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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草船借箭的读后感5篇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一】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古典名著,它是小说家罗贯中的作品《三国演义》。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还有勇有谋。在《三国演义》中,我知道许多关于诸葛亮的故事,如赤壁之战,空城计,三气周瑜等,不过草船借箭这章让我的印象最深刻。读了这章后,我更加佩服诸葛亮了。

这章主要讲的是孙权和刘备联手一起对抗曹操。而周瑜这个人虽然长相俊美,智勇双全,背地里却十分狡诈,妒忌心也非常的强。一次在诸葛亮与他商议军事的时候,周瑜因为嫉妒他的才干想陷害他,于是以军中缺箭为由,命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谁知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便可造好。就在周瑜暗自窃喜,想着如何惩罚诸葛亮时,诸葛亮秘密地调走船只和兵士,利用自己的智慧向曹操借走了十万余支箭。这令曹操和周瑜都很惊讶,就这样,诸葛亮挫败了周瑜的阴谋。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不理想,我不但没有想着下次好好努力,竟然还想让别的同学也考的差一点,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呀!现在每当别人取得好成绩时,我都会想他一定是付出了无数的努力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以此来勉励自己,加倍努力!

每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日日夜夜的努力,诸葛亮也一定是读了许多书才能拥有这样的成绩吧,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应该刻苦努力,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拥有过人的境界!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二】

假期我通读了名著《三国演义》一书,在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草船借箭》。

文章内容关键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可以,有意刁难他,叫他十天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就说三天就可以造好。诸葛亮暗地里让鲁肃备好船、兵士、草把子这种物品。第三天诸葛亮恰当地为曹操借到十万支箭。周瑜知道这件事情,自叹不如诸葛亮。

在本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自然地理,预料到三天后江上必起大雾。他还十分知人善用,他知曹操生性多疑,不容易出兵相迎,知鲁肃憨厚老实,顾全大局。诸葛亮简直有胆有识,足智多谋,智谋超群,让人钦佩不己。

周瑜呀周瑜,本来了解比不上诸葛亮,却不谦虚好学,反倒妒忌他的才可以,还落个个心胸狭窄的坏名声。如果我是鲁肃,我一定会劝周瑜很早搞清楚这一大道理,那样他才不容易很早过世。

读过本文,我知道了“妒忌的心不能有,包容的心不能无”,嫉妒心总是害了自身,多一点对他人的包容,大家生命中便会多一点室内空间,多一点开心。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三】

看完《草船借箭》后,不由得对诸葛亮的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而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一个灵魂表现得活灵活现。

先说诸葛亮的知人心。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知鲁肃、周瑜、曹操之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诸葛亮做到了这一点,知周瑜设了一个圈套让他钻,知鲁肃忠厚可信,知曹操生性多疑,才使他成功借箭。在生活中,只要知人心,就会百战百胜。

再说诸葛亮得知天文地理。假如诸葛亮不知这些,那他一定会惨败而归,甚至搭上性命。因为如不是大雾漫天,回去时顺风顺水,曹操早已把他打的逃之夭夭。

最后说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诸葛亮明知这是周瑜的圈套,为什么还要往那里面钻呢?他是为了大局,如抖出周瑜的阴谋诡计,他们两国必闹不和,曹操必灭了这两国。

只要知人心、知天文地理、顾全大局,那你就会变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四】

诸葛亮,想必大家都十分了解,他是刘备的军师,十分的聪明。

在刘备与孙权联合起来对抗曹操,但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一直想除掉他。

于是找出借口,让诸葛亮造十万支箭,让他立下军令状。

结果诸葛亮识破了周瑜、鲁肃、曹操的心与性格,并利用鲁肃与曹操和大雾与江水成功的从曹操那借到了十万多支箭,让周瑜佩服的五体投地,使自己避免了一死。

在这个故事里,诸葛亮就是因为自己神机妙算、安排周到,心思缜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识人心,而且还心胸广阔,顾全大局,为了不让孙刘联盟土崩瓦解,勇敢地接受了周瑜的任务。

在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像诸葛亮那样顾全大局,要多读书学各种知识,还要多了解身边的人。

草船借箭的读后感【篇五】

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我刚学完,诸葛亮那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羽扇纶巾,清秀儒雅,飘飘然有神仙之概的形象不停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中,好久不能散去。

《草般借箭》讲的内容大概是周瑜心怀妒忌,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于是借用即将与曹军水上交战,急需交战武器的借口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只箭,而诸葛亮不仅接受了任务,还答应在三天内造完,更是立下了军令状。在第三天五更时分去向曹操借到了十万多余支箭,破坏了周瑜的计划,又让周瑜自叹不如。

读完了《草船借箭》我体会到了诸葛亮的识人心:知晓曹操的多疑,了解周瑜的心思,明白鲁肃的老实;知天文:三天前就推算出了那天江上会有大雾;晓地理:知道那天江上顺风顺水,船轻水急。这些都能体现出诸葛亮的机智聪明和顾全大局。这令我不禁想到了“完壁归赵”的故事,蔺相如和诸葛亮一样,都是勇敢机智的,一切的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意料之中。

我佩服诸葛亮的聪明、机智,佩服诸葛亮的勇敢,佩服诸葛亮的顾全大局,还佩服诸葛亮的镇定……

《草船借箭》告许我们,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要学诸葛亮的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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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青鸟》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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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读后感【篇一】

亲爱的伙伴,我问你幸福是什么呢?在阅读完《青鸟》这本童话后,我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童话讲述了一对穷苦善良的兄妹的故事。这对兄妹为了救邻居家女儿的生命,独自上路寻找青鸟。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温暖的回忆国、清冷的夜之宫……哥哥棣棣和妹妹咪棣不畏艰难,勇敢的他们一一接受了考验。虽然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依旧坚持到底,明白了幸福的真谛。最后,棣棣把自己心爱的鸟儿送给了邻居的女儿,治好了她的病。

每个人都会去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认为幸福很遥远。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勇于奉献,让身边的人都幸福,自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懂得幸福的真谛的同时,我想起了在我生活中一件记忆犹新的事。

那是一个迷人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而此刻我家里的气氛却让人不寒而栗。哥哥考试考砸了,爸爸的脸阴沉沉的,他破口大骂,哥哥正在房间里不停地哭泣。无论我怎样安慰,他都不愿意开门,我急得团团转。

忽然,我急中生智,把所有写着我心里话的纸条都装在小盒子里。然后敲了敲门,只见他开门后,拿起盒子转身回房。我的心里不禁打起了小鼓,希望他能早点开门,摆脱坏心情。二十分钟后,哥哥终于出来了,他也不哭了。后来他说有我这个妹妹太幸福了!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感觉自己也很幸福。

每让身边的一个人幸福,我就离幸福更近一步。到最后,幸福就触手可及了。原来,幸福就是我们奉献的动力。

《青鸟》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梅特林克和莱勃伦克,他们用幽默、总是使我们沉浸在愉快的环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樵夫小屋。

文章中作者将所有物品和动物都变成了人的样子,“面包们和时辰们跳着华尔兹;盘碟们也被感染了,在橱柜里上下蹦跳,随时都有掉落在地,摔成一堆碎片的危险;茶几里的杯子也互相碰杯,祝愿彼此平安健康。”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和幽默的话语让我们感受到舞会的奇特和人们的欢乐心情。

我以后写作的时候也要像这位作者学习,用词用字都要恰当,读出来也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青鸟》读后感(篇三)

在《青鸟》第五章——“享乐宫”中提到了各种幸福,并且说痛苦和幸福不过是很薄的一层墙壁相隔。而贯穿《青鸟》全篇的主线就是寻找幸福,当孩子们一次次弄丢青鸟,或青鸟死去,在每次悔恨的同时,幸福已经悄悄的隐藏在他们的心中。经历是一种财富,勇气是一种财富,爱是一种财富,幸福以他们为依托,他们是幸福的各种形式。然而孩子们并没有发现,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在哪里呢?母亲对孩子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早晨的阳光,每一顿可口的晚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以及你在给予别人幸福的时候。你所要跋涉千里寻找的青鸟,不过是身边普通的鸽子,只是你没有可以看到幸福的双眼,看不到它真正的颜色。那么你的双眼被什么遮挡了呢?人人都会说是欲望、不甘、利益、标准还有早已被世俗吞噬了的原本简单的自己。所以你看不到幸福便自然的走入了痛苦的辖地,因为痛苦总是很容易分辨的。既然人类已经聪明到如此的自知之明,为什么还每天抱怨幸福是别人的事。因为那颗心已经回不去了,追其根本就是一种懒惰于改变的放任态度。或许也跟这个社会的规则有关吧,规则总是冰冷而拘束的,犹如孙悟空戴的紧箍咒。规则一定不允许改变,只有适者生存的道理,那么放弃一种徒劳,去改变自己的那么一点点的价值观,或许就会收获很多惊奇。事实上,把眼睛放平,直直的一面平面,展开,视界是很开阔的。幸福就是这样,当你放下来,稳下来,定下来,很容易就会尝到什么是快乐,很容易的就会称赞即便是寒冬的早晨窗上的冰花。

《青鸟》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的前一夜,咪棣和棣棣做了一个梦:他们遇上了一个老婆婆,她自称自己是仙女,可是咪棣和棣棣不信。这位仙女说:“我的女儿生病了,这个病需要青鸟才能治好,能帮帮我吗?”咪棣和棣棣觉得这位仙女很可怜,就答应了。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只要转动钻石,就可以使时间逆转或让时间飞速前进。仙女让他们转动钻石,转动之后,牛奶、

糖、水和火都变活了。仙女说:“今天晚上他们陪着你们,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会让光神带着你们去找青鸟。”

到了明天,光神来接他们了。光身带着咪棣和棣棣到了她的城堡,给他们换上美丽的衣服就去找青鸟。

他们先去了小人国,光神说:“青鸟就藏在这里的哪个地方,你们去找找吧。”找了一会,找完了,但是没找到。仙女说:“别灰心,咱们继续找。”接下来,他们去了夜神那里。夜神的死对头就是光神,猫说:“光神要来找青鸟。”夜神听了,就做了四个房间,把真正的青鸟藏在假青鸟群里。光神带着咪棣和棣棣来了,他们开了四个门,但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光神看了看时间,说:“我不能和你们在一起了,没找到青鸟也没关系,但坚持,就一定成功。”随后,光神就走了。他们醒后,就把家里的这只鸟送给了一个老太太,而他的女儿的病好了,他们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青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朝着目标奋勇前进,克服困难,坚持自己的目标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新的学期,我的目标是让自己的各科学习成绩都有提高,所以我上课要认真听讲,改掉不遵守纪律的坏毛病。还要多多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可以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热门]《斑羚飞渡》的读后感集合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看完作文5000网《[热门]《斑羚飞渡》的读后感集合》想必你有所收获!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一】

暑假到了,我去了姑姑家,我表姐有很多书,我看了一本《斑羚飞渡》,它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所著小说作品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儿童文学优秀奖、全国优秀读物奖。

《斑羚飞渡》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我觉得最感人的就是《斑羚飞渡》这张,我现在就讲给你听吧。

一群猎人把一群斑羚羊逼到了伤心崖上。猎人围而不打因为他们怕斑羚集体跳崖被流沙河冲跑,到手的钱财流失,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老公羊出列,一只年轻的斑羚羊也出列,他们一前一后向山崖跳去,跳到中间年轻斑羚羊猛蹬老斑羚羊的背跳过了山崖而老斑羚却掉到山崖下面摔死了。以后每只年轻斑羚羊都借助老斑羚成功的跳了过去。

通过我看《斑羚飞渡》我学到到了很多道理,另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斑羚羊为了年轻羊活下去老斑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我也应该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乐于奉献。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二】

人类一直是自恃甚高,凌驾于万物之上,认为自己是最高等的动物,然而事实却不尽然。《斑羚飞渡》的中老斑羚为我们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有幸拜读了沈石溪的《斑羚飞渡》,我羞愧,我愤慨。为什么呢?请你随我一起去见识一下我们人类:

“狩猎队的队长高兴得手舞足蹈:‘阿罗,我们要发财了!嘿,这个冬天就算其他猎物一只也打不着,光这群斑羚就够我们一年的酒钱啦!’每位猎人都红光满面,脸笑成了一朵花。”

以上文字你看清了人类的模样了吗?这足以暴露了我们人性中的贪婪、冷酷、凶残。

阅读《斑羚飞渡》带给我更多的是震撼与钦佩。你看:

“有七八只中年公斑羚跟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个别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每一次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老年斑羚为了下一代的生存,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牺牲自我,把生的机会留给他人。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自觉自愿做出这样的选择?

当然,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老羚羊那样舍己为人。比如汶川地震中的谭千秋老师像大鸟一样护住了学生却牺牲了自己;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的孩子撑住了一方生存的空间,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让我们向那些可敬的动物与可敬的人类致敬!同时,我想:如果人类不捕杀动物,而是和动物做好朋友,那么世界该多么美好!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三)

《斑羚飞渡》这本书是我们这学期的必读书。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看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回到家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作品多次获奖,还有一些故事被选为教课书里的课文呢!

《斑羚飞渡》这本书有许多故事,有“红奶羊”、“老马威尼”、“罪马”……而对我最有帮助的,并且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然就是“斑羚飞渡”了。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边。在情急之下,镰刀头羊把羊群分为两组,一群是老羊,一群是小羊,镰刀头羊自觉走入老羊的行列。每次,两队各走出一只羊同时起跳,跳到悬崖中间时小羊借助老羊的背跳到对岸,而老羊却掉了下去。就这样,一只只小羊跳到了对岸,一只只老羊掉进了深渊。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受;这些老斑羚是多么愿意为同伴付出生命啊!作者用了常人无法写出的优美句子,体现了斑羚的“牺牲自己,救助他人”的精神。在人类社会中,有些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不但不帮他,而且还在一旁冷嘲热讽,像这种人还不如一群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我要多多帮助同学、家人。当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会给他理清思路找出解题方案,当爸爸妈妈非常疲劳的时候,我会帮他们做家务。我还希望大家能互相帮助,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爱。

在这里呼吁大家停止猎杀动物。因为人类不是世界的主宰,也是千万种动物动物的一种,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赶尽杀绝。没有了动物我们一样活不了。我再次请求大家不要再猎杀动物使大自然更加平衡,使世界更加美好。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四】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回报,回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是要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的。

在《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与年轻斑羚恰恰扮演了付出与回报这两个相反的角色,老斑羚用自己生命的付出让年轻的斑羚得到了回报,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次付出啊,是的,是有一大半斑羚跳过了悬崖,可又有一半老斑羚失去了生命。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老斑羚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为了年轻斑羚能够继续活下去,因为它们也知道,自己毕竟是老了,就算有别的斑羚把它们渡过去,也活不了多久了,与其让别的斑羚为了自己丧失生命,倒不如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的年青的生命。可是,在生命的尽头,那些老斑羚难道对生命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吗?不会!绝对不会!哪怕它们是马上要死去的斑羚,也会对生命有所渴望,有所留恋,但是,为了下一代能活下去,它们不得不牺牲自己了。

这群伟大的老斑羚用行动告诉了我,不论多大的回报,一定是要有先付出的。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五)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走进了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捧起《斑羚飞渡》这本厚厚的书,起先我有些不太乐意,慢慢地我被书中感动的场景所吸引,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不时地想着,斑羚能飞渡吗?他们为什么要飞渡呢?最后他们成功了吗?还是……一连串的问号在我的脑海中盘旋着。

最不可思议的是一个小狼吃羊奶的故事:人人皆知,狼是凶恶而狡猾的,羊是温顺而善良的。红奶羊被大公狼抓到葫芦洞里,被迫在狼窝做了狼崽的奶妈。有一天,大公狼为了保护小狼,跟猎人搏斗战死后,红奶羊没有抛弃小狼,还是坚持把小狼喂养大成狼后再找回到了羊群。直到有一天,当狼追捕羊群的时候,这个小狼已经变成了大狼,并且还认出了当年给它吃奶的那只羊,小狼还处处保护这只羊,不被其他的狼吃掉,顿时,我的眼圈红了。让我明白了最邪恶的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情节是:有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了伤心崖上,这群斑羚惊慌失措,胡乱逃窜。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呀!它们在危机时刻不仅保持镇定,而且还甘愿牺牲以保全局。

我立即想到了我的母亲,从小到大,我妈妈每天很早起床为我做早餐,送我去学校。每当我身体不舒服,妈妈总是不顾自已辛苦,带我去看病,晚上还要个我量体温,盖起被我踢开的被子,我一直被深深得感动着。当我英语背单词有困难时,还是妈妈,她不断鼓励我“不要怕困难”,她一直陪伴我,现在我英语单词已过关了。妈妈对我的爱有很多,妈妈就像老斑羚一样鼓励着我。雅安大地震中一名父亲为了救孩子,在房塌的最后时间,将孩子抱开,自己却压在废墟里。

大自然的一切动物都是有智慧的,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和它们和谐相处。我们应该善待优美的大自然生态环境!

《斑羚飞渡》的读后感【篇六】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斑羚飞渡》。

刚看到《斑羚飞渡》这本书时,我就在想它讲的是什么呢?接着我就仔细地读了起来,随着故事的起因,发展直到高潮,我的心一次一次被震撼和触痛。它主要讲的是一群斑羚被狩猎者逼到了悬崖,后面是猎人无情的追杀,前面是没有生还希望的悬崖,所展示的只有绝望和悲伤。虽然悬崖之间只有六米的距离,但是斑羚的跳跃极限只有五米,相差的一米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就在猎人准备一网打尽的时候,斑羚群一阵慌乱,两只斑羚在生与死之间挣扎都没有成功,无奈的斑羚只好安静下来。他们都把目光聚集在了头羊身上,头羊却咩了几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时斑羚群又一次慌乱了起来,接着悬崖之间出现了一条彩虹,一只母斑羚以为是一座桥就走了上去,可是没有成功,这时头羊忽然大叫了一声,它有了计策。于是它迅速地把斑羚们分成两组,一组是年轻的斑羚,一组是年老的斑羚,而自己也毅然的走进了年老的一组,把两组大致均衡了一下,谁也不会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见年老的一组里走出了一只斑羚,年老的一组里也走出了一只斑羚,突然年轻的斑羚朝悬崖前飞奔起来,紧接着老斑羚也向前飞奔,只见年轻斑羚纵身飞跃向前面的山崖跳去,老斑羚也跟着跳起,只见年轻斑羚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往下坠落的时候,做梦也没有想到老斑羚以自己娴熟的技巧在空中用自己的身子拖起年轻斑羚,让它把自己当做一个跳板再次起跳,年轻的斑羚成功的跳到对面,用同样的方法年轻的斑羚都跳过去了。人们永远想不到,在面临灭绝种群的时候,它们会用一半生命去救另一半的生命,最终,它们赢得了生的希望。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牺牲生命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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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篇一】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草房子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草房子读后感【篇四】

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草房子读后感(篇五)

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草房子读后感(篇六)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是曹文轩爷爷写的,这本书可好玩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草房子》这主要讲了有一所叫油麻地的学校,校长桑乔是男孩桑桑的爸爸,油麻地小学是清一色的草房子,十几栋的草房子似乎很有规则,又似乎没有规则地连成一片,它们分别有教室、办公室、老师宿舍、活动室、仓库……桑桑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栋草房子,桑桑有很多好朋友,阿努、杜小康、朱晓鼓等等,他们一起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

书中最让我怀念的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一次校长桑乔视察他的校园时,见到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从心底就觉得别扭,加上听老师们说的那些关于秦大奶奶的支离破碎的话,就更觉得别扭,况且他觉得油麻地小学不应该让一个跟油麻地小学毫无关系的老太婆住在校园里,又觉得油麻地小学西北角有一块好端端的地被人占领了,感觉油麻地小学不完整了,就想让秦大奶奶搬出去住,桑乔刚跟秦大奶奶说想让她搬出去住,秦大奶奶就用拐杖一边“噔噔”地敲着地,一边理直气壮地说:“坚决不搬!”桑乔那她没办法,只好趁秦大奶奶出去卖母鸡时,叫了几个大汉在校旁造了个草房,接着把秦大奶奶的那间低矮的小屋给拆了,把所有家具搬到校旁的那个草房,等秦大奶奶回来时房子也拆的差不多了,但秦大奶奶还是坐在原来小屋的地方,桑乔想了想,变叫那几个大汉摘下门板,把秦大奶奶捆在门板上,抬到校旁的草房里,把门锁了起来,第二天,又把门打开了----是怕秦大奶奶闷死在小屋里。可秦大奶奶又跑到了“原住处”,----其时这块地就是秦大奶奶的,但是这块地被政府用来建学校了,所以,大家都不喜欢秦大奶奶住在校园里。连夜搭了个小棚,桑乔实在没办法,只能按着她的办!

有时侯秦大奶奶的理直气壮都是因为那些思念!

草房子读后感【篇七】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之后,我想对其中的人物进行深入研究。

我研究的是一位叫谷苇的人,他与一位卖饺子的摊主“谈饺子”。谷苇只为少了一只饺子几乎要和那个摊主打架,但他数到最后一只碗时,发现多了三只饺子,却选择一声不吭。这表面上是吵架,但作者想让我们发现其中的人物性格。我从少了一只饺子、多了三只饺子却一声不吭,发现谷苇容不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却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占了他人便宜,这种人谁想当呢?

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去买10元一斤的柚子,三斤不到一点,摊主收我30元,我很不开心,据理力争只肯付27元。当我递给店主50元时,店主没在意,随手找了73元,我拿到钱后立即明白店主弄错了,但却不想告诉他,并立刻拿起柚子钱慌慌张张的“逃”走了。我跑的很快,害怕店主追来要钱。突然,曹文轩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指着我呵斥:“你这个不要脸的谷苇”,顿时,一大群《草房子》的读者把我团团围住,大声骂我:“可耻的家伙,真不要脸!”吓得我冷汗直流,从梦中惊醒。我睁眼一看,面前只有熟睡的妈妈,环视四周,噢!原来是一场梦,真是虚惊一场。

虽然,只是一场梦,我却大有感触:千万不能当一个占他人便宜的人,而应做一个诚实可信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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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门]《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模板》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一】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哦然的机会你,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过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物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就像我一样,有时考一个好成绩,结果骄傲起来,于是下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也经常出现问题。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那破你连看都没看过。

但是骄傲并不是代表没有自信。如果福尔摩斯手里掌握着许多证据,如果没自信,不敢行动再多的证据也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 。无论是在困难的事情,只要你敢去尝试一下,就会有成功的机会正像贝弗利·希尔斯说的一样: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注定会失败。所以无论是什么事,都要勇于尝试。

只有细心自信加上勇于尝试,才能获取成功的希望,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二】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书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就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心惊胆战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几个小故事——《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沙漠中的旅客》等,写得太好看太刺激了!”充分表现出福尔摩有为了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三)

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四)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五)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六】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找到很多值得他思考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依附在一个通俗故事里虚构的人物身上而有所失色。事实上,你会发现它比那些掩盖在浩瀚名著和理论书籍里晦涩的真理更容易理解和体会。我记得当我站在伦敦那个著名的贝克街221号房间里,翻阅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的时候,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它来自于瑞士一个15岁的小男孩。在信的结尾,他写道:谢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带给了我生活的道理。而有谁不是这样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七】

我认为福尔摩斯是塑造十分成功的一个人物,从他身上反映出的侦探方法还有经验,至今仍是一些让人学习的意义。

衣服尔木斯十分重视仔细调查研究。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定的假想。指出矛盾,带着矛盾进入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剖析问题,解决问题。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端热情,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他认为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对周围环境,人们的反应,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哪怕是家具的摆放,家畜的叫声,他也与爱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此,这样我们这位主人公对爱情判断都能列出令人信服的事实根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总是一是观察人们的心理活动,把心理活动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脉络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判断。他还对罪犯学和法医学进行必要的学习和研究,不断的扩充自己的知识,这对他破案也起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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