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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读后感作文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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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读后感作文(篇1)

寒假期间,《血战钢锯岭》的上映,让我了解了一个残酷的二战,而战马这本书,则让我了解了另一个温情的二战。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战马乔伊在二战期间的遭遇,他小时候被买走,遇上了他的知音,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艾伯特,他悉心照料着乔伊,直到二战打响的那一天,乔伊被英国军方征用了,它先是在英国军方效力,又被俘虏到了德国,成为一匹马拉炮马,逃走后,他遇到了小艾米莉,她和他爷爷照顾着它,可又被德军征用了。最后,它在四年后合艾伯特战场上奇迹般的巧遇。最后,他被军方来拍卖,小艾米莉的爷爷花天价买走了它,可当他知道乔伊曲折的身世之后,他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

让我最难忘的是,它在自己的同伴死去后,久久的站在同伴生旁,它不能抛弃与它同甘共苦的兄弟,它不会让敌人吃掉它的肉,它不管敌人如何恐吓它,乔伊就是不走,它不想自己做一个小人,苟活于世,德军士兵无论怎么鸣枪示警,怎么威逼利诱,乔伊从未选择过屈服于德军的力量,最后,德军发动坦克,才把乔伊撞开,可在德国人决定开枪的时候,乔伊的眼睛里并没有害怕与恐惧。乔伊死,也要死在同伴的尸体身边,它不会忘记,在挨饿受冻时,是同伴给予自己温暖,他不吃早餐,总把自己的一份,为数不多的粮食,分给乔伊……它们的感情是如此的深厚,它不会逃跑的。这时,德军一位将领走了过来,他叹了一口气,解下了它的头套。把他放走了。他被这种忠诚的精神打动了,他不会杀死一只纯洁、忠诚的生命。

战马这本书不像诗集,它没有用灿烂的笔墨技巧陶醉读者,而是对历史真实、平凡的叙述,娓娓道来,慢慢打动人心,直到艾伯特再次遇到乔伊,交战双方停火救下了战马,那一刻没有国界、没有战争,只有对战马忠诚的尊重,那一刻也不再有机关枪、大炮、手雷组成的弹雨从天而降,只有一人一马的温情扑面而来,故事情节达到了高潮,读者也如身临其境,产生了巨大共鸣。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真实,让我们再次走进了那段历史,才有了它存在的意义。

也许,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不知道二战期间的故事,可战马,为我们打开了另一扇二战之门,了解战争中除了残酷,还有忠诚和温情。愿和平永驻人间!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2)

我一直很喜欢动物类的书,所以一拿到《战马》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选取的视角很独特,借一匹名叫乔伊的马来叙述整个故事。乔伊在集市中被卖给了农场主,由他的儿子艾伯特抚养,与男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开,走上了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战争中,乔伊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并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同伴在战争中死去。然而乔伊凭借它的勇敢和聪明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迎来了世界和平,并最终和艾伯特团聚了。

合上书本,我依然沉浸在故事里,仿佛看见了乔伊在枪淋弹雨中拼命冲锋,仿佛看见了它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仿佛看见了它奔跑在纷飞战火中的飒爽英姿……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坚强、勇敢可以打败一切。乔伊,我敬佩你,在我心目中,你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伙伴,一个非常忠诚的伙伴。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战场上呼啸的子弹,无人区内的凄凉景象,那些永远不再醒来的战士和战马……战争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残忍、丑恶、无情和冷酷。它赶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我们不要战争,我们需要和平!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残酷的战争中,我也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艾伯特为了找到乔伊参了军,对乔伊的爱让他有勇气面对战场上飞来的子弹,而乔伊,我能感觉到,正是对艾伯特的爱和思念鼓舞着它,让它度过种种难关,坚持到了和艾伯特团聚的那一天。同时,在这场战争中,也有人像艾伯特那样爱护着乔伊,给予它温暖。在这里,我看到了人与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战马》是一本好看的书,它让我感受到和平的美好,活着的幸福。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3)

《小战马红脖子》这本书相信并不出名,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今天我想讲讲小战马和红脖子的故事。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你想知道它的所属者是谁吗?啊哈!它是一只长耳野兔,它既活泼又勇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快,所以镇上的孩子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体现它跑得快的特点,当小战马被人们抓住送到竞技场后。人们放出了去年的优胜犬和另一条强壮的猎狗来追击小战马,笼门打开的一瞬间,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将两条猎狗甩在了身后,轻松赢得了比赛。当我读到了小战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时,我惊呆了,我不停地问自己,兔子能跑的那么快吗?而小战马给了我答案,小战马***连胜,数十条猎狗成为它的手下败将。并且,小战马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聪明。在比赛中,当其它的的野兔还在做着徒劳无益的观察跳时,小战马却只管往前冲,每次都赢得了冠军。我又不禁被小战马聪明的头脑所折服。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告一段落,现在我给大家说说红脖子吧!红脖子是一只鹧鸪,在后面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死去,而它靠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面对猎人的枪,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太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从这里我明白了想要安安分分过日子,就要谦虚谨慎,踏踏实实的,我在学习中也要这样,不要骄傲自满,要谦虚好学,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会取得优良成绩。

我从这本书也学到了其它一些道理,这本书也值得一读,希望你是它的下一个读者。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4)

《小战马》这本书讲了5个故事:《小战马》、《乌鸦银斑》、《普林菲尔德镇狐狸的故事》、《豁耳兔》和《狼王珞巴》。不过,我最爱看的还是《小战马》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名字,它机智勇敢,长期与猎狗周旋。有一次,它被抓到赛狗场成为了猎狗们追逐的目标。一次,它一口气打败了好几只猎狗。按照规定,小战马应该取得胜利。然而,当地的富翁把赌注下到了猎狗的身上。所以,他买通裁判,又放出十几条猎狗。就在这时,发令员米克冲进了赛场就出了小战马,把它了放归大自然……

从作者的每一个字眼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小战马的敬佩和赞美之情。而在动物的关系中,人类显得无比贪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讲信用。并且卑鄙无耻。叫人痛恨。

在这里,我想告诉一些人们:醒醒吧!不要让利益冲昏了头脑。让我们的地球心连心,充满爱!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6)

这本书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生灵奇境;这本书也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神奇习性。一次次奇妙的偶遇,构成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

在宽阔的大草原上,在还有余温的稻草地上,在陡峭的山坡峭壁上,是白鹿、是野狗、是长耳兔、是猞猁……都在一一书写着属于它们的生命奇迹,这些动物,这些奇迹形成了生态系统,也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生物群落。

每个草食性动物似乎都免不了被肉食动物的追杀,虽然对那些动物来说已经习己为常,但是每当读到这些精彩的片段时,我都会觉得自己身临其境。细心“捉”到的个个动词,也使我流连忘返,一连回顾好几遍。

浏览书本前言,我知道这些动物都是根据真实的野生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源于生活,所以本书也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

这本书读完,我想说的话也是难以言表,总之我觉得这本动物小说真是太有意思了!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7)

假里我读了《小战马》这本书。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兔的名字,它跑的很快,头脑灵,更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它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用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13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他在猎狗凡果身上下了大注,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的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的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还好,虽然米盖被赶出了赛场,但负责开qiang的家伙居然误伤了猎狗,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丢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小战马勇敢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如果我学习上有这种精神,我的成绩一定很好!

在这个炎热、有趣、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我非常感兴趣,那本书是《小战马》,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非常喜欢动物,15岁时开始编加拿大鸟类索引。《小战马》收集了十篇西顿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动物也有爱:猞猁妈妈爱孩子,黑熊妈妈爱熊崽“约尼”,松鸡“红毛领”爱小松鸡。当然,故事中也有人类与动物的友情,宾果———一只可爱的小狗,对马群狠下杀手,临危之际救了主人。动物的忠诚,让我们人类无限感慨。

寒假期间,学校推荐了一些适合我们4年级学生读的书,我挑选了其中一本最喜欢的书《战马》。

这是一部很出色的著作,书的作者迈克尔·莫波格用第一人称把马的心理生动的刻画出来,文章写得惟妙惟肖,生动有趣。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匹叫乔伊的枣红色小马被一位酗酒的农场主买了下来。它随后与农场主的儿子艾伯特成为了好朋友。然而战争正在不断逼近,终于一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因为急需用钱,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加入军队并找回乔伊。在一次作战中,乔伊和另一匹马托普桑被德军俘获了。德军开始训练乔伊与托普桑,它们被用来在战场上拉救护车与输送qiang-支-弹-药。每次的任务都极其危险,它们在泥泞中挣扎,在炮火中奔逃,而托普桑最终精疲力竭而亡……之后,乔伊又辗转回到了英国-军队,并遇到了艾伯特,最终在战争结束后回到了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也深深地体会到了战争给人和动物带来的巨大危害,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眼下这和平年代的幸福生活,好好珍惜朋友之间的感情,我们期盼和平鸽永远飞翔在蓝天上!您是支持、反对,还是观望、无所谓,请发表您的观点

战马读后感作文(篇8)

小战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母爱,就像封面写的那样:“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从这二句话来说,已经把书从头到尾概括了,里面写了破耳朵的来源、名字及莫利妈妈教给破耳朵的各种本领,比如说野蔷薇,写出了为什么长刺,为什么可以成为它们的朋友,文中说的很清淅。而且,能够抓住笔下的动物个性,把这个动物的性格或内心情感表现出来以感染和打动读者。

同样,它们居住的地方,往往是有敌之处,常常有动物追赶它们。但是,凭着莫利妈妈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它们总是可以逃脱。莫利妈妈又是那样的严格,犯一点小错误都不放过破耳朵,这也是为它好,当我看到莫利妈妈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时,我哭了。

我想,住在城市里,虽然有美丽的房子,但是身边处处有危险,过红绿灯时,可能车会撞上我,吸了污染的空气,我可能会得病……许多危险在靠近我们,总有一天,爸爸妈妈会消失,我们要学好生存的本领,保护自己。

最后,我想对所有的母亲说:“人都有去世的那一刻,但是,她还活在有些人的心中……”

精选阅读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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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学生生涯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写作文可以把潜意识的内容进行外化。没有词汇和写作素材,当然无法写出优秀的作文。如何把去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呢?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篇1

爱,可以改变一切

爱,可以给予人全新的生命;爱,可以给予人阳光般的温暖;爱,可以给予人无限幸福和快乐。一本薄薄的《木偶奇遇记》引出了许多的道理,真是让人受益匪浅、难以忘怀啊!

暑假里我被一本书迷住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卖掉上衣,供小木偶上学。可是小木偶一心贪玩,被骗多次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经过这次历险,皮诺奥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在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那个读者可以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厚的爱。皮诺奥是个让人头疼的孩子,常常自以为是。可是他又天真单纯,不谙世事,为此吃了不少苦头。他的父亲泽皮德也跟着一起受罪,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皮诺奥的身上有很多的缺点,比如撒谎,任性,贪玩,不爱学习等。可是泽皮德并没有因为他的缺点而放弃爱他。我觉得皮诺奥是个幸运的孩子,因为他有个仁慈的父亲。为了让皮诺奥读书,可怜的老木匠在寒冬时节,变卖了自己的外套,换了一套新课本。可是皮诺奥却连学校的大门也没有进去,就把课本卖掉了,只为了换四枚钱去看戏。即使是这样的不懂事,泽皮德也还是爱着皮诺奥。在皮诺奥彻夜未归时,他依然难过的要死。泽皮德多么像我的父母啊!小时候的我,最爱的就是妈妈,因为她时时刻刻都是守护、爱护着我。随着我慢慢长大,妈妈给的爱是温暖的爱,也是严厉的爱。即使妈妈的工作多么繁忙多么辛苦,对我的学习他一点也不会疏忽。当我进步时,没有夸奖我,却只有一句“下次再考的好一些,争取属于自己最好的成绩”;如果我退步了,下场就会是:“怎么回事?你在干什么呀!下次一定要考好!”然后就是连续的几天啰嗦,在这时,在妈妈的话中,很多的都不是批评,而是关心、鼓励……。天下的父母哪个不爱自己的孩子啊,可是作为孩子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啊?记得五年级的暑假兴趣班,在英语学校学习了三年了,跟英语老师也熟悉了,再加上我的成绩也不错。在课堂上总跟老师对话,因此也不怕老师了,在后来的几天上课不怎么认真听讲。纸总是包不住火的,老师找了我的爸妈,说我这几天的课堂纪律很不好。爸爸妈妈严厉地批评了我。因为爱,所以原谅。父母的心就像大海一样宽广,用爱等待浪子的回头。

在皮诺奥的生活中,不仅有慈父的疼爱,也有智者的当头棒喝,那就是一只蟋蟀。在皮诺奥误入歧途的时候,他总是不断的提醒,给与最真诚的劝告。即使皮诺奥再三拒绝他的好意,这位善良的智者还是大度的原谅了他。并且在皮诺奥危难时,他依然伸出援手。时刻不忘教导皮诺奥:“我跟你提起你对我的无礼行为,无非时要你懂得,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可能,就应该对所有的人客客气气的,这样到了需要的时候,别人才有可能对我们客客气气的,”多么真诚的劝告啊。蟋蟀教给皮诺奥做人的道理,这是他变成真正的小孩时,必不可少的一步。

皮诺奥由一个木头人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与众人的关爱是分不开的。是爱让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朽木可雕也。其实每位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子女的,不是直接地表现出来,而是从心中默默地希望自己的儿女能懂事、健康、快乐……为了儿女的幸福,尽管工作再辛苦,也不会抱怨一句话。我觉得人有了得和失才会变成一个好孩子,有了经历就会成长。所以同学们要像皮诺乔奥最后变成好孩子一样,听父母的话。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篇2

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个故事。

里面讲述了一个叫:皮诺曹的小孩,他一开始不懂得感恩雕刻他的老爷爷,并且还把老爷爷赶出家门,让他无家可归。老爷爷为了他去上学,把唯一一件外衣都卖掉了,可他却不领情,还和坏学生在一起玩。到了最后他知道了,老爷爷是为了他才变成这样的。

后来他发奋努力,用赚来的子儿去给老爷爷买衣服,又用子儿给了蜗牛先生,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以前皮诺曹的形象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但是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才知道他是一个要所有的事情都尝试过了才会懂得深层的道理!读到这儿,我就想到了社会上的小偷,他们小时候爸爸妈妈给他们更好的学习条件,但是他们却像皮诺曹一样不领情还学坏,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现在的社会上的许多人都是这样,他们不懂得感恩,反而害了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我曾经听说过一则报道:一位中年男人只有小学学历,没有女人要他,就在这时一位中年女人也是小学学历,她也没人要,正好可以让那位男人当上门女婿,没想到那位男人竟然杀了老丈人,还可以装的若无其事一样。真是太厉害了!你说现在社会上的人还可以信吗?如果人类都像皮诺曹一样,那现在的社会还怎么维持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呢?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篇3

暑假里,我还读了一本德国作家卡斯特纳写的童话故事《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讲述了小木偶——匹诺曹一开始是一个坏木偶,它逃出了家,它的爸爸终于找到了它,卖掉了外套,给它买了一本书,它又把书给卖掉,买了一张看木偶戏的票。木偶戏班的班主被它的勇敢的精神感动了,给了它五个金币,让它交给爸爸。可是,它在路上轻信了狐狸和猫,结果被它们给骗了。它的爸爸坐船去找它,结果一个浪把小船打翻了。匹诺曹去救爸爸,结果游到了一个岛。岛上有一位青发仙女,她把匹诺曹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可是匹诺曹和灯芯偷偷去了玩具国,玩了五个月,匹诺曹和灯芯都变成了驴子,被赶车人给卖了。买走匹诺曹的人把它丢进河里,一群小鱼把它吃得精光,只剩下木头,匹诺曹逃走了。在它逃命的过程中,被鲨鱼吃掉了。在鲨鱼的肚子里,它碰到了爸爸,于是,它带着爸爸逃离了大鲨鱼的肚子,逃到了岸边。上了岸,它们到了一座茅草屋里。匹诺曹每天为爸爸换一杯牛奶,还学会了编草席,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是不可能不劳而获的,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篇4

许许多多的名著我都读过,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这本书——《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老木匠,几十以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有一次别人给了他一块木头,老木匠心想:不如我用这块木头雕刻个木偶吧!于是,老木匠拿出工具专心致志的雕刻起来,不一会儿小木偶的眼睛眉毛刻出来了,在过一会儿,鼻子

嘴巴又出来了,经过老木匠的专心雕刻的小木偶终于呈现在眼前了。老木匠看到眼前这个自己雕刻出来的小木偶真是欢喜得不得了。他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小木偶。一天,一位美丽的天使知道了这件事情非常感动。于是她使用了她的魔法把小木偶轻轻一点小木偶瞬间变成了真真的人。《木偶剧奇遇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诚实守信,否则,你撒谎一次鼻子就会长长一次,假如你经常撒谎的话,鼻子就会长好长好长的的哦!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哦!

这本书对我的很深,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分数考的很低,我不想告诉妈妈,就想撒谎说试卷还没有发呢?在时候忽然就想到了《木偶奇遇记》里的小木偶。心里就感觉慌了,所以我就诚实的告诉了妈妈,这次考试没有考好。妈妈知道了并没有大发雷霆,而是要我下次要努力认真。在这里我想:要是我对妈妈说谎的话,妈妈知道了肯定会心里难过。而且撒谎对没人的成长都不会有什么益处的。你们说对不对啊?

说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为什么《木偶奇遇记》能给我留下了这么深刻的印象了吧!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篇5

匹诺曹是盖比特用一块五针松木,雕刻成一个淘气.调皮.爱贪玩儿.不爱上学的小木偶,经过各种挫折,他成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男孩子,并且还改掉了一些自身的小毛病.

匹诺曹在大鲸鱼的肚子里时.他沿着漆黑的通道,向前走去,一会儿掉进了深水坑,一会儿又被木板绊倒了.这样黑的地方,但是,他还是非常的勇敢,继续往前走.如果换成我的话,我可能会全身发抖,还会放声大哭,而不会像匹诺曹那样,去找出口.回到爸爸的身边,所以我心里不由为匹诺曹叫好.

我又读到匹诺曹和盖比特一起走在大鲸鱼的嘴吧里时,假如这时大鲸鱼突然合上了嘴,那他们不就粉身碎骨了吗!但是,他没有一丝害怕的样子.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敬佩.要是我的话,走在两个像大石头一样的大牙齿中间时,我会非常害怕,心砰砰直跳,可能要跳出来,汗毛会像旗竿一样竖起来.他不像我那样紧张,而是轻轻游出去了.

就这样,经过了各种挫折的小木偶匹诺曹,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了!

值得收藏!课文《背影》读后感800字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作文5000网《值得收藏!课文《背影》读后感800字》想必你有所收获!

课文《背影》读后感(篇一)

自从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人们大都在歌颂母爱,而《背影》这篇文章却描写的是父爱;歌颂父爱,一般是正面写父亲那高达的形象,而这篇文章却写父亲的背影,写父亲那朴实的外表,笨拙的动作;写爱的文章,往往是淋漓尽致的描写,而这篇文章却并没有使用什么华丽辞藻……朱自清在文中四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有三次都是一笔带过,只有买橘子的那次,作者详细的进行了描写,看着父亲那不协调的动作,艰难地翻过土堆,想起父亲那熟悉的背影,情到深处,泪水不自然的流下……

在我们的生活中,父亲总是默默的为子女付出,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们虽不善于表达,但所做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哪里没有凝聚着他们深深的爱……父亲的爱是严厉的,父亲就如大海那般,宽广的胸怀,深刻的内涵和深沉的爱则是他完美的体现。

也许人们忘了,也许人忽视了,也许人们从未注意过,在漫天纷飞的贺卡中唯独少了寄给父亲的,在一声声情意绵绵的祝福中唯独少了给父亲的。

曾几何时,我们总是在父亲面前撒娇;曾几何时,当我们受了委屈,父亲那宽厚的胸膛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曾几何时,当我们陷入莫名的情结时,父亲为我们举起了导航灯,引导我们走出人生的迷宫,重新鼓起勇气站在起点之上;曾几何时,…………

当人们高唱母亲的赞歌时,我想起了父亲,难道我们能忘记父亲吗?

有人说过:小时候觉得父亲是万能,青年时觉得父亲是古董,中年时觉得父亲是多余,老年时说的最多的就是“当年,我父亲说……”为什么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到失去了才感到他的宝贵?

课文《背影》读后感(篇二)

《背影》这篇文章记叙了几年前作者在浦口车站和父亲分别时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真挚感情,也写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深切的怀念之情。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这段话将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儿女的爱给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多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不在关爱着我。

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我们今生都报答不完的。记得在我小时候,一天晚上发了高烧,我家离医院很远,家里车子被邻居借走了。外面又下着大雨,家里唯一的雨衣被妈妈带到外婆家去了,只有一把伞,这时,我的父亲毫不犹豫背起我,拿起伞,就向医院的方向跑去。半路上,父亲在一条泥泞小路上滑倒了,伞被刮走了。父亲第一时间是看我有没有事,却忘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我知道下雨天父亲是看不到我哭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其实当时父亲的脚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父亲还把身上的外衣脱给了我,又抱起我,继续向医院跑去。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长大了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让我一生有勇气做我自己……

课文《背影》读后感【篇三】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背影》中,父亲送别儿子时亲自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送儿子上车、选好坐位、嘱咐再三、托茶房照应等等,真是无微不至!这和我们的父母何其相似。吃饭时,生怕我们吃不饱、吃不好;天气变化,生怕我们热着、冻着;我们学习成绩的脉搏,他们巴不得比班主任掌握得还清楚;我们一旦犯错误,他们更是着急得说个不停或许他们的言行确实有过不甚妥当的地方,但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基于爱。他们的关爱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被有些人认为的关心过度和唠唠叨叨之中的。

年轻气盛的朱自清,一开始也不理解父亲,曾在心里暗笑父亲的迂,认为父亲太不聪明,太唠叨。然而,父亲苍老、肥胖的背影打动了儿子的心,儿子终于理解了他那至纯至美、宽容、博大的爱心。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少年朋友对父母的关爱却视而不见;甚至认为父母这也做得不对,那也说得不好,总是来烦自己,很是讨厌。更有甚者,完全以逆反心理对抗父母。要知道,父母往往是通过很琐碎的言谈举止表达着爱子之情的;即便有不妥之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朱自清那样去理解父母此言此行的出发点?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却去伤害自己的父母?难道两代人之间非要设置一条鸿沟才好吗?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课文《背影》读后感【篇四】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着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今天,我在书上看见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掩卷沉思。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朱自清他父亲在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不太顺利,再加上自己亲爱的爷爷也去世了!所以他只有和自己的父亲报着失败的心情离开了这个鱼米之乡的美丽的地方了!

这又使我对朱自清的文采感到一种感叹!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着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这也使我知道了写作文的方法:写作文不一定要字数多,主要是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想表达什么,畅所欲言,当然要言之有理。

我想我难以预测,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被朱自清的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感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

茶馆读后感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茶馆读后感初一,希望大家喜欢!

茶馆读后感初一1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茶馆读后感初一2

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读后感·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这样的《茶馆》让人怎么不去用心品味。清杯一壶茶,品味余后生。一杯茶,一个地方,一群人,一个故事,一本书,一杯茶……用心品味……

茶馆读后感初一3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__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茶馆读后感初一4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读后感初一5

《茶馆》这本书算是在读名著的年纪,被老师或者家长争相推荐的书籍之一。所以在那个年纪,我是有读过的。如今再温故一遍,也是一种意趣。

《茶馆》是老舍先生于1956年创作的话剧。书籍有两剧:茶馆和龙须沟。茶馆一共三幕剧,讲述了一个叫“裕泰茶馆”的兴衰;相对于茶馆,龙须沟就逊色了些许。亦是三幕话剧,龙须沟是一条臭水沟,附近住着四户人家,作者通过这四户人家的遭遇写出了时代变迁的物化迁移。

值得对比的是,这两个话剧都是通过人物的塑造来表达社会的改革变迁带给整个人民群众的变化。一个小小的茶馆,聚集了三教九流。每一个人都有故事,而这个故事,随着戊戌变法、军阀混战和新中国成立走到了结局。

和时代变迁形成对比的有:裕泰茶馆内贴满了“莫谈国事”,进来茶馆的人却都在谈论国事。我们先要了解的是茶馆的老板王利发,是一个精明圆滑的人。他不古板,他知道世道要变天了,也知道茶馆快要经营失败了。“莫谈国事”四个字,你可以说是王老板对茶馆采取的挽救措施,也从侧面反映出底层商户对国事的看法,乱世求存中带着无可奈何。

用龙须沟中常四爷的话说:“我爱咱的国,可是谁来爱我啊。”

对生活的向往中又带着的深沉的惆怅无奈,正如那时候的老舍,面对的是改革开放,迎来的是文化革命。所以他写出来《茶馆》、《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等,却自沉太平湖。

很多人说字如其人,文章亦是如此。读老舍,感受他文字里的风光的同时,也能感受出他对当时背景下的社会感受。所有人都走了,茶馆的王老板,最终独自一人留了下来。面对自己的茶馆,有心无力的感觉,正如同身处_的老舍,王老板自缢于自己的茶馆,像似始于尘,归于尘,那么老舍呢?是否也是如此。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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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写过作文,写作的过程可以变得内心充实,远离浮躁,而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会让人看了又想看,那么,你知道怎么写作文吗?下面是作文5000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1

前几天,我读完了冯骥才老爷爷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印象深刻。书中主要写了天津卫这个水陆码头上,居民虽然五方杂处,但是此地为燕赵故地,水咸土碱,因而生出性格迥异,血气刚烈的各种怪异的有才人物。正所谓冯爷爷说的“天津卫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书中共有36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以主人公的外号为题,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等。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细细品味故事情节,使人深有感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医生的三个故事:《苏七块》,《认牙》和《神医王十二》。

苏七块,骨科医生,性格独特,他给人看病立的规矩谁也不能打破:看病的人无论贫穷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但是他就是凭技艺高超,三下二下,就把断骨接上了;牙医华医生

医术更顶天,您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他瞅一眼就全知道。虽然他记性差记不住人,但是却认识自己看的牙,凭这个本领帮侦探抓获了通缉要犯;神医王十二的神之处在于他不仅靠的医术,更重要的是能急中生智地把别的医生没法看的病信手拈来,手到病除。如一个被铁渣子崩进眼睛的铁匠痛得大喊大叫,众人束手无策时,王十二灵光一闪,关键时刻用吸铁石救了铁匠的眼睛。

这些故事告诉我如果没有平时的勤学苦练,哪来的苏七块的霸道,华大夫的专一,王十二的机智?他们之所以有这么惊人的能力,就因为他们手中有绝活,他们靠自己的手艺受到了别人的尊重,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让这个世界变得这样的美好!就像一句话“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去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2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各行业的佼佼者,对自已的职业了如指掌;有这样一群人;心不高,气不傲,却骨气犹存;也有这样一群人,每日漫步于百姓之间,不食凡间烟火,却深懂百姓之难他们看似平凡,却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还有不平凡的命运,没错,他们便是冯骥才笔下个个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没有丝毫华丽的词藻,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一篇文叙述一个人。在作者灵活而又大显功力的笔下,个个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大使看家本领,令人连连叫绝,欲罢不能。

书中的奇人们更是一次次在脑海中穿梭浮现:看病前必先收七块银洋的苏七块;干完活身上绝不沾一个白点的刷子李;力大无穷举起青石大锁的张大力;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脸的泥人张他们的姓名并无人记住,但这些外号却起来响当当。作者幽默、朴实的文风使我感到自已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亲切地在欣赏一场演出,一场史无前例的精彩演出。霎时,浓浓的乡土气息与人文气息扑面而来。

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是当年令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卫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民间。不管命运与结局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他们在这个俗世之中干出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然而,作者却将这些事连成一串,让怪事化为趣事,让这些来自于浓缩社会的奇人变得活灵活现。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班级,总有一个调皮可爱的淘气包,几个在某一方面精通的特长生,还有一些脾气特殊的个性人物,是他们使我们原本平凡的生活变得不平淡,变得格外精彩!

当然,我们也要让自已成为那样的人,成为生活中的调味剂,《俗世奇人》中曾写道: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我们可以继续发展自已拿手或感兴趣的事,让自已成为那个独一无二的奇人,制造出惊喜,带给他人和生活不平凡!

做一个不平凡的凡人,这不单是我的追求,也是书中的灵魂所在。徜徉在浩瀚星河中,找到属于自已的一颗繁星,将它变得越来越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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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3

读了俗世奇人以后,我觉得冯骥才描写人物的方法十分特别,他描写的众多人物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让人一看这篇文章就记住了这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这就是我很喜欢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的原因。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俗世奇人中出现的都是一些各行各业的传奇人物,他们的技术都很精湛,大家都很嫉妒。但他们是通过辛苦努力才得到的成果,大家都认为他们只是有天赋却不认为他们有多么努力。刻砖刘、泥人张、机器王、风筝魏等等,他们的绰号是因为天津人喜欢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这些称呼十分特别,十分好记,而且还会引起大家的兴趣。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些人把生活过得一点也不平淡,他们是靠自己的手艺,和精湛的技术将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这些都是靠手艺,他们精湛的手艺才把生活过得不平淡。

我们要学习俗世奇人里的人物。我们只要将自己的事情干好,我们就是新一代的俗世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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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4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我的老乡冯骥才写的。这本书写的是天津的劳动人民都有自己的特长,他们喜欢将人的特长和姓结合在一起。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

在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苏七块》,看了这题目的人都知道他姓苏,可为什么叫他七块呢?原来他是位医生,每次给人看病都要七块银元。有一天苏七块去与人打牌,牌打到一半,门外来了一车夫张四,张四的一个胳膊断了,要苏七块治,可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而且我听爸爸说七块银元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牌友华大夫是出了名的心善,他推说去上厕所,其实偷偷塞给了张四七块银元,张四将七块银元交给苏七块时,苏七块就帮张四接好了骨头,还送了张四许多药。晚上别人走光了,苏七块取出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大夫,说:不要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是我定的规矩不能改。我这才知道苏七块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还有很多能人:油漆功夫好的刷子李,力大无边的张大力冯骥才把这些人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仿佛就看见他们站在我面前。真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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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5

这个月读的是《俗世奇人》。月初把这本书发送到群里后,刘老师调侃道一天就看完了,我还不信,不算很薄的两本书哪。等到真正看起来,天啊,真是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两本书也就是用了3天的时间。

其实读这本书因为孩子的课本里有一篇《刷子李》,孩子要求买一本原著。对于买书的要求,我也是学着刘老师的态度——一律支持。买回来孩子没时间看,倒是我,觉得都是一些短篇,应该比较好看下去。果然,读完后,心情大好,正是“酒酣肝胆正开张”,不由得吐出一口丹田之气。一个字:爽!两个字:痛快!

首先,这种痛快,这种爽来自与先前陪孩子共读的欧·亨利、莫泊桑、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的相比。

被誉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这些名著固然是经典之作,但才疏学浅的自己读起来觉得有些晦涩、吃力。别说那些外国的历史背景,那些什么思想,那些什么革命,就连主人公的名字都冗长、繁琐得记不住,总是要往前翻翻,看看这个人到底是谁。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就像是吃大闸蟹——味道固然鲜美,但吃着太费劲。而同样是短篇,冯骥才这原汁原味、津腔津调的《俗世奇人》就如同大块大块的红烧肉,还是这个香啊,吃着过瘾啊!

其次,这种痛快、这种爽源于冯骥才平铺直叙的叙述方式。

《俗世奇人》看门见山、直截了当、一气呵成。你只要顺着看就行,不用猜,不用揣摩什么作者的深刻用意,什么隐含着影射着什么的,也几乎没有什么出乎意料,感觉泥人张、刷子李、狗不理、背头杨等等所有的人物就栩栩如生地站在面前,故事也都是浑然天成,就像一位邻居聊天讲述自己亲眼所见一般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充满了立体感、存在感和现场感。

再者,这种痛快,这种爽大约还是因个“俗”字。

书中没有风云突变的历史背景,所有的人物都是市井生活中的小人物——卖茶汤的杨八、钓鱼的大回、小偷小达子等等,没有达官显贵、没有政要名人。读者也不用上纲上线,就像去逛菜市场一样,碰见几个熟人,简单打个招呼,随意而惬意,自由又自在。

当然,这种痛快,这种爽也是因为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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