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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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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篇1)

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篇2)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篇3)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最新4篇)(篇4)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延伸阅读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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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1】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2】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3】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4】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5】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篇6】

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分享6篇


俗话说,"书"写人生,一本书道尽一个人的一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心情愉悦。 写读后感要正面评价文章的优点,同时批判缺点。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关于“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1】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解放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国民党大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平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平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习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

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

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平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平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2】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3】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4】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5】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篇6】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应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感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感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仅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应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合集(6篇)


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作品一书引起了无数读者内心的共鸣。 读完这本书后,我必须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并写下心得,“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是由我们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1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3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4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5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 篇6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最新! 骆驼祥子读后感集合(4篇)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一)

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触目惊心,恐怖残忍的旧社会,内心感慨万分。

在军阀混战,上层对下层工农剥削的多灾多难之年,主人公祥子原凭实现自身理想,成为上等车夫后,却又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被掳走充军,车也不明不白的没了,到头来只买了三匹骆驼,得到一些钱。可他仍然坚定信念从头开始,为理想奋斗。孙侦探不顾三七二十一,敲诈洗劫了祥子的所有积蓄。祥子回到人和车厂后又被虎妞骗婚,失去自由,不过也熬出了自己的车,但又因置办虎妞的安葬事宜,人车两空。自此后,他吃喝嫖赌,出卖他人,堕落了下去,变成了没有理想混迹于世的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是必然的,在军阀混乱,民不聊生的这个社会下,即使那个天真老实,淳朴要强的祥子没有自甘堕落,却也会被社会的黑暗所扼杀。祥子的悲剧既反映了当时社会炎凉,事态崩塌,又表现了旧社会人民在压迫下精神崩溃,自甘堕落的悲惨命运。

如今,社会安康,国家太平,虽然也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坎坷,但与祥子相比都显得不足挂齿。我们会有大大小小的理想,而且不论什么时候抬头去看,它都闪闪发亮。它激励着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仍看向前方,无论何时,满怀希望,所向披靡。

感谢自己生在这样的时代!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二)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

故事的主人公样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普通人力车夫。祥子的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一切优良品质。他淳朴善良、老实憨厚、任劳任怨,有着美好的理想与愿望。他的生活理想也如农民般朴实,他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勤奋劳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社会的黑暗,让祥子三起三落:第一次买了车,却被宪兵抓去了,车也被抢了;第二次再次攒够了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了去;第三次买车,正好碰上虎妞难产而死,所以为了虎妞又将车给卖了。

一连串无情的打击最终让祥子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一步步走向堕落,走向黑暗的深渊。

祥子的人生遭遇让人感到同情,但黑暗的社会让人感到恐惧。祥子的命运既是旧社会千万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又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反动军阀、蛮横的车行老板等,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他们的存在注定了下层劳动者被剥削的命运。当然,和他劳动在一起的车夫、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大杂院人们,对他有着很深影响的虎妞、小福子……或是给他帮助或者希望。但没有人能够改变他的命运,因为那个时代加上自己的不觉醒,造就了他最终的悲惨结局,那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与其相比一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美好和幸福的。人们的素养与独立的思想在进步,文化水平在提高,科学水平也在日益完善,所以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这个和平幸福的世界。

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不再出现第二个祥子,让世界更加美好!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三】

从小到大,我不知看了多少遍《骆驼祥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发现我并没有了解这本书的真谛。直到今天,我才从这本书中看到了真正的祥子。

信心。祥子刚来到城里当车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可祥子最后还是崩溃了,原来痛苦和磨难的经历,把他折磨得没有信心了。所以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相信自己能行,就能从容应付痛苦和折磨,才会真的行。

决心。祥子买车的决心。他当车夫三年赚来的钱买来了自己的车,而三起三落的买车的挫折,让他失去了决心,陷入了绝望。所以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下好决心。决定做了,那么就算大风大浪,受到种种挫折,事事不如意,也一样要做,因为有了决心去做一件事情,就有了拼劲,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耐心。祥子为买车而赚钱的耐心。因为有了这耐心,祥子才买到了梦寐以求的车子,所以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耐心,因为上天不会轻易让人如愿以偿的,事事不会始终顺利。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耐心,遇到一点挫折就不干了,又怎么会成功?

善心。祥子经常帮助他的朋友,所以做每一件事,都不能只顾及自己。要有帮助别人的善心。

防心。祥子一开始有防心,所以没有不良嗜好,但最后被社会捉弄,导致他对这个社会没有了防心,就成为了行尸走肉,静待死亡的人。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世风日上,但总有一些社会渣滓会时不时的袭击人,所以对社会、坏人要有防心。

用如水的心境阅读〈骆驼祥子》,我终于感受到了五心的存在,它们如天赖般倾泻下来,让我阅读之后获得了另一种心情。

骆驼祥子读后感(篇四)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骆驼祥子》,作者是老舍爷爷。

本书里老舍爷爷讲述了旧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和艰难的生活,本书成功的塑造了拉车人祥子的这个人物形象,因为祥子是一个车夫,所以称为骆驼祥子。描写了从农村流落到北京城里的祥子大起大落的悲惨遭遇,还讲述了黑暗的旧社会环境恶劣下,祥子从一个善良本分有正义感的车夫在生活上、人格上一步步走上下坡路,最后变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人生,祥子一生的命运是旧中国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一个影子。

读的过程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祥子流落到北京,遇到了虎妞父母和曹家夫妇进入了曹家拉车一个月,老舍爷爷可能让祥子进富人家拉车,也是一种比较,更能凸显祥子的底层人们的生活,刚进曹家就被另外一家富人的女儿虎妞看上了,虎妞看上了祥子的善良决定和祥子成亲,祥子虽然靠谱,但生活的费用很紧缺……成亲后祥子也过上了比较富有的生活,但其他的车夫可不是这样看,总觉得祥子是为了金钱才办的这场亲事,并没有想到是虎妞自愿嫁出去的。虽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生活资金在一段时间之内就花完了,导致了虎妞最后怀孕无法开刀不幸去世了。

通过上一段我们可以看出祥子的一生是一会高兴一会悲伤一会高兴一会悲伤的命运,同时我也体会到了祥子的一生是痛苦的,也反应了整个旧社会的艰难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不乱花钱,做最好的生活小达人。

孔乙己读后感(汇集4篇)


从“孔乙己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启示。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请分享您的旅行经历这会激励您的朋友们去探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今天又读到了一篇初中时候的课文《孔乙己》,当时觉得这篇文章有点长,读起来不耐烦,更重要的是读不懂作者在说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浏览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感觉。今天又看了一遍,还好不像以前那样只是任务性的浏览过去就算了,这次是自己想看一下能不能读到点什么,庆幸的是这次有了一点点感觉。

作者真是针砭时弊,字字见血。不仅成功的刻画了孔乙己这一个悲剧形象,更是讽刺与鞭挞了当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通过描写孔乙己的遭遇来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或许有些人刚开始会觉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站着喝酒映射出两个意思:其一,孔乙己很贫穷,站着喝酒一般是没有下酒菜的;其二,站着而不是坐着,与其他短衣帮的人形成对比,说明他在鲁镇不仅贫穷而且地位低下;穿长衫是稍有钱或地位的人的装饰,贫穷的孔乙己穿长衫,并不是说他臭美,不知好歹,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贫穷而未读过书的人的标志,是他作为一位读书人的尊严与自豪,做着这样写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非常生动的刻画出一位落魄书生的形象。同时为下文描写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埋下伏笔。

还有一句话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出现了两次,而且出现的情景很相似,咋看起来与文章沉重的氛围很不协调,快活二字意味深长,运用反语的手法,讽刺和鞭挞那些嘲笑落魄书生孔乙己的麻木不仁的国民,他们通过戏弄孔乙己而获得快活。表达了作者对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同情,更是对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同情与批评。快活二字实际上表达了作者的悲痛与愤懑之情。

文章中很显眼的几个字应该是之乎者也了。之乎者也象征着读书人。之乎者也也增加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孔乙己知道之乎者也以后,却没能进学,有无谋生之法,使其悲剧之一;也正是因为之乎者也是他与下层市民有了差别,产生了隔阂,无法正常沟通,受到下层市民的百般排斥,是其另一悲剧。换句话说,是之乎者也害了他,使他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被社会孤立。这都是当时的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导致的。作者通过孔乙己处境对当时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揭示当时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误人的一面。

当旁人问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他因为认识字而感到高兴,也因此自认为高人一等;但当别人问到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说明他因此而感到失落、沮丧与窘迫。孔乙己的这种情感转变说明了像孔乙己这类落魄书生在当时社会上的尴尬处境。

孔乙己读书未成又不会营生,生活没有保障,只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教育制度的纰漏:一心只读圣贤书,不教谋生之法。这种教育制度成就了孔乙己这类百无一用的落魄书。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而被打,甚至被打折了腿。从这一点影射出当时的国民毫无同情心,麻木不仁,对孔乙己这类弱势群体不仅没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百般刁难。这不仅是孔乙己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

还欠十九个钱。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且出自一个人之口。作者这样写是在强调,强调一种社会的不公平,强调一个国家的悲哀。素不欠账的孔乙己欠账了,这可能是他给那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的微弱记忆了吧!并且很快就被忘记了。孔乙己的死也是那个吃人的社会的又一个成就吧!孔乙己的墓碑上可能会名记着他被那个社会吃掉的经过,但是,他可能连个墓碑也没有

《孔乙己》是作者为孔乙己呐喊,也是对那个吃人的社会的用人制度、教育制度和麻木的国民的呐喊!是对旧社会的呐喊!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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