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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800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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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1)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1)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2)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2)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3)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4)

读了斯科特给英国公众写下的一封绝命书后,我就被他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

课文里,我明白了斯科特一行人在痛苦的打击下,继续向南极冲锋。但由于南极的寒冷、绝望的情绪、贫乏的资源和无力的身体使他们长眠于白雪之下……我心里产生了震撼,但我读了斯科特写的信后,这震撼就愈加强烈。

信里描述的重重困难震动人心;克服困难的勇气令人敬畏;克服后的欢喜令文字都活跃起来;失败后的挫败仿佛令书面都抹上一层灰尘,却将他们的大无畏的精神反衬的烁烁发光!

我突然发现这种精神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所以,我只能将自我的心里话说出来。

我很遗憾,也很无奈。为什么这样忠诚、勇敢、坚强的人不能活久点,让他们继续贡献国家?为什么上天这么嫉妒这些有才能的人?而我的疑问显得那么无力,我无法明白答案。我也为不能对这些英雄表达我的敬仰之情而感到遗憾。

所以,我们要在心里铭记这些英雄。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贡献……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5)

悲剧就是悲剧,为什么说是伟大的悲剧呢?当我看到题目时,也很疑惑不解,可是,当我看了文章后,却觉得正如题意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斯科特没有铸就自己,却成全了别人,他是历史的伟大,他并没有留下名誉,却流下了高尚的精神品质,给后代人留了一个好榜样。如果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陷害他人,可想而知,那是一个多么严重的后果。当我们拿这个例子和斯科特的做法比较时,就能明显地衬托出斯科特的高尚精神。

他斯科特是高尚的人,他留给我们宝贵的财富精神财富。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这一篇课文是记录斯科特一行人去南极点探险,在路上遇到种种困难,受到的种种痛苦。

他们知道在他们到来之前,挪威人已来过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都不是。但他们依然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这是多么伟大啊。

食物与燃料都不够他们用,在回家的路上,危险增大了 10 倍,这使他们感到十分可怕。在回家的路上,同伴们一个个死去,最后还剩下 3 个人,他们决定不再迈步走去,而是骄傲地在帐蓬里等待死神的来临。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这段说明了,虽然在厄运中搏斗毁灭了自己,但也是伟大的悲剧,是高尚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6)

《伟大的悲剧》,是我们最近刚刚学习的一篇课文,这本是一篇普通的课文,却因为其中的伟大,带给了我震撼。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最后,他们的生命都停止在了那一刻,成为了悲剧,不过,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他们用生命,缔造出了伟大,而他们为人们做出的贡献,将被人们永远记得。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7)

伟大的悲剧初二读后感400字(1)

读了斯科特给英国公众写下的一封绝命书后,我就被他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

课文里,我知道了斯科特一行人在痛苦的打击下,继续向南极冲锋。但由于南极的寒冷、绝望的心情、贫乏的资源和无力的身体使他们长眠于白雪之下……我心里产生了震撼,但我读了斯科特写的信后,这震撼就愈加强烈。

信里描写的重重困难震动人心;克服困难的勇气令人敬畏;克服后的欢喜令文字都活跃起来;失败后的挫败仿佛令书面都抹上一层灰尘,却将他们的大无畏的精神反衬的烁烁发光!

我突然发现这种精神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所以,我只能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我很遗憾,也很无奈。为什么这样忠诚、勇敢、坚强的人不能活久点,让他们继续贡献国家?为什么上天这么嫉妒这些有才能的人?而我的疑问显得那么无力,我无法知道答案。我也为不能对这些英雄表

达我的敬仰之情而感到遗憾。

所以,我们要在心里铭记这些英雄。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贡献……

伟大的悲剧初二读后感400字(2)

不以成败论英雄。

题记

你们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洲的,但是是把自己生命留在南极,献给科学事业的人。

假如我是钢琴家,我要用黑白的琴键,表达你们的英雄气概。赞扬你们为科学现身的精神。

假如我是个画家,我会用黑白灰三种颜色,来让你们更加耀眼,让你们的诚信精神,永远保留在人间。

假如我是个雕刻家,我就要用最好的玉石,模拟出你们的身姿,让你们随处可见,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斯科特,你是整个去南极洲的队长,你在整个途中都没有放弃写日记,你面对这辜负了你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你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惨与无奈。并且,你还甘愿阿蒙森的业绩作证,而且这一事业正是你们所热烈追求的。你到最后给你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你的真诚和无私的爱,深深震撼了我。

威尔逊,你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你们队里最能体现出英雄气概的就是你,你在离死神还有几步之遥的时候,还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你的雪橇上,除了一些必要的载重外,还拖着16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

有句话说的好,“死亡只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已经表现了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崇高的。悲剧,是伟大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8)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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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五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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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三)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四)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五)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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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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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养花》读后有感作文。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小学六年级作文《《养花》读后有感作文》。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热气的人,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想:我一定要拼装好,拿第一名,可是,拼装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去,使劲地握在手心里,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我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零件的锐角划破了手也不在乎。终于,一架精致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四】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养花》读后感【篇五】

《养花》这篇文章记叙了老舍爷爷养花的事,讲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而我的学习不正如养花吗?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爷爷以这句话做为他养花的动力与见证,以自己的行动来养好花。这点,和我做作业的意义不是一样吗?记得那次背课文,我还没有准备好,根本不会背,我浏览了一遍课文,想去组长那儿搏一搏。“看花的人……”“错了,回去重背吧!”我还刚背了前面一些呢,就错了,太意外了。

我在位置上仔仔细细地读了几遍,又把几处难背的地方抄了几遍,“这样万无一失了吧!”我满怀信心,向组长走去。我又开始背了,这回还算好,我过了几个关卡,可是好景不长,我又咔壳了,“可惜,还是拿回去再准备吧!”我失望了,连背二次都不成功,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我第三次还没有背出,那我这次背颂成绩就算是太不成功了。“我这次一定要背出呀!”我的心里不时地想着。

我回到了位子上,再次捧起语文书,不经意间翻到了养花这课,老舍爷爷的话又在我耳边出现了——不劳动,这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这是真理,不劳动,哪来的成功呀!我这次背不出一定是我不够努力,相反,只我我努力记了,那一定是背得出这篇课文的。”我看到了鼓励我的话,又有了精神,认认真真看起了要背的文章。

我决定再去组长那试背一遍。“星期天,我去看花……犹如海上午夜的潮声。”太棒了,我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放学前,老师来问背诵情况,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都举起了手,我显得格外兴奋,因为我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成功。不过一切都印证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让我对学习充满了动力,充满了新奇,充满了新的看法……

不劳动,连棵花草都养不活,这的确是真理,养花是这样,我们学习哪里不是这样呢?

《养花》读后感【篇六】

老舍爷爷深有体会地说:“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的,花不是一下就能养活的,而是需要精心挑选花种、摸清花的脾气,要天天细心的观察照管,要浇水施肥,还要一天搬进搬出……不付出劳动,怎么会取得成功。的确,只有爱劳动的人才能享受到劳动给一个人带来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不爱劳动的人则一无所有。

养花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呢?下课时,同学在外面玩耍,自己只能坐在教室里努力回想老师上课讲的知识;考试前一夜,同学早早入睡,自己只能坐在书桌前努力复习;做习题时,同学用口算,自己只能坐在椅子上一次次的在草稿纸上算了又算……就这样,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最终受到了老师的表场。我尝到了刻苦学习的乐趣,也领悟了一个道理:不论是养花,还是学习,如果想要得到成果,就必须努力学习和劳动。“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创造了世界。”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老舍爷爷给我提了个醒,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要博览群书,为了认识自然、探求真理,要敢于独立思考,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必须先学会吃苦。所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一直相信这句话。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作者养花的乐趣,也是我学习完这篇文章后的心得。

《养花》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手养花的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过后,我的感触很深。

“不劳动,连课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有很深的体会。以前上英语课(辅导班)的时候,光听着,也不记笔记。考试前,就会来个“临时抱佛脚”,到处借同学的笔记看,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结果我的英语成绩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

今后,我要在学习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放假前上五年级,学习很紧张,作业也特别多。每天放学回到家中,二话不说,就要马不停蹄地打开书包拿出作业本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只做了一会儿,便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我知趣地在脑门上洒点水,人顿时清醒许多。可是,这办法用多了也就渐渐失效了。后来,我做作业累了,就在家里跳几下活动活动,然后回到桌前继续写。如此往复循环,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因此,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办法然后付出劳动,空想只会让人一事无成。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习方法。

《养花》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现代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 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己久,所以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 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 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 然,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上课从 来都不认真听,到了考试的时候,便乱写乱抄,所以我的成绩很不 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结果。只有像老舍 先生这样,才能巩固基础,学到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 绩明显地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 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了, 学习也变得更紧张,作业也多了。放学回到家,二话不说,就要马上打开书本做作业,这样一来,常常做不到几分钟就头昏脑涨了。 后来,做作业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就到屋外活动活动筋骨,看看 绿色植物,借这个机会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 又再出去,这样往复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又有点近视, 采用这种办法后对保护视力起了很好的作用。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获益匪浅,既懂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 习方法,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篇文章。

《养花》读后感(篇九)

我读过老舍的的不少作品。例如:《我家的大花猫》,《劳动最有的滋味》等等。但读,《养花》一文,却别有一番情趣。

看了《养花》一文,我深有感受。”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多么朴素的真理啊!我并不爱养花,但我相信,不仅养花是这样,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劳动。只要付出劳动,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累累硕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会跳拉丁舞。其实这里也蕴藏着许多苦和乐,又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些作业,我觉得这写作业对我来说非常简单。可老师却说我是‘’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在脑海中时时回响。经过我不断努力,终于在拉丁舞考级的时候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除了辛勤的劳动之外,还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品尝到劳动果实的滋味,就拿学习来说吧,以前,我不爱动脑筋,语文成绩一般,一提归纳段意我就头疼。每当遇到归纳断意时,我就按照参考资料一抄了事,可是自己吃了别人丰收的果实怎么会甜呢?

我国有句古语:‘’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归纳段意的能力有了进步,语文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这难道不是付出劳动代价换来的吗?

老舍爷爷还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读了这段话,我觉得不仅养花是这样,生活和学习也是这样。他们好比一个变幻莫测,神奇美丽的万花筒,赐给人们的欢乐,有忧愁,有痛苦,也有悲伤。

我爱学习,就和老舍爷爷爱养花一样,也同样要付出劳动的代价。我愿和所有的朋友一起来干,用劳动的汗水浇灌理想的花朵。

战马读后感作文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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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读后感作文(篇1)

寒假期间,《血战钢锯岭》的上映,让我了解了一个残酷的二战,而战马这本书,则让我了解了另一个温情的二战。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战马乔伊在二战期间的遭遇,他小时候被买走,遇上了他的知音,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艾伯特,他悉心照料着乔伊,直到二战打响的那一天,乔伊被英国军方征用了,它先是在英国军方效力,又被俘虏到了德国,成为一匹马拉炮马,逃走后,他遇到了小艾米莉,她和他爷爷照顾着它,可又被德军征用了。最后,它在四年后合艾伯特战场上奇迹般的巧遇。最后,他被军方来拍卖,小艾米莉的爷爷花天价买走了它,可当他知道乔伊曲折的身世之后,他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

让我最难忘的是,它在自己的同伴死去后,久久的站在同伴生旁,它不能抛弃与它同甘共苦的兄弟,它不会让敌人吃掉它的肉,它不管敌人如何恐吓它,乔伊就是不走,它不想自己做一个小人,苟活于世,德军士兵无论怎么鸣枪示警,怎么威逼利诱,乔伊从未选择过屈服于德军的力量,最后,德军发动坦克,才把乔伊撞开,可在德国人决定开枪的时候,乔伊的眼睛里并没有害怕与恐惧。乔伊死,也要死在同伴的尸体身边,它不会忘记,在挨饿受冻时,是同伴给予自己温暖,他不吃早餐,总把自己的一份,为数不多的粮食,分给乔伊……它们的感情是如此的深厚,它不会逃跑的。这时,德军一位将领走了过来,他叹了一口气,解下了它的头套。把他放走了。他被这种忠诚的精神打动了,他不会杀死一只纯洁、忠诚的生命。

战马这本书不像诗集,它没有用灿烂的笔墨技巧陶醉读者,而是对历史真实、平凡的叙述,娓娓道来,慢慢打动人心,直到艾伯特再次遇到乔伊,交战双方停火救下了战马,那一刻没有国界、没有战争,只有对战马忠诚的尊重,那一刻也不再有机关枪、大炮、手雷组成的弹雨从天而降,只有一人一马的温情扑面而来,故事情节达到了高潮,读者也如身临其境,产生了巨大共鸣。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真实,让我们再次走进了那段历史,才有了它存在的意义。

也许,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不知道二战期间的故事,可战马,为我们打开了另一扇二战之门,了解战争中除了残酷,还有忠诚和温情。愿和平永驻人间!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2)

我一直很喜欢动物类的书,所以一拿到《战马》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选取的视角很独特,借一匹名叫乔伊的马来叙述整个故事。乔伊在集市中被卖给了农场主,由他的儿子艾伯特抚养,与男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开,走上了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战争中,乔伊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并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同伴在战争中死去。然而乔伊凭借它的勇敢和聪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迎来了世界和平,并最终和艾伯特团聚了。

合上书本,我依然沉浸在故事里,仿佛看见了乔伊在枪淋弹雨中拼命冲锋,仿佛看见了它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仿佛看见了它奔跑在纷飞战火中的飒爽英姿……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坚强、勇敢可以打败一切。乔伊,我敬佩你,在我心目中,你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伙伴,一个非常忠诚的伙伴。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战场上呼啸的子弹,无人区内的凄凉景象,那些永远不再醒来的战士和战马……战争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残忍、丑恶、无情和冷酷。它赶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我们不要战争,我们需要和平!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残酷的战争中,我也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艾伯特为了找到乔伊参了军,对乔伊的爱让他有勇气面对战场上飞来的子弹,而乔伊,我能感觉到,正是对艾伯特的爱和思念鼓舞着它,让它度过种种难关,坚持到了和艾伯特团聚的那一天。同时,在这场战争中,也有人像艾伯特那样爱护着乔伊,给予它温暖。在这里,我看到了人与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战马》是一本好看的书,它让我感受到和平的美好,活着的幸福。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3)

《小战马红脖子》这本书相信并不出名,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今天我想讲讲小战马和红脖子的故事。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你想知道它的所属者是谁吗?啊哈!它是一只长耳野兔,它既活泼又勇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快,所以镇上的孩子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体现它跑得快的特点,当小战马被人们抓住送到竞技场后。人们放出了去年的优胜犬和另一条强壮的猎狗来追击小战马,笼门打开的一瞬间,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将两条猎狗甩在了身后,轻松赢得了比赛。当我读到了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时,我惊呆了,我不停地问自己,兔子能跑的那么快吗?而小战马给了我答案,小战马***连胜,数十条猎狗成为它的手下败将。并且,小战马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聪明。在比赛中,当其它的的野兔还在做着徒劳无益的观察跳时,小战马却只管往前冲,每次都赢得了冠军。我又不禁被小战马聪明的头脑所折服。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告一段落,现在我给大家说说红脖子吧!红脖子是一只鹧鸪,在后面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死去,而它靠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面对猎人的枪,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太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从这里我明白了想要安安分分过日子,就要谦虚谨慎,踏踏实实的,我在学习中也要这样,不要骄傲自满,要谦虚好学,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会取得优良成绩。

我从这本书也学到了其它一些道理,这本书也值得一读,希望你是它的下一个读者。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4)

《小战马》这本书讲了5个故事:《小战马》、《乌鸦银斑》、《普林菲尔德镇狐狸的故事》、《豁耳兔》和《狼王珞巴》。不过,我最爱看的还是《小战马》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名字,它机智勇敢,长期与猎狗周旋。有一次,它被抓到赛狗场成为了猎狗们追逐的目标。一次,它一口气打败了好几只猎狗。按照规定,小战马应该取得胜利。然而,当地的富翁把赌注下到了猎狗的身上。所以,他买通裁判,又放出十几条猎狗。就在这时,发令员米克冲进了赛场就出了小战马,把它了放归大自然……

从作者的每一个字眼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小战马的敬佩和赞美之情。而在动物的关系中,人类显得无比贪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讲信用。并且卑鄙无耻。叫人痛恨。

在这里,我想告诉一些人们:醒醒吧!不要让利益冲昏了头脑。让我们的地球心连心,充满爱!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6)

这本书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生灵奇境;这本书也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神奇习性。一次次奇妙的偶遇,构成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

在宽阔的大草原上,在还有余温的稻草地上,在陡峭的山坡峭壁上,是白鹿、是野狗、是长耳兔、是猞猁……都在一一书写着属于它们的生命奇迹,这些动物,这些奇迹形成了生态系统,也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生物群落。

每个草食性动物似乎都免不了被肉食动物的追杀,虽然对那些动物来说已经习己为常,但是每当读到这些精彩的片段时,我都会觉得自己身临其境。细心“捉”到的个个动词,也使我流连忘返,一连回顾好几遍。

浏览书本前言,我知道这些动物都是根据真实的野生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源于生活,所以本书也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

这本书读完,我想说的话也是难以言表,总之我觉得这本动物小说真是太有意思了!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7)

假里我读了《小战马》这本书。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名字,它跑的很快,头脑灵,更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它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用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13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他在猎狗凡果身上下了大注,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的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的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还好,虽然米盖被赶出了赛场,但负责开qiang的家伙居然误伤了猎狗,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丢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小战马勇敢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如果我学习上有这种精神,我的成绩一定很好!

在这个炎热、有趣、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我非常感兴趣,那本书是《小战马》,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非常喜欢动物,15岁时开始编加拿大鸟类索引。《小战马》收集了十篇西顿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动物也有爱:猞猁妈妈爱孩子,黑熊妈妈爱熊崽“约尼”,松鸡“红毛领”爱小松鸡。当然,故事中也有人类与动物的友情,宾果———一只可爱的小狗,对马群狠下杀手,临危之际救了主人。动物的忠诚,让我们人类无限感慨。

寒假期间,学校推荐了一些适合我们4年级学生读的书,我挑选了其中一本最喜欢的书《战马》。

这是一部很出色的著作,书的作者迈克尔·莫波格用第一人称把马的心理生动的刻画出来,文章写得惟妙惟肖,生动有趣。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匹叫乔伊的枣红色小马被一位酗酒的农场主买了下来。它随后与农场主的儿子艾伯特成为了好朋友。然而战争正在不断逼近,终于一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因为急需用钱,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加入军队并找回乔伊。在一次作战中,乔伊和另一匹马托普桑被德军俘获了。德军开始训练乔伊与托普桑,它们被用来在战场上拉救护车与输送qiang-支-弹-药。每次的任务都极其危险,它们在泥泞中挣扎,在炮火中奔逃,而托普桑最终精疲力竭而亡……之后,乔伊又辗转回到了英国-军队,并遇到了艾伯特,最终在战争结束后回到了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也深深地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的巨大危害,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眼下这和平年代的幸福生活,好好珍惜朋友之间的感情,我们期盼和平鸽永远飞翔在蓝天上!您是支持、反对,还是观望、无所谓,请发表您的观点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8)

小战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母爱,就像封面写的那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从这二句话来说,已经把书从头到尾概括了,里面写了破耳朵的来源、名字及莫利妈妈教给破耳朵的各种本领,比如说野蔷薇,写出了为什么长刺,为什么可以成为它们的朋友,文中说的很清淅。而且,能够抓住笔下的动物个性,把这个动物的性格或内心情感表现出来以感染和打动读者。

同样,它们居住的地方,往往是有敌之处,常常有动物追赶它们。但是,凭着莫利妈妈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它们总是可以逃脱。莫利妈妈又是那样的严格,犯一点小错误都不放过破耳朵,这也是为它好,当我看到莫利妈妈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时,我哭了。

我想,住在城市里,虽然有美丽的房子,但是身边处处有危险,过红绿灯时,可能车会撞上我,吸了污染的空气,我可能会得病……许多危险在靠近我们,总有一天,爸爸妈妈会消失,我们要学好生存的本领,保护自己。

最后,我想对所有的母亲说:“人都有去世的那一刻,但是,她还活在有些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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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5000网主题阅读推荐:“读后感的作文”。

学生时代都经历过写作文的困难,写作是展示个人能力的放大器。大家是否知道写好作文秘诀是什么?先读后感的作文的内容均为作文5000网收集和整理的,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缓缓翻开书的扉页,扑面而来的书墨清香让我陶醉。在书籍的王国里漫步穿行,你可以静心聆听古今之,尽情感受跌宕起伏的情感波动。一本好书,浓缩了贤者智士的汗水和智慧,指引你走向灿烂和光明。

《》给我带来的不仅是物质的满足,更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初中时期,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名著,当时因涉世未深经历有限,初次阅读并没有在脑海中留下太多印象,只是莫名的被情节所吸引。高年级时又陆续阅读了几次,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情感收获。一次次品读经典,一次次倾心感动。今天,在大学图书馆重新拿起这本图书,读着那些熟悉的文字,回想起二十多年的经历,书中主人公的形象顿时高大起来。

保尔▪柯察金,一个出身卑微的工人家庭子弟,却装有疾恶如仇为国效力的赤胆忠心。在学校里,他看不惯恶势力的仗势欺人,屡遭教父和坏孩子的排挤,顽皮淘气的他终究没能摆脱被学校开除的厄运。小小年纪的他经历过各种繁重的苦力,他去车站食堂洗过碗,也在发电厂烧过火,身体的劳累并不能强迫他投降屈服,他还有更加伟大的事业——为国家的事业而奋斗终身。

战场的子弹横飞,军队的高强度训练,所有的和都阻挡不了小英雄从戎的坚强决心。在朱赫来等***者的领导下,保尔▪柯察金跨过重重障碍努力向共D员靠近。在战争纷起的国内下,保尔带着战士们攻坚克难,把一切险阻踩在脚下。经年累月的军队让保尔吃尽了苦头,但他任劳任怨不言,在他心中,国家的***事业高于一切。

保尔是一名优秀的***战士,大大小小的战争练就了他钢铁般的意志。在激烈的对抗战中,死亡之神一次次与他擦肩而过。在与敌军交锋的过程中,保尔的头部受到重伤,在所有人对他的生还不抱任何期望时,他竟然从死亡线上挺了过来。数九寒天的铁路工地上,积雪和冰冻着战士们的身体素质,缺吃少穿威胁着战士们的生存底线,保尔忘我的工作在一线,不谈得失不计报酬,他把休息的机会让给别人,只求能为国家多尽一份力。

即使是在病魔缠身的时候,保尔依旧在不休不止的拼命工作,只要国家还需要他,他甘愿冒着挺身而出。在身体健康每况愈下的晚期,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强忍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开始崭新的文学创作,把精神的接力棒传递给子孙后代。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多么经典的语句!多么可贵的精神!这些震撼人心的话语给我带来满满的的正能量。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并非所有事情都能一帆风顺,挫折和总会在不经意间出现。我们还有理想和追求,贫穷和不幸不应该成为止步不前的理由。困难,我们要向光荣的保尔战士,不为的失败找借口,用钢铁般的意志去战胜所有的。阅读经典名著,汲取无穷力量,生活不是等待暴风过去,而是学会在中翩迁起舞。带着保尔钢铁般的精神前行,期盼能和更好的自己相约在灯火辉煌处。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两本书,第一本书我读的是笨笨猪,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既淘气又可爱的小猪吧。

我觉得笨笨猪不但淘气而且还很好笑呢!记得有一次,笨笨上学去啦,第一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绿鹦鹉。鹦鹉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a让小猪来念,小猪念错啦,鹦鹉老师说小猪你真笨。小猪脸红了,趴在桌子上睡着啦。过了一会儿,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o让小猪来念,小猪站了起来,念道饼——轰的一声全班同学都笑了。小猪又念道蛋,同学们笑疼了肚子,鹦鹉老师也笑得全身抖个不停,这就是那个即可爱又可笑的小猪。

它在小熊的生日会上,它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生日会上所有动物;它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吃掉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的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中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地就把老鼠的脑袋给换了——

笨笨猪是一只快乐的小猪。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才快乐,这种快乐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读了这篇笨笨猪读书笔记,你是不是想要一只既可爱又可笑的小猪呢?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人鱼公主被一簇簇的火焰吸引了,王子的出场惊起她原本平静的心,一片惊涛骇浪。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的王子,她想变成人,想和王子一样有一个不灭的灵魂。

因为老祖母告诉她:“我们在海里结束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水上的泡沫,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留给我们心爱的人。我们没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还是活着的,它从晴朗的天空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

人鱼公主能拥有不灭灵魂的方法是与人类相爱,当她爱的人把他全部的思想和爱情都放在她的身上,当他让牧师把他的右手放在她的手里,答应现在和将来永远对她忠诚的时候,他的灵魂才会转移到她的身上,她才会得到一份人类的快乐。他会给她一个灵魂,同时又使他自己的灵魂保持不灭。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本书中描述着姐妹俩的新生活,他们搬去一个小房子,里面虽然空间不大,但是因为妈妈没有工作,所以姐妹俩就跟对方说先不要要求什么,等到妈妈一有钱就可以换新家了。在整理衣服时,妈妈想到可以开店,就跟美华和妹妹说:”我们可以开店,这样就可以有钱拿来缴我们的学费了!”于是妈妈就去找奶奶商量,讨论事情的经过。奶奶一听就赞同的说:”这是个不错的方法。”于是拿出了开店的资金借给妈妈使用,妈妈很感动,于是下定决心要好好经营这家店。第二天,妈妈看到一家可以租的店面就立刻租下来,美华和妹妹很开心,因为又要搬家了,若可以将店开成功,也可以解决生活上经济方面的问题。

后来,学校举办校庆园游会,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讨论说要摆什么摊位,老师建议请美华的妈妈来卖越南小吃,大家纷纷同意。到了校庆那一天,美华就去帮忙妈妈卖小吃,也许是之前买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所以摊位突然涌入了很多人要来买越南小吃,园游会还没结束,妈妈准备的食材都卖的一干二净!全班同学都好开心说认为班上一定赚了不少钱,看到大家开心的脸庞以及吃着香味四溢的越南小吃,让美华和妈妈都感到相当开心,对生命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自古以来中国不变的传统文化就是读书,古代着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有那么一句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读书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无适从;只是空想而不读书,便会对思想有害。可想而知,古人们早已将读书读到‘精’,明白了学习和思考的重要关系,也讲久了学习方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类从远古到今日的辉煌,从粗鲁到文明经历了多少?书籍它记载了历史,留下了先辈们的生活经验,经过后人的不断总结和积累,并以此得到合理的利用,最终的结果,那肯定就是人类的发展,

读书有许多益处,而我认为,读书也是一种享受,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间安静的书房里,手里捧着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桌边有一杯香浓的茶,岂不一种享受?

读书其实并不枯燥无味,只要你细心去读,读懂这本书蕴含的真理,“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交谈。”慢慢的,你也会喜欢上读书,因为它不仅让你增长知识,也让你增长见识。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读多了,自然也会‘用’了我们不仅要学习书的内涵,也要学习书的‘写法’像一些修辞手法;拟人,比喻等等,我们要学会用,用到自己的文章去。读书就是这样,要懂,也要会用。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寒假里,闲来无事,翻了翻儿子的许多书被一本书的名字吸引了——《爱的教育》,就拿来读了。这本书是初中学生必读书中的一本,在我上中学时,还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也从没读过这些书。其实,书对我们来说,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你有需要,你就可以读你喜欢、感兴趣的书。

爱就像空气,虽然天天都在我们身边,但经常被我们忽略。《爱的教育》,讲述一个叫恩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十个月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和他家人的信和老师讲的动人的每月故事。书中描写了一群快乐,可爱的少年。他们的身份各不相同,有出生于富裕家庭的,有出身于贫穷家庭的,但他们互相尊敬,互相关爱。这些孩子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呢?两个孩子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孩子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常有家长拽着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慷慨的对老师对老师说:“他(她)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的打。”时代发展到21世纪,我只能把这话理解成为善意的谎言,教师不适合充当暴力实施者,面对一群天真的孩子,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老师的的一个拥抱,抚摸,对孩子来说,也许比严厉的批评效果更好。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的学生。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同样,我们对孩子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孩子时,孩子会不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父母。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

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它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是一本适合我们青少年阅读的中国名著。它带我们展开幻想的翅膀,进入神奇的世界。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很爱幻想,也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总是给他讲《宝葫芦》这个故事。他和同学争吵的时候,就希望得到宝葫芦。在一次钓鱼时,很幸运钓到宝葫芦。他让宝葫芦帮他游泳、钓鱼、做模型、看电影他逐渐把宝葫芦当成是一种依赖。

放学之后,王葆去河边钓鱼。他没有钓到鱼,结果就让宝葫芦帮他变出了一桶鱼。这时,郑小登正好来了,王葆说这些鱼是他钓上来的,结果,自己脸上直发热,因为,这是宝葫芦用魔法变出来的。可是,宝葫芦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帮他,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不仅把苏鸣凤的答案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还把苏鸣凤的名字也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害得王葆被老师骂了一顿。在今后的日子,王葆发现宝葫芦只会盲目地帮他实现愿望。在一次游泳锦标赛上,他最终决定放弃宝葫芦,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拿下游泳锦标赛的冠军。

从《宝葫芦的秘密》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我们不能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我们必须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实现愿望。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怎样做一个专业的幼儿教师?这个问题很广泛,我觉得无论任何一个人都没自信说自己是一个很专业的幼儿教师,我们唯有把往专业那一方面靠近,而不会真正的做到专业。近期通过学习《做一个专业的幼儿教师》,了解了一些作为教师的专业性和技巧性问题,对我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帮助。

书中介绍了专家的一些经验,以及以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些小技巧对我们以后的教育教学也有很大的帮助。书中谈到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教学形式、教学评价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都是通过不断的实践研究,摸索出来的。以往的一日活动中存在着“六多”现象,即集体活动多于自由活动,教学活动多于游戏活动,室内活动多于户外活动,等待时间多,控制时间多,班级人数多。联系自己的教学,虽然今时不同往日,幼儿教育更多体现的是以幼儿为本,更具科学性,但不可否认有些时候,我在教育活动中,因急于求成,或多或少的干预了孩子们的自由学习,有时自己说的多,而忽略了孩子的年龄特点,忽视了他们的接受能力。特级教师闵传华提出了“幼儿在前,教师在后”的理念,我觉得说得非常有道理,教师不是教学的主导者,不能像牵马一样,牵着孩子走,教师应该是在后面推孩子的人。这样教师就能够更多的去帮助儿童,也才能给儿童创造更多的学习空间。

一个教师不管她唱得有多好,弹得有多棒,也不管她的课上的有多创新,如果没有很好的师幼关系作基础,课堂上没有师幼良好融洽的情感交融,那么,她的教育也是失败的,只不过是一个人的表演罢了。什么才是好的课程,好的教育?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一切以幼儿的发展为出发点,时刻把孩子放在心中。蹲下身子,用一颗童心与孩子交流,倾听他们的声音,顺应孩子的年龄特点,说他们听得懂的话,把教育融进游戏和生活之中,还给他们自由的天空,让他们在快乐中健康的成长。

教师的教育对象是活的个体,同时也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教师不能做控制者,一定要在了解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基础上再进行教育,灵活的教育个体,促使我们教师在教育孩子的同时也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地向专业化方向成长!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与幼儿的交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这是作为一个教师首先要具备的,“爱心”是一个教师的首要具备条件!

先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同学们,相信大家都看过《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如果没有赶紧看一看哦,它是一本值得我们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有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很多书叫做《淘气包马小跳》,见到很多人都看这本书,我心好奇起来,于是拿出了一本来看。结果,我越看越上瘾,所以打电话给妈妈,叫她给我买了14本。回到家,我每天都看4本,要睡觉了我才舍不得把书放下。

淘气的马小跳在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就充满欢声笑语。比如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杜真子刚来时不喜欢马小跳,但当她离开时,却舍不得离开了。有一次,秦老师给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任务:给妈妈洗脚,并写成作文。马小跳回到家后,他告诉妈妈要洗脚,但马小跳怕洗完后忘记了过程,所以边洗边写,水变凉了都不知道。

书中还写到马小跳喜欢的夏林果——学校的大队长,马小跳的敌人冤家路曼曼,还有马小跳的好朋友张达、唐飞、毛超等。

读了这本书,我也特别想要像马小跳爸爸妈妈这样的人。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想要马小跳整天陪他玩。马小跳的妈妈叫宝贝儿妈妈,做的糖醋排骨特别好吃。我想成为一个像马小跳一样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孩子,但我也很惊讶这样一个淘气的孩子居然能成为一个超级市长。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因为它给我的童年增添了色彩。虽然马小跳很淘气,但他从不说谎,我认为马小跳不说谎的品质打动了我,我应该向他学习。

[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的读后感【篇一】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的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茶馆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茶馆的读后感【篇四】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的读后感(篇五)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茶馆的读后感(篇六)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茶馆的读后感【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收藏(6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您抓住了德伯家的苔丝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作文5000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一】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二】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三】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四】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五】

小说的开头就描写了苔丝,说她虽然不是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美人的人,但她的眼睛是如此的清澈美丽,皮肤是那么的白嫩,五官搭配起来是非常的和谐,她就像是大自然的女儿,纯洁,美丽,活泼。在乡村的舞会上偶遇安其尔,但是他却没有请她跳舞,而是请了另外一位漂亮的女孩,在他回望的一瞬间,碰上了她失望的目光,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竟然能够再次相遇,并且相爱的如此刻骨铭心。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六】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欺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读后感范文]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合集(5篇)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心得体会作文的题目,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合集(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篇一)

今天,我读了《两只蚂蚁的故事》,读完,我深受启发,文章是这样写的:两只蚂蚁去完成一项任务,有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它们的去路。一只蚂蚁毫不犹豫地向上爬,一次、两次、三次……累得气喘吁吁,最后,它终于爬了过去。另一只蚂蚁试了一次、两次,爬不上去,便绕道而行,也完成了任务。有人说第一只蚂蚁做事不动脑筋,第二只蚂蚁聪明,也有人说两只蚂蚁都令人佩服……

但我是这样想的:两只蚂蚁都有优点,第一只蚂蚁虽然不聪明,但它有一颗契而不舍地心,第一只蚂蚁的毅力非常强,值得我们学习。第二只蚂蚁非常聪明,它遇事会灵活应变。

在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具有这两个精神。像我们在做作业或考试时,遇到不会的问题。还有很多事也需要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一次,我要去参加竹笛表演,我便苦苦的练习,有一天,我吹给老师听,老师说:“还不可以,要加强练习。”从那以后,我加强了三倍地练习,表演时,我得到了热烈的掌声。这是我在生活中一次很好的收获。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契而不舍地精神和聪明才智。

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篇二)

最近我们学习了《自然之道》这篇文章,文章的主要意思是这样的:当一只嘲鹰要把幼龟的侦察兵吃掉时,作者和同伴让向导抱起幼龟,放入大海。这一举动使巢内的幼龟们以为外面很安全,它们就鱼贯而出,结果导致许多的小龟成为了食肉鸟的美味佳肴。

“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文中向导的这句话及若无其事、坦然面对的表情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使我想到了发生在几年前的一件事:那是我和爸爸在老家玩的时候,突然,我看到了一只小麻雀正在啄一只小肉虫,我拿起一块小石头儿想砸死小虫,却遭到了爸爸的制止:“你要是砸不准,不仅会让小虫子逃掉,还有可能会伤到小麻雀。你放心,小麻雀是不会让它逃掉的。”于是,我拿着小石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小虫子,时刻准备着。只见小麻雀一下子飞到小虫子的前面,用它的尖嘴扎进小虫子的身体里面,贪婪的吸食起来。等到小虫子不在蠕动时才心满意足飞走了。

原来,自然界真的是充满奥秘和神奇的呀!它是具有一定的规律的,如果不按照规律办事,有时好心也会带来恶果!

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篇三)

今天上午,我们学了《两只蚂蚁》这篇短文。主要讲的是:两只蚂蚁去执行一个任务,可被一块石头挡住了去路第一只蚂蚁努力的爬,终于爬过了大石头。第二只蚂蚁爬了几次,没爬上去,便绕了过去……有人说第一只蚂蚁笨,说第二只蚂蚁聪明……但我仍为两只蚂蚁都有个自的特点,第一只蚂蚁有恒心,一次没爬上去在爬上去,跌倒了在爬起来,终于爬了过去。第二只蚂蚁很聪明,一次没爬上去就道绕行使。

所以在生活中就要向这两只蚂蚁学习,欲到困难不要慌,要冷静面对。

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篇四)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两只蚂蚁都是可敬的,可赞的。第一只蚂蚁虽然看起来有点笨,可是它的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令人赞叹的;第二只蚂蚁刚开始有一点半途而废的意思,但它能想到绕道而行也是值得敬佩的。

这个任务就好比老师让两个同学来做同样的一道数学题,第一只蚂蚁就好比其中的一个同学,第二只蚂蚁就好比另一个同学,大石头就犹如这道数学题的问题。第一个同学用这道题很容易想到的办法来做,试了又一遍又一遍,最后终于解决了这道题;第二个同学试了一、两次很容易想到的办法,觉得不能这样做,就换成了万能的方程方法来做这道题,最后也解决了这道题。

我在做题的时候就是先用很容易想到的办法来做,如果无法解决,就换成别的思路。(如果很容易想到的办法能做成,就会再找一种做法来做,看看结果一样不一样。(如果只有这一种方法,就在验算一遍,看看题是否对。

我以后还要坚持下去这种好的品质。

两只蚂蚁读后感作文(篇五)

近来,我在语文课本上读了一篇《两只蚂蚁》,这篇短文,主要讲的是两只蚂蚁去完成一项任务。有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它们的去路。一只蚂蚁毫不犹豫地向上爬,一次、两次、三次……累的气喘吁吁,最后,它终于爬了过去。另一只蚂蚁试了一次、两次,爬不上去,便绕道而行,也完成了任务。

读完这篇短文,有的人佩服第一只蚂蚁,说它有坚强的毅力。有的人也同意第二只蚂蚁的做法,说它聪明。我觉得第一只蚂蚁让我敬佩,因为这只蚂蚁具有锲而不舍、坚忍不拔的精神。就像生活中有些人那样。

就最近,我们的“大地”艺术琴行得到通知,说著名的音乐家、钢琴家理查德克莱德曼要来平顶山东体育村演出,选出10位琴童同台演出,曲目是《我爱北京天安门》,我知道这个消息后,信心满满地弹起这首曲子,但正当我高兴的时候,双音地练习难道了我,我一次又一次地练习,可是无论我怎样练,都不能流畅的弹出来,当我快要放弃这首曲子的时候,妈妈在一旁鼓励我说:“萌萌,坚持就是胜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就能成功。”听到妈妈的鼓励,我决定继续练下去,现在,我已经可以把这首曲目流畅,悠扬地弹出来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也明白了:在面对困境的时候不要怕,也不要沮丧灰心,自暴自弃。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情,既要有知难而进、坚忍不拔的意志,又要有沉着冷静、灵活应变的头脑。

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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