金莲。拿好证据信心满满跑到官府,官府明显是要向着西门庆的,轻松一句“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需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当头泼盆冷水。此刻已经杠精上身的武松只得道:“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于是转身回来,又沉着冷静地找来了四家邻舍,从起初的“诸位高邻在此,小人冤各有头,债各有主,只要众位做个证见”的煽动性话语,到“老猪狗!你从实说”的步步紧逼,直到胡正卿写了口词,众人画了字押,铁证如山再难翻案!武松这才很有底气地割了潘、西门二位的头,祭了武大的冤魂,也很冷静地给自己杀人留下了免死、从轻的诸般后路。纵观整个探案过程,武艺超群、智商爆表的武松真是心如猛虎,面如止水啊。试想,同是敬畏官府,不敢轻举妄动的,若武松有了妻子,怎么会像林冲那样一退再退,一纸休书一走了之害了妻子自尽走上绝路呢?真是充满了小民的生存智慧——个人奋斗的典范!平民中的佼佼者!
但是武松的致命弱点在于他能力虽强,品性却差,直白点儿说就是只论情谊——情谊面前,连国家也不见,更甭提啥是非和道义了。看十字坡遇张青那段,孙二娘在武松酒里下药,想随后将他剁作肉馅做了人肉馒头,但万万没想到被武松识破端倪,将那毒酒洒了,顺势趴在桌上,趁孙二娘过来背他时武松暴起发威,要不是张青及时赶来解开,孙二娘命休矣。要说躲过蒙汗药的,《水浒传》里也就武松一人了。不过后面情节其实挺恐怖,杀人狂魔张青见武松是条好汉,竟提出与他结拜兄弟,还解释说什么路过之人,除云游僧道犯罪流配人等,其他人必杀作饭食无疑(其实,那三等人也没少误杀)。可见当时吃人的时代有多么无奈,与《三国演义》“没有永远的兄弟”不同,在武松这等眼中,也许只需寻找智商般配的江湖兄弟,毫不用管普通百姓的好坏生死吧。
张都监,则是武松人生转折的重要人物。他把武松请到家来,又是送美女,又是摆宴席,热闹的气氛让武松在颠沛流离之后尝到了失去已久的家的滋味。但很快,交友不慎的又一次陷害砸来了,武松深刻地体会到被骗和利用的滋味,也愈发地恨了——暴走的他,大闹飞云浦,杀掉两个随从的人,便回去报仇解恨。接近疯狂的他也已经是恶魔附体,剁下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的头,顺手杀些基本无辜的人,共计杀死男女15口,犹嫌不够畅意,《水浒》中自有说道:“武松拿起酒钟子,一饮而尽,连吃了三四钟,便去死尸身上割下一片衣襟来,蘸着血,去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次堪称灭门的惨案,算是让武松做了回彻彻底底的恶人,也算是彻底杀掉了他从前的自己,杀掉了那个好面子、想好好往上爬的武都头,江湖上混,不干掉别人,就干掉自己。社会,最终毁了那个可爱,真实,单纯的武二郎……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箴言在江湖上是行不通的。那以后,武松撕掉了谦卑恭敬的面具,做了一个冷血的人。为了试刀,可以杀人;为了几碗酒肉,便可大打出手;甚至心气不顺,都想要去杀了路边碍眼的大黄狗。风风火火的武松啊,却在追狗的道路上,倒在冰冷的溪水里,只得在那里面滚!
以武松的英勇和足智多谋而上了梁山,基本隐姓埋名,苟活后半生,他的悲伤,是作者留给后人的一个开放式的话题。最重情谊的他,最后却落得孤独终老,断臂残生。知乎上有段评语说的极好:“武松就是水浒世界里的骆驼祥子,老舍笔下的祥子——从积极向上堕落成了麻木自私的一具行尸走肉。而武松呢,以打虎开始,以撵狗为终。以夸耀酒量连吃十八大碗而始,以因一点酒肉殴打店家为终。开始的武松,会把自己的功劳说成是别人的功劳。后来的武松,会把别人的酒肉抢过来当成自己的酒肉。一辈子要面子的武松,最终在冬天的小溪里艰难的挣扎。一辈子爱吹牛的武松,最终走到哪里都不敢跟人提起自己的往事。”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哀,是无法解释的江湖秘密。
武松,何许人也?《水浒传》中的堂堂七尺男儿,景阳冈三拳两脚打老虎,快活林里醉打蒋门神,可谓神勇义气。我的小妹为何与武松拉上关系?(将小妹和武松的关系设置为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那要从我本人说起。
在学习上,我说不上数一数二,但也绝非弱者;生活能力嘛,也还不错,有家人全心呵护,我当然可以在家里称王称霸;人际交往更是好,在班里威风八面,是个名副其实的母老虎。
但是一在小妹面前,我却像只听话而又乖巧的小猫咪。(我在家里和学校都是霸主,可在小妹面前却成了小猫咪,这样的对比更突出了小妹的厉害之处。)这一来我为姐(大她两个月),得让着她;二来为家和,万事可兴啊!所以,我这不打自降的老虎成就了小妹武松的大名。
小妹是叔叔的女儿,从小就任性泼辣,还很会卖乖,在学校更是大名鼎鼎,几乎全年级都知道她这个霸气十足的武二郎。那次,小妹又拿了个全年级第一,免不了又要欺负人了。她同桌是校长的儿子,可小妹敢惹,还不许他告诉校长。有时忘带书了,让同桌借她。老师对这种丢三落四的学生总要批评的,可对小妹却另眼相看,宠她呗!(侧面描写,通过老师的偏心表现出小妹讨人喜欢的一面。)小妹更是扬扬得意,同桌哪敢不让她三分?她还有一件光荣事迹呢。一天放学时,同学李平不小心摔倒了,刮破了新买的裤子。李平怕妈妈骂他,就求小妹陪他回家。堂堂男子汉真有点窝囊啊!到了家,李平的妈妈果然怒气冲冲,刚要开口,小妹抢前一步,送上一堆甜言蜜语,说得李妈妈乐开了花。侠义小妹,真棒!(小妹不仅学习成绩好,同时还乐于助人,小作者对人物的塑造饱满而生动。)
不过,你别看她在外面霸气十足,在爷爷奶奶面前可是乖孙女,小绵羊般的温顺胜过我十倍,使得爷爷奶奶也时常哭笑不得。这就是我的武松小妹,怎么样,名副其实吧?
自从武松打虎后,一则新闻震惊了他。近日,我国科考队在XX山上用红外相机拍摄到一只濒危动物剑齿虎。据说武松打死过一只剑齿虎。武松看到了这则新闻后很想弥补自己的错,就想养虎。
他在一个卖废铁的大叔那里买了很多废铁,做出了一个喷射式的捕虎枪,焦急地爬到了那座山上。他当时就与一只剑齿虎对视了。剑齿虎一看见武松,撒腿就跑,武松还没来得及架枪呢!
养虎行动失败了。不过武松没有气馁,而是向山顶走去。他两次看见剑齿虎,可他都没抓到。他就用了一张捡到的渔网和很多树叶做了一套吉利服,隐藏了自己,不一会,一只剑齿虎来到了他面前,后面还跟着几只小剑齿虎。他架起了捕虎枪,慢慢地,趁着剑齿虎们都走了,只剩最后一只虎时,他按下了开关,捕住了小剑齿虎,他把拼命挣扎的小剑齿虎带回了家,可那只小剑齿虎什么东西都不吃,武松怕这只剑齿虎也会死掉,就把它放回了大自然。
虽然武松没有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是他知错能改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
你一定听过或读过孙悟空、蔺相如、贾宝玉的故事吧!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和鲜明的人物,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细心勇猛;他,性格豪放;他,在我眼中是一个大英雄!他就是施耐庵呕心沥血塑造出来的人物武松。
我生性胆小,而他性格刚强。每次别人欺负我时,我都只会忍气吞声,不敢反驳,一遇到比自己厉害的人都觉得自己很渺小。而武松,他不一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敢打老虎,敢打权位比自己高的人。试想一下,我要是遇到老虎,一定会变成它的盘中之餐,而他却能把老虎打死,实在了不起!
我常常幻想自己能像武松那样豪放。我总是认为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只有在一个人的地方,我才敢把自己憋了很久很久的心事说出来。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像武松那样呀!
武松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希望自己能以武松为目标,慢慢改变,克服人生道路上的一只只“拦路虎”
他,不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他,不像诸葛亮那样神机妙算;可他在我眼里最厉害!
上课了,这一节是语文课,我们在学习《武松打虎》。因为这课十分没意思,所以,我看上了书上一幅画。
画中有一只老虎,还有一个人名叫武松,他拿着棒子,正在打老虎,我左思右想,终于想到可以干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就是涂鸦武松和老虎。
我看了看老师,她没有在看我,我就开始了,先拿出多种颜色的笔,然后我把老虎的嘴巴画上红色,再把武松的头画成白色,这样,武松就是一个大光头了。同桌对我说:老师在看你!我立刻看了看老师,老师正在一边看书,一边教我们。我十分生气,白了一眼同桌,心里想:不如我先听一会儿课吧,不然,我晚上就不会写作业了。
我听了大约七八分钟的课,可是我的大作还没有完成呢。我又想了几分钟,终于想到了还可以涂鸦什么东西。我用了十二种颜色,把用来打虎的棒子画成了十二色棒。我看武松和老虎都没有鞋子,也帮他们俩画了鞋子。这时候我才发现老虎身上的花纹不好看,就在它身上画了五六种美丽的花纹。
终于下课了,我为了不被老师发现,就把语文书藏了起来。有一次上课,我的同桌看见了,告诉了全班同学,大家都说画得很逼真。
凌晨2:00点,我不知不觉的醒了过来。开幕式不怎么好看,尤其是中间那些人跳的舞,我觉得还不如中国大妈跳的广场舞好看
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时一篇对于妈妈的作文,也没有规定多少字。我觉得非常简单,回到家坐在书桌前,提起笔,脑海里却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写,就这样,我呆呆的做了几个小时,脑海中的关于妈妈的记忆,似乎只有妈妈严厉训斥我的时候,关于妈妈的喜欢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就呆呆的坐着。知道妈妈叫我吃饭,看着我一脸的愁容,马上激动地问:幺儿,你怎么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我本来就烦,就没有搭理她,可是妈妈穷追不舍的问,我烦躁的转过身,吼了一句:你烦不烦啊?!妈妈当时就被我吼愣住了,随后笑了笑说:没事就好,吃饭吧。正在拿碗的我,手顿了一下,眼睛非常的酸涩,想起了同学说的一句话:何师艺,我觉得你妈妈真好,你妈妈真会包容你。现在想想,妈妈只是关心我一下,我却吼了她,她是我的妈妈啊。倔强的我不愿意道歉,默默的拿碗、吃饭,在饭桌上,我问妈妈:妈妈,你喜欢什么?妈妈夹菜的手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兴奋地说:妈妈最喜欢你了。我点了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吃完饭,我继续在书桌前想我的作文,突然脑袋里冒出一个想法:现在我去给妈妈洗脚,就可以写这个事了。心动不如行动,马上跑下楼,看着妈妈正在洗碗我就没有打扰,看见桌上有着一篮苹果,随手拿起刀子开始削苹果,一边削一边想着我的作文,一不小心削到了自己的手,我疼的哭了起来,妈妈听见我的哭声马上放下碗向我跑来,看着我的手,开始责备我:你怎么那么不小心?想吃苹果就叫妈妈给你削。我的眼泪立马就又流了下来,妈妈又立马着急地说:怎么是不是又疼了?你忍一忍,我给你拿创口贴。立马起身寻找创口贴,我看着妈妈的背影,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之后,妈妈格外的宠我,生怕我伤着、饿着、冷着,可是我犯错了也会打我,可是从小到大妈妈对我的疼爱我竟没有在意,今天要不是老师布置作业,我也不会那么注意妈妈的一举一动,我气我自己、我恨我自己,妈妈从小到大,只要自己被别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维护我,我受伤了,妈妈也总是第一个出现关心我。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收获颇丰。
《水浒传》这本书中描写些浩大冗杂的局面,描写了一百多名豪杰的形象。局面非常吸引人,引人入胜,尤其是一些武功高强并且很有心计的英雄豪杰的故事,我更是爱不释手,故事的全部尽收眼底。
想必我们都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武松喝酒,醉得昏迷不醒,差点被一只大山君狙击。然后,他不只没有不知所措,相反,他还临危不乱,决然地与山君拼杀起来。最终,他灵敏地躲过了山君的进攻,赤手空拳打死了山君。
读完这篇故事,我对武松从心中升起一种敬仰之意。
武松临危不乱。在一只山君呈现他面前时,他没有挑选逃跑,而是决然拼杀。我读这句话时就从决然此种感觉到武松这种临危不乱,我就开端敬服他了。
武松还有一点,就是他的武艺非常高强。由于书上说山君用三招来抵挡人们:“一扑”,“一掀”和“一剪”。这三招足以置人于死地了但是令人意外的是,武松虽巨大,但脚步非常灵敏,山君用一半力气抵挡武松,但武松却全部都躲过了,还在山君露漏洞时见缝插针,给予有力的反击。由此能够体会到,他武艺高明、身手灵敏,这令人敬服。
可再看看我,我的缺陷就马上显现出来:平常,路上的一只小狗都会让我惧怕,更别说是一只山君了,要是见了这么凶恶的动物我肯定会吓得一败涂地;做一道奥数题时,我遇到了难一点的题就抛弃,而不知道仔细读题后见缝插针;武松面对风险时临危不乱,而我却在他人打架时上去起哄。这些明显的比照让我羞愧。我和武松真乃大相径庭啊!
《武松打虎》这一篇文章让我理解了做人的道理,今后我要向武松学习,照他面对困难时的精力学习,改掉我的缺陷!
啊!《水浒传》这本书不只内容丰富,并且还有一些名贵的做人道理,读了这本书真是收获颇丰啊!
黑暗时代的陪葬品——武松
向姝萌
你一定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吧,书里面的祥子,一个积极乐观的有志青年却最终变成了麻木贪婪、混日子的空壳。而仔细阅读《水浒传》的话,你会发现武松就好像是祥子的翻版。武松和其他水浒英雄一样,一生中最令人为之动容的绝不是上梁山后,而是“逼上梁山”的“逼”一字。为什么说武松就是另一个祥子呢?
武松一出场,就是一副落魄悲惨的样子:在柴进庄上不受待见,得了疟疾,为了取暖只能在廊上一把火,将身体蜷缩在角落。其他的好汉出场都风风光光的,偏偏到他武松那却是这么糟糕,估计连开了上帝视角的读者都想不到他就是那个赤手空拳打猛虎的武松。他可能先前就抱有一个远大的英雄梦,他想得到别人的认可,想要想宋江那样名震四海,于是他急于向人们展示他高超的武艺,才逞威风却把人打死。可他在柴进庄这一年备受冷落,生死为人问津,才抛却了想要继续闯荡江湖的欲望,更在知道了当初打得那人没死后想回家跟哥哥团聚,做回一个平常老百姓。
他想逃离草莽江湖,可江湖却对他起了兴趣。
话说武松离开了柴进庄,路过一个酒店,都说“三碗不过冈”,武松偏喝了十八碗酒,摇摇晃晃的进了景阳冈,又趁着酒意打死了那只十好几人都打不过的猛虎。先看看文中是怎样描写的吧:“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胳嗒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武松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武松把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这打法,这胆量,好不令人惊叹!打虎得了钱,不留给自己,却发给猎户,可见他的慷慨。自此武松的名声大振,所有人都认得那武松就是凭一身胆量和精湛武艺的打虎英雄,他顺利的当上了官,倒是完成了一半英雄梦。
后来他和哥哥重聚,见哥哥有了妻子,又有了生意,而且不用担心被人欺辱,心中一定满怀对未来的憧憬。他以为余生就可以这样幸福下去,可好景不长,命运又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唯一的亲人,哥哥,被他的妻子潘金莲连同西门庆施计害死了。他哥的死终结了一切,终结了他美满的生活,原本是那么近在咫尺的将来,刹那间化为泡影。他第一次真正的拿刀杀了人,杀了他的嫂嫂,杀了西门庆,残忍地把他们心肝掏出来放到哥哥的灵堂前。自此开始,他的灵魂在一点点抽离。可他并没有完全丧失良知和正义,他自首了,被刺配到孟州,途中又认识了母夜叉孙二娘和张青。
到了目的地武松结识了小管营施恩,并答应帮他向蒋门神复仇,夺回快活林。可见武松还心怀正义,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而他也并没有草草将蒋门神的性命结果,而是放他一条生路。
后来张都监赏识他,给了他一个职位。都监府上武松被尊为上客,张都监亲自作陪,旁边玉兰斟茶倒酒,弹琴唱歌助兴,当张都监说要将玉兰许配给他时,武松当即拜倒感激,此时他内心可能觉得,从前的幸福生活又要回来了,从不存娶妻念想的武松第一次有了成家的念头,漂荡了这么久,终于博个封妻荫子,自此可以安定。
然而这只是一个骗局。
美好的开端又一次被终结,终结在那一声“捉贼”。原本是为了救护张都监,却没想到贼竟然成了自己。原来张监督有一个好兄弟为张团练,而蒋门神是张团练的部下,几人串通特施此计为蒋门神报仇。然而武松并没有因为盗窃的罪名死去,而是又被刺配别处。张都监给了他生活的希望,却又当着他的面亲手撕碎,武松忍了,忍了。然而,他们并不愿就此放过武松性命。在飞云浦上,武松头戴七斤铁枷锁,手脚被铐,却面对着四个想要结果他性命的壮汉。但武松绝不是什么普通老百姓,他是打虎的武松,绝地反杀,将四人全都杀死。然而他终于忍无可忍,放弃了当一个好人。既然这世一而再,再而三地粉碎他的希望,那么他不如抛弃希望,做一个颠倒黑白的杀戮恶魔。
武松立在桥头,沉吟半饷,直奔回孟州城去。
他奔进鸳鸯楼中,见谁杀谁,不管有罪无罪,不管男女老少,他似乎没有了一点理智和情感,只是机械地抬起胳膊挥动大刀,眼前看不清谁和谁,血红和仇恨掩盖了一切。这一下,杀了十几人。然后他穿着溅满血的衣裳,踏过尸体的鞋走出了堪称地狱的鸳鸯楼。而此时武松,非彼时那个打虎的武松了,他的灵魂早已抽离出来。
后来他再次遇到孙二娘和张青,从他们那拿到一套头陀装扮。那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那把夜里啸啸发响的戒刀,竟与他毫无违和,仿佛就是前世今生。哪里有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武松面前尽是颠倒,他明明是撕破了从前无用的仁慈,扛起屠刀,发誓要不顾一切杀死阻拦他的人。
纵观武松的“黑化”历程,只能用“悲”概括,而这就悲在武松身处的这个时代是让他黑化的罪魁祸首。如果这个社会安定,那么武松完完全全可以拥有美好的生活。就像骆驼祥子里的祥子,他不想有什么很大的成就,只是平静的活下去,而这个梦在这个时代下显得如此渺茫,逼得武松只能选择当一个坏人。因此他万念俱灰,在沾满鲜血的鸳鸯楼上用血,麻木写出了那几个字:
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嘿嘿嘿嘿参北斗哇,生死之交一碗酒哇……”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到让我敬佩的英雄——武松。
我眼中的武松嫉恶如仇。在孟州,武松他帮对他有恩的施恩夺回了被蒋门神霸占的快活林;武松他单臂擒方腊,为民除害;他反招安,反对昏庸的皇帝,反对宋江的野心,指责宋江“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冷了弟兄们的心!”都说明武松他对一切恶势力非常赠物,即使是自己的结义兄弟,如果沦为恶势力的帮凶,也同样恨之入骨,决不妥协。
我眼中的武松他武艺高强、力大无穷,又机智又勇敢。在第二十三回“武松他打虎”这个故事中,武松他在“三碗不过冈”酒店连喝了十八腕酒,借着酒劲只身上了景阳冈,却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武松他使出全身力气,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成为当地闻名的“打虎英雄”。
我眼中的武松他是一个情深意重的英雄。武松他是哥哥养大的,闻听哥哥暴病死去,武松他悲痛,可是也理智。就包括他问及潘金莲自己哥哥如何死的情况时,也并没有怀疑到什么。等到了武大郎托梦之后,他才觉得事情的蹊跷,经过调查,最后替哥哥报仇。
我眼中的武松他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英雄。在“醉打蒋门神”这一回中,由于蒋门神夺了快活林,打伤了施恩,武松他知道后,二话没说,就去找蒋门神,把他打了个鼻青脸肿,最终还回快活林,武松他替施恩报了仇。
我眼中的武松他是一个敢作敢当的英雄。从“血溅鸳鸯楼”这一回中,武松他在鸳鸯楼打死了可恶的蒋门神,为了不连累无辜的人,他毅然在墙上写了“杀人者,打虎武松他也”,显示出武松他“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英雄气节。
总之,我眼中的武松他是勇敢的`、正义的、聪慧的、豪迈的,他是梁山一百单八将的其中一位,也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王媛媛
如果从《水浒传》中选择一位标志性人物,那应该就是武松了。武松,一个英勇无畏、敢作敢为的人,一个封建社会里普通公民中的强者。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这是《水浒传》中武松的外貌描写,寥寥几笔就描绘出了一位有勇有谋、嫉恶如仇的“武二郎”武松。
武松,自幼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他与哥哥相依为命。武松还在家乡时,因过失打死一人,从而出走躲避官府,遇到了宋江,并结为拜把兄弟。这时的武松,所作所为并不能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之后武松得知他“打死”的人并没有死,决定返回家乡,之后便是我们十分熟悉的“武松打虎”的故事了。过了清河县,武松遇见了兄长武大郎,得知兄长已与潘金莲喜结良缘,怎知这潘金莲竟做出不轨之事,并与西门庆毒害武大郎。武松得知后,先后杀了潘金莲与西门庆,之后又去衙门自首。这时,一个敢作敢当、嫉恶如仇的武松活生生的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后来,武松在孟州,为帮助施恩而得罪了蒋门神,被迫大开杀戒,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的书信。看到这里,我逐渐对武松没了好感,尽管他急侠好义、武艺高超,可行事却冲动莽撞、不计后果、大开杀戒,这也导致了他随后就被迫逃亡。武松在张青夫妇的帮助下前往二龙山,后来归并梁山之后,武松坚持推举宋江做首领,这里又可以看出,武松对待朋友及其真挚,在对待朋友方面与宋江倒是志同道合。武松之后便南征北战,在对战方腊时失去了一臂,享年八十善终,结束了他不平凡却又悲惨的一生。
作为一个现代人的角度,我们无法去评判武松这个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他像是一个残暴的好人,又像是一个真挚的坏人。在我们看来的残暴与真挚,在当时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何尝不是一种保命的手段呢?
在阳谷县杀潘金莲,血溅鸳鸯楼,这一条条人命都是在满足他们的一腔热血罢了;与宋江拜把,极力推举宋江,南征北战,也都在彰显着武松的英勇无畏与知恩图报。
武松他不是一个一本正经的好人,也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评判武松的标准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与人们的认知水平。如果不是那个社会,武松也许只是一个普通人,过完碌碌无为的一生。可正是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那个黑白不分的社会,逼迫着、催促着,让每一个人都站起来,丢掉仁慈之心,以自身的强大换取生存的资本。作为处于和平年代的我们,也许永远无法感同身受。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们,是他们的成就,同时也是一个时代的愚蠢与万劫不复。
作文5000网相关专题:“青梅作文”。
昨天,余皓给我们带了青梅给我们吃。没拿到手的时候,我看见青梅是深绿色的,有乒乓球大小。拿到以后再仔细一瞧,发现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软软的、白白的毛。
用手摸一摸有点毛茸茸的感觉。再用鼻子闻一闻,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和桃子差不多的清香,我想:既然闻起来和桃子一种香味,那吃起来应该味道也不错吧?
我轻轻地咬了一点下来。一开始味道还不错,但后来感觉酸的味道从我舌尖上扩散到嘴里的每个角落。后来,我简直就是用牙磨这颗青梅的皮。吃的时侯,我能听到咯吱咯吱的脆脆的声音,我感觉牙都要酸掉了!
正当大部分同学都在呲牙咧嘴喊酸的时候,却有几位同学与众不同,他们两三口就把一颗青梅干掉了,去余皓那里再拿一颗,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因为我们连四分之一个都没吃到。
青梅的味道真独特。我又尝到了一种以前没吃过的味道。
我的家乡在越东地区的一个小县城内,它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有着许多民音的节日、家乡特产。而今天我在这里要向大家介绍的是众多家乡特产中的一种--青梅。
每到十二月份,青梅树总会开满许多的白色青梅花,远远望云,就像置身于一片花海中。到了三月,大多部分的青梅都熟了,可以采摘来吃了。
摘青梅时,才是最关键的环节。远远就能闻到青梅散发出的淡淡清香了。多想让人吃一口啊!熟透的青梅要送去做饮料,不能有半点马虎。那些青梅都好像在向农民招手呢,想要发挥它们的最大作用呢。摘完以后,就送云做各式各样的食品、饮料了。
青梅吃起来甜中带酸味道,它的作用可大了叱。不仅可以解渴、解暑、更能清心明目。我们一般把青梅用来腌制。可以放盐或者糖云腌制。还可以泡青梅水来喝呢,喝起来有点酸有点咸的,吃完了精神倍爽。还可能用青梅来做饮料,那饮料可是太好喝了,让你喝完一瓶还想来一瓶呢,这饮料是纯天然、无污染、不添加任何的添加剂的。
下一年这个月份,梅花依然盛开,果子依然在成长。
我爱我的家乡,爱我家乡的特产--青梅。
从前家乡在花开的季节,漫山遍都是像雪般的梅花。对我而言这是最棒的花季……
青梅给家乡人们有太多的记忆,有苦有甜有喜有忧,兴衰成败之间成了大家抹不去的记忆。小时候的青梅对我来说它就像夜空中的星星,美丽遥不可及但会永恒的存在脑海里闪闪发光。
青梅在成熟时颜色是青涩的,这时候慕名来的客商就会来采购,形成熙熙攘攘的市场叫梅市。梅市那里不仅有激烈的讨价还价的声音还有多种小吃的香味,梅卖完的时候大人会给我们小孩零钱,我们就会把钱变成美味的小吃、廉价的玩具、好吃的雪糕……
青梅的用处有很多,人们利用聪明的头脑变化很多方式来吃梅。简单的可以直接吃,变黄的青梅还可以,青色的青梅2颗几乎谁都受不了。梅可以加盐做成非常咸的咸梅,可以用来当菜吃。梅可以经过发酵做成非常香醇的美酒,梅酒可以消食、强身、止吐。我最喜欢的是话梅,酸酸甜甜很好吃,可以直接含在嘴里也可以泡在水里。话梅就是往梅里加糖、香料、甘草等,经过一段时间日晒,就会变成气味香甜的梅干(话梅)。
没事含一颗话梅回味梅花淡淡清香、酒香不怕巷深、舌尖上的梅乡……
【语源】李白《长干行》
【释义】比喻儿时一起游戏的玩伴,长大后很自然发生恋爱。以此语追述往昔情感。
【例句】他们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深厚的感情及了解之下,终于决定结为夫妻,厮守一生。
【结构】并列结构
【近义】两小无猜竹马之好
【故事】
唐代大诗人李白,因为其诗风格高逸,人又风流倜傥,重情重义,所以贺知章说他诗才天成,如仙人谪居人世。贺知章他推荐给唐玄宗,极得玄宗的宠信。
李白的作品中,有一首《长干行》,内容是描写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自小在一起玩耍,感情很投契的情状。
其中有两句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青梅竹马这句成语,便是由此得来。
它的意思是说:小孩子们在一起,感情很好,很少发生打架、吵闹的不愉快争执。
常常,我们用青梅竹马这句成语来形容一对男女因为在孩提时代便已奠下深厚的友谊基础,长大成人之后,彼此便自然地谈恋爱,甚至结婚。虽然他们在回述以往的感情时,此
时已成年了,不过用青梅竹马来形容往事,仍是非常恰当的。
墨香堆起了文字的岁月,流转在星河的思绪,挥成万里晴空,笔尖上微凉的情节,能否把藏在红尘的年华慢慢咀嚼?
写过信笺的墨迹,一顿而停的画笔,梨花上的黄鹂清叫传入红帐,我放在桌上的琼觞两盏是否被微风吹凉?池塘涟漪,荡起了清静的雅韵;湖上船房,听取了黄昏的雨声;天外云霞,红妆了悠闲的容颜;书上笔墨,缭绕了文字的芬芳。
这世间爱恨,我不过问,只把青梅吻嗅;这世间苦恼,我不在乎,只把小酒对花;这世间风尘,我不明了,只把青叶吹风。墨水煮时光,静待桃花又开放;晚风拂云来,闲看暮色又消融;青梅枕桂花,倾听游鱼又逍遥。一半春花,一半秋月,一半明媚,一半忧伤,一半喧嚣,一半沉寂,皆是镜花水月,雾里看花,映入我眼,四大皆空。
回首岁月时光,尘缘如梦,人生如花。足迹斑驳了流水年华,落花诉说着春的青葱;山水染上了墨水红尘,知了诉说着夏的绚丽;晚风偷走了酒香记忆,枯叶诉说着秋的静美;黄昏约定了千古明月,腊梅诉说着冬的雪白。不知人生苦乐,何以得自在?不知岁月韶华,何以得书香?不知青梅酸涩,何以得甜乐?不知墨竹苍劲,何以得苍茫?
我这一生,笑过,哭过,爱过,恨过,苦过,乐过,也因匆匆忙忙而错过,因迷迷糊糊而悔过,因懵懵懂懂而痛过,我对这世界情有独钟,一直爱着它。笑,对自己;哭,随它去;爱,埋在心;恨,寄给风;苦,无所谓;乐,嘴角扬。笑过,知天空浩渺;哭过,晓地之苍茫;爱过,感生之美好;恨过,觉人之冷暖;苦过,练神之不伤;乐过,得甜之精粹。
我在这茫茫红尘中,或许因悲欢离合而伤心,或许因爱恨情仇而流血,或许因青春岁月而轻狂,或许因父母妻儿而回家。我对尘世是一个拥吻的距离,我对生人是一杯清酒的距离,我对墨香是一个字的距离,我对自己是一个微笑的距离。
可否让我用画笔勾勒世界的轮廓?可否让我用烈酒熄灭忧愁的火苗?可否让我用青梅吻醒自己的流年?可否让我用墨竹刻画天地的痕迹?
摘一青叶吹奏风尘的乐谱,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谢;取一青梅静煮琼酒的醇香,自在随心,满随天外云卷云舒。
青梅煮酒一世流年,墨竹吹曲一路风尘。
屋外的北风凛冽,雪花漫天飞舞,下雪了,感觉真好。我喜欢冬天,喜欢执着地爱着雪花。雪花轻柔地飘着云朵,如鹅毛,有团状,有絮状。徐志摩说他的雪花:“飞扬,飞扬,飞扬,不去那冷寂的幽谷,不去那凄清的山麓,也不上荒街去惆怅,飞扬,飞扬,飞扬。”我要我的雪花,飞到大地的每个角落,轻吻每个梦想的地方。
门前一株腊梅,傲雪而立,含苞怒放,雪花调皮地跑去模仿,却逊她一缕幽香,远没有梅花的神韵,缺少一种灵气,一种精神。“若非一番寒冷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凑上前去,嗅那青梅,暗香似有若无。轻轻闭上眼睛,好像浮游在云端上,每一个毛孔都尽情地舒展,每一滴血都愉快地流淌,原来她能澄澈人的灵魂,让我飞入天堂!梅花被雪一装点,晶莹剔透,颜色由浅及深沉淀在最底部,仿佛轻轻一碰,它就会滑落下来。我爱她都不敢呼吸,生怕这细微的动作,使她像水一样,一下子从我的心底流走。梅,自古就是文人墨客笔下的宠儿。“无意苦争春,一伍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自故。”更多的人赞美她的气节,赞美她的精神。“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从丝中笑。”徐志摩“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砂梅的清香。”梅花你让我心动心痛。
作文5000网专题“黄昏作文”推荐内容。
相信大家在学生时期都写过作文,经常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写作水平。一篇优秀的作文往往会具备很强的感染力。怎么样才是写作的正确方法?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作文5000网整理的“我偷了黄昏的酒作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玩弹弹堂三个多月了,以前没有玩过类似游戏,经人介绍后先是在三区完了几把,感觉这游戏还不错,很容易上手还有点挑战性,于是四区开服时就另开了一个号,也就是我现在正在用的号,从此在四区扎了根。经过了装备免费使用期后,在强化系统奖励的一把雷霆时,武器却莫名地消失了,后来才知道使用免费的武器是要付出代价的!遗憾之余,思想总归不能赤手空拳或拿着烧火棍和对手战斗吧!于是,把手头上当时仅有的几件武器翻了个遍,觉得也就黄金枪还能凑合了,于是合成、强化,随便用了几块石头没指望锻造出什么精品来,只要能跟对手对付个三五回合,这样的家伙也就知足了。谁知在17%的概率下竟然成功强化出一支强四的黄金枪来。那时,四区内很多人还在为拥有一支强三的武器而沾沾自喜,看来我的运气还不错!但是,我的狗屎运好象还没有到头,很随便地又把黄金枪的攻击、防御、幸运三个属性合成到30%,要知道免费武器只要一次合成失败,那可是全部属性都会消失的,当时虽然捏了一把汗,但是感觉自己还是蛮幸运的,看来在强化和合成的机率上系统对垃ji武器还是有所照顾的。至此为止,我是再也不敢合成了,所以黄金枪的敏捷加成至今还是零,否则真可以放进军事博物馆了,然后告诉子孙后代:爷爷当年就是吃着小米,拿着这样的步枪打败日本鬼子的。就这样,凭着这支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强4黄金枪和一身不断被人讥笑的垃ji装备,在当时满天砖头、飞刀、闪电和爆竹的服务器里有了一点生存的信心,从军士一直打到高级督军,历经大小二千余战。相信四区的很多朋友都对一位名叫Thurston、枪法不赖、级别不低却始终拿着一把黄金枪的玩家有些印象,这也应该算是四区一道风景了吧,有人不解、有人藐视、有人怀疑、有人伸大姆哥无论对方哪种反应我当然自是平常心,一般都会给他一个:)只是不希望对手小瞧了这杆枪,否则不论他级别高低、装备强弱、技术好坏,我都会想尽办法让他变成黑色幽灵。
在弹弹堂这款游戏中装备是硬件,但策略和技术却是根本。我是以定角打法为主的,区别那些高抛、背抛和三叉合一的高手们,我应该属于那种所谓的感觉+技术+策略型玩家吧。当感觉不好时也常有整个回合都找不着北的时候,为此也享受了不少鸡蛋和白眼。因为自己经验和脸皮还算克服,所以尚能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因此至今尚无大喜,亦无大悲。也劝玩友们早日觉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其实,我也不是以纯粹的平常心来对待游戏的,游戏中的人物就是现实中人的影子,如果你不想针对具体的哪个人,那么游戏是了解人性最好的舞台,心灵美丑、人性善恶、行事机灵还是愚钝都看得相当分明。玩久了见的人也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百步穿杨的、完全找不着北的、精神有问题的、自虐的、势利的、要饭的、发嗲的、犯贱的生、旦、净、末、丑各色人等一应俱全,真个是一款游戏一个舞台,每个人都几乎毫无顾忌地把人的两面性充分地暴露出来。自己也曾经为把对方骂了个狗血喷头,祖宗八代掘了个遍而沾沾自喜,不过终究还是觉得:)是对付众生最好的法门,实在不感兴趣你就送对方去见阎王就行了,这也许就是游戏最大的优点了吧。
随着游戏的逐渐深入,各种极7、极8甚至极9的武器都不新鲜了,全身属性上500的比比皆是,可是我还是那支黄金枪和那身相对落后的装备。当然,作为免费玩家我不会觊觎更不会妒忌别人那身金光闪闪的铠甲。不过,因为装备的差距越来越大,战斗也就更加艰苦。由于装备差距常不止于3、4倍,因此战胜高级、同级甚至低级玩家的机率已经越来越小,胜率也在不断被刷低,我想这是很多玩家都不喜欢的事情,因此级别高了,在线时间却越来越少了。
应该说弹弹堂的运作模式我不完全欣赏,但现在的网游能真正实现双赢的也许还不多,商业社会中不觊觎暴利的网游就更不用奢求了。如果免费玩家不受欺负,那么游戏也就不用继续了,所以游戏的乐趣还是重在参与,时常跟大家切磋一下技术,交流一下经验还是蛮愉快的一件事情。
有句话叫美女的悲剧是永远看不到男人真正的嘴脸,有钱人的悲剧是不知道究竟谁是真正的朋友,而黄金枪最让我满意的是让我看到了游戏深处更多的东西。人生如梦,我亦浮云!末了希望与君达成共识的是:别太拿游戏当玩意儿,那真的只是游戏而已!最后,祝各位弹友在网游中身心愉快!Thurston愿意跟你交个朋友
大地又披上金黄的舞衣,在灿灿光辉下翩然起舞,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
黄昏—是我最爱的时刻。它虽然没有凌晨的神秘,也没有夜晚的宁静,但它是如此的充满人情味,让我深深地沉醉于它。
在天空被渲染成霞的时候,四面八方就被飘然而起的喊声包围,时远时近,时响时亮,而唯一不变的是那沙哑的嗓音,仿佛掺杂着沙石一般,又像古寺中沉闷的钟鼎声,一下一下,一声一声地回荡在人们的心中。那是小区内送煤气的老夫妇,嘎吱作响的三轮车是维持他们生计必不可少的工具,每天扛着几千克的煤气罐,楼上楼下地奔波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而他们每日从人们的窗前掠过,也成了人们的家常便饭。
金属与金属的碰撞声,手与衣料的摩擦声,划破了空气中飘忽的寂静,搅乱了一方安宁。层层叠叠的衣服,一件件取下,在金光的沐浴下,离开了那个小小的阳台,离开了那根短短短铁杆,被整整齐齐地挂好,一丝不苟的叠好,放入黑暗又狭窄的空间。它们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它们的主人周而复始地决定它们的生活,直至千疮百孔,直至生命结束。
斜对面的花园,像一下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的睡美人一样,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活跃。儿童的嬉戏声像一首首无字的童谣,游弋在人们的耳畔,将人们带回了短暂而美好的童年;天真稚气的话语徘徊在人们的心田,让人们想起了无忧而愉悦的生活;简单而富有诗意的游戏,荡漾在人们的眸中,使人们忘记了生活中的烦恼。它们无声地洗涤着人们的灵魂,帮助人们回归最纯真的自己,为这个自己嵌上一个金色的框架。
菜香从家家户户窗前溢出,弥漫在空气里,化作缕缕轻烟,钻入人们的鼻翼,如安眠曲一般,暖暖的慰藉着人们疲惫不堪的身躯,工作的繁重犹如一群飞鸟,飞离了人们,飞向了别的世界,又像一场甘霖,默默滋润着干枯的心灵。
黄昏,黄昏,有没有人曾发现过你的人情味!
那个黄昏,我沉浸在感动的长河当中。
淡淡的阳光从云缝中透过,卧室里洒满了斑点般的余晖。我疲惫地躺在床上,嘴里叹着粗气,漫不经心地浏览着书本,那是一个发烧的下午。渐渐地,我开始烦躁起来,看着楼下的孩子们自由自在地玩耍,而我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压抑的情绪也便涌上心头。我尝试着放空自己,但也无济于事,连窗外的鸟儿也像是在嘲笑我。
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终于平复了心情。“叮咚,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在客厅回响,顿时,一百个问号在我脑海浮现:那是谁?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来?于是我披好大衣,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来到门口,而让我惊喜的是,只有一个小包裹和一封信,我左看看,右瞅瞅,却发现一个人也没有。
这时,夕阳只剩下半边脸,但依旧放射着耀眼的光芒。一群在天空翱翔的大雁像是在向我招手,身旁的大树也好奇地把头探了过来。我满怀期待地打开包裹,心想着会有什么礼物,躺在包裹里的是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那张信封上还写着“快点好起来。”一时间,我不知怎样是好,似乎心中的烦恼都被冲洗过一般,心里敞亮多了,靠在门口,仰望天空,在这落日的宁静下,似乎一切病痛都被治愈了。
手中的包裹也变得沉甸甸,信中的几个浅浅的字已随着心河留进心底,在触动,在回响。我把那片银杏叶捂在手心,朋友的关心,早已让我湿润眼眶。
夕阳西下,黄昏的最后一缕阳光也便消失在天边。那一瞬间,我沉浸在感动的长河当中……
夕阳西下。太阳把最后一抹金黄洒在了大地上,蝉儿也停止了歌唱与天空上被印的通红的云一起屏息凝视着,连空中的风儿也不愿吹走这灿烂的金黄,静静地倚在山峰上俯视这如梦般的大地。一阵悠扬的短笛声从遥远而寂静的后山坡上传来,还夹杂着几声哞哞的牛叫,仿佛在为这美景发出赞叹。听,一只小羊羔的声音从寂静的后山传来,可能是刻意在*着冷落了它了吧?它满山遍野的跑着,大概是它贪玩走丢了在寻找妈妈吧。
田里的麦子也向那抹金黄谦逊地低下了头,尽情的沐浴在其中。夕阳的金黄,稻麦的肤色让人眼花缭乱。麦子一大片一大片的斜铺着,偶尔之间还会看见几捆屯在一起的麦堆,仔细看:你就会发现在麦堆上背靠背的坐着两个小孩,粉嘟嘟的脸蛋让人有一种想上去捏一把的冲动,那双清澈无邪的大眼睛中映着一片麦浪。
我关上了虚掩的窗。
吃完晚饭后,我独自一人坐在路边,抬头向上看,天空很高但没有云朵,没有太阳,只有一层拉开在天上的蓝色幕布。
那幕布漂亮极了。最远处非常淡,像被水冲洗过的蓝。渐渐的,渐渐的,越来越近,越来越蓝……那种着色是蓝中带紫,紫中带蓝,真是再也找不出比它还要美的天色,太有魅力啦!我想就连画家也调不出这种蓝。这蓝多么美丽,多么自然……
天空渐渐地暗了,我想一定是画家妒嫉他的才华,所以在上面图鸦。这时月亮姐姐出来了,还带着一群顽皮的星星宝宝们出来与我们相聚嬉戏。
看到那么美丽的黄昏图,我不禁会想:这美丽的黄昏是谁创造的呢?是神笔马良?哦!不是!是哪位著名画家?不可能!那是天空中的神仙画的?也不是!啊,应该是大自然画的,是美丽而又神奇的大自然画的。因为只有他,才能画出如此美丽的黄昏图来。
年年有黄昏,季季有黄昏,月月有黄昏,日日有黄昏,在不同时间展现出他那美妙绝伦的时刻,像一首诗,如一幅画,似一支歌,是篇充满幻想色彩的童话。
黄昏的日落,是一种浪漫,一种深沉,交织着太多情感。--题记。
我总是把最美丽的黄昏留给回忆,只有在黄昏时刻的那份柔和,才是回忆最好的归宿。岁月的惆怅,时间的回溯。将情感酿成甘冽温柔使人欲饮的美酒,就着那抹残阳淡斟慢饮。好不美好。
温一壶淡雅的香茗,旧年的雨露以茶似的心情氤氲着,就像淡淡的苦涩之余,隐隐有一丝寂寞的清甜,犹如记忆般纯美动人。
霞光透过树叶细细碎碎酒开一地醉影来。树下一半是亮闪闪的光,一半是重重叠叠的影,光与影交织着。落日隐没在昼与夜的羽翼里,似明似暗,似暗似明,他便是我最好的倾听者。翻开那最好的回忆,犹如翻开一卷卷线装书。
你看,天空有原先的浅蓝,渐渐染上了一抹橘,空气是片刻是玫瑰色或黄色的,偶尔还能见到某处特定方向的一块玻璃上反射过来一道炫目的光。我站在阳台上望着西边的天空,天际一朵朵降红、金黄的云彩;或是镶着金边的紫色云堆;要不就是小绵羊羊毛染上了一些玫瑰色。一群粉色的鸽子被疾风刮的飞快掠过蓝天。云朵懒洋洋地等待着变化为粉红、大红、雪白、绛紫或是淡淡的浅灰色。
其实最初的我,并未陶醉在黄昏的温柔中。只是在一次放学途中,我偶然看到了黄昏的景象,那时我的头脑就浮现出了一片神奇的美景。黄昏来临的时候,是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在地平线上摇摇欲坠。渐渐地,圆形的太阳变成半圆形的了,太阳的光芒也并不像平日那么刺眼了,变得越来越缥缈,逐渐变得模糊起来。云在微弱的太阳光的照耀下,颜色由原来的火红变成橘红色的了。渐渐地,云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形状,连最后的光芒也消失了,云也变成玄色的了。从那时起,我便爱惨了黄昏。
黄昏时,它散发的光温柔的撒在地上。一阵风吹过,路旁的银杏树摇曳着它金黄的树叶,旖旎风光的画面极为美好。黄昏,就像我们生命的引语,它引导着人们去领悟一份人生的平静与淡泊。
麻雀在石板瓦上啁啾,沉浸在柔和的夕照中。我看到街边小巷卧着一只橘黄色的小猫。它似乎和我一样,被这美丽的黄昏迷住了。林逋曾说过:“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说的便是这黄昏了。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喜欢傍晚五六点钟的时候,宁静,淡雅,略有一些淡淡的惆怅。
天上的浮云懒懒地飘着,风儿调皮地钻进我的衣领,拂动我的长发。天,整个暗了下来,像是一位画艺精湛的画家,把明朗的天色加深了,直至变成深蓝色。天边投下一缕金黄色的余晖,执着地向人们展示着他最后的辉煌。树被风吹得摇动起来,树叶凋落,竟也有种萧瑟的美感。突然传来几声鸟鸣,清脆,悦耳,只见一群鸟儿排着整齐的队伍,慢慢地飞了过去,掠过云彩,却不留一点儿痕迹。
我这人挺奇怪的,既不喜动,也不喜静。也许正是这种性格,才使我一直对黄昏情有独钟。白天热闹,很是喧嚣,容易使人产生烦闷;夜晚又太黑,太静了,竟使我害怕,产生孤独之感。我是耐不住这漫长黑夜的孤独感的。于我而言,黄昏就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她美得那么自然,那么随和,却又不会使人感到凄美。她不似白昼那么热情,又没有黑夜那么沉静。她身上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魅力,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仙气。这是一种大自然的美,一种发自内心的美,一种不做作的美。
写到这里,搁下笔,出去窗台一看,天已经黑了,整个儿黑了。一种恐惧和沮丧感,又排山倒海地向我压来。我害怕时间太快,我还没来得及把最美的时光诠释,它就从我指缝流走。黄昏呵,请不要那么腼腆,让你的美再多停留一会儿吧!再多停留一会儿吧!
夕阳西下,
倦鸟归巢。
迎来了那黄昏时节,
那美的黄昏时间。
太阳渐渐的向西方沉去,
他临走前,
洒下了橙红色的阳光,
染红了树木,
染红了花草,
染红了湖泊,
染红了天边那朵朵浮云。
那村边的芦苇,
也被染成了橙红色。
原本洁白的芦花,
变成了一把又一把橙红色的火焰,
照耀着天空。
村子里那袅袅炊烟,
映衬着这黄昏时节的美。
给予人一种独特的韵味。
院子里,
一位母亲正在给她年幼的孩子讲着故事,
那也是黄昏时一道美丽的风景。
黄昏啊!
你是美的,
是富丽堂皇的,
也是,
沁人心脾的。
学习中很多时候我们被要求写一篇文章,通过写作可以帮助取得长期性的进步。写好作文要的就是多训练多思考。今天作文5000网小编整理了写青梅酒作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诏安红星镇的青梅花给盼开了。因为现在是暖冬,梅花的花旗很短,最多一星期就凋谢了。所以我迫不及待跟着大伯他们一家一起去诏安赏梅花。
青梅园设在山腰,汽车经过如龙蛇盘绕,蜿蜒山间的小路,终于到了青梅园。我一下车就闻到了梅花散发出的淡淡的新香。漫步林中,观赏雪白的又洁白的梅花。大伯说:“这青梅花啊!是由五个小花瓣组成。它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先开花,后长叶,再结果。”我听了说:“那有什么好奇怪的,没特点,怎么成中华儿女的象征?”,大伯看了看我,哑口无言。
这时,我正走在梅花花瓣铺的“地毯”上。一阵风吹过,树上的花瓣如雪花一般飘落在地上,我不禁感叹:“真美啊!”便伸手去摇树,大伯再了连忙阻止:“不能摇,要让它自然掉,不然结不了果子!”我疑惑不解:“可是,很多都只是剩下花蕊了”“没关系,果子就是从那长出来的!”大伯答到,不过真的很漂亮!纷纷扬扬地,构成了一道优美的风景线。梅林里有个亭子,从亭子向下看,一团一团,一簇一簇的梅花映入眼帘,密密麻麻的,真不知道长果后会是什么样子,我仔细一看,七八个花骨朵儿长在一根树枝上,含包等放,而开了的梅花却很稀,不紧密在一起,好让自己美丽的花,都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诏安红星雪白的青梅花,让人陶醉。它的美,它的纯,深深印在了我心里。
“青梅竹马”这个词真的不适合木子跟紫芝。即使他们是从懂事以来便一直是在一起的玩伴。
这两个熊孩子是邻居,又年龄相差无几,所以很玩得来。常常因为一个玩具吵得不可开交,争一块饼干而大哭大闹。这时木子妈妈总对木子说:“木子,你是男孩子,要多让让紫芝。她还比你小两岁呢!要有点气度。”即使这个时候木子不知道什么是气度,但他还是不情不愿的松手,他可不想回家就被打手心。这时紫芝便会擦干眼泪,对木子妈笑笑,然后在木子妈看不到的地方对木子扮鬼脸。这可把木子给气的。
就这样吵吵闹闹到了初中。两个熊孩子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朋友。性格也开始改变了。
紫芝迷上了明星,彻彻底底成为一个追星族。每天对着朋友说:“我男神最近穿了一件带夹克的衬衫,超帅的!”或者:“我家男神萌萌哒!看看看,嘟嘴很萌,对不对?”这时只要你敢说一句诋毁她男神的话,她就能够分分钟跟你绝交!房间里也全是男神的海报。所有生活用品只要与男神相关,统统打包带回家。
木子则是变得越来越高冷又毒舌。学习成绩就是全级拔尖的,即使他上课时总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导致紫芝妈妈动不动就指着紫芝脑袋说:“紫芝啊!不是我说你,看看人家木子,成绩多好。你一天到晚追星有什么用?能吃么?有点出息行不?”这时紫芝脸上总是一副要解释但怕一解释就被打的憋屈表情。
(短篇小说连载中……虽然是随笔的,但是现在有点事,没法一次性写完,所以分几次写完哈!放心,不会弃坑的。第一次写,有点生涩哈。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嘻嘻!)
木子又瞪了紫芝一眼,忍不住有揉了揉眼睛:“还真不是一般的痛,你练过铁头功么?”
紫芝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走开!头撞到眼睛,要是你眼睛不痛的话,世界上才有鬼勒!什么铁头功,我的头也很痛好不好?等一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叫醒我?要不是你没叫醒我,我一睁眼就看到一张脸,根本不能怪我会有这种反应吧。”
木子抬头,一下子就揪住紫芝的脸蛋:“你不说还好,一说我就来气。你今晚不回家睡觉,冷不丁出现在我家的沙发上,我好心好意不吵醒你,把你抱到床上让你睡得舒服些。结果我眼睛就悲剧了。话说回来,你干嘛有家不回啊?来我这寒舍有什么目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紫芝把那只在脸上作恶的手狠狠的拍下,摸了摸自己无辜的脸。本想发火的,可一瞬间就变了。眼神闪烁了几下:“没啊,我就是看着放假了嘛,就来你这里好奇来你家看看,我这是第一次来你家,这是你的待客之道吗?一点都没有绅士风度。”
(今天太晚更了,好困,要去睡觉了,明天在写哈。)
还记得昨天,那个夏天,叩开心门的不老的青梅,记下的记忆。夜深了,独自整理者储物柜。“啊!”“啪!”一不小心碰掉了什么,低着一看,是一个碎花的帆布小包,回想起来,有
一、两年没用过了吧。蹲下身,准备拾起,却发现小包旁边一个膨了包的东西格外的显眼。拾起,透明的包装袋早已鼓鼓地膨起,袋子的里壁上已结的满是水汽,朦胧中看见了一抹绿。
“青梅!”我望着袋上早已模糊不清的字体。小声的说着。又望了望那碎花的小包。
“是他……”车窗外,天赤红,细雨纷纷。“嗤……”车门开了,车上早已没了多少空地,可是赶着上课,还是随着人潮涌上了车。“嗤……”不久,便略有点胸闷,头也昏昏的,“啊!”我小声叫了一下,好像脚下踩到了什么,“一只脚”顺着往上看,一个穿着校服的男孩,我不断说着对不起,他笑了笑:“没关系。
”我努力的呼吸着,可大气那样厚重,我是晕了车了吧。“大士茶亭到了,请下车。”终于到了,我奋力挤下了车。
“呼……”总算是清新了,可我还是有点……“唉!等一下!”我小跑着,刚要关上的电梯门又开了。
一抬头,是在车上遇到的那个同学。12楼,看来我们是去同一个辅导班。电梯上升着,我大口呼吸着,“吃两颗青梅吧,可能会好些。
”我一转头,他从口袋里拿出两颗青梅,伸过手来。“啊!”我一下不知如何是好。他又冲我笑了笑,我拿过一颗。
“再拿一个吧,一个可能不够。”他仍摊着手,一直举着,我只好又接过一颗。“谢谢。
”“没关系。”透过电梯里的反光镜,我的脸果然一点血色也没。我打开包装,将青梅放进嘴。
“咔嚓”一声咬下,脆脆的,一丝酸意,一丝甜意。涌上心头,心一下豁然许多,舒服了不少。透过反光镜,他冲了我微微笑了笑,我也笑了笑。
青梅的淡淡清香顿时溢满这小小空间。从那次之后,便再也没碰到过他,早已忘记他的模样,只记得他有着一张爱笑的眸子。却不想除了那纯真的记忆,还留下了这一颗青梅。
我回过神来,望着这青梅,不觉笑了,一股酸甜涌上舌尖。
我又将它放回那碎花帆布小包里将小包压在了储物柜最底层。曾几何时,多少人物从我们生命篇章中匆匆经过,留下了那一段段美好。就算不识、不知,也在记忆中刻下了那美好不老的记忆。
永存,永记那不老的青梅。
墨香堆起了文字的岁月,流转在星河的思绪,挥成万里晴空,笔尖上微凉的情节,能否把藏在红尘的年华慢慢咀嚼?
写过信笺的墨迹,一顿而停的画笔,梨花上的黄鹂清叫传入红帐,我放在桌上的琼觞两盏是否被微风吹凉?池塘涟漪,荡起了清静的雅韵;湖上船房,听取了黄昏的雨声;天外云霞,红妆了悠闲的容颜;书上笔墨,缭绕了文字的芬芳。
这世间爱恨,我不过问,只把青梅吻嗅;这世间苦恼,我不在乎,只把小酒对花;这世间风尘,我不明了,只把青叶吹风。墨水煮时光,静待桃花又开放;晚风拂云来,闲看暮色又消融;青梅枕桂花,倾听游鱼又逍遥。一半春花,一半秋月,一半明媚,一半忧伤,一半喧嚣,一半沉寂,皆是镜花水月,雾里看花,映入我眼,四大皆空。
回首岁月时光,尘缘如梦,人生如花。足迹斑驳了流水年华,落花诉说着春的青葱;山水染上了墨水红尘,知了诉说着夏的绚丽;晚风偷走了酒香记忆,枯叶诉说着秋的静美;黄昏约定了千古明月,腊梅诉说着冬的雪白。不知人生苦乐,何以得自在?不知岁月韶华,何以得书香?不知青梅酸涩,何以得甜乐?不知墨竹苍劲,何以得苍茫?
我这一生,笑过,哭过,爱过,恨过,苦过,乐过,也因匆匆忙忙而错过,因迷迷糊糊而悔过,因懵懵懂懂而痛过,我对这世界情有独钟,一直爱着它。笑,对自己;哭,随它去;爱,埋在心;恨,寄给风;苦,无所谓;乐,嘴角扬。笑过,知天空浩渺;哭过,晓地之苍茫;爱过,感生之美好;恨过,觉人之冷暖;苦过,练神之不伤;乐过,得甜之精粹。
我在这茫茫红尘中,或许因悲欢离合而伤心,或许因爱恨情仇而流血,或许因青春岁月而轻狂,或许因父母妻儿而回家。我对尘世是一个拥吻的距离,我对生人是一杯清酒的距离,我对墨香是一个字的距离,我对自己是一个微笑的距离。
可否让我用画笔勾勒世界的轮廓?可否让我用烈酒熄灭忧愁的火苗?可否让我用青梅吻醒自己的流年?可否让我用墨竹刻画天地的痕迹?
摘一青叶吹奏风尘的乐谱,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谢;取一青梅静煮琼酒的醇香,自在随心,满随天外云卷云舒。
青梅煮酒一世流年,墨竹吹曲一路风尘。
木子看紫芝一直躲躲闪闪,直接一个爆栗就下去,然后阴狠地盯着她:“呵呵。寒舍招待不周啊!供不起你这座大佛。那么嫌弃你倒是走啊。现在一点四十多分,半夜我倒是看看你去哪里住!还有就算来我家参观,你就不用知会我一声?”
紫芝捂着头,眼泪汪汪,刚想复仇时被他语气下了一跳,干脆捂着头委屈地辩道:“木头,木头,别嘛!我开个玩笑,用得着赶我出去么?我来你家就是临时起意,并且你给我钥匙不就是让我自己随时能进来吗?”越说越理直气壮:“再说我来你家,因为太困了,就直接睡了,所以忘了告诉你。我还睡沙发,你看我多地道,留着床给你呢。”
木子气笑了:“哟,你还有理了是不?我刚刚可是看到你连行李都搬来了。还临时起意呢!这谎话可真是张口就来啊!快说,究竟发生何事了?让紫芝大小姐来我这里避难了。再不说实话,哼哼!”威胁之意十足……
臭木头!坏木头!心里正骂着,脸上装的一片迷茫,还打了个哈欠。紫芝努力思索着对策蒙蔽过去……
(阿勒?各位抱歉哈。我最近没怎么心情就没更新。放心,这小说肯定会写完的。么么哒!)
窗外的灯火依旧是辉煌着,城市边缘的小巷依稀亮着几盏在微风中摇晃的灯光,两次的右转到达了住处,一座小楼,天台上永远是那样安静。忽然间想起安妮说过的: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也许我们都会经历相似的感情,最后谁都不会是谁的谁,谁都不能替代谁,最后的最后彼此带着遗憾或是难以平静的心情相继离开。
也许爱情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谎言,如果彼此真的相爱,就会把谎言编织到最后,当厌倦了谎言后,离开便挥手而来,不分季节于时间,有些爱情在肉体的纠缠中产生,但是这种短暂的爱情很快就会湮灭,也许这不是世人眼中的爱情,而是寂寞惹下的祸。
翻开厚厚的相册,看着那些青梅竹马一起成长的人儿,如今都变了模样,不再是当年的胆小憨厚,现实的生活打磨了我们的棱角,为了生存,也为了爱情。这时手机响起,看着屏幕,是×的电话,电话中得知他们的爱情经过六个秋冬终于开启了幸福之门,我调侃着说你们的道行到了,他说:那是,都六年了,得瑟的声音,可以想象到电话那端,被幸福绽放的笑容。后来打开电脑看着他们的结婚照,紫色的世界中,两个人牵着彼此的手,张望着同一个方向,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在我的眼中这也许就是永远。
凌晨三点,手机再次响来,是婷的电话,手机那头听得见吵杂的声音,后来得知是因为爱情的离开,去酒吧买醉,说着什么对爱情不在相信之类的言语,说着那男人如何如何,后来我依稀听见她说起她,说她如今已经抱上了孩子,说在我离开之后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看来她真的醉了,不然不会再跟我提起她,原本看似平静的心还是乱了节奏,但我还是清醒的,那场相识终究在七年之后落下帷幕,虽没有说过爱的语录,但还是爱了,还是陌了生,还是用来遗忘但难忘的,我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对于爱情命运常常给了一次单选的机会,错了就永远的错了,即使眼泪翻涌,还是不能重新选择。因为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直到后来才会珍惜。
青梅已谢的季节,竹马已老的末端,我们爱的人变了模样。青春的那道忧伤的疼痛,让自己学着长大,看着街角或是站台上相依的老人,心底事羡慕他们的,他们的爱情依旧还停留在身边,虽不是很诗意很唯美,但这种爱似乎更真实,暮老年华中,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渐渐被平淡的时光取代,没有更多爱的言语,而是用行动告诉彼此爱的存在。
如果让你在感情的延长线上选择一个符号,你会选择什么呢?是省略号还是句号亦或是感叹号…
如果在你暮老之年做一个选择,你会选择自己的儿孙,还是与你携手走过风雨的她,笑看黄昏破晓呢?
如果让时光逆流,你会选择当年被你搁浅的感情,还是更专注于你在银行里的那些数字的多少?
或许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否能够相依余生,相扶到老,重要的是否真的相爱,是否在两鬓斑白的某个黄昏下,回首真爱的时光时不带有一丝的遗憾。
如果时光倒退若年,倒退到彼此相遇前的时刻,你还会选择如今的答案吗?其实没有如果,有的只是一道单选题,答案错了就没有悔改的机会,只能等待下个题目的出现,而在下个题目中出现的是一个人,一次机会。丢了,只能在余生的时光里一个人静静的哭泣。也许现实的生活里,感情常常与金钱相互矛盾,也许真正矛盾的它们,而不是自己。
青梅已谢,竹马已老,爱的人还是都变了模样,没有改变的是那颗陪伴彼此的执着。是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靠着爱情的惯性缓慢前行,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会注定一个结局?是不是每一个相爱的人都会经过苦难的岁月,然后一起过着富裕的物质生活?
也许我就是易安。
阳光明媚,庭院中。
园中的海棠花初放蓓蕾,几滴露珠晶莹剔透,赖在花上不肯离开。我独自在园中徘徊,偶然看见,有两只蝴蝶在我的秋千旁嬉戏着,忽而展翅,忽而停留。难道你们想荡秋千?我小心翼翼的走过去,但还是被它们发现了,显然它们很留恋这里,也许我不该来吧。不过没关系啊,它们一定又寻觅到了另一处乐园,正在翩翩起舞呢!我理理衣裳,坐上秋千,轻轻荡着,心思却早已不在这秋千上,他会不会来?
我努力把自己荡的高些,再高些,我喜欢这种感觉。荡累了,就由着它自己吧,它何时停,我何时下。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正想要用指尖抚,才发现手已累的酸痛,轻轻揉着自己的手腕,笑自己的贪玩。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难道他来了?不想让他看到我凌乱的样子,回头看园中也无处藏身。顾不上穿鞋子了,我慌忙向屋内跑去,那支金钗也调皮地溜走了,我没有回头去捡。跑到了屋前,我情不自禁地回首,他在看我!顺手拽过身旁的青梅,遮住自己,那甜蜜却遮不住,悄悄地溜上心头,溜上嘴角。
但我不是易安。
我羡慕易安的生,如夏花般绚烂,羡慕易安的死,如秋叶般静美,羡慕易安的一念之间,如冬雪般无邪,想来,那女子一定是兰心、蝶骨,足以醉春风。肤如凝脂,面如桃花,见客入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某年某月,溪亭日暮。
某月某日,月移花影。
某日某时,海棠依旧。
某时某分,露浓花瘦。
某分某秒,让我追随易安的脚步,在一念之间品味平湖秋月。
作文5000网主题阅读推荐:“李白作文”。
写作是我们人生中要具备的一项核心技能,写作题材不限,可以关注现实生活,可以仰望星空想象未来。想提高作文水平,就要多读书,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生活中你见到优秀的作文会收藏吗?我们的作文5000网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李白与酒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李白,他是一个什么的人?没有人知道!你们肯定会不服气说:豪迈,飘逸,有雄才大志……诸如之类,数不胜举。可是那是小学课本,中学教材中的形象。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不是一个贬低李白的人,相反我深深被他吸引。可是。
得意须尽欢,待沾酒长歌绘人间,这就歌词说出那种精髓。李白喜欢喝酒,经常以酒来论诗,李白酒量有多大,他的诗就写得有多好。这或许是对的吧?反正他酒量有多大,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他的诗写的很好。李阳冰在《草堂集序》中称赞李白:“千载独步,惟公一人”。这句话说的是那么的豪气,契合那种笑看人生的人生境界。韩愈对李白极为推崇;在《调张籍》有言“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有这句话,我们应该赞一下,你们说是不是?韩愈曾说过,谁若是想贬低李杜诗篇,则就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谁能长剑挑尽人间知冷暖,纸扇墨客回眸间随口的唐诗传了千年。看流云任时间唱不完这清弦,一袭白衫鎏金鞍,那年你愤世出长安,到了洛阳赏牡丹,得知己千杯不停盏,朝如青丝莫等闲,叹骨中侠气自一篇,安能事权贵谗言,使我负气不开颜。
李白就象一个浪子,往好处说是超脱豁达,说难听的则是无情无义。这是别人的负面评价,为何?他对君王不忠;对家乡不愁,;有酒喝就好,不管他是在哪里。对这样的人,我们实在不能指望他对朋友能有什么深情厚谊。(王安石语)华而不实、空洞无物的诗,别人确实也能写下、模仿,而无需仰仗谪仙的高才。
哎!何人懂李白?虽说无人知其心,可也未必如此!对君王不忠,当时随便给李白弄了个官职,专门把豪材大略的李白,去给他的贵妃写诗,反正就是一直要夸其漂亮,身为一个嫉恶如仇,自高自傲的人来说。还有什么可说的?
对家乡不愁?为何不愁,要是不愁现在十三亿甚至更多的人倒背如流的《静夜思》从何处来!若自觉简单,那就写一首比过《静夜思》。何年是归日,雨泪下孤舟。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遇事不顺,豪情未完成,何颜回故乡。(我猜测得)出于陶渊明,遇愁便喝酒。一醉梦所想,尘世接可抛。
李白的送别诗约160首左右,约占李诗总数的六分之一。送别的对象有官宦、僧道、文人学士、妻子情人、亲戚朋友等等,牵扯到各种社会关系。朋友满天下,没义气怎么能行?神仙一曲赠汪伦。
王安石怎么说那?他几乎对所有人都不顺眼,特别是浪漫主义的诗人!
我或许有些护短,但是我就这样,你也不可否认。但我希望还出一个李白的朗朗乾坤。
初二:李逸帆
翻开《唐诗三百首》,嚼着那一首首回味无穷的诗,提起笔,心头翻涌出许多许多话,一时竟不知从何写起。我最爱的诗人是李白,也不知是爱他的不拘泥于红尘中的身影,还是爱他的一生潇洒痴情,反正,在我心中,他就是一个接近完美的人。
他过的是全历史上文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有游山品水,当然也不乏君王的赏识与宠爱,但他依然能坚守自己的初心,依旧与诗为伴,以酒为侣,他一生坚守着自己的傲骨,他是诗仙,亦是酒神,他是文学史上的一颗最清亮的星。
在他出生之时,他的母亲梦见了太白金星,故而取名太白。而他的一生也如神仙般潇洒,他或登天姥山,或上凤凰台,他曾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随风直上夜郎西!”而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他又成了一个垂垂老矣的龙钟之人;仲尼亡兮谁为出涕?”是啊,他的《临终歌》完美地诠释了他的一生:“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左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他本来就是一只大鹏鸟,但因为有小人的陷害,不得已只得隐藏自己。
他在此时放弃了吗?没有。他仍然坚信自己会“余风激兮万世”,他也确实做到了,几百年前的他,仍不忘在临死前留下自己最后的只言片语,他饮过的那坛美酒的香,如今婀娜地透过纸背,袅袅地飘在我的鼻间。
是,李白可谓是最狂妄的诗人,“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从不把文艺青年玄宗放在眼里。其实他身上还有皇家血统,论辈分,他实则比皇上还要高出一辈。李白崇尚自由,他只愿手执长剑,边饮酒边作诗,那佳酿入愁肠,七分为诗,三分化为了月光,穿越千载,悠悠地照在我心上。
枫叶枯黄,太白犹如那天上的北斗,永远把诗酒猖狂。
戏子入画,一生天涯;
风轻云淡,岁月静好。
清王琦注本《李太白全集》卷二十八收录李白写的记、颂、赞这三种题材的文章共初一作文二十篇,《任城县厅壁记》列为第一篇。任城即今天的山东省济宁市。大约在35岁以后,李白举家搬迁到山东任城,而这篇写在任城县衙门大厅板壁上的文章,简略追溯历史沿革、介绍风土人情而外,以较多的篇幅记叙了当时任城县令治理地方的成绩,从中更可以看到李白的政绩观有不少独特之处。
特色之一,不崇豪侈。李白《任城县厅壁记》先说此地土俗古远,风流清高,贤良间生,掩映天下,接着就说明这里代变豪侈的历史。所谓地博厚,川疏明。汉则名王分茅,魏则天人列土。所以代变豪侈,家传文章高中作文,君子以才雄自高,小人则鄙朴难治。况其城池爽垲,邑屋丰润。香阁依日,凌丹霄而欲飞;石桥横波,惊彩虹而不去。这种豪侈之风,在新任县令治下,得到明显的抑制,风气为之一变。在李白笔下,虽然没有写某某县令大张旗鼓地反对豪华奢侈之风之类的文字,但是实际上后人却依然可以明白感受到他并不推崇豪侈之风的严肃态度。坐而言,何如起而行。真正的政绩,从来不是嘴上说出来的。而这种不崇豪侈的远见卓话题作文识,则成为李白政绩观的亮点之一。
特色之二,富礼并重。李白《任城县厅壁记》记叙新任县令治理地方的成绩,重点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在经济建设方面逐步发展,既不放任自流,又不急于求成,这样才能真正给人民带来实惠,让人民安居乐业。所谓一之岁肃而教之,二之岁惠而安之,三之岁富而乐之,就是说的这一点。与此同时,李白非常强调人的精神修养或谓整体素质的提高与社会全面发展相协调。所谓青衿向训,黄发履礼。农无游手之夫,机罕颦蛾之女。权豪锄纵暴之心,黠吏返淳和之性。行者让于道路,任者并于轻重,扶老携幼,尊尊亲亲,千载百年,再复鲁道,用今天的话说,大约就是勤于学习、讲究修养;各勤其事,各安其位,尊老爱幼,路不拾遗。实际上,这就是李白心中向往的那种桃花源般的理想境界。
特色之三,重视舆论。李白《任城县厅壁记》最后说:白探其东蒙,窃听舆论,辄记于壁,垂之将来。这说明,李白的这些记载不是自己的偏听偏信,而是来自舆论公议。俗话说路上行人口似碑,又说公道自在人心。政绩不是自封的,也是雇人吹捧出来的。只有得到老百姓公认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政绩。
李白,盛唐的伟大诗人,他的诗在思想内容及艺术表现方法上,都有独特的创造,在过去许多诗人的基础上开辟了新的道路、新的境界。李白才气奔放,提起笔就用各种形象思维来表达他的豪迈、忧郁、苦闷、愤慨的情绪,而以游仙和饮酒作为自己的外衣。李白的诗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但是挟泥沙以俱下,我们绝不要以泥沙来代表李白。
刚开始喜欢李白,是因为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给予我无穷的精神力量,还有“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每次读到这句,都有悲怆之感徒然袭来,似乎千百年前青莲居士的杯中酒,都化作天涯尽头泠泠霜雪,敲打世人浅愁的无眠。“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是怎样无人理解的孤独,还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无花马,千金来,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里愁”,让千百年后的人读来都为之莞尔。李白虽然浪迹天涯,却仍然怀着自由潇洒的精神,他超然世外,独爱美酒,“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先”。正因有了这份豁达,李白才能塑造出那么多经典的浪漫主义诗篇,也在唐诗领域上取得极高成就。
“千古诗才,蓬莱文章建安骨,一身傲骨,青莲居士谪仙人,李白追月逆江河,包黑斩龙顺民心。豪气压群雄,能使力士脱靴,贵妃捧砚;仙才媲众美,不让参军俊逸,开府清新。我辈此中惟饮酒,先生在上莫题诗,酒入愁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首诗出自《寻李白》,余光中先生可谓是李白的忠实粉丝了。
月光还是少年的月光,九州一色却是李白的霜雪!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只见一位身着青袍,手举酒杯,对月当歌的男子悠闲地坐在树下。月光透过层层树叶,将斑驳的影子印在衣上。如此惬意的他,便是我心中的李白。
李白是人们心中的诗仙,又是一位豪放浪漫的旅人。他常常四处游山玩水,把三千尺瀑布印入画中,把皎洁的相思月沁入心底。看似只顾赏花赏月,又怎知他藏匿于心中的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友人的情意,他看做比潭水更深,再美的风景,也不及这送别事的留恋。“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只见两岸的青山相互照映着,但自己却如那一条孤船,独自落寞,怕是再美的风景,也无法弥补他无法回乡的哀愁吧。
但李白也不只是活在当下,只会及时享乐的人。他也有他远大的理想,有伟大的政治抱负。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受挫下,他被贬夜郎。不禁豪放叹到“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又藐视着朝廷的腐化“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看似狂妄,又是对官场的心灰意冷。
所以,李白爱酒。但他本想借酒消愁,哪曾想愁丝愈来愈烈。“似抽刀断水水更流”般无济于事。可那绵绵不断的思乡情,那官场上如霹雳般的打击,没有令这位“诗仙”意志消沉。反而使他“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壮志更浓。怎能令世人不敬佩?
我愿在如画如梦的诗词中,感受这位浪漫而豪迈,乐观而积极的李白,又愿用心灵去叩开他潇洒而真挚的情怀。这,正是我心中的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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