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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2026-02-07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热门十篇)。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xx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xx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xx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xx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xx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xx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承诺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作出承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xx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xx)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4、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xx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xx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5、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限时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15年度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xx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xx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xx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xx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xx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xx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xx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xx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xx年,在上饶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日,地税局发布了一份关于自查的报告,该报告详细具体、生动地揭示了地税局的自查情况。据悉,地税局自查主要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使地税局更好地履行税收征收和管理职责。


本次自查涵盖了地税局的各个领域,包括人员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等方面。在人员组织方面,地税局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职责重叠等。通过这次自查,地税局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避免了重复劳动的发生。地税局还重点审查了干部队伍的建设情况,发现有些干部存在问题,地税局通过自查将他们调整到适合其能力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上,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益。


在制度建设方面,地税局通过自查发现了一些制度漏洞和不规范现象,如工作流程不明确、规范文件不齐全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地税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地税局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畅进行。地税局加大了规范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力度,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统一整理,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在工作流程方面,地税局通过自查发现了一些不符合要求和需改进的地方。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地税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地税局优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地税局加强了对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了工作的偏差和延误。


通过这次自查,地税局真正做到了履职尽责、纠错提升。地税局自查报告的发布,不仅展示了地税局的自我革新精神,更是鼓舞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斗志和工作积极性。作为一个税收征收和管理机构,地税局要发挥好自查报告的指导作用,把自查报告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努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为税收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地税局的自查报告是地税局团队努力和成果的真实写照,它详细具体、生动地揭示了地税局的自查情况。地税局将按照自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相信在地税局的不断努力下,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会更加规范有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xx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按照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和时间进度表的要求,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互联网+系列政务服务活动,具体想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证照信息核对等;加快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编制县级各部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受理部门、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收费项目、办理场地、承办机构及人员、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明确,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

3、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准入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行的日常监管,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网上“中介超市”,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5、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集约化“通透式”的窗口服务。

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租借地税局大楼办公,面积1600m2,进驻30家窗口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年办理10万余件。客观上由于大厅办公面积受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更好地开展,建议县政府加快县政务服务大厅(1.5万m2)装潢进度,力争10月1日,确保12月份整体搬迁进驻,20xx年元旦县政务大厅窗口(县民生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开放服务。

6、以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建设我县“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的模式,以各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配合相关镇(园区)推动“三级(市县镇)政务服务平台、四级(市县镇村)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优化政府“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政府阳光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亲民利民便民。

总之,我们将按照今天的会议要求,自加压力,努力工作,力争更好的为全县群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时段的政务服务。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 5项,所占比例75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五、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税务改革,提升税务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推动发展税收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发挥“放管服”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税务实施放管服自查工作,旨在提高企业合规性,降低企业成本,减轻税务部门压力,建设透明有序、规范有力、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



自查是企业自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是最基础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手段。税务落实税务“放管服”改革,重点在于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引导、监督和支持,推进企业自查与税务稽查相衔接,形成一张强大的税务管理网络,推动税务管理工作向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因此,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撰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工作时间和范围



报道工作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主要涉及山东省两个地市及下辖区县26家企业的自查情况。本次自查重点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分析,以税务和企业共同合力,推进税务现代化服务进程,倡导企业自身负责、自主管理的理念,并通过对自查情况的分析,探索更加有效的税务管理模式。



三、自查内容



在本次自查中,我们重点围绕企业文化、财务制度、人事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缺乏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存在不合理的用人制度、单一的管理模式、流程落后等问题。鉴于此,我们要求企业在深入了解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涵盖企业愿景、价值观、经营理念、企业形象等核心内容,为企业未来的发展保驾护航。



2、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提供广泛的财务信息、保障财务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自查发现,企业当前财务制度普遍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不高、审计工作不到位、核算制度不完备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求企业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加强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3、人事管理



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人事管理质量关系到企业组织效能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面对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等人事管理问题,缺乏稳定的、有计划的、有效的人事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企业提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有效人才战略、健全激励机制等具体建议。



4、税务申报



税务申报是企业落实税务义务的核心步骤,事关企业合规性和税务稳定。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在税务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逃税、漏税、抗税等不合规行为。因此,我们要求企业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对税务政策的了解,提高对税务申报的质量和准确性,确保企业纳税合规。



四、自查结论和建议



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目的主要是改善税收环境,提高企业合规性,真正实现政府、企业合力推动税务现代化的理念。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企业文化、财务制度、人事管理、税务申报等核心内容,对企业展开了细致、全面的自查分析,取得了很好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理念。



2.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3.提高人事管理质量,制定更加有效的人才战略和激励机制。



4.加强企业对税务政策的了解,提高对税务申报的质量和准确性。



五、总结



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撰写,将进一步推进税务现代化服务进程,倡导企业自身负责、自主管理的理念。通过对自查情况的分析,我们呼吁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为提高税务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出一份力,从而推动税务管理工作向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我们相信,在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税收现代化进程将稳步向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8、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核;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三、“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六、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乡镇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提升了乡镇基层治理的效能,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为了进一步推动乡镇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乡镇纷纷进行自查评估,为自身问题和不足点找出对策,从而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某市乡镇放管服自查报告显示,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该市各个乡镇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例如,在政府服务方面,该市各个乡镇建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了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的集中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乡镇政务服务大厅还开设了多个自助终端,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节省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乡镇还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开通了政府网站和移动APP,提供了在线申报、查询办事进度等便民服务,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时间,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服务。


在放权方面,该市乡镇进一步压减了行政审批事项,将许多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一级,加强了乡镇自主决策的能力。通过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时间,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在乡镇经济发展中,自主权的放权使得各个乡镇更加有动力,更能积极探索创新,推动经济腾飞。同时,放权也加强了乡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


在服务方面,该市乡镇注重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乡镇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例如,在教育领域,乡镇充分倾听家长和学生的心声,增加了学校公共设施的投入,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环境;在医疗方面,乡镇完善了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了乡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乡镇还积极推动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发展,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和享受。


当然,在乡镇放管服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例如,部分乡镇在服务窗口还存在人员不够热情、办事时间不够灵活等问题;在一些特殊行业的监管方面,还需要加强乡镇政府的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提升。对于这些问题,乡镇将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素质,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小编认为,某市乡镇放管服自查报告显示,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乡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乡镇政府通过加强服务、放权和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效能,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乡镇也清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会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1060字)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国务院日前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今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工作要点》从持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3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15条硬举措。其中,税务总局参与落实的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国务院审改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中国”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 地税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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