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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惊艳的作文?作文我们大家都不陌生,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防止忘记重要的事情。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以下内容“围城读后感作文”是由编辑给您提供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狗缪牛茉实挠顾孜蘖模疑髅鞯钠凼赖撩锶峒蔚男馗募疲〗愕那岣》羟常蠲吠さ暮裱瘴蕹埽咚赡甑睦夏毙模庖焕嗳耍郧坝校裉煊校院蠡够嵊校恢劣凇拔幕沉钡奈蘖模搪飞系钠嫖乓菔拢?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我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我制定计划,努力让自我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我本事,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感情。如此种.种,给自我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忙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我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明白,似乎一切并没有自我想象的那么完美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经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可是性格决定命运,他期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我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感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感情蓝图,追到感情就期望为感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以往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终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职责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可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毕竟学校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终能幸福生活在一齐”,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感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仅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感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期望自我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完美,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感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感情变成一种职责,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完美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感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能够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之后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终,她放弃了那段感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景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所以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当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当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心境,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我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读后感《《围城》读后感800字》。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事。回国途中,方鸿渐与鲍小姐的邂逅,与苏文纨的相遇,以及回国之后与唐晓芙的不期而遇,都透露着青年男女自由的恋爱气息。
而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最终结合,也不过是两人相遇相识之后的结果。但在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当中,孙柔嘉看不惯方家的婚姻旧俗,方鸿渐也对孙柔嘉姑母一家表示极大的不满,两个家庭的矛盾不可避免。两人苦心经营终无结果后,终于一拍即散,不能返也。这就是婚姻之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却想出来。而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也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却也只留下无可挽回般的无奈......
可在人生的爱程中,最美的遇见,不过初见;最暖的遇见,不过偶然;最重的遇见,不过蓦然回首;而最轻的遇见,也不过莞尔一笑。但不论是最美,最暖,或重,或轻,那遇见也早已不在......
近日,重读了家里一本旧书,《围城》,想说点什么却实在不敢提笔,毕竟对于高中生而言,婚姻,还是一个太遥远的话题,于是我不敢造次,只能从文字缝儿里向精髓和内涵扎根,吮出这许多浮皮潦草的拙见。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在《围城》里有明显体现。全书有十余个人物来源于生活中的亲朋或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个性鲜明生动,都好像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方鸿渐碌碌一生,却好像从来都不缺少女人围绕身旁。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似乎都隐隐暗示着什么,等到了方鸿渐与唐晓芙决裂,其中隐晦的内涵才渐渐显露。读到“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时,我本生出了很多感慨和惋惜,可紧接着他又“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瞬间让我连同情之心都减了许多,也好像明白了这不是方鸿渐美好爱情的结局,而是他悲惨婚姻的暗示。
作为这本书里唯一一个没有受围城婚姻荼毒的人,唐晓芙一出场就有“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似乎坐实了清纯、可爱的形容。但“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这样的总结,又不免让我浮想联翩。唐晓芙真的只是摩登社会里一株单纯的芙蓉吗?若真如此,何以让赵辛楣这样一个人精与她相识多年却只是觉得她“一个黄毛丫头”,何以让与她无冤无仇的表姐觉得她“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又何以能让方鸿渐这样一个已经世事的男子听了她如此多的负面评价之后连一点疑心都不曾萌生?她是那个年代中家境殷实的唐晓芙,她的学识和教养怎能容许她不化妆不打扮就随意出现在陌生男子面前?这么多找不到答案的问号,直到孙柔嘉出场才让我有了能说服自己的解释。
“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罐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都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多么相似的出场,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单纯、素净,可是后来种种,“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之类直接证明了孙柔嘉的聪明和心计。那么,是不是说,唐晓芙骨子里,也是有点这样的感觉呢。
不是不打扮,而是“万里无云万里天”似的以素净作为最好的打扮;不是未经世事,而是看透了男人的心情;不是黄毛丫头,而是已经成熟、早寻到了以退为进的人生新路。
也许我给自己这样解释歪曲了作者的本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本意真的只是想创造一个正面角色。但毕竟逝者已矣,究竟是何用意我们已无从知晓,只有从字里行间做些自认为合理的猜测,聊以自慰。
何况,对围城的讽刺充满了全书,若冷不丁提出了这样一个“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总会觉得不合情理,未免生硬。
对于孙柔嘉,我不喜欢她,我想书里有句话真的很适合送给她“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著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方鸿渐就是这样。你以为他懦弱可欺,你以为能令他甘为你驱使,却不知他心里也总怀着这样的理想,“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父母兄弟不用说,朋友要绝交,用人要罢工,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里风神的皮带,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你以为结婚之前对他百般讨好迁就或用尽手段去吸引,结婚之后就能让他对你服服帖帖,唯命是从,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就是你最大的不幸。他接受的不是你,而是你创造扮演的那个人。他的懦弱也总有底线,即便是个一无是处的“游学生”,他也绝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爱的女人放弃底线,听凭吩咐,也不可能为了一段仓促而成的婚姻放弃自己原本的家庭。
当然,孙柔嘉,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你没有考虑到的。老祖宗讲究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两亲家见过面,彼此请过客,往来拜访过,心里还交换过鄙视,谁也不满意谁。方家恨孙家简慢,孙家厌方家陈腐,双方背后都嫌对方不阔。”两个人之间可以容忍迁就,可两个家庭之间呢?所以,从你选定了方鸿渐并自以为是的认定他会按你想象中的样子发展时,就注定了你的围城婚姻。
“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简直就像是有温度的血液,节制而均匀地流淌在《围城》中,将那些看似零散琐碎的情节串在一起,使得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添了真实。而这份真实,就是《围城》最吸引我的地方。它不同于其他讽刺小说那样夸大其词,而是偏向真实,以最温柔的语调讲述最悲哀的结局。
虽然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那只祖传的老钟打出“当、当、当”的响声带给我的震撼依旧如钟声本身一般,凌空飘扬,经久不散,“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总觉得酿成这样的结局一定是因为谁出了问题,翻回去寻,却毫无头绪,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一切都只是盘萦在一片迷蒙之中。
老钟的敲响提醒了时间,只是短短五个钟头,就是天地翻覆,这些零零碎碎的围城故事,一如钱锺书自己的感慨,都是“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2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4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5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6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一次拿手机看名著一开始不习惯啊!以为“围城”讲得是一个城市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的生活状态,当我读完第一章节后发现“围城”是在讲述一个主人公叫方鸿渐的多半身生活。
书中提到“围城”这个词还是从苏文纨口中说出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该词,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婚姻”中的那道“围城”在我看来主人公方红渐遇到鲍小姐所在船上发生的事件,让人觉得方鸿渐的“平庸”,没有太多男子气魄或许是当时环境的影响外加苏文纨的挖苦与讽刺,让他忍气吞声以至于被鲍小姐玩弄。
对主人公方鸿渐体吾主要是从他对唐小芙的感情中又插入苏文纨的感情,导致纠结与胆怯心里并存,还有赵辛楣当时追苏文纨过程中对方鸿渐的态度和语言幽默风趣,方鸿渐明明知道苏文纨对自己的感情却不去回应,只是表面应付,从中不敢爱也不敢恨的态度全让唐小芙看在眼里,一开始当做笑柄,任方鸿渐对自己“私下的追求”,以至于方鸿渐和唐小芙感情纠葛很脆弱,苏文纨一离间导致他们的感情走向了终结。
还有一处对我的印象较深的地方是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后,两人的世界总是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一开始我也以为孙柔嘉会比较温柔平易近人,没有想到后来也成为一个泼辣,斤斤计较,庸俗势利之人。夫妻两个人在经济上,家庭环境(背景下),生活方面存在太大差异,以及两人思想的交锋,小说虽写这两个人却是两种派别的代表,一个是在传统封建家庭背景下又接受了一些西方教育的影响青年,而另一方则先以温柔善良在婚后转入庸俗势利的女性代表,交织结合在一起……
从赵辛楣身上看到“情敌”的表现(一开始对方鸿渐)到“同是天涯沦落人”再到“真挚”的感情,赵辛楣的家世背景给予他很大“便利”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喜欢的人物(在这篇小说中)
从“苏文纨”身上看到“高傲”(知识才能)到“好强女性的心里”再到婚后“唯利是图”,又去招惹赵辛楣的情感,让我们读者很厌恶,憎恨,很鄙视她,她的“高冷”已经被这行为抹杀了。
从“孙嘉柔”身上看到由“温柔”到“柔弱”到“强势”再到“泼妇”最后“庸俗势利”对感情真心流露只是迫于当时家庭原因处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妇女”形象的代言人,体吾“婚姻”生活的悲催性。
从“方鸿渐”身上看到“无能”“软弱”“纠结”当时社会环境下以“大家庭种留学生”的形象青年,兼顾两种思想又有一种“无奈”的情感夹在其中,从“对情感追求”到“希望感情”再到“绝望”(对唐小芙感情破灭颓废)再到遇见“孙柔嘉”对情感“模糊性”最后到“婚姻给予的枷锁”折磨的让人窒息。
大多数人物都是为“方鸿渐”做陪衬从侧面让读者明白方鸿渐所被困在这“围城”下的生活状况再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人物心里,又有一种悲悯情怀夹在其中让人有一种思索在里面“命运的安排,还是安排的命运?”“人影响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人?”“思想决定行为,还是行为决定思想?”“思想能否鞭策行为?”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作文有助于学生更深入地了解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动态,作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和人生的真谛。写作前先选择适合自己的作文类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作文模板呢?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生命是什么?冰心告诉我:“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生命像奔流不息的一江春水,生命像顽强生长的一棵小树。”
是的,生命是坚强的,即使是多么卑微的生物,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记得有一次我在浴室洗澡时,在浴室的一个小角落里发现了一群正在努力织网的极小的蜘蛛。出于极度恐惧的心理,我拿着喷头,将水向那个小角落射去,希望可以用着“惊骇的暴风雨”将它们冲倒。当我正欣喜地觉得它们已在“痛苦的折磨中”死去,停止“打击”它们时,我猛然发现,他们仍在“暴风雨”中奔跑着,毫不懈怠地仍在编织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使命。
当时,我被那些微小的生物所震撼了。面对“暴风雨的攻击”,它们没有逃走,没有退缩,而是用顽强的生命力来面对困难,尽自己的努力战胜挫折。终于,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它们赢了!
蜘蛛的抗风暴精神不也正启迪着我们吗?生命哪会有一帆风顺,只有经历过多种经历,我们才能体味到真正的人生。正像冰心在文中所说:“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
在《谈生命》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是每一道江河都能入海,不流动的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成树,不生长的便成了空壳。”是啊,我们都是普通的平凡的人,只是宇宙中的一叶扁舟而已。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放弃自己,生命美就美在它的与众不同,我们要敢于拼搏,勇于奋斗,只有这样,才会展现出生命中独有的绚丽,才会发现原来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美好。
Maytherebeenoughcloudsinyourlifetomakeabeautifulsunset。不要忘了,生命中的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我们要敢于奋斗,敢于挑战,让云翳外的霞光更加璀璨多姿!
作为一名从事高中信息技术的教师,对于如何在新版课程背景下及时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要求,本人在实际教学工作和学习中对高中信息技术新版课程的学习总结了一些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共同分享。
信息技术教师想要构建属于自己的高效课堂,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教师讲解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师所讲的知识可能学生会从其他方面获取,如网络、电视,所以教师必须有娴熟的现代信息技术本领。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创造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教师必须首先具备这些能力。所以教师必须迅速适应科学发展的形势,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
信息技术教师想要构建属于自己的高效课堂,要不断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学校每个教室都安装有电子白板。信息技术教师要充分把这些教学辅助用具有效地使用起来。在信息课堂教学中,合理采用电子白板、多媒体等多种现代教育技术,通过丰富多彩的图片、视频等,引起学生的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信息技术教师想要构建属于自己的高效课堂,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也是课堂有效管理方式。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如上机课)往往会要求全体学生在同一时间内完成同样的练习内容,忽视了学生计算机水平的参差不齐。对同一练习内容,每个学生完成需要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做得快的学生很快就有了空闲时间,而这就给了学生开小差制造了机会,可能导致课堂混乱。信息技术教师想要构建属于自己的高效课堂,要根据教材设计自己的课堂。信息技术课程分理论课和上机课。理论课上尽最大可能用好多媒体教学设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信息技术学科在情境导入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与传统学科相比,我们有丰富的多媒体素材、声音、图片、动画、视频等,能带给学生们最直观、最形象的感受。上机课上我讲授的内容一般不多,一堂课讲解15到20分钟,给学生更多的时间自己去操作。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吗?是夏天枝繁叶茂的大树吗?是秋天瓜果飘香的果园吗?是冬天凌寒独自开的梅花吗?
在我们小区里有一面墙,这面墙上到处是爬山虎。春天,爬山虎把墙面染的非常绿,这面墙在春天没有一点白色。在夏天,爬山虎枝繁叶茂。秋天,爬山虎开始落叶了,叶子开始一点一点地变黄,过了半个月,叶子就一片一片地掉了下来。冬天,爬山虎的叶子都掉完了,它的颜色在一点一点的在由绿变黑,直到全部变成黑色。可是到了春天,它又绿了,它在墙上,一点都没有掉下来。我们人类还很难能爬上这面墙,可它却可以爬得上去,在没有泥土的墙面上生活。
有一次,我在花坛边看见一只蚂蚱,就饶有兴趣地把它作文带回家,放进水盆里。这只可怜的蚂蚱拼命地挣扎着,努力地想爬出来。突然,我的内心掠过一丝颤动,一个小生命就要被我给毁了,我不忍心,便放了它。
从小我就听过张海迪姐姐的事迹,她身患生病,高位截瘫,不能上学,但她却以顽强的毅力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全部课程,获得了吉林大学授予的哲学硕士学位。她学针炙,医好了许多患者的病;她翻译著书,将一部部著作展现给人们……。她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创造,以不完美的身躯奏响了一曲完美的生命乐章。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地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
每次读季老的书,都能从他那简洁清雅的文字中品味出他的大度与随和。
人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路要走,都会有自我独一无二的人生。
可,究竟人生是什么?什么,是人生?
望九之年的季老,总结他八十多个春秋的人生经历,开篇三节大谈人生,人生的内涵、好处。在文中,一代国学大师,一代圣人,还一口一个我辈凡人,这不免使得我辈凡人扪心自问,我该有怎样的人生?
品读这本书,我便和季老有了一次心灵的交流,一齐探讨了一种用心的生活态度,了解到了季老近九十年的生活体味,感悟到了他对自我人生旅途的总结。关于缘分、关于命运、关于容忍、朋友、成功、知足、感情
关于人生的价值和好处,季老说:如果人生真有好处与价值的话,其好处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职责感。是的,职责感,对于人类前进、时代进步的历史职责感,每个人都就应拥有。这决不是在高喊口号,这是大智大慧的耄耋老人对后辈的谆谆教诲。我们所有人都应当谨记在心。
对于人生,他还提出: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另一个好处上对人生的诠释。是啊!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没有人敢高声宣喊自我的人生是完美无缺的。人生路上,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坎坷与挫折、这样那样的不完美与遗憾。文中,季老引用了苏东坡的《水调歌头》里的一句诗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准确的说明了这一点。人人有本难念的经,所以说: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一个平凡的真理,对己,能够不烦不躁;对人,能够互相谅解。
季老接近九十年的人生路途,少不了挫折,少不了坎坷,少不了困境。记得他曾笑谈过自我,几度摔倒,又几度爬起。
这种境界,是常人不可能拥有的。更是涉世未深的我们此刻无法到达境界。他说,世态炎凉,古今如此。年纪越大,涉世越深,对世态炎凉的感受就会越深,越明了。
季老或许不明白现代年轻人的感受,可关于世事人情,命运,容忍,成功,知足,友情的总结着实让我有些触动。
人生慢慢旅长路,总会有福有祸。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祸福相通,所以走运与倒霉也是相通的。吾辈小民,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天天忙着吃、喝、拉、撒、睡;操持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有时候难免走点小运,有的是主动争取来的,有的是时来运转,好运从天上掉下来的。
理解祸福的辩证关系;走运时,要想到倒霉,不要得意过了头;倒霉时,要想到走运,不必垂头丧气。季老对祸福的态度已经到了一种超然的境界。只有心态的平衡,情绪的稳定,才是长寿之道。季老用实际论证了这一点!他很快乐,生活很超然。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人生中,我们总会在特定的阶段遇到特定的人,相遇即是缘起,他们中总会有些人只会碰我们走过一段短短的旅程,总会有些人会和我们成为兄弟,成为知己,成为我们一生的朋友。和我们一齐应对多舛的现实生活,携手走过那些艰难沧桑岁月。一齐飞,一齐闹,一齐哭,一齐笑。
所以,人生旅途中,我们永远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和我们并肩的有我们的亲人、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拥有的一切。
我们还有很多梦没做,还有很多明天要走,要让世界听见我们的歌。准备好没有,时光不再停留,想要飞不要任何理由。我们说过不管天高地厚。想飞到那最高最远最洒脱,想拥抱在最美的那一刻。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资本,现代的年轻人都向往自由,这本身并没错,可如今的社会形势正一步步逼迫着这一代的年轻人抛弃自我所想所向往。在季老看来,这就是命运吧,人世间,波诡云谲,因果错综。只有能做到尽人事而听天命,一个人才能永远持续情绪的平衡。然而,我们中的大多数,却都被这骨感的生活磨去棱角,剩下的少数,不是牛X就是傻X。
幸福是一种心态,不满足是人生常态,麻烦是人生的一部分。这一切,起决定性作用的都是一种心态,改变心境也就是寻求内心的和谐。对此,季老的态度是: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透过用心有为的人生,促进不利条件向有利条件,不满意态向满意状态转变。知足者常乐嘛!
平凡的人有不平凡的精神,那他的人生就是伟大的。季老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放下。是啊!不抛弃,不放下。生活中,挫折、困难不可避免。应对不顺,正视它,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我投降。勇往直前,理解挑战,才能雨过天晴,见到彩虹。
人生在天地间,不要天天为自我的事忧心忡忡,你该完成的使命,你该尽的职责,就自自然然地去尽职履责吧,不要去老是患得患失,不要老是害怕困难,害怕失败。做自我能做的,做自我就应做的,让自我问心无愧、不后悔就足够了。我们既然不能把握生死,又何必天天计较它呢?我们就应做的就是透过用心努力,把握有限人生,奋勇向前,勇于挑战,活出精彩人生,展现最完美的自我。
最后,季老谈到了感情。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务必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对于感情,季老不相信一见倾心。一见倾心只是人一时的冲动,不相信冲动的感情。两个人务必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并且,季老还说:不能花费太多的时光在这上方,余出来的时光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整本书读完,突然发现对于人生这个概念,读之前模糊,读时渐渐清晰,看完后又整个模糊一片。对于人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注解,这个注解需要我们每个人用我们一生的时光去摸索、去探寻。季老的人生,也只能作为的前人经验看待,每个人都有自我追求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我想要到生活。
如今,虽然季老已经无法续写传奇,但,我的崇敬之心依存。季老是我尊敬的为数不多的老人之一,季老的一生就是一本书,值得我们每个人用心品味。
后记:说实话,季老这本书,在我浮躁的看完第一遍后,什么感觉都没有,更别提读后感了。想完成论文,又无从下笔。只好乖乖的读第二遍,于是很用心的品悟,才稍微有点感觉,写下这篇拙劣的文章。其实,对于每本书都是这样,只有用心品读,你才能在身心触动的同时有所反思,有所收获。每一本书,都蕴含了作者自我的情感和思想,用心的读一本书,就是在和作者进行一次心灵的交流。
数学教学过程中,听了不少专家与优秀教师的课,他们优质多彩的课堂,让我学到了不少诀窍,自己上的课为什么不能和他们似的,让学生兴趣盎然,激情澎湃呢,对此,我认识进行研究与反思,觉得在我们打造高效课堂的过程之中,需要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该切实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删除无效环节。例如把问题与实际联系的同时,不要过多的强调实际中的真实意义,它所起到的作用,就是为了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我们的数学课堂,为学习相应的知识而设的,所以联系的内容只要能帮助我们切入正题就达到目的了,能让学生的思维集中到今天要学习的内容就可以了,无关的东西要去掉。
课件要适用。诚然,在课件中加上一些动画、音乐及漂亮的图片,能吸引学生注意,但是也要做到适度,千万不能因为动画及音乐的存在,而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与学习无关的事物上,这样的动画、音乐,还不如不要。
要增加学生的思维量。任何一个题目,都可能有其拓展的空间,可综可深,也可能提升到以后所学的知识上,所以做为一名老师,就是有这样的意识――随时注意提升学生的思维广度与深度,让学生随时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学案要实用。一个合理实用的学案,应该非常严密,它不是课本内容的重复,也不是简单的知识的罗列。同时,要想让一份学案准确无误,我们老师就要先作学案,再打印发到学生的手中,你做的同时,是纠错的过程,也是自我预见的过程,你上课时就做到了有的放失。
减少教师的说和做。课堂中,要做到给学生充分的思考、说、做及动手的时间,这样的老师才是最聪明的教师。
教学生学习的方法。怎么教学生?就是要教学生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必须做到的一点儿,但是学生会做了,这不是目的 ,应该让我们的学生还能从众多的方法中,找到最优的解决办法才算是达到我们的教学目标。
拓展要到位。我们的知识的拓展,不光是本节课知识的应用,而且也应该为后面的学习做好准备,有利于整体素质的提高,的确课堂上可以拓展,课后作业更要有拓展。
发挥“难题”的作用。一个难题,可能会难倒一部分学生,但也可以提高优生的学习兴趣,要不然,一个个简单的题目,会让你的优秀生厌烦的,所以要有较难的题目,这是培优的一个小方法。
课堂切块不要过多。过多的课堂教学坏节,会使我们知识太零乱,即使知识点太多了,也需要我们予以整合,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学生目标明确,方向明了,学习感到轻松。
本月上了一节改写亿以上的数的课,因为所需的数据比较大,所以运用课件会方便很多,花了几天时间将课件进行了修改,在使用时,领导以及教研员给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记得曾校长提出,如果课件里面的这些大数,在学生读时出现分隔线,相对于教学而言就能大大的节约时间,提高课堂效率,课件的运用非常好,如果再稍加改良就会更好.史老师也提出,如果分割线不好添加,将数字四个一组稍隔开也是可以.这些话让我发现要上好一节课,不是使用好课件就可以了,要把它用到极致,用到最佳,这样才能把教学的效率达到最高点,通过反思加修改,课堂效率在一定的基础上又加强了,学生在知识的接受上也容易了许多.
在反馈学生的练习情况时,可以利用投影仪来进行汇报,问题一目了然.在这点上我们学校的教学设备是值得骄傲的,出去教研活动时,其他学校都羡慕我们学校的教学设备,并且我们学校的这些设备是班班可用,既然有这么好的教学条件,干嘛不把它用到最好呢?在不断地上课摸索中,我将会更好的运用这些,让教学的效果达到最好.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世界步入了一个数字化的时代。当人类步入信息化社会,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诸多重大的挑战。
自己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信息化教学又是我校的教学特色,有这样的近水楼台,信息技术资源如何能高效地运用在语文教学的课堂中,也让我颇费了一番思考。
资源的充分利用,并将其充分整合在课堂中。在学生为主体的学习中,学生不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被动的接受教师的传授,而是要发自内心的愿意参与学习活动,只有这样学生才有可能获得进步。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抓住小学生天生好动,定性不足,单单对形象、色彩鲜艳的事物感兴趣;要能将书本知识还原为实际生活经验,将抽象的知识具体为与学生生活实际相关、学生喜闻乐见、感兴趣的话题;能够在问题的设置上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使学生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完成学习。
如果学生在课堂上能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在积极的情感投入中进行学习,课堂就不只是教师教学的天地,而更成为学生积极投入、成就体验的乐园,从教师的精彩到学生的精彩,乃课堂的真情真谛。
除此之外,在教师自身成长方面,信息技术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校多次举行网络多媒体环境下公开课,同学科教师就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辩课”。各学科教学活动都主动依托网络,发挥多媒体及网络技术直观、形象,资源丰富的优势,创设宽松、和谐、自主的学习氛围,使教师“学会教学”,学生“学会学习”。
总之,信息技术作为一种高效的教学手段,可以创设特定情境,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乐于学习、主动学习。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多媒体教学已是必不可少的了。它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活跃学生的思维,拓展学生的想象力,而且在提高课堂效果,优化课堂结构等方面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人们常说听到的不如看到的,由于数学知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严谨的逻辑性,而小学生的思维特点又是以直观形象思维为主,因此,在教学当中,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丰富的教学材料,借助事物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变有意注意,为无意注意,使学生在轻松的、愉快的氛围中掌握知识。多媒体教学有效的为我们提供了这教学一手段。下面我就自已的教学实践谈一点体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堂课成功的教学课,学生的学习兴趣一定是很高的,多媒体教学是我们的好帮手。恰当地运用多媒教学比传统的教学手段更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它可使学生快速、高效的获取知识,发展思维,形成能力。在传授新知识时,使用多媒体教学能更好的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在三年级长方形和正方形的周长一节,过去我们上这里时总是强调长方形、正方形的周长公式,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围成一个图形的所有边长的总长叫做这个图形的周长”概念。利用多媒体颜色线条闪烁各种图形的边长,长方形式相对的两条边用同种颜色的线条飞入,正方形的四条边用一种颜色的线条飞入,帮助学生理解。在练习、总结过程中,运用多媒体,可加深对新知识的理解,起画龙点睛的作用。
学生对新知识掌握的如何,要通过练习检测才知道,巩固练习是学生理解知识,掌握知识,形成智能的基本途径;又是动用知识智能的重要手段,是任何一节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一般在这时候,学生经过大半节课的积极探索,紧张学习,都比较疲劳。这时如果利用多媒体出示有趣味性、层次性、针对性的练习,配上轻松的音乐和画面。就可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巩固、总结新知识。如:在学习“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时,我们可出一组题目,“智慧老爷爷”想考考我们学的怎么样,好吗?他请我们参观“动物园”,动物园里有许多动物,大家数数看:熊猫有8只,小白兔有4只,天鹅有16只。提问:熊猫是小白兔的几倍?天鹅是熊猫的几倍?天鹅是小白兔的几倍?拓展了学生的思维,同时培养了他们的能力。
一袭的落地窗将明亮揽入胸怀,我坐在藤萝的圈椅上,拿起一本5月的《读者》。
我习惯的翻开杂志,卷首语是冰心的《谈生命》。细细嚼嚼地一品,犹如涓涓的泉水,缓缓淌过心田。偶尔又刹过一星儿的火花,迸放笔端。
冰心的这篇散文造词优美,又不乏透出讲究、雕刻的功底。“水……快乐勇敢……享受……遭遇……”这哪是水?我们看见的,是一个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青年跃然纸上。他“愤怒的奔腾……怒吼……回旋…”充分展示出男子汉坚毅的魅力,不屈的生长在黄土高原。他见山、见水、见彩虹……他攀越了数不尽的鞘岩,他历经了看不清的泥潭。他迎着人生的风风雨雨“前波后浪起伏……过了……危崖他才心平气和……”他成熟了,走过了人生的春华秋实。他一脸沧桑、满目坚定地笑了。
生命是什么?我们都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们只能说生命像什么。
生命像一江春水,聚集了许多细流,最终流向了大海;生命像一棵小树,成长到枝叶繁茂,最后落叶归根。生命就是这样,不同的人,走完一生,回头看看,这一生都是不同的。
悲观者,看见的生命是悲剧。快乐者,看见的生命是喜剧。一生中,快乐固然美丽,而痛苦又何尝不是一种凄美呢?
生命就是这样,你好好地利用它,年老之后,就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把生命奉献给世界、国家,好好地利用它,用生命来收获,用生命来奉献,用生命来感动,像冰心奶奶一样,用文字来温暖我们每位读者的生命,这样的生命之花是多么的绚烂啊!
古往今来,没有人停止过对生命的思考。江河终究要归复大海,树叶终究要叶落归根。江水流入大海可以化为甘露,树叶落入泥土碾为春泥。那么人呢?让我们把有限的生命奉献给世界、国家又何尝不是回归呢?
今天,我读了《找准人生的北斗星》一书,知道了许多关于荣辱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什么是光荣的,什么是可耻的,什么是让人赞颂的,什么是让人唾弃的。
倘若你选择了“辱”,只能图一时之快,却招人鄙视,悔之晚矣。记得正月初二那天,我们全家去峙山公园爬山,快爬到顶峰时,有一道墙像拦路虎一样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围墙旁边的有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树木野草,皆是生物,请勿践踏。可是许多小青年视而不见,他们翻越过墙,向顶峰爬去。那一棵棵无辜的小草,在他们脚下哭泣,周围的许多群众向他们投去愤怒的眼神。我想当他们在站在山顶感受爬山的乐趣时,是否想过那些可怜的小草;是否在意人们看你的神情。
倘若你选择了“荣”,社会就不会忘记你,人们会为你骄傲。就在今年的三月二十日我在虞波广场上就看到了感人的一幕。那天,我在妈妈的陪同下去虞波广场玩。只见远处有许多围观的人,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决定挤进去,一探究竟。只见一辆红色汽车停在人群中间。经打听才明白,原来是捐献骨髓的车。医生告诉大家:治疗白血病最好的方法也是惟一能根治的办法就是骨髓移植。登记后,如果你们的造血干细胞和白血病人的细胞吻合的话,请你们务必来捐献骨髓。我看到在骨髓捐献车旁边,许多人在踊跃报名,还包括不少外来打工者,忙着填写登记表,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我很感动,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的不仅有我们慈溪本地人,就连外来打工者都那么投入,来努力回报慈溪这个第二故乡。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高尚的人格。此时的我也很想把去捐献骨髓,无奈我的年龄太小了。
让我们每个人打开心里的一扇窗,让荣辱之心走进你的心灵!让荣辱观的航灯指引我们前进。
早晨,金色的阳光一缕一缕地洒满大地。在应老师的阳台上种着许多植物,有碧绿茂密的白玉兰、山枝花,高大挺拔的向日葵……其中最让我陶醉的是一棵石榴树。
这棵石榴树像一位文静的小姑娘,默默地站在墙角。她高高的个儿,面对似火的骄阳,仿佛在说:“这儿太热了,你们快回去吧,我在帮你们站岗呢!”可她自己却一点儿也不怕热,全身茂密碧绿的叶子,像盔甲一样抵抗火热的太阳。最引人注意的是叶子下面一个个可爱的宝宝。瞧,她们在叶子的呵护下,鲜艳娇美。大的像大人的拳头,有的样子挺有趣,像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中等个儿像一个饱满的小馒头,好像在开心地玩着。最小的也有一个乒乓球那么大,还有“双胞胎姐妹”在唱歌呢!
在火辣辣的夏日里,石榴总是那么顽强地生长着。我真希望老天能快点下雨,不仅让人们凉快凉快,而且也让植物解解渴。
在诗歌课堂这样的栏目里为下一代讲讲现代诗歌,这当然是件极有意义的事,尤其编辑特告最好在中学教材所选作品内作评,其本意自然是为了切合孩子们的诗歌教育实际,我亦觉得颇为中肯而欣然领命。然而,当我遍寻了当下最为权威、使用也最为广泛的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全套教材后,我还是感到了些许无奈与为难。作为一个在中学和大学的课堂里讲了近二十年中文课程的教师,虽然我本人对国内现代诗歌教育的种种偏颇与失误早已有切实经验和足够认识,但时至今日几经改革后的“实验”教科书在现代诗歌篇幅上的匮乏、内空上的肤浅与课堂研讨环节设计上的平庸,仍然让我深感震惊和不安。出于对孩子们和对诗歌的责任,我不得不把绝大多数作品直接略过了,这里仅仅(艰难地)选出一首外国诗歌作为今天讲评的对象,这就是美国诗人兰斯顿·休斯的《黑人谈河流》。
《黑人谈河流》既是一首可以被归入爱国主义正统题材范畴的诗歌,同时也是这类题材中不多见的能够折射出现代诗歌某些特性的作品。事实上它的确被编入了“爱国思乡”那个单元里,诗歌中对美国的母亲河——密西西比河的由衷赞美(当然也延伸到了对所有孕育了黑人文明的其它几条大河如幼发拉底河、刚果河和尼罗河的亲切呼唤上),以及写到林肯去新奥尔良而隐含了对美国历史进程与社会进步的深沉慨叹,等等,都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国、对黑人乃至对全人类的真切热爱。这一点,也就是此诗的所谓思想内容方面,但凡有着爱国情操或民族情节的读者都应该容易理解,而且也大概是中学老师们的讲解重点,故此我就不再赘论了。我感兴趣的是此诗能够体现出的现代诗性的那些成分,它们虽然微小然而可贵,尤其是与同类作品进行对比的时候。
要知道这首诗其实是休斯的处女作,是他十八岁时路经密西西比河时的偶感之作,正是这偶发之笔却成了后来的经典名篇,成为美国现代黑人诗歌的一个典范。客观地说,做到这一点,只靠澎湃如潮的爱国激情或民族豪迈感是远远不够的。我想说的是,一首诗首先必须是一首诗,然后才是它写了什么——实际上,也才能够真正写出什么;那些表面上看似一样的内容可以写成诗,也可以用日常语言说出来,但无论如何,无论后者的形式被修葺得多么像诗,也请不要冠以诗名,请不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这就是诗,或者,这才是好诗。那么,这首《黑人谈河流》中的现代诗歌成份到底是什么呢?它们所产生、所寓托的精神性的纯度与深度,到底与用白话来说出、或者用低级的“诗”的形式来表达的效果有什么不同呢?
黑人谈河流读后感800字而赵王做事太鲁莽,用人不当,也是导致失败的'主要原因。
读完了这篇课文,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学车的故事。
去年暑假,爸爸教我学骑车。爸爸首先说了骑车的要领。我一听,原来骑车这样简单,于是,我自信地对爸爸说:“这么简单,我学会了,你就瞧好吧。”说完,我就按照爸爸说得要领去做,谁知,车子到了我的手中却不听指挥,我刚上车,车子就到了,我也重重得被摔在了地上,这时我才知道骑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光知道要领不去练习是不行的。扶起车,我红着脸走到爸爸跟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爸爸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练习,我终于学会了骑车。
我掩卷沉思:不论做什么,都不能只空谈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活学活用,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才能将事情做好。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热]罪与罚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热]女巫读后感集锦》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小女巫》的课外书,里面讲了: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巫因偷偷参加了她不能参加的女巫舞会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女巫首领惩罚她要做个好女巫,做的好了才可以参加明年的女巫舞会。于是,小女巫回到家一边勤奋的学习女巫魔法,一边和她的好朋友小乌鸦一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大家都好喜欢她,而她也从帮助别人的同时感受到了自己的快乐。她以为她会受到女巫首领的肯定而且应该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女巫舞会。可是,谁知道女巫王国里,做好事的是坏女巫,做坏事的才是好女巫,小女巫反而被那些坏女巫狠狠的教训了顿。最后,聪明又勇敢的小女巫一把火点燃了用智慧和魔法敛聚来的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让她们不能做坏事。然后,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第一,她会努力的学习,勤备的学习魔法书中所有的知识和本领,所以才有最后的胜利。第二,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向小女巫学习,做个勤备好学的好学生,做个助人为乐的好儿童。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印象中的女巫是凶狠、邪恶的。如《白雪公主》中让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王后;《睡美人》中的小公主也是因为中了女巫的魔咒而沉睡百年。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故事中的女巫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在女巫们看来,总是干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而善良的小女巫不受雷雨女巫鲁姆倍尔的威胁,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她帮助天天在酒馆里喝酒玩耍不管妻儿的屋顶板匠恢复了理智;帮助在暴风雪中卖栗子的小伙子感受到寒冬里的温暖;还帮助沉默而忧伤的小女孩卖纸花,让人们都来买她的纸花,而且纸花总也卖不完……
小女巫用她的故事改变了我对女巫的看法,原来,女巫也可以是善良的。
自评:这这是我看完小女巫后写的读后感,望大家指教,我即将写出另一篇读后感《女巫》。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平常女人一样,有着平凡的相貌,平常的工作,平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平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平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我左思右想还是未能想出个什么结果!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著名的文学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10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和姥姥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现在,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女巫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渺小的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今年暑假,我看了意大利作家阿兰·斯特拉顿写的《梦幻女巫》。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梦幻女巫出没贝鲁门王国的森林中,她在等待从国王和王后那儿收获的“纪念品”——奥莉维娅公主的心脏。在得到这件“纪念品”之前,王国的每一个孩子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公主的十三岁生日即将到来,梦幻女巫给出的期限越来越近了。绝望的王后试图从邻国得到帮助,但却被狡猾的利奥王子侵占了城堡。勇敢的奥莉维娅公主和农家男孩米洛还有一只会说话的老鼠一起逃出城堡,打败了梦幻女巫,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
奥莉维娅,你真是好样的!明明知道逃出城堡去救孩子们,有很大的危险。但你却勇敢地与两个朋友一起冒险闯入梦幻女巫的老巢。历尽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不但救出了被抓的孩子们,还从利奥王子手中夺回城堡。
奥莉维娅,我和你同样的年纪,但在勇气这一方面,我真的比不上你。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元旦演出,我荣幸地被选中作为元旦演出的主持人。虽然我很开心但又忐忑不安,因为我是个内向的女孩,平常连跟别人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学校大型活动上露脸。从被选中的那天起,我就陷入矛盾与焦虑之中,甚至打起退堂鼓——想要退出。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鼓励下,我才勉强鼓起勇气接受挑战。元旦那一天很快来临了。演出开始了,我带着紧张的心情走向舞台。站在舞台中央,我两腿发抖,手心直冒汗。在我将要开口时,我一看台下,一千双目光投向我。我一下子懵住了,脑海一片空白。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心急速跳动的声音……经过这次锻炼,我慢慢变得勇敢起来。但和你奥莉维娅一比,我还差远了。
奥莉维娅,你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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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二十四孝读后感集锦8篇},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国人民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咱们从中得到领悟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没一个故事都让咱们追捧和领悟,咱们要懂得从中筛选,知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最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咱们从中去领悟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甜蜜爱情签名)
孝的传递者源于咱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咱们就应领悟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咱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好求咱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期望咱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咱们着想,时刻为咱们担忧,唯恐自我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咱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咱们没有潜质的时候,咱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咱们放心,而在咱们有潜质给予的时候,咱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咱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齐是他们很愉悦的时光。因此,工作在外咱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咱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咱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此刻真是就应重新温习咱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领悟如何孝奉父母,领悟在咱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21世纪的咱们每个人都就应懂得的,还有待咱们去继续发扬。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们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我们从中得到领悟和思考。然而古代和现代还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值得我们追捧和领悟,我们要懂得从中筛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百事孝为先”的道德思想,始终根植在无数人民的内心深处。“亲尝汤药”中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百里负米”中仲由自我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扼虎救父”中杨香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最后放下父亲跑掉等等这些无不体现着他们内心深处的孝感,让我们从中去领悟如何关心、侍奉和感恩父母。
孝的传递者源于我们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我们应领悟了解父母和懂得父母的需要。父母的付出,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或许不求我们给予他们什么,只是期望我们将来过的比他们好,他们处处为我们着想,时刻为我们担忧,唯恐自我做的不周,这就是父母——我们最可爱的人。因此在我们没有能力的时候,我们应懂得为父母分忧,让他们为我们放心,而在我们有能力给予的时候,我们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和他们在一起是他们很愉悦的时光。因此,我们要常回家看看。
孝指引着我们行善。对待每一个人都用善意的眼光,让我们的周围充满温馨。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事事都得提防,让很多人感觉很累,当你给出一个微笑的时候,别人会认为你是假慈善,或认为你不怀好意,有什么不轨的目的。干嘛要想那么多呢?此刻真是就应重新温习我们古代文化的时候了。
领悟如何孝奉父母,领悟我们的生活中善意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是现在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的,还有待我们去继续发扬。
先来说说什么是《二十四孝图》吧:它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着重描写了他对"郭巨埋儿“的反感。也难怪,郭巨竟然为了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挖坑要埋刚生下来的孩子,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这是多么迂腐的行为啊!!!百善孝为先,但是杀了自己的儿子来尽对母亲的那份“孝心”,不能说是“善”。他这么做一来是 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来陷老母于不仁。
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小时候我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现在终于明白,有些事,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看了《二十四孝图》我心中不免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如果我的父亲也学着郭巨,那死的不就是哦?所幸我家还算比较宽裕,这还是落不到我头上的。要知道我父亲也是一个孝子,但是他不是那种“愚孝”。他每晚都会抽出时间陪伴奶奶,为她老人家做做家务捶捶背。这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但是奶奶能体会到爸爸的关怀。“孝”字是放在心中,用心去书写。而不是整天挂在嘴边,甚至牺牲家庭去尽责。如果能成为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这才是作为一个母亲最希望他儿子做的。
其实婆媳关系的破裂的主要责任应该归罪于儿子。如果儿子能在中间起到桥梁作用,婆媳应该会相处得很融洽才是。尽孝的方式不止一种,只是看你会不会罢了。
最近几天,我读了《二十四孝故事》,一个个都吸引着我,但我最喜欢“卖身葬父”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读完让我深有感触。
这个“卖身葬父”的主人公是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人,年纪幼小时母亲早亡,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湖北),后来父亲也死了,董永为把父亲埋葬,吧自己卖给富农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与槐荫下遇一女子,说她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个月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说自己是天上的仙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这《二十四孝故事》每一个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二十四孝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孝敬父母和长辈,虽然不必像古人一样,但我们也要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报答他们,孝心能感动天地。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更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二十四孝故事》通过二十四个故事描述了古人的孝行,代表了当时社会和儒家的孝道观。在我们今天看来,许多故事是不可思议的,像戏彩娱亲的老莱子,埋儿奉母的郭巨,在我们现代人的观念中是匪夷所思的,竟然能把自己的孩子埋了,这样的父亲值得学习吗?这使我刚看《二十四孝故事》,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但是,当我耐心把书本读完后,竟为书中人物的孝心所感动。“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是当前许多老人的新声,谁又能像刘恒那样亲尝汤药,为母担忧,像王裒那样日夜侍候在床前,衣不解带地喂汤喂药,像庾黔娄那样为父尝粪呢?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动于这些孝子的一片孝心?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习孝经人物中的一片真诚孝心,是我们学习的目的。对于现在不知孝为何物的“小皇帝”,我们更要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孝经中的故事,学会孝敬父母,学会感恩。
《二十四孝》这本书里的二十四个故事,每个都很精彩,每个都很感人。
像第十七个故事——《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它主要是讲了晋朝的孟宗,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在母亲的督促下,他终于有个成就。孟宗十分孝顺。有一年,母亲突然病倒了,难以咽下饭菜,只是很想喝竹笋煮的羹汤之类的东西。可当时是冬天,哪儿有新鲜的竹笋呢?孟宗跑到竹林里找啊找,可是找不着,他急得扶着竹子大哭。这时,奇迹发生了,他泪水飞洒处,都长出了新鲜的竹笋。孟宗很高兴,挖了几棵捧回家,精心做成羹汤,母亲喝了汤,病也治愈了。
说是竹笋羹汤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倒不如说是孟宗的孝心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孟宗能力有限,自然会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手足无措。
但孝心还是感动了天地,使冬天长仙笋。无论这是真的故事还是神话,孟宗的.孝心十分难得呀!
总之,《二十四孝》这本书几乎每个故事都这么引人入胜,令人叹为观止。
今天我读了《二十四孝》中的一些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记忆最深刻的是《亲尝汤药》这个故事。
《亲尝汤药》讲述的是: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的第三个孩子),当了皇帝之后,天下百姓都很敬重他,因为他治理国家很有方法,也很孝敬他的父母。他的母亲生病了,躺在床上三年,他每夜不脱衣服,伺候母亲,端汤熬药,整夜不眠。更让人感动的是,每次给母亲熬药,都要亲口尝一尝,直到没有问题时,才让母亲喝。汉文帝当了二十四年皇帝,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得到后人赞扬。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向刘恒学习。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过去很多孝敬父母的典范,都是我们今天学习的榜样。
父母生养我们,付出了巨大的辛劳。特别是我们这一代,父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圈人围着一个孩子转,养成了孩子一些不好的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只知索取,不知奉献。
二十四孝故事,每一个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父母,孝敬长辈;学习他们有一颗感恩的心;学习他们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在日常生活中,多为父母着想,为父母洗脚,做好自己的事情,让父母开心。
努力吧!让我们做一个有孝心的孩子。
看完了二十四孝,我印象最深刻的意篇是《孝感动天》。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有一个远古君王,他的名字叫舜。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虐待他,但是舜毫不嫉恨,仍对父母恭顺,对弟弟慈爱。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
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耕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自己的王位让给了舜。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和同学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朝花夕拾》是鲁迅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了鲁迅先生很多的童年趣事:翻砖找蜈蚣;按斑蝥脊梁;拔何首乌藤;摘覆盆子吃。
作者写百草园,是以“乐”中心。再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反衬了三味书屋的乏味。在枯燥又乏味的书斋里,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百草园里,鲁迅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拔植物玩闹嬉戏。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鲁迅故居
鲁迅先生所描绘的百草园里的童年趣事是每个小孩子都向往的。我的童年也有一个这样的乐园。奶奶家的菜园就是我的乐园。我四五岁的时候,大伯领着我们兄弟姐妹,到了奶奶家后院的空泥地沟垄、刨坑、松土、耕地、落种、浇水。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是把菜园给弄好了。我们每天都和大伯和奶奶来给菜地浇水,施肥。
冬去春来,菜园里逐渐变得绿油油的。我喜欢看黄瓜花偷偷绕过巴掌大的叶子,高举在阳光中,火辣辣的黄,做好了招蜂惹蝶的准备;土豆花也开了, 白的,紫的,还有淡红的星星点点浮在土豆秧上。
鲁迅故居百草园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土豆花有白的,有紫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种类不同。土豆花一开,地里的蝈蝈们也就闹翻了天。小时候我很爱听蝈蝈的鸣唱,但父亲却怕我碰坏了土豆苗,将一块草垫给我,让我坐在土地旁听蝈蝈唱。
夏日,正是黄瓜收获的季节,那一根根碧绿的黄瓜在菜园里的瓜架上悬吊着。一阵风吹过,小黄瓜悠悠地荡着秋千,看了让人满心欢喜。口渴了,大伯就会摘下一根黄瓜塞到我的嘴里;苦瓜也开始显山露水,沟沟壑壑都在膨胀,一刻不停地在扩充自己的地盘;白菜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肿大,不起眼的白菜也学会了用夸张的比例来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
有时候我用一整天的时间来观察蜗牛爬行,也有时会扔一小片馒头到蚂蚁窝前,用一天时间观察蚂蚁搬东西。
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还未细读此书,我便已感受到一股韵味,“朝花夕拾”这四字,透露着一些重又回味往事的诗意。但诗意听来终太过柔美,书中的十篇散文字字是铿锵的,总在那生动的嘲讽中射出些批判的犀利,鲁迅先生的浩然正气便在这黑的字中真实地体现了出来。
鲁迅的文字总以他独特的方式暗藏深刻的含义,有时让我的理解也有些犯难。《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初读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前半段批判反对白话的人,后半段却接连写下对《二十四孝图》的厌恶,但多次体味后方略知如此写作的目的。白话实则更象征着新的文学与知识,阻碍新事物发展的人必遭谴责,前文交待了这样的内容。《二十四孝图》宣传旧的愚孝,充满对孩童的残酷,“肉麻当有趣”,鲁迅表其厌恶,抨击此书,实则抨击旧文学、复古之说。因此,文章的前后便和谐统一了。
《朝花夕拾》中的选文是回忆性散文,我曾在鉴赏鲁迅文章的书中看过对此的详解。书中写日本学者曾指出鲁迅文中记事与事实不符,质疑文体的确立。其实回忆性散文虽源于事实,但为突出中心,也常将材料适当典型化,且鲁迅在《小引》中也写,“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我便略微总结,回忆性散文取材于真实经历,但又不缺乏文学性、艺术性。我也明白了,写作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需突显中心。
阅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那幽默而又有力的文字给我的心带来极大的共鸣。我感受着他为后人走出文学之路的坚实、卖力,这一刻的我不禁又潜入文字中,重品花香。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人不能停止读书。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不愿呆在室外活动,只想在空调房中休息。但这浪费了不少大好时光,所以我决定阅读下学期的名著。这两本名著都是比较趣味的——《格列佛游记》和《朝花夕拾》。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它是鲁迅先生著作的。鲁迅先生的书我也读过一些,我觉得他的作品都比较趣味,充满了童真。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里面用了很多的讽刺手法。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他先用鲜亮的文字记叙了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里面的各种小动物也让我们大开眼界,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真是趣味呀!在写到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他用讽刺的手法反对了三味书屋的乏味生活。在《闰土》中,鲁迅比较了他自我与闰土的童年,真是人间与地狱,当时社会的腐朽,导致老百姓从小就得受苦。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没有闰土的乡村生活有乐趣。在以我们2世纪的现代生活与鲁迅的生活作比较了——我们冷了开暖气、热了开空调,更也无法感受到当时生活的乐趣。而其中的《二十四孝图》也让我留下了印象,原本为了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可怕的阴影。可见封建礼教毒害少年啊!
这本书中很多故事都说明了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欠缺。鲁迅先生以笔做枪,字字掷地有声,指出了旧中国的弱点。
生活在2世纪的我们,一面庆幸自我出生在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得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杯具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祖国忍辱负重,而此刻繁荣富强的日子里,我们怎样能不为祖国努力呢?我们的祖国正在崛起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时光里有欢声,有笑语,有哭泣,有成长,那些片段都会留在自己的心里,成为最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讲述的就是他自己的童年。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主要讲述作者—鲁迅先生自己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所经历的难忘的人和事。它用生动的语言真情地流露,让我们读着,能感受到作者在当时场景的记忆犹新和难以忘怀。在他的童年时光里,有些许不愉快,鲁迅先生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有些苦恼,有些难过,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他将这些波折,反对转化为动力,朝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努力前行,这些都写进了《朝花夕拾》,他要将自己在童年中的无奈所释放出来。
在这本书里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猫,狗,鼠》这一章节。这一章所吸引我的不光是它的标题,还有精彩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有一回,旁人告诉他,他养的一只隐鼠被猫吃掉了,于是鲁迅先生就和这只猫结下了“深仇大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不由自主的“处处针对”那只仇猫。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那旁人把自己养的隐鼠踩死了,借故推到那只无辜的猫身上了。这个故事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时期的单纯和无知,跟一只猫不停的较劲,搏斗。
我们所经历的每一段时光,会有笑声,会有沮丧,会有坎坷,会有收获,它都会赋予我们成长,也会让我们回忆时,很难忘,很难忘…
鲁迅是一位作家、文学家、思想家。他的作品让读者深有感触。他的童年非常的丰富多彩,而且还为童年创作了一本《旧事重提》,后来鲁迅先生把这部作品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里的一个个故事,他们都是鲁迅先生的美好回忆,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用修辞、拟声或有趣的事例让读者仿佛也要做这一件事情。
有好多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他们家后院有一个园,叫百草园,很大。有许多生物、果树及花,很美。他从小就喜欢在那里玩,还写到了他找果子、蝉蜕或是折腊梅花,很是有趣。这里还有一个叫三味书屋的地方,他在那里读书。他依依不舍离开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他会对百草园说:Ade,我的蟋蟀!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样就写出了先生对百草园的真实的喜爱之情。
他的《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部作品激起了我对一件件往事的回忆。他的作品让读者读起来非常有意思,以情感带动回忆的笔。我的文章有时会有点乏味,就是缺少了对事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读完整书,我想鲁迅先生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原来他的童年是如此多彩呢!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情感,并且加入了想象及儿时做的幼稚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很有趣。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于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回忆,文章充满了纯真、亲切的情味,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十分耐人寻味。
人说,讽刺和冷嘲只隔一张纸,我以为有趣和肉麻也一样。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它与一般的自传体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有意义的片段,组成既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
《朝花夕拾》以清新、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朝花夕拾》并没有高难的字眼,反而有许多文字有趣而温馨。
在这本散文中,我认为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散文记述了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的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注重礼节的性格。
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望已久的《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与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阿长的真诚的怀念。
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情感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灵魂!”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先生的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读过《朝花夕拾》后,我的感触是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快乐的压抑,都在自己心里印下了美好的回忆,那种感觉正如《朝花夕拾》里的文章,犹如一条走不完的回忆长城!
时间是无情的,抱着童年一同远走高飞,童年的脚印渐渐变浅。又一次拿起《朝花夕拾》感受那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和鲁迅先生一同成长,一同分享快乐。
当我们翻开《朝花夕拾》,透过鲁迅先生生动的文字、炽热的感情,仿佛能够看到他创作时的神态;时而沉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忧伤。文中的人物也鲁迅先生的描写下栩栩如生,善恶分明,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老好人”——衍太太了。
衍太太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邻居。她可“好”了,无论闹出什么乱了,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孩子们冬天吃冰,她笑着记谁吃的冰多,比赛打旋子时怂恿着记数……鲁迅写她的“好”我看在眼里,但其实我知道,这是典型的鲁迅笔法——反讽手法。她挑逗孩子看不健康的画,还教唆小鲁迅去拿妈妈的钱,变卖自家的首饰,然后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地散布流言,当孩子们跌倒时,还用烧酒调了水粉涂在伤口上,其实,这样做只会“火上烧油”罢了……这难道还看不出衍太太的心术不正吗?
可鲁迅先生并没有狠批痛骂,反而写了好的“和蔼”,写孩子们“喜欢到她家去玩”,我佩服极了鲁迅先生,他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语言着实令我着迷恋,不动声色地讽刺了衍太太的伪善,表里不如一。读者虽没有看到笔墨间的半点脏字,却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她鄙视。先扬后抑,寓于褒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是个多嘴多舌,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便莫过于她了。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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