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5000网专题“最喜欢的作文”推荐内容。
作文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占比很大,通过写作文可以将我们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我们要想学写一篇优秀的作文要多背一些好的作文素材。写好作文的过程通常是怎样的?作文5000网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写关于我最喜欢的电影的作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疯狂原始人》。今天,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这部电影的内部情节吧!你们可要认真听哦!
故事开始时,原始人一家生活在山洞里。他们每天都要派一个人去寻找恐龙蛋吃。就这样过了很多很多年。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一个恐龙蛋,可是这个恐龙蛋被别的恐龙盯上了。他们为了吃到恐龙蛋,和恐龙展开了对决。
这时候,故事进入了主题:人类对火种的渴望。主人公在争夺恐龙蛋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火光,她凭着自己的直觉追寻着火种。当她遇到那个持有火种的小伙子时,两个人一同逃出猛兽的'追杀。主人公逐渐发现,火不仅可以吓走猛兽,用火烧过的食物也特别好吃。
当她们与家人汇合以后,世界发生了很大变化。所有的火山都爆发了,滚下了炽热的岩石,地也开始震动,他们用尽全力逃到了一个新的世界。那个世界有像猴子又像狮子的动物,有绿、红、蓝、黄四种颜色组成的花,树上结了各种果子。这一家人用火烤东西吃,也用火保护着自己。
这部电影非常有趣,而且让我对火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所以我喜欢这部电影。
我认为电影也是一种娱乐,是可以让人放松心情、乐在其中的活动。如果一部电影能让我看完之后一直回味,那就是我喜爱的电影。
在我曾经看过的电影中,最喜欢的是冰雪奇缘,内容叙述一位拥有魔法的女孩艾莎,在一天晚上,陪着妹妹安娜玩的时候,不小心打伤了她,地精就让安娜忘记艾莎的魔法。因此, 国王下令将皇宫的门窗紧闭,不让艾莎见任何人,包括安娜。长大之后,艾莎在她加冕成为皇后的那一晚,将炎炎夏日变成冷酷寒冬,并且在一日与安娜见面时,失手将她冰冻,但因为姐妹情深,安娜有如复活般的解冻了,艾莎也将冰冷的冬天变回许久不见的温暖的夏天。
看完这部电影,我对它如痴如醉,似乎无论看几遍都不会腻。我从这部电影中学到,如果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要急着将它隐藏起来,应该要和其它人互相了解、谅解;也不要排挤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因为 那也不是他们愿意的。我很羡慕艾莎能够变出冰、雪,还可以盖一座冰堡,要是我也有像她一样的能力,那可就不得了了呢!只要是这部电影的周边商品,都会是我 梦寐以求的物品,希望迟早可以拿到。
人生是多采多姿的,电影也是一样,情节有时快乐,有时伤心;有时紧张,有时轻松。人生有如一部精采可期的电影,若你用心的体会,你将会发现,生命中有很多不容错过的细节,一但错过了,将后悔莫及,不如好好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以及每一个机会,活在当下。
电影就像是一首曲子,是由许多的音符所串连而成的,需要劳师动众才能完成,而我们只要买张电影票,汽水,和爆米花,就能观赏到。大部分的人看完电影后, 过了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后就忘了,根本就没有人去深入了解其中的涵义,那在这几年拍摄这部电影的所有人,付出的心血,汗水岂不是没有意义了?所以以后看完 电影要学习其中的优点,不要再像聋子听戏,瞎子观灯—— 指一无所获了。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叶问》,它在描述当年正值战祸乱世的中国,叶问是一名单纯醉心武术,追求于自由的武痴,充满仇恨和悲剧的大时代并不在他的视野当中,他只专注于对武术的执着与热情。然而,出于对民族的热爱和对武术精神的不 断参悟,叶问一步步走出武痴的局限,在一场大快淋漓的自我比拚中,扛起振兴中华的大旗。
这部电影让我了解到,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即使只有一丝希望,也不能扎鞋栓绳结—指半途而废,才不会前功尽弃。电影中的叶问,是我最欣赏的人,因为他可以为了发扬中国武术,即使被逼到走投无路,也会跟西洋人拚到最后,他的坚持与决心,让我刻骨铭心。
你喜欢看电影吗?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看芭比的电影,现在的我最喜欢有趣的动画和励志人心的影片。而在这些多采多姿的电影世界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景美中学拔河队演出的“志气”。
我很喜欢拔河这项运动,所以对“志气”这部电影情有独钟,“志气”这部电影是描述一个女孩为了实现进入拔河队的梦想而努力奋斗,从电影开始到最后,我的心情就跟着剧情七上八下。刚开始描述女主角要进入拔河队的期待,紧跟而来是训练时的辛苦,接着面临退出时的生气与难过,到后来获胜时的骄傲与快乐,彷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让我看得目不转睛、欲罢不能。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知道有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当遇到困难时不要轻易放弃,要有勇气面对,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怎么收获,先怎么栽”。要成功前,如果不先吃苦,哪能尝到甜美的果实呢?
看电影是一种休闲娱乐,每次进入电影世界中总会让我感到无比的快乐,你不妨也来试试看,也许有新的体验喔!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大闹天宫》,你们看过吗?如果你没有看过的话,那听我来给你介绍这部电影吧!
这部电影讲的是有一天,从一块灵石中竟然蹦出了一只猴子,叫孙悟空。他是女娲娘娘补天宫的碎石化成的,吸收了天地日月之精华幻化成了灵猴。因为他太厉害了,天宫忌惮他的能力,便派了十万天兵天将捉拿他。后来,他把天宫闹得天翻地覆,十万天兵也奈何不了他。最后,如来佛祖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此来惩戒他。
电影中那神奇科幻的故事情节看得我目不转睛,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孙悟空和牛魔王各拿着金箍棒和怪鳞刀在天宫打斗,把天宫打得乱七八糟。孙悟空将金箍棒一下子变成十多米,横着打向牛魔王。牛魔王一闪,金箍棒便落在了天兵天将身上,将他们打得像一把把弯弯的弓,都要支撑不住了。这时的玉帝看情况不妙,马上变成一条长长的玉白龙准备支援。可牛魔王眼尖,拿着怪鳞刀就把玉帝所幻的玉白龙的鳞打得七零八落。眼看玉帝就要落难了,正在这时,孙悟空看到了他的师父的灵气,才知大闹天宫的一切都是牛魔王的阴谋,就驾着跟斗云火速飞向玉帝,一棒把牛魔王扒开,救出了玉帝,和牛魔王决一死战。
只见云层中,两个威武的身影不停地闪动着,火光电石,幻化无穷。孙悟空一棒挥来,牛魔王则奋力躲过。两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大战了三百五十五个回合。终于,孙悟空赢了,解除了牛魔王对天宫的威胁。
此时的天宫已然一片残骸,这一切都是因孙悟空。玉帝把孙悟空交给了如来佛祖,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让他静思己过。就这样,春去冬来,孙悟空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初化成形时的野性也消减了不少,他相信五百年后自会有一个人来救出他。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一心向善,远离恶面,善良总会有回报的。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再做决定,不能盲目而行。
作文应该被每位学生重视起来,经常写作文会让我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想要写好作文,自己需要多看、多学、多写。值得擦考借鉴的作文模板有哪些?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写关于我最喜欢的电影的作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妹妹去电影院,看了一部最火爆的电影《狮子王》。看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了小狮子王辛巴在众多热情的朋友陪伴下,不但经历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难的挑战,最后终于成为了森林之王。
我最喜欢的是小辛巴,它小时候非常可爱善良,充满好奇心,可它不听大人的劝告,总是爱冒险。后来被它的亲叔叔给骗了,差点失去生命。它爸爸孤身一人闯入鬣狗群中救出了它,并语重心长地对它说:勇敢并不代表到处闯祸,只有必要的时候勇敢才有意义。可是后来它阴险狡诈的叔叔又一次骗了它,为了救它,它的爸爸失去了生命。
这是多么伟大的父亲啊!当我看到它的爸爸不顾自己生命冲进疾驰的牛群中时,儿子,别怕,爸爸来救你了!我感动得快要流泪了,所以,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就是父母,他们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不要。我们以后一定要好好爱自己的父母!
渐渐地,辛巴长大了,它在好朋友们的鼓励下,像它的爸爸一样,为了荣耀王国,同它的叔叔和鬣狗英勇地斗争,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狮子王。
我以后也要向辛巴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勇敢,努力做自己的王!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夏洛特烦恼》。尽管他是一部喜剧,没有什么特别华丽的辞藻。但是道理却很深刻。要学会珍惜,这个恒古不变的话题。或许我们都是天生的心里想到了,嘴上却没说。我想,能这样也是很幸福的。
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对自己最重要的人给的不是珍惜,而是不在乎。
等到失去了就会后悔,这样多得不偿失啊。与其这样,还不如切且行且珍惜。既避免了自己会后悔,也避免了爱的人会伤心。
人生这个大舞台,我们都是那么渺小的存在。夏洛爱马冬梅。可那是在他穿越完之后才发现的。或许身边朋友再多,也不及真心的人重要,哪怕那是一个陌生人。
夏洛穿越之后,人生变得不一样。可他并不快乐,因为没有马冬梅,没有对他真心的人。
他们的爱情令人羡慕,可也让人心酸这个只看金钱的社会。可又能怎样呢,我们只是这个社会的几亿分之一,而不是它的主宰者。
就珍惜你爱的人吧!像夏洛梦醒之后那样。
我最喜欢的电影就是20xx迪士尼3D动画电影,迪士尼成立90周年纪念作品,改编自安徒生童话《白雪皇后》《冰雪奇缘》。
《冰雪奇缘》主要写了阿伦黛尔王国的两位公主艾莎和安娜。艾莎天生具有制造冰雪的神奇能力,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魔法能力越来越强,甚至险些夺走妹妹的生命。艾莎从此变得自我封闭,并向世人隐藏了拥有魔法的秘密。阿伦黛尔的国王和王后在一次海难中丧生;悲哀的海难过后,艾莎终于到了加冕的年龄,各国王公齐来祝贺。艾莎战战兢兢,唯恐被人识破隐藏了多年的秘密。然而当听说安娜将要和初次见面的南方小岛王子汉斯结婚时,依然情绪失控露出了马脚。在此之后她逃到山中,构建了属于自己的冰雪宫殿,而阿伦黛尔也陷入可怕的寒冷之中。为了解除魔法,安娜踏上了寻找姐姐的旅程,在路上她遇上了热爱冒险的山民克里斯托夫以及他的驯鹿,两人一同搭档组队出发,展开了一段魔法层出不穷、旅程峰回路转的大冒险,他们还遇到了搞笑的神奇雪人、各式奇幻精灵、意想不到的魔法迷阵,更在雪崩冰裂中步步惊心
就是这么一部迪士尼电影,它唱出了真正的亲情,唱出了人与人之间真正的爱!Let it go,让什么寒冷的冰雪都飘走吧,现在降临在世界上的,应该是暖暖的真爱!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大闹天宫》,你们看过吗?如果你没有看过的话,那听我来给你介绍这部电影吧!
这部电影讲的是有一天,从一块灵石中竟然蹦出了一只猴子,叫孙悟空。他是女娲娘娘补天宫的碎石化成的,吸收了天地日月之精华幻化成了灵猴。因为他太厉害了,天宫忌惮他的能力,便派了十万天兵天将捉拿他。后来,他把天宫闹得天翻地覆,十万天兵也奈何不了他。最后,如来佛祖把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此来惩戒他。
电影中那神奇科幻的故事情节看得我目不转睛,其中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孙悟空和牛魔王各拿着金箍棒和怪鳞刀在天宫打斗,把天宫打得乱七八糟。孙悟空将金箍棒一下子变成十多米,横着打向牛魔王。牛魔王一闪,金箍棒便落在了天兵天将身上,将他们打得像一把把弯弯的弓,都要支撑不住了。这时的玉帝看情况不妙,马上变成一条长长的玉白龙准备支援。可牛魔王眼尖,拿着怪鳞刀就把玉帝所幻的玉白龙的鳞打得七零八落。眼看玉帝就要落难了,正在这时,孙悟空看到了他的师父的灵气,才知大闹天宫的一切都是牛魔王的阴谋,就驾着跟斗云火速飞向玉帝,一棒把牛魔王扒开,救出了玉帝,和牛魔王决一死战。
只见云层中,两个威武的身影不停地闪动着,火光电石,幻化无穷。孙悟空一棒挥来,牛魔王则奋力躲过。两人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大战了三百五十五个回合。终于,孙悟空赢了,解除了牛魔王对天宫的威胁。
此时的天宫已然一片残骸,这一切都是因孙悟空。玉帝把孙悟空交给了如来佛祖,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让他静思己过。就这样,春去冬来,孙悟空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初化成形时的野性也消减了不少,他相信五百年后自会有一个人来救出他。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一心向善,远离恶面,善良总会有回报的。我们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再做决定,不能盲目而行。
我认为电影也是一种娱乐,是可以让人放松心情、乐在其中的活动。如果一部电影能让我看完之后一直回味,那就是我喜爱的电影。
在我曾经看过的电影中,最喜欢的是冰雪奇缘,内容叙述一位拥有魔法的女孩艾莎,在一天晚上,陪着妹妹安娜玩的时候,不小心打伤了她,地精就让安娜忘记艾莎的魔法。因此, 国王下令将皇宫的门窗紧闭,不让艾莎见任何人,包括安娜。长大之后,艾莎在她加冕成为皇后的那一晚,将炎炎夏日变成冷酷寒冬,并且在一日与安娜见面时,失手将她冰冻,但因为姐妹情深,安娜有如复活般的解冻了,艾莎也将冰冷的冬天变回许久不见的温暖的夏天。
看完这部电影,我对它如痴如醉,似乎无论看几遍都不会腻。我从这部电影中学到,如果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要急着将它隐藏起来,应该要和其它人互相了解、谅解;也不要排挤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因为 那也不是他们愿意的。我很羡慕艾莎能够变出冰、雪,还可以盖一座冰堡,要是我也有像她一样的能力,那可就不得了了呢!只要是这部电影的周边商品,都会是我 梦寐以求的物品,希望迟早可以拿到。
人生是多采多姿的,电影也是一样,情节有时快乐,有时伤心;有时紧张,有时轻松。人生有如一部精采可期的电影,若你用心的体会,你将会发现,生命中有很多不容错过的细节,一但错过了,将后悔莫及,不如好好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以及每一个机会,活在当下。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歌手作文4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小升初英语作文范文:周杰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
即将小升初的同学们,开始对初中的英语学习充满着好奇。但是心中也难免忐忑吧。不知道在面对以后的英语考试中,这个英语作文应该怎样来完成。不要紧,小编准备了一些作文范文。面对你即将到来的初中生活,无论是日记还是考试,小编相信,这些都会是你英语学习道路上的一个积累。
Jay—My Favourite Singer
周杰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
Jay is a good singer. He is very handsome. He has a round face with two small eyes. I like him very much. I often see him in my dreams. Jay’s music is popular. His style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singers. He has many fans. These fans like listening to his music very much. I hope everyone in the world will like Jay, my favourite singer. What about you?
周杰伦是个超棒的歌手。他简直帅呆了。圆圆的脸上两个小眼睛,妈呀~我简直爱死他了,甚至经常梦到他。周杰伦的歌都超流行的。他的风格和其他的`歌手有很大的不同。他的粉丝也超多的,这些粉丝都超爱听他的歌。周杰伦是我最爱的歌手,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他。哦,对了,你有喜欢的歌手吗?
张靓颖是我的女神,具有史上最美丽的声音,最漂亮的外表。最善良的内心。
女神参加了我是歌手,她的每一场比赛我都有看,在我心里张靓颖就是第一。他的歌那么的能深入人心,轻易的就把人打动。给人们音乐上的享受,没有一丝束缚。她的声音很干净,就像天使一样,我都爱死了张靓颖。
可是这次排名她垫底了,我很伤心。她的歌那么好听,或许真的是审美不同吧!
我相信她会是最后的赢家。再难唱的歌,只要张靓颖一唱,这首歌就是她的了。张靓颖唱出她自己的味道,给人一种舒适安逸的感觉。或许这就是我这么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吧!
她不管自己有多么的累,给观众的那一面,永远是她最活泼的那一面。靓颖,我的女神,加油,我看好你哦!
我是歌手你赢定了。
你的歌每一首都听,好多电视的主题曲都是你唱的。从那时起,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天籁之音。就是你的声音,张靓颖。
加油女神,你一定会赢到最后的,在我的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
aylor Swift is my favorite singer. 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 but also very talented. When she was 16, she had her first album. She
writes songs about her romantic life. When I listen to her songs, I feel likes reading my own diaries. She is so real and amazing. She
is only 24 year old, but she has already won a lot of rewards. She is my idol. I wish someday I can go to see her concert.
泰勒斯威夫特是我最喜欢的歌手。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十分有才华。当她16岁时,就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她所写的歌都是关于她的感情生活。当我听她的音乐,感觉就像在读自己的日记一样。她是如此的真实。虽然只有24岁,但是她已经获得了无数的`奖项。她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天能去看她的演唱会。
My Favourite Singer
我最喜欢的歌手
Jay is a good singer. He is very handsome. He has a round face with two small eyes. I like him very much. I often see him in my dreams.Jay’s music is popular. His style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singers. He has many fans. These fans like listening to his music very much. I hope everyone in the world will like Jay, my favourite singer.What about you?
Jay是一个优秀的歌手。他非常英俊。有着圆圆的脸蛋和不大的眼睛。我非常喜欢他。我经常在梦里梦见他。Jay的音乐非常受欢迎。他的风格不同于其他的歌手。他有很多的歌迷。这些歌迷都非常喜欢听他的音乐。我希望所有人都喜欢Jay,他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你呢?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今日写作: 人生是一部电影作文500字其八》,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人生是一部演不完的电影,也是一段走不完的旅行,在这部电影和旅行还没走完以前,一切都还是一个很闪烁的烟火,而当电影和旅行,已经在我们的人生中消失时,这段美满的电影和旅行,也都形成了一群泡沫。
每个人都有去了就不想回来的时候,而我去了,不想回来的地方是迪士尼,在那里,有许多刺激的游乐设施,和各种不一样的游行跟表演,甚至还有许多跟米老鼠有关的食物,有些连在这里都吃不到!一旦到了那里,眼睛就像点燃的火花一样,到处都能看见许多迪士尼的特效,清楚看见乐园的美。
当要到了回家的时候,总是会有锲而不舍的心情。回到了这里,也感觉失去了自己的斗志,一回到家,看到那大大小小的行李,眼眶突然发出一个很冷清的眼神。
旅行,让我学到很多东西,不只是知识,连各种大大小小的事都学到了,旅行是我的另一位老师。旅行是让我学习的好老师,也是让我学习当父母不在时,教我怎么过人生的父母,还是教我怎么让个旅行结束的好导演。
在这个旅行当中,让我学到怎样自己生存,怎样为自己的斗志再度点燃,有的还使旅行怎样过的跟烟火一样缤纷。人生偶尔也需要旅行,这样演的电影才会精彩动人,为自己的电影,做一个好导演。
作文5000网主题阅读推荐:“最喜欢电影英语作文”。
相信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接触过英语作文,那些被期刊印刷出来的优质英语作文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写作灵感,坚持写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字和内心情感,一篇好作文是很会拉近作者和读者的距离,哪些优秀英语作文可以作为写作的参考呢?也许以下内容“我最喜欢的电影英语作文”合你胃口!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My favourite movie is The Bucket List. When two complete strangers (Carterand Edward) became roommates in the hospital’s ICU,what they were going to do intheir last couple of months? Carter made a bucket list that including his wishessuch as: witness something really magnificent, help complete stranger on thegood, laugh until I cry, but Edward thought his wishes were too weak, and thenhe added something like “kiss the most beautiful girl in the world, goskydiving, and get a tattoo. After that, both of them tried to complete theirwishes together before they die. At last, Carter and Edward both knew what thelife was all about---to bring joy to others.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遗愿清单》。当两个陌生人(卡特和爱德华)在医院的ICU病房相遇时,他们要在生命最后的几个月内做些什么呢?卡特制作了一个遗愿清单,上面包含了所有他要做的事情。比如说,去游览雄伟壮观的景色,帮助陌生人,大声笑到哭,但爱德华则认为卡特的这些愿望实在是太普通了。然后他在这张清单上加上了“亲吻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去潜水,去纹身”。从这以后,他们两人努力在去世之前完成自己的梦想。最后,他们都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把快乐带给人们。
When they traveled to Egypt, Carter told Edward that before people’s soulsentry the heaven, the divinities would ask them two questions: Have you find joyin your life and have you life brought joy to others? Edward can barely answerthese questions. However, when Carter died, he realized that he had brought joyto others lives just like Carter did. In the end of the movie, these two goodfriends lay on the top of the world where they can witness something reallymagnificent. It’s a happy ending.
当他们去埃及旅游时,卡特告诉爱德华,人们死后,上帝会问人们两个问题:你找到生活中的快乐了吗?你是否将快乐带给了别人?爱德华不敢回答这个问题。然而,在卡特死后,他意识到他也要把快乐带给其他人。在电影的最后,这两位好朋友埋葬在了世界的顶端,终于,他们可以见到真正宏伟壮观的景色了。这是个快乐的结局。
The film tries to convey a theme that finds the joy in your life. Say whatyou need to say. When you die, your eyes were closed, but your heart was widelyopened.
这部电影试着传递一种寻找生命中的欢乐的主题。说你想说的,当你死后,眼睛虽然闭上了,心胸却无比开阔。
最喜欢的电影高中英语作文篇1
There is a little lion called Ziba whose father is a king .His parents are very kind to him.He has so many pals and lives a happy life .
Unluckily.his father was killed one day.He thought it was his fault and he regreted a lot.
He lost the touch with his family since then.His two pals helped him to lead a new life .
His mother and other family members thought he had died .One day ,his girlfriend met him by accident .She persuadee him to come back to get his kingdom .He first did not take her advisebut then he agreeed with the help of a magical monkey
He returned and he got to know its his uncle who ended his fatherlife .He fought against him and he won at last .
He saved his mother and other lions and became king of his tribe .He is lion of great determination and iron will. He is a really Hero!
最喜欢的电影高中英语作文篇2
Movie is my favorite that I always watch movies when I am free. Since I like English very much, so the English movie is my favorite, too. Among so many films I have watched, the one I like best is High School Musical. This film tells the stories about two high school juniors from rival cliques Troy Bolton, captain of the basketball team, and Gabriella Montez, a beautiful and shy transfer student who is a hard working girl. Together, they try out for the lead parts in their high school musical. In this process, a series of stories happen, but in the end, the musical achieves great success and Troy and Gabriella fa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Its totally a happy ending. I like this movie because the high school life in that is so colorful and amazing, which I admire so much. Besides, everyone loves happy ending of love story.
我喜欢电影,平时有时间的时候我一般都是看电影。我非常喜欢英语,因此英语电影也是我喜欢看的。在我所看过的电影中,我最喜欢的是《歌舞青春》。这部电影讲述了两个高中生的故事学校篮球队的队长Troy Bolton和性格害羞、长相甜美、成绩优异的新生Gabriella Montez。他们要一起主演学校的音乐剧。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而最终,音乐剧获得了成功,他们之间也碰撞出了爱的火花,完美落幕。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是因为电影中展现的高中生活丰富多彩、奇妙无比,让我十分羡慕。再者,有谁不喜欢爱情故事的大圆满结局呢。
最喜欢的电影高中英语作文篇3
When I watched the film 《spider-man》,it give me a deep impressed. The main host peter who is handsome and brave. He helped so many people who is need others help.
If we were him,whether we can sacrificed our love and friendship and even our study . In our life,people afraid of helping others and get into trouble.
Although we can not use special abilities like peter ,we can also try our best to help people. For example ,if we see some thieves to stolen peoples wallet,we can shout to make the thieves hurries
If we can contribute our love-heart,our society will become more and more warmth. People can make getting along well with each other。
当我看完电影蜘蛛侠,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演彼得英俊又勇敢。他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
如果我们是他,我们是否可以献出我们的爱和友谊,甚至我们的研究。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害怕帮助别人,惹上麻烦。虽然我们不能用像彼得一样的特殊能力,我们也可以尽力帮助别人。例如,如果我们看到一些盗贼偷人的钱包,我们可以叫喊来让小偷停下。
如果我们能够贡献我们的爱,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温暖。人们可以相处的很好。
I like watching movies very much. My favorite movie is Twilight. It is abeautiful love story between vampire and mankind. The main characters are namedEdward and Bella. They can’t help loving each other. Edward is a vampire who haslived hundreds of years, while Bella just a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 Theyare classmates. When Bella recognizes that Edward is a vampire, she stillchooses to love him under the pressure of every aspect. And Edward also pick thechoice to protect Bella at all costs. This is their beginning of love.
I like this movie so much that I have seen it four times. I think the moviestars in it are very beautiful and handsome. Secondly, the plot is veryattractive and excited. And the scenery is beautiful too. In a word, I just likeit the moment I see it.
我非常喜欢看电影。我最喜欢的电影是暮光之城之暮色。讲的是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的唯美的爱情故事。主角是爱德华和贝拉。他们无可救药的爱上对方。爱德华是一个活了数百年的吸血鬼,而贝拉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他们是同学。当贝拉知道爱德华是吸血鬼时,她还是顶着方方面面的压力选择爱他。而爱德华也选择不惜一切代价来保护贝拉。这就是他们爱情的开始。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所以我看了四遍了。我觉得那里面的电影明星非常漂亮,英俊。其次,它的情节很有吸引力,让我很兴奋。风景也很漂亮。总之,第一次看到它时,我就是喜欢它了。
My favorite cartoon film is Kung Fu Panda.Because its very funny andinteresting.The story was great and the background was beautiful, it really feltlike an ancient Chinese city.So many people like it.In this cartoon movie thecharacter who I most like is the panda Arab League valuable.Because it not onlyunusual lovable and annoys the human to like, moreover is this cartoon movieslead .But I did not deny that other roles also very much annoy the affection,for example tigress (Angelina Jolie), viper (Lucy Liu), praying mantis (SethRogen), hoist crane (David cross) and monkey (Jackie Chan).I from this cartoonmovie middle school: Each people have the merit and the shortcoming, perhaps youonly know your shortcoming, so long as but you look diligently, also willdiscover that oneself will have the merit.
我最喜欢的动画电影是“功夫熊猫“。因为它非常有趣,故事是伟大的,背景是美丽的,它真的觉得像一个古老的中国城市。因此,许多人喜欢它。这部动画片电影人物我最喜欢的是熊猫阿波因为它不仅不寻常的可爱和苦恼的人喜欢,而且是这个卡通片的主演。但我不否认其他角色也很棒,例如母老虎(安吉莉娜朱莉),蝰蛇(刘玉玲),亲情,螳螂(塞斯罗根),起重机(大卫),猴(成龙)我从这个卡通片中学: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也许你只知道你的缺点,但只要你认真看,会发现自己也有优点。
My favorite movie is Titanic .Its a love story about Jack and Rose.Theymet on Titanic.They loved each other for the first sight.On the night of April15, 1912 , the Titanic had an accident on the way to America . Jack and Rosefell into the sea with many other people .They were very frightened because theywere afraid of losing each other.In the end ,Rose was saved,but Jack died.Rosewas very sad. Ilove this film very much .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泰坦尼克号.它是一个关于杰克和露斯的爱情故事.他们在太坦尼克号上相遇.他们见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对方.在1912年4月15日的晚上,泰坦尼克号在驶向美国的途中遇到了事故.杰克,露斯和其他很多人都掉到了海里.他们很害怕,因为他们怕失去对方.最后,露斯得救了,但是杰克却死了.露斯很悲伤.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
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我最喜欢的音乐的作文”。学习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写作文,写作文是在倾诉中宣泄情感、陶冶性情和平静自己的心灵。平时多积累,写作文就会越通顺,语言就会有文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着魔》,这首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这首歌是我再游泳的时候激起我,让我继续向前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天,我和妈妈早已说好,星期天去游泳,为了我的梦想前进出发。
路程中,我还在那个旅游车上面介绍了我的家乡在哪里,我几岁了,我还帮助我的妈妈也介绍了她。
我们到了游泳的地方,我一开始勇气满满的,准备游。谁知道我一下水,就有点害怕,可我没有喝到水,我还不是那样害怕。我还是勇气满满的准备向前。我再次下水,我的眼睛里面全进水了,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的心里面十分担忧。可我还是不想让比我小的小朋友们比我还厉害。我就再一次下水,这次我放弃了,我回到了我的位置上。
妈妈问我:“你怎么不游了?”我说:“我是不会学会的。”这时,妈妈给我放了一首歌,这首歌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听到这首歌,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知道,我会努力学游泳的。”
我给你说,我再哪里是学了整整一天,我才把游泳学会了。我是这样学会的,我先在游泳圈的辅助下游,我再把游泳圈给我妈妈,我在没有游泳圈的情况下学会了游泳。这时,我是多么高兴,因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硕果。
“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我回家以后,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义,这就是风再吹,雨再下,我也不能屈服苦难而放弃我的梦想,这是这句话的最高深的含义,每一首歌都有它自己的意义。
音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听听音乐,我也很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歌有很多,其实大多都是周杰伦的歌。比如威廉古堡、烟花易冷、半兽人、夜曲、稻香、魔杰座……,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威廉古堡,因为那首歌的节奏和歌词都很特别,歌词是藤蔓植物,爬满了伯爵的坟墓……有点阴森,又有点神秘,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就好像把我带进了这座古老又神秘的城堡。我现在很熟了,不熟的时候,为了唱熟这首歌,还闹出了许多笑话。
比如要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唱,妈妈叫我不要唱了,我当她是空气,还在继续唱,等我肚子饿的时候才想起吃饭,但是桌子上已经收摊了。还有一次我肚子饿了,随便拿了块“饼干”咬了一口,一看既然是橡皮,晕。
音乐给我带来很多的开心和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演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演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演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演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演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如同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微风,微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暴风雨,最后雨渐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慨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实在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在许多课中,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但不少同学在音乐课上不守纪律,说废话,甚至做游戏,每次音乐课乱哄哄的。我劝说了好多次,他们还是不听。慢慢地,我把音乐课列入了“黑名单”,但星期四的这一节音乐课不同寻常!
音乐课的铃声响了,刚开始还是像往常一样吵吵闹闹的,一点儿都不像上课的样子。教室门打开了,进来的却是陆老师,她“板着脸”说:“你们不喜欢上音乐课吗?……以后就不要上音乐课了,在教室里看看书。”我想:不会吧?难道真的以后上不了音乐课了?我真希望大家不要再吵了,好好上课。果然,陆老师话一出口,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静得好像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似的。
过了一会儿,金老师来了,招呼大家排队。大家安静地排队去音乐教室。金老师惊讶极了,她哪知道陆老师已经提前给我们打了“预防针”。到了教室,金老师笑容满面地教我们唱《剪羊毛》,大家一边做着剪羊毛的动作,一边和着音乐唱起来。我仿佛来到了大草原,看见一大群白羊,远处是一望无边的青草。
“丁零零——”下课铃响了,施成经兴高采烈地问:“金老师,我们今天上课怎们样?”金老师满意地笑了:“上得很好!”她话一说完,教室里一片欢呼声。
回教室的路上,大家都谈论着这节特别的音乐课。同学们有的说:“太好了,以后我们可以继续上音乐课了。”有的说:“是呀。今天老师肯定特别满意。”还有的说:“今天的这首歌真好听。”……是呀,我也特别兴奋,不仅看见了金老师的笑容,而且让我们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那样轻松,那样快乐。我希望以后的音乐课都这样有序,只有人人遵守纪律,我们才能享受到课堂学习的快乐!
“梦想的约定,未来的进击,别怀疑所有的秘密都揭开谜底……”每当我听到这首由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演唱的《未来的进击》,都让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启了我的激情。
有一天,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快结束的一天,老师对我们说:“孩子们,你们再过几个月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这节音乐课我们不学儿歌,学一首有激情的歌,好不好?
在这节课上,大家仔细的用耳朵聆听,仿佛耳朵就是机关枪,而旋律与歌词就是敌人,不能让一个个敌人都逃了。一开始音乐的旋律不像其他音乐刚一样抒情,它低音,而这首歌一开始就是一种炫酷的感觉,就像钢铁侠或者变形金刚登场的感觉,帅气和炫酷。不一会儿,我们如同从音乐学院过来的一样,不过十五分钟把一半的旋律就已经记下了,可是这上半段的歌词让我们的头像大头儿子的一样大了。但我们好像又是从音痴学院出来,老师见状只能说:“看来这首歌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你们就试读了。”但我们看见歌谱子却感动的差点哭了,因为这歌谱上面有很多我们不认识的字,但老师为了我们,早已写下拼音,这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下了决心一定要唱好,但该跑调的跑调,我们和老师都笑了。
虽然我们没唱好,但却让我把这节课永远记在了心里,记下了老师对我们的爱。
陈芳老师作文点评:
文章从音乐课写起,由一节难忘的音乐课表达对老师的爱,主题深刻,结尾升华。比喻句恰当,极富童真。作文构思巧妙,字里行间透出作者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堂音乐课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一颗颗星星在闪闪发光地眨着眼睛,我驻足在星光灿烂的夜空下,勾起了我对那一堂课的回忆。
记得那是一年级的第一节音乐课。我当时还是一个害怕跳舞的小女孩。我胆怯地等待着新老师的到来,心想:不知道新老师怎么样?是严肃,还是慈祥?
只见来了一位老师,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两只水灵灵眼睛仿佛会说话,轮到她自我介绍了。她说,她姓霍,大家可以叫她霍老师。我对这位老师有了初步的认识。
上课了,霍老师抚摸着钢琴,那美妙的琴声似流水,从她的手指缝隙中流出;她的声音似黄莺那般动人,时而像小鸟,跳跃在枝头;时而又似鱼儿在小溪间游荡,非常流畅。这种声音让我感受到了音乐的乐趣和欢快。
今天学习的内容是一首蒙古民歌。霍老师先轻轻哼着那首曲子,悠长而独特的曲调好像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静静地淌进了我的心里,敞开了我的心扉。
就这样,我对音乐产生了浓郁的兴趣,从一个害怕跳舞的人变成了班里数一数二的跳舞“高手”。
这堂课是启发我爱好音乐的“金钥匙”,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这堂课,它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从小我就很喜欢听音乐、唱歌和玩乐器,对于任何可以发出声音的乐器,例如音砖的敲打,弹钢琴、吹口琴、直笛或陶笛等,我都感兴趣。因此上了小学后,我最喜欢的课程就是音乐课了。
每当上音乐课时,老师会先和我们分享关于知名音乐人的故事,接着播放美妙的歌曲,听着那优美的旋律,有的同学会开心的跟着哼哼唱唱,有的同学则静静的欣赏歌词意境中的美,这时候的我,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音乐中,并想像自己像一只小鸟,在音乐中开心的飞舞,所有的烦恼和压力在这时候都烟消云散了,那种感觉是多么快乐呀!
每次上音乐课吹直笛时,听到笛子所发出的悠扬乐声,让人陶醉在其中,只见自己十只手指在直笛孔间,不时交错的压放,此时谱出的曲调是顺畅和轻快的节奏,心情也就跟着愉悦飞扬了起来,让我暂时忘掉现实生活中的烦恼和心理的不愉快。但是偶尔上音乐课心情不佳时,吹出的笛声会让人觉得悲伤及些微的轻愁,不过有时这种感觉我却很享受呢!
音乐是一种艺术,音乐也可以陶冶性情,音乐更是人们心情的写照和宣泄的出口。学校的音乐课把枯燥的学校生活,变得活泼,也变得多彩多姿,更让学校的音乐教室每天都弥漫着浪漫的音乐气息喔!当当上课了带着轻松的心情,上音乐课去啰!
俄罗斯著名歌唱家——维塔斯的一首著名《星星》让世界无数歌迷为之倾倒、陶醉不已。
维塔斯幼年丧父,母亲对他很好,小时侯维塔斯立志考上音乐学院,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他在白天上学刻苦用功,晚上待候母亲安歇,傍晚他在院子里轻声地唱着他白天在学校里学习的乐曲。就这样,他十年如一日,终于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
《星星》开头就像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象征维塔斯凄惨的童年。突然天上明灭的星星静静的被一块乌云遮住。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这些许许多多的名言都灌注在这个饱受辛苦的孩子心里,他爆发了。像一头狮子,突然被困在他面前的重重困境,咆哮在世界音乐之颠,一个音乐天才以天上的星星为目标,突破重重黑暗让自己超凡入圣。这首歌曲里有维塔斯对母亲之爱有那种顽强不屈的男子汉气概。这点,我佩服他。星星正在乌云里挣扎,一点,一点……他出来了,浩瀚的宇宙中又有谁能阻止,一个永不言败的人呢?
我爱《星星》,正是它那股铮铮铁骨里傲气,感染了我!
学生需要掌握短时间内写出一篇合格作文的技能,通过写作文能让我们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变得更强,我们要创作优质的作文,必须注重经验的积累。怎样才能把作文写得更好?作文5000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关于我最喜欢的音乐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一颗颗星星在闪闪发光地眨着眼睛,我驻足在星光灿烂的夜空下,勾起了我对那一堂课的回忆。
记得那是一年级的第一节音乐课。我当时还是一个害怕跳舞的小女孩。我胆怯地等待着新老师的到来,心想:不知道新老师怎么样?是严肃,还是慈祥?
只见来了一位老师,一头乌黑的披肩发,两只水灵灵眼睛仿佛会说话,轮到她自我介绍了。她说,她姓霍,大家可以叫她霍老师。我对这位老师有了初步的认识。
上课了,霍老师抚摸着钢琴,那美妙的琴声似流水,从她的手指缝隙中流出;她的声音似黄莺那般动人,时而像小鸟,跳跃在枝头;时而又似鱼儿在小溪间游荡,非常流畅。这种声音让我感受到了音乐的乐趣和欢快。
今天学习的内容是一首蒙古民歌。霍老师先轻轻哼着那首曲子,悠长而独特的曲调好像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静静地淌进了我的心里,敞开了我的心扉。
就这样,我对音乐产生了浓郁的兴趣,从一个害怕跳舞的人变成了班里数一数二的跳舞“高手”。
这堂课是启发我爱好音乐的“金钥匙”,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这堂课,它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我想推荐的歌曲是电视剧《陈情令》的主题曲《无羁》。
乐曲开头先是用一小段笛声引入,然后钢琴等乐器纷纷加入,给人带来画面感,仿佛可以看到镜头从黑变亮,最终云深不知处的恢弘景象入框。接着主人公之一的魏无羡唱起了第一句,为他伴奏的主要乐器还是笛子,然后在蓝忘机演唱时,加入了古琴的表现。钢琴一直作为底色伴随其中,没有抢去主角笛子和古琴的风采,还让旋律更加连贯。奏至高潮,加入了和音,整体让人感受到热血沸腾,也对应着故事中主角恣意洒脱的少年时代。第一部分至此结束,中间以叙事般的笛子、琵琶、古琴等乐器声,步步引入,渐渐高昂,最后加入鼓点,进入第二部分。一直到第二部分的高潮都有鼓点伴奏,让人感受到紧张与力量,让人联想到主人公向理想努力靠近却遭受磨难的岁月。钢琴声渐促,将歌曲引入高潮。第二部分高潮与第一部分的相比而言,情感更加强烈,这一段展现出了主人公们分开的十余年中的心酸与思念。最后将高潮重复一次,钢琴所带的旋律更加明显,讲述了他们重逢后一起锄奸扶弱的经历。最后再来一句“天涯一曲共悠扬”,乐声减弱,只留钢琴,以渐弱渐慢的琶音结束,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同时也仿佛让人看到了魏无羡与蓝忘机最后共同在云深不知处惬意生活的场景。
整首歌曲与音乐与歌词紧密结合,古风浓郁又不落俗套,巧妙地将中国传统乐器与钢琴等西洋乐器融合起来,呈现出了一幅大气磅礴的江湖画卷,又细腻地表现出魏无羡和蓝忘机的真情实感,让人感概万千。
“山高水远,又闻琴响”,我们来日方长。
我最喜欢的一堂音乐课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演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演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演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演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演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如同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微风,微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暴风雨,最后雨渐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慨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实在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在人生的字典里,如果没有音乐这两个字,那整个世界将会变成一个枯燥无味的苦海,那整个世界将会失去色彩,将会失去欢乐,将会失去微笑。所以我最喜欢的是音乐课。
让我铭刻在我心中的一堂音乐课:老师教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那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用饱满的热情,娴熟的`手指演奏了国歌。那慷慨激昂,激动人心的乐感唤起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缅怀。更唤起了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的崇敬。更唤起了我们这一代的重任。
当老师教我们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老师她那激昂的声调唱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不怕死的毫不畏惧的气概,同时又生动的描述了丘少云、黄继光用自己的生命掩护了大部队进攻的英雄故事。就是这些英雄们推翻了旧中国,建立了新中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就是这些无数的英雄用血肉为我们换来的。同学们,要珍惜呀!我听了流下了眼泪,唱得更响亮,更有精神!
接着老师又深情并茂地为我们描述了在祖国的建设中王进喜、焦裕禄等英雄们为改变祖国穷困面貌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人故事。还有科学家们为了填补祖国科学空白而废寝忘食、攀登科学高峰。还有奥运会上的健儿们,为祖国勇夺金牌的动人故事。
老师深情地说:“这些英雄在国歌声中为祖国洒鲜血、洒汗水、舍生命,显示了中华民族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我们昂起头,挺起胸越唱越带劲,唱出了我们对英雄们的感恩情!唱出了我们的雄心壮志!
这一堂音乐课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让我懂得了民族的尊严。给我注入了中华民族的活力。
我喜爱过一堂音乐课!更喜爱这伟大的国歌。
我最喜欢的音乐莫过于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这音乐分为五个器乐组: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打击乐组和色彩乐器组。弦乐组是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吹奏的。木管组是由短笛、长笛、双簧管、英国管、单簧管、大管吹奏的。钢管组是由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吹奏的。打击乐组是由定音鼓、锣、镲、铃鼓、三角铁等吹奏的。色彩乐器组是由钢琴、竖琴、木琴、铝板钟琴等吹奏的。
开始的乐声让人感到激动高昂,犹如面对着波澜汹涌的大海。接着让人感到波浪击打到海边的礁石,发出震天的声音。然后让人感觉海面上刮起了轻风,轻风又变成了大风,大风又变成了龙卷风。风把浪花卷起,浪花又从天上打在了海面上。紧接着风停了,浪息了,又刮起了一阵大风,风又停了……天上又下起了一场狂风雨,最后雨徐徐的停了下来,一切事都似乎没发生过一样,大海又恢复了平静……当听完音乐,由不得让人感触贝多芬对音乐创作的天赋。其实是震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音乐——贝多芬所创作的《命运第一乐章》!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着魔》,这首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这首歌是我再游泳的时候激起我,让我继续向前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天,我和妈妈早已说好,星期天去游泳,为了我的梦想前进出发。
路程中,我还在那个旅游车上面介绍了我的家乡在哪里,我几岁了,我还帮助我的妈妈也介绍了她。
我们到了游泳的地方,我一开始勇气满满的,准备游。谁知道我一下水,就有点害怕,可我没有喝到水,我还不是那样害怕。我还是勇气满满的准备向前。我再次下水,我的眼睛里面全进水了,这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的心里面十分担忧。可我还是不想让比我小的小朋友们比我还厉害。我就再一次下水,这次我放弃了,我回到了我的位置上。
妈妈问我:“你怎么不游了?”我说:“我是不会学会的。”这时,妈妈给我放了一首歌,这首歌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听到这首歌,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知道,我会努力学游泳的。”
我给你说,我再哪里是学了整整一天,我才把游泳学会了。我是这样学会的,我先在游泳圈的辅助下游,我再把游泳圈给我妈妈,我在没有游泳圈的情况下学会了游泳。这时,我是多么高兴,因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硕果。
“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我回家以后,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意义,这就是风再吹,雨再下,我也不能屈服苦难而放弃我的梦想,这是这句话的最高深的含义,每一首歌都有它自己的意义。
“梦想的约定,未来的进击,别怀疑所有的秘密都揭开谜底……”每当我听到这首由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演唱的《未来的进击》,都让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开启了我的激情。
有一天,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快结束的一天,老师对我们说:“孩子们,你们再过几个月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这节音乐课我们不学儿歌,学一首有激情的歌,好不好?
在这节课上,大家仔细的用耳朵聆听,仿佛耳朵就是机关枪,而旋律与歌词就是敌人,不能让一个个敌人都逃了。一开始音乐的旋律不像其他音乐刚一样抒情,它低音,而这首歌一开始就是一种炫酷的感觉,就像钢铁侠或者变形金刚登场的感觉,帅气和炫酷。不一会儿,我们如同从音乐学院过来的一样,不过十五分钟把一半的旋律就已经记下了,可是这上半段的歌词让我们的头像大头儿子的一样大了。但我们好像又是从音痴学院出来,老师见状只能说:“看来这首歌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你们就试读了。”但我们看见歌谱子却感动的差点哭了,因为这歌谱上面有很多我们不认识的字,但老师为了我们,早已写下拼音,这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下了决心一定要唱好,但该跑调的跑调,我们和老师都笑了。
虽然我们没唱好,但却让我把这节课永远记在了心里,记下了老师对我们的爱。
陈芳老师作文点评:
文章从音乐课写起,由一节难忘的音乐课表达对老师的爱,主题深刻,结尾升华。比喻句恰当,极富童真。作文构思巧妙,字里行间透出作者丰富细腻的内心世界。
音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听听音乐,我也很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歌有很多,其实大多都是周杰伦的歌。比如威廉古堡、烟花易冷、半兽人、夜曲、稻香、魔杰座……,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威廉古堡,因为那首歌的节奏和歌词都很特别,歌词是藤蔓植物,爬满了伯爵的坟墓……有点阴森,又有点神秘,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就好像把我带进了这座古老又神秘的城堡。我现在很熟了,不熟的时候,为了唱熟这首歌,还闹出了许多笑话。
比如要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唱,妈妈叫我不要唱了,我当她是空气,还在继续唱,等我肚子饿的时候才想起吃饭,但是桌子上已经收摊了。还有一次我肚子饿了,随便拿了块“饼干”咬了一口,一看既然是橡皮,晕。
音乐给我带来很多的开心和快乐,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作文5000网主题阅读推荐:“最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美食是莲藕红烧肉,这道菜颜色鲜艳,香气浓郁,味道甘美。
记得去年我过生日的那天,妈妈为了让我高兴,更是为了让我长身体,特意做了莲藕红烧肉。妈妈首先备好所用食材,接着用细盐及温水搓洗五花肉,然后在锅里加少许油,再加入白糖。煮至糖色浓郁时,将洗切好的五花肉下锅,大火先炒至上色出油,再加入香料辣椒蒜头,同时加入事先调好的酱汁。然后,将配置了调味料并已炒好的五花肉盛到炖锅里,加入适量的清水及藕段,用大火炖煮开,再转小火炖制40分钟至肉酥烂即可。
煮好的莲藕红烧肉是方块形、棕红色的,闻起来香喷喷的,吃到嘴里软软的、滑滑的、甜甜的。虽然整盘肉看上去油汪汪的,但肥而不腻,很筋道。我一口气吃了很多块,尤其是爱吃里面的莲藕。又软又香的莲藕红烧肉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从那以后,莲藕红烧肉就是我最爱吃的美食了。莲藕红烧肉不仅仅好吃,还包含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它有着明亮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有一张小嘴巴可爱极了。我给小猫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咪咪”,我很喜欢它走路的样子和睡觉的样子,肉乎乎的,像不倒翁。只要我一回到家咪咪就扑倒我的身上舔来舔去,好开心啊!
星期日我们一家四口带着咪咪去乐水湾玩儿,我想让咪咪帮我挖一点土,没想到它一下就挖了一大堆,像一座小高山。妹妹看到后开心极了,这次搭城堡的游戏可以玩尽兴了。游戏开始,妹妹和咪咪负责将土送到我跟前,我负责堆砌,时间过了好久,城堡完成了。此时我和妹妹、咪咪都有点口渴,爸爸带我们去超市买东西。爸爸给我和妹妹一人买了一根雪糕,给咪咪买了一根香肠,我们一边吃一边玩,咪咪吃着香肠高兴的向我直摇尾巴,妈妈看到我们玩得如此开心也加入了我们一起玩儿滚毛线球的游戏,滚毛线球是咪咪最爱玩的玩具,每当玩滚毛线球咪咪玩的可认真了,它的小爪把毛线滚来滚去,实在可爱极了。爸爸站在一边帮我们拍照片,就这样玩儿啊玩儿,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们一起回到了家,一路上咪咪跑来跑去,我猜咪咪今天一定会做个美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猫“咪咪”。
为了完成科学作业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忍者”。
“忍者”都出生快一年了。它全身都是墨绿色的,在它拇指般大小的脑袋上已经布满了皱纹,好似一位饱经风霜的老爷爷。最有意思的就是它的壳啦,它的壳整整两平方厘米,六边形的纹路清晰可见,用拳头轻轻一敲会发出“咚咚”的声音,真是清亮好听。
“忍者”是很胆小的。有一次,我把“忍者”从它的“大雄宝殿”里捞出来放在手心里静静地观察并用手轻轻地抚摸它的小脑袋,没想到它却把头和四肢都收了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哈哈,我是不会怕你的。”“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胆小了。
“忍者”是很幽默的。那天我回到家只见“忍者”那锋利的小脚踩在了正在石头上呼呼大睡的水蜗牛身上,两只小爪爪扶在它那六边形的壳上,两对小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好似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快看,我把水蜗牛征服了!”“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幽默了!
“忍者”是很聪明的。那天由我作为裁判来主持一年一度的动物运动会。第一组上场的是我的小龙虾“胖胖”和“忍者”参加跑步比赛。哨声一响,它们就开始了二十米的马拉松比赛。“忍者”从开始就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不过没有多久“胖胖”就被我精心布下的“陷阱”小肉丸吸引了过去。这时“忍者”巧妙地来了一招“胖胖吃肉,忍者得利”。加油!“忍者”!你一定不能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当“忍者”距离终点只有一米的时候,“胖胖”发现了“忍者”的不告而别,但已经晚了!“忍者”登上了王者的宝座。“忍者”啊“忍者”你可真是太聪明了。
它胆小,它幽默,它聪明,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乌龟“忍者”。
在家里有两只小兔子,它是去年妈妈在集市上买的。这两只兔子一只叫乖乖,一只叫怪怪。这两只兔子既活泼又可爱给我们家带来了欢声笑语。
乖乖浑身的毛黑白相间,像一个大绒球。它的头上有一双又细又长的耳朵,只要有一点动静他都听地一清二楚。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它有一个圆圆的鼻子,下面有一个三瓣嘴。它的四肢又短又粗,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它的尾巴圆圆的,像一个小绒球。
有一次,我拿起一个红彤彤的萝卜,放在小兔子头上逗它玩。只见它立刻叼起萝卜,把它按在地上,用那灵敏的鼻子闻一闻,然后围着萝卜条一圈,舔一舔觉得那是一个真萝卜,然后露出一排大白牙津津有味地吃着。最后懒懒地跳上沙发好像在说:“啊!我吃饱了,要去睡觉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每次给这两只可爱的乖乖怪怪喂食时笨笨总是把萝卜给怪怪吃,只见怪怪的肚子圆圆的垂了下来,而乖乖却骨瘦如柴。近些日子,乖乖总是这样。没过多久兔子的睡房里有几只小兔子,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以前怪怪要生宝宝,乖乖主动把自己的食物让给它,这是一只多么慈爱的兔子呀!
可是它们又是一对天敌,几乎每天都要打上一架心里才舒服似的。有一次它们又在打架,我连忙在它们身旁跺一下脚,只见它们立刻逃往柜子下面。乖乖探出它的小脑袋看一看是什么情况,它一看外面什么都没有生气地跳出来,似乎在责备自己为什么这么胆小!
这两只顽皮的小兔子真是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啊,我不得不赞扬它们啊!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来自四大名著中《西游记》里的一个人物,他会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还有长生不老等高起的法术。没错,他就是孙悟空。
孙悟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在花果山山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自从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了一个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仙作成一个石猴,这就是孙悟空的'由来了。
我最喜欢的一回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四人前往西天取经,艰难跋涉,来到宛子山,山中波月洞内住着一只千年尸魔白骨精,阴谋吃到唐僧肉以保长生不老。她幻化成村姑,但被孙悟空识破,又变成一个老妪,又被孙悟空识破,再次变成一个老丈,再次被孙悟空识破了。孙悟空三次将妖怪的肉身打死,被师父赶回我花果山,后来八戒侥幸逃出来了,跑到花果山请孙悟空回来救师父。孙悟空得知师父遇难,毅然和八戒离开花果山,来到宛子山和白骨精大战了三百多个回合,从白骨精手中救出了唐僧,师徒四人又开开心心踏上了西行的征途。
悟空的武器金箍棒是太上老君炼制出来的神铁,后来大禹治水的时候被大雨借走了,用完后放在了东海里面,用来当做镇海神针,后来被孙悟空得到了。
如果你烟想看这本书,就来看看吧!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大家有去爱护它们吗?我是个最喜欢小动物的人,小动物们可爱又淘气,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
我最喜欢小狗,小狗很可爱。我以前有养过一只名叫:雪雪听名字就知道是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它的毛像雪一样白,有着一双圆溜溜的黑色大眼睛,两只耳朵耷在头边。可爱极了,但雪雪也很调皮,接着我来告诉你它的调皮吧!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雪雪照常来接我,我和它边走边玩上了楼梯,到楼梯间时,它看到了我手边的袋子,一下子咬了过去,我追着它,边追边叫道:“雪雪把我的袋子交回来,快点要不然我要教训你了。”雪雪好像听懂了,于是乖乖的跑了回来,交出了袋子。在我身边蹭了几下好像在请求我的谅解,我摸了摸它,就和它回了家。
雪雪很可爱,也很调皮。但我和它是好朋友,我喜欢它雪雪。
草莓是一种很好吃的水果,人们都非常喜欢吃。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草莓,让大家看到它不为人知的一面。
草莓是有花的,花序下面只有一短柄的小叶,直径长1.5~2厘米。花瓣呈纯白色,如果你走在草莓花中,你会感到一阵淡淡的清香,犹如走在花海里一般舒畅。
草莓的果实小巧玲珑,一个个都像精美的艺术品。全身为鲜红色,典型的头大身小,身体光滑,就像一颗颗玛瑙。
草莓在国内的优良品种很多,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硕丰、明晶、明旭。
草莓生长于温凉气候,很热的夏天,或高于30摄氏度的炎热天气,必须采取遮荫措施,用大棚盖住。你们注意到过草莓身上一颗颗的小颗粒吗?其实那是草莓的种子。只要把种子放入泥土中,浇水、施肥、保养一段时间后,就可获得丰收。
草莓味道甜美。我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清香馋得我口水直流。只要轻轻咬一口,甜美的汁水会从口中溢出来,柔嫩多汁。当你细细品尝时,会有一股让人非常舒服的香味传到鼻子里,香甜爽滑、口感细腻,简直妙不可言。
草莓营养价值极高,含有非常丰富的维生素A、维生素C,比常见的苹果、葡萄高7~10倍。
草莓好吃,对人体也有帮助,希望今后能开发出更多口味的草莓。
看!那红里带黄,黄里带红的球体是什么?噢!原来它是水果——石榴。
石榴成熟上市时期大约在九月。那天,妈妈给了我一个石榴,我一看,石榴外面有一层红里泛黄,粗糙而又厚厚的皮,它犹如石榴的棉被,保持着里面的果肉,不仅可以防止水分的流失,还可以防止因挤压而压坏果肉。此外,听妈妈说,石榴的皮还有杀菌和收敛的作用。
最有趣的要属果肉了。果肉是由一小颗一小颗籽粒组成的,籽粒们被瓣膜分成好六瓣,籽粒呈鲜红、淡红或白色。籽粒的果肉是透明的,中间有白色的种子。籽粒是多面体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透亮,一闪一闪的,就像一堆粉红色的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所有的籽粒挤在一起就形成一个球体。
望着这一颗颗水灵灵的籽粒,我早已垂涎三尺。我掰下几颗籽粒送到嘴里,那味道好极了,甜甜的略带些酸味,使我爱不释手。虽然果肉是一小颗一小颗的,吃起来比吃苹果、香蕉速度慢,但石榴拥有非常丰富的营养,维生素C含量特别高,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我最喜欢的香蕉作文通用八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生果的种类良多,有苹果、梨、西瓜、火龙果等,但我最钟爱的是香蕉。
香蕉有着修长的身材,它穿戴黄色的外衣,像划子,像弯弯的月亮,又像一位慈爱和蔼的老爷爷在弯着腰冲我笑。它的颈部有个短短的小把儿,这就是香蕉的“帽子”。
没成熟的香蕉是青黄色的,吃起来又硬又酸;成熟之后的香蕉光是闻起来就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吃起来则又甜又软,让人吃了还想吃。
香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你可以生吃,也可以炸着吃,还可以烤着吃。奶奶知道我最爱吃香蕉,经常换着花腔做给我吃。将香蕉切片后放入锅中煎炸至金黄再蘸上酱,就是一道厚味佳肴,吃起来又香又脆,百吃不厌。烤出来的香蕉又是另一类别样的味道,外脆里嫩,令人回味无限。
香蕉不仅味道好,还有良多益处呢!好比:它可认为人体增补能量,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润肺滑肠的功效,另外还可以起到一定的镇静作用。
怎么样?香蕉确实是“法宝”吧?但愿你们也能同我一样喜欢香蕉!
今天我很开心,由于我吃着生果——香蕉,它可是我最喜欢的生果。
香蕉的外面黄澄澄的.,弯弯的就像夜空中的月牙,又似河中的划子。香蕉的里面软软的,闻起来很香。吃一口,细腻甜软,口齿留香,就像刚煮熟的馒头,令我还想再咬一口。
吃着最爱的香蕉,我不禁浮想联翩:假如我是香蕉,那么我不会让自己的外衣脏掉,不会让皮肤被太阳晒黑,由于我要让小朋友们开心地吃到最新鲜的我。假如香蕉都像屋子那么大,而且不要钱,会从天上掉下来那就再好不外了。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啦。假如我有一条划子,我会拿着一条桨一边拍着船,一边使劲的划,听起来就像奔跑在草原上的骏马蹄声,冲向远方夜空中吊挂的“香蕉”。到了那里,我要在那睡上七天七夜,由于那儿是香蕉的家。
在香蕉的家里,我不禁吟诵一首诗:
蕉若船上月,黄似甜雪梨。
大蕉如雨下,划船似骑马。
有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有人喜欢黄橙橙的芒果,有人喜欢水灵灵的葡萄,但是我却喜欢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有一身好看的“黄大衣”,摸上去光光的、滑滑的,在生果家族中显得特别漂亮。它像天空中镰刀似的'月亮,又像一条弯弯的划子,可爱极了。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味道也很厚味。把香蕉的“外套”脱到一半时,它的“外套”就会垂下来,就像一条亮丽的黄裙子。白中透黄的果肉立马就会露出来,闻一闻,香气立即扑鼻而来。咬一口,软绵绵的,甜丝丝的,好吃极了,让人久久回味。
合法我把鲜嫩的果肉放在我的舌尖咬下去时,我似乎听到香蕉弟弟在说:“我好疼啊,千万别吃我,爸爸妈妈快来救我啊………”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良多用途,不仅可以增补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很多用途,不仅可以补充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它苗条的身材,穿着明黄的外衣,嫩白的果肉,味道十分香甜。你们知道它是什么吗?对了,它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香蕉了。
从妈妈的口中得知,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讨厌香蕉,讨厌了有快两年的时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我们刚进院,我便扯着嗓子,大声喊:“姥姥,姥姥,您的宝贝来啦!”
听到我的声音,大姥姥笑呵呵地,也走过来,伸手送给我三根大香蕉。看到自己的最爱,哪还顾得了其他。
我拿起一根,剥开皮,张大口,狠狠地咬下去。没成想,吃相太难看,一下子被噎住了。吞也吞不下,吐也吐不出,憋得我,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我便拿香蕉出气,用力往地上一扔:“哼,我再也不吃香蕉了。”
转身,迈开小短腿,去找姥姥想办法。姥姥一见,急忙让我趴在她腿上,用力拍我的背,才把香蕉吐出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吃过香蕉,总觉得香蕉变得不好吃了。而我被噎后,摔香蕉的事,也成了一个笑话。
时间过得很快,我都快忘了,我为什么讨厌香蕉了。一天,姐姐拿着一根大香蕉,故意在我面前吃,嘴里还不停的说:“真香呀!真好吃!”
看着姐姐闭着眼睛,无比忘情,享受的样子。我有些心动,香蕉,真有那么好吃?在姐姐的诱惑下,我张嘴,咬了一小口。砸吧着滋味,哇!香蕉是那么的香,那么的好吃。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吃香蕉。当然,我也学会了细嚼慢咽。
提起水果,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有的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因为它又脆又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有的人喜欢黄澄澄的梨,因为它果汁丰富,既解渴又美味;还有的人喜欢粉红色的桃子,因为它不仅外形美观,而且甜美。我最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穿着黄色的外套,摸起来滑滑的,就像是在滑滑梯,感觉十分舒服。有的香蕉的身上布满黑色的小斑点,就像撒上了许多芝麻,十分漂亮。香蕉长得弯弯的,不仅像挂在蓝蓝的天空中的月牙,又像农民伯伯割麦子用的镰刀,还像漂浮在水中的小船看到这么有趣的香蕉,谁都会垂涎三尺。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而且味道很好。把一根弯弯的香拿在手中,剥去外皮后,里面白白嫩嫩的果肉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十分诱人。这时你轻轻地咬上一口,一块软软的果肉滑入口中,嚼一嚼,别提有多甜了。
香蕉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因为它不仅价格便宜、味道甜美,而且作用广泛、营养丰富。你喜欢它吗?
我爱吃的水果种类很多,有企鹅似的芒果,酸酸甜甜的草莓,还有美味无比的菠萝蜜可我的最爱,是香蕉。
成把的香蕉远远望去,像一只大爪子,它们根部紧紧相连,好似团结友爱的团队。分开看,每一根又像是一只只小船,好像在赛龙舟呢。想象一下,它们在水里你追我赶,是不是别有一番趣味呢。
掰下一根香蕉,你就能闻到淡淡的果香味,好像置身水果乐园,浑身上下都被水果的香味浸透。摸一下它,凉凉的,滑滑的,像婴儿的皮肤一样。
从顶部的棱角处缓缓剥开香蕉皮,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就会慢慢呈现在你的眼前,它在安静地睡觉呢,散发着奶香,没等开吃,我就垂涎三尺啦。别以为这么容易就能吃它,你看,它的身上还牵扯着一些毛线条,它们和香蕉难舍难分呢。我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香糯可口的香蕉入口即化,冰冰凉凉地顺着我的喉咙直达我的胃,好吃极了。
你知道香蕉为什么弯弯的像只小船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每种水果都需要阳光的滋养,香蕉也是一样。为了更好地生长,香蕉拼命地把自己的身体两端朝向阳光的方向,所以久而久之,就成了小船形状啦。
香蕉不但好吃还可以治病呢。比如,它可以帮助人缓解郁闷。记得有一次,我心爱的东西丢了,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生气,妈妈给我拿了根香蕉,我吃了起来,说也奇怪,吃过香蕉我竟然不烦躁了。
香蕉不但好吃,还含有大量维生素,真是一种好水果,但不能吃太多或空腹吃哟,还有香蕉一定要尽快吃完,要不然它的身体上会出现点点黑斑,可能会影响你的食欲哦。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香蕉。
香蕉是一种常见的热带水果。它的外形非常奇特,就像一位老奶奶,永远直不起来腰。没成熟的香蕉是绿色的,成熟的是黄色的,像是穿了一件黄色的外套。一根香蕉大约有100克左右,而一串香蕉却有了3、4斤重。
香蕉不仅外形好看,味道也很美味。剥开香蕉皮,里面就是白色的果肉了,那好像是一个刚出来的小宝宝,白白嫩嫩的,可爱极了。香蕉的味道没有橘子那样的酸,没有榴莲那样的臭,但它的味道非常的美味,吃起来甜甜的,软软的,让人吃了第一口,还想吃第二口。即使没有牙齿,也能咬动哟!
香蕉的果肉不仅好吃,还有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它含有胡萝卜素、维生素C,维生素等,可谓是集众多营养于一身。香蕉的功效与作用可广泛了,它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预防低血钾症,防痴呆,防治抑郁症,防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其实香蕉还可以减肥,因为它的卡路里非常得低。一根香蕉只87卡路里而已,这可是减肥的必备佳品。
我喜爱香蕉。因为它不仅美味可口,还有很多的功效,对人们的身体非常有益。
作文5000网相关栏目推荐:“最喜欢水浒人物吴用作文”。
作文类似于我们的秘密罐子,作文是我们人向外界表达自己想法的一种形式,一篇好的作文可以感染人们,打动人们,有没有比较好的作文模板给我们参考呢?下面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吴用作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近,我读完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被它所塑造的鲜活的人物所摄服,他们的赤胆忠心和豪爽气概总是令人心潮澎湃。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通过讲述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走上反抗道路的故事。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武松,当然智多星吴用我也很佩服。
在《水浒传》中有这么一首诗:
“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这首《临江仙》赞颂的是梁山好汉智多星吴用,他的足智多谋不仅体现在智取生辰纲,还体现在使时迁盗甲,巧用双掌连环计,赚金铃吊挂,智赚麒麟等情节中。一个足智多谋,善用谋略,饱读诗书的智多星吴用在我眼前显现。
吴用传
吴用,又叫吴学究,绰号智多星。吴用乃梁山起义军军师,梁山排名榜还上了前三。吴用本是山东济州郓城县东溪村私塾先生,通晓文韬武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
吴用与晁盖私交甚好,于是吴用献巧计,和杨志斗智斗勇,最终智取了梁中书给太师蔡京献寿的十万生辰纲。为了躲避官府的追缉,吴用上了梁山。从此梁山上就多了一位屡献巧记的军师。梁山泊种种惊天骇俗的大事几乎全都是出自这位智多星之手。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抓,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时,是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他二人。后宋江欲攻打祝家庄却二败祝家庄。于是智多星使用双掌连环计攻克了祝家庄。再后来梁山好汉吃了呼延灼连环马的败仗,无计可使,吴用就和时迁偷甲骗徐宁上山。如此一来又一位好汉被他骗上了山,宋江也是个不太安分的人,这不,又闹了华州,于是吴用又乖乖地出计借用宿太尉的金铃吊挂,还同时救出了史进和鲁智深。这军师可当的真是辛苦,可吴用却玩的不亦乐乎。
话说吴用这一生屡立奇功,受朝廷招安被封了武胜军承宣使。人家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吴用到好,好汉一生难逃义。如果当初他不讲义气的话,就不会有了智取生辰纲,也就不会上梁山。可是他偏偏讲义了。可惜最终宋江被害顺带毒死李逵后,这位军师却为了遵守他心底的义气与花荣一起在宋江的坟前上吊自杀,和宋江葬在一起。
吴用是一个诸葛亮一般的人物,他神机妙算,才华过人。因为有了吴用,梁山个个好汉放心地跟着宋江去搞事情,把一切难题和自己的后背都交给了吴用。当然吴用每件事情都干的很漂亮,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信任。同时他还是个和事佬,梁山好汉性格豪爽不一,如果没有他从中调解,说不定梁山众人早就吃散伙饭了。
但有人也会说他是个拥有“诈骗”智慧,老奸巨猾的人。吴用就像一个“人贩子”一样把许多好汉带诈带逼送上了梁山,可以说整个梁山的好汉,有一小半就是被他“贩卖”上去的。
这就是吴用,既智慧又狡诈的吴用,既重和乐又重情义的吴用,文韬武略样样精通的吴用。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寒假期间,我整理书柜找到了那本《水浒传》,重温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当我合上书本时,由于第二次看完它,便有了新的理解和体会,让我更加认识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底蕴深厚。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古代曾经有限无数的风流人物,例如孔子,唐雎,李白,辛弃疾,施耐淹,鲁迅,冰心等都是名满华夏的文人。
他们以手中的笔,写下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一首首饱含感情的的诗歌,是他们使一张张白纸染上墨汁,增添了色彩,让纸上的人物充满了生机,他们用文字展现了人物豪迈的举止,英雄的气概,使人物的英雄形象驻扎在我们心中。同时他们的文章也开始步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让我们体会到他们的用意。
而耐施庵笔下的《水浒传》更是让我眼前一亮,《水浒传》是一部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主要故事背景的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我正痴迷地读着《水浒传》,转眼已经到了最后一页,我轻轻地合上书,思绪万千。
施耐庵笔下的《水浒传》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因官迫民反,宋江等共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梁山泊,发誓永存忠义之心,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保境安民。但最终被朝廷招安,解散的悲壮故事。
肝胆青天·忠义满堂
梁山好汉中大多数人都有非凡的武艺,或身怀绝技。但由于梁山好汉众多,有些淡淡无奇的人很容易被遗忘,忽略,那么怎么样的人会被认作英雄,被大众熟记于心呢?必须武艺高强吗?不,例如宋江,他并不会什么高超武艺,但被好汉们推举为山寨之主。必须拥有深谋远虑吗?也不一定,例如武松。
但宋江和武松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有“义”。宋江有“忠”,有“义”,还有“孝”。“忠”就体现在对原山寨之主晁天王晁盖的忠心耿耿,当晁天王曾头市中箭后,宋江每日伏在天王榻边,细心照顾,疗伤。“孝”体现在宋江无论身在何方,都心念父亲,弟弟上。“义”更不用说了,好汉们都拥护宋江,不就是因为他重义气,对人和善,礼贤下士吗?“宋公明私放晁天王”“宋江夜看小鳌山”“宋江赏马步三军”都证明了这一点。武松的“义”更显而易见,“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王婆贪贿说风情,武松斗杀西门庆”还有“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醉打独火星”等事件。
《水浒传》讲述了北宋末年由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污的官员、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这许许多多的人物,上至英雄好汉,下至市井无赖,皆各具个性。xxx在《致斐·拉萨尔》中说:”把各人物更加对立的方式,彼此区别得更加鲜明些“,《水浒传》正是善用此点。本书多用对比手法展现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特点,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认为《水浒传》是”凡接写两人全身打扮处,皆就衣服、制度、颜色,互相照耀,以成奇景“,又说”《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绊,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处说,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还说水浒传之所以百看不厌是因为”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由此可见施耐庵对于人物特点描写的精确独到,同一性格的人通过不同的对比便可以展现其中细微的不同,从而写出此人与众不同的特点。
而在这性格迥异的众好汉中,我最欣赏的是素有”梁山第一女将“之称的”一丈青“扈三娘。她在梁山排行五十九,武功高强,刚烈倔强,嫉恶如仇,智勇双全,女英雄一称于她来说毫不为过。在梁山时由宋江做媒、主婚,与王英成亲。王英是梁山排行五十八的好汉,因身材矮小,故被称为”矮脚虎“。而扈三娘身材高挑,这又形成一组对比。夫妇二人后来同为梁山专掌三军内采事马军头领。招安后,王英与她双双阵亡,被郑魔君所杀。
吴用传
王昱皓
吴用似秀才打扮,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穿丝鞋净袜,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善使两条铜链,满腹经纶,足智多谋。
吴用原是村中的教书先生,后来到晁家庄,与村中保正“托塔天王”晁盖相见,并为晁盖解梦。后又来到石碣村,将三阮带到晁家庄。而后,吴用等七人结义,此谓之“七星聚义”,并讨论了关于劫取生辰纲之事。
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青面兽”杨志给蔡京送十万贯生辰纲。在黄泥冈,吴用利用天气炎热,押送生辰纲的士卒口渴难耐的机会,一行人扮作枣商,让白胜扮作卖酒汉,用掺了蒙汗药的酒,麻倒了杨志等人,夺走了生辰纲。吴用和晁盖等人因劫生辰纲事发,到梁山避难,“白衣秀士”王伦拒收。吴用见“豹子头”林冲对王伦有怒气,故意用言语激怒林冲火并了王伦。
宋江三打祝家庄时,投奔梁山的“病尉迟”孙立到祝家庄内做内应,吴用借机巧施连环计,不仅里应外合一举攻克祝家庄,还让人假扮知府等人,逼“扑天雕”李应到梁山落草。“双鞭”呼延灼用连环马大破梁山军,吴用派时迁到京城“金枪手”徐宁府上盗取徐家祖传翎甲,引诱徐宁上梁山教众将使用钩镰枪,用钩镰枪大破连环马。
为了能让“玉麒麟”卢俊义上梁山落草,吴用假扮算命先生,让“黑旋风”李逵做道童,到卢府为其算命,诱其外出躲灾,还让其在墙壁上题反派朝廷藏头诗,逼迫卢俊义不得不上梁山。卢俊义上梁山一事被梁中书所听闻,将被斩首时,“拼命三郎”石秀跳楼救人,两人均被打入死囚牢。吴用利用北京城大张灯火之机,派时迁在城中放火,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救出卢俊义及石秀。
吴用在梁山排第二位,为掌管机密的军师。受招安后,他佐宋江、卢俊义征辽国伐方腊,功绩卓著。后因见宋江被害,深感朝廷奸佞当道,恐刑戮及身,与“小李广”花荣一同自缢于宋江墓前。
吴用是梁山义军的智慧核心和梁山事务的决策者,为前期搭救众多好汉和后期历次战斗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后人有诗赞曰:“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略施小计鬼神惊。名称吴学究,人号智多星”。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作文写得好,可以节约我们很多学习时间,写作文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冷静,更客观。通常好的作文会让人停留下来多看几遍,如何让自己的作文在更出彩?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作文我最喜欢的一门课数学,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
是体育课,
做完体操,
跑跑跳跳,
流一流汗,
清爽自如。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
是体育课,
球拍挥拍,
终极杀球,
或高掉球,
每次挥拍都是惊险的一球,
每次发球都是重要的一次,
这是我喜欢体育项目之一。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
是体育课,
拍拍篮球,
快速冲出重围,
然后右脚左脚跳,
上篮成功,
这也是我喜欢的体育项目之一。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
是体育课,
有拍篮球声啪!啪!
有进蓝声夸答!夸答!
这就是我喜欢的体育课。
对一般人来说,数学通常是一个令人头疼又感到麻烦的科目,连我也不例外。
以前我也不喜欢数学,只要听到加减乘除,就令昏眼花,不论是整数、分数还是小数,我都分布清楚。但自从接受徐老师的指导之后,我就开始爱上数学,因为老师每次上数学时,她都会先讲解每一小节的概念,然后再一题题的详细说明,不时还会讲笑话逗我们开心,让我完全没有学习数学的压力。
有一次我们再学秤重,老师让我们尝试把各种东西都放在秤上秤秤看。有一位调皮同学却趁老师不注意时,一本又一本的课本放上去秤,不料却把秤子秤坏了,惹得我们全班哈哈大笑。
老师总是说愈不喜欢的科目,就愈是要努力学习它,熟悉它让它成为你的朋友,这样慢慢的就可以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经由徐老师的帮忙,我已经和数学成了最好的朋友。
学习数学不但可以使头脑变得头脑更灵活,还可以让自己心静下来,更能增进逻辑推理的能力,真是一举数得呀!上数学课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所以,在众多的课程里,我最喜欢上的就是数学课
语文课我最爱,
好处多多又好玩,
能赚到许多知识,
上这节课我绝不错过!
语文课我最爱,
千变万化真好玩,
同学一个个的发言,
多多发言学问多!
语文课我最爱,
师生互动有关爱,
笑咪咪,人人爱,
吸引我来进入这个世界!
语文课我最爱,
里头的秘密人人爱,
常常说笑我不爱,
我只爱上语文课!
我是一个很棒的学生,我喜欢上生活课,因为我很快乐。我喜欢上台语课,因为可以学到不同的台与说法。我喜欢上健体课,因为可以尽情运动,还可以玩游戏。我喜欢上画画课,因为可以画我的心。
我喜欢上电脑课,因为可以让我玩很多线上游戏。我喜欢上画画课,因为可以画各式各样的图画。我还喜欢上语文课,因为可以学到各种不同的新字,还可以开心的玩游戏。我最喜欢上作文课,因为老师很美,我又可以学会写作文。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还有每一堂课。我是一个认真又快乐的小学生。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我喜欢美术课,因为可以快乐的画图。我喜欢语文课,因为可以开心的写国字。我喜欢英语课,因为可以学怎么和外国人说话,还可以培养说话能力。我最喜欢作文课,因为可以增加知识,所以要好好努力,我是一个聪明又能干的好学生。
我最喜欢的一门课,是体育课,因为可以学到很多才艺,有羽球、篮球、篮球,都很好玩,又很有趣。
我们一进到操场上,就会听到许多声音,让人渐渐的想跟着运动,大家先做好一些暖身操,再去跑步,暖和身体。教我们的老师一来,大家就变得很安静,不敢出声,也不敢闹,老师就像是天神,教我们做事就做。一上课,操场上的人,闹得向上百万的人一起大叫,让人快被吵死,根本不能抵抗,这些声音。
我觉得体育课很棒,而且可以让人很舒服,因此对很多人很好。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老师作文精选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人喜欢谈吐不凡的语文老师,有人喜欢嗓音柔美的音乐老师,还有人喜欢幽默的科学老师,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数学老师。
曹老师有一头乌黑光亮的短发,瓜子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
我们的数学老师是曹老师,老师虽然看上去很严厉,可她却像我们的妈妈一样对我们关心,负责。
曹老师平常讲课的时候都讲的非常仔细认真,生怕遗漏了一个知识点,而导致我们做题做不好。一直讲到我们听懂为止。还时不时的关心着我们的身体,比如天热了她会叫我们多喝温水,不要吃冰凉的食物,注意防暑。天冷了就会提醒让我们多穿点衣服,注意保暖,以免感冒。
最让我感动的是她有时候,会给我们买点课外练习题做,让我们增长知识面,从而考试做题的时候变得轻松。让我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记得有一次我上课的时候肚子痛,曹老师,看出来我有点不对劲,我就举手示意说不舒服,曹老师听了赶忙给家长打了电话,还给我倒了杯热水,还问我吃了什么东西,把肚子给吃坏了,还问我肚子还痛不痛?我说要好点的时候曹老师才松了一口气。
这就是我们班上的曹老师,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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