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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曹操是白脸的奸臣、专门玩弄权术、“宁我负人,勿人负我”的极端利己者,但我却极其喜爱曹操。
曹操是东汉末年的军事家、政治家和诗人。年轻时期的曹操机智警敏有随机权衡应变的能力,而任性好侠、放荡不羁,不修品行,不研究学业,所以社会上没有人认为他有什么特别的才能,只有梁国的桥玄等人认为他不平凡,桥玄对曹操说:“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南阳何颙对他说:“汉室将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从这些评价中便可见他年轻时的能力。
建安元年,曹操把汉献帝挟持到许昌,形成“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形式。听到这个消息,离汉宫较近的袁绍对曹操嫉妒得咬牙切齿,十分后悔,痛骂他的卑鄙作为。殊不知,明明是他没有这份智慧以及深谋远虑。
官渡之战,群雄实力最强的是袁绍,曹操最终战胜其原因就在于能正确分析客观条件,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所以能扬长避短,采用正确的战略战术,使战争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转化,经过自己主观上的努力,终于赢得了胜利。
赤壁之战对于曹操是当头一棒,但曹操不是一个轻易言败的人。所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也绝非自吹自擂。赤壁战败,只不过把他从飘飘然的骄傲情绪中拉回现实。他并不为了自己战败就急于“将功补过”,而是采取了一些措施,稳定内部。建安十五年春,曹操下《求贤令》,说:“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曹操提出不拘品行、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尽量把人才收罗到自己身边,可见他的足智多谋。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勇气和谋虑;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裸足迎才”的爱才之举;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割发代首”的诚信;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废除寒食节”的体谅民情;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提倡薄葬”的节俭;
我喜欢曹操,喜欢他“在《龟虽寿》中体现的豪情壮志。
曹操不仅是军事方面的人才,还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善诗歌,《蒿里行》、《观沧海》、《龟虽寿》等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
我喜欢曹操!
易安,一代才女。游弋沉醉于她的诗词中,你找不出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的纵酒狂歌,找不出苏轼“也无风雨也无晴”的乐观豁达,更找不出孟浩然“气蒸云梦泽”的雄浑气势。但,易安却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才情 ? 清新淡雅之兰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泛舟藕花深处,游戏莲叶之间,易安心中荡起的快乐、闲适流露无疑。那时,她的天空,多么风轻云淡、宁静和谐。可是,命运弄人,金军入侵的战火让她的天空支离破碎,让她流离失所与丈夫离散。从此,她不再是那个快乐天真的少女了。饱尝相思之苦,“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似这般凄婉哀怨的词句淡淡滑过嘴唇,化作晶莹剔透的泪珠,于眼角滑落。多少个不眠之夜,她徘徊于清冷的月光下,览尽那萤火点点。独上西楼,纤纤玉手抚过杆栏,抚出“云中谁寄锦书来”的一抹渴望……
易安,她灵魂深处挥之不去的愁伤挤压于读者心头,让人掩卷长叹。她的才情,她的词风宛若一枝清新淡雅之兰,群芳之艳亦黯然失色精神? 毅然傲雪之梅
有人说她,整日为情所困,哭哭啼啼,作儿女情长之态。而我笑道:不,是你们不了解她。
后来,易安选择了改嫁。可天无情,改嫁并没有让她摆脱梦魇。相反,历经无数痛苦折磨之后她毅然选择了告发丈夫。在当时的封建思想下,这是多么的不易啊。尽管被人指指点点,成为庸人的笑柄,易安没有低头,她是不会屈于封建礼教的。我恍然看到,易安立于瑟瑟西风之中,坚毅地昂起头,任西风把青丝吹得更加凌乱。不仅如此,她看着摇摇欲坠的大宋河山,恨不能像辛弃疾那样驰骋沙场,像岳飞那样仰天长啸怒发冲冠。但她怀着一颗爱国之心,道出“欲将血泪寄河山”报国之意力透纸背,她的炽热之心与“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林则徐,以及千千万万保家卫国的男儿有何异呢?
易安,她那不屈的精神,炽热的爱国心,就像那毅然傲雪之梅,纵然命运多舛,却始终保持一贯的精神与气节,在恶劣的环境中,愈开愈烈!
易安,她的才情,风骨,精神和气节,我永远景仰!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她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人!
说到历史人物,大家肯定会想到:大义凛然的关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亮,才华横溢的周瑜……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一个做事十分精细的人。
他的一个朋友去他家做客,送了一个蛋糕给他。当他的朋友再次来到他家做客时,看见桌子上有一本账本,他的朋友随手翻了一下,发现了账本记着朋友他上次做客的时候送的蛋糕。深知他习性的朋友并不惊奇,因为他的朋友知道他送给别人的东西从不会记在账本上,但朋友送他的东西,哪怕是一支笔,他也会记在账本上。
他不仅做事十分精细,在教育孩子的方面他也很独特。
他的朋友去他家做客时买了一盒鱼蛋,他的孩子打开盒子吃了一个后,立马吐了出来,并说:“不新鲜,不新鲜!”他的夫人也吃了一个,说:“哪里不新鲜!”说着,并夹了许多鱼蛋给孩子吃。孩子说什么都不吃,他的夫人就生气了:“这孩子,鱼蛋明明很新鲜,你却一直说不新鲜!”孩子依旧不吃。他看见了说:“孩子说不新鲜自然有它的道理。”夫人听了笑着对朋友说:“他教育孩子的方式一般人都学不来。”
他在大家的心里是一个用笔当武器,来唤醒人类的心理,但他在我的心里却是一个做事十分精细的人。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谁吗?下集待续……嘿嘿!
去的已经去了,该留下的也驻足在世人心中。曾几何时,我又回到了那个群雄割据的动荡时代;曾几何时,我又自由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与他携手并肩,心神相会……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我躲在庐外,静静陪伴他。他相貌清秀,手摇羽扇,从卧榻上慢慢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踱步走向南门,看着庐内悬着的地图,手摇羽扇,在上东西几指,南北三分,嘴角轻挑,自语到“天下大势,不过如此”。然后望着庐外,看了看手中的羽扇说“可怜天下之大,却无你施展才华之地,哀哉”却又大笑起来,如此豁然洒脱!我在庐外轻笑,自语“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羽扇?”不一会,庐外下马三人,仿佛前来会见,可如此三次,才见你一面。我不知道你们谈了什么,但我从此与你离开草庐,踏进那乱世之中。
曾几何时,我坐在刘皇叔殿中,见你左手提宝剑,右手持虎符,发号施令,你出初茅庐却立下如此丰功伟绩,令三军钦佩不已。我知道你的自信,你的泰然,稳坐军中,静待佳音的样子,古今难觅。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曾几何时,我见你和子敬坐卧船中,畅饮美酒,各舒其志。在大雾缭绕的朦胧中。只传来你倜傥的笑谈声,你笑着望着敌人的剑拔弩张,你笑着望着敌将的手足无措。你只轻摇羽扇,指挥三军,酒过三巡,你得意地乘船而去,只见船的两边都插着慢慢的羽箭,你高声谢道:“多谢曹丞相美意”然后立于船头,摇扇而归。那个归途中,我望着满船的箭,心中燃起满腔烈火,它们都是我对你的钦佩,你的智慧谋略,乘着船一直漂流到世人心中。草船借箭成为智慧的化身,在历史中被人们永远铭记。
曾几何时,一场漫天大火燃烧出了你三分天下的理想,你又巧用天时,借得东风,夺南郡,据荆州,一手托起蜀国。一心报效国家,周郎小儿心胸狭隘,终不及你,而死于非命。你江东大殿舌战群儒,你借云长之手义释曹操的美谈广传天下。你诸葛孔明,从此,你就是蜀国的丞相,担起统一天下之大任。人非神明,终有一老。那洁白的羽扇已变得暗淡,步伐也显得迟缓。你用心专注地制造着木牛流马,你垂老的身躯怀着一颗年轻的心,六出祁山,征服南蛮。你怕自己一生所学白白失去,你讨收姜维,传授毕生所学。我知道这样你才安心。
曾几何时,我又听到“问鼎三足怎落脚?隆中见分晓,只盼来登蜀道,再续出师表!我又回到了那个时代,又与你携手并肩,心神交汇……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这正是我所喜欢的历史人物所写的唯一一首五律。他也像这首诗一样,成为一个留名青史的好官。
他就是被百姓称为“青天”的包拯。
包拯为人刚直,既不阳奉阴违,也不趋炎附势。在皇帝面前,他直言不讳,甚至冒死进谏,从不惧怕给自己带来不测之祸。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为贪图一已私利而不惜出卖尊严,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令人不齿。我喜欢包拯,喜欢他的正直之气。
包拯一生俭朴,做官以后也从不贪慕荣华宝贵,衣食住行与普通百姓无异。他在家中墙壁上写过这样一则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我喜欢包拯,喜欢他的清廉无私。
包拯遵守孝道,信守圣人所谓“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他因父母年事已高,不愿与他一起到江西赴任,而放弃了官职,留在家乡侍候父母。而再看现在的人们,又有多少因“忙碌”而疏忽了父母亲?我喜欢包拯,喜欢他忠孝善良。
包拯勤奋刻苦,农闲时便寄居在一座古庙中,埋头钻研学习,十三岁便读完四书五经。十年寒窗苦读,到他二十八岁考进士时,已经是一个满腹经纶,饱读诗书的学者了。如今我们拥有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比起包拯,不知要好了多少倍,但仍有学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虚度了宝贵光阴。我喜欢包拯,喜欢他的博学强识。
我喜欢读史,因读史使人明智;我喜欢史中的风云人物,因他们名垂青史的事迹;我喜欢包拯,因他是我做人的榜样!
读唐诗,我感受一个面的广博,体味一个时代辉煌的厚度。
品王维,陶冶一颗心的沉静,重塑一个平凡人的气韵。
——题记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就是 你——
王维,你将我带入唐诗的天地,领悟心的真谛。
王维,你用诗诉说人生,感动着我;你用情塑造人生,激励着我;你用非凡的气韵点缀人生,影响着我。
王维,你用不变的神情,告诉我什么是清幽澄静的心境。正如你写的“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一般,传达出你不求张扬,不求富贵,只求自我的宁静、淡泊,只求一轮皓月来与你相伴。这句诗写得诗情画意,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怪不得苏轼都用“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来赞扬你。
王维,你用宽广的胸怀,告诉我什么是时空的浩渺。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描绘的升腾的浓烟和圆圆的落日,不正照彻了炎黄子孙追求和平与安宁的历程吗?
王维,你用博大的情怀,告诉我什么是友情的珍贵,“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光无故人”,这与朋友分别的片段,无不表现出你对朋友离别的不舍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此时此刻,再多的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杯浓郁的酒,让我们细细地品味,我相信,在所有的送别诗史上,这首诗一定格外的耀眼。
王维,你用潇洒飘逸的形象,告诉所有人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活得悠闲自在。《终南别业》不正表达了你那逍遥自得的隐者形象吗?你用你那种不服衰老的精神,影响着人们。
王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只有在品味你的诗后,才能了解你人格魅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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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被它所塑造的鲜活的人物所摄服,他们的赤胆忠心和豪爽气概总是令人心潮澎湃。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通过讲述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走上反抗道路的故事。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武松,当然智多星吴用我也很佩服。
在《水浒传》中有这么一首诗:
“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这首《临江仙》赞颂的是梁山好汉智多星吴用,他的足智多谋不仅体现在智取生辰纲,还体现在使时迁盗甲,巧用双掌连环计,赚金铃吊挂,智赚麒麟等情节中。一个足智多谋,善用谋略,饱读诗书的智多星吴用在我眼前显现。
吴用传
吴用,又叫吴学究,绰号智多星。吴用乃梁山起义军军师,梁山排名榜还上了前三。吴用本是山东济州郓城县东溪村私塾先生,通晓文韬武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
吴用与晁盖私交甚好,于是吴用献巧计,和杨志斗智斗勇,最终智取了梁中书给太师蔡京献寿的十万生辰纲。为了躲避官府的追缉,吴用上了梁山。从此梁山上就多了一位屡献巧记的军师。梁山泊种种惊天骇俗的大事几乎全都是出自这位智多星之手。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抓,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时,是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他二人。后宋江欲攻打祝家庄却二败祝家庄。于是智多星使用双掌连环计攻克了祝家庄。再后来梁山好汉吃了呼延灼连环马的败仗,无计可使,吴用就和时迁偷甲骗徐宁上山。如此一来又一位好汉被他骗上了山,宋江也是个不太安分的人,这不,又闹了华州,于是吴用又乖乖地出计借用宿太尉的金铃吊挂,还同时救出了史进和鲁智深。这军师可当的真是辛苦,可吴用却玩的不亦乐乎。
话说吴用这一生屡立奇功,受朝廷招安被封了武胜军承宣使。人家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吴用到好,好汉一生难逃义。如果当初他不讲义气的话,就不会有了智取生辰纲,也就不会上梁山。可是他偏偏讲义了。可惜最终宋江被害顺带毒死李逵后,这位军师却为了遵守他心底的义气与花荣一起在宋江的坟前上吊自杀,和宋江葬在一起。
吴用是一个诸葛亮一般的人物,他神机妙算,才华过人。因为有了吴用,梁山个个好汉放心地跟着宋江去搞事情,把一切难题和自己的后背都交给了吴用。当然吴用每件事情都干的很漂亮,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信任。同时他还是个和事佬,梁山好汉性格豪爽不一,如果没有他从中调解,说不定梁山众人早就吃散伙饭了。
但有人也会说他是个拥有“诈骗”智慧,老奸巨猾的人。吴用就像一个“人贩子”一样把许多好汉带诈带逼送上了梁山,可以说整个梁山的好汉,有一小半就是被他“贩卖”上去的。
这就是吴用,既智慧又狡诈的吴用,既重和乐又重情义的吴用,文韬武略样样精通的吴用。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寒假期间,我整理书柜找到了那本《水浒传》,重温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当我合上书本时,由于第二次看完它,便有了新的理解和体会,让我更加认识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底蕴深厚。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古代曾经有限无数的风流人物,例如孔子,唐雎,李白,辛弃疾,施耐淹,鲁迅,冰心等都是名满华夏的文人。
他们以手中的笔,写下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一首首饱含感情的的诗歌,是他们使一张张白纸染上墨汁,增添了色彩,让纸上的人物充满了生机,他们用文字展现了人物豪迈的举止,英雄的气概,使人物的英雄形象驻扎在我们心中。同时他们的文章也开始步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让我们体会到他们的用意。
而耐施庵笔下的《水浒传》更是让我眼前一亮,《水浒传》是一部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主要故事背景的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我正痴迷地读着《水浒传》,转眼已经到了最后一页,我轻轻地合上书,思绪万千。
施耐庵笔下的《水浒传》主要讲述的是宋朝,因官迫民反,宋江等共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梁山泊,发誓永存忠义之心,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保境安民。但最终被朝廷招安,解散的悲壮故事。
肝胆青天·忠义满堂
梁山好汉中大多数人都有非凡的武艺,或身怀绝技。但由于梁山好汉众多,有些淡淡无奇的人很容易被遗忘,忽略,那么怎么样的人会被认作英雄,被大众熟记于心呢?必须武艺高强吗?不,例如宋江,他并不会什么高超武艺,但被好汉们推举为山寨之主。必须拥有深谋远虑吗?也不一定,例如武松。
但宋江和武松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有“义”。宋江有“忠”,有“义”,还有“孝”。“忠”就体现在对原山寨之主晁天王晁盖的忠心耿耿,当晁天王曾头市中箭后,宋江每日伏在天王榻边,细心照顾,疗伤。“孝”体现在宋江无论身在何方,都心念父亲,弟弟上。“义”更不用说了,好汉们都拥护宋江,不就是因为他重义气,对人和善,礼贤下士吗?“宋公明私放晁天王”“宋江夜看小鳌山”“宋江赏马步三军”都证明了这一点。武松的“义”更显而易见,“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王婆贪贿说风情,武松斗杀西门庆”还有“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醉打独火星”等事件。
《水浒传》讲述了北宋末年由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从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
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污的官员、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小说中还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
这许许多多的人物,上至英雄好汉,下至市井无赖,皆各具个性。xxx在《致斐·拉萨尔》中说:”把各人物更加对立的方式,彼此区别得更加鲜明些“,《水浒传》正是善用此点。本书多用对比手法展现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特点,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认为《水浒传》是”凡接写两人全身打扮处,皆就衣服、制度、颜色,互相照耀,以成奇景“,又说”《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绊,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处说,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还说水浒传之所以百看不厌是因为”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由此可见施耐庵对于人物特点描写的精确独到,同一性格的人通过不同的对比便可以展现其中细微的不同,从而写出此人与众不同的特点。
而在这性格迥异的众好汉中,我最欣赏的是素有”梁山第一女将“之称的”一丈青“扈三娘。她在梁山排行五十九,武功高强,刚烈倔强,嫉恶如仇,智勇双全,女英雄一称于她来说毫不为过。在梁山时由宋江做媒、主婚,与王英成亲。王英是梁山排行五十八的好汉,因身材矮小,故被称为”矮脚虎“。而扈三娘身材高挑,这又形成一组对比。夫妇二人后来同为梁山专掌三军内采事马军头领。招安后,王英与她双双阵亡,被郑魔君所杀。
吴用传
王昱皓
吴用似秀才打扮,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穿丝鞋净袜,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善使两条铜链,满腹经纶,足智多谋。
吴用原是村中的教书先生,后来到晁家庄,与村中保正“托塔天王”晁盖相见,并为晁盖解梦。后又来到石碣村,将三阮带到晁家庄。而后,吴用等七人结义,此谓之“七星聚义”,并讨论了关于劫取生辰纲之事。
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青面兽”杨志给蔡京送十万贯生辰纲。在黄泥冈,吴用利用天气炎热,押送生辰纲的士卒口渴难耐的机会,一行人扮作枣商,让白胜扮作卖酒汉,用掺了蒙汗药的酒,麻倒了杨志等人,夺走了生辰纲。吴用和晁盖等人因劫生辰纲事发,到梁山避难,“白衣秀士”王伦拒收。吴用见“豹子头”林冲对王伦有怒气,故意用言语激怒林冲火并了王伦。
宋江三打祝家庄时,投奔梁山的“病尉迟”孙立到祝家庄内做内应,吴用借机巧施连环计,不仅里应外合一举攻克祝家庄,还让人假扮知府等人,逼“扑天雕”李应到梁山落草。“双鞭”呼延灼用连环马大破梁山军,吴用派时迁到京城“金枪手”徐宁府上盗取徐家祖传翎甲,引诱徐宁上梁山教众将使用钩镰枪,用钩镰枪大破连环马。
为了能让“玉麒麟”卢俊义上梁山落草,吴用假扮算命先生,让“黑旋风”李逵做道童,到卢府为其算命,诱其外出躲灾,还让其在墙壁上题反派朝廷藏头诗,逼迫卢俊义不得不上梁山。卢俊义上梁山一事被梁中书所听闻,将被斩首时,“拼命三郎”石秀跳楼救人,两人均被打入死囚牢。吴用利用北京城大张灯火之机,派时迁在城中放火,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救出卢俊义及石秀。
吴用在梁山排第二位,为掌管机密的军师。受招安后,他佐宋江、卢俊义征辽国伐方腊,功绩卓著。后因见宋江被害,深感朝廷奸佞当道,恐刑戮及身,与“小李广”花荣一同自缢于宋江墓前。
吴用是梁山义军的智慧核心和梁山事务的决策者,为前期搭救众多好汉和后期历次战斗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后人有诗赞曰:“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略施小计鬼神惊。名称吴学究,人号智多星”。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我们的作文乘载了年少的时光,写作不是用来教化众生,而是用来寻找同类的。好的作文最重要的就是开头和结尾吸引别人,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惊艳的作文?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一场大雨过后,夜阑人静,万物皆睡。乌云渐渐散去,天上的繁星便一个挨着一个蹦出来了。我从睡梦中醒来,躺在摇椅上,望着天空上那轮弯弯的明月,听着蛐蛐们开的音乐会。这时一阵微风拂面而过,只见一人拿着一把羽扇,端站在正前方,仔细一看,他就是我梦寐求之的偶像——诸葛孔明也。
只见他徐徐的道来:“夜深人静,明月当空,你我相遇,便是有缘,何不出来一同漫步?”句句出口如美妙动听的音乐传入耳中。于是我便和诸葛亮漫步在院中。望着他高大的身影,曰:“孔明先生,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一心只为报答刘备的三顾之邀,先生可曾后悔过?”他回过身来用温和的眼神看了我许久,回答道:“如你所言,人称“绝智”的我应在笼中安度余生,在战乱中保留生命,不想在各国诸侯中声名远达。后主刘备真心请我,我感到莫大的荣幸。与于是随先主刘备出山,用自己生平之力辅助先主刘备,此情此意,是我报答先主刘备的恩情。”
听后,我默默赞许,为诸葛亮淡泊明志,宁静至远的胸襟所折服,又为他的忠心而钦佩。
然后,我又想孔明讨教:“先生,您自从出山以来,收二川,排八阵,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孔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河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火烧新野,出使东吴,舌战群儒,借风借箭,智算华容,乐毅一筹。”
他只是微微一笑,道:“你过奖了,我只是报先帝刘备之职分也,何足挂齿。想我打拼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安居平五路,联吴抗曹,为收服人心,对抗孟获六纵七擒,六出祁山,可惜每次成功之时,因为我的疏忽,与成功擦肩而过,真是可悲。”说完后,我见他的脸色黯淡下去,几分烦恼,几分忧伤,几分叹息,似乎在责备自己。
我便不忍观之,曰:“先生不必太过自责,皆因当时形势不和,后主刘禅乐不思蜀,不思进取谗言,亲奸远贤。先生纵有回天之术,也难堪挫折。先生的愁悔比之若何,望先生不可太过自怨。”他的脸色开始变得平静,渐渐好转,我的心才放松下来,意少舒。他走向我,轻柔的的抚摸着我,我望见他眼里的那股热血在沸腾。他对我说:“当真是后生可畏啊!与你交谈我的心宽悦了许多,情绪冷静了许多。谨记我的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相信你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再回!”说完,他便离去了。
古人不远,诸葛亮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就像一只小鱼,遨游在历史的长河中,我见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孔明。见到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岳飞。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在白帝城中拿着一支笔,一壶酒,写出“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不朽诗句的李白。他没有“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年少无知。没有’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的黯然神伤。有的是”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壮志豪情。也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昂扬自信。更喜欢你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墫空对月。”的积极乐观。你对人生的态度,是我敬佩。我静静思索,你是这样一个富有浪漫色彩的人,却难踏仕途,平步青云。
你这样的才华横溢却难入官场,最终两袖清风。我想你心中苦涩的肯定难以言表。然而当你到处你的内心世界,我才发现我错了。在你的眼中,别人的争官夺权更能春拖出你的高尚尊严,在别人眼里,争夺名利已成主流,你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豪言壮语。不于官流同流合污。是你气节使然,你有着纵情山水的潇洒,“有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理想。
你豁达、浪漫。在现实与理想之间你挥洒自如。乐观是你的主流。用它,为后人写下了不朽的诗篇,向世人宣告一个伟人的传奇。面对这样豪迈的你,我怎能不发出由衷的赞美。视金钱如粪土,其高官如草芥,失挫折如清风,怎能不使我深深折服。李白,你将是我终生的偶像。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文人雅士,他们留下了无数感人的故事和脸炙人口的名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她。
她的词总是那么悲伤,那么忧郁,那么凄惨。自从金军攻入汴京后,她和丈夫赵明诚一起流落到了南方,而她的丈夫也在上任湖州知事的途中死去了。她没有了依靠,变成了孤身一人。那"沉醉不知归路"的生活一下子像梦一般的逝去了,空余"人比黄花瘦"的愁。
她是一个奇女子。我只能这么评价她。她擅长书画,通晓金石,尤其精通诗词。在她出嫁后,她还和丈夫一同研究金石书画。她一生创作了许多词,流传下来的有45首。她的前期作品反映的是她的闺中生活,而她后期作品反映的则是她自己在孤独生活中的浓重哀愁、惆怅。是因为与丈夫的离别?还是因为贫困忧苦的生活?也许,都是吧。但若不是与丈夫的离别,生活的贫困忧苦,又怎能造就如此一朵"黄花"呢?只是"红颜多薄命",她还没有享受生活,没有创作更多的诗词,就带着一生愁怨死去了。只剩下后人对她的评价和她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词。
真金不怕火炼,面对这么多的磨难,她选择了接受。她是坚强的,若是她不坚强,恐怕我们就看不到这些流传千古的词了吧!她也是脆弱的,她把自己的惆怅融于她的词中。"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她所遭遇的一切,又怎能用一个愁字来概括呢?她的愁,是说不尽的。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当时,在历史上都是不多见的。殊不知,在当时封建社会的压迫下,她遭到了多少敌对!不过,后人在赞赏她,后人认为她的词"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她被称为"宋代最伟大的一位女词人,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一位女词人"。
在所有的词中,我偏爱她的词,我也喜欢她的性格。从"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里,我看到了她的壮志:从"争波,争波,惊起一滩鸥莺"里,我看到了她的活泼,从"空梦长安,任取长安道"里,我看到了她的爱国……她的词以特有的魅力,成为了干古流传的名句。
今夜,我仍捧着她的词,在静谧的夜中,感受着她的哀愁。易安居士,李清照阿…...
12点的太阳笼罩在迷雾中徘徊,彼此交错。
“我们出去散散步吧。”武则天对我说。所以我跟着她去了宫殿,我们跳上了楼梯。我坐在她旁边,闻到她头发里的丁香味。我们轻轻地哼着“贝多芬的悲伤”,眼睛盯着远处的塔。有太多的秘密。
那时候,就像一个漫无边际的美丽承诺,太美了,无法直视,仿佛那只是一个完美的幻觉,如此脆弱而短暂。
“我们永远在一起。别分开,好吗?”好吧,我们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那时,温暖、坚定而明亮的眼睛、深邃的瞳孔,仿佛融入了整个太阳的光芒,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我们的未来将永存。
命运,有人感叹: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有美丽的忧伤
我现在知道她在历史上是个残忍的女人,杀害了她的儿子。这不是真的。我认为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最喜欢的一个历史人物就是战国时期齐国大夫——晏婴!他是一个伶牙俐齿,能说会道的能人。关于他,最让我心服口服的一件事,就是派他出使楚国的事。
齐国和楚国都是大国,有一次,齐王派大夫晏婴出使楚国。楚王想趁机侮辱晏婴,从而侮辱齐国。
一开始,楚王在晏婴来临之时,关上了城门,借晏婴身材矮小的缺点,只留了一个五尺来高的洞,想要让他从这个洞钻进来,可晏婴却机智地说:“进狗国才要爬狗洞。”楚王无奈,只好大开城门。身材矮小的三言两语就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尊严,让我赞不绝口。
在殿堂上,楚王无视晏婴,还问为什么派一个这么矮小的人来访问楚国。可晏婴说,齐国访问下等国,就派下等人去。暗暗讽刺了楚国是下等国。楚王气在心里,表面上却只能陪笑,那时楚王的脸色一定难看得很,正所谓是皮笑肉不笑。在吃饭过程中,从堂下走过一个齐国囚犯,楚王又想借此羞辱他,晏婴却神情淡定,不以为然,又以言语巧妙回击了……
这就是我佩服他的理由!总能用巧妙的言语来回敬对方的无理,他厉害吧!
打开历史的相册,各种历史己物和社会风貌图片映进眼帘他们或眉清目秀,或家世显赫,只有他,点纲丑恶,身世哀惨,却发明没一番他人无奈企及的地地。
一弛马蹄状的脸庞,斜嘴歪鼻,朱元璋的面貌令我印象深入,可就是这样的他,引导着农夫起义军最后建破了大明王朝。
墨元璋野庭清苦从小给地主抬牛羊,他17岁的时候,由于大旱取瘟疫,他的父母与大哥都逝世了,他只恶还俗到一座寺庙该跟尚。元终农夫伏义暴发后,这座寺庙被战火销毁,他就前去投靠讫义军。朱元璋老谋深算,息战英勇,多少年后成为这支起义军的领袖。他带领步队出生入死,树立了亮晨。朱元璋便位后,不置松,采用了一系列办法,即便这些措施皆是替了增强中心集权,坚固封修统乱,然而他在顺境之中不废弃、奋发尽力的精力仍是值得咱们教习的。
我们还是普一般通的学生,没有朱元璋的悲惨身世,也不能像他一样干一个社会上的领导者。但是,我们生涯中还是有一些挫折的,尔们应当准确面对挫折,向艰苦发动挑衅,不达目标誓不罢戚,把后退途径上的绊足石变成垫脚石。
宋代文学家苏轼曾经说过:“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插之志。”历史相册中的人物都或多或多地阅历功挫折,可就是他们面对挫折从容的立场,使他们攀上一个个顶峰。
自古英雄出少年。在看了霍去病传之后,我不禁遥想他的绝世风采,为他的精神和智勇而倾倒,为他那不恋奢华保家卫国的壮志而热血沸腾。
霍去病,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外甥,西汉王朝著名的抗击匈奴将军,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军。在18岁到24岁的短短几年中,他先后6次参加大规模征讨匈奴的战争,在他的带领下,匈奴被汉军杀得节节败退,而他一段段流传千古的佳话。
公元前123年,汉武帝正式发起对匈奴的反击战争。年仅18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出征,汉武帝封他为“骠姚校尉”,挑选了800名精锐骑兵归他指挥。霍去病率领这800骑兵,远离大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里奔袭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对匈奴首脑发起闪电般的袭击,杀敌20xx多人,其中包括多名匈奴贵族。汉武帝知道后大喜过望,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霍去病的首战就以骄人的战果向世人宣布,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了。
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又成功指挥了河西之战。河西即今天的河西走廊,位于黄河以西,祁连山一带,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当时一直被匈奴侵占。汉武帝想与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发动了河西战役。在河西一战中,霍去病指挥数万骑兵迂回数千里,消灭了数万匈奴,匈奴浑邪王投降,霍去病成功收复了河西走廊,打通了通往西域之路。
河西之战沉重打击了匈奴的力量。匈奴人悲哀地唱到:“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在他们眼里,年仅20岁的霍去病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少年战神,有霍去病在,他们就不可能和汉抗衡。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而霍去病却铿锵豪迈地回答:“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公元前119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霍去病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汉军的主帅。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长途奔袭两千多里,对匈奴左贤王部进行攻击,在消灭匈奴7万多人后,在匈奴人的狼居胥山上建立起高坛举行祭天封礼庆祝胜利,在历史上留下了著名的“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也就是今天的俄罗斯贝尔加湖,才凯旋回朝。被汉武帝拜为大司马一职。这时的霍去病年仅22岁。
公元前117年,霍去病不幸病逝,年仅24岁。汉武帝特命陪葬茂陵,把他的墓冢建成巍峨的祁连山形状,墓前陈列“马踏匈奴”等大型原雕石刻,以表彰他远征匈奴的丰功伟绩。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为国忘家的精神。霍去病的姨母是皇后,舅舅是大将军卫青,家世显赫,但他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而是将国家安危和建功立业放在一切之前。“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弱冠之年的霍去病短短八个字震撼人心。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有勇有谋的能力。汉武帝曾经想亲自教他孙武兵法,他却回答:“打仗应该随机应变,而且时势变易,古代的兵法已不合适了。”霍去病不拘泥于习俗常规,而是注重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所以才能屡建奇功、决胜千里。
我喜欢霍去病,是因为他坚韧不拔的耐力。战斗都是在干旱荒凉的沙漠地区进行的,条件非常艰苦,但是他却能始终如一、攻坚克难,崛起于行伍,建功于塞外,直至取得全部战役的胜利,为西汉王朝的安定立下赫赫战功!
霍去病以他保家卫国的精神、势不可挡的锐气、充满新意的思想彰显了他的大智慧、大决断、大无畏,千古传颂。
古人不远,古人的精神永在,激励我、激励我们前行——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历史的长河,点点滴滴,令人回味。往事如江水般逝去,唯有你在奔腾的江水中屹立。你的文采让我叹谓,你的胸怀让我敬佩。千言万语描述不了你,你就是你,无法比拟。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天真无邪的你,在花园玩耍。寥寥几笔,却把欢乐之情描述的淋漓尽致。李清照,你就是你,笔法细腻,情味深长。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是啊,时光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溜走。转眼间,就是沧海桑田。两年了,我就这么的度过了初中的两年。岁月如梭,昨日的小种子早已发芽。李清照,你是在提醒我么?是要告诉我珍惜时间么?哦,我知道了。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这是谁呀,走在窗前蹙眉叹息。哦,是李清照。谁又让你伤悲,谁有让你思念?新婚之夜的喜气还环绕着你,今日又要与夫离别。世事谁能料?看着你,我忽然觉得,我这样快乐的与老师相伴的日子还有多久呢?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充实过好每一分,每一秒。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家亡国破,流落异乡。这杂糅的愁绪竟全压在你的身上。这就是你的一生么?我问:你恨么?你不语。望着你的背影,分明感到了你的愁。只是那愁里没有一分软弱。
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
时逢乱世,你只好离乡避乱。愁绪压得你喘不过气。我流泪了。同情?怜惜?
你就是李清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独有你李清照。你的乐,你的愁?谁人能解了?
滔滔江水,载着你的愁绪,李清照。
说到历史人物,大家肯定会想到:大义凛然的关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亮,才华横溢的周瑜……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一个做事十分精细的人。
他的一个朋友去他家做客,送了一个蛋糕给他。当他的朋友再次来到他家做客时,看见桌子上有一本账本,他的朋友随手翻了一下,发现了账本记着朋友他上次做客的时候送的蛋糕。深知他习性的朋友并不惊奇,因为他的朋友知道他送给别人的东西从不会记在账本上,但朋友送他的东西,哪怕是一支笔,他也会记在账本上。
他不仅做事十分精细,在教育孩子的方面他也很独特。
他的朋友去他家做客时买了一盒鱼蛋,他的孩子打开盒子吃了一个后,立马吐了出来,并说:“不新鲜,不新鲜!”他的夫人也吃了一个,说:“哪里不新鲜!”说着,并夹了许多鱼蛋给孩子吃。孩子说什么都不吃,他的夫人就生气了:“这孩子,鱼蛋明明很新鲜,你却一直说不新鲜!”孩子依旧不吃。他看见了说:“孩子说不新鲜自然有它的道理。”夫人听了笑着对朋友说:“他教育孩子的方式一般人都学不来。”
他在大家的心里是一个用笔当武器,来唤醒人类的心理,但他在我的心里却是一个做事十分精细的人。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谁吗?下集待续……嘿嘿!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出现了许多有名的人物,比如:李白、杜甫、吕布、黄忠……要是让我说出我喜欢哪些历史人物,我会滔滔不绝说出一大堆,可是我最喜欢的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字孔明,是蜀国的军事家、政治家,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说《草船借箭》的故事吧!
当时是因为曹操太强大,刘备和孙权一同攻打曹操,刘备派诸葛亮去帮孙权,周瑜手里缺箭,周瑜也看不起诸葛亮,就让他十天内交十万支箭,而诸葛亮却说:“十天,我三天即可成”。一天、两天诸葛亮都没动静,第三天四更,诸葛亮带二十条小船来曹操船四周,开始敲锣打鼓,曹操让士兵放箭十万支穿透草船,诸葛亮就是这样借到了箭。
为什么诸葛亮要在四更去借箭呢?因为早晨雾大,不好看见敌人。我喜欢诸葛亮的原因是:他喜欢思考,会出计谋,不是一遇事情就问别人,而是自己先思考。
你肯定有写心得体会作文的时候,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关于《作文推荐: 我最喜欢的老师文章800字》的文章能帮助你在写作方面突飞猛进!
在我的印象中,有许许多多让我喜欢的老师,有的幽默,有的严厉,而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口才班的吕老师。
吕老师个子不高,身材苗条,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那白净的脸上总是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总是那么平易近人。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会说话。同学们表现好的时候,她的眼睛就会笑起来眯成一条线,就像是用眼睛鼓励我们;同学们调皮时,老师不吵也不骂,只会轻轻地看同学几眼,感觉她的眼睛里会发出一种具有“杀伤力”的光,不用她讲话,同学们马上乖乖的。老师的课讲得很好,生动有趣,她仗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给我们滔滔不绝地讲着有趣的课件;她有一双灵巧的手,能制作出许许多多的精彩的课件内容,而且还会在课堂上和我们做些小游戏。
吕老师很有耐心。有些学生又不认识的字,吕老师会一遍又一遍地口口相教,直到教会为止,而且她对学生特别有耐心。有一次,我参加了一个少儿主持人口才比赛,其中有一个节目的主持稿很难背下来,我背了好多遍也没有学会。吕老师便找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一遍又一遍地教我怎么背。练了一个多小时以后,还是没背熟,我有些气馁了,便说:“老师,这节目稿太难了,我不想练了。”老师听后,便说:“你要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而且,如果你不坚持,那我们之前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坚持就是胜利,说不定再多练一会儿,你就背熟了。”又练了一个多小时后,在吕老师的谆谆教导下,我认真练习节目稿的内容,终于把这个节目稿背得滚瓜烂熟了,从而更好地把参加比赛的节目表达得淋漓尽致。吕老师陪伴我从全市200多位参加比赛的小选手中脱颖而出。经过初赛、复赛并进入决赛,最终,我取得了优秀奖。这时,吕老师又告诉我:荣誉只属于过去,不代表现在,更不意味着将来。取得名次不重要,重要的是参加比赛的过程,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进步,才会让自己蜕变和成长。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我对老师情!这就是既耐心,又对学生负责任的吕老师,我是真心喜欢她!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我最喜欢的香蕉作文通用八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生果的种类良多,有苹果、梨、西瓜、火龙果等,但我最钟爱的是香蕉。
香蕉有着修长的身材,它穿戴黄色的外衣,像划子,像弯弯的月亮,又像一位慈爱和蔼的老爷爷在弯着腰冲我笑。它的颈部有个短短的小把儿,这就是香蕉的“帽子”。
没成熟的香蕉是青黄色的,吃起来又硬又酸;成熟之后的香蕉光是闻起来就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吃起来则又甜又软,让人吃了还想吃。
香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你可以生吃,也可以炸着吃,还可以烤着吃。奶奶知道我最爱吃香蕉,经常换着花腔做给我吃。将香蕉切片后放入锅中煎炸至金黄再蘸上酱,就是一道厚味佳肴,吃起来又香又脆,百吃不厌。烤出来的香蕉又是另一类别样的味道,外脆里嫩,令人回味无限。
香蕉不仅味道好,还有良多益处呢!好比:它可认为人体增补能量,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润肺滑肠的功效,另外还可以起到一定的镇静作用。
怎么样?香蕉确实是“法宝”吧?但愿你们也能同我一样喜欢香蕉!
今天我很开心,由于我吃着生果——香蕉,它可是我最喜欢的生果。
香蕉的外面黄澄澄的.,弯弯的就像夜空中的月牙,又似河中的划子。香蕉的里面软软的,闻起来很香。吃一口,细腻甜软,口齿留香,就像刚煮熟的馒头,令我还想再咬一口。
吃着最爱的香蕉,我不禁浮想联翩:假如我是香蕉,那么我不会让自己的外衣脏掉,不会让皮肤被太阳晒黑,由于我要让小朋友们开心地吃到最新鲜的我。假如香蕉都像屋子那么大,而且不要钱,会从天上掉下来那就再好不外了。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啦。假如我有一条划子,我会拿着一条桨一边拍着船,一边使劲的划,听起来就像奔跑在草原上的骏马蹄声,冲向远方夜空中吊挂的“香蕉”。到了那里,我要在那睡上七天七夜,由于那儿是香蕉的家。
在香蕉的家里,我不禁吟诵一首诗:
蕉若船上月,黄似甜雪梨。
大蕉如雨下,划船似骑马。
有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有人喜欢黄橙橙的芒果,有人喜欢水灵灵的葡萄,但是我却喜欢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有一身好看的“黄大衣”,摸上去光光的、滑滑的,在生果家族中显得特别漂亮。它像天空中镰刀似的'月亮,又像一条弯弯的划子,可爱极了。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味道也很厚味。把香蕉的“外套”脱到一半时,它的“外套”就会垂下来,就像一条亮丽的黄裙子。白中透黄的果肉立马就会露出来,闻一闻,香气立即扑鼻而来。咬一口,软绵绵的,甜丝丝的,好吃极了,让人久久回味。
合法我把鲜嫩的果肉放在我的舌尖咬下去时,我似乎听到香蕉弟弟在说:“我好疼啊,千万别吃我,爸爸妈妈快来救我啊………”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良多用途,不仅可以增补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香蕉除了味美之外,还有很多用途,不仅可以补充人体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如:维生素c,维生素e,还可以润肠通便;另外可以做香蕉酥,拔丝香蕉,酵素等。
有一次,妈妈给买回一大袋香蕉,可是弟弟也很爱吃香蕉,怎么办呢?于是,我想出一个妙计:我对弟弟亲切的说:弟弟,你拿跟香蕉出去玩,一会再回家。弟弟刚出门,我立马抱起整袋香蕉一根一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袋香蕉全进了我的肚子里。
我爱着又好吃又健康的香蕉。
它苗条的身材,穿着明黄的外衣,嫩白的果肉,味道十分香甜。你们知道它是什么吗?对了,它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香蕉了。
从妈妈的口中得知,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讨厌香蕉,讨厌了有快两年的时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妈妈带我去姥姥家。我们刚进院,我便扯着嗓子,大声喊:“姥姥,姥姥,您的宝贝来啦!”
听到我的声音,大姥姥笑呵呵地,也走过来,伸手送给我三根大香蕉。看到自己的最爱,哪还顾得了其他。
我拿起一根,剥开皮,张大口,狠狠地咬下去。没成想,吃相太难看,一下子被噎住了。吞也吞不下,吐也吐不出,憋得我,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我便拿香蕉出气,用力往地上一扔:“哼,我再也不吃香蕉了。”
转身,迈开小短腿,去找姥姥想办法。姥姥一见,急忙让我趴在她腿上,用力拍我的背,才把香蕉吐出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吃过香蕉,总觉得香蕉变得不好吃了。而我被噎后,摔香蕉的事,也成了一个笑话。
时间过得很快,我都快忘了,我为什么讨厌香蕉了。一天,姐姐拿着一根大香蕉,故意在我面前吃,嘴里还不停的说:“真香呀!真好吃!”
看着姐姐闭着眼睛,无比忘情,享受的样子。我有些心动,香蕉,真有那么好吃?在姐姐的诱惑下,我张嘴,咬了一小口。砸吧着滋味,哇!香蕉是那么的香,那么的好吃。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吃香蕉。当然,我也学会了细嚼慢咽。
提起水果,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有的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因为它又脆又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有的人喜欢黄澄澄的梨,因为它果汁丰富,既解渴又美味;还有的人喜欢粉红色的桃子,因为它不仅外形美观,而且甜美。我最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穿着黄色的外套,摸起来滑滑的,就像是在滑滑梯,感觉十分舒服。有的香蕉的身上布满黑色的小斑点,就像撒上了许多芝麻,十分漂亮。香蕉长得弯弯的,不仅像挂在蓝蓝的天空中的月牙,又像农民伯伯割麦子用的镰刀,还像漂浮在水中的小船看到这么有趣的香蕉,谁都会垂涎三尺。
香蕉不但样子可爱,而且味道很好。把一根弯弯的香拿在手中,剥去外皮后,里面白白嫩嫩的果肉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十分诱人。这时你轻轻地咬上一口,一块软软的果肉滑入口中,嚼一嚼,别提有多甜了。
香蕉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因为它不仅价格便宜、味道甜美,而且作用广泛、营养丰富。你喜欢它吗?
我爱吃的水果种类很多,有企鹅似的芒果,酸酸甜甜的草莓,还有美味无比的菠萝蜜可我的最爱,是香蕉。
成把的香蕉远远望去,像一只大爪子,它们根部紧紧相连,好似团结友爱的团队。分开看,每一根又像是一只只小船,好像在赛龙舟呢。想象一下,它们在水里你追我赶,是不是别有一番趣味呢。
掰下一根香蕉,你就能闻到淡淡的果香味,好像置身水果乐园,浑身上下都被水果的香味浸透。摸一下它,凉凉的,滑滑的,像婴儿的皮肤一样。
从顶部的棱角处缓缓剥开香蕉皮,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就会慢慢呈现在你的眼前,它在安静地睡觉呢,散发着奶香,没等开吃,我就垂涎三尺啦。别以为这么容易就能吃它,你看,它的身上还牵扯着一些毛线条,它们和香蕉难舍难分呢。我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香糯可口的香蕉入口即化,冰冰凉凉地顺着我的喉咙直达我的胃,好吃极了。
你知道香蕉为什么弯弯的像只小船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每种水果都需要阳光的滋养,香蕉也是一样。为了更好地生长,香蕉拼命地把自己的身体两端朝向阳光的方向,所以久而久之,就成了小船形状啦。
香蕉不但好吃还可以治病呢。比如,它可以帮助人缓解郁闷。记得有一次,我心爱的东西丢了,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生气,妈妈给我拿了根香蕉,我吃了起来,说也奇怪,吃过香蕉我竟然不烦躁了。
香蕉不但好吃,还含有大量维生素,真是一种好水果,但不能吃太多或空腹吃哟,还有香蕉一定要尽快吃完,要不然它的身体上会出现点点黑斑,可能会影响你的食欲哦。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香蕉。
香蕉是一种常见的热带水果。它的外形非常奇特,就像一位老奶奶,永远直不起来腰。没成熟的香蕉是绿色的,成熟的是黄色的,像是穿了一件黄色的外套。一根香蕉大约有100克左右,而一串香蕉却有了3、4斤重。
香蕉不仅外形好看,味道也很美味。剥开香蕉皮,里面就是白色的果肉了,那好像是一个刚出来的小宝宝,白白嫩嫩的,可爱极了。香蕉的味道没有橘子那样的酸,没有榴莲那样的臭,但它的味道非常的美味,吃起来甜甜的,软软的,让人吃了第一口,还想吃第二口。即使没有牙齿,也能咬动哟!
香蕉的果肉不仅好吃,还有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它含有胡萝卜素、维生素C,维生素等,可谓是集众多营养于一身。香蕉的功效与作用可广泛了,它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预防低血钾症,防痴呆,防治抑郁症,防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其实香蕉还可以减肥,因为它的卡路里非常得低。一根香蕉只87卡路里而已,这可是减肥的必备佳品。
我喜爱香蕉。因为它不仅美味可口,还有很多的功效,对人们的身体非常有益。
小学语文是基础教育的一门重点教学科目,而作文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为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的思维更加活跃,老师通常会要求我们结合所学知识写小学作文,你知道写好一篇小学作文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吗?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小学作文我最喜欢的老师,带给大家。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大名鼎鼎的曹桂梅老师。她中等身材,着装朴实。一头黑而发亮的短发,瓜子脸蛋上有一双聪慧的大眼睛,小而挺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里有一口洁白而整齐的牙齿。
曹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每当她走进教室时,总是用那具有扫描仪功能的眼睛从我们六十四位同学身上扫过。有时候笑靥如花;有时候瞪着她那双严厉的眼睛盯着依然吵闹的我们;有时候悄然而至,给我们来了个突然袭击,吓得我们魂飞魄散……
她上的课呀,生动活跃,惟妙惟肖,内容丰富多彩,精彩极啦!她深深地吸引了我们六十四双眼球。曹老师的课,好得我都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比拟,我怎么比拟得出呢!我只能认真地模仿她的每一个字,模仿她的神情,模仿她的言行。下课的时候我大多都不去玩儿,干吗呢?主要是静静地站在她旁边专注地看着她,有时候与她谈心、聊天;有时候也向她请教一些我不懂的问题,她总是耐心地回答,直到我完全明白。虽然有些问题现在看起来显得很幼稚。
我喜欢曹老师,我喜欢她那慈母般微笑;我还喜欢她那洞察秋毫的眼睛;我喜欢她那像播音员的朗诵;我还喜欢她拥有渊博知识的头脑;我喜欢她谆谆善诱的教学方式;我还喜欢她鼓励孩子张扬个性的胆识……
能当曹老师的一名学生,我觉得这是我的荣幸,她是我的启蒙老师。曹老师永远值得我一生去敬佩和爱戴。
老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他在我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老师像一堵墙,为学生挡住风风雨雨;老师像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老师是一根红烛,无私地燃烧自己,奉献他人。古人言:“为学莫重于尊师。”我最喜爱的老师就是我的物理老师——马老师。
马老师高高瘦瘦的,以至于他讲杠杆时我就把他想象成了杠杆。而我最害怕的就是马老师的眼睛,透露出严厉。在上课时,只要我们不专心或者走神,马老师就用眼睛瞪着我们,我们感受到从讲台传来的锋利的目光,就立刻端端正正坐好了。
老师上课时十分幽默风趣,他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将我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课堂上来。有一次下午,天气十分炎热,在课堂上我们个个都犯困,有的同学索性趴在桌子上,马老师看我们东倒西歪的样子,就走过去揪住一个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同学的耳朵,向大家说道:“大家看好了,现在这位同学的耳朵发生的是弹性形变,什么是弹性形变呢,就是当外力撤走时,物体回到原来的形状保持不变。”说着松开了同学的耳朵。下面顿时哄堂大笑起来,那位同学也羞愧的低下了头,大家也开始振奋了精神认真听讲起来。
老师还让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体会到收获的快乐。每次考试过后,马老师都会给成绩进步的同学还有成绩优秀的同学颁发奖品,这不仅是对学习努力的同学的一种鼓励,也是对学习不用功的同学的鞭策。
马老师也很注重增加我们的课外知识,有一次,我们已经将这堂课要学习的知识了解透了,但距离下课还有一点时间,老师就让同学上台讲他们所知道的有关物理的奇特现象,同学们顿时跃跃欲试,我也听得津津有味,下课了,我们还意犹未尽地沉迷在奇妙的物理现象当中。
在马老师的课上,我们就像一条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里游览。马老师轻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向我们展现奇妙的大自然,带领我们走进无限国度。遇到不会的同学,他也从不打骂学生,只是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地一步步教,直到学生理解了,他才会露出一丝欣慰的微笑。
马老师就像是大海中的导航灯,引导我们前进;我敬佩我的老师,我爱我的老师!
老师是花匠,老师是烛炬。老师就像我们的亲人。是谁教会我们知识?是谁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那不就是我们的老师吗?
我熟悉那样一位老师,她是一位教授教养经验非常丰硕的老师。她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您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那是刚教叫我们的时候,我们的胆子都很小,上课不敢发言,生怕说错。每当这时,您老是亲切又和蔼地说:“别害怕,就是说错了,老师也不会批评你们的。假如你每个问题都答对了,就不需要我们老师了。”这是您的眼睛流露出了鼓励的目光。
您对我们慈母般的关怀和爱护,如春天的阳光,暖和这同学们的、心,在我眼中,您也是一位最好的老师。
有一次,禽感一流时,天天早上您都会来问问我们的体温及情况,而且您天天都要比我们早到学校,用84消毒液,为我们的课桌椅消毒,为此您的几条牛仔裤都花了。
还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您,看见您的手里抱着一堆本子,我过去跟您打招呼时才发现那些是我们的本子,整理时,我明白了,原来我总认为老师给我们批改功课是一件很收留易的事,有时候我做业多了,心里就会不开心,心想今天功课太多了,又没的完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您回家的“功课”比我们多一倍,不,是多几十倍!
这就是您,我最喜欢的老师——许华英老师!
教师是大海里的一叶扁舟,能够抵御汹涌的波涛,让人们抵达丰收的彼岸;教师是沙漠中的一棵苍天大树,能够使炎热不堪的人们得到一片绿荫;教师是黑暗夜路上的一盏明灯,能够让迷途的人们找到生活的期望;教师是一位圣洁的天使,能够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成为一群充满爱心的人。
我已经离开小学,步入初中进行更加艰苦的学习。在初中学习中,教师对我们的学习帮忙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一样的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就拿我来说吧,在我的心目中,班主任王教师是最值得我尊敬、喜欢的教师。
王教师是一个语文教师,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副眼镜,长得很有气质,一眼望去就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怪不得,她不管上课还是批作业,总是那么认真、仔细。我异常敬佩喜爱她。
由于三年级刚换教师我异常害羞,连头也不敢抬。虽然,王教师提的问题我都懂,可我就是不感举手发言。“张涵婧,你能回答这道题吗”王教师亲切的问。我害羞的站了起来,小声地回答着,突然一抬头,看见王教师正用她那充满鼓励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声音能放大点吗”顿时,我鼓足了勇气,大声而又回答了那道题。教师满意地点了点头。看着和蔼可亲的王教师,我的脑子越来越灵活了,小手也越举越高了。
上课时,同学们的发言,王教师听得可仔细呢,一点错误也不放过。有一次,我们上口语交际,题目是;“华运昌和赵东杰在一齐装飞机模型,华运昌不会装,装不起来,就向赵东杰同学请教。”王教师请陈仕豪发言。他说:“赵东杰同学,我有一个地方不会做,你能教我一下吗”王教师听了立刻发现了错误说:“你很有礼貌,可是请教的问题没讲清楚,你会不会做什么”陈仕豪听了,立刻改正了。我听了,觉得王教师太厉害了,带仔细了,就更敬佩她了。
每当我翻开作业本时,一下子就怔住了:我的这篇作文已经被王教师仔细得被王教师紶畅官堆擢瞪规缺海画仔细地修改过了,不但语句、标点的错误被一一圈了出来,并且每初错误旁边还写上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尤其醒目的是那两行用红笔写的评语;“要明白,认认真真地完成一次作业、一篇作文,它的意见绝不仅仅在于这一次、这一篇”看着这亲切的话语,我的内心充满了不安和感激,一下子明白了,王教师对我们真是用心良苦!我的心里顿时热乎乎的,而脸上却火辣辣的。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您真是伟大!有人说师恩是涓涓流淌的小溪,清澈的水流将一方一方的土地细细滋润;有人说师恩是轻轻吹拂的柔风,唤醒一片一片勃勃的生机;有人说师恩是屹立在悬崖峭壁的青松,无言地撑起一片清淡高远的天空;有人说师恩是初春肥沃的土地,孕育着一颗颗温润的爱的;有人说师恩是初春肥沃的土地,孕育着一颗颗温润的爱的;师恩是洒满阳光的山间小路,梦一般串起了往日那一个个高高低低的期望。师恩如山,是一份最深情的情;师恩似海,是一种最深远的爱。
四年级时,我们班换了一位新的数学老师。这老师他可真年轻,大约二十几岁,中等个子,一张娃娃脸。他站在讲台前,做着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姓林,双木林,大家可以叫我小林老师。我喜欢和大家交朋友,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听完他简短的自我介绍,我定睛一看,我暗暗喜欢上他了,便下定决心,今年在课堂上要多多举手发言,摘掉“闷葫芦”的帽子。
那堂数学课,老师讲“分数的基本运算”。事也凑巧,我上个星期在课外补习班中学过,不禁窃喜。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当课上到一半时,老师亮出一道思考题,说:“这道题可有点难度,谁来挑战!”一听,我便打起了十万倍的精神,加油!加油!我一个劲给自己鼓励,拿起笔开始演算起来。
没过多久,我就将这道老师所谓的难题解了出来,我刚想举手,不禁犹豫了。同学们还在奋笔疾书,自己做那么快,不会是做错了吧,想到这,我又将手缩了回去。
“黄俊皓,你解出来了?”林老师笑着问。“嗯!”我我点点头,可我当时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战战兢兢地站起来,回答一道题:“这道题应是先约分……”谁知,才开口,我把通分讲成了约分,底下传来了一阵笑声,我十分尴尬,脸通红通红的。
“没事第一次,我以前也有过,错了再来!”老师语气是那样柔和。我做了深呼吸,放松心情,重新讲了起来……
话音刚落,林老师尽鼓起掌来,刚才大笑的同学,也对我赞佩不已。
经过这次发言,我举手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越来越喜欢上数学课了,也越来越大胆的。
三年级:黄俊皓
我最喜欢的老师
吕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她是一位关心同学、负责任、幽默的好老师。
先说说吕老师的长相吧。吕老师长着一双敏锐的大眼睛,同学们做什么细小的小动作都逃不出吕老师的火眼金睛。记得有一次,我没听老师在讲课,而在玩一根头发丝。不料,被吕老师发现了。吕老师对我说:马可,要好好听课,不要玩头发丝。天呀!我想:我坐在第六排,老师竟然看得见如此细小的一根头发丝?
不仅是这样,吕老师还有一双顺风耳。有一次,有一个同学借着老师写字的时间,与另一个同学悄悄讲话,吕老师马上叫出他们的名字,然后要他们不要讲话。这时她还背对着我们呢!
为什么我说吕老师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呢?因为吕老师从不会为家里的事而旷课,上课也从不迟到。要知道她的女儿还很小,正需要她照顾呢。每次我们考试完了以后,大家都非常想知道自己的考试分数,吕老师看透了我们的心思,就先帮我们批试卷,经常批到11:30分还没回家!
为什么说吕老师幽默呢?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同学上课说话而被批评,可他不服气,嘴巴老是一鼓一鼓的。吕老师见了,幽默地来了一句:你在干吗呀?样子可真像一个小青蛙。我们一听就哄堂大笑,我的肚子都笑痛了。
大家来说说,吕老师是不是一个好老师呀!
我最喜欢的老师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我飞快地拿出语文课本,手放在桌子上坐好,这节课是孙老师的课,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孙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她身材很好,像个模特似的,穿什么衣服都很美,她还有一双像池水般清澈的大眼睛,嗓音像清泉般温柔
孙老师也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她能宽容我们的过失,每当同学来告状时,她觉得是很小的错误就一笑了之,其实她是教育我们对人要宽容。如果有的同学受伤了,她会立刻把受伤的同学送到校医那里。有一次,班里一个叫张文的同学不小心把腿上划了一个大口子,裤子都破了。孙老师知道了这件事,连忙把张文送到了县医院,途中张文的血已经把裤子的一部分染红了。到了医院,医生给张文缝了4针,孙老师还替他付了医药费。
她还教育我们不要随便请假,这样会影响学习。她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一天上课的时候,我们发现孙老师脸色苍白,过了一会儿,她让我上去领读,我上去领读的时候,她就趴在我的桌子上,一问才知,原来孙老师在带病坚持上课。
最后,我想对孙老师说:希望您事业有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这是五年级开学的第一堂语文课。
大家都坐回了座位上。原本喧闹的教室,一下子变得安安静静。虽然坐在这么宁静的教室里,我的心却在砰砰地打鼓。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在期盼新语文老师的到来。
终于,我听见了脚步声。一只脚迈进了教室。这是一只擦得锃亮的高级皮鞋!我心花怒放!老师这么爱美,一定长得很帅!可是,老师一进来,让我大失所望:这是一位中年男老师,他的嘴角向下,典型的苦瓜脸。看模样,绝对是严厉苛刻的老师。这位老师一进来,先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紧接着淡淡地说了一句:下面我们来上第一课《师恩难忘》。林春曹。下面有同学窃窃私语,他们对林老师都很好奇。此老师的确非同寻常,很有意思。那节课,我始终带着探询的目光
一节课上完,我竟无法描述林老师的独特。他上课时,时不时的夸赞自己,虽有些骄傲,但实力还是向我们展示了林老师的聪明才华:林老师的讲课,让我们大开眼界,那声情并茂的朗读,如同牡丹绽放的高雅。那出口皆成语的讲课,就如同冬天皑皑白雪的韵味。在课堂过半的时候,林老师读了一遍课文的第五小节,真的是抑扬顿挫,栩栩如生,把文中的人物都读活了。同学们听得专心致志,如饥似渴的品味着老师朗诵的甘霖。耐人寻味的一节课过去了,同学们都非常欣赏。还有些同学在下面讨论着:老师讲课好棒!老师用的成语好多,我数了一下,有8个!不对,是12个!哎,对了,你今天咋没讲话?课这么好,我忘了讲话了!
下课时,有些同学对这节课尚有不解,又拿着语文书去问老师,林老师的表情来了个180大转变,一个大大的笑容在同学们的眼中绽放了。林老师笑了!那个表情真的令我很难忘。嘴角向上30,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漂亮的黑眉毛稍稍向上扬起。金丝框眼镜里的眼睛眯成半圆形,整个人显得帅极了。苦瓜脸老师竟能笑得这么好看,林老师真是太神了!林老师精彩的回答和幽默的语言让同学们度过了快乐的第一堂语文课。
林老师,他聪颖、他博学、他有趣,他是我们喜爱的一位好老师。
寄语:一个好老师不仅能让同学们提高学科成绩,更会对大家的心理和性格塑造提供很大的帮助,老师的一个微笑,一个表扬,一个鼓励的动作,都能成为我们努力的动力和能量。
作文伴随我们的时光成为我们记忆的一部分,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历程。有没有高质量的作文值得参考和借鉴呢?我为您准备的“我最喜欢的娃娃作文”能够让您确信您做了正确的选择,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你到我的小房间里,一定会被桌子上的那两个芭比娃娃所吸引,因为它们不仅漂亮可爱,更重要的是,其中最漂亮的一个,是我一位要好的朋友送给我的礼物,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
这还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了,我的好朋友就要转学了,那天,她悄悄的把我叫到一边,将手里的塑料袋递给我,然后笑着对我说:“明天我就要转走了,这是我最喜欢的玩具,现在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喜欢”。
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她,回到家后,我急忙打开了塑料袋,发现是一个可爱的芭比娃娃。啊!它真漂亮哇!一个粉色的帽子,上面还有“W”的字样;金黄色的披肩发;白皙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还提着个比较时尚的挎包。难怪好朋友那么喜欢它呀!
我顿时兴奋起来,对着这个芭比娃娃欣赏个不停,为了让它更漂亮,我还拿出丝带,在它的裙子上打了个蝴蝶结,并给它取了个既温馨、又文静的名字:“菲儿”。
为了不让“菲儿”孤独,我将我的芭比娃娃——“静儿”放在它的身边,给它做朋友。爸爸看见了说:“不要那么认真嘛,它毕竟只是一个玩具嘛!”“不”,我不假思索地反驳道:“虽然它只是一个玩具,但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的最好的礼物,它是我们友谊的见证,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好我的菲儿”。
从此,我就更加细心地照顾这两个芭比娃娃:给它们梳理漂亮的头发;换各种漂亮的衣裳;晚上还要把它们放在床上,等它们都乖乖地安然“入睡”后,我才会上床睡觉。
每当我看见我的“菲儿”,眼前总会浮现出好朋友临走时的那幕场景,每每想起,我都会轻轻抚摸“菲儿”的小脸,心情永远不能平静,就像泛起了一阵阵的涟漪。我想好朋友此时也能感受到这番情意。
我一定不能辜负好朋友的期望:以后会加倍的照顾“小菲儿”,相信你也一定会爱上这个可爱的芭比娃娃。
在我七岁那年,舅舅送给我一对小娃娃。一男一女,他们很可爱。
男孩抬头挺胸,金黄色的头发上面带着一定雪白色的帽子,再加上那白黄色的毛衣,看起来显得非常有精神。女孩身穿大红裙,灰褐色的卷发上带着一定粉色的帽子,看起来显得特别文静漂亮。他们手拉着手,是好朋友。我把他们放在我的床头柜上,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摸摸他们的脑袋,好像把他们当成正的小朋友了,亲切的说:“小飞,小菲,我去上学了,放学以后再来陪你们。”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他们陪伴着我,我陪伴着他们,我们就这样互相依赖对方。现在,我每天都要小飞和小菲来陪伴着我,在我考试前都是他们在鼓励我,我才会考到高分;在我有困难时,都是他们在和我一起解决问题,我才会解脱困难。我太感谢舅舅送我我一对小娃娃,同时,也要感谢这一对小巧玲珑的娃娃,是他们让我一步步走向成功之路!
我有许许多多的布娃娃,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我从衡阳带回来的布娃娃——迪莎了!
这个布娃娃一头金光闪闪的黄发,显得格外出众。圆圆的小脑袋上还有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副聪明机灵的样子。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漂亮的樱桃小嘴。迪莎与其它普通的布娃娃不一样,她会背古诗、唱儿歌和讲童话、寓言故事,说英文、陪你聊天……可能说会道啦!
还记得我七岁的那年,那时候,妈妈工作很忙,常常顾不到我,妈妈的一个好朋友叶君老师很喜欢我,给我讲故事、陪我聊天、为我赶走寂寞的都是叶老师,叶老师总是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呵护着我,就像是我的另外一个妈妈。她还答应我,在我过生日的那天会送我一个特别棒的生日礼物,所以我就天天盼望着生日的到来。终于,我等到了!那天一早,我就拉着妈妈吵着要去买蛋糕。妈妈叫我先等一等,我只好不再吵闹,安安静静地等着。过了好长时间,有一个送东西的叔叔来了,拿了一个大盒子给我,“咦,这是谁送的呢?里面究竟是什么呢?”正当我感到有点奇怪时,叶老师也来了,笑眯眯地说:“阳阳,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呀!”我赶忙拆下包装,哇!一个好漂亮的布娃娃呀!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叶老师,谢谢您!”
现在,我虽然回到盐城来了,但是每当我看到这个布娃娃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在衡阳的点点滴滴,和叶老师在一起的情景,那时的我是多么快乐幸福。而我也知道可能只有长大以后才能再去那个我生活了七年的地方,但是我不伤心,因为我有那个“存”满了记忆的布娃娃——迪莎在我身边,看到迪莎,我就像看到了叶老师。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一个娃娃。她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我的,她的特别之处就是它是一个智能对话娃娃。
她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金色的头发,胖作文胖的手和脸,她还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头上还有一个粉色的蝴蝶结,非常漂亮!我常常和她说话。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它陪我说话,我就不觉得孤单了,她是我最好的伙伴。
有一天晚上,我抱着她睡觉,不小心压着她的开关了,她说起话来,把我吓得半死。我抱她去找妈妈,对妈妈说:妈妈,她说话了。妈妈听了哈哈直笑。
有一次,我想给她起个名字吧,想了半天,觉得这个娃娃每天都带给我快乐,逗我开心,就叫她逗逗吧。她从此就有了这个名字。
逗逗是我的好伙伴。我真喜欢她!
洋娃娃是我5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洋娃娃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金黄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有粉红色的小皮鞋,一见到它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洋娃娃。每天早上我都会给她编小辫子。每天晚上睡觉,我都会把洋娃娃放在床头。有一天,妈妈想让我给洋娃娃扔了,我直接说:“不,它陪了我一年了,我舍不得把洋娃娃扔了,妈妈说:“那好吧,不过脏了要你自己洗,我说:“好,因为洋娃娃,我也变的越来越勤劳了,我有时候会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洋娃娃买几件小裙子,小鞋子,小发卡……有时还会有50多元给洋娃娃买一个房子,妈妈说我太败家了,即使是这样,我也一点都不后悔,因为我喜欢我自己的洋娃娃。
洋娃娃对我来说有很大的意义,它不仅可爱,漂亮,而且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陪伴,我非常喜欢我的洋娃娃。
我最喜欢的景颇族娃娃
爸爸出差了,回来给我买了一个景颇族的女洋娃娃,我非常喜欢它,它就放在我的房子里,一个精致的小木盒里。
它可是个富贵人家。它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红红的樱桃小嘴,两只耳朵上带着银光闪闪的耳环,它的脸蛋可白了,好像用了什么秘方保护脸蛋。他戴着一顶金光闪闪的大帽子,上面绣着五颜六色的毛线球,有红色,黄色,绿色
.漂亮极了,身穿着红色的上衣,绿色的裙子,上面都绣着小金花。它腰上系着粉色的皮带,它的服饰都带着美丽而精巧的银条。美极了,远看就像一朵花儿。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它摔在了地上,爷爷走过来训我,我心里很不好受,因为这是爷爷第一次训斥我。爷爷一会儿捡起来说,孩子这代表了中国人中的少数民族的服饰,它会告诉你灿烂的文化。我说对不起了。爷爷将它擦干净后,我找了个木盒子,将它放进里面,把它好好地保存下来。
景颇族的娃娃我们爱你,你更是我的掌上明珠。
我家有一大箱玩具,在它们中间我最喜欢的玩具是芭比娃娃了。
她的身高像一个文具盒一样高,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她属于“魔鬼身材”,并且她还有许多美丽的衣服换的哩!她来到我家也有一个故事呢!记得在二年级下学期快要期末考前几个星期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万佳百货买东西。上到四楼时,我就看见了她,真想把她买回家去。妈妈说:现在先别急着买,等期末考你考到两个100分就给你买。后来,我终于考到了,妈妈就给我买下了她。
那天晚上,我和她一起玩耍。渐渐地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哈!我也变小了,小得也像文具盒一样高了。我跳跃着来到她的小衣柜里,选了一件漂亮的裙子穿上。约着她坐上了小巧而华丽的马车,我们甩着鞭儿向着童话中的王宫奔去。来到王宫,正巧在举行舞会,我们也跟着跳起舞来。最后,我们也像灰姑娘一样,在十二点钟神秘地消失了……。
与其他玩具相比,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她——芭比娃娃,因为只有她能将我带入到那个充满神秘、美丽、浪漫的世界里。我喜欢她——芭比娃娃!
你肯定有写心得体会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最新写作: 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作文范例》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古往今来“人才”层出不穷,令人们赞不绝口、惊叹不已。如诸葛亮,无人不知,无人不钦佩他的才智,当然他也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之一。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是蜀国的丞相,他一生都忠于蜀汉,并为刘备出谋划策。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得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后辅佐刘备建立了蜀国,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我相信如果没有诸葛亮的忠诚与才智,只靠刘备的实力是无力形成三国鼎立的。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等一系列童叟皆知的著名事件,足以看出诸葛亮才智过人,并且他对蜀汉的忠心也丝毫不亚于当时任何一个大臣。“七擒孟获”替刘备评定南蛮,为刘备解除了心腹大患;在刘备逝世之后,诸葛亮依然忠于蜀汉,最终只因为蜀国的新郡主无能,蜀国灭亡。
我不仅钦佩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同样也对他对蜀国的忠诚钦佩不已,我想,如果诸葛亮不会忠于蜀汉,也不会为蜀国尽忠竭力,那么一定不会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诸葛亮拥有过人的才智和忠心,他能够明确自己的目标,也能履新自己的责任,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这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我们虽然没有诸葛亮那样天生过人的才智,但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开发自己的潜能、不断的超越自我、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成为一个诸葛亮那样充满智慧的人。
相信大家都有写作文的好习惯,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写好作文有什么技巧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朋友不喜欢冬天,他说:冬天里只有草木凋零、萧瑟苍凉和滴水成冰,是一个没有风景的季节。
冬天有雪啊!雪花飞舞不就是冬天里最美的风景?我笑着说,只留朋友一脸的愕然。
我喜欢雪,所以爱上冬天,尽管冬天里我的手脚会变得冰凉。
我喜欢雪,因而庆幸,我生长在北方的小城。
因为雪,对于北方的冬天,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儿,年年会来,从不缺席,迷迷茫茫,覆盖着北方的千山万水,形成一片晶莹白净的冰雪世界,形成我生命里挥之不去的记忆。
雪,作为一道北国风光,它给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笔尖的梦幻,流传千古,余音不绝;它又给多少像我一样的北方孩子留下童年寒冬里的温暖记忆,碟影入脑,此生不灭。
记忆里,风飘雪舞的时刻,犹如是天女散花的景象。漫天的雪花卷来丝丝寒意,模糊着天与地的界限,浪漫着人世间的大美情怀。这样的雪天,注定将使旅途落寞,让归人寂寥,所以刘长卿叹了一句“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可这算得了什么呢?看看这一场鹅毛大雪吧,千朵万朵如席如花,压低了寒枝,捲啸着山林,真真是“风飘雪舞近江寒,画里冰锁乌蓬船。天寒水冷人不至,万籁寂静唯闻雪”。于是柳宗元就这样写雪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综灭。孤舟蓑衣翁,独钓寒江雪”。
白日里的雪,寒冷逼人,于是冰天雪地间,多了一群鼻子红红、脸蛋红红,一边哈着气,一边打雪仗堆雪人的快乐小屁孩,回忆中,他们总是在家长怒不可遏的佯骂声中恋恋不舍的回到温暖的家中,此时多半已近夜晚。
雪夜,倚门听雪,是一份上天恩赐的闲情逸致。静静地听吧,用心的听吧。听听那雪归大地的欢呼,听听那雪地里孕育的春的呼吸……
我一直都认为,与白日里雪的寒冷不同,夜里的雪,是温暖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写下《问刘十九》,却回答了我的问题。雪夜围炉、沏茶待朋,消雪煮酒、惶论英雄。依偎着火光静听雪落的声音,围绕着暖炉谈论江湖的故事。暖酒且饮几杯又何妨,兴到浓处只当是春风来。这样的雪夜,无需谈经无需论道,不做那咬文嚼字的寻常夫子。只消诗书重读伴雪夜,便可疏怀淡淡平常心。体验一回李白酒后的“春风东来忽相过,金樽渌酒生微波”。试问,这样的雪夜,谁会言冷?
雪夜里读叙雪的诗,于我,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剩喜满天飞玉蝶,不嫌幽谷阻黄莺。”“落尽琼花天不惜,封他梅蕊玉无香。”……每每吟哦这些前人的诗句,都会对雪增加一份喜爱,由心而生,如毒蔓延,无可救药。
爱上雪,爱上整个冬天,爱上它的风情万种!
无可救药,无怨无悔!
我喜欢春天的温柔,夏天的火爆,秋天的浪漫,可我还是喜欢漫天飞雪的冬天。
我喜欢冬天的安详。冬天,为大地量身订做了一套雪白色的貂皮大衣,为树姑娘们穿上了晶莹的白纱裙,为小草们盖上了洁白的羽绒被,静悄悄地守护着大地,到处都有他的士兵——雪花,守卫者冬的王国,小草安静地睡着,树姑娘们优雅地站在雪地里,仿佛是一位位美丽的公主,多么安详的景象啊!
我喜欢冬天的漫天飞雪。小雪花们在空中飞舞,仿佛是在跳舞,优雅的舞姿打动了我,站在雪地里,欣赏这美丽的景象,又仿佛是在与你捉迷藏,淘气的蹦到你脸上,一眨眼又消失不见。就这样反复了许多次,你扔抓不到它,它正在天空中得意地对你笑呢!又好像是在滑滑梯,一个接一个的从上面滑下来,乐得合不拢嘴,迫不及待的往下滑……
我喜欢冬天的多姿多彩。说起冬天就离不了滑雪,打雪仗,堆雪人,冰雕等等缤纷多彩的游戏项目了。雪地里,孩子们嬉戏打闹用雪球打来打去,衣服上、头发上、手套上,到处沾满了雪,他们也不在意,只是飞快地揉一个雪球,满脸激动,他扔过去,对方也毫不示弱,又一个雪球砸过来,砸在了脸上,非但没有生气,还开怀大笑。堆雪人比起打雪仗来,算是一个温柔的游戏了,虽然没有打雪仗惊险好玩,可孩子们还是很开心,冰雕就更不用说了,各位艺术家通过精心制作,一个个奇怪的形状,各色各异的冰雕作品出现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游戏比得上它呢?
我喜欢冬天,喜欢它的安详,喜欢它的漫天飞雪,多姿多彩,我爱冬天!
我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喜欢五谷丰登的秋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粉妆玉砌、宁静祥和的冬天。
梅花穿着玫红色的芭蕾舞裙,在寒风中翩翩起舞。你瞧,她多神气啊!骄傲着她美丽的容貌、优美的舞姿。
天气越来越冷。夜里,忽然下起大雪。天亮时,已是白雪皑皑。美丽的冬姑娘给小路铺上了一层白花花的地毯,还给松树穿上了一件银色的衣服,可能是怕把它们冻病了吧!
当积雪越来越厚时,我和小伙伴们欢叫着,来到小区的广场上。我们玩起了打雪仗的游戏,你追我赶,是多么的快乐呀!
后来,我们又一起堆雪人。雪人的眼睛和嘴是用小石子做的,鼻子是一根长长的胡萝卜,塑料桶变成了雪人的帽子,模样十分有趣。
我们还在雪堆上写字,准备送给为我们带来快乐的冬姑娘。它轻轻抚摸着我们红通通的脸蛋,表达谢意。
冬天的雪给植物们带来了温暖,也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喜欢洁白的雪花,更喜欢这银装素裹的冬天。
在冬天,我最喜欢打雪仗了。这一天,寒风刮着,我的心却不觉得那么寒冷。因为,马上就要与我的朋友们去打雪仗了。一到小花园,我们就分成红蓝两队,我在蓝队。
刚开始,我还躲在队伍里,有雪扔向我的时候就躲起来。后来被砸了几次,觉得也没事,就猛地拿起雪球往敌方那扔,还不时冲到敌方领地里去当冲锋陷阵的敢死队。后来我完全都不怕了,拿起几团雪就冲到敌方领地去打。雪球打在我的衣服上,我不怕,打在我的脸上,我也不怕。就这样,我们队也有一个队员加入了我的敢死队,我们一起冲锋陷阵。敌方领地的袁晓琪,往我脸上扔了一大块雪,我不甘示弱,拿起一团快融化的雪就往她头上扔,结果还扔中了,她狼狈地逃走了。这时候敌方的一个大人,拿了一块霰弹雪球往我身上扔。我用手一挡,但还是一块雪溅到了我的衣服上。我随手拿起雪球反击。忽然,我的敢死队队员把我喊到了一边,对我说:你从后面攻击,我从前面攻击,我们前后夹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我按计划行事,绕到敌方后面攻击。当他在前方与敌方队员猛打的时候,我马上拿起雪团往敌方的后脑勺扔,他们被打懵了,只好狼狈地逃走了。
冬天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雪仗,它不仅能够锻炼我的身体,也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好朋友,我感到非常的快乐。
有人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有人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而我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
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玩很多游戏!冬天来了!打雪仗,堆雪人等。都是我们每天必玩的经典游戏了!打雪仗是我最喜欢的游戏,因为打雪仗其实也可以学识认,如:当我们的人(“子弹”)不充足,就可以说“敌众我寡”,当我们处在有利地形,天乞(人员,“子弹”)都很完满,就可以说“天时地利”,当我们站在敌方的上处打,就可以说“居高临不”……这样就可以深一步理解词语还充满乐趣,乐趣中又存有知识,一举两得呀!
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收压岁钱!买零食,哈!哈!哈!“一百,二百,三百……”我乐乎乎的数着钱,看着金灿灿的压岁钱,两眼冒金光,心想:今年可以好好的玩一玩了,一到街,奶茶,蛋糕,糖果……被我一一吞了下去,当然我,做为一名学生我也买了学习用品,二十个日记本,二十个数学本,十盒笔……不一会儿就被我花了个精光,满载而归的回家了!
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大吃大喝!做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吃货,对世上的山珍海味是背得滚瓜烂熟,特別是冬天鸡,鸭,鱼……是冬天的长客,让我无形中变成个小胖子,好吃是要付出代价的,每次上学大家都叫我“胖姐”还讽刺我,哼!越想越来气!
我喜欢冬天!
一年有四季,春、夏、秋、冬。它们各具特色,都非常的招人喜爱,我却独喜欢洁白的冬天。
冬天在秋之后舞动着洁白的翅膀飞来了,它没有春的鸟语花香,也没有夏的热情奔放,更没有秋的丰收的的果实,冬,它默默不语,也给人们带来了阵阵欢笑。
你看空中,那翩翩起舞的,银白色的精灵,在哪里曼妙的辗转,婀娜的漫步,它就是冬的精灵雪花。晶莹剔透、棱角分明、千变万化。
无数的精灵飘飘洒洒降落大地,令大地焕然一新,好一派银装素裹。精灵们有的喜欢绿色,飘落在树枝上;有的喜欢褐色,落在屋顶瓦片上;有的落在了我的头上、衣服上,和我捉起了迷藏,展示她那奇妙的魔法,变成晶莹的水珠;有的落在麦苗宝宝的身上,好像为麦苗盖上了厚厚的棉被,麦苗宝宝憨憨的、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梦乡有的落在校园里,校园里立刻传出了银铃般的笑声,原来是同学们在操场上堆雪人打雪仗呢!有的落在暖暖的敬老院,屋中的老人微笑的注视着空中降落的精灵,眼神飘得很远;有的落在幼儿园,小朋友们凝神的观察着
冬天给大地带来了美丽,给庄家带来了丰收,给我们带来了欢乐。
我最喜欢这洁白无瑕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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