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2025读书心得推荐 优秀读书笔记(730字)》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优秀读书笔记【篇一】
历史是在过往中发现今天,探索未来,而尤瓦尔·赫拉利先生在撰写《人类简史》之后,直接将视角转向了未来。未来之事仍未发生,事实上并无历史可言,作者也无意作一真正的预言,只是企图发现人类的真实本性,并以此探索人类未来将行的道路。
这本书直到第三部分才开始对未来的设想,而大量篇幅实际用于对人类历史上已发生过事件的分析,从而发现人类本质。要论人类是否存在本质,这真的是几千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哲学问题。若说人类有本质,那人类的本质是什么呢?是灵魂?还是意识?作者对此均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这样看来,尤瓦尔·赫拉利先生与其说是一位历史学家,倒不如说他是一位哲学家,因为他所思考的,正是人类历史上久久悬而未决的哲学问题。人的本质是什么?怎样算是“活着”?“活着”又究竟为了什么?我们大多数人都处于这个世界中,做着看上去理所应当地事情,但是这样的生活与其他动物究竟有着怎样的本质区别?或许,我们与其他动物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我们也并不存在什么本质,我们仍旧受生理本能的左右,而非理智的控制。在现代科学的发现中,我们甚至对自己的自由意志产生怀疑,或许连“自由意志”都是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
在管理学的课堂上,发现管理学的老师都极为务实,有着极强的“工具理性”倾向。除却这样的“工具理性”,则世界无法踏实地推进科技、经济的进步。但作为一个“人文学科”的学生,我却始终对此保持怀疑和警惕。人类真的可以在物质的丰盛中获得幸福和满足吗?今天终于实现了物质的丰盛,我们就真的比古人更加快乐了吗?如果这一答案值得怀疑,那我们是否也应当怀疑世界发展的路径呢?
“文明是副产品”这一郑也夫先生提出的论题,从尤瓦尔·赫拉利先生的两本书中看来,想必他也必定赞同。人类历史发展的路径往往让人始料未及,真正促进世界进步的往往并非精心策划的蓝图。对于未来,我们努力的方向,会将人类引向“天堂”?还是将人类引向灭亡?当然,人类的灭亡是迟早的事情,一种新的文明形式取代我们,或者留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对宇宙而言,又有什么所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优秀读书笔记【篇二】
在知乎上搜塞林格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有人推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位大学英文系教授。
中文版书封做得很用心,封面上的介绍语居然很恰当,“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让我对文景好感度倍增。
印象最深刻的两段是斯通纳给沃尔克答辩以及最后和凯瑟琳分手。
看第一段的时候忍不住思考,难道自己不也是沃尔克吗?自以为是地对身边看似高深的学术题目肆意延伸,发表长篇大论,并且引以为豪,实际上根基却一塌糊涂。原来站在旁观者角度看起来,这样的行为是多么让人厌恶。哎,刚看完时简直气到想从此封了自己的嘴,再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只要一想到内里其实是如此贫瘠又荒芜……
至于斯通纳和凯瑟琳的婚外恋,看完突然懂了这句看起来实在很像借口的话:不能和你在一起,是因为分开之后我们才能各自保留完整的自我 。
——今日感慨:人是怎么在一边嫌弃到不想再看自己写的文字第二遍的情况下继续叽里呱啦一大通的
优秀读书笔记【篇三】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绘本《城里最漂亮的巨人》。
里面讲了一个巨人,名叫乔治。乔治帮助了一大群小动物,小动物们都非常感激他,最后给他送了一大盒礼物,里面是一顶用金纸做成的美丽王冠,还有一张卡片,卡片里写着他做过的许多好事情,他是城里心眼最好的巨人。
读了这个绘本,我懂得了乔治是一位有爱心的巨人,也是城里最漂亮的巨人。我要向乔治学习,见到有困难的人,要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做一个人美心更美的好孩子。
优秀读书笔记【篇四】
《论语》是中国春秋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
《论语》既是通俗的,也是典雅的。常读常新。
揽《论语》全貌,我们不难发现夫子是那样的可亲可敬,童真的烂漫和深刻的哲思天成一体,坚毅的性格与随和的态度共伴一生,嬉笑怒骂无不真挚自然。
《论语﹒八佾(音义)篇》所载: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已,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古代木舌铜质的吊钟)。”这段话大致的意思是,“仪地的一个官员想(通过夫子学生的介绍)见夫子,他说,凡大德之人来到此地,我还从来没有未见到的。学生就把这个官员引见给夫子(注:可以肯定他们谈的很投机),官员出来后说,你们这些弟子啊,何必整天哭丧着脸,天下遗失道统已经很久了,夫子是上天派来向世人敲响警钟的!”
当年的夫子和我们当下一样,都处在社会的大转型时期,面对“礼崩乐坏”时局,大家都在痛心扼腕。但以一己之力向时代发出呐喊,惟夫子一人。
我常为《论语》开篇三问而击节——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初读此文,颇有疑。问自己,学习怎么能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呢?干巴巴的书本啃到何时?朋友来了好好招待,噢,还说的过去吧……如果别人不了解、不理解甚至误解了我的良苦用心,我还要当做没事人一样,这可能吗?
重读这段话,甘似饴。原来,在古代“学”和“习”是两种功课,古人称理论知识的受教掌握为“学”,生活实践的训练体验为“习”,二者缺一不可,不仅学得理论,更要反复练习运用于实践,“习”的古义是鸟的羽毛,当鸟儿学会飞翔,自由遨游在天空,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
夫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又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古之六艺,乃“礼、乐、射、御、书、数”,何止是光啃那些干巴巴的书本。夫子的时代还没有线装书,“有教无类”的思想,首倡私庠之滥觞,使王公贵胄之学走入寻常百姓之中,学其艺、观其性、察其道,在反复的教习中,感悟、俯拾人生的味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
同样,“朋”和“友”古义里也是两个概念,“同门曰朋,同志为友”,当志同道合的同窗师兄弟相聚在一起“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探寻世间的真理,学问的要义,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澄怀观道,玉宇清明。再来体会“人不知而不愠”,不会在为“误解”而陷入烦恼执着,夫子还言道:“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样一个推己及人的胸怀,不正是夫子文质彬彬、谦谦君子的真实写照吗?!
再读此篇,淡如水。这三问,好似人生三境,反复玩诵每每都有收获,好比“诗无达诂”,意犹未尽,经过岁月的磨洗,人性之真、人性之美、人性的淡泊,愈发凸显了。
夫子是可爱的`——讽其弟子宰予(白天睡大觉)“粪土之墙,不可圬(音乌,涂饰之意)也”;他是美食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是音乐发烧友(在齐国听到《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也是位十足的书呆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优秀读书笔记【篇五】
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不仅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还引起我对学习、竞争等问题的思考。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心潮起伏。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认为狼是冷酷无情、凶残狡诈的动物,但文中描述的母狼紫岚有母爱、有智慧、也有梦想,为了培养孩子她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在她的身上展现出来的是种真正的母爱,不是对孩子千依百顺,那样的话孩子会碌碌无为,爱有的时候会显得严厉,但这是希望孩子能够在成长中逐渐坚强。我不禁想到,父母都希望子女成龙成凤,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这是人之常情。为了子女他们节衣缩食,辛苦工作,使子女能够得到最良好的教育,最好的营养食品,有的可能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可做为子女的我们呢?可能因为一点点的不如意乱发脾气,对父母的批评还十分反感,我们真应该反思自己了,我们回报父母的又有什么呢?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谁都想当强者。我想我们应该切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古诗,从小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有知识,有本领,不让爸爸妈妈为了我们太操心,才能离实现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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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1
一个周末的星期六,我闲着无聊,我看到书架上有一本新书,我兴奋的从书架上拿下来,原来是一本童话故事,我随便一翻,翻到了七十六面,题目是《皇帝的新装》,我认真地看了起来。
首先是讲从前有一个皇帝,他每天大多数的时间都在换衣服,他非常注重自己的穿衣,有一天,他请了两个设计师,其实那两个设计师是骗子,他每天都向皇上要金丝银线,整天叮叮咚咚的,可是却怎么也看不到衣服,那两个人说:你看漂亮吧,可是却怎么认真看都看不到,他们以为自己老了,眼睛不好了,皇上穿出去狂街,可是人们都看不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皇帝的新装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带着这个疑问走进了这个故事。
那是一个爱穿新衣服的皇帝的故事。他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衣服上。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骗皇帝说,他们能织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但这件衣服愚蠢的人或是不称职的人是看不见的。皇帝相信了,大臣们也相信了,直到游行那天,当所有人都在夸皇帝的新衣服漂亮时,有一个小男孩勇敢地说出了实话:”你什么也没穿啊!”
其实真正愚蠢的人是大臣们和老百姓,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都在自欺欺人,最终成了一个大笑话。其实,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许多这样虚伪的人,他们为了融入群体,对真相视而不见。但是,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故事中小男孩那样勇敢和诚实的人。我有一个同学,在一次课堂上,大家都发现了老师写的错别字的时候,只有她勇敢地举起了自己的手,指出了老师的书写错误。老师表扬了她的细心与勇敢,同学们也为她的行为鼓掌。
所以,我们要学习故事中的小男孩和我同学的那种勇敢和诚实的品质,实事求是,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做一个勇敢、诚实的好学生。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3
想必大家对《皇帝的新装》一文一定非常熟悉了。它是由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可是,它为什么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穿越几百年,至今还风靡世界呢?
掩卷沉思,谎言,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都不是,它是一个中性词。有时候,谎言是美丽的。比如,隐瞒为社会作贡献时留下的伤痛,这类谎言实际上是在编织一些个更加美好的结局。但大多数时候,它并不是善意的。人们为什么要撒谎?不外乎为了名、为了利……,但它的结果并不美好,有的使你忏悔一天,有的使你忏悔一年,有的……,假如你还有良知的.话。
奸臣赵高的指鹿为马,大家并不生疏。为什么他敢明目张胆地混淆黑白呢?因为他知道,当时在座的那些大臣们,没有一个敢公开反对他,即使他明明在胡说。一人指鹿为马,第二者人云亦云,第三人随声附和,……,谎言便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直到成为一个是一个坚不可摧的真理。当局者迷,旁观清。这个“坚不可摧”的“真理”在我们看来是如此好笑,而当时的那些大臣们,还自以为聪明。所幸的是,当时还有一个清醒的皇上。而《皇帝的新装》中,皇上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家伙,他是一国之君,当然可以坐在龙位上堂而皇之地撤下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弥天大谎,而下面的大臣们并没有义正辞严地揭穿,而是唯唯诺诺,最后竟是由一个孩子将谎言揭穿了。
假的毕竟是假的。真理尚存,迟早会将谎言揭穿。那两个骗子真是高明,竟然用两句话就将皇帝左右,那时因为他们知道,皇帝也爱面子,//倘若自己撒出一个可以让皇帝高兴又俱怕的谎言,那末皇帝会揭穿吗?他敢吗?说白了,皇帝的一句话,就可以让事情真相大白。而皇上是懦弱的,心理防线不堪一及,于是他就乖乖的成为了谎言的俘虏。他真应该感谢那个孩子,使他感到了谎言的存在。但它又是顽固的,以至于被两个高明的骗子戏耍着,归根结底,一切的一切,就是因为他不敢迈出那一小步,真的,就那一小步。
真理与荒缪,有时只有这一小步的距离。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4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很喜欢新衣服,所以,皇帝天天都换一件新衣服。有一天,皇帝遇见两个骗子,皇帝不知道他们两个是骗子,两个骗子说:“我们织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笨的人不会看到的!”皇帝就相信了。第二天,皇帝请小臣去看他的新衣服,小臣到了他们工作的地方,看见他们空着手在织衣服,小臣不敢相信自己是笨人,他说:“这衣服真美丽啊!”第三天,皇帝请大臣去看他的新衣服,大臣到了他们工作的地方,大臣也看到他们两个空着手织衣服,也不敢相信自己是笨人,他说:“这衣服真美丽啊!”第四天,皇帝亲自来看自己的衣服,皇帝也看见两个骗子在空着手织衣服,他真的真的不敢相信自己是最笨的人,他也说:“这衣服真美丽啊!”在过几天真的要开始了,皇帝穿着两个骗子织的衣服,就感觉什么都没穿。皇帝出场了,人们都说:“皇帝的新衣服真好看”皇帝走到中间了,忽然,一个小孩跑过来说:“皇帝根本没穿衣服”人们也说:“皇帝根本没穿衣服”皇帝的身体开始发抖,但是皇帝一定要坚持到底。他花了好多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愚蠢哦!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皇帝的新装》,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
《皇帝的新装》描述了皇帝特别喜欢穿新衣服,他为了要穿得漂亮,把所有的金钱都花在了衣服上。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而且有奇特功能,凡是不称职或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件衣服。为了表示自己是聪明称职的大臣,他们都装作看见了。于是皇帝给了骗子很多钱财,骗子拿了钱得意得离开了皇宫。皇帝穿着这件“衣服”出去游行。百姓们都不想暴露自己是愚蠢的,就装作看得见这件“衣服”,都夸耀“衣服”是华丽漂亮的,直到小孩子的一句“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才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们明白做人要诚实,谎言总会有被揭穿的时候,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要勇敢承认,及时改正,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们听了《皇帝的新装》,我觉得皇帝很愚蠢,是因为他爱听花言巧语,却不喜欢听真话,皇帝游行那一天,有一个小孩他哈哈大笑大声说皇帝没穿衣服,皇帝觉得那个小孩说的对,可是皇帝不能停止游行,他就还高兴的游行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东西,不能老相信别人,这样就不容易受骗了。
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篇7
下午睡醒,外面的天空像烤箱一样,非常热,我和爷爷、奶奶在家里读《安徒生童话》里的一个故事:《皇帝的新装》。奶奶扮演骗子,爷爷在一边扮演大臣,我扮演皇帝。
有个皇帝每天都在想:“今天我穿什么好呢?哪里有好看的衣服卖?”
一天两个骗子来见皇帝说:“我们俩是顶呱呱的裁缝,能够织出全天下最美丽的布。并且只有聪明人才能看见这种布,傻瓜是看不见的。”
一般人听完这段话就知道这两个人是骗子,可是对于虚荣心强的皇帝来说完全相信了。于是皇帝就给了骗子很多金子,要他们赶快织这种神奇的布。
两个骗子整天就坐在空空的织布机前假装卖力织布。
一个月后,皇帝派了两个大臣去看织布的情况。进到骗子的房间,看见两台空织布机,吓了一跳,心想:“我什么都没看见?”难道我是傻瓜吗?”
这就证明两个大臣根本没有自信,也不诚实,不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宁愿相信骗子所说的谎话,也不愿意讲事实,害怕别人把自己当成傻瓜。
两个骗子在皇帝游行大典前夜假装把皇帝的新衣服做成了,第二天一早,骗子们做出捧着衣服的样子来到皇帝面前,说道:“陛下,请看这是裤子!这是袍子!这是外衣!这些衣服非常柔软,穿上去就好像没有穿一样,多么奇妙啊!”
两个骗子接着说道:“陛下,请让我们帮您穿上这件美丽的衣服吧。”
于是他们就装着给皇帝穿衣服,一会穿好了,皇帝装作自己能看见新衣服的样子,在穿衣镜前面左看看,右看看,说:“不错,真漂亮!我很喜欢!”
皇帝穿着新衣服来到大街上游行时,大人们都害怕被别人说成傻瓜,都说皇帝的新衣服很好看,突然,有个小孩子说:“陛下什么衣服都没有穿啊!”最后,人们都说:“陛下什么都没有穿,我们看不见新衣服。皇帝听了有点害怕,可还是不承认自己没穿衣服。
读完了故事,我觉得皇帝的虚荣心太强了,人们都不诚实,只有孩子的内心是纯洁诚实的,皇帝只能听进好听的话,认为自己很聪明,到最后却被自己的聪明骗了。
读书笔记系列(3篇)
小编根据您的需求精心编写了这份详尽实用的“读书笔记”。读后感需要先“读”后“感”,才能有深刻的感悟,优秀的书籍能够充实我们的内心。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收获和成长的归纳和总结。希望本篇文章可以为您提供一些相关的参考信息!
读书笔记【篇1】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
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只旧钟作为文章的结尾,它给了人们足够的遐想空间,让人遐想。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
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读书笔记【篇2】
公元20--年,诸侯并起,天下纷争。山清水秀的竹林间,茅舍内,一位中年男子头戴纶巾,手握羽扇,身在茅舍,心系天下,看兴亡成败,胸中尽万点河山,道:“人和者,得天下也。”于是三顾茅庐的佳话造就了一代伟人,军事家——诸葛亮。诸葛亮谦虚、谨慎、认真又尽职,或许谈不上雄才大略,但在实务管理上几乎是第一流的,人格、担当、技巧也的确无懈可击,也可称得上是中国史上杰出的政治人物,诸葛亮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干,建蜀国,兴汉业,历经图治,呕心沥血。以其智,以其情,以其义,展现了一代蜀相伟大的胸襟气魄,令天下人为之敬仰。
罗贯中笔下的诸葛亮有通天彻地的才干,深谋远虑,有扭转乾坤的力量,呼风唤雨。他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诸葛亮在益州从无到有,不但建立了整个法令制度,也能发扬赏善惩恶的正名上下的王道,使整个社会公平正直,明察秋毫。有益于国家,虽然是仇家,也会赏赐;违法犯纪,虽是至亲,也会处罚。刑罚虽严峻,但是没有人因此而埋怨,这种公平的统治,很难有人能相提并论。
草船借箭,三气周渔,借东风赤壁之战。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司马面前摆空城。威镇八方,“真乃神人也。”他调兵遣将,知人善用。赤壁之战中,明知关羽乃情义深重,知恩必报者,亦派其扼守要道,结果华容道上关羽顾念旧恩,宁舍己而放走了劲敌曹操。有人说,此乃孔明之过也,错失良机。然而却不尽然。因为刘备急切地加以阻止:“云常乃性情中人,必放曹操,贤相怎可让其扼守要道?”时,孔明听罢曰:“此乃天意,天不灭曹。若魏国亡,东吴势必崛起,此乃一劲敌,又占地利只势,蜀国必难与其相抗衡,势必亡矣。今三分天下,呈三足鼎立之势,我等趁此良机,兴农业,固粮仓,养精蓄锐,方可破敌。而云常经此一战,必更忠心效蜀,此乃臣之大计也!”由此看来,放走曹操绝非偶然,亦非孔明之败笔,实乃形势所逼,无奈之举也。是为刘备的汉室兴亡着想。
读书笔记【篇3】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狄更斯,小说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孤儿特威斯特遭受种种遭遇后,依然能够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最终小说以孤儿找到了亲人的大团圆结局结束。特威斯特的善良与社会的冷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最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特威斯特的孤儿在贫民收容所忍受不了虐待,逃出收容所。但是这是只是折磨的开始,在棺材店里面同样受到虐待,不幸落入了犯罪集团的手中,受尽了痛苦的折磨。但是他一直秉持的一颗善良的心,他勇敢、聪明、正直。他因不愿去偷窃,而逃出了魔掌。但是他继续过着艰苦的流浪生活。他心中的希望之火没有熄灭,那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追求,这是他勇往直前的力量源泉。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通用5篇
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有关“活着优秀读书笔记”的研究报告,阅读作品后,心中被触动,从心底鼓起了勇气。 透过读后感表达对书籍的理解和体会,现在你是否对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呢?如果您对这篇文章感兴趣请收藏下来以便后续阅读!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 篇1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从小到大接触的古典文学著作很多,优秀的文学大师亦不少,然而每读余华,总使我潸然泪下。他的作品不是最优秀的,却是最让人触动心弦的。
余华在很多作品中倾注了浓烈的情感,既书写着苦难,又书写着温情,有苦难的地方总是有温情的存在。他的作品,除了能给你感动,还有一种能使你砥砺奋进的力量,我相信这是每一部文学经典都隐含的功能。小说《活着》是以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对“我”进行倾诉的方式回顾了他的一辈子,讲述了福贵不仅经历过动荡的社会和历史时代的变迁,还经历了与每个亲人、朋友的生死别离,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生活。文中的苦难生活虽然无处不在,但整体却营造出一种在大苦大难中相濡以沫的温情。让读者感到既辛酸又朴实,无不为之动容。
其实余华并非是单纯地书写苦难,而是想通过苦难来写人性的真善美以及主人公在面对苦难时顽强不屈的精神。在抒写人生苦难的同时,也在描摹他们生活中的希望和温馨,而这一连串苦难中的温情,正是福贵战胜苦难的重要精神支柱。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揭示了一种命运无常的苦难,活着的人活着就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困境,一个人更应该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和乐观的心态。
读余华的作品,总使我想起鲁迅。正如鲁迅所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虽然他们身处在不同的时代,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在作品中关注社会人生的动态和人生价值,并且都在作品中寄寓了深切的悲悯和人文主义情怀。余华的小说给人恒久的温情,就如夜空中的明星,尽管渺小,总能给人在黑暗中带来明亮的希望。此刻,苦难已不再是简单的肉体能感受到的苦难,更多的是苦难中在精神上与命运斗争的痛苦与无奈,甚至是超越精神的苦难。余华把他的人生理想与期望付诸于苦难书写中,通过写实的手法细致刻画底层人物同命运斗争时展现出来的人性的温暖,这是他怜悯所有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人民所摩擦出来的。文字简单质朴,却充满了温暖与关怀,救赎与励志。阅读他的长篇小说,犹如上帝般俯视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感受人间冷暖与喜怒哀乐,直击人性最深处。
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会阅读不同阶段的文学经典,每一部作品的背后除了固有的学术,更多的是承载着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内涵。我们庆幸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不用饱受饥寒,但我们能够通过一部部文学经典,把优秀的传统文化代代相传。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 篇2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 篇3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 篇4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
——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活着优秀读书笔记 篇5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读书笔记1000字模板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作文5000网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读书笔记,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读书笔记(篇1)
放寒假前从卓越网购了几本书,放假时刚好到货,打开包装一看,居然有两本书的内容与之前买的重复。一本是余秋雨的《山居笔记》与之前买的《历史的暗角》,另一本是《中华文化四十七堂课》和读过的《问学》,内容并无二般。我不懂出版社,也不懂盗版,但是看到新买的余秋雨著《霜冷长河》,却没有打开的欲望。倒是毕淑敏的《蓝色天堂》一下子吸引了我,于是,在忙忙乎乎过年的氛围里,这本书成了我的首选阅读,半个月了,直到今天终于读完。
书的封皮是一张折叠起来的环球之旅手绘地图,并有旅行的33个理由,在地图的下方写着八个大字“行在心里,心在路上......”翻开书是蓝色的书页,插有一张和平号纪念版船票,船票其实是一张明信片,毕淑敏写到“......将来的某一天清晨,你会扯起风帆,踏上触摸地球素颜之旅的征程......”。
蓝色,我最喜欢的颜色。
旅行,是我喜欢的生活方式之一。
而“行在心里,心在路上......”,让我有了虽未即刻踏上旅程,却可以在这本书里遨游,人未上路,心已经在路上了。据说,这是中国大陆公民首次乘坐游轮,一共有六名中国人完成了环球之旅。
对大海,几乎很少有人说不喜欢,即使知道大海狂怒的时候,汹涌澎拜巨浪滔天,甚至爆发海啸,然而,海毕竟是海,百纳百川是胸怀,巨浪翻滚是气概,浪花朵朵是情怀,特别是海的颜色,碧蓝澄澈,灵动耀目,喜欢大海,喜欢大海的颜色,没有特别的原因,就是喜欢。
毕淑敏说“蓝色是这个星球上最广泛最汹涌澎拜的颜色,它博大精深,无处不在。它负载着所有的生命,乾坤挪移生生不息。它酿造着所有的文明,丰功伟业乐此不疲。所幸截至今日,它还没有被人类的贪婪彻底污染,尚保持着宇宙洪荒的洁净和丰饶。我把这本书名叫‘蓝色天堂’。天堂并不遥远,天堂就在你我指尖。天堂是可以建设,也是可以毁坏的,就看我们如何面对人类的未来。”她还说“我不相信地狱。但是我相信天堂,我所笃信的天堂,它不在天上,只在尘世。人间本该就是天堂。”
于是,xx年5月14日,毕淑敏在儿子芦淼的陪同下,由日本的横滨出发进入太平洋,一路向西,昼夜兼程五万多公里,途径几十个国家,历时114天,进行了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期间由于汶川地震,专程赶回国内捐款授课,虽然这个旅行的句号画的并不完整,但是,在她的人生旅程上,此次环球收获的岂止是旅途的鞍马劳顿,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敬重和与大自然亲近的人生态度。
“海在海中,风在风中。”她说。
生命在生命中,旅程在旅程中。我说。
遭遇海上风暴,忍受和平号在无际的大海里肆无忌惮的震动,毕淑敏轻描淡写而又无限调侃地说,在自己“香消玉殒”之前,早就写好遗书做好准备了。如果因为不可预测的原因,而在旅途中出现意外发生不测,我还真感觉沉入海底是最好的归宿,若是我的遗嘱一定会这么写:若在海上遇难一定不比打捞,就让我睡在那里吧,安安静静,无人相扰。
在冰岛因为贪恋朗格冰川的壮美,芦淼租的车绕道而行,行至半路汽车底盘被一块大石头卡住,还好车上有齐全的工具,在排除故障之后,飞速驶回正道,当芦淼载着毕淑敏赶回雷克雅未克,登上和平号时,和平号刚要起锚,船闸在身后降落,两人身上冷汗如浆。按照规定,和平号不会因为任何人误船而更改离港时间。一旦误船,你就要搭飞机直接奔赴下一站。
在美国纽约港,和平号被查出左舷漏水,漏水的地方居然不是用钢板而是用水泥进行简单封堵。船上的救生艇数目不足,并很快发现右舷也漏水,需要维修,2000多人只好原地等待,并且每日花费不菲,为美国经济做贡献。
在墨西哥,毕淑敏高烧不退,但是她说“我不害怕,一点也不。”她耐心的和自己的身体对话,但是以她医生的知识,她知道这次发烧非同寻常,自己几乎是束手就擒,除了吃药多喝水,剩下的就是和疾病对峙。回国第二年,也就是xx年,墨西哥爆发了“猪流感”,她当时的感冒,就是当地流行已久的一种变异性的病毒,后来此病毒变本加厉成为大家谈虎色变的“N5N1”。看到这里,不仅说出几个“好险”。
当然,从踏上旅途那一刻起,就要承担旅途的艰辛和风险,“无限风光在险峰”,最美的风景总是和最艰险的探索紧紧相连。
危地马拉的密林里,是蒂卡尔金字塔的锋利,是许多珍稀动物的乐园,是玛雅金字塔的所在地,也是玛雅人后代的家园。
在古巴,见证了哈瓦那雪茄的制作流程。最好的雪茄都是纯手工制作,最少需要三年,222道工序,雪茄是天赐古巴的黄金,它们远渡重洋,为古巴创造外汇,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
在巴拿马,以2.4美金的门票,领略了圣洛伦索要塞,它是美洲最古老的西班牙军事要塞,1597年由殖民者修建,目前已经是满目废墟。站在临海的悬崖上,你看到一汪碧蓝的海水,然而这一汪水,一半是大西洋,一半是太平洋。这个要塞的存在警示着一部分人欺压掠夺另一部分人的历史再也不能重演。
在尼泊尔的加德满都老皇宫广场上,毕淑敏肆无忌惮的长时间发呆,关于“湿婆”和“宙斯”的故事,那不过是个故事罢了。书中插有一张图片,毕淑敏穿一件红色上衣,背景是白色的虚设拱门建筑,身旁有不相识的游人,太阳很好,懒洋洋的,毕淑敏也很好,懒洋洋的。我感觉自己看到这里的时候,也很好,懒洋洋的,陪她一起发呆。
在恒河,亲眼目睹了焚石台上的尸体焚化成烟,刺鼻的气味里,死者的灵魂前往天堂,恒河,是他们生命的起源和结束。没有哭声。他们对待死亡的安然,让人敬佩。前不久看一则电视短片,据说因为恒河水质变差,居民颇有微词,建议政府出台措施治理河水污染,真希望宗教和环保能并驾齐驱,两全其美。
毕淑敏从一个女性特有的角度,完成了她的《蓝色天堂》,和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相比,风格各异,却都是作者一路走一路行的辛勤笔耕,各有千秋各具风采,他俩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精彩之处还有很多,例如关于金字塔和冈仁波齐雪峰,世界上所有的金字塔都有相似的结构,而这种结构都酷似西藏阿里地区的冈仁波齐雪峰,刚毅中透着高傲,雄伟里透着安详,它接受来自世界各地不同民众的顶礼膜拜,它是湿婆居住的神山。
我在《蓝色天堂》的旅行结束了,恰是午夜,希望我今夜睡在蓝色天堂里,好梦。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会翻开余秋雨的《霜冷长河》,春天的脚步近了,冰消雪融,河水醒来,真好。
读书笔记(篇2)
《家》、《春》、《秋》这是巴金的代表作,我看了以后,心底不禁为他人感叹!
这三本书都是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从表面上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事实上这个大家庭里处处充满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真是个虚伪的大家庭!
因为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也认识了许多人物:怯弱而背贞压力的觉新;充满正义感的进步青年觉民、觉慧与张蕴华;敢于抗击命运的淑英 、鸣凤;花天酒地的克明、冯乐山、克定,还有高老太爷……这些性格与行为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勇于进取、勇于抗争的觉民、觉慧、蕴华……他们都会有美好的未来。就像蕴华所说的,这是一条路,一条充满了危险与挑战的路,这路上到处横着青年们的尸体。如果不搏一搏,坚持着,怎么会拥有自由、美好的青春呢?这条路,淑英、觉慧自由走过了,走到了上海……
觉民与蕴华携手走着,要到幸福的明天。而大哥觉新泽经过了这条路,他在长辈的一手包办下,远远的绕开了这条路,但他却在心中留下了痛苦,也在这条路留下了自己的“尸体”——他在长辈的一手包办下,他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他失魂落魄,就像行尸走肉一般,他已失去了生活的斗志,这就是一种死亡……
该走的走了,该留下的留下了,残存下来的高家哀嚎着,有的为旧时代的'终结的害怕;也有为新时代的到来的惶恐。最终高公馆散了,可那个时代人再继续,挣扎着他们的命运,失去的已经是永远的消逝,活着的仍在挣扎。
读书笔记(篇3)
去了欧洲以后,对游记的读物尤其喜欢,偶遇毕淑敏的《蓝色天堂》,是本沿海邮轮环游世界的心灵之旅,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蓝色天堂》。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很喜欢她的笔风,洒脱,爽直,风趣,智慧,坚强……对她的许多情节描述为之动容,时不时会下笔在空白处标注自己的读书心得。(以下摘抄了我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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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超的女舞者认为佛罗明戈舞可以释放纵欲和激情,表达出纵欲、激情、欲望、情感等等复杂因素。
有些话,外行人就是看不出来了,也不敢说,怕露怯和亵渎,内行人就可以放肆地说出本质。我觉得她说出了别人不轻易吐露的真谛,佛罗明戈是表现情欲的舞蹈。观看佛罗明戈舞蹈最好的地方,不是巍峨辉煌珠光宝气的剧场,而是充满了世俗气息的小酒馆。
佛罗明戈舞的女子,不像中国舞蹈的女人那样柔曼和温柔,而是经常独舞,我行我素,带一点杀气。就算是男人结伴而舞的时候,也不大像古典芭蕾舞或拉丁舞中的那个样子,女子紧紧地依附于男子,被男子操纵着,随他的舞步亦步亦趋,被指挥得团团转。佛罗明戈舞中的女子,自得其乐。她紧紧租赁经营不留一丝飘动发丝的发髻,我总觉得是在强烈表明她的已婚身份。她不像芭蕾舞女主角那样纯洁端庄,时刻好像要飞升到空中去,不食人间烟火的纯洁样子。也不是国标舞中的女子那样矜持典雅,目不斜视。在大多数双从舞中,她和男主角也是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当她真的舞起来之时,表情冷漠甚至可说是痛苦状,肢体动作却充满了热情,频频显示手腕、手臂和躯干的灵动及健美。舞蹈者在表演的过程中,嘴巴也不闲着,率性打出“哈列奥”组合拳——包括拍手、捻指和激动的感叫,当然,还有响板。"(p69.9-7.10)
佛罗明戈舞的描述,尤其是对舞者心理与行舞时的灵动之述,很有现场感,喜欢反复阅读。温斯顿.丘吉尔说过:“书看得太快也是生活中一大憾事。读书时的第一印象是关键,如果第一印象不深,以后的印象也就会流于表面,不过重读一本书也有可能会改变已形成的印象。年轻人读书和老年人吃饭一样,都应该特别小心,不能贪多,应细细咀嚼。”所以,慢读也是一种自我享受与提升的过程。
这毕老师不是舞者,为何能如此精准细腻地写出这令人心动的文字来,困惑。之后,我寻找了《卡门》的曲子,感受她。
过了一阵子,我又补上了这么一段话。是突如其来的,想说的话语: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毕老师能够这么恰到好处地写出舞者的内心活动,也许这更多归功于她的心理学分析。所以第一次读她的书,我便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若是用花来形容,她更像白玫瑰,素雅,高贵,这样低调高贵的精神,对生命的态度,那份自信与坚强,就如傲然屹立在冈仁波齐峰上的雪莲。岁月的轮回,没有磨灭她的理想,身力与车舟劳顿,并没有阻截她的步伐,追求理想,她做到了,却更努力做到了真正的自己。
"……她先是摆出了佛罗明戈舞女子出场的标准神态,耸肩抬头,眼神落寞,四处搜寻,好像要捡拾什么东西。紧接着,开始慢慢旋转,好像一只黑色的老孔雀寂寞地开屏。她那条肮脏的黑裙子,还真是一条大摆裙,无数的皱褶被她的舞步调动起来,腰间那一圈明显的赘肉,随着舞步晃动,让人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一点点替她难堪。但是,这只是极短的一瞬间,很快你就被她俘获和感动,对所有身材上的缺憾视而不见,只剩下也沧桑的舞步牵动你心扉。"(p71.1)
深一层解释佛罗明戈舞的内涵,从老舞者的形式表述……
"她放浪形骸地舞着,面对着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她目中无人肆意挥洒着复杂的情绪,好像一生就此凝结和展开。"
“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对比,生命的沧桑与新生活的开始。
"……她排山倒海地舞蹈着,强健粗壮的脚掌全力地在地面上旋转和奔突,雨点般地敲击着土地,像是要给土地打一个印章。尘烟一道道卷起,仿佛有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她,而她要完全不借助外力地独自挣脱……她的目光没有焦点,既不看着天空,也不看着大地,当然更不把我们这些匆匆的过客放在眼中。目光缥缈,如云如烟,仿佛只和上苍中的灵魂对视,又仿佛看穿了自己的今生今世,万般无奈,自暴自弃。她嘴角紧抿,嘴唇上纵起了一排细密的竖形纹路,鼻孔张大,不时耸动一下,似乎在嗅着危险即将潜近的气味。所有这一切,在她满面岁月鞭痕的面庞上,化作了略带玩世不恭的孤寂冷笑。"(p71.2)
似乎你是懂的,但你一定对于老者的舞蹈的心理路程上,用沧桑的岁月,无情的现实,万般的无奈诠释这位老舞者的对话,写得美妙之极。
"不知过了多久,她停下了舞步,黑色的大摆裙哗地收敛成破烂的铁桶,再无一丝波澜。几乎在一秒钟内,舞者就恢复了平庸和老迈的本色,烁目的光环瞬间褪去,江河安稳,岁月如常。"(p71.6)
对现实的认识,果断、清醒、恢复,是岁月给了老舞者的清醒与成熟。“甚至越是饱经沧桑的老者,越能舞出深重底蕴。”
"这就是压抑的愤怒乔装打扮,把一种搏斗和抗争,乔装打扮成了杂耍。如同佛罗明戈一样,它在世界舞林中的独树一帜,正因了它的不拘一格放浪形骸。不在乎舞年纪和容貌,不要求身材和程式化,只需表达真挚的压抑和暴躁的情感。人的情感有很多种,通常展示给大家的,都是喜悦和欢愉,都是节日和庆祝,都是感恩和激动,都是求偶的成功和嫁娶的盛大。然而,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也并不都是金色。(p73.5)
把历史的元素与人的复杂情结,载于两种活动,斗牛与佛罗明戈舞,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并不都是金色。我喜欢这句话。生命中因为有了阴晴圆缺,才会有喜怒哀乐,理解复杂情绪的搏斗与抗争。压抑的情绪,需要疏通。
读书笔记(篇4)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八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习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方法啊!唯一的方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读书笔记(篇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快乐王子》。
《快乐王子》是王尔德的一部童话集(内容包括《快乐王子》、《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夜莺与蔷薇》等)。王尔德写的童话露出了一些伤感或幽默的情感,使读者们好像能融化在故事里似的。比如《夜莺与蔷薇》,一个穷学生想跟他的老师的女儿跳舞,可老师的女儿要求说要送一枝鲜红色的蔷薇花才能跟送花人跳舞。穷学生买不起花,只好跑到阁楼上摘一棵老蔷薇树上的花,可惜没有。一只夜莺听说了,就给予帮助,自己却死去了。第二天穷学生看见那只夜莺创造的那朵鲜红的蔷薇,就送给老师的女儿,可始终没能让她满意。于是,穷学生把那朵花撕成了碎片。可他哪里知道,这朵花是那只夜莺的生命。
这个很悲观的故事让人们感动得热泪盈眶,让我们刻骨铭心地记住这个故事吧!
还有《快乐王子》,为什么快乐?因为王子帮助了许多穷人,使他们得到了安慰和快乐,同样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另外,《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渔夫和人鱼》,还有《星星的孩子》都表达了一些很深层的道理,也很感人。
这本书能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希望大家读一读。
红日读书笔记精选5篇
是不是把握不准写作品读后感的要点呢?相信很多人在读了作品这本书后,对于它的情节会印象深刻。读后感可以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一篇文章,一段话,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讲述“红日读书笔记”的好文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红日读书笔记 篇1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我非常感谢他写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的情况!
主要内容:在1946年的时候,蒋介石向华东解放区发动大规模的疯狂进攻,而我们却主动北撤到了山东……
这部书展开了我军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
而我对这本书了解不怎么多,但是,我看过了这本书后,我被震撼了,吴强这样说道:“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象征的革命的精神。
那场战役胜利结束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在作者的村口头,他看见了从山上抬下来的张灵普的尸体,想想这尸体啊!
这象征着革命的精神啊!
我把这本书合上后,心中出现了一种说不出了震撼!
红日读书笔记 篇2
红日他取材与解放军战争初期,陈毅,指挥的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粉碎做人重点进攻的历史事实,以我军军长沈振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为主线,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后监国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卷,通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高屋建设地对解放军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的涟水,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体现了解放军战争初期由弱到强,由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盾的解放军史上的转折之战。
解放军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指挥官的学历集中偏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先谈张林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的主要师四原因,首先师冒天下之大不提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立场,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员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重要目标,这使导火线,第三,国民党腐败,军队里孤系林立,名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等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进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这位国民党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是被他解放军困在这孤军,更像师被国民ZF的孤单,正是这种绝望的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一死来报得蒋介石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列为杯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军国民党对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像XXX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的效国的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似大洋或似高工。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
读了这篇,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
红日读书笔记 篇3
“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被人们视为“红色经典”的文本。《红日》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努力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终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
经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高屋建瓴地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然后,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终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本小说让我感受到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没有他们牺牲,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此刻的我们不可能生活的无忧无虑;它更教会我必须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在追求人生梦想的道路上,我应当全力以赴,不畏困难,艰苦奋斗,也应当学会与人协作,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应当注重团体的团结。
经过这本小说,我体会到战争的艰苦,他需要领导者的智慧,需要士兵们有着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的精神。战争并非一场儿戏,战争的胜利意味着流血和死亡,今日,我生长在中国这片伟大的土地上,尽管欧美还在攻打着利比亚,战况也经过网络、电视、广播源源不断的传来,可是我却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尽情的成长,展示着青春的活力与完美,这都是伟大的解放军战士用鲜血,为我们开拓出来的一条通往幸福的宽阔大道,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庄严美丽的五星红旗,而今,它正飘扬在风中,展示着中华儿女的骄傲,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团结在以XXX的党中央周围,以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中心构创和谐社会,向世界彰显中华儿女不懈努力、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伟大精神,中国再也不是世界的“东亚病夫”。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在将迎来的建党100周年的日子里,我只想献上我衷心的祝愿,惟愿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红日读书笔记 篇4
《红日》是吴强在1947年写的1本书,先不说写的怎么样,47年,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写一本书是何等的艰难,可是作者还是写的那么好看。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新中国是多么的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盛。
《红日》里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孟良崮战役,我军牺牲约2043人、负伤约9300人、其它减员约846人,合计12189人。而国民党74师,我军和敌军的比例是4:1伤亡情况却是1:1,这充分的体现了我军不畏牺牲的精神,我军是攻击孟良崮,敌军是防守,而敌军74师的装备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明显高于我军。但我军和敌军的伤亡情况相同。还说明了1点,骄兵必败!74师认为自己是最强的,没人可以战胜,一说敌军是故意退守孟良崮,试图全部消灭我军,张灵甫都是怎么想的,阵地失守了,他只是说了一句:没事。不打败仗等什么?
那时候的解放军,有仗打就高兴,比如文中刘胜他没有抢下主攻的任务,就不高兴了,这样是不对的要听首长【领导】的话,都有他的用途。
最后我要说,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吧!
红日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华东野战军第六纵队第十兵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吴强爷爷写的。1947年蒋介石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在苏北和山东解放区与国民党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在山东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支援下,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
1946年底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野草读书笔记(集锦8篇)
本篇文章是我们在网络上精心整理的“野草读书笔记”,感激您抽空阅读此篇文章。书籍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丰富,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写读后感可以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时间上存在的问题。
野草读书笔记 篇1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野草读书笔记 篇2
站在书屋里,看着眼前满目琳琅的书籍时,脑海里突然一片空白,在我脑海里不停地旋转着一个问题,我到底该看那一本书呢?手指不停地在书上面一本一本的划着过去,手停顿了一下,是《现代散文鉴赏辞典》,拿起这本书,给我第一感觉就是:哇!好重!好厚哦!我看得完吗?看着目录表,浏览了一下里面的内容,感觉写得蛮好的。于是在心里面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定,就是你了——《现代散文鉴赏辞典》。
虽然还没看完这本书,不过我对《野草》这一篇散文,颇有体会。在《野草》中,作者通过对种子、野草和生命力歌颂的肯定,表达了他对黑暗现实重压的蔑视,对民众力量的信赖。揭示了一个真理:民众(野草)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
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回答纷纷的很多,有的说“象”,有的说“狮”,有人开玩笑似的说:是“金刚”,金刚有多少气力,当然大家全不知道。
是的,答案千万种,个个都不一样,但作者却给了一个我们怎么也想不到的答案,那就是植物种子。在我们认识里,种子它是那么的渺小,怎么会是世界上气力最大的?一粒种子所呈现出来的力,简直是超越一切。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以任何机械力都不能将其完整地分开的致密而坚固的头盖骨,种子却可以分解为例,印证了植物种子的力量之大。接着作者又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笋和小草的生长为例,进一步阐明这个点。“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不管上面的石块如何重,石块与石块之间如何狭,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必定要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它的根往土壤钻,它的芽往地面挻,这是一种不可抗的力,阻止它的石块,结果也被它掀翻,一粒种子的力量的大。”
是的,没有一个人会将小草叫做“大力士”,但是它的力量之大,的确是世界无比。这种力,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才会显现,上面的石块、土壤,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征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唐朝白居易的诗中就有写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说明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
无论生长的条件怎么恶劣,也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环境并不决定一切,改变世界的动力来源于自己,只要你不屈服于自己所处的环境,永不满足,那么,你就有可能实现你的理想。把阻力化为动力,看成是磨炼自己的机会。
作者写这一篇散文时,正是抗日战争中期,意思是鼓舞人民坚定抗战胜利信心。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和日本帝国主义,我们要学习“种子”和“野草”的精神,绝不能悲观失望,要具有一种“长期抗战”的力,能屈能伸的力,不达目的决不停止不善罢甘休的力。如果认真这样做了,我们就能掀翻压在我们头上的石头,就能赶走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取得最后的胜利。
最后,作者指出小草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具有的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它以生命作为力量的源泉,它坚忍不拔,能屈能伸,“长期抗战”,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二是把一切困难、挫折都视为对自己的锻炼,决不悲观叹气。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人们对野草生命力早有的认识,在《野草》里,作者把种子、野草和人民的力量联系起来,赋予它新的意义和境界。
野草读书笔记 篇3
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野草读书笔记 篇4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野草读书笔记 篇5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读后感《野草读后感600字》。特别是入夜。
野草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写的散文诗集。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迷了,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
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写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分了如何塑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学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物体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生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他成为他生活中的累赘。
这篇文章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在我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的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
野草读书笔记 篇7
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回答纷纭的很,有的说“象”,有的说“狮”,有人开玩笑似shi的说:是“金刚”,金刚有多少气力,当然大家全不知道。
结果,这一切答案完全不对,世界上气力最大的,是植物的种子。一粒种子所可以显现出来的力,简直是超越—切。
人的头盖骨,结合得非常致密与坚固,生理学家和解剖pou学者用尽了一切的方法,要把它完整地分出来,都没有这种力气.后来忽然有人发明了一个方法,就是把一些植物的种子放在要剖析的头盖骨里,给它以温度与湿度,使它发芽,一发芽,这些种子便以可怕的力量,将一切机械力所不能分开的骨骼,完整地分开了,植物种子的力量之大,如此如此。
这,也许特殊了一点、常人不容易理解,那么,你看见过笋的成长吗?你看见过被压在瓦砾和石块下面的一颗小草的生长吗?他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不管上面的石块如何重,石与石之间如何狭,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但是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它的根往土壤钻,它的芽往地面挺,这是—种不可抗拒的力,阻止它的石块,结果也被它掀翻,一粒种子的`力量之大,如此如此。
没有一个人将小草叫做“大力士”,但是它的力量之大,的确是世界无比。这种力,是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就要显现,上面的石块,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能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
野草读书笔记 篇8
历史洪流,你我相隔两岸,世事沧桑。我无缘触摸你那个时代的面容,只能透过深邃的文字,探访你的世界。
我与你未曾蒙面,但我认识你笔下的野草。
旧时代的中国,麻木而冰冷的肉体,腐化、溃败。于是你想拿起手术刀,挽救那些生命,拯救危亡的中国。然而你最终弃医从文,以笔代刀,切割着那些腐朽败坏的神经。
于是,笔果然比刀更锋利。青年们警觉了,中国人警觉了!他们似乎在等,等待着你的刺激,然后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你辗转、反复,却屡受打击,摸索出的救国之策该如何付诸实践?但你始终不渝,横眉冷对所有的黑夜。
你似乎看到火山喷发,炽热的岩浆翻滚着,奔涌着,烧尽一切野草,让一切无朽。
然而你始终愿意当野草,燃烧过后,春风又吹,野草青青。
此时此刻,你们当年竭力追求的光明普照大地,是你们掘出了条条华夏之路。
看着帝国主义蹂躏过的千年古国满目疮痍,你呐喊着,引着无数青年探寻希望之光,你说:“世上本是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们如你笔下的野草,自上而下的,还是将被践踏,直至死亡而腐朽。然而你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与肉,各个夺取它的存在。
你和野草,永不倒下。
你用一生书写文字,用最质朴的文字书写最华丽的篇章,历史将你铭记,人民为你自豪!草在蔓延,它将在灿烂的希望和不灭的光明中永生。
我用我的笔,写下我的字,予以你及你的野草,永恒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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