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老师经常会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通过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在写作时立意要突出中心,充分抓住重点进行描写,那作文怎么才能写的好?以下由编辑收集整理的《关于拾荒者作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大部分人都看不起拾荒者,虽然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人员,但他们的工作是最值得我们尊重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拾荒者经常地来到垃圾桶旁。背后的麻布袋沉甸甸的。每走一步,垃圾都要碰撞一次,发出响声。他眯着眼睛,猎寻刚出现的垃圾,把瘦骨如柴的手伸入垃圾桶的最底部垃圾来个四脚朝天。臭味更浓了,行人掩着鼻子纷纷避开,只留下一大口的唾液,向拾荒者吐去。拾荒者,迎来一次又一次的白眼。每次收获总要伴随一阵真心的微笑。
城市拾荒者,不是城市的“另类”,而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部份,可见他们同样也是城市美丽的建设者。同时,他们更是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城市里活得非常不容易。
他们背着个大麻袋,手上拿着一根头上带钩的棍子,衣衫破烂。虽然着装不整洁,饱经沧桑的脸天天挨白眼。可他们从不埋怨,每年创造的财富,节省的资源,却是不可估量的。
据统计,近年来北京的8万名外地拾荒者每年能从垃圾堆里拣出10亿人民币的财富(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北京本地拾荒者以及正规回收公司和环保部门创造的效益),有意思的是,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年票房收入也是10亿人民币,可是中国电影的从业人员有27万人,而且这些票房收入多半是由进口影片创造的。
一位隐姓埋名的年轻博士的文章吸引了我的目光,文章结尾写道:“拾荒者的足迹通向人类的升华之路:为了让被切断的自然之链愈合,所有的人都应该成为拾荒者。拾荒是人类弥补自己罪过的一种方式。它意味着对大地的忏悔、感恩和祝福。由此导向那样一种境界: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是由精华向精华的转化,而不是把自然界的精华转化为垃圾。人类将因此真正地赞天地之化育。在人类的十字路口上,拾荒者的方向就是拯救之路的方向。他们的行动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我毫不做作地赞美拾荒者,并且愿意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去。
虽然大部分的人对拾荒者存歧视心态,但赞美拾荒者的也有。拾荒者起早贪黑的为环保做贡献,难道不值得我们赞美和学习他们的精神吗?
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头。
我是一个拾荒者。-精确的说,这是这个都会里一个极其一般的拾荒者。
我忘却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了解本人的名字。我只具有一个编号:1412。因而,全部的人都叫我1412。由于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衰落的考查品。
在我的回顾里毋庸质问,尽管这是一个可以轻易清除回顾的时期,但任何进步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空隙。就好象任何都会都会有老鼠和甲由一样。我还模糊保存着我的回顾片段。
在我的回顾里,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考查。有没有数的人,参预到其中。很内疚,我只能用多数那么一个虚词,由于我数不清究竟有多少人。记得在钻研我时,有体魄查看那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一个房间都有类似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很多分别相貌的人。而我所看见的相貌,一次,也未始反复过。
我麻痹的听着他们商量着我体魄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可能是试验的密斯,小声的商量呀!真像呢!
我了解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出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管细胞的原有样式,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生殖体。更加肤浅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考查的手段,本来非常明晰。
人们妄想主导全面天地,但有些保管的问题已不为当代人所能处理。因而,有人提议了一个联想。不如克隆出人们进展史上,有庞大奉献的科学家,运用他们重大的脑力体例来解保管的问题。
不过,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因为脑细胞仙逝后鼎盛所保管的回顾虚浮定性酿成的结果就是,与我一齐拾荒的人旁边,有很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相貌。不知道要是母体还保管,看见云云巨大的拾荒戎行,该是何如的嘲笑。
我是一个衰落的考查品,回顾里不保管着爱因斯坦所钻研的任何所有,以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衰落的考查品,就该做考查品的另外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形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就是为受伤可能天才不足的纯体人们供应健壮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成天还在跟我谈话,后成天就被子接去解肢。余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野。
而我们在被拉去供应体魄材料之前,拾荒的工作就是寻觅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建造拼合体。
我不能不供认,此刻的我体魄打了一个寒战。不知道为何,我一直感觉这样的考查是特别骇人听闻的。非常的不纯体人性。不过我没有资历说些啥,由于我也是这类考查的产品。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情愿听一个衰落的考查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保管的虚浮定性,有些奥密。这是一个钻研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惟观念所有都不保管,而本人的回顾观念所有空缺。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鼎盛儿一般。只惋惜,因为遗传因子的接管性,我其实不保管有纯体人基因。我不过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翁的克隆体,并且依然是衰落的。
本来我很崇敬纯体人在施行这项钻研时的尽心竭力,他们想了很多方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光复性。
就我了解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步骤竟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慧人也会想出笨方法。
我一生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时,那股腥臭味。哎!那味道,不提也好!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生怕今日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取一个面包。并且还得快点,否则,来日,我就成了其余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何写完以后,本人读起来怪恶心的?
有一个拾荒者,我与他只有片面之缘。他可能不曾记得我,但我记得他。
夏天的晚上,我最喜欢做的便是散步了。晚上没有白天那样燥热,清凉的风吹过耳边,给人带来一丝丝惬意。我坐在池塘边的木椅上,静静的享受着这静谧的夏日。池塘里,只有一株浅粉色的荷花,它看起来是多么的娇弱,在哪里一枝独秀的开着,旁边的荷叶只是一些配角,它是那样的高贵,那样的美丽,让人遥不可及。这时,我的视线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身影,待他走进了我才看清,原来是一个拾荒者。
他穿的是在路边小摊随便买回来的衣服,应该是因为拾了一天的破烂,他衣服上很脏,很臭,就像刚从粪坑爬起来那样令人恶心,就连蚊子苍蝇都不想在他身上落脚。他与池塘里的荷花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慢慢向我走近,皎洁的月光照映在他身上,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大概有五十多岁了吧,岁月不饶人,皱纹已经渐渐的爬上他的眼角,双鬓已经发白。这年龄,家里应该也有个一儿半女的,怎会在大街上拾荒?我琢磨着,应该是家里有病中的母亲吧,或者有不成器的儿女吧.我不由心生怜意,将手中喝完的矿泉水瓶丢在他面前。他愣了一下,径直捡起那个矿泉水瓶。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将它装进自己的袋子里,而是走到一旁的垃圾箱,扔了进去。然后毅然转身远去,那孤傲的背影似乎在对我说,他不需要怜悯。一缕清风吹过,池塘里的荷花在月光下亭亭玉立。
放学回家的必经路上,有一家赌场。那家赌场,开设在居民楼里,因此,能营业到现在。我只是在听大人们闲聊时才知道的,我从来都不敢在哪里逗留。在我的认知里,去里面的都是一些流氓痞子,我深怕那天他们心情不好,或者赌钱输了,找我敲诈,把我打一顿。今天,我在赌场看见了那位拾荒者,我看见他愤愤地从赌场里走出来。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家了。
过了几个月,我对那个拾荒者已经淡忘了,他现在就像我人生中的一个过路人。今天,学校领导说,有个慈善家为我们学校赞助了教育基金,还公开对这个人表示感谢。我不以为然,本来就没有学生什么事。过了几日,那位慈善家亲自将钱送过来了。当我看见那位慈善家的时候,我便对这件事产生极大兴趣。那位慈善家就是那个我差点就要永远忘记的拾荒者。我脑海里即刻冒出了无数疑问,难道他是靠赌博赚钱吗,这貌似不太现实。
那天,我彻夜未眠,哪些疑问深深困扰着我。我也无心去问,那拾荒者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真的想知道。
后来,我听说,他有一个嗜赌成性的儿子。
一个特别的拾荒者。他不再是我生命中的路人,我从此记住他了。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披在大地上时,勤劳的生命们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蜜蜂出工了,蚂蚁起床了,而那个拾荒者似乎更早就忙碌起来,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不辞辛劳地工作着。
那位拾荒者坐在一个略大于身体的轮椅上,轮椅后面的把手挂着一个破旧的纤维袋。袋子的底部好似塞了一堆东西,看起来是他忙碌了一早晨所获得的“胜利战果”。他的身边有一只乖巧的小狗,灰白色的毛脏的打了卷,头上沾了些脏兮兮的垃圾,若不是拾荒者戴着那残破不全的眼镜,定会将它拾了去。
拾荒者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是从来没有人在他的脸上发现过丝毫的愁容,每天,他总是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好似他不是一位生活艰辛的残疾人,而是天天中彩票的幸运儿似的。我一直佩服他的乐观,却又不知他的乐观从何而来。终于有一天,我在他的妈妈与邻居的聊天中发现了秘密。
他曾经是一个天真快乐的孩子,小时候的一场意外夺走了他站立的能力。但挫折并不能改变他,他毅然选择了坚强。17岁的天空,本应是他振翅翱翔的青春年华,而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重病却使他再也无力张开翅膀,家庭的重负和巨额的学费迫使他辍学回家。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母子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最困难的时刻,母亲曾经想过自杀,但是,儿子的一句话,却使她看到了希望:“别哭,我们还有这双手。”
几年来,他们因交不起房租而辗转四方,终于有一天,他们的事迹感动了一位房地产老总,同意推迟房子拆迁,免费为母子俩安排住所。四处流浪的时光结束了,母子俩终于找到了一个暂时的避风港湾。
望着那坐在轮椅上的巨人,我们真的该仔细反思自己,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能如此坦然面对命运与生活,那么我们呢?清晨的风景依然秀丽,可此时,蓝天下的拾荒者散发的光芒,却照亮了整个天空。
“微笑”——这世间最美丽的语言。一个沧桑嶙峋的拾荒者的微笑是否会更动人心弦呢?在我xx年光阴流逝的期间,所见的“微笑”有无数,唯有那拾荒者的笑容挥之不去,久久像阳光一样给我力量。
那是零七年盛夏的一天,我去寻曾经朝夕相处三年的朋友重温那昔日的欢乐和温暖。到了在她家楼道门口的垃圾道口时,一个佝偻的身影趴在垃圾道口好像在寻找什么。我的目光就那么肆无忌惮地落在那人身上。那人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惊奇的目光,转过头来冲我微笑,我愣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颧骨高高凸起,皮肤皱皱巴巴的,牙齿几乎要掉光了,稀疏的白发无力地贴在头上。为了缓和尴尬,我问他:“老爷爷,您在干什么呀?”他又笑了,对我说:“捡破烂呗!”好像我们看似这样困难的工作在他眼里很轻松似的。我又问了:“您多大年纪了?”他说:“76了!”啊?年近八十了!我心中感不禁叹道。正在我发呆的时候,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中。他说:“再见了,小姑娘!”他又冲我微笑,那微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格外美丽。望着他佝偻的身影,坚定而又沉重的步伐,我陷入了深思。
那微笑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阳光的力量,我坚信老人心里充满着阳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活着,就要快乐的,就要阳光的活着。老人的微笑深深震撼了我,感动了我。也许这时,那老人不是一个拾荒者,更像一个伟人!
走心吗?不走心。
每一个总会遇见自己的烟火,有的是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有的是出生就是孤儿,有的是出生就是拾荒者。傍晚5:30,我下班回公寓,本来打算走路回去,顺便看看路上不一样的风景,恰恰天意弄人,下起了毛毛细雨,最后还是坐了公交车,一路走走停停,一路上上下下的人们,都是匆忙之色,因为害怕错过一班车,而又会等下一班车的到来。在车子停靠了三个站之后,在人群里,随着人流,挤进来了一位老奶奶,下班时间,人流量大,很多人都着急上车,唯独不着急的一个人,便是公交车司机。“大家都让让这位老人吧!”这是那位公交车司机说的,这句话很短,只有10个字,不以为然,公交车司机就这样成为了公交乘客的天敌!有人说:“人可以上来,但是,垃圾必须扔掉。”有人说:“要么就走路回去,怎么来坐车啊,那么脏,整个车子都是垃圾的味道!”…………
整个车厢里,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顿时沸腾起来,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我的旁边坐了一个初中生,这个学生更奇葩,只说了一句:“司机叔叔,快快开车吧!回家晚了,爸妈会着急的。”公交车司机什么都没有说,下车帮老奶奶把“行李”搬上车,才缓缓的把车门关上。“停停停,我要下车,味道难闻死了。”突然发出来的叫吼声,让公交车司机猝不及防的来了个急刹车。公交车司机解释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我们应该尊重,你要下车就下吧!”后门一打开,人们都三三两两的下车了,最后,车里加上司机,一共才7个人。“谢谢你了,你是好人。”老奶奶向公交车司机说,仔细一听,老奶奶的声音是哽咽的,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我在倒数第二个站下车了,自那以后,坐公交车从没有见过那位老奶奶,不知道她可好?
一个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看见新闻里播出了一条让人热泪盈眶、惊喜又充满祝福的消息,那位老奶奶已经被自己的儿子儿媳找到了,原来,那位老奶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拾荒者,自己捡垃圾,住在破落的危房里,却把自己所得的全部捐了出去。愿老天善待,若是你遇见了拾荒者,请给他们一个微笑,他们会终身记得。走心吗?走心了。
拾荒者对我而言,一直扮演着伟大的角色,他们总是默默的捡拾可利用的资源,寂寞的身影映出他们有多么无助,空洞的眼神透露出他们孤单的心,微弯的腰杆,彷佛是将世人的无情全扛在身上,令人看了格外不舍,但这条路是他们所希望的吗?拾荒者这条路虽然很艰辛、困苦,但却也是最坚强,最耀眼的一种职业。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在大街上仍有他们的身影,城市依旧冷漠,他只穿了件单薄的衣服,在路上寻找他赖以维生的目标,那没扣子的上衣,残破不堪的裤子,一片长,一片短,令人看了一阵鼻酸,我站在远处看了许久,路过的人,不是无视他们,就是鄙视他们,拾荒者不是尽量躲避他们,就是拔腿狂奔,在他们顽强且渺小的背影中,反讽出人心的无情,他们凭自己自给自足,他们有错吗?
看过了大家对拾荒者的冷漠,我对于拾荒者也更加敬佩,拾荒者并非世俗眼光般消极,他是孤独却又善良的,纵使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他却仍然能从逆境中寻找最真诚的自我,即使面对世界的冷嘲热讽,他也不愿轻易向命运低头,在他的心中想必有着一颗炙热、渴望被发掘的心,虽然他们丝毫不起眼,但他们也是真正凭着自己从一片黑暗中摸索过来的人呀!这过程肯定非常寂寞、艰难,但他们也走过来了,这不是很值得赞扬吗?
拾荒者并不是时代发展的绊脚石,同时他们做的工作也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在科技日新月异之下,他们仍然默默的为世界付出,虽然只是一点的心力,但他们毫无怨言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效仿,表面上也许他们是社会上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事实上他们才是我们应该感谢的大人物。
老师评语:文句通顺流畅,观察细腻深刻!
最美拾荒者初中作文
过了九月,暗香浮动的季节黯淡了步履,除了轮回,没有什么可以留住它的落荫与芳华,但有那么一段温热的时光,上扬嘴角,绽露了最美的笑颜。
夕陽变成灵金色的梦,像海浪一样漫上来。有往事从我眼底浮现,一层层地渗出来。
夏日毒辣,我倚在门旁,不住地喝水,这天气,热得让人头晕。
忽然传来一阵孩子的笑声,一看,是一位老人牵着她的孙子在走。老人的衣衫有些褴褛,还背着一个很大的袋子。我猜,也许她们是外来务工的亲人,出于生活的无奈,才会在这烈日下受苦吧。老人竭力吆喝了几声:“回收空瓶哦。”沙哑的喊叫混着很重的口音,她的嗓子应该很痛很痛的吧。只一会儿,她就不叫了。她走到我家门前的垃圾箱,不知在翻捣什么。我赶忙跑过去,把手中的空瓶给她。
她抬头看我。臃肿的身躯扭动起来,汗水就沿着她黝黑的面庞滑落,一点点的滑落,滑落在我的心上。她发白的嘴唇很用力地动起来:“谢谢。”混着极重的口音。我笑笑,她也笑笑,赶紧接过瓶子,塞入那个大口袋,孩子也从垃圾箱里翻出空瓶给她。我看到了孩子的.眼睛,像雪山一样遥远。孩子的笑容,像陽光一样纯粹。多么天真的孩子,我从心底心疼他,但也只能看着汗水豆大地从他的小脑袋上滚下来,就望着她们,越走越远。
这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孩子啊,真是苦了你们。
一日,我出去,又碰到了那老人和孩子。老人在超市附近捡废品,而孩子,正对着那一列列货架上的物品发呆。
老人赶忙拉住孩子。“咱们不买好不好?把钱都给你爸爸妈妈,好不好?”孩子眨着眼睛,像小小的明亮的星辰。“奶奶,我不买,我要把钱都给爸爸妈妈,以后给他们盖一座大房子。”他说的很天真。奶奶搂了搂他,亲了他一口。她们再次走远,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地方。
思绪像蚊香一样蜿蜒开来,又有一袭汹涌的潮卷住了我,湿了我一身的泪水。
这慈祥的老人和可爱的孩子啊,我该如何想象你们为亲人所做的事。是多少个风吹雨淋的日子,多少个精疲力竭的日子,多少个遭人排挤的日子,才换来那么微薄的报酬!你们一定浑身无力了吧……
这并不多么伟大,只是一种血浓于水的爱,凝结成美丽。
亲爱的老人和孩子啊,是你们,成了韶光里那旖旎的景色。让我落下了最诚挚的泪,让我看到了花叶焜黄之时,美丽温存之际。
那天晚上,夜色朦胧,我正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休息。突然,一个人从黑暗中一摇一摆地走来。走近了,我才看清他衣冠不整,穿一件很难看清颜色的衬衣,腰间扎着一根麻绳儿,手提一只脏兮兮的蛇皮袋。脚穿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头发乱同一堆草。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离我家不远的垃圾站旁,开始捡那些废品。他拨弄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乐瓶,他如获至宝似的放进袋子里,又不停地翻起来……
这样的镜头持续了好久,幸亏垃圾站旁有一盏路灯,要不然他的这些宝贝定难找到。
“悉悉簌簌……”足有半小时之久了,他还在拨弄着垃圾站内的“宝贝”。这声音虽不好听,但我觉得远胜于那些在大街上,那些四肢健全,却装出一副可怜相,伸手向别人乞讨的行乞者的吆喝声强多了。
唉,我真希望这些镜头,这些与社会不协调的声音早日销声匿迹。
老者说,在小道蜿蜒的尽头,有一片无垠的荒地,那里有充足的阳光和水源,独独缺乏一位拓荒者。年轻的我还有着蓬勃的朝气,我梦想有一天能成为拓荒者,在丰收的季节里,枕着一地麦香入梦。
于是在清晨,我阔别年迈的父母,牵着不羁的猎狗,嗅着无名的野花香,面向着喷薄的朝阳,出发了。
这是一段因斗志而昂扬的征程。
小道蜿蜒入森林,参天的树影遮挡住日月,唯有几缕破的光线,透过叶间缝隙斜射进来,似碎汞,隐隐照亮前方的轮廓,我以果为食,以露为饮,鸟鸣声阵阵,如乐贯耳,这样的生活竟也觉得自在,直到突如其来的光线使我觉得刺眼,直到身旁没有浓浓的绿荫使我觉得陌生。我睁眼审视,及肩的灌木丛便赫然跃入眼帘。丢掉恐惧,我扬起唇角,胶布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多??而辛酸的历程。
荆棘突刺,嶙峋遍地,小道便隐藏在其中。我将猎狗拥在怀中,抽出腰间的佩刀,刀锋森冷,回收斩去一切阻碍。然而仍有刺尖在不经意间划破我的脸颊,割破我的衣衫。直到刀锋不再锋利。直到神曲遍布伤痕,我熬了过来,脚步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疲惫而无奈的旅程。
潜伏着巨大危机的沼泽地,像我输张开血口的魔鬼,紧捉着我的脚踝,等待将我撕裂埋没的瞬间。我拼命挣扎,然而越陷越深,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见我的猎狗,那么努力,那么坚持地拽住我,想要将我解救出来。我猛然顿醒,我的麦田还在前方,我的走下去。尽管我是这般无奈,至少最初的信念从未被舍弃,脚步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孤独而茫然的路程。
黄沙漫漫中,我单薄的身影在这片戈壁中尤县突兀,衍生出无限的悲凉,天地间再也看不到多余的景象,除了混沌还是混沌。粗粗的踹息声萦绕在我耳旁,呼呼的风声迷乱了我心跳的律动。我的猎狗倒在了扶起我的地方,还有那么漫长的路,还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逼迫自己走下去,因为虚弱,一个细微的踉跄,我便摔倒在地,只记得小道依旧在蜿蜒,蜿蜒进草野,蜿蜒进云峰,我却仍未看到尽头,鼻翼间忽然窜进一缕麦香,我不克置信地睁大眼睛,瞳孔中映出一片金黄的麦田。我使劲眨着眼,生怕这是幻觉。我像疯子一般跑在那里,明知道偏离了原本的轨线,却义无反顾,口中呢喃:只放纵这一次就好,一次就好……眼皮沉重地垂下,我放纵堕落,匍匐在那片欲望的麦田里。脚步声在这里止住了,风声依旧。
我仰躺在一片金黄中,果腹后的充足感,使我迷醉在这一刻的安逸中。
于是,我在麦田附近筑起了小屋。
知道最后一刻麦粒的消失,我才想起:我还要去开拓。
我重拾信念,穿过草原,攀过云峰我才发现,原来小道的尽头只有那么短的距离而已。然而更加讽刺的是,在我面前的是我想象不到的辽阔无边麦的海洋。夕阳下,麦穗沉浸在一片金黄中,那闪烁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痛得撕心裂肺。
这片荒地,已经被人开拓了。
有冰凉的液体从我的眼角滑落,浸湿了衣襟,寒意蔓延。
我想要回去,回到原来追梦的地方。可岁月悠悠,成刀刻霜,我才恍然发觉,我已老去。
最终我成了一名拾荒者。
埋头走在昨日的阴影里,无奈的我,只能拾起一地的荒芜,还有一地的碎梦。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读书可以明理,读书可以增智,作者从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中领悟出来深刻的道理和精湛的思想,实属不易。文章的切入角度很小,结构安排合理,层层深入,语言精炼。
人这一生总会要接触到写作文,或早或晚,通过写作文可以更好地表达一些东西。优质的作文切忌文章主旨不鲜明。下面是作文5000网为大家整理的“写拾荒者作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看见一个年纪差不多80岁的老爷爷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塑料袋,在垃圾堆里翻找塑料瓶。
他面黄肌瘦,脸上满是皱纹。他身上穿着一件满是洞的衣服,身上皮肤很黑,背上和腿上有一道道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第二天上午,我去学校的路上,心想那个老爷爷应该不会来了,因为那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可是就在我刚好走过垃圾堆的时候,我却看见了那个老爷爷还在那里捡瓶子。即使雨水淋湿了他的身体,他依然在那里坚持不懈地找瓶子。我想,一个瓶子能值多少钱,他这样淋雨,难道不会生病吗?从此以后,我就对他心存敬意。一旦我有了塑料瓶,我就会留着,等到看到他的时候拿给他。我只想尽己之力,帮他一点是一点。
拾荒老爷爷,真是一个勤劳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地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偷、不抢,也不连累任何人。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总是嘲笑他呢?
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微笑”——这世间最美丽的语言。一个沧桑嶙峋的拾荒者的微笑是否会更动人心弦呢?在我xx年光阴流逝的期间,所见的“微笑”有无数,唯有那拾荒者的笑容挥之不去,久久像阳光一样给我力量。
那是零七年盛夏的一天,我去寻曾经朝夕相处三年的朋友重温那昔日的欢乐和温暖。到了在她家楼道门口的垃圾道口时,一个佝偻的身影趴在垃圾道口好像在寻找什么。我的目光就那么肆无忌惮地落在那人身上。那人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惊奇的目光,转过头来冲我微笑,我愣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颧骨高高凸起,皮肤皱皱巴巴的,牙齿几乎要掉光了,稀疏的白发无力地贴在头上。为了缓和尴尬,我问他:“老爷爷,您在干什么呀?”他又笑了,对我说:“捡破烂呗!”好像我们看似这样困难的工作在他眼里很轻松似的。我又问了:“您多大年纪了?”他说:“76了!”啊?年近八十了!我心中感不禁叹道。正在我发呆的时候,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中。他说:“再见了,小姑娘!”他又冲我微笑,那微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格外美丽。望着他佝偻的身影,坚定而又沉重的步伐,我陷入了深思。
那微笑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阳光的力量,我坚信老人心里充满着阳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活着,就要快乐的,就要阳光的活着。老人的微笑深深震撼了我,感动了我。也许这时,那老人不是一个拾荒者,更像一个伟人!
幸福的拾荒者作文
做个幸福的拾荒者,在时光的隧道里且行且珍惜,纵然于世间丢弃,众人不解,亦不弃那份追逐幸福的信仰。
来时的路早已铺满灰尘,倘若沉于往事,那将徒落一地红英,伤了整个春秋。
倘若爱有天意,定会为时光插上一对翅膀,穿越时空带你飞回当初的那片故地,它或许早已被泪水淹没,亦或在岁月中斑驳,在此上演的一幕幕往事或早已被遗忘在某处角落,再也无法拾起,恰似那道本以为永难跨越的鸿沟却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抛在身后。
倘若爱有天意,定会于千百年后千万人中为你觅得一缕阳光,照亮整个心房。不再让你为其妥协,不再让你为其伤悲,把可怕的孤单甩在时光里,把可怕的寂寞搁置于无人问津的黑夜。
回首跷望那些童真的信仰,时刻撕扯你来时的信念,牵绊你去时的记忆。而如今在现实中被拉扯得面目全非。来不及掩面哭泣却又急着踏上另一个轮回。反反复复,于心百孔千疮之后将之置于何处?
抹不去的笑脸,回不去的日子都被称作时光,在那些逝去的时光里拥有过的疯狂和义无反顾被称作回不去的曾经,在那些曾经里有过的疼痛刻下的是无法磨灭的疤痕。倘若你将自我置于抹不去的伤痛中,疤痕只会在抚摸中日益清晰,给你无休止的坏情绪。
于是我不悲伤,在轮回里将过往埋葬,此时的我已忘却彼日的心情,空无一念,再无一人一物能轻易触碰那根扯得生疼的弦。
偶尔停驻,偶尔徜徉在午夜深处,偶尔看看匆忙的人群想想来时的路,不变的是我的信仰,不悲伤,不迷茫。
如果时光听得见,那么这些苦苦的守候换来的不该只是印证周瑜同黄盖的关系。倚窗眺望,恍然大悟,原来时光可以给那些守候一个满意答复,漆黑弄堂的尽头将是另一番天地,那里居住着一群或悲或喜的孤独灵魂,只是这些与我无关。
在无知中寻找快乐总胜过耿耿不寐。
午夜的梦境总夹杂着些许不安,梦里那歇斯底里的呼喊,已记不清那段深刻的台词,像是在忏悔,像是在抱怨,又像是在召唤。梦中的渡口,船舶乐此不疲的'各行其道,履行着唯美的句子属于自己的任务,于是驶向不同方位,停在不同海岸,它们不会因此悲伤,翻腾的海水混合着船夫的汗与泪早已把破旧的帆布洗得惨白,他们眼中不再有所期待,而是对现实的麻木与忍耐。亦如那些看尽沧桑的船夫,面对眼前的茫茫大海,我不抱期待。
破裂的伤口处漏下几缕阳光,久违的温暖透过肌肤渗入心房。盼望已久的信件也终于抵达,这似乎是一个巧合,抑或是上天刻意的安排,于是将信封闭里存满阳光,为明日的起航增添一份色彩。
深冬已退,数日以后那桃花源定是人声鼎沸,不枉它整冬的等待,数月之后我必踏上另一条旅途,不舍我毕生的执着。
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拾荒者,自记事以来,他就开始在我家的楼底拾着别人丢弃的不要的瓶子,用这个来维持生计。
他相貌平平,却已年过花甲,似乎是命运的捉弄,他的左眼总是微眯着的,却是他年轻时不懂事,经常爱冒险,一次登山时,被一块小石头砸到了眼睛,从此便看什么事情都看不清。
母亲告诉我要多多关照他,她说这种人生活不容易,每天背负着骂名却只能忍受着活下去。
依稀记得那个冬天,他在街上拾着瓶子,突然在地上捡到一个钱包,他粗略的看了一眼,便坐了下来,等待着失主来认领。不知等了多久,只知道第二天经过那时,他依旧坐着,失主终于到来了,看了看他手上的钱包,立马抢了过来,数了数,发现没有少钱,于是又笑吟吟的看着他,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小兄弟,谢谢你啊,大冬天的也不容易,给你,够你吃几天饭了。他摇了摇头,表示只要一些零钱,于是那位正人君子又掏出一把零钱,连一句谢谢也没有了,扬长而去,依稀听见那位正人君子喃喃道:真是个傻子,给他多点钱都不要。我似乎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泪光。
忘不了那个秋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行走在大街上,一位衣着华丽的夫妻走了过来,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还吐了口痰在他面前,说道:真晦气,出门就碰到这种人。他没理这对夫妻,只是自顾自的走着,这对夫妻便得寸进尺了,继续说道:真是影响市容,这种人就应该被打入监狱。他还是自顾自的走着,这下轮到夫妻俩生气了:真是狗眼看人低,瞧瞧你那破衣服,跟你说话还不理我们,你以为你是谁?你信不信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在这个城市生存不下去。先生小姐,请注意你们的言辞!饶是如此,他也没有生气。我们言辞怎么了?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你有资格活着吗?你有脸活着吗?说罢,还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我看不下去了,上前指责道:他的衣着确实不好,但是他至少没有去侮辱他人。而你们呢,所谓的衣着华丽,内心何其阴暗?你们有他万分之一的好吗?夫妻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眼见围观者越来越多,灰溜溜的逃走了。我搀扶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人,离开了人群。
路上,我似乎看到了一抹泪痕,不知为何,心中一阵抽搐,是乎,我问他:你没有子女吗?怎么这么大岁数还出来捡瓶子呢?子女不孝啊,抛弃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为了生存,我只得捡瓶子,每天看着那些人不屑的目光,我感觉丢脸极了,可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不能养活我的孙女啊,她才7岁呀!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接触,也是第一次得知他的名字叫王溪,第一次知道他还有个孙女,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再见到他时,已是在殡仪馆了,据说他是为了救一个被抢劫的妇女而死的,而那妇女却嫌麻烦,不但没有打120甚至也没有报警,消失在社会中。
天似乎还是那么蓝,草似乎还是那么绿,看那社会却似乎变得冷漠无情,他虽然死了,但他的一生都是辉煌的,他每天都在帮助人,却没有人记住过他,也许在人们看来,这只是他应该做的。愿他在天堂安好。
初二:麻俊鹏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头。
我是一个拾荒者。-精确的说,这是这个都会里一个极其一般的拾荒者。
我忘却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了解本人的名字。我只具有一个编号:1412。因而,全部的人都叫我1412。由于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衰落的考查品。
在我的回顾里毋庸质问,尽管这是一个可以轻易清除回顾的时期,但任何进步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空隙。就好象任何都会都会有老鼠和甲由一样。我还模糊保存着我的回顾片段。
在我的回顾里,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考查。有没有数的人,参预到其中。很内疚,我只能用多数那么一个虚词,由于我数不清究竟有多少人。记得在钻研我时,有体魄查看那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一个房间都有类似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很多分别相貌的人。而我所看见的相貌,一次,也未始反复过。
我麻痹的听着他们商量着我体魄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可能是试验的密斯,小声的商量呀!真像呢!
我了解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出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管细胞的原有样式,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生殖体。更加肤浅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考查的手段,本来非常明晰。
人们妄想主导全面天地,但有些保管的问题已不为当代人所能处理。因而,有人提议了一个联想。不如克隆出人们进展史上,有庞大奉献的科学家,运用他们重大的脑力体例来解保管的问题。
不过,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因为脑细胞仙逝后鼎盛所保管的回顾虚浮定性酿成的结果就是,与我一齐拾荒的人旁边,有很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相貌。不知道要是母体还保管,看见云云巨大的拾荒戎行,该是何如的嘲笑。
我是一个衰落的考查品,回顾里不保管着爱因斯坦所钻研的任何所有,以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衰落的考查品,就该做考查品的另外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形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就是为受伤可能天才不足的纯体人们供应健壮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成天还在跟我谈话,后成天就被子接去解肢。余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野。
而我们在被拉去供应体魄材料之前,拾荒的工作就是寻觅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建造拼合体。
我不能不供认,此刻的我体魄打了一个寒战。不知道为何,我一直感觉这样的考查是特别骇人听闻的。非常的不纯体人性。不过我没有资历说些啥,由于我也是这类考查的产品。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情愿听一个衰落的考查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保管的虚浮定性,有些奥密。这是一个钻研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惟观念所有都不保管,而本人的回顾观念所有空缺。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鼎盛儿一般。只惋惜,因为遗传因子的接管性,我其实不保管有纯体人基因。我不过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翁的克隆体,并且依然是衰落的。
本来我很崇敬纯体人在施行这项钻研时的尽心竭力,他们想了很多方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光复性。
就我了解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步骤竟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慧人也会想出笨方法。
我一生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时,那股腥臭味。哎!那味道,不提也好!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生怕今日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取一个面包。并且还得快点,否则,来日,我就成了其余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何写完以后,本人读起来怪恶心的?
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
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
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
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
我挺喜欢你的,但这事过去了。
我想起,我还喜欢你的时候,或许你的一句话就足以让我脸红心跳吧,或许你的一个动作都会让我心潮澎湃吧。偶尔会打开你的QQ界面,偶尔会看着你的电话号码出神,偶尔会在看到你的时候目光闪躲,偶尔也会在喊出你名字的那一刻红了满脸。其实每一次提起你,好像都耗尽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却还要努力的说得云淡风轻,装作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在朋友口中听说到你的事情,他们说你最近还是很努力,说你最近挺认真的学习。的确每次我把目光落到你身上时,你不是在埋着头背单词就是在捧着册子看历史。我在想,你好像开始变了,变得我开始不认识了。
想起以前,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你会在上课时打瞌睡眼睛里布满血丝的说,一会老师来了你叫我。想起以前,我们还是朋友的时候,你会在我苦思冥想不知所求的数学题中为我指点迷津,虽然你嘴上骂骂咧咧的说就没见过我这么傻的人。我却把它当成了一种惬意,当成了一种心灵上的寄托。我其实最喜欢的,还是你一笑起来就带着坏坏的表情,言情小说看多了,就会把它理解成心动。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的深陷了进去,难以自拔。
再后来,江湖再见,你成了我不可触碰的梦。
你从我身边把桌子搬走的场景我始终记得,你一言不发,很沉默,看不出期待也没有难舍。我却看着你的方向好久没有回头,虽然到最后还是说自己没有这么脆弱,真的没有一点舍不得。
我没有。
第二天来到教室,看着横竖整齐的单人桌,整个教室看起来人更紧密,更拥挤,却在少了你的那一刻,一瞬间心空。后来想办法接近,食堂吃饭故意站你后面,在教室里故意从你眼前晃来晃去,跑步的时候总是故意装成巧合的站你旁边。那时候我在想,或许你习惯了有我的就不会那么容易适应。可是我好像错了。你和你的前后桌很快建立起了很好的关系,你还是会和她嘻嘻哈哈,像极了我们那时候,你还是会和他相约一起去食堂吃饭,像极了我后桌那个很随和的男生和你的那时候。
大概还是怀念的,那个下雨天,你把衣服借给我穿,心里很暖。大概还是心动的,那个下午,你突然转身对我笑得不成样子,你知道吗,那个瞬间,你真的特别傻,真的笑得特别傻。大概还是忘不掉的,那个夏天,你对我说过的故事,我们一起度过的轻狂岁月。还记得的,是去年考试的前期,有个女同学坐我的位置,一直坐了三天。我漫不经心的从你的身边路过,你却很傻很傻的对着我笑,招呼我过去坐。我很不屑的走过,连手指头都没有一点点有打算留下来的样子。可是你不知道,我后来却在那个角落里偷笑了好久。虽然没有太多繁华与甜蜜,但我同时也在回忆的后知后觉中跌宕起伏,我也挺傻的,很平凡的日常,却被我揉捏碾碎在回忆里反反复复的单曲循环,其实这样,也只是为了使之更容易下咽而已。
纵然,有太多不甘,不也还是那样了吗,你还不是对别人好了吗,你还不是对着她笑得很开心吗,你还不是和她暧昧的嘻嘻哈哈吗。想问一句,我是失去你了吗,还是我从未拥有过。
慢慢大家会明白的,无法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人生的常态。慢慢大家也都会明白,爱不爱、可不可以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一辈子,是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从一开始就只是对方生活中的一个过客。你悄无声息来,重重的拨动过我的心弦,而后又洒脱的离去。我却要在余音的折磨中,度过好久好久,想来居然也有些残忍。
可是,我现在觉得没有什么了。
小枫曾经说过一句话,她说,我原谅你了。对呀,我原谅了过往的自己,也放过你,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你或许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夜景吧,你也没有见过那些人拖着疲惫回家后的朋友圈吧。那些人里面,有的人愤世嫉俗,有的人爱得难舍难分,有的人工作不顺,有的人很难过,有的人过得很心酸。好像现在的这些人,都已经逐渐开始喜欢掩藏自己的脆弱了,把朋友圈设置成仅三天可见。毕竟,谁愿意让别人看到这么脆弱的自己呢,谁愿意把自己的心大白于天下呢。我其实也骄傲至极。还有很多的虚伪,还有很多寂寞和孤独熬成的清高,而这一切曾经都在对你表达喜欢的那一刻输得一败涂地。我没有怪过你甚至连怨都没有,你不喜欢我很正常,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我也不喜欢我自己。
好像什么都来得及,好像什么都无能为力。
我放弃你了,这次没喝酒也没熬夜
最美拾荒者初中作文
过了九月,暗香浮动的季节黯淡了步履,除了轮回,没有什么可以留住它的落荫与芳华,但有那么一段温热的时光,上扬嘴角,绽露了最美的笑颜。
夕陽变成灵金色的梦,像海浪一样漫上来。有往事从我眼底浮现,一层层地渗出来。
夏日毒辣,我倚在门旁,不住地喝水,这天气,热得让人头晕。
忽然传来一阵孩子的笑声,一看,是一位老人牵着她的孙子在走。老人的衣衫有些褴褛,还背着一个很大的袋子。我猜,也许她们是外来务工的亲人,出于生活的无奈,才会在这烈日下受苦吧。老人竭力吆喝了几声:“回收空瓶哦。”沙哑的喊叫混着很重的口音,她的嗓子应该很痛很痛的吧。只一会儿,她就不叫了。她走到我家门前的垃圾箱,不知在翻捣什么。我赶忙跑过去,把手中的空瓶给她。
她抬头看我。臃肿的身躯扭动起来,汗水就沿着她黝黑的面庞滑落,一点点的滑落,滑落在我的心上。她发白的嘴唇很用力地动起来:“谢谢。”混着极重的口音。我笑笑,她也笑笑,赶紧接过瓶子,塞入那个大口袋,孩子也从垃圾箱里翻出空瓶给她。我看到了孩子的.眼睛,像雪山一样遥远。孩子的笑容,像陽光一样纯粹。多么天真的孩子,我从心底心疼他,但也只能看着汗水豆大地从他的小脑袋上滚下来,就望着她们,越走越远。
这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孩子啊,真是苦了你们。
一日,我出去,又碰到了那老人和孩子。老人在超市附近捡废品,而孩子,正对着那一列列货架上的物品发呆。
老人赶忙拉住孩子。“咱们不买好不好?把钱都给你爸爸妈妈,好不好?”孩子眨着眼睛,像小小的明亮的星辰。“奶奶,我不买,我要把钱都给爸爸妈妈,以后给他们盖一座大房子。”他说的很天真。奶奶搂了搂他,亲了他一口。她们再次走远,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地方。
思绪像蚊香一样蜿蜒开来,又有一袭汹涌的潮卷住了我,湿了我一身的泪水。
这慈祥的老人和可爱的孩子啊,我该如何想象你们为亲人所做的事。是多少个风吹雨淋的日子,多少个精疲力竭的日子,多少个遭人排挤的日子,才换来那么微薄的报酬!你们一定浑身无力了吧……
这并不多么伟大,只是一种血浓于水的爱,凝结成美丽。
亲爱的老人和孩子啊,是你们,成了韶光里那旖旎的景色。让我落下了最诚挚的泪,让我看到了花叶焜黄之时,美丽温存之际。
在喧哗的闹市中有人扯人衣角,换取卑贱;也有人虽磕磕绊绊,却依然坚守人格与尊严。
----题记
几粒星子坠入眼眸,随之跃出一缕晕光,倏忽而逝。就在这招摇不定的尘光下,我遇到了两种人,见到两种精神世界。
晌午,我和朋友游荡在城市的中心,看着这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禁慨叹自己的渺小,我们一行人边说着笑边观察着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突然,一只瘦弱的手拦在了我面前,过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年过半百很高大的男人。朋友看见他,眉头一皱,拉着我就要走,那个男人扯住我的衣角,用那微不可感的力气。我对上他的双眸,他的眉宇间透过一丝年少时残剩的英气,不得不说这个一直念“行行好,行行好”的男人有一双深邃而又漂亮的眼睛,就如一个洁净,幽美的湖泊。但是,尽管他有着潇洒的面容,他的行为却让人觉得可惜,觉得可卑。我从包里拿出十元递给他,然后转身离开,耳旁回荡,他不停念叨“好人一生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的声音,微风拂过,忽感可笑。
走了一会,我将矿泉水喝完后,正想将瓶子扔进垃圾桶中,身后传来一阵颤弱的声音:“等一下,等一下,小妹子!”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瘦弱的老太太,看样子年已过花甲。我等着她慢慢地走过来。老太太拖着一个很大的拖车,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待她走来,我将瓶子捏瘪递给她,朋友见状,将自己瓶子里的水喝完了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接过瓶子,笑开了花,露出稀稀疏疏的牙齿。她头上的银丝梳得十分整齐,在太阳的映射下隐隐发出光,细密的皱纹布满了她的脸。她笑着对我们说道:“老骨头一把,赚不到钱了,只能来捡破烂赚点生活的钱,这日子快要到头了呀!”感叹完,朝我们一笑,又拖着她的大拖车一瘸一拐地走了,望着她远去的背景,只觉得,越发地高大了起来,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丢弃尊严乞讨换来的是卑微,一个快要年逾古稀的老太太宁可苦点累点去拾荒,收货的是尊重。
在这个灯火阑珊的街道,我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
那是一个难忘的秋天。
我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游荡着,要是有个伴在旁边陪着说说话,谈谈心,或者聊些杂七杂八的事,也不至于显得这样可怜巴巴。我低头看到地上斑斑驳驳的影子,多神奇,那些树枝多似一把把剪刀,将原本是一个整体的却可以剪得这般支离破碎。我昂着头边走边细细观赏着。看见上面的阳光和树叶在清风徐徐的摇着,耳边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叫声,但我却看不见它们的身影。
难道它们怕这些来来去去的人们,躲了起来?也许吧。
我的头昂得有些酸痛了,当低头时才发现,我已离开了那车水马龙。我又若无其事情不自禁的扬起了头,看着上空那纵纵横横的树枝,它们的身边还有不少的树叶依靠着它们。忽然间,有一片树叶亲吻到了我的眼睛,就像春风拂在脸上,轻柔无比。我的眼帘里,绿油油一片。这些树木,应该比此时的我更加孤独,我至少有亲朋好友,而它们只是一棵棵常年无人问津的植物。
“啊!对不起。”
由于走马观花,我撞上了一个人,我的心颤动不已。顿时,我的脸就像有一团火从旁边经过,我的心充满愧疚,连忙退了几步。
我抬头微微看了我前面这个人一眼,又立马把头低了下去。“小姑娘,走路要小心点,不然很危险的。”他的声音苍老而又沙哑,语气里透露着几分慈祥,我刚才紧缩的心终于放松一点了。那些斑斑驳驳的影子仍在摆动着。
他是一个老大爷,脸上黑乎乎,应该是好几天没洗过脸了吧,还有那苍白的嘴唇,没有一点血色,衬托出那双深入人心的眼睛。那黑黑的瞳孔,就像似那潭水里倒映着的一个漆黑的夜。再看他的发型,是典型的爆炸头,枯黄的头发中掺杂着几根稻草,活像清洁工扫大街的扫帚。我闻到一股刺鼻的汗味,真想敬而远之。
可是,一种怜悯之心在心头荡起涟漪。那没扣儿的衣衫,袖子和裤子跟小冤家似的一片长,一片短,看着心里老不舒服。他手拿着一根长棍儿,还有一个带着几个洞儿的蛇皮袋,我咋能忽略!那个脏兮兮的蛇皮袋里似乎装着一些东西,我斜眼看去,是些塑料瓶儿。
难道?是个捡垃圾的老头!
一片片树叶从空中瑟瑟的飘落,有的很不情愿的飘落在地,拼命地借用微风的力量去挪动自己的位置,那些树叶又是有怎样一颗倔强而又平凡的心呢?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一片,它跳到老大爷微驼的背上,又轻轻弹起,优雅的悄无声息落地。
老大爷拖着他那双露出了脚趾头的破鞋,拖拖拉拉的与我擦肩而过,我默默的转过身,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
渐行渐远,那老头儿的背影在慢慢变小,混入茫茫人海中,可他矮小的身影,破破烂烂的衣着,可在那些人群中,却依然格外耀眼。看到一个小孩随手扔下个零食袋,我静静的看着那个老头儿微微弯腰,伸手捡起……他显得更加矮小了。
多么微不足道的奉献者!
他在生活中又是有怎样一颗顽强而又平凡的心呢?
那个老头已经悄悄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的耳边又响起了那几声清脆的鸟声,但还是不见它们的身影。
迎面轻轻吹来了枙子花香,是那么的清淡。这些枙子花慢慢地散开来,弥漫在每个角落。
写作是我们必备的一项基础能力,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一篇好的作文往往蕴含了人们想说却说不出的话语,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吗?敬读阅读编辑整理的写拾荒者作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每每到了周日的时候,我都会到坝边打球,但每一次打球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个平凡的身影,她只不过是在场地旁捡汽水瓶的一个普通人。
我在场边休息时,有时她也坐着休息,但我都刻意地避着她,尽量不跟她离太近,其他人也一样,因为她很脏。看得出她年过花甲,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十分削瘦,没有一丝红
润的地方,眼睛也有些残疾,身子伛偻。全身穿地都是补了的衣服,脚上那双布鞋的底也磨烂了,手上经常提着一个塑料袋,很大,装满了瓶子。有时她也与卖水的大娘聊聊天,虽然我听的不大清楚,却也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她没有任何亲人,只能靠捡点破烂维持生活,她说在江堤那边一个工厂边的土砖平房是她家。
通过细致的外貌描写,表现人物的艰难,为后文作铺垫。
听到这些后,我十分震惊。从此,只要有空的汽水瓶就尽量扔给她。虽然一直想亲手把瓶子交给她,却始终拉不下这面子,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她却很开心地弯下那本来就不直
的腰,捡过瓶子放入袋子,还向我笑了笑。这让我的心里直不是滋味
“我”的转变与前文形成对比,心理描写细腻。
一转眼,一年的光阴过去了,每次都可以看到她,不论严冬酷暑,因为她只有这唯一的工作。也许岁月饶人吧,现在却很少见到她,看见她的时候越来越瘦,还不时的咳嗽,走路
也不如原来那样稳健,现在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
“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表达不精练,应为“瓶子数量一日不如一日”。
前几个月的时候,我又看见了她在场边休息,我心里也不知为何,涌起一丝丝的喜悦。只记得当时,我的一个拉钩上篮后被对方重重撞倒在地,可恶的水泥场地,害得我的脚踝挂
了彩。无奈,我只好下场休息。
我踮着脚一跛一跛地来到场边坐下,看到了她,我们俩互相笑了笑。这时,令我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她迈着蹒跚的步伐来到我的身边,我看到了她憔悴的面容,脸上布满了皱
纹,可她的头发依然整齐。她从一个精致的荷包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创口贴给我,看着她那枯黄的手,我不忍拒绝她的好意,只好收下了。她又细心地嘱咐我:“先用创口贴止血,最好再擦点红药水。”那声音虚弱,却充满了热情,一下子点燃了我心中的火焰。
细节描写生动,一个细小的事件写出了人物的品德,突显主题。
望着那远去,蹒跚的身影,在我心中满是感激,不顾脚伤的疼痛,小跑到她的身边,发自内心的感激油然而生:“谢谢你,老奶奶。”那一刻,我如释重负,其实世间万物都是平
等的,为何我们不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对待他人呢?
那天晚上,夜色朦胧,我正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休息。突然,一个人从黑暗中一摇一摆地走来。走近了,我才看清他衣冠不整,穿一件很难看清颜色的衬衣,腰间扎着一根麻绳儿,手提一只脏兮兮的蛇皮袋。脚穿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头发乱同一堆草。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离我家不远的垃圾站旁,开始捡那些废品。他拨弄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乐瓶,他如获至宝似的放进袋子里,又不停地翻起来……
这样的镜头持续了好久,幸亏垃圾站旁有一盏路灯,要不然他的这些宝贝定难找到。
“悉悉簌簌……”足有半小时之久了,他还在拨弄着垃圾站内的“宝贝”。这声音虽不好听,但我觉得远胜于那些在大街上,那些四肢健全,却装出一副可怜相,伸手向别人乞讨的行乞者的吆喝声强多了。
唉,我真希望这些镜头,这些与社会不协调的声音早日销声匿迹。
他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赚的是最光荣的钱。尽管工作不太体面,或许衣衫褴褛,或许灰头土脸,可他的内心最朴实;尽管生活不太富裕,可他却一步步脚踏实地。而他正是一位拾荒者。
拾荒者是我们生活中拾垃圾废品的一类人,许多人瞧不起他们,因为他们衣着不净,因为他们没文化。可他们每天都在为城市“美容”。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或许将丑陋不堪。也许他们没有很多文化,不能像牛顿、爱因斯坦那样推动科技的进步,但是他们也在奉献自己,在改善自己生活的同时,也切实改变了城市的容颜。每天行走在无数条大街,早上公鸡还未打鸣时就得起床,晚上万户都已关灯休息的时候,他们仍在奔波。
对比乞丐,他们高尚多了,有些乞丐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上街伸手要钱。明明年纪轻轻却像懒汉一样坐在地上乞讨,甚至变着花样以博得他人的同情心,从而“骗讨”。上天给了我们健全的四肢,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去服务于社会,年纪轻轻本可以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惜他们却乞讨着他人的给予。
劳动最光荣,拾荒者的身份虽然卑微,却是靠劳动来维持生计。有时想想拾荒者甚至比我们更高尚,我们现在大多依靠父母,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再不懂得感恩父母、孝顺父母,那就与乞丐没什么不同了。虽然不能参加工作,但可以做家务,或者考出更好的成绩体贴、回报他们。
这些都是拾荒者教会我的。
城南城北,大街小巷,不难发现背驮麻袋,俯着寻觅的拾荒者。
每日穿梭于人来人往的街道,它们似乎总比别人矮半截。因为,这“职业”确实也太卑贱了点,难免要承受路人异样的目光。
普普通通,平平庸庸,司空见惯,这拾荒者好像没有什么好写的。
只是……
自从上了初中,便很少与母亲散散步,吹吹风。今日闲暇,欣然与母亲上街。
阳光算是明媚,街上行人熙攘。我和母亲并排走着,但庞大的人流多次把我们冲散。母亲很古怪,多次停住脚步,莫名其妙地盯着地上某件不知名的东西,像是老虎发现了猎物。但她却又不去捕获,只是瞟瞟身旁的我,露出不自然的笑。怪哉!
我们继续前行,但母亲放慢了脚步。步入服装店时,母亲不见了踪影。我回头望去,发现母亲在约十米之外迅速俯身,把几个废塑料瓶捡起,抬头看见了我,又急忙将它们藏在了身后。
原来,母亲也成了拾荒者?!我尴尬着,好像自己变成了小丑,路人的目光都往我身上聚焦。真后悔脑袋不够尖锐,未能钻到地底!忽然想到了转身,便像蒙受了奇耻大辱般混进人群,抛下母亲一人,茫然愣在原地。
我逃回了家。之后母亲在沉默的陪伴下,带着一袋“战利品”也回来了。后来,我回到了学校。
学校里,揣着母亲塞给我的零用钱,脚步挪到小卖部门口前便再也前进不得。那被揉皱的钱,似母亲沧桑的脸。这钱仅仅只是钱吗?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犯了滔天大罪,那“毅然决然的转身”,是母亲心灵的伤口。我,徒有悔恨罢。期待时间,能够冲淡一切。
两周之后,我又回了家。母亲像往常一样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佳肴,而后陶醉地坐在面前看我狼吞虎咽。而我十分清楚,母亲平时只吃咸鱼白菜。
晚上,我去了朋友家。回来时,已是深夜。天微微下着小雨,给夜蒙上一层轻纱。路灯在雨中挂起淡黄,似一支将要燃尽的蜡炬。
街上行人很少。我小心翼翼地观察周围人的一举一动,生怕有一丝危险迫近。因为母亲常告诫我,晚上不要外出,最近治安不好。我壮起胆子作镇静状朝家中走。前方有个拾荒者,在垃圾堆中探寻“宝藏”。听到我的脚步声,那人抬头望过来,谁知她像触了电一样,转身疾走。可疑!
强烈的好奇心取代了恐惧。我加快速度,想一探究竟。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那人竟然是……母亲!我真希望是自己视觉上的错误!我揉揉眼睛,又瞪大眼睛,然而母亲中的就真实而残酷地立在我眼前。我亲眼看到,在僻静的街道,一位母亲,提着一个袋子,默默为生计“工作”着。不管旁人的漠视,不管“工作”的肮脏,也不管儿子的不理解,她就这样低着头,弯着腰,冒雨前行。因为,每一次发现,都是一个希望。
原来母亲失业了。万般无奈,她惟有靠拾荒来维持生计。其实她也知道,这样的职业会令儿子脸上无光的,所以她尽量隐蔽,只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行走在纵横交错的大街小巷,尽管天寒地冻,尽管风刮雨下。
此刻,雨下得稍大了,雨水汇集起来,一股一股渗进我心里。母亲的眼神变得闪烁而慌乱,而我的眼泪,要涌出来了。
我俯下身,捡起一个矿泉水瓶,朝母亲的方向走去……
童年的一个夏天,格外炎热,迫使我将许多零用钱花在了冰凉的汽水上……
又是一天,平凡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踏着黄昏的步调,漫步于回家的道路……
当然,也少不了我哪如命的汽水。
只是,就在我站在路边摊儿一边快要喝完时,两只粗糙而粘满污垢的手想我伸来……
定睛一看,原来是两个拾荒的人,二人显得苍老至极,有许多人望着我。我掰开尴尬的情绪,显然,二人都是要我手中的瓶子——以维持生活的东西。两位老人都想要,我该给谁?僵持了几十秒,大概那个老头发现了现在的处境,他埋下头细语:“给她吧。”几秒后,老妇也明白了,她连忙转头:“刘老头,我知道你比我更不容易,这个你要。”我不禁吃惊:拾荒者也有如此品质,如此道德。最后,我将瓶子给了那个更贫困的老头。
而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我发现,老头抓起瓶子,用比平常快许多的步子走到老妇身边,放入了她的口袋……而他的大塑料口袋,却一个也没有……
下一刻,我掏出剩下的钱,又卖了一瓶汽水,迎着斜射的夕阳,逆风狂饮,一口气喝完了它,管不了肚里咕噜咕噜的叫,冲到了老头的身边,放入了他的口袋……他望着我说:“小伙子,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我避开他的询问深深的给他鞠了一躬,返身离开。
于是从那刻,我明白了:就算是拾荒者也该收人尊敬。
母爱不是随时能从指缝流走的沙,而是石缝中不屈生长的花,虽然微小,但随岁月流逝,终灼灼其华。
草长莺飞二月天,暖暖的阳光穿梭于微隙的气息,舒畅,漫长。趁着暖阳妈妈忙着清洗、晾晒。这大好的日光总是不能辜负。妈妈将柜子里的旧衣物搬出时似乎翻到了件不同一般的物品,显然,她的动作变得缓慢而又小心翼翼。
妈妈站在柜子前满脸洋溢着温暖的笑容。当我一脸疑惑地凑向前去,才发现妈妈手里正捧着一件我小时候穿过的连衣裙。我从妈妈手里接过发现这是一件白色碎花的连衣裙,这件裙子很小,约只有几个巴掌那么大,上面胸前的位置已微微泛黄,应该是我小时候喜欢流口水留下的难以清洗的污渍。
妈妈用双手小心地捧着这件早已被遗忘在岁月深处的小裙子说:宝贝,那时候你还很小,不会说话,给你穿上这件裙子你只会用小手指着上面的小花开心地笑。你很喜欢这件裙子,所以妈妈便一直保存到现在。没想到一转眼你都和妈妈一样高了呢。
我瞥见了妈妈的头上不知什么时候居然生出了两根银丝。是啊,十多年过去了,我一年年长大,妈妈的青春却在渐渐逝去我突然发现原来岁月不是偷走父母青春的神偷,我们才是!
妈妈将这件裙子晒过递给我时,我双手接过它,它是温的,这是太阳的温度,亦是母爱的温度。我双手抚摸着它,脸贴近它,似乎嗅到了阵阵奶香,这味道我小时候再熟悉不过了,这也是母爱的味道。
妈妈双手捧着裙子,如同岁月的拾荒者,拾起了一件件往事,拾起了一段段回忆,也拾起了我那颗回报父母的心
人生于世,我们都是过客,我们的生活,因为爱上,因为独一无二而丰富多彩,正如我们的梦想不可复制,我们的天空,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蓝,生活,就是如此奇妙,她撮合你同每个人都有一次邂逅,也让你在每一次相遇中成长。
莺时季节里,我走在火车轨上,远远望见有一人,时而弯腰时而起身,左手上提溜一个黄旧的编织袋,在尘土里黯淡无光他袋里的东西,是一些小石子,形状奇特的瓶子,碎玻璃渣,还有几枝小花。离得近了,我这双近视眼才看清那人的模样,是我的同学,我心里一阵嘀咕,奇怪了,这孩子平日里,白白净净的,挺阔绰,时常给同学们送一些精致的小东西,在这条轨道上的东西破破烂烂,他捡回去是要卖钱吗?才怪哩!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笑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脸上赫然多出了一团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扑哧一笑道:魏晋名士嵇康喜欢俗活打铁以自奉养,那你一个白脸小生,你拾这些小玩意儿,是要干嘛呀?他挠挠头道:爱好,爱好罢了。然后他神秘的说:你要不要去我的秘密基地看看?很好玩的!我忙声答应,对于这种俗世奇人的盛情邀请,我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啦!
我们穿过羊肠小道,跨过几段土基,到了一个小山洞里,那可真是别有洞天,几块靠电池发电的小小的LED灯使得整个山洞弥漫着淡淡的红晕,还有一些用碎玻璃拼成的小笔筒,里面还插着几朵有些败落的花,散发着植物的清香,透明的塑料瓶里养着五彩斑斓的小水球,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绚丽的光彩。几块砖头堆砌成小板凳,还在上面铺了两层塑料膜。
我不禁感慨道:这是名副其实的秘密基地,我总算知道你平时给同学们的小玩意儿是哪来的了,我就好奇了,你哪来的闲情逸致布置这样一个世外桃源?
他笑道:你看过三毛的一篇文章吗?它叫《拾荒梦》,里面说:拾荒的日子是自由的,毫无拘束的,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我想,的确是这样,我喜欢自己动手,变废为宝。我觉得这很有成就感,我想把这当作一个爱好,在拾荒的日子里,我觉得世界都是自由的,这拾荒的趣味,在于它永远都是一份未知,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收获什么,也不知道,你能创造出另一些奇妙的东西,创造的价值就在这里体现,我要将这作为一个业余爱好,坚持下去,可能再过几十年,这些东西都能开博物馆了!他顿了顿,又说:可能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吧,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活的拾荒者,那些点点滴滴的过往,亦或是真情的片段,都是我们应该拾捡起来的,我们与这些东西的相遇是奇妙的。
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是啊,我们不一定要去应和那些阳春白雪的情操,不一定要去追寻那些远在高山之巅的理想,因为世间真正温煦的颜色,都熨贴着大地,潜伏在山谷。做一个幸福的拾荒者,亦未尝不可啊!
这次奇妙的山洞做客,让我见识了另外一种世界,关乎个性,关乎生活的态度,是的,学会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想要的风采与滋味,这种感觉是奇妙的,在寂静的流年里,遍开一地的花。
在读完贾平凹教师的长篇小说《快乐》之后,使我对当今农人的日子状况,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知道。21世纪初中国乡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处处都是施工占地的修建。
当城里人怅然享用在都市日子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赤贫与落后边际的农人们。他们巴望进城,他们巴望在这个生疏的城市里混出个容貌来。或许做一个荣归故里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希望。所以城市就像一个伟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人们。但是这群没有文明的弱势集体,注定在这个富贵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人物。
不过他们有着专归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希望,他们肯支付辛苦与眼泪去斗争。就像《快乐》一书的主人公刘快乐,他便是这样有点傲有点节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便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快乐,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人。他以自己的一向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集体之中。为了生计,刘快乐与一起进城的五富,投靠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乡民韩大宝。但是韩大宝对这俩个同底子嗤之以鼻,很是冷淡。干脆就打发刘快乐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向萧,成了刘快乐出行必备的“行头”。刘快乐津津乐道的享用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快乐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知道这种快乐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毕竟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快乐却是活得怅然悦然,他常常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生疏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了解的日子。“假如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便是城市日子。”贾平凹教师以其敏锐冷静的笔风,深度分析了像刘快乐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集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乡村,乡村是他们的家园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久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开端憎恨起来乡村了,他们喜爱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引诱,他们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能够笔挺腰板的在城市里日子。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气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恨的极点中心徜徉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进程,必然到这两个成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消亡,仍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恨的当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希望寄托在后代的身上。
刘快乐的命运,在小说的结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成果中折中。他挑选了在这个明丽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当地与冷漠的实际做最终扎。他的生命不会因漆黑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由于明丽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富贵的城市,容不下像刘快乐这样的“瑕疵”。
假如从进程的那一刻,刘快乐坚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人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或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仅仅一个普普通通的农人。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角色无能为力的工作了。
就算刘快乐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界说为“农人”,那他也仅仅个俗人算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快乐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快乐却诠释了一个俗人的内在,最少不管怎样身份藐小的人,为自己的希望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使那个希望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在喧哗的闹市中有人扯人衣角,换取卑贱;也有人虽磕磕绊绊,却依然坚守人格与尊严。
----题记
几粒星子坠入眼眸,随之跃出一缕晕光,倏忽而逝。就在这招摇不定的尘光下,我遇到了两种人,见到两种精神世界。
晌午,我和朋友游荡在城市的中心,看着这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禁慨叹自己的渺小,我们一行人边说着笑边观察着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突然,一只瘦弱的手拦在了我面前,过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年过半百很高大的男人。朋友看见他,眉头一皱,拉着我就要走,那个男人扯住我的衣角,用那微不可感的力气。我对上他的双眸,他的眉宇间透过一丝年少时残剩的英气,不得不说这个一直念“行行好,行行好”的男人有一双深邃而又漂亮的眼睛,就如一个洁净,幽美的湖泊。但是,尽管他有着潇洒的面容,他的行为却让人觉得可惜,觉得可卑。我从包里拿出十元递给他,然后转身离开,耳旁回荡,他不停念叨“好人一生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的声音,微风拂过,忽感可笑。
走了一会,我将矿泉水喝完后,正想将瓶子扔进垃圾桶中,身后传来一阵颤弱的声音:“等一下,等一下,小妹子!”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瘦弱的老太太,看样子年已过花甲。我等着她慢慢地走过来。老太太拖着一个很大的拖车,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待她走来,我将瓶子捏瘪递给她,朋友见状,将自己瓶子里的水喝完了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接过瓶子,笑开了花,露出稀稀疏疏的牙齿。她头上的银丝梳得十分整齐,在太阳的映射下隐隐发出光,细密的皱纹布满了她的脸。她笑着对我们说道:“老骨头一把,赚不到钱了,只能来捡破烂赚点生活的钱,这日子快要到头了呀!”感叹完,朝我们一笑,又拖着她的大拖车一瘸一拐地走了,望着她远去的背景,只觉得,越发地高大了起来,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丢弃尊严乞讨换来的是卑微,一个快要年逾古稀的老太太宁可苦点累点去拾荒,收货的是尊重。
在这个灯火阑珊的街道,我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作文参考】 (文章)优秀者其三》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早上翻了一会小视频,本意只是轻松看一会,结果碰上了一个有趣的博主发的在国外的家庭日常,居然一直翻她的作品看了两三小时。
眼看着过了饭点的时间,我关掉视频,问自己,花了几小时的时候,到底是不是浪费了。
如果我没有从那些分享中得到一些感悟,那真的就是属于垃圾快乐时间。可细想一下,真的是没有一丁点的收获吗?
视频的博主自称是一位学渣,其实是相对于她过于优秀的丈夫来说的,她自己本身也是本科学历,只是相较名校博士,她的谦称而已。而做为一位在国外的三宝宝妈,她其实在操持家务的同时,也在通过做视频做购物的生意,也算是在做自我创业。与此同时,她也时不时地会秀一下自己的舞蹈与弹吉它,这些都不是她的专业,她只是喜欢,却是能弹跳到非常专业的水准。就单单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们看到她的优秀。
所以,从她的分享当中,其实她本身就是一个极其优秀的人,只是在学历上可能与丈夫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在情商与能力方面,她有自己独有的优势。她比较幸运地是,遇到了一个懂她的人,而她也一直在支持着丈夫的事业,两人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关系。
这一点也让我明白了,当我们想周边的圈子或者朋友很优秀,自己首先就要提升成为一个可以同类相吸的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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