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作文:敬畏生命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角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人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着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卑劣和龌龊,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了水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处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贻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关公大战黄飞鸿
前些日子,有位不是专家的朋友很没常识地说了句话,结果一语引来了一大海的口水和一长城的砖头。他说99%的老上访户有偏执型精神障碍!
说实话,初听到这位朋友的言论时,我也同广大网友一样十分愤怒,责备他不能体会上访者背后的辛酸、无奈与悲哀!其实当事情渐渐平缓后再来回顾事情,我们就不那么冲动了,并且很容易就获得释然不是有句话说吗,抓贼的看谁都像贼,那人家研究精神科问题的,自然就有可能逮谁说谁精神有问题了这,或也算个常识吧?
如果说孙东东事件的导火索只是孙东东个人常识性错误的话,那么对于诸如以躲猫猫或瞎子摸鱼、做梦等为借口来解释一些非正常性死亡的案子时,我们就得提高警惕了!因为犯这样荒谬的常识性错误的主体,是我们的(某一级)政府。一个政府想树立权威,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别犯常识性错误。一件个案之所以会演变成公共事件,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面对事情的第一反应不是处理而是逃避;而逃避,往往会走进常识错误的雷区!这就是为什么在今天这样的信息时代我们还会经常看到许多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的一个原因了。
遗憾的是,按香港学者梁文道的说法,这是一个缺乏常识的时代。虽然我们可能人文精神相对发达,但我们的科学精神却相当作贫瘠。学者如此,专家如此,政府如此,平庸辈如我们者,也一样错误连连最近刚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位大学生在回答一道历史题时这样说道列宁领导了十二月党人起义,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起义失败了!
喜欢听相声的朋友或许还会记得有这么一出相声《关公战秦琼》,说的也是常识性错误的事。试想,一个活在汉末,一个活在唐初,两人中间相隔几百年,能打到一起吗?(无厘头点说)回答是肯定的,当犯了常识性错误的时候,别说关公战秦琼了,就是关公大战黄飞鸿、甚至关公越洋拳击泰森,那也是一点问题也没有!或许还会出现台上演得入戏,台下看得入迷的大好景象呢!
再问一句您知道关公哪的人吗?
嘿嘿,他是阎锡山的队伍!(相声原语)
后记
本来不大想动笔涉及今年的高考作文,但在网上看到有位媒体人士(胡安东)撰文称高考作文不宜用时评体,本人很不能苟同。我是广东省的,就依今年的广东题,试以时评的角度入手写一篇,以作反驳。看官以为如何?
一只蚂蚁在路上看见一头大象,蚂蚁钻进土里,只留了一只腿在外面,兔子看见了不解地问为什么把腿露在外面?蚂蚁神秘地说嘘!别出声,我绊他一跤!
第二天,兔子看见整窝的蚂蚁排着队急匆匆地在赶路,问出了什么事,蚂蚁答昨天有头大象被我们一个兄弟绊倒,摔成了重伤,我们给他献血去。
没多久,兔子见大批的蚂蚁又回来了,就又问怎么一回事,一只蚂蚁说哦,只有一只和那头大象血型一样,留他一个在那儿抽血呢,足够!
第三天兔子赶来问蚂蚁大象怎么样了?蚂蚁无可奈何地说我把它抬回去了,真重,腰都累弯了,他也太经不得摔了!大象伤好后要告蚂蚁,法庭判决蚂蚁绊大象属恶意伤害,监禁6个月!
一天,兔子忽然看见一头大象躲在树后面,将一只腿伸在外面,就问你在干什么啊?大象说嘘!别出声,我等那蚂蚁出来,绊他一下,好为我兄弟报仇。
兔子刚一转身就听见大象一声惨叫,于是又马上跑回去看,只见一只蚂蚁在路边喘着气,一边还发狠话想整我?还好我发现得早,把他脚给踩断了,哼!
那头大象也被送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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