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心得体会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推荐作文: 我最好的朋友小学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与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鼻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时时透露着善意的目光,加上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发,凑成了我最好的朋友——陶昆。她平常的穿着打扮非常可爱,一条粉色连衣裙,一个小小的发卡,配上一条蓝色短裤,就是个天使哎!她喜欢画画,虽然画的有点糟,可是也很好看。
她是我的`同桌,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是一个宽厚的人,有一次,她把她亲手制作的礼品都给了我和一个女孩的寿礼。那个东西我现在还留着,那是一个可爱的小熊模型呢!
她还是一个幽默的人,有一次,我因为人家说我胖而闷闷不乐。她是第一个来安慰我,是这样说的:“你要是瘦呀,我就应该可以与天鹅比美了。哎呦,太好了。”把我说得哭笑不得。
她非常爱看书,她家的书可以与图书馆的书相比较了。
她还会剪纸,她剪出来的纸可以说是“书山书海”了。
……
这陶昆就是我最好的朋友,这就是我与陶昆最珍贵的友谊,最真挚的心,永远没有终止,永远永远,永远永远……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关于《[推荐作文] 我最好的朋友作文(篇七)》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我的好朋友是郭继丞,他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弯弯的眉毛,红红的脸颊,矮矮的个子,他还有一双灵活的手。
他的性格是比较活泼的,他会经常帮老师分担点小事情,比如说:帮老师搬书、批改作业
还经常帮助同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和郭继丞一起跑步、跳绳、打篮球,还有踢足球。如果能一起上延时课,写完作业后我们就能到操场上去玩。
郭继丞是一个随和、脾气很好的一个同学,我很喜欢和他一起玩耍。
很荣幸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最好的朋友小学作文”的文章,作文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各种词汇和语言表达方式。平时认真练习考试才能写出好作文,你是不是也正在准备写作文?
走进广雅小学四(7)班,就可以看见一个可爱的男孩。他一头乌黑的头发,洁白的皮肤,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上有一双浓浓的眉毛,还有对小酒窝对称的分布在脸颊两侧,真是可爱极了!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刘俊荣。
说起来也很巧的,我和他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还住在同一小区,所以我和他打小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可是有特异功能的哟!他笑起来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直线。他还可以模仿别人的声音,模仿得唯妙唯俏,我还佩服他。
我们天天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一起为班级争光,一起为班级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连周末的时候,我们都一起去饮茶吃东西,一起去石湾游玩。
暑假里的一天,我们一起去闸坡看大海,到水上乐园玩耍。来到水上乐园,最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有冲浪的滑梯,我和刘俊荣在上面玩了好几圈,真是太刺激了。我和刘俊荣在水池里尽情地玩耍,开心地享受这愉快的时光。
记得二年级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全校搞联欢晚会,我和刘俊荣一起装扮教室,让教室充满了浓郁的节日气氛,老师还表扬了我们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学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了。我们很可能会分开读书,但是,朋友是人生路上最美丽的景色,友谊是彼此相连的心弦。刘峻容,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愿我们友谊长存!
今年冬天,刚开始时,爸爸把你从冰天雪地的马路上带回了家中,
发现你的左眼旁边有溃烂,妈妈给你消了毒,我们又发现你的右侧翅膀也断了,再也无法起飞了,我们只好给你买了一个小家,让你住在里面。记得那时我叫你小白,我叫着你的新名字,边叫边拍着手,你吓得扑闪着如同手一般的翅膀,把我们给你的小米粒都扑洒掉在了地上,那时我觉得你非常淘气。
天气渐暖后,眼睛旁边的溃烂已痊愈。爸爸妈妈觉得你太脏了,想把你放在地下室,我哭着闹着不让放,就是因为:你的翅膀断了,没有了自由,再把你放在地下室,你一个人要独自承受黑暗和孤独,我的心如同被一只沾了毒的箭射中了一般疼。最终你还是被放到了地下室,为了不让你在地下室仍受孤独和黑暗,经过我两天的哀求和承诺每天回到家自己亲自给你喂食,爸爸妈妈终于答应把你放在了防护栏上。
后来你还是走了,你永远都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家。那天天气格外晴朗,我上完舞蹈课回来,发现你的笼子门是开的,你不见啦!我问爸爸你到哪去了,爸爸说喂完食,忘关笼子了,你可能飞走啦。两天后,我发现你静静的躺在楼房后面的草坪里一动不动,我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本以为你的翅膀愈合了,可以在天空自由翱翔了,我知道你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关注着我们。我默默地流下了眼泪,我扒开你身边的土,轻轻的将你掩埋……
因为有了你,加快了我每天回家的脚步;因为有了你,加快了我学习的速度;因为有了你,增加了我的快乐;因为有了你,减少了我的劳累。每当晨曦的曙光洒向大地时,你总是用你美妙的歌喉吹着口哨,将我从梦中唤醒。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个时刻——因为你是我最最好的朋友!
说起我最好的朋友,非陶玉宁莫属了。她那红扑扑的脸上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一漾一漾的,真惹人喜爱。
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居然下起了大雨,我这才发现今天自己并没有带伞,这可怎么办呢?看到我一副心急的样子,陶玉宁马上走过来问道:“你是不是没带伞啊?”我说:“是呀。”她那起手中的伞说:“我有伞,我们一起走吧!”于是我们一块儿踏上了回家的路。
没过一会儿,风也越刮越大,雨也越下越大,雨水在空中交织成一道道密不透风的水帘。寒冷的秋风夹杂着冰凉的雨水,无情地吹打在我们脸上、手上和脚上。不经意间我身上已经起了“鸡皮疙瘩”,不由自主地将身子往伞中间挪去。后来才发现,陶玉宁的大半个身子已经淋湿了,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涌上一阵又一阵的惭愧感。
当我正想把她拉到伞下的时候,发现与小了,风停了,仿佛老天爷也被这种先人后己的精神感动了,不忍再用那冰凉的水,无情的风去淋湿,去吹打她那弱小的身躯。
我在金笔作文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韩欣宇。
她今年9岁了,中等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着两个小辫子,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珠黑得发亮,像两颗黑宝石,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双红润的小嘴巴。韩欣宇经常穿着一条花裙子,五颜六色的小彩花非常好看,她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上面还有一只可爱的小蜜蜂呢。
韩欣宇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我的笔被我不小心弄断了,她就毫不犹豫地借给我了一只铅笔。还有一次是我自动铅笔的铅用完了,我问韩欣宇:“你有没有0.5的铅呢?”她给我了一根铅,而且还对我说:“还要吗?我还有很多呢!”我说:“不用了,谢谢!”
韩欣宇不仅乐于助人,而且很大度。有一次,我们两个之间发生了一些小误会,互相不理对方了。我想了想,这件事是我做错了,就鼓起勇气去给她道歉,她大度地说:“没关系,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们俩互相看了看对方,都笑了。
我真开心有了韩欣宇这个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叫球球,全身雪白的小兔子。我为什么说它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下面就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我过生日时,妈妈给我买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兔子,它特别的乖,把它放在腿上,它就会慢慢地闭上眼睛;如果你摸一摸它,它就会想人一样知趣地动动,可爱极了。它浑身雪白,只有尾巴上有几根黑色的毛,真不知是脏了,还是天生就有的。红红的小眼睛炯炯有神,真有趣!
最可爱的还在后面呢!一般它饿极了,它就在阳台上西跑跑东蹦蹦,时不时还会乱咬吊兰花的叶子,每当我到阳台上的时候,它总会轻轻咬住我的裤腿,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但每次我都不会轻易饶了它,我坐在阳台那边,手里拿着美味的白菜叶,朝它晃晃,球球就会跑到我那边去。等球球跑来时,我又跑到那边去,就这样重复几次后,我才把好吃又美味的白菜叶子扔给它 ,它才狼吞虎咽起来。
这就是我家那只机灵,有趣的兔子。你觉得它可不可爱呢?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看完作文5000网《值得收藏!我最好的朋友作文(8篇)》想必你有所收获!
我有一个同学叫汪李娜美,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胖乎乎的脸儿和红红的嘴唇漂亮极了,有时她会戴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更是可爱。
我们俩之间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情。有一天,阅读课时我没有带课外书籍,正在发愁,她递给我一本《自信公主》,说:“米安妮,这本书借给你读。”“给了我你读什么呢?”我犹豫着没有接。汪李娜美又说:“我还有一本呢。”我感激地说:“谢谢你!”她拿出了自己的书,我们都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觉得她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以后我要向她学习。
还有一次,课间休息时,我正在和她聊天,她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一盒牛奶放在我面前,说:“我请你喝牛奶。”伸手接过牛奶,我觉得心里好温暖呀!好朋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我以后要多多关心她呀!
我希望能和汪李娜美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喜欢汪李娜美!
我的朋友是胡宇赫和胡雨鑫。他们眼睛大大的,脸圆圆的。我们经常一起玩,下课的时候,我们在操场上玩抓人。我们石头剪刀布,决定出了是胡雨鑫抓人。他转了三圈,在他转第二圈的时候,我们已经跑得筋疲力尽。他转完了,像猎豹一样飞奔过来。我们看他的样子,是很想抓住我们的。但是突然就上课了,我们只好跑回教室,下次我们一定还要玩。
还有一次,我对胡宇赫说:“作业借我抄一下,可以吗?”可胡宇赫说:“我不能帮你,这样会害了你的。”我惭愧极了,只好决定自己来完成作业任务。
他们还是一个热于助人的人。有一次我们走在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在过马路,他们就连忙走过去扶老奶奶。
胡宇赫和胡雨鑫就是这样乐于助人正直的人。我喜欢和他们玩,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曾经和我一起在阳光下奔跑的少年,曾经和我一起打联机的伙伴,你,在何方? 题记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初到班级,对一切事物都是那么得陌生与惊恐。或许是因为同桌的原因,我上学的第一个朋友就是你聂帅豪。 善良的你每次放学回家,总是爱拉着你,到学校门口的小商店里去光顾一番,再蹭点吃的。但那一次,你没有像往常一样做。出了校门,被我拉着的你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显得与外界格格不入得东西一个拿着铁破碗要钱的衣衫褴褛的老人,衣衫褴褛。不懂事的我硬拉着你往商店走,可你却站在那里不动了,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位老人。我下意识地放开了手,看你要怎么做。可想而知,我的面包没了,你把五元钱捐了出去,我生气了 宽容的你自从那次绝交后,我似乎很少和你说话了,而你却像想竭力挽回我们珍贵的友情碎片一样,不停地向我解释原因 。但是,爱要面子的我就是不理睬你。终于,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你哭了,像是怕你伤心,我又向你道了歉。你抬起了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透露出复杂的神情,不知是高兴还是悲伤。良久,你轻轻地拍了拍我,我的心放松了下来,我们之间的所有矛盾都化为虚无。 阳光的你除了打电脑游戏,我很少发现你有其他的兴趣爱好。有一天,我去找你玩,快到你家的时候,突然传出一阵悠扬的琴声。那声音宛转,悠扬,使我蓦然停住了。接着,我又慢慢的移动,去寻找那美妙的琴声。不知不觉就找到了你家,猛地一醒,说咦?这不是,这不是聂帅豪家么?正奇怪,琴声停了,不过一会,门开了,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抱着一个篮球出来了,那正是你!哇噻!你还会弹钢琴呀!呵呵,没什么。哦,你来找我?好巧,我刚刚约了一些人去打篮球,一起去吧!好耶!我们在欢笑声中来到了操场。我,你和另外一个小男孩一组。你的球技真好,扣篮,防守,组织进攻,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金色的阳光洒在你大汗淋漓的脸上,真像一个阳光少年。你的技能令我刮目相看。 后记现在的你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是十中,八中?我不知道。但是,在我珍贵的回忆里,依然有你善良,纯真的笑容。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周诗瑶,我和她很有缘分,以前我和她读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班,现在读小学,又是在同一个班,而且幼儿园同班同学里,只有我们两个分到了一个班。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成为了好朋友。
别看她今年才七岁,个子却很高,去年体育老师挑选篮球选手,一眼就看中了她。她有一头乌黑的短发,有一对弯弯的眉毛,眉毛下面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的脸像鸡蛋一样圆,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非常好看。
平时在学校,我们一起写字,一起踢毽子。在写字时她的头总是低下去,头几乎都贴到课桌上去了,我常常提醒她写字的正确姿势,可是她总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还有,开始的时候她不会踢毽子我会教她,经过她不断练习,只过了一周,她就学会了踢毽子。
她喜欢画画,喜欢跳舞。她画的线条画和黑白画,我都非常喜欢。她看我参加舞蹈队,还会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很是羡慕,所以这个学期,她退出了篮球训练队,加入了舞蹈队,我期待着我们同台表演的那天。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周诗瑶。
我最好的朋友叫高新宇,我平时喜欢叫他小高,别看他姓高,其实他长得可矮啦。他的眼睛弯弯的,像小船。他的鼻子小小的但他的耳朵却很大,像一个大扇子。他平时很好哭,无论干什么,只要不如他的意,他都哭,但当他见到妈妈的时候,他却开心的像一只见到大自然的小鸟。他喜欢让我背着他,还喜欢欺负我,要是这样儿,我就哭了。
每天下课的时候我们一起做游戏,放假的时候一起学习。我希望我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一直做好朋友。也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人生旅途中,没有书的陪伴,生活难免会黯然失色;挫折彷徨时,没有书的启迪,内心难免会惊慌失措。我的“好朋友”有很多:《长袜子皮皮》、《窗边的小豆豆》、《会飞的教室》、《悲惨世界》……但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小淘气尼古拉》。
乍看书名,你可能不屑一顾,但是它陪伴许多法国人度过快乐的童年,拥有无数的“小尼古拉迷”,这之中当然也包括我。一个小男孩拎着手提包,系着红领巾,穿着小马裤,咧着嘴笑着跑来,没错,这就是法国勒内·戈西尼笔下的尼古拉。
这本书童声童气地描绘着尼古拉让人忍俊不禁的生活趣事,让我读得入迷。书中的文字简单直接,没有什么特别,但当你再仔细回味时,保证让你会心一笑,因为你一定能读到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快乐:没有恶意的“恶作剧”、别出心裁的“捣乱”,让我感到尼古拉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在书的世界里和主人公一起玩耍,把自己当成了他们的一份子享受快乐的时光。
这本书不仅仅给我带来了乐趣,更带来了改变。看了《小淘气尼古拉》,我才明白同学间的纷争和摩擦都是正常的。毕业的脚步匆匆,我们更加应该学会宽容,靠智慧、宽让和情谊,解决同学间的小矛盾,因为这些摩擦都会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成为美好的回忆。尼古拉的奇思妙想更是感染了我,帮我打开了一个全新别样的世界,原先那些司空见惯、无动于衷的事情,现在觉得奇妙无比,这真是一种奇妙无比的感受呀!
是的,《小淘气尼古拉》是我最好的朋友,感谢这份相识和友谊。它就像是一粒神奇的种子,把种子种在心间,长大就会枝繁叶茂……
王雨菲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每天和我一起上学,放学又一起回家。
她有一双紫葡萄般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只要她看你一会儿,你就知道她要告诉你什么了。她柳叶一样的眉毛非常灵活,受了委屈就向上动。生气了,就向下垂。樱桃小嘴红中透粉,粉中透嫩的那种。
王雨菲同学还有一个非常惹人喜爱的地方,那就是:性格很温柔、对人很有礼貌。比如:上一次,她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她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疼不疼呀?”我也赶紧说:“没关系,没关系,我没事。”还有一次我们在操场上玩,一个大哥哥故意搞恶作剧,我们都背对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哥哥先用球砸我们的脑袋,然后我大声问:“谁呀?”大哥哥把球抱着,慌乱地逃跑了。我很生气,王雨菲却说:“没事,说不定他是在跟我们玩闹呢。”神态可爱还做了个鬼脸,惹得我哈哈大笑。
王雨菲非常喜欢玩小猫,而且她也非常喜欢玩儿“当小猫”的游戏。她也非常爱当别人的小猫并且别人也给她起了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叫“菲菲”。每次玩儿这个游戏她都愿意当猫,扮演的很乖。我们每个人都觉得:哇,你真可爱,我好想亲你一口呀!你真是全世界最最可爱的小猫,没有任何一只猫的可爱能比得上你。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王雨菲,怎么样,你喜欢吗?
我在班里最好的朋友,莫过于遥遥了。
遥遥有着一头齐肩的短发,末端稍稍卷了起来,看起来又俏皮又可爱;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每每高兴的时候都会弯成月牙形。她还很聪明,几乎每次考试都能得满分。
记得有一年夏天,外面出奇得热。火辣辣的阳光炙烤着大地,花草树木们一个劲儿的往上长,可我们没法出去玩了,可郁闷了。卖冰淇淋的小摊都出来了,我和遥遥在一家人还算少的店停了下来,仔细地挑选。遥遥说她没带零花钱,我便慷慨地解囊相助,给了她点钱让她买冰淇淋吃。遥遥一边道谢一边把钱收进了衣袋里,可我注意到,她压根就没把钱从衣袋里掏出来。转天,我们又路过这里。我本以为遥遥也会给我买冰淇淋,可她对冰淇淋的事只字未提。我有点不高兴,心想:哼,这个小气鬼,连六块钱都不愿意出,还是我先请的她呢!下次我交朋友时可得慎重一点。
一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联播》。主持人说,有一个地区发了大洪水,有许多人伤亡,还有好多人仍下落不明。幸存者表示,他们希望有人能给他们捐一些钱,好让他们重建家园。
我关掉电视,准备出去走走。我来到附近的广场上,发现最中间摆着一个红色的大募捐箱,上面写着一行白色的字: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我马上明白这一定是新闻上说的灾区。可我为什么要把宝贵的零花钱浪费在这上面呢?我还想用它们干些别的事情呢!于是,我大步从它旁边走了过去,连正眼都不看它一眼。
五分钟后,我又逛回来了,再次来到这大募捐箱前。我正盯着一只小飞虫发着呆,突然发现入口处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遥遥!我还没来得及跟她打招呼,她就眼睛一亮,冲着募捐箱飞快地跑过去。只见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桃心小钱包,拉开拉链,把里面的钱哗啦啦全倒了进去。我走近了一些,想看清她究竟放了多少钱。一百,两百,两百五十,三百五十……哇!整整六百块钱!她用这些钱可以买多少零食啊!原来她攒钱是干这个用的啊,我为我之前的想法惭愧得脸上直发烫。还觉得遥遥小气,还觉得不要去捐钱……真正小气的人是我自己啊!遥遥显然没有发现我,只是匆匆又把书包背上就走了。为了弥补一下我之前的行为和想法,我也跑过去,差点被一块石头绊倒。我拉开钱包,把地铁卡拿出来后就把里面的东西全倒进了箱内。总共三百二十块,虽说没遥遥的多,可应该也能帮上一点忙吧!
遥遥为了捐款,连买冰淇淋的钱都舍不得掏,还把六百块钱全捐了出去,我把之前对她的误解全排除掉,心里顿时佩服起她来。遥遥真是我的一个好榜样,我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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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吃过蛋糕以后,他居然对我说:“小慧,现在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我就跟着他走了出去。
我出了门,走了一会儿,看到他带我来到新华书店。我就跟着走了进去。进了书店,他问我:“小慧你喜欢看什么书?”我说:“我作文写不好,现在我最想看的就是作文方面的书。”他说:“好,我们就去看一看作文方面的书。”
我们找到了放作文书的书架。于是,两个人就在那里看了起来。我们一边看书,一边吃东西。看了一会儿,小华给我看一本书,问我:“这一本作文书你看怎么样?”我翻了一下书说:“很好!”“好,那就买这一本书。”他说。
我们就买下了这一本书。然后,小华对我说:“现在,我们去公园玩好吗?”我说:“好!”“那我们先把这本书放在你的家里,再去玩。”
我们把书放下就去公园玩。进了公园,我们先来到草地上玩,还在草地上聊天说笑游戏。接着我们来到荡秋千那里玩。我们在公园里玩得非常高兴,几乎连时间都忘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只得出了公园回家去了。来到我家,小华只玩了一会儿就走了。等他走后,我发现他在新华书店买的书还留在我的家里没有拿走。我连忙找电话去告诉他书忘在了我家里。他连忙说:“小敏,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送你一件礼物,送你一本书。可是,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书,所以就让你自己到书店去买。”我这才恍然大悟。我想自己看到他没有拿礼物来就冷淡他真是太不应该了。
虽然,这只是一本书,但对我来说是非常珍贵的,至今,我还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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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一些燕子飞过我的头顶。我抬起头,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但还是没有。我的搭档,你现在在哪里?
那是去年春天,我在夕阳下走回家。突然,一个小黑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往前看,原来是一只受伤的燕子,它可怜的眼神让我义愤填膺:谁这么残忍,连这么弱小的生命都会受到伤害。我把这个小东西带回家,用纱布包扎。我热泪盈眶,无法承受为它折翼的痛苦。一开始,笼子里的小家伙在棉花里不安地踱步,后来慢慢习惯了,快乐地唱歌。有一个新家似乎很幸福。
然而,随着夜晚的来临,另一个难题来了:鸟被放在哪里?经过一系列讨论,我们决定把它放在爷爷的房间里。燕子很快就和爷爷的小鸟合二为一了。燕子和鸟儿优美的歌声组合成了一个愉快的合唱。我呢?就每天坐在鸟笼边,时不时加点水,听听音乐,笑一笑。
就这样,小燕子朋友陪我度过了一个春天,一个夏天。转眼间,是金色的秋天,燕子的翅膀满了。
个头也长大了许多,但是它那原本天真的目光变的忧郁,明亮的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灰,使我看了心疼极了。妈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小燕子是想家了,它的家不在这儿,而是在天空,大自然才是它的归属,我们不该囚禁它。
我打开笼门,小燕子望了望我,扑了扑翅膀,飞上蓝天,我倚着门含着泪,看着天空中那个娇小玲珑的小家伙,感觉已是永远,永远……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一句至理名言。我喜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读书,可以陶冶情操,每当放假和空闲的时候,便会拿出一本书出来阅读。我被书中美丽、生动的一个个文字所吸引。
读书,可以使人心情平静。我在伤心的时候,拿出一本书。我便会投入进去,从而不在去想那些使人厌烦的事。我在愤怒的时候,也会拿出一本书,让书带走我的愤怒,书可真是我的心情调节剂。
我喜欢置身于图书馆内,挑选一本好书,翻开它,刹那间,就好像置身于丛林幽处,漫步在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
书改变了我。
记得小时候,我最不喜欢的就是书,最讨厌的就是上作文课。当我看到别人拿着一本书有说有笑时,我便觉得奇怪,不就是一本书吗?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如去玩会游戏!直到有一次,我疑惑的拿起一本《格林童话》当我翻开书,也试着和别人朗读起来时,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只涌我的心头。这种感觉是美好的。当我读完第一篇童话的时候,我深有感触,我被文中主人公的善良和她的曲折遭遇所感到伤心。从那以后,我便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我先是从童话读起,一直到现在读的名著。我从书中知道了善与恶,美与丑。知道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我的作文水平也日益增长。从前,我最害怕的就是上作文课,而现在,我一听到要上作文课就兴奋不已。
书,丰富了我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情操,教会了我做人。
书,可真是我的益友。
书是我的挚友,可以亲密交谈;书是我的港湾,能够从中感到温暖;书是我的一处故土,等待我随时去重游;书是我不可分割的生命伴侣和导师。
在五六岁时,我就已经开始接触书了。每天睡觉前,我都要求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一年下来,书柜里的睡前故事书就已经超过20本了。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的书更多了:我在《爱的教育》里读懂了安利柯的幸福生活,体验了爱的真谛;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和海伦一起在逆境中成长;在《昆虫记》里增长了求知欲,培养了热爱自然的兴趣……
每当我感到疲倦时,就会随手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次我来到的是池塘边,看到了那只孤独的丑小鸭,被伙伴嘲笑,我不禁为它黯然伤神;当它经过涅槃,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我又不由自主地祝福它。书带我到了森林的小屋,邂逅了天真可爱的小红帽;书又带我到了高大的城堡,见证了灰姑娘成为美丽的王妃……是书给了我一个多彩的世界,是书给了我无穷的梦想!
现在我和书更加形影不离了,它也毫无保留地把芳香带给我,给我启迪,给我智慧。亲爱的小朋友,爱上书吧,让我们的童年充满浓浓书香!
在生活中,大家都有自己的好朋友吧!有的是表里如一的伙伴;有的是堂堂正正的朋友;而我的这个“伙伴”表面上是不言不语的,可你要是真心和它交流,它便会把所有的知识告诉你。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读过幽默诙谐的《父与子》,让我们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又读了奥妙无穷的《十万个为什么》,它为我打开了知识宝库的大门,还有惊心动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天,我来到了书店,看到了一册心中向往已久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里十分高兴,因为我走了好几家书店也没买到。我问售货员:“阿姨,这本书多少钱?”“七元。”那位阿姨热情洋溢地回答道。“七元!”可我眼下也只有10元了,如果买,下个星期的零花钱就没了。这时,我咬了咬牙想:买,一个星期不还有3元吗,节约点儿不就行了吗?我高兴地对阿姨说:“好,我买下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里十分高兴。这时,天空上乌云骤起,下起了豆大的雨点,一不小心,我的书被弄湿了几滴雨,我连忙脱下了衣服,把书包起来跑向家。到了家,妈妈问我:“买什么去了?人浇得跟落汤鸡似的!”我兴奋不已地说道:“书,妈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妈妈这才恍然大悟……
书是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同样也是。从我牙牙学语至今,书便是我生活中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其中,《乌丢丢的奇遇》、《细米》和《绿野仙踪》是我最爱读的三本书。
金波的《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主人公乌丢丢,原来是布袋爷爷小木偶的一只小脚丫,一不小心被老爷爷丢了,正巧被跛脚的小女孩珍儿捡到,并把他装在了自己的丑娃身上。可是趁珍儿一家不注意,乌丢丢偷偷溜进了诗人吟痴先生的家。吟老知道了他的情况后,便和乌丢丢一同踏上了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的路,一路上,他们经历了一连串的故事,最后,一场无情的大火,夺去了乌丢丢的生命,但是他却把自己唯一的一只小脚给了跛脚的珍儿,使他的生命有了延续。读了这本童话书,我很感动。生活中,我不仅学会了自强,还明白了在接受着别人的爱的同时,就应该用自己的爱去回报别人。所以,我立志要做个有爱心的人,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细米》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然而,一天,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这个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文中描绘的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等等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十分令人神往。同时,这本书也使我感悟到了什么是真,善,美。它让我看到世界最真的感情,最善良的人,最美丽的心灵。从梅纹身上,我还学到了如何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它使我懂得了真正的美丽不在于表面的装饰,而在于发自内心的那种与众不同的美丽!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读书能给我们知识,赋予我们的力量。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阅读!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或学者嗜书成癖,而我也是一条小小的“书虫”,每天像狼一样贪婪,像小小的虫子在规整的方块字中爬行,享受着多姿多彩的情景,回味无穷的快乐。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这么喜欢看书,自然和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瀚海渊博的知识、痛快淋漓的感受有关。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如漫步雪源山峰,在刺骨的寒风中感受青松的坚强,红梅的不屈。越往后翻,犹如愈往前走,渐渐有珍贵的雪莲扑入我的视野,有雪源上罕见的苍翠映入我的眼帘:这雪中保尔,在漫漫人生路上行走,这些雪莲、苍翠,将他那钢铁般的意志深深地定格在我心中。再读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像经过寒风的凛冽后,仿佛聆听春天里的莺歌燕语了。我真真切切地感受着……
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享受着这种乐趣。明代王心斋曾写过一首《乐学歌》:“乐是乐此学,学是学此乐;不乐不是学,不学是不乐。”他把学和乐视为一物,的确很不错。当然学习里不仅仅只是读书,但读书也确是一种乐趣。我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拓展自己的视野:我不光是喜欢名著大作,如《三国》中曹操雄起北方,逐鹿中原,至赤壁大败,三国鼎立;《水浒》中梁山好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罡组成一百单八将,宋江聚义,最后被招安、被失败我都能说个大概,就连那些山村野史、ufo之谜、宇宙太空之类的书籍也令我爱不释手。而最最令我割舍不下是《漫画party》,我每期必看(这可是我省下的零花买的),紧张的学习之余,能有漫p供我娱乐,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啊!
书山有路,学海无崖,“读书吧!”这是我真实的心声。在读书中,我得到了无以表述的乐趣。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觉得,我真的得到了!
大文豪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一点没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书籍唤醒了沉睡的大脑,复苏了干涸的心灵。
如今校园里洋溢着浓浓的书香气息;时不时地回荡着琅琅的古诗诵读声;教室里每天都可以看到同学们刻苦读书的身影;班队课上,同学们兴致勃勃地畅谈着读书的乐趣读书已经成为我们的必修课,不,应该说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品读一本本好书,书中深刻的哲理,无不是在诉说着人间的酸甜苦辣,风雨走遍了世间的角落,只有穿越风雨才能见到五光十色的彩虹,书激励着我的成长,告诉我只有勇敢的面对困难,才能到达幸福的港湾。
翻开《柯南侦查记》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柯南聪慧敏捷的分析与思维,让我感觉到好似在迷宫里穿梭,从蛛丝马迹找到最终的罪恶。正义之风,在我心中吹过,惩恶扬善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基。侦探小说让我懂得了爱憎分明,敢爱敢恨。
看了《作文素材》让我了解了许多有关的知识,让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喜欢他,他给我写作的无穷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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