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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草船借箭的读后感5篇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一】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古典名著,它是小说家罗贯中的作品《三国演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还有勇有谋。在《三国演义》中,我知道许多关于诸葛亮的故事,如赤壁之战,空城计,三气周瑜等,不过草船借箭这章让我的印象最深刻。读了这章后,我更加佩服诸葛亮了。

这章主要讲的是孙权和刘备联手一起对抗曹操。而周瑜这个人虽然长相俊美,智勇双全,背地里却十分狡诈,妒忌心也非常的强。一次在诸葛亮与他商议军事的时候,周瑜因为嫉妒他的才干想陷害他,于是以军中缺箭为由,命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谁知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便可造好。就在周瑜暗自窃喜,想着如何惩罚诸葛亮时,诸葛亮秘密地调走船只和兵士,利用自己的智慧向曹操借走了十万余支箭。这令曹操和周瑜都很惊讶,就这样,诸葛亮挫败了周瑜的阴谋。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不理想,我不但没有想着下次好好努力,竟然还想让别的同学也考的差一点,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呀!现在每当别人取得好成绩时,我都会想他一定是付出了无数的努力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以此来勉励自己,加倍努力!

每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日日夜夜的努力,诸葛亮也一定是读了许多书才能拥有这样的成绩吧,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应该刻苦努力,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拥有过人的境界!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二】

假期我通读了名著《三国演义》一书,在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草船借箭》。

文章内容关键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可以,有意刁难他,叫他十天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就说三天就可以造好。诸葛亮暗地里让鲁肃备好船、兵士、草把子这种物品。第三天诸葛亮恰当地为曹操借到十万支箭。周瑜知道这件事情,自叹不如诸葛亮。

在本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自然地理,预料到三天后江上必起大雾。他还十分知人善用,他知曹操生性多疑,不容易出兵相迎,知鲁肃憨厚老实,顾全大局。诸葛亮简直有胆有识,足智多谋,智谋超群,让人钦佩不己。

周瑜呀周瑜,本来了解比不上诸葛亮,却不谦虚好学,反倒妒忌他的才可以,还落个个心胸狭窄的坏名声。如果我是鲁肃,我一定会劝周瑜很早搞清楚这一大道理,那样他才不容易很早过世。

读过本文,我知道了“妒忌的心不能有,包容的心不能无”,嫉妒心总是害了自身,多一点对他人的包容,大家生命中便会多一点室内空间,多一点开心。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三】

看完《草船借箭》后,不由得对诸葛亮的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而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一个灵魂表现得活灵活现。

先说诸葛亮的知人心。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知鲁肃、周瑜、曹操之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诸葛亮做到了这一点,知周瑜设了一个圈套让他钻,知鲁肃忠厚可信,知曹操生性多疑,才使他成功借箭。在生活中,只要知人心,就会百战百胜。

再说诸葛亮得知天文地理。假如诸葛亮不知这些,那他一定会惨败而归,甚至搭上性命。因为如不是大雾漫天,回去时顺风顺水,曹操早已把他打的逃之夭夭。

最后说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诸葛亮明知这是周瑜的圈套,为什么还要往那里面钻呢?他是为了大局,如抖出周瑜的阴谋诡计,他们两国必闹不和,曹操必灭了这两国。

只要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那你就会变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四】

诸葛亮,想必大家都十分了解,他是刘备的军师,十分的聪明。

在刘备与孙权联合起来对抗曹操,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一直想除掉他。

于是找出借口,让诸葛亮造十万支箭,让他立下军令状。

结果诸葛亮识破了周瑜、鲁肃、曹操的心与性格,并利用鲁肃与曹操和大雾与江水成功的从曹操那借到了十万多支箭,让周瑜佩服的五体投地,使自己避免了一死。

在这个故事里,诸葛亮就是因为自己神机妙算、安排周到,心思缜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识人心,而且还心胸广阔,顾全大局,为了不让孙刘联盟土崩瓦解,勇敢地接受了周瑜的任务。

在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像诸葛亮那样顾全大局,要多读书学各种知识,还要多了解身边的人。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五】

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我刚学完,诸葛亮那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羽扇纶巾,清秀儒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形象不停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中,好久不能散去。

《草般借箭》讲的内容大概是周瑜心怀妒忌,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于是借用即将与曹军水上交战,急需交战武器的借口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只箭,而诸葛亮不仅接受了任务,还答应在三天内造完,更是立下了军令状。在第三天五更时分去向曹操借到了十万多余支箭,破坏了周瑜的计划,又让周瑜自叹不如。

读完了《草船借箭》我体会到了诸葛亮的识人心:知晓曹操的多疑,了解周瑜的心思,明白鲁肃的老实;知天文:三天前就推算出了那天江上会有大雾;晓地理:知道那天江上顺风顺水,船轻水急。这些都能体现出诸葛亮的机智聪明和顾全大局。这令我不禁想到了“完壁归赵”的故事,蔺相如和诸葛亮一样,都是勇敢机智的,一切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意料之中。

我佩服诸葛亮的聪明、机智,佩服诸葛亮的勇敢,佩服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还佩服诸葛亮的镇定……

《草船借箭》告许我们,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要学诸葛亮的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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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


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的国家也在不停地成长,它将会变得越来越美丽,劳动的人民通过自己的双手,不放弃不气馁,不断努力成就了现在的中国。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持什么样的看法呢?以下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主题相关内容,是作文5000网小编特意整理的,享受本文的阅读并受到启发帮助您解决问题!

《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篇2】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篇3】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篇4】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热门5篇)【篇5】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


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给他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最近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 读后感是加深印象和理解阅读材料的重要方法,为今天的主题小编为您整理了“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篇1)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这本书中《百万英镑》一小节主要是写主人公亨利是一名流浪汉,他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一对兄弟,并从他们手里得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内,亨利从一名流浪汉变成了百万富翁。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场精彩的酒宴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和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我读懂了,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一个有钱人别人会不停地拉拢他;而相反,一个穷光蛋就会受到社会无尽的欺凌。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公平,不管他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们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有的时候,钱能买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但是,钱不能买到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因此,我觉得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会误入歧途,分不清是与非。

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朴素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令我感触颇深,这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他原名是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在1863年,他第一次使用了那个举世无双的名字----马克·吐温。

《百万英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两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聪明又诚实的外地人漂泊过来,既无亲友,又只有那一张100万的钞票,而且还没有方法证明他是钱的主人,会怎么样呢?哥哥说他会饿死,因为没法证明那是他自己的,可弟弟说他会过得很好,正好这位亨利·亚当斯走过,就得到了这笔钱财,最后不仅没有饿死,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一个问题:钱是万能的吗?

不是,萨克雷的《金钱不能买----》告诉了我答案。

金钱可以买“床铺”,但不能买“睡眠”;

可以买“珠宝”,但不能买“美丽”;

可以买“纸笔”,但不能买“文思”;

可以买“房屋”,但不能买“家庭”;

可以买“食物”,但不能买“食欲”;

可以买“娱乐”,但不能买“快乐”;

可以买“谄媚”,但不能买“忠诚”;

可以买“伴侣”,但不能买“朋友”;

可以买“服从”,但不能买“尊敬”;

可以买“权势”,但不能买“智慧”;

可以买“肉身”,但不能买“爱情”;

可以买“武器”,但不能买“和平”。

看来,金钱真的不是万能的,金钱不能买的东西还多得是呢!

马克·吐温用讽刺的手法写出了钱不是万能的,对于这些见财眼开的人们,他毫不留情的讽刺出了一个生动的人物,所有人物都栩栩如生,这点令人佩服!如托德,老板那见钱眼开的形象,被他描写得淋漓尽致,从语言、动作的变化轻而易举就可以看出,好像我们看的不是书,而是一部真实的电影,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篇3)

《百万英镑》写于1893年,是英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每看完一章总让人不禁浮想联翩,猜测主人公的命运。

故事主要讲述了两富豪兄弟打赌一个贫穷的人获得100万英镑,看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这位贫穷人叫亨利,是一个年轻人。他拥有100万英镑以后人们开始巴结他,给他吃免费的食物,免费给他制作最昂贵的衣服,邀请他去住最好的酒店等等。他在此期间遇见了他的美丽善良的妻子,而且他还获得了万众瞩目的公爵之位和拥有银行的三万利息,到最后他还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作品过程中插入了英国穷人的悲哀。

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主人公亨利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善良有正义之心的人,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这种品质才让他拥有平凡人所没有的东西,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话,那么你最后也会沦为欲望的奴隶。所以在当今的社会我们依然要保持我们最初的内心善良之心,这个有可能让你在以后的生活中结识到让你珍惜的朋友。在亨利拥有100万英磅期间他用自己的钱来帮助别人,当时的大使馆给他的一千美元他用来帮助别人。他的遭遇也是一部英国在20世纪时历史时代的结晶,因为他记载了那段英国的社会百态。

我看完以后还看出这部小说一个明显的主题——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一种批判。20世纪的英国已过去但它还是有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想到了我们当今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严重的拜金主义风气,例如结婚时所提出的要求、某些学校所提出的学费。所以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这部书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我们所嘲笑的社会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在我们身上,想到这个结果我们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作为这一代的青年人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杜绝拜金主义在我们年轻一代蔓延,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与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所以马克·吐温告诉我们金钱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剩下的大部分是我们对生命的追求与渴望。是的,我们的生命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要做的事,我们的梦想就是一部分,我们的未来生活所要承担的责任。最后,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让我对于生命的理解又多了许多,与及对于生命的意义我又有更深的感悟。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篇4)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

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写《百万英镑》读后感(热门5篇)(篇5)

一张极其普通的纸,只因几个数字和印章,竟然产生了如此大的魔力。它不仅让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过上了好日子,还在股市中呼风唤雨。一张百万英镑分文未变,所有的一切却因之而变。

作为影片的主角,亨利无疑是幸运的,我总觉得他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被动的出现。当主动申请救助被拒绝后,他被动的接受了那一百万英镑;当主动选择衣物后,他又被动的接受了一大堆衣服;当主动向小姐解释无用后,他又被动向大众解释这一切。

通过影片处处强烈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所有人在看到那百万英镑支票之后那惊讶的眼神和极度谄媚的嘴脸。没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先是以貌取人,然而最终极的,却是以“钱”取人。

货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它的本质还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的基本职能价值尺度,使一切东西都有了一个统一的兑换标准,它貌似使什么都商品化,于是,拜金主义盛行。然而,当人们发现商品货币的流通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时,信用货币出现了。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对于货币的依赖。百万英镑,便是这样一种信用货币。货币是有支付功能的,但它的面值太大,大到亨利在日常生活中花销的远远小于这个面值,于是,所有人都愿意让他欠着,因为有了“信用”。

得知他投资“好希望”。所有人也都跟风而去,一个虚名,让这支股票飚红。当得知他没有百万英镑后,一切的阿谀奉承消失了,他失去了“信用”,要他来还债的络绎不绝,股票狂跌。即使他想使用自己真正的信用,告诉大家不要恐慌,但在没有基于支票的基础上,终是一场空。所以,当百万英镑重现时,一切似乎就又都回到了正轨,“好希望”再度获得希望。

记得一位老师曾经讲过,金融业本是依托着经济发展的,然而现在往往是本末倒置。在股市里,亨利一分未投,竟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润,而那个让亨利挂名的金矿老板,在真正投资的金矿上面亏得一塌糊涂,却只用借助一个头衔,就得以扭转乾坤。即使金矿没有挖出金子,公司并没有雄厚的实力依托,但支票就是金子,从此飞黄腾达。

影片的结尾无疑是美好的,亨利收获的爱情无疑是动人的。在对社会现实的极度讽刺之后,它也为资本主义社会保留了一丝希望,毕竟,还有真情是用钱买不到的,某些时候,它甚至阻碍了感情的交流。我一直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对金钱的占有欲才是万恶之源。钱不是万能的,只希望在这个物欲膨胀的世界里,百万英镑能给更多的人以警示,以启发……

小海读后感5篇


我在教育网上找到一篇关于“小海读后感”的文章内容很详尽,所述建议仅供参考还请您自行权衡。读书已经成为了我们的生活习惯之一,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这种优质的作品为我们的心灵带来深刻的体会,不妨提起笔来写一下自己的心得感悟。

小海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又看了一本名叫《小海帝》的一本书十分好看。

我给你们讲讲海地的故事,小海地的爷爷住在阿尔卑斯山上,他爷爷每天早上都会给小孩的准备新鲜的羊奶,小海地吃了饭就和彼得一起去山上放羊,放到中午再回家吃饭,他一天过得可开心了。小海帝呢,我觉得他活泼天真非常可爱,他的性格啊与其他人不一样,我希望他能永远开开心心的生活下去。我从书中了解的小海里,他每天开开心心的,作者写了这些这本书应该用尽作文的时间和精力吧,作者把书中的小海地写得很天真,都让我爱上了这本书,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意义。我呢,为了是想大家去干这本书,适合这个呢,适合五六年级看,热爱看书的人也可以去看看,我正准备开这一套书中的其他本,这本书是本人最本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之一中的一本,我呢希望大家去看看这本书,书中的人物整的都还可以故事情故事情节也不错,推荐大家去看,谢谢大家来看我的读后感。

小海读后感【篇2】

一阵冬风吹过,在这个充满笑声,随处都洋溢着欢乐的寒假中,大家应该看了许多书了吧,而这些书中,我最赞赏的不是惊险刺激的《鲁宾逊漂流记》,不是拥有中国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而是那一本绚丽多彩的《海蒂》。

海蒂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和绿山墙的安妮一样,身世悲惨,父母早亡,她唯一的姨妈迪蒂因为自己工作有困难,怕养不起海蒂,便把海蒂给了她的爷爷阿尔姆大叔抚养。阿尔姆大叔住在一座名叫阿尔姆的山上,整天孤孤单单,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使阿尔姆大叔的脾气越来越差,山脚下的人们都十分怕他。但是,自从海蒂来到了阿尔姆大叔的身边,使孤独的阿尔姆大叔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暖,然而,好景不长,海蒂的姨妈迪蒂开始在海蒂身上打主意,在阿尔姆大叔与海蒂万分不舍的情况下,终于说服了阿尔姆大叔,带着海蒂去了埃斯曼先生的家,埃斯曼先生十分富裕,因此他的家也十分豪华。因为埃斯曼先生长期在外工作,所以他的女儿克拉拉独自在家没人陪伴,就叫迪蒂带着海蒂来到了他的家。在埃斯曼先生的家里,海蒂遇到了关心自己的杰安西巴斯,遇到了瞧不起人的吉纳,遇到了苛刻的女管家罗丹梅尔,遇到了知心朋友克拉拉。在埃斯曼先生的家里,海蒂收到了最好的教育,可是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渐渐想念起故乡的一切,最后,海蒂在埃斯曼先生的老朋友克拉森先生的帮助下,走上了回家之路。不久后,埃斯曼一家人也来到了阿尔姆山上,在阿尔姆大叔的精心帮助下,使克拉拉的病慢慢地好了起来,并与克拉拉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海蒂》是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必丽的著名作品。文中海蒂是一位天性善良、活泼好动的女孩,海蒂十分热爱自己身边的一切,热爱大自然,这些都是她善良的本质。海蒂也经常帮助瞎奶奶,自从瞎奶奶遇到了海蒂后变得无比幸福。海蒂也是一位舍己为人的人,自己不需要的东西,都给了那些需要的人。在海蒂还没来到爷爷身边的时候,孤独已经冻住了爷爷的心,而海蒂却用关心、善良,重新温暖了爷爷的心,让埃尔姆山脚下的人们对爷爷又亲切了起来。海蒂和自己的爷爷阿尔姆大叔一起使病魔缠身的克拉拉有了克服战胜疾病的信念,使克拉拉重新站了起来。

《海蒂》这本书讲述了一幅幅温馨感人的画面,陪伴我度过了这个快乐的寒假。

小海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小海蒂》,这可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故事的主人公是——海蒂,她是一个性格善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在她真挚感情的感化下,她那饱经风霜、心情忧郁、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的爷爷变得善良温柔,燃起了生命之火;正是在她满满爱心的帮助下,从小就体弱多病的富家千金——双腿残疾的克拉拉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坚定了战胜病魔,重新站起来的信心;也正是在她的关怀下,羊倌彼得的瞎眼老奶奶重新获得了快乐……毫无疑问,她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小女孩。

作者通过海蒂的性格展示了心地善良和天真纯朴中蕴含的幸福与欢乐。读了这本名着后,我读懂了很多。我看到了海蒂乐善好施、帮助他人。海蒂用纯真性格与爱心温暖了她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她陪瞎了的奶奶说话、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她帮助了纯真善良的瘫痪姑娘克拉拉,在海蒂和阿尔姆大叔的激励下,克拉拉用自己的力量学会了走路。还有牧羊倌彼得在海蒂的影响下,也逐渐开始学习,成为一个诚实的孩子。看到了这些感人的故事,我的心被感动了,我看到了海蒂那纯真的、那善良的心,还有海蒂那天真烂漫的性格。

我要多多吸取海蒂的优点。海蒂的年纪虽小,但是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我看到了海蒂那热爱生活的心情。她对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积极主动,不像我,扭扭捏捏。她那直爽的性格也很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像海蒂一样有着果断,直爽的性格。不要犹犹豫豫。

我看到了海蒂热爱动物和大自然的心。现在人类随意宰杀各种动物,是动物见到人类会到处逃窜。尽管有些人很尊重动物,但毕竟只是少数。人类一边口口声声说是我们动物的朋友,一边残忍的猎杀动物。让动物见到人类怎能不逃?为什么人类就不能像小海蒂一样,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动物,都同等对待呢?

读了这本名着,我的感触很深。是呀!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能够击败病魔,爱心还会给我们带来快乐。

《小海蒂》的确是一部让人懂得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关心他人的好书!

小海读后感【篇4】

我又看到了金黄色头发,扎个麻花辫的小女孩,在沙滩上快乐的奔跑,后面跟个笨头笨脑棕色的小海豹的**,又想起了我学过的一篇课文——《小女孩儿和小海豹》,感触良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女孩凯特琳领养了一只废弃的海豹,受到怜生的爱戴,照顾得很好,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长大一点的时候,教他捕鱼,下海。最后忍痛放它回了大海的时候,她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的泪水也在眼眶中打着旋儿。

看完这篇课文,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卡特琳对小海豹的无限关怀,但我们不应该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这会使他们失去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和自由。动物和人是同一层次的动物,任和人都无权剥夺动物的自由。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生命和生存的权利。我们不应该认为我们是人,但我们应该随意杀死动物。但是有多少人这样做?

象牙、狐狸毛、鹿皮等是多么的珍贵,可是有些人群为了自己的利益杀害动物,做成项链,大衣,高跟鞋等,可他们群不知道少了动物的生存,地球该有多模寂寞,无趣。

停止伤害动物吧!如果我们再那样做,我们会像恐龙一样死去。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让我们用爱的力量创造一个美丽的地球!

小海读后感【篇5】

看完《小海蒂》,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主人公海蒂。她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她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不灰心,也从不失去对生活的信心。海蒂的玩伴克拉拉也是如此,虽然失去了行动能力,却从未对生活产生怨恨或是自暴自弃。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使我感觉到人间的温暖、友情的滋润。而我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过着许多山村孩子梦寐以求的生活。每当我遇到一点小事情就灰心,比如:作业稍稍多了点,便叫苦连天。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不前。我应该乐观一点向海蒂和克拉拉一样,笑着面对磨难。

我要多多吸取海蒂的优点。海蒂的年纪虽小,但是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 我看到了小海蒂那热爱生活的心情。她对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积极主动,她那直爽的性格也很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像海蒂一样有着果断,直爽的性格。不要犹犹豫豫,优柔寡断。

读了这本名着,我的感触很深。是呀!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能够击败病魔,爱心还会给我们带来快乐。

老山界读后感(热门)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或许"老山界读后感(热门)"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老山界》读后感

《老山界》是一本深入人心、让人产生许多思考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山村中,通过对三个家庭的生活描写,展现了一个男人对于父亲角色的思考和对亲情的思考。

小说以主人公白崇源为视角,通过他与他的两位好友共同渡过了多年的友谊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他们三人在玩耍中度过了整个童年,在校园里一起上学,在山上捉蝉,赛龟等,每天都过得围城般的充实而无忧无虑。然而,时间从不会停留,他们长大了,分别走上不同的路。白崇源辗转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山村,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个山村里,白崇源逐渐被山村的独特人文风情和自然景色所吸引。他的生活因为山村里亲切的邻里关系而充实而有意义。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小说通过对家庭的描写,深入地探讨了男人对父亲角色的思考与亲情。白崇源的好友阿天是小村的村长,他是一个慈祥而又严厉的父亲。在小说中,有一个场景格外让我感动。阿天每天都等待着儿子下班的归来,虽然时间非常晚,但他却毫不后悔地陪伴着儿子一起吃晚饭,一起聊天。这个角色形象展现了父亲的伟大和无私,也让我意识到父爱的可贵。

另一个家庭是白崇源结识的新邻居,他们一家三口以采摘草药为生,虽然生活贫苦,但他们的日子过得非常充实。小说中描绘了他们为了生计不懈的努力以及他们对儿子的教育和关爱。父亲和母亲都是拳拳爱心,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为儿子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能够健康成长。这个家庭让我有一种敬佩之情,感受到了父母对子女的伟大。

《老山界》以细腻入微的语言描绘了这些人生百态,让我不禁思考起自己对家庭、亲情和父爱的理解。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家庭的重要性,也忽略了亲情和父爱的伟大,而小说则提醒了我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和重视家庭,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家庭都是一个温暖的港湾,是我们可以依靠的最坚实的后盾。

通过阅读《老山界》,我不仅在故事中品味了山村的田园风光和人文气息,也被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情节的展开所吸引。这本书让我反思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并重新审视了亲情和父爱的重要性。我相信,只有更加关心家人,更加珍惜亲情,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充实和幸福。

[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看完作文5000网《[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想必你有所收获!

《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作文5000网的编辑阅读了众多文章后发现“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堪称精品,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1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2

篇一:《孔乙己》读后感100字作文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篇二:《孔乙己》读后感100字心得体会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篇三:孔乙己读后感心得体会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篇四:孔乙己读后感作文100字

鲁迅在小说创作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他创作的特点与他当时的时代北京是分不开的。

为此,他的作品主要展现了揭露各样的劣点,撕下那好看的假面来,已引起疗救的注意等特点。其中,他的著名作品《孔乙己》,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特点。

篇五: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孔乙己》一文只能算是一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却也绘声绘色、玲珑剔透!将孔乙己的形象突显得孔径分明,将事态的炎凉描写的凌厉尽致。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牵动着我的神经!无奈!

孔乙己读后感:孔乙己的出场似乎就是为了给人们取笑逗乐,奠定了他的悲惨命运的基本色调!所以,以后他的生活再悲惨,命运再惨淡也丝毫不能引起百姓的注意了。便也只能让孔乙己死去了。否则活在世上又能作何感想呢?我想鲁迅先生也应该是这样想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3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4

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个人物,孔乙己就像是许多人的缩影,是那个年代的缩影。

我们因他的遭遇而感到悲哀,同时也感到气愤,他好喝懒做,从不踏踏实实的工作,还好偷书。这样来看,说他是咎由自取也不为过。酒店内的看客拿别人当笑柄,以取笑他人为乐的人群也使我们感到气愤。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对孔乙己悲剧的加深,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孔乙己身上好的品质,他待人友好、善良。他明明可以靠着自己本分的工作养活自己,好好的过日子,可他却为了所谓的面子,让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这样的孔乙己真是让人觉得可笑而又可悲。

人人都可能是孔乙己,但希望人人都不是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5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热门)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伟大的悲剧读后感(热门),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自从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以后,我被作者所刻画出的那个无比壮观的悲剧所深深震撼。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叙事方式和生动的描写,让我对人性的复杂性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以下将就我在读后的心得与大家分享。

我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所遭受的种种困境所感动。女主角艾米丽是一个充满梦想和抱负的年轻女子,可是她的家庭环境和社会压力让她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她被迫与并不喜欢的人结婚,与此同时,她还经历了个人努力之外的不公正的命运安排。她深爱的丈夫却因为经济困难和婚姻的过度疏远而骤然离她而去。在这个过程中,她试图寻找自己的位置和幸福,但最终却陷入了毁灭性的深渊。通过艾米丽的痛苦历程,我深刻地领悟到,命运对一个人的影响有时候是无法挽回的。

小说中的角色塑造表达了人性的复杂性。作者在小说中使用了多个视角来展现不同人物的思想和行为。无论是艾米丽、丈夫还是其他次要角色,他们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追求和矛盾。例如,艾米丽追求自由和幸福,却在婚姻中被束缚;她的丈夫则对金钱和社会地位有着无止境的渴望。通过这些角色的对比,我不禁思考人是如何在矛盾中寻求内心平衡的。这种思考使我更加理解并接受了人性的复杂性。

小说也通过对社会现实的揭示,呈现了一种深刻的悲剧。作者巧妙地将一些社会问题植入到小说情节中,如社会等级固化、婚姻制度的束缚等等。这些问题在小说中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以悲剧的方式展现出来。这种写作手法引起了我对现实社会的反思,并使我深深感到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公正。

《伟大的悲剧》以其深入人心的故事情节和细腻的人物刻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这本书,我对人性的复杂性和现实社会的不公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我也学到了勇敢面对命运困境的坚强品质,并对悲剧性的故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这本书让我深思人生,也引起了我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我相信,《伟大的悲剧》将永远被人们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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