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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一本书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高中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你是我的一本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父亲是工地上的工人,他只读完了初中,他说自己是个粗人。

十年前,我恨他,恨他的理由太多太多,他当着我的面把一元硬币放进我的书包,又悄悄地拿了出来,害得我在幼儿园里因为钱丢了哭了一上午;每次压岁钱都被他收了,我只有看着其他朋友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天天逼着我学习,每天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同学尽情玩耍。

十年的日子就这么匆匆过去,渐渐的我发现父亲是一本蕴含哲理的书,虽然在当时觉得他做的不对,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会发现他说的很对,通过那件事更让我认识到这一点。

那一天晚上我拿回了那张考的很差的试卷,他又是火冒三丈,我又说是试题太难,太多,时间太短,他又说:同一个老师教的,考同一套试卷,别人考得好你却考不好,你又是在找理由。最后,他叫我第二天到工地上体验生活。

第二天,我来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工地,先咬着牙干了一上午,虽然挺累,但我就是不想在他面前低头,心里还不地说:切,有什么难的。

中午过了,天气热得像发了狂,仿佛从天空中射来了数之不尽的利箭,箭头上都带着火苗,炙烤大地。看着那毒辣的太阳,我心里不时打起退堂鼓。又想起昨晚他那眼神,我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刚把砖搬完,有得去和灰,干了好一会儿,只有一个感受:喝进去的是水,出来的全是汗,至始至终都没想过上厕所。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全身的疲惫战胜了倔强的性格。终于

我对站在高高架板上的父亲说:爸,我去上个厕所。看着架板上的父亲,一身皮肤黝黑,在烈日下更显得红得有些发紫。一件白色体恤杉,心口湿透大半,头上顶着一顶草帽,额头上的汗珠不时滑落到地上一眨眼就干了。他看了我一眼,只是点了点头。于是我便离开了。

过了好一会儿,父亲没见我回来,便下了架板找我。他摘下头上草帽,微微扇动着。他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踢倒了一块砖,惊醒了熟睡中的我。但我只是闭着眼还不想起来。父亲见了我,本想叫醒我,欲言又止,然后又转身离开了。后来,就听见了父亲和工友的谈话。

那孩子上哪去了?孩子毕竟是孩子,干了一会儿就到一边打瞌睡去了。对了,怎么想起让孩子体验生活来了?昨晚又因为考差他和我吵了一架,他说学习有些难,所以就让他来了。相信他来了这一次,以后再也不想来了。我也希望他以后别来了,有哪个父母没事让孩子来受苦啊。就是希望他以后能有点出息,别走我这条路。是啊是啊,想我们当初干这个工作,还是累得腰酸背疼的。为了养家糊口,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躺在一旁的我听见了父亲和共有的谈话,仿佛如梦初醒,脑海里浮现出和父亲一起走过的日子,原来他小时候那样对我是因为他爱我,并不是我想的那么可恨。

十年后,我渐渐的发现父亲并不是一个工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家,他不善言词,只会用行动来证明他所说的,来证明他是爱我的。他是一本蕴含哲理书,教会了我许多,他让我知道了节约一分钱比挣一分钱更容易。他让我知道了失败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法。他让我领会到世界上没有谁喜欢吃亏,但所有的人都喜欢吃亏的人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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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篇一】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篇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习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21.2厘米,宽15厘米,厚3.3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习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篇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 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 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 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 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 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篇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篇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成人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平,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真善美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你是我一生的陪伴 优秀高中作文


小时候,由我家到院中,母亲需要十一步。

记忆中每一个黄昏,总会有两条长短不一的影子,长影子扶着短影子,一步一步练习走路,豆大的汗珠从长影子额头滑下,但似乎短影子全然不知,依旧高兴的一步一步走,从那时起,短影子便记住了楼与楼之间的长短,一共有十一步,那长影子,便是我的母亲,短影子,是我。

现在想起,那样弯着走一定很累吧,可是也许母亲知道,她将是我一生的陪伴,那个黄昏的下午,我们俩就是整个世界,所以,我的微笑,就是母亲无尽的动力吧。

时光荏苒,这或许是一个可笑的对比游戏:依旧的黄昏,母亲从楼头向这边走来,顽皮的我数着母亲的步子这一切都像发生过的一样一步,二步十一步,十二步十八步,十九步!母亲竟然用了十九步,刹那间,仿佛时间的顺序已经被这无情的现实所打乱,记忆中的母亲无论如何也不能和眼前的母亲重合。我跑了过去搀着母亲就像母亲当年拉着我一样仿佛要挽留那些从十一步到十九步的时光。可我抓不住,抓不住那些时光;可我抓不住,抓不住那倏尔远去的时光;我抓住的,也只有母亲额头上的皱纹;我抓住的,也只有母亲苍老的手。母亲,你还能成为我一生的陪伴吗?

母亲没有回答,她也不用回答,是我,是我代母亲答了:是的,她会的

想起好久以前,当考古队员从曾经的火山岩中挖出一块罕见的化石─一个巨大的身躯包裹着一个弱小的躯体,经考证,巨大的,是母亲;弱小的,是孩子。

或许,在那火山喷发的时候,那母亲明知一切都有可能毁灭,一切都不能拯救她的孩子,但是,在那永远的瞬间,它用自己渺小的身躯建造了一个浩瀚的母爱时刻。

另一个瞬间停留在寒冷的南极,企鹅们都背着风站着,他们都被风吹的瑟瑟发抖,在他们脚下都保护着一个小企鹅,或许,这就是他们在凛冽寒风中站这么长时间的最好理由。

我想,我找出了从十一步到十九步的时光,在母亲苍老的手中,脸上的皱纹中找到了所有遗漏的时光。

无论是火山上的瞬间还是南极上的片断,我都找到了母爱。

从十一步到十九步,我不得不承认母亲的衰老,但是母亲将是我一生的陪伴。

书是甜的(精)


书籍是我们人类的知心好友,它给我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带来美好。书有好几种味道,甜的、酸的、辣的、苦的对我来说,最熟悉的是甜的书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观察一种花或草,并写一篇作文。我家有一种草,含羞草。在观察的时候,我觉得它长得蛮可爱的,就用手去摸了摸它的叶子,没想到,它一下子就把叶子收拢,垂下头,感觉就像死了。我以为它死了,就跑到客厅叫爸爸,爸爸说:它并没有死,只是收拢叶子罢了,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就自己去查书。

听完爸爸的话,我跑到房间,拿出十万个为什么来看,我的眼睛飞快的在目录上游走,终于,找到了。我翻到介绍含羞草的那页,眼睛紧盯着书面,只见书上写道:含羞草会低头是因为由于复叶叶柄基部的叶枕中细胞紧张度的变化引起的。叶枕的上半部与下半部组织中细胞的构造不同,上部的细胞壁较厚而下部的较薄,下部组织的细胞间隙比上部的大。在外界刺激影响下,叶枕下部细胞的透性增大,水分和溶质由液泡中透出,排入细胞间隙,因此,下部组织细胞的紧张度下降,组织疲软;而上半部组织此时仍保持紧张状态,复叶叶柄即下垂。小叶运动的机理与此相同,只是小叶叶枕的上半部和下半部组织中细胞的构造,正好与复叶叶柄基部叶枕的相反,所以当紧张度改变,部分组织疲软时,小叶即成对地合拢起来。

没想到,小小的含羞草会有如此大的学问,我看完之后,不禁感叹。然后,我又继续观察含羞草了。

因为这些资料和观察的结果,我的作文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时,我的心里甜滋滋的,就想吃了蜂蜜。书是甜的!

还有一次,那天考试,考语文,考卷的内容大多都是课外的积累。书籍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因为,我平时经常看一些书籍,积累了一些课外知识,这次的考试,对我来说,非常的简单,我很快就做完了。过了几天,考卷发了下来,我考了第一名。当考卷拿回家给爸爸签字的时候,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那时,我的心里想开了花儿,高兴极了,心里满是甜甜的棉花。书是甜的!

书是甜的,它能帮助我们获得优越的成绩、无限的乐趣、带来幸福,所以,书是甜的!

最新:你是照亮我生命的一缕阳光 优秀高中作文


小时候,每一个放学的晚上,校园外总会有一抹我所熟悉的身影,你不强壮,甚至可以说是显得有些沧桑,但你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缕阳光。

寒冷的冬天总让人很烦恼。早晨一早你要随我一起起床,顾不得吃饭,帮我拎着书包往外走。自行车的后座你怕我坐着不舒服,让手巧的奶奶做了软软的垫子。北方的雪下起来不像南方那么轻柔,夹杂着寒风扑面而来,打在脸上像刀割,睁不开眼。坐在后座的我看到你的背一张一弛似一把弓,与这寒风做着抗争。虽然脸上围上了围巾,可我还是冻得打哆嗦。你微微转头,隔着厚厚的围巾催我把手放到你的衣服里取暖。你不知,那一刻泪水悄悄地流出。我慢慢地把冰冷的双手放在你的脊梁上,风猛地灌入,我可以感觉到你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雪慢慢地停下,太阳慢慢升起,迎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我将你的身影深深地印在脑海。

虽然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但是你并没有因此放松对我学习的监督。记得那次我的卷子得了级部第一名满分,高兴的我在回家后蹦蹦哒哒的到你的面前,想获得你的表扬。戴着老花镜的你放下手中的报纸,认真的看起我的试卷。出乎意料的,我等来的不是预料中的表扬,而是一顿不满意的训斥。你说我的卷子虽然得了满分,但是字写得并不认真,我只能默不作声的接受你的批评。抬头看你的那一瞬间,黄昏中的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在你的周围晕开,被你训斥的坏心情消失了。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句:小老头,谢谢你。

初中的时候,我已经搬回家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太多时间来照顾我。于是,在奶奶准备好早餐后,你会准时来叫我起床,虽然我告诉过你我已经订了闹钟,可是你会带有那么一种假装严肃的口吻告诉我一个事实:闹钟对你不起任何作用。每一次早餐,你会和奶奶一起等我。在我清晨睁开眼迎着朝阳看你的时候,我会在心里默念:小老头,你就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缕阳光。

岁月在你的身上留下太多太多痕迹。那次差点失去你让我几近崩溃。那天回家后,我和爸爸看到奶奶急匆匆地走来,说你很难受。我扔下书包就去找你,在和爸爸跑步到诊所后才找到你。我扶着你,看着你捂着胸口喘着粗气,爸爸立马回家开车,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的心紧紧地揪着。到了医院后,做完检查,当我看到医生将爸爸叫到一旁,我的心猛地一揪。果然,一个很糟糕的词戳到我的眼眸急性心肌梗。我强忍住自己的眼泪,慢慢地给你穿上鞋子。小老头,那一刻我真的很害怕,就差那么一点点,你就要离开我了。

那天晚上,你不让我留在医院陪你。回家后,眼泪瞬间涌出,我无法再忍住。我真的很害怕。

你为我撑起一片天,而我如今要好好的珍惜你。你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缕阳光,最为温暖的一缕阳光。

最新: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 优秀作文模板


从一声欢呼直到永远,没有刻意的去数那一首首个的数量,应该是不计其数的。没有刻意去描绘歌词的魅力,应该是美丽无瑕的。SHE她们用歌声诠释三人之间的友谊。或许说是一个不变的天团,如天使一般的出现,唱出一首首如天堂一般美好的歌曲。很少去关注亚洲的一些偶像派歌手,旋律虽灵动,但总是无法像听琴乐一样,或许是爱好不同吧!令我佩服的却是不凡的毅力,互相的支持,与恪守不变的友谊。十年,维持一段不变的记忆,仿佛天马行空一般难以出现。然而,她们做到了。用歌声去珍藏着内心的那份不变,用歌声去诠释着所谓友谊的含义,用歌声去感化每一颗被尘封的心门。叩首门前,用十年的不变记录一段不变的美好神话,用十年不变的歌声唱出内心最动听的一首歌。以过客的身份出现,用画笔将一幅蓝图描绘于心田,撰写人生的美好。却留下生命最美好的那一刻,恪守不变的永恒。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

Youaremyonlyone。你是我的唯一,用欣赏的眼光投向每一个留下汗水的人。用十年的时光换一个永远,捧起一段旋律,如获至宝。那是一场没有结局的邂逅,从迷茫到破茧。飞跃群山万壑,只记得熟悉的两个字,拼搏也好,加油也好。她们用爆发的力量穿越每一个困难的峡谷,深邃的湖泊,陡峭的悬崖,一切的一切,一切的重重困难,让我们始料未及。十年,遵循着恪守不变的永远。四季的轮回变迁见证的时间的点点滴滴,年轮碾压过的痕迹记录着她们的成长。SHE,she,她,她,她。用娇小的身躯抵挡一切风风雨雨,唱出一首首诠释者永恒的歌曲。流汗,流泪记得Selina住院的那段时光,Hebe和Ella停止了创作,她们说我们是团体,绝不能能丢下一个。风雨过后的彩虹,悲伤过后的幸福笑容,坚信着一切的存在。抚平内心的不惑,把执着紧握在颤抖的手中,并肩同行,手牵友谊,并肩抵挡风风雨雨。遥远的尽头,播撒下爱的春雨,那是汗水与泪水的结晶;漂浮着绚丽鎏云,那交汇着不变的信念;仰望一片无垠的蔚蓝,那承载着恪守不变的友谊。吟唱一首浪漫的歌曲,那是我的唯一。

年,我还是那个稚嫩的孩子。20xx年,我是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指尖滑过的时光,用十年的时间换一个不变的永远。目送那个熟悉的世界背离,迎接那个陌生的世界到来。不知自己会有几个不变的十年,或许永远都不可能。但她们,诠释着十年的匆匆而过,用刻画鎏云的笔,撰写了属于那个团体的十年。说那是一个团体,倒不如说那是一个不变的家,用一首首歌曲组成的家,充溢着浓浓的爱意,充溢着浓浓的情谊。微风带走了SHE的十年,也带走了我的十年。SHE那不变的永恒,用恪守不变的友谊歌唱着内心的唯一一首歌。十年,那是一个遥遥无尽头的漫漫长路,卸下内心沉重的行囊,只承载着一首歌,一首永恒不变的歌,一首诠释着永远,诠释着友谊的歌曲。瞬间,心灵被浓浓的友谊所占据,为十年的友谊欢呼,为十年的恪守不变而雀跃。内心那是一首永远唱不完的歌曲。

十年,用十年的友谊换一个永远。

耳畔回荡着内心一首不变的歌曲。

我与书的缘分


空暇之余,我喜欢画画,也喜欢出去和朋友一起玩耍,但我更愿意静静地读一本书。

我很喜欢读书,我与书的点点滴滴说不尽,也说不完。

小时,我与许多同龄孩子间坐一辆校车,却往往是这番景象:我一个人坐在最前排,安静地读书,而后面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小孩子们三五成群地嬉笑打斗。我并不知道我是如何迷上书的,只知道我看的第一本真正的书是《绿野仙踪》。一开始看书是十分被动的,而后来,渐渐地也开始自己主动读书了。但只是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罢了。稍大些,我就慢慢接触小说了,而第一本小说充其量只是一本长篇童话故事书而已,也只有寥寥半百罢了。但当我自己诚诚恳恳,一字一句坚持下来时,突然感受到了读书也是一件乐事。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开始真真正正地读小说了,早已不记得那本小说叫什么了,却让我对其中的一句记忆犹新。当我读完那句话时,我便想象出这样一处风景:一颗颗高达的树排成一列,旁边是金灿灿的稻田,景色延伸向远方。从那时起,对我来说,读一本书就像看一部电影。

电影看多了,知识的积累也越发深厚了。一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实在是不敢恭维,常常在80分左右徘徊,时起时落,但后来,我的成绩虽不说直线上升,但也稍有提高。得到少许成功的我欣喜若狂,更加卖力的看书,而欲速则不达,我的成绩却没有什么大的提高,使我从中也明白了些什么。

书可真让我着迷,竟可以让我冒着被老师批评的危险去借书。屁股还没坐稳就被老师狠狠的表扬了一顿,而后来,我还觉得自己挺勇敢。小的时候迷书,但作业太多,没时间看,最后想了个主意,上厕所的时候抱着书,结果常常一去不复返。晚上睡觉时,总是磨蹭着看一会儿,父亲看我还不睡觉,把灯关了,他走后,我又悄悄的打开,接着看,结果被发现了。第二天晚上我用小被单把台灯罩住,但还是有一些光透过单子渗出来,足够我看书,但又不会发出太多的光被爸妈发现,当我正洋洋得意时被妈妈上厕所时发现了,最后小被单被没收,这也难不倒我,我又取来手电筒,就这样维持了一段时间,手电筒没电了,我这才善罢甘休。

也许吧,书早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每当我坐在图书馆的椅子上看书时,心中不禁涌起了一份感激,感激上苍给我与书的这份缘分。

我书的故事(精)


听妈妈说,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读故事听了。谁知道那时候的我听不听得见呢?反正我已经不记得了。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小手撕不坏的小书,可有趣了!里面有许多精美的图片,我舍不得扔一直保存着,直到最近才送给表妹了。

后来,妈妈又开始给我订一些杂志看:《东方宝宝》、《多元智能游戏》、《智力开发画报》......杂志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美丽的图画、好玩的游戏,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我们每次下楼我都记得要催妈妈赶快打开邮箱看看杂志有没有在里面,好像它真的每天待在里面一样。

我识的字越来越多。渐渐地,我已不再沉迷于一般的游戏类杂志,转而看起了人物小说。那些小说文字优美,把人物的特点描写得十分鲜明。有一天,我都被《爱迪生的故事》感染的大哭了一场。

现在的我眼睛近视了,爸爸妈妈从此开始严格控制我的读书时间、姿势。我经常是正在看书入迷的时候,爸爸突然走进来,提醒我时间到了,该休息了。我说:快了快了,再看会儿。 然后一看又是个把小时。

现在我看一些描写动物的小说,这些小说把动物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动物们就在我的眼前。

我还喜欢看一些科普类书籍。这些书籍用幽默的语言和搞笑的图片把严肃的、难懂的科学知识转化成问题的形式表达出来。

这些书使我终生受益。

我会继续在书的宝藏中挖宝;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知识中受益!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这个伟人曾经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们要像他们一样多读书、读好书,让书伴随我们一生,成为我们终生的朋友。

你是人间四月天(精选)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你是人间四月天(精选)》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题记

所谓偶像,就是自己所崇拜和想要成为的人。小时候,我的崇拜的是周杰伦,后来,我崇拜的是鲁迅。可是,我却从未有努力想要变成他们的念头,直到我遇到了林徽因。许多人谈起林徽因,总是褒贬不一,而我看到的,只是那个写下《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烂漫女子。初次阅读,这一首诗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闯入我的心房,驻扎在我心底最温暖最柔软所在。于是,我开始了解这位江南才女,了解的越多,我就越仰慕她,后来,我决心要努力成为那样一位温柔而又聪慧的女子。

一百多年前(1904),在一个莲花盛开的季节,林徽因降生于杭州。林徽因出生于官宦世家,她身上沿袭了他们儒雅优秀的血统,所以拥有了不凡的才情。一年春天,林长民赴英,年仅十六的林徽因随父去英国读书。随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圣玛丽学院学习,并经常加入父亲的应酬,结识许多著名史家学者,为后来的文字创作奠定基础。那年九月,年轻才子徐志摩赴英拜访林长民,并结识了让他爱慕终生的美女才女。可惜当时他们之间隔着太多,比如徐志摩的孩子以及婚约,徽因父亲与梁启超的口头之约(将徽因许配给梁思成)。于是,徐写下《再别康桥》纪念这段不欢而散却又美好的感情。后来,与林徽因携手天涯的是建筑学家梁思成,他们两人相互提携,为建筑事业做出巨大的努力和不朽的贡献。她和梁思成一道,最早对中国古建筑进行发现考察,发现了包括唐代建筑五台山佛光寺等古建筑,还对应县木塔等进行了考察测量。他们还一同筹建中国最早建筑学系,不计名利,默默为清华建筑系建立做出巨大贡献。她还参与设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并抱病设计和绘图,为抢救景泰蓝工艺做出巨大贡献。后来出现的金岳霖,虽与梁思成夫妇一生为挚友,却一直深爱林徽因,并为其终身不娶。在1955年,这位传奇女子离世,死在挚爱了一生的人间四月天。

我崇拜的是林徽因安然素雅的性情,我渴望的也是那样恬然自安的自己。无论她这一生爱过多少人,犯过多少错,看过多少云卷云舒和潮起潮落,她永远是一杯清茶,那淡雅的芬芳在我心中久久的萦绕,让我回味无穷。我想,不一定是烈酒才能醉人,有时候,一份清淡更让人魂牵梦萦。说起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康桥之恋,我很遗憾却又更为敬佩林徽因。她在不满18岁时,就可以如此坦然地面对离别,我想,她不仅是淡然的女子,更是一个冷静且知道自己所求的女子。我想很多女子都曾拥有过这份优雅和恬淡,只是物是人非过后,一切美好几乎都被世上的苦难消磨殆尽。我在努力,在努力将自己雕琢成那样的令人欣赏的似水女子,也将会努力保持初心,似林徽因。

我钦佩的不仅是林徽因的恬淡性情,还有她对事业的热爱和坚韧。林徽因之所以热爱建筑事业,是因为她对古建筑的钟情,就好像她和文字的情结。那些年来,她携一身病骨跟随梁思成奔走于各个城市,日以继日地钻研古建筑学术,尝尽风霜,从不后悔。后来卧病整整四年,她依然坚持着为建筑事业做贡献,为文学事业做贡献。病中的她与丈夫一同编写《中国建筑史》,并偶尔写写诗来调节心情。她不同于其他才女之处,是无论她在何时何地都不会用大量的悲伤文字来渲染其心境。一如《你是人间四月天》,三十岁的她经历了人生的变迁,已经嫁为人妇,成了人母,却依然能写出这样轻灵柔美的文字,如同豆蔻年华的少女。她在我的心中,犹如一朵白莲,如梦似幻,那么鲜妍,那么娉婷,那么赏心悦目。

在我最少女的时代,林徽因用她轻灵的文字,教会我做梦,教会我记住花的香、叶的绿,以及生活的态度。她是爱,是暖,是希望,是人间四月天。无论岁月如何转变,她永远活在人间四月,有着不会老去的容颜。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呢喃的梁间,还留着余温犹存的梦。我的偶像林徽因,我喜欢她温暖人心的文字,喜欢她传奇却又恬淡的一生。我在努力将自己蜕变成一只名叫林徽因的蝴蝶,在阳光的照耀下翩翩起舞,飞向我美好的未来。

最新:我书的故事(精选)


我最爱看的书郑渊洁写的《皮皮鲁系列》的书,因为里面的故事都很有想象力,所以都非常的好看。并且《皮皮鲁系列》当中又有很多的系列,不像有些书看一下就看完了。有些系列我已经看完了,比如《舒克贝塔系列》,有些我还一本书也没看,比如《大灰狼罗克系列》。不过,我一定会看完它们的。

记得我看《舒克贝塔系列》时,其它的书本都看完了,还差个《舒克贝塔和歌唱家》这一本书没有,我心里很着急,做梦都想拥有这本书。每个星期天,我都得去温州书城、龙人书店里找这本书,可是每次都找不着。这样坚持找了几个星期以后,还是一无所获。等我发誓最后再找的时候。一到书店,我就发现了《舒克贝塔和歌唱家》这本书,它躺在书店最醒目的位置。我欣喜若狂地翻开这本书,就像《窃读记》里的作者那样,在那贪婪地读着。故事里说皮皮鲁的前世是外星人,贝塔的前世是总统我看得津津有味。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时候,站起来有些头晕,可能是因为精神长久的集中吧!我在那还顺便多看了几本《皮皮鲁系列》的书。比如《皮皮鲁和幻影号》、《皮皮鲁和蛇王阿奔》

我和皮皮鲁度过了一个上午,那个上午我过得特别有意义!

我书的故事 精选通用范文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逢读书时,我都会感到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

我读课外书其实从三四岁就开始了。只不过那时,我看的都是彩图版的,只有几个字的那种小人书。当时,我就很痴迷于这种书,经常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吃饭睡觉都忘了。而且,我还会把同一本书翻来覆去看好几遍,乐此不疲。

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可以读文字多一些的书了。那时,因为我认字不够多,所以只能看标注拼音的书。正因为如此,我读的书很有局限性。但那些书对于那时的我来讲,的确是五彩缤纷、非常有吸引力的。什么《乌鸦喝水》、《小马过河》,真是让我获得了无限的乐趣。我当时就从课外书上获得了很多知识,虽然它们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微不足道。

上了二年级,我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这时,我开始尝试着读没有拼音的书,因为我有了一个知心的朋友字典。就这样,我可读的书多了,视野也开阔了许多。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购买各种杂志,像《读者》、《意林》这种大牌杂志也被我收入了囊中。虽然我读那些文章还是一知半解,但我也从中悟出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三年级时,班级创办了图书角。图书角的作用可大了,既让我们的图书有了展示的地方,又帮我们增加了阅读量。我对图书角的兴致很高,不仅捐了很多书,还在短短一个学期内,看完了图书角的所有的书。三年级我们有了阅读课,就是可以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了。图书馆的书真多,种类特别丰富。总之,在三年级,许多同学都取得了课外书零的突破。

四年级的我,已经是一个读书老手了。我看书的速度明显提高了,基本上可以一天看一本。我们班图书角上图书的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去学校图书馆的次数也频繁了。假期里,我还会一头钻进大的图书馆,去借阅自己喜欢的书,我现在差不多已经拜读了海淀图书馆儿童书室一半以上的书。在图书馆里,拥有自己的一小块领地,坐下来,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静静地看一本书,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现在,我五年级。现在的我,已经开始看那些古文名著了。我已经读完了两本古文书,一本《西游记》,一本《聊斋志异》。那些古文,让我了解了中华历史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也让我知道了古代时期的灿烂文化。在周末和假期,我还是经常去图书馆,借阅一些大部头的中外名著,那些名著是我提高了阅读的素养,也对我的作文很有帮助。

从刚开始读课外书一直到现在,我不知读过多少本书,不知从这些课外书中获得了多少知识。同学们,多读课外书吧,它会更加充实我们的头脑;同学们,多读课外书吧,它会让我们的人生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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