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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四世同堂》读后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初中《四世同堂》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四世同堂在对于中国人的家庭观念进行批评,多少人放不下家庭,最终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家破人亡,却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四世同堂》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四世同堂》读后感1

去年生日同学送的《四世同堂》,三部,一年过后,有点惭愧,才看了一部!开始看时,就想着到时候看完了能写篇读后感,就像初中还是高中那时候常写的读后感。此刻摆在自我的床头,却总有些原因,让你静不下心看第二部,那就先写写感受,看后事如何?

第一部,《惶惑》。瑞宣、瑞丰、瑞全,祁家的三兄弟,有着不一样的性格,走着不一样的道路。

记得当时看到瑞宣的一段独白时,自我就发了一个动态,与其说当时自我特能理解瑞宣的感受,倒不如说那一刻的自我就是瑞宣。文章写道:瑞宣认识他自我,他觉得他的才力,智慧,气魄,全没有什么足以傲人的地方,他只能尽可能的对事对人尽到他的心,他的力。他不肯用坏习气减少他的石子的坚硬与力量。他明白在人世间,他的尽心尽力的结果与影响差不多等于把一个石子投在大海里,可是他并不肯所以而把石子可惜的藏在怀中,或随便的掷在一滩臭水里。

当然,我不是瑞宣,我不可能遭遇这样的状态。可是就像瑞宣认识了他自我一样,我仿佛也看到了自我。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自我做事不够细心谨慎,也没多大的智慧与才气,从小到大,最怕填你的特长是什么?最怕问你擅长什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可是,却总有那么一股劲,坚持着自我,保留着初心,我还能做点什么,我至少还能够改变点什么,我觉得,人就是要这样吧!

哪怕你只是在做一件很小的事,连你都不觉得它重要,可是,做了,好过走向一条相反的道路。或许,就是因为大多都是这样的人,大多人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初心,大多的初心都是朝着一个好的未来,此刻我的眼里,我们的眼里,大多都是完美。

《四世同堂》读后感2

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不禁佩服起老舍的伟大,十分朴实的语言,却有一种十分好的代入感。寥寥数笔之间,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位位人物,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

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北平里面的一个小村庄;小羊圈里,主要讲述了在小羊圈里几户人家的悲欢离合。描述地理的句子虽然不多,感觉能够使人在脑子里就想象出小羊圈的模样,看着书,脑子里好像在播放一幕幕无声的电影似的,体会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着实令人回味无穷。

让我惊讶的,不仅仅是老舍的写作功底与朴素的语句,还有老舍对待战争的客观。这本书里,从刚开始就提到了住一号门的日本老婆婆,她从刚开始就一点也不赞成日本侵略中国,异常是在抗战胜利之后,当住三号门的日本家庭把门给封上之时,她却把门大大的打开,想用自我的一点点力量,来向中国道歉,向在战争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是失去生命的中国人道歉。老舍并没有大幅度的赞扬日本人,更没有盲目爱国;,大幅度的贬低日本人,而是站在一个中立的,客观的角度,站在人性的角度,解读了一位日本老奶奶的心声。

《四世同堂》这本书,围绕这一个小村庄里边的几户人家展开故事,时而令人叹气,时而令人愤慨,时而令人兴奋,时而令人自豪。当全部看完之时,感觉好像五味陈杂都集于一心,如果你再看一遍,想法肯定就跟你第一遍看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它是一本值得令人翻来覆去看一遍又一遍的好书,并且语言不难懂,小学生也能够看。此刻,就再让我看一遍吧,可能,写出来读后感跟这一篇也完全不一样呢。

《四世同堂》读后感3

我不敢读老舍先生的这部作品,不是因为他写得不好,恰恰是因为写得真是,动心,动情,将历史的、现实的故事写出来,将真实的人性写出来,一草一木皆有情,我常常不敢看关于那段战争的文字,每每以泪结束,我常常不敢看剖析人性的故事,每每以血的代价结束,这不仅仅是艺术的创作,恰恰是真实的人生。所以,看老舍的文章,需要勇气,需要耐心,需要博爱的胸膛,需要冷静的沉思。今日,就以一点点笔触,说说《四世同堂》给我的感受。

在《四世同堂》里,我们看到了像祁老大爷这样正直,懂得民族大义与国家荣辱的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我们看到了不屈不挠、深明大义的祁瑞宣;也看到了卖国求荣、贪图安逸的祁瑞丰;更看到了热血青年祁瑞全。一切不一样人物的描述都深刻地反映出了那个动荡年代下的人物、社会的缩影,或英勇不屈、忠贞报国,或苟且偷生、卖国求荣。在《四世同堂》里发生的一切,作者无非是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民族的落后将会遭遇怎样的结局。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一个道理。小羊圈胡同的每个人都是一类人的代表,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祁老一家是一类,钱老,李四等等,不一样的职业,不一样的性格,就是我们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祁老太爷家四代人,三个儿子,一个隐忍,一个背叛,一个改变,敢于奋斗,就是典型的战争背景下人物的命运!天佑用生命书写清白,未尝不是一种气节,瑞宣有痛苦,却始终不忘记国家,瑞全去改变!在苟且的生活里,老舍先生给了期望!

《四世同堂》读后感4

老舍是我国的文学家,他的作品很多,除了骆驼祥子,就是《四世同堂》了,这部小说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遇到困难时应当勇敢的站起来,遇到外地时应当奋起反抗,而不是顺从,否则就是自掘坟墓。在我们国家遭遇日本侵略者的炮火和欺负是,很多老百姓为了得到一时的利益就放弃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让更多的同胞遭受困难,这些人必将受到人民的唾骂!

故事讲述了北京沦陷区里祁家、钱家、冠家等各阶层普通人为了生存而做出的不一样选择,祁家人和钱家人对日本人十分痛恨,钱家二少爷与日本鬼子同归于尽,而冠家人去出卖自我的同胞,从日本人手中获得好处,当胡同里所有的老百姓都艰难的生活着时,冠家却因为勾结日本人生活的有滋有味。之后的钱家人为了报仇和日本人周旋,进行了反抗。

在书中,我们看到冠家人一开始讨好日本人,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而之后对日本人没有利用价值了,变被日本人无情的抛弃和迫害,他们种下的恶因也所以收获了恶果。可见,对待敌人,我们应当团结一致,哪怕是做出些牺牲,也不能改变自我的意志,这是民族存亡的精神信仰。

在日本侵华的时候,个人与国家命运的选择摆在了所有人面前,而此时,国难当头,却仍然有很多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为了个人利益出卖民主和国家,为敌人做事,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

《四世同堂》读后感5

我慢慢的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合上了最后一页书,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置身于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那小羊圈……一幕幕,清楚的在我眼前跳动,让我为之震撼。

《四世同堂》是一部描写抗日战争,揭露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罪行,讴歌弘扬中国人民伟大爱国精神老舍先生用犀利的笔法将每个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谨慎持家的祈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热血青年瑞全,乐于助人的李大爷,无耻的瑞丰和冠小荷,阴狠得大赤包等等,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小羊圈的各色人等的荣辱观,生死存亡,记述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以小羊圈内人们与日本人及罕见的顽强斗争为例,表现出中国人英勇反抗日本人,为争取抗战的胜利作斗争。

读《四世同堂》尤使我愤怒的是那一帮汉_,贪财好色之徒,尤其是大赤包和冠小荷,为了权势钱而出卖自己的亲人,让人既可恨又可悲,但是又让我觉得可喜,最后他们都惨死了,没有一个完整的活下来。

小说以钱默吟先生抗战胜利后惊奇地出现在乡亲们的面前,并与祁老人及一家老小庆祝抗战的胜利而结束,这是完美的结束,是现实,也是读者包括我愿意看到的。

《四世同堂》读后感6

逛街之前,我刚去了姥爷家,今年九十一岁的姥爷也是四世同堂,四世同堂这四个字扑入视线时,我竟然想到的会是姥爷,想到姥爷满头的银发和永远是平静淡然的神态。

重读《四世同堂》,给了我少年读时没有的感受,我想,不只是年龄的原因,或许更多的,是心境。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

《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

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_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

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书中第一部《惶惑》的第六章,老舍先生用六个自然段,六次“不知该怎样好!”描写了北平陷落初期,小羊圈胡同的人家乃至整个北平人的惶惑。小羊圈胡同的其他人,没有了平和的日子,他们在猜测事态的发展,在屈辱和耻辱中等待。而冠晓荷,大赤包,以及瑞丰之类,他们是自私的,民族和国家对他们来说,是嘴上的名词,他们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甚至不惜人格,巴结日本人,幻想日本人进驻北平也许会是他们时来运转的好日子,是“有脑子没有骨头的”的中国人。

两个外国人的形象在作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一个是英国使馆的富善先生,一个是后来住进小羊圈胡同的日本老婆婆。

富善先生是个喜欢北平,中国化了的英国人,但他到底不是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一些文化,观念和思维不能理解,他是个善良的老人,同情沦陷后的中国人,同时也佩服日本人的武力。这是在北平的外国人,甚至是北平外的外国人的一种普遍心态吧。有这样一段话:“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近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也就是富善先生所最愿看到的中国人。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老的规矩,可是也档不住新的事情的兴起。瑞宣纯粹是民国的人,他与祖父虽只相差四十年,而在思想上却相隔有一两世纪。

小顺儿与小妞子是将来的人。将来的中国人须是什么样子呢?富善先生想不出。”“看到祁家四辈人,他觉得他们是最奇异的一家子。虽然他们还都是中国人,可是又那么复杂,那么变化多端。最奇怪的是这些各有不同的人还居然住在一个院子里,还都很和睦,倒仿佛是每个人都要变,而又有个什么大的力量使他们在变化中还不至于分裂涣散。”这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一家北平人,一个中国式的四世同堂,也是当时中国人既传统又在变化中的写照。

住进小羊圈胡同的日本老婆婆,因为是日本人而孤独着,小羊圈里仇恨日本人的北平人,对她也充满了仇恨和防备。但她又不是日本人,她生爱加拿大,长在美国,又随父亲在伦敦为商。她说自己是日本人的奴隶。她对瑞宣说:“我都知道。我们日本人在北平所做的一切,当然你也知道。我只须告诉你一句老实话:日本人必败!没有另一个日本人敢说这句话。我---从一个意义上来说不过去---并不是日本人。我不能因为我的国籍,而忘了人类与世界。自然,我凭良心说,我也不能希望日本人因为他们的罪恶而被别人杀尽。”“对于日本人,我只愿他们因失败而悔悟,把他们的聪明与努力都换个方向,用到造福于人类的事情上去。

战争,给人类造成了灾难和毁灭,我不是政客,也不是军事家,说不出任何有关战争的东西,做为一个老百姓,我只认为战争是可恶的,只要有战争,老百姓就要遭罪。说句不知深浅的话,如果人类的发展要靠不停的战争来继续,我宁愿只要和平,只要全世界的人都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如此不知深浅的话,也是我做为一个小老百姓无望中的希望吧。

书中最让我钦佩的人物形象是瑞宣的妻子韵梅,和诗人钱默吟。韵梅即会持家又懂规矩,还为祁老太爷生了一双重孙,深得老太爷的喜欢,婆婆又病弱,韵梅理所当然的担起了一家老小的吃喝穿戴。她是天生的好脾气,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家庭责任感任感,促使她劳任怨的照顾着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极尽所能的让全家人过得顺心,她和婆婆一样,本分的做着女人,不参与该属于男人的事,但家中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牵着她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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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边城》读后感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读后感1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可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是现实中谁都能够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可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2

读完《边城》,我被那些质朴却不乏俗世人性的人们所震撼,美丽的风景,水上的生活,不是一个小村该有的,在这之中,掺了许多社会的影子,并不重要。

我生活的地方与这相似,却又有些许不同。文中翠翠的爷爷七十岁的时候发现他孙女长大了,我的这个村不知是否有孙女或孙子陪在爷爷身边。这个小小的村庄,老人多过年轻人,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每当早晨的阳光射进低矮的老房,老人们就走出来,颤巍巍地在我面前离去。王维的“大漠孤烟直”固然凄凉,但每当村庄的炊烟袅袅升起时却胜过大漠之景的悲哀,因为在这里,只有无声的日子,没有激情,没有未来,老人们一见面就互相算着日子,没了老伴的还开玩笑,几日几日后就会去陪她(他),迟暮的景色也被染上黄昏。老人们的烟斗与炊烟一同升起。某天,老人生病住院了,孩子们纷纷从城里回来,原本有说不尽的话的老人那时却也只能叹息,说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要成为孩子们的累赘。

这个小村有时纵有谈笑声,却也只似幽谷里寂静的一滴泉水落下罢了,我如同喝了一碗浊而烈的酒卡住喉咙,说不出话来的同时,触及到了生生不息却轮回无情的生命。

《边城》读后感3

读罢《边城》,心中久久无法平静,那些平淡朴实而优美的文字,那纯洁美丽却不得不以悲剧结尾的爱情。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边城的白塔边,美丽的阳光守护着孤单地女孩。生活也许充满了未知,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去......

《边城》读后感4

《江城》塑造的主人公渡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而化身的,是《边城》这里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他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人“顺顺”赁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争后,大老输了,大老不甘心,决不放弃对二老的竞争,大老含心,收了人的钱,把二老杀了,从此以后,二老不在人间了。

大老太贪心了,把自己的亲弟弟给杀了,大老你要记住有一句话叫:“贪心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边城》读后感5

阿爹出生在老部长的家里,条件好,从小娇贵着,不知天高地厚。老部长死前把家里的田地交给他,嘱他娶个温良女子生活。他点点头,说老头子你放心去吧。老部长合眼,阿爹当了家里的田产出门闯荡,不想军人家庭出身,半路竟败给了小贼,钱袋不翼而飞。

阿爹无脸回去,也无家可寻,就一路摸索,给人干过苦力,也去街上弄过杂耍。学了不少本事,人越长越结实,就带着攒下的小钱到镇上去找停靠点。也巧,他晃着钱袋在镇上闲逛,远瞧见一个姑娘摆摊卖竹框。秀气,白嫩,这是我从阿爹口中了解到的姑娘。据说阿爹与那姑娘一见钟情,孤伶伶的他就随姑娘回家,跟姑娘一起靠摆渡为生。这姑娘便是我阿娘。只是阿娘从小可怜,七岁时失了双亲一个人生活,得了不少小病没痊愈,落了一身病根,生孩子时难产,连同腹里的孩子一同去了。阿爹太悲,葬了妻子,只身一人在此撑船渡人。那时他约莫四十多,人生不感。潮涨潮落,水深时死了很多人,使他渐渐看透生死,离开人世不过早晚罢了。

渡人者,其实难自渡,他说。四月后,雨多水,阿爹撑船时被急流冲走再没回来。我终于在人生第十九个年头接手那支桨,周旋在碧波里。

《边城》读后感6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二、翠翠和爷爷的相依为命

《边城》读后感7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初中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一位魔法师。从小就父母双亡生活在叔叔家里,但是叔叔一家对他很不好。在十岁那年得到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成为了魔法学校的学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妈妈买给我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我在培训班里的时候看过《哈利·波特与密室》的电影,听别人说很好看,我才看了,但是真是好看。

从前,有一个男孩哈利·波特:本书主人公,一岁时父母被邪恶的“神秘人”(巫师伏地魔)杀害,被姨父姨妈收养。一天早上,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一岁的“波特”(也就是哈利波特)出现在他姨父姨母家门前,气的德思礼夫妇大吼大叫,把他关在碗柜里睡觉,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

后来,有一位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了哈利真相,哈利答应了海格要去霍格沃魔法学校。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在学院里,哈利·波特经历了许多次困难,最终都化险为夷……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要也能和哈利·波特一样,学习魔法、经历好玩的冒险,穿上哈利·波特的“隐形衣”那就太好了!我还想要和哈里·波特一起帮他庆祝格兰芬多,祝贺他们终于也能获得第一名。

哈利波特读后感2

陈箫儿在好朋友李佳萱的影响下喜欢上了哈利.波特这种玄幻类的书籍,然后陪同她陆陆续续地买齐了一整套。这本书对于陈箫儿来说有点难度,跟她平常读的《淘气包马小跳》或《笑猫日记》之类的明显有了一个跳跃。为了鼓励她能坚持阅读,我和孩子开始了长期的睡前阅读互动活动,主要方式就是:孩子自我读几分钟,妈妈再之后读上几页,妈妈读的过程中会夹杂着俩人对故事情节或人物的一些讨论。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这本书已经读完了,再次感慨坚持就是胜利哪!

今日主要是想说说关于《哈利波特与密室》的读后感。我个人觉得哈利.波特系列显然是一套很值得孩子阅读的书籍。

首先,作者设计的剧情跌宕起伏,新颖不落于俗套,并且逻辑缜密,前后有呼应,对于孩子的推理本事有必须的启发作用。其次,作者的文学修养很高,书中优美的词汇句子比比皆是,对人物外貌、心理等的描述也很独特。印象异常深的一个情节就是:哈利和罗恩去禁林碰到了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大蜘蛛群,哈利和罗恩异常害怕,作者在形容这种害怕时是这么写的,“哈利即使想叫也叫不出来,他似乎把他的声音和汽车一齐留在了空地上了”,本质是要描述害怕地说不出话来,但作者这样的描述把这种害怕更为加深,更为生动。还有,作者对于哈利波特的人物构造也很真实,虽然哈利是主角,但作者没有把他塑造的十全十美,相反他也有不少缺点,例如:除了魁地奇好多课他也不爱上,因为好奇经常偷偷干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等等。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形象更容易被他们理解。

跟孩子一齐阅读后,不仅仅增加了亲子互动时间,增加了和孩子的一些交流探讨,并且还能够让自我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去反思,让孩子更愿意接纳自我。这些都是阅读带来的好处,真的是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会把这个有意义的活动一向坚持下去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最近我在阅读J·K罗琳小姐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小说里主要讲了校园命案不断,而哈利波特一行人追寻密室下落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正义勇敢的哈利波特、足智多谋的格兰杰赫敏,还有胆小如鼠的罗恩韦斯莱。他们仨是很好的好朋友,他们敢于冒险,不惧强敌,克服了种种难关。

新学期即将开始,哈利在姑妈家如坐针毡,迫不及待想开学。一日深夜,罗恩开着飞车接走了被恶毒的姑妈一家囚禁在房间的哈利。在韦斯莱家度过了美好舒适的一段时间后,他与朋友们便回霍格沃茨上学了。

迎接他们的是崭新的学期,却也注定是困难重重,危机四伏的学期:开学第一个晚上,他和罗恩因无法穿过934站台到达魔法车站而迟到;在魁地奇球赛上,他被失控的游走球死死追击;学校屡屡出现麻瓜学生被攻击石化事件,而他却总能听到来自密室诡异的蛇语;大家发现他会说蛇语,便误会他是邪恶的密室开启人……哪怕怀疑、脆弱、难过,他都没有被打败,而是决定追查出事情的真相,找出真正打开密室的凶手。终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凤凰送来的剑杀死了密室里的毒蛇,击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金妮、赫敏以及其他被石化的学生——霍格沃茨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读罢,我合上书页,如海浪般的思绪涌进心间,久久不能退潮。震撼我的不但是哈利波特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他与朋友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忠诚,更是书中传递出来的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

海格安慰被马尔福羞辱为“泥巴种”的赫敏、罗恩赫敏选择相信被误会为“蛇佬腔”的哈利、哈利使被百般虐待的多比重获自由……

这些事情无一不告诉我们决定人与人本质的不是出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品质与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相信,正如邓布利多教授最后所说:“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实用!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500字)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实用!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500字)》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查理九世这一部中的最后的古寺神佛。我最深刻的地方就是金燕传书这一篇。它主要讲了从一个盒子里飞出来一只鸟,它想啄墨多多,可是查理救了他,而查理又受伤了,虎鲨就冲了过去,一下子把石头砸到了鸟的身体上,从鸟的嘴里找到了一块血淋琳的牌子,上面写着“入古寺者,不得往生”。

我从中感受到了这一本书写出了小伙伴们的团结,友谊,关爱别人,这样才能:“人心齐,泰山移。水涨船高,柴多火旺。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干出比人更大的事业,做出甘愿奉献的精神。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觉得这个同学不好,也不要觉得这个同学很傻,跟他们做不出大的事业,只要你肯努力,就能成功。

我觉得每部书都有一些生活中经常有的道理,但是书里还有一些你发现不了的奥秘,书本就像大海一样,知识也是要积累的,奔流不息,无边无际。由得你来看,你不可能会把世界上的书都读完,但是你每读完一本书,就会增长一些知识,到最后你不停的积累,就会收获许多你不知道的`知识。

希望大家以后保护图书,喜爱图书。这样你就会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我的名字叫陈惠婷,今年十岁了,来自青岛市台湛路小学四年级一班的同学,我的爱好是画画,骑自行车,学英语,滑轮滑,看书,打排球,拍球,唱歌。我的特长是打乒乓球,弹琴,打扬琴,学英语,画画。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二)

金秋十月,我们又迎来了第五届读书节。每天课余时间,同学们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不,我们班同学疯狂地看起了《查理九世》,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这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像,这是一本非常惊险,让人感动的一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小了,它是个大英雄,在危难时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小伙伴们,而自己至死也要保护它的恐龙王国。

书中讲到DODO冒险队来到了一座人造恐龙岛与科学家们展开了搏斗。!而与恐龙对抗的科学家们是多么的让人憎恨呀!为了自己的事业,把那些无辜的恐龙们当做试验品,直到死亡,还让恐龙们尊他们为神。恐龙苏格拉底,让恐龙把小伙伴们送往安全的地方,而自己却留在恐龙王国,与恐龙们共存亡。好人有好报,这件事被警察知道了,捕抓那些科学家们。但那些可爱的小恐龙们却灭绝了。

苏格拉底的机智勇敢,让我感动的流泪,我要向苏格拉底一样勇敢,坚强。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保护动物。记得有一次一只可爱的小鸟被几个小男孩打伤了。我勇敢得站了出来大声地对他们叫道:“你们懂爱吗?为什么要欺负一只小鸟呢?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也是一条生命。如果有人把你们也欺负成这样,你们又是什么感受?你们的妈妈是什么感受呢?你们就能明白现在小鸟了。”说完我转身抱起小鸟,可是小鸟死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为什么要相互伤害呢?只要人世间有点爱,不是更好吗?······

同学们,让我们和动物朋友们和睦相处吧,让地球上再也看不到血腥。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

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但是等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查理九世其实是一只小狗的名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很奇妙。

书中主要有七个人物分别是大西洋船王亚瑟、墨多多、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唐晓翼。而且墨多多只是他的小名,他的真名叫墨小侠。我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里面有DODO冒险队除了唐晓翼和亚瑟,其他人都是DODO冒险队的。

一开始冒险队的虎鲨和墨多多去了大西洋船亚瑟的私人庄园楼顶上去探险。竟然发现了一只粘土怪更奇怪的是,它给多多留下了一个金指环,竟然是一封原始密码信?大家充满了好奇,唐晓翼带的小伙伴们前往信中提到的64区森林,传说传说在64区森林里藏着恶魔的宝藏卖票的婆婆告诉她,通往64区的列车可能会在三条隧道里,也可能在四条隧道里,如果通过了三条隧道,这辆火车就会平安无事的到达目的地,但是如果通过了四条隧道,火车就会四条隧道中消失。

勇敢的冒险队拿着被诅咒的骷髅车票踏上了未知的旅程,列车行驶中怪异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发生了,虎鲨、唐晓翼、婷婷、扶幽……小伙伴们,一个个悄声无息的不见了在寻找的过程中,墨多多和查理九世认识了丽丝小姐,他们在搜索的过程中,不知道是谁放了催眠瓦茨,以至于他们跑下火车。没想到火车居然是在一个山洞中他们跑出去走着走着,竟然发现这是唐晓翼、虎鲨、婷婷给她们的恶作剧,又发现丽丝小姐和其他人策划的一场阴谋,里面就有唐晓翼的恶作剧,不过是丽丝小姐弄的,跟唐晓翼无关。正义与邪恶的面对面就此展开,最终还是墨多多胜利了。

起先,我以为这是一本恐怖书,但是后来我越来越发现这是一本科学道理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都是自己吓自己。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雷欧幻像写的《查理九世》系列丛书。书中有着精彩的故事、精美的插画、还有各种各样的谜题。

小说的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男孩,经常问问题,所以同学们都叫他“问题多多”。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侦探。有一天,他的爷爷送给他一条名叫“查理九世”的狗,这条狗非常奇怪,它会说话,会自己穿衣服,还会向女士行绅士礼。自从有了查理九世,墨多多就和他的小伙伴们组成了DoDo冒险队,开始了他们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

他们到过恐怖的白骨森林、闹鬼的黑贝街、奇形怪状的海龟岛、神秘的地下城……他们遇到过能把人融化的粘液、有着完整脑袋的骷髅、诡异的外星怪客、血红色的魔花……在大家的齐心合力下,DoDo冒险队成功__了许多让人难以想象的谜题。

其中,我最喜欢查理九世,因为它聪明伶俐、见多识广,经常在危难时刻给予小伙伴们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带领他们冲出迷境,是冒险队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

从这套书中,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坚持到底,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五】

一天,张可荧借给我一本书,名叫《查理九世贵公主的嫁衣》。我就开始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我发现,里面自称DODO冒险队的很团结,成员的育林的“问题多多”自称墨小侠的墨多多,成绩最好的尧婷婷班长,自称育林小霸王的虎鲨,以及说话有点结巴的小发明家扶幽。最重要的是小贱狗-查理九世队长。作者是雷鸥幻像。

因为他们很团结,所以什么问题在DODO冒险队面前都是不堪一击!在这本书中,大船王亚瑟要小伙伴们找一个叫唐雪的女孩。可虎鲨和扶幽被披上了杀人的金丝嫁衣,准备把他们救下来。可是却碰到了“鬼公主”殷灵,他们要通过一种“金丝真菌”的池子,一旦碰到,身体立刻被缠住,然后收缩,从而死亡。可他们紧握着手不停地挣扎,最后挣脱死神的束缚。通过了这些困难,接着他们碰到了唐家后代唐小翼!从这里我可以看到,他们不但团结,而且勇敢、聪明。况且他们还是儿童。这使我想到了一件事情。二年级的时候,好多人老是排挤琦,因为她的眼睛动手术了。在活动中都不能团结一致。想到这,我心里就有深深的惭愧。我们应该向DODO冒险队一样,团结一致。这种精神让人很敬佩!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十全十美,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团结的冒险精神!

查理九世读后感作文【篇六】

在我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一本我最爱的《查理九世之失落的海底城》,这本书恐怖小说的一个方式教会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看完后,我倍有感触!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勇敢DoDo冒险队误打误撞进了“救护者”号,认识了闻名中外的年轻船王亚瑟,可调皮的多多冒充亚瑟引来了杀身之祸――被一位大姐姐用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自己的额头,还好被亚瑟救下,原来这位大姐姐叫克莱尔,原来:她想救自己的父亲,才出此下策,而且说亚瑟能长生不老,还拿出了她的证据――一封几百年前的信,上面还按有几百年前老船王的手纹,让亚瑟把自己的手纹按在旁边,亚瑟脸色骤变,没等大伙反应过来就把信封烧了。因为一艘“幽灵沉船”,克莱尔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可大家因自由基中毒而迅速变老,可这正是一场阴谋的开始,克莱尔和她的父亲正是这场阴谋的“主办者”和“操控者”,他们威胁亚瑟他们一同去海底之城――亚特兰蒂斯,去探索长生不老的秘密,可人们的贪婪却让海底之城毁灭,幸好有贵人相助――亚瑟的母亲――一条美丽的无眼人鱼,亚瑟他们才平平安安地回来!并得到黄金地图和亚瑟的一份神秘大礼!

人类是贪婪的,他们拥有了所追求的东西却不知道珍惜。人类是愚蠢的,他们往往做事不考虑后果。

人类是自私的,他们只考虑自己,不在乎别人。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优选: 俗世奇人读后感汇总120字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优选: 俗世奇人读后感汇总120字》,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一】

“十一”长假前,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天津人民的生活习惯。最搞笑的是《酒婆》和《绝盗》这两篇。

《酒婆》这篇讲的是天津一个小酒馆,只卖一种用山芋干造的酒,似像镪水,细嚼慢咽的话会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而且喝完晕乎乎的,一个酒婆付好钱就进去喝酒,,虽然晕乎乎的在路上打转,但一直没出事,可最后一次就出事了。原来老板良心发现没有往酒里掺水,酒婆受不了真酒劲。

《绝盗》这篇讲的是老城区邪事横生,有一位老头子,把小两口家的门砸开了,还入室盗窃,假装说是小两口的爹。

另外还有一篇好玩的,一人名叫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因为他力大无比,大家叫他张大力。一家店的老板说举起这把铁锁赏银百两,张大力举了起来老板没给钱,因为张大力没注意下面一行字: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俗世奇人》真是妙趣横生!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二】

《俗世奇人》中的人物都出自于平凡家庭,但他们都有一项独一无二的本领,他们每人都有绰号,比如: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莫非他们天生就有非凡的能力?比如张大力,别人搬不动的大石锁,他却能轻而易举地举起来。看完后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我们生下来并不是天才,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想要成为天才就要花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更多的心血。我们刚生下来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可接下来艰难的路程就有人会输在起跑线上。有心的人会不停歇,一直跑在别人前面,而害怕困难的人、向困难屈服的人就会跌在起跑线上。

其实,我们不也要这样吗?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来完成。我们不能跌在起跑线上。我们承受过的困难别人都克服了,难道我们克服不了吗?做任何事情都要尽量靠自己来完成,实在没办法才可以向家长求助。

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我们,也是一样的平凡,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吸取教训,努力的向自己的目标迈进,说不定下一个俗世奇人就是你。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三)

你听说过能举起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的张大力吗?你听说过只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吗?你听说过把泥人捏的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吗?要是没有,请赶快来读一读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把!

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苏七快。苏大夫医技绝高,手下的动作更是干净麻利。每逢病人伤筋动骨来找他时,他呢?手指一触,搁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似一对飞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还不等病人反应过来,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然就好了,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给苏大夫送锦旗来了。

这马上使我想到了现在的医生,上一次我的左脚踝韧带受伤去医院治疗,大夫左瞧瞧、右瞧瞧,叫我拍了个片子才确定我是韧带受伤。而且治疗的速度也不如苏大夫,苏大夫只要稍微一点儿时间就能把病治好,而那个医生呢?还得让我打三四个星期的绷带,而且还得住院。现在的医生怎么能比得上苏大夫那高超的医技和速度啊!那可真是天壤之别呀!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个“奇人”:偷盗出了名的小达子、专门辩假画的蓝眼、刷油漆连身上都不沾上半点的刷子李……个个让人称绝,不愧为“奇人”呀!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四)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我的老乡冯骥才写的。这本书写的是天津的劳动人民都有自己的特长,他们喜欢将人的特长和姓结合在一起。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

在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苏七块》,看了这题目的人都知道他姓苏,可为什么叫他七块呢?原来他是位医生,每次给人看病都要七块银元。有一天苏七块去与人打牌,牌打到一半,门外来了一车夫张四,张四的一个胳膊断了,要苏七块治,可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而且我听爸爸说七块银元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牌友华大夫是出了名的心善,他推说去上厕所,其实偷偷塞给了张四七块银元,张四将七块银元交给苏七块时,苏七块就帮张四接好了骨头,还送了张四许多药。晚上别人走光了,苏七块取出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大夫,说:不要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是我定的规矩不能改。我这才知道苏七块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还有很多能人:油漆功夫好的刷子李,力大无边的张大力冯骥才把这些人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仿佛就看见他们站在我面前。真是本好书!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六)

认识一个人,由外至内,相遇之后再是了解,慢慢熟识后懂得内涵。读一本书,也是这样,由外至内。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七)

这个寒假,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作者冯骥才通过他那生花妙笔,刻画了天津卫的一个个奇人,从那刷屋子不留白点的刷子李,到那身强力蛮的张大力;从那巧妙捏泥人的泥人张,到那又绝又损的绝盗,无不让人暗暗叫绝。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机敏过人、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

杨巴凭着一张好嘴,名震天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出了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杨七和杨巴。杨七手艺高,只管闷头制作,杨巴口才好,专管外场照应。那次中堂大人李鸿章来到了天津,地方府县费尽心思讨好,最后决定让中堂大人去品尝杨家茶汤。可当中堂大人正要品尝时,却听到“啪”地一声,将碗打落在地上,读到此时,我不禁为杨七杨巴捏了一把汗,惹恼了中堂大人这可怎么办?杨巴眨眨眼,顿时明白了,原来中堂大人以为那茶汤上的芝麻是脏东西,可倘若说是芝麻,不是脏东西,不等于骂中堂大人孤陋寡闻,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土吗?但如果不加解释,不就说明这就是脏东西吗,这是对中堂大人的不敬呀!这时杨巴眼珠子一转,想出应对方法来了!只见那脑袋撞地,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

话一出口,我便对杨巴暗暗佩服,这句话既让中堂大人明白,又给大人面子。真是一句绝妙好话,令人叹为观止。

杨巴看风使舵,左右逢源,让中堂大人平息了怒火,这真是“中堂怒手摔茶汤,险!杨巴巧嘴化危局,妙!”啊!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杨巴这个人为了讨好中堂大人在说假话,不喜欢他,但我了解到他的这种嘴上功夫和应对机敏是手艺人在旧时代能够生存的手段,所以除了佩服他的这种聪明机智外,也不由地对他产生同情之心。

读了《俗世奇人》,我很幸运地认识了这么多的奇人,也但愿我们能擦亮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身边的奇人,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去做生活中的奇人。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


携一本《边城》,让思维去浪迹天涯,我们会感受到“边城”所有的温暖、质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生边城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1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美好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美好,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后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后,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己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可以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可以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可以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可以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美好,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美好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美好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己——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美好。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2

一口读完这本书,我便不得不承认,沈从文先生写的东西是有魔力的。《边城》就像一部诗化了的小说,沈先生用清新隽永的文字描绘出一副明媚秀丽的风景画,使人如置身于小城的山光水色之中。

湘西小城的至美与小城人民的正直朴素,让我无法不去了解沈先生。沈先生生在湘西,长在湘西,对故乡人民有着特殊的深厚的情怀。于是,先生用他的“湘西情结”、充满柔与活泼、充溢着水的灵性的笔触勾勒了湘西人民生活特有的一面,回荡着对故乡的热爱与眷恋,演奏出一曲温婉的田园牧歌。

《边城》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片未被世俗所污染的净土,那里有一群善良之人,人性美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啊,小说中的人物仿佛都过分善良,都太替别人着想,所以,就酿就了一场凄美的爱情悲剧。大老与二老的爱情之争在我看来十分温柔,他们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即便是争,也要争的公平大方。他们各自努力,想要得到翠翠的认同。可就在天保看到自己的命运后,他毅然的放弃了,将希望留给了二老,独自一人踏上了航程。但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天保在出航的过程中竟不幸葬身海底。傩送因为哥哥的逝世,最终并未再向翠翠走去,而是选择离开小镇远行。无知天真的翠翠只能孤单地等在渡口,等待心上人有朝一日向她招手。“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先生笔下的这座边城远离了喧嚣与纷扰,只留下宁静与质朴。小城里有悠悠的河水,有隐隐的青山,有淳朴的人家。这个被人遗忘的小城,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有最美的风景,有浓烈的人情,有纯真的爱情。可当时的湘西却已经变得冷漠、自私、懦弱。先生失望、纠结,在这种情感的催促下,他完成了《边城》——这部“牧歌”式小说。这是先生心里的边城。

那我们心里的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沉默的、质朴的城,可是它是否还在?它是否在日复一日地波涛汹涌中早已面目全非?它是否在岁月的洗刷中被侵蚀得破烂不堪?希望它没有。

每个人心里的那一座边城都是一个世外桃源。它不受沾染,静静地立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而你,也在默默地守护着这一座城,为人处世不卑不亢,不急不躁,温柔细心的对待他人,用笑容温暖他人。你心中的边城依旧完好,一如你的初心。

但有的时候,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尔虞我诈,边城渐渐被腐蚀,被风化,在风雨中摇摇晃晃,满身漏洞,不堪一击。这时,你也同心底的这座城一样,变得世俗,丑陋。

每个读过《边城》的人,都在向往着这个“边城”,殊不知,边城就在他们的心里,只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粗心大意,那一座边城已经消失不见。所以,守好心中的这座城吧,它是你的信仰,它是你的化身,每个人都只有一座城,每个人都是一座城。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3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沈从文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写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初。这篇作品如沈从文的其他湘西作品,着眼于普通人、善良人的命运变迁,描摹了湘女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悲剧,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初次读《边城》是在两年前初三时,那时兴许还弄不懂沈老的用意所在。如今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开始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

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的结局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一样充满不确定。他们善良,没有一丝世俗的恶。即使战火马上就要蔓延开来,他们还是过着世外桃源的平静生活。但他们各自在命运面前还是无力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悲剧的所在。

沈从文笔下的翠翠简直是钟灵毓秀。无所拘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充满了灵气。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姑娘,在面对她的终身幸福时,却只能是被动的、等待的姿态。自始至终都如此。她没有别的选择。她的命运不是自己掌控的。她的悲剧不在外界的逼迫,而是我们常常感叹的、我们往往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的所谓“命运”。

结局暗示了这个故事无疑是个悲剧。我相信“或许”只是作者委婉的说法。傩送不会回来了。翠翠要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了。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4

读罢《边城》,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想必是沈老先生难以忘怀故乡的葱翠,所以他赋予女主角同样美丽的名字——翠翠。翠翠就如同白娟前的一条灵巧绣丝,乌黑油亮的发辫透露出青春的气息。她一跳,白娟上就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一笑,白绢上就现出了一座玲珑的吊脚楼,她走得越远,白娟上的景象就越多,当她拿起那支古旧的船桨时,一座湘西边城的全景便跃然展示在读者眼前。

发乎情,止乎礼。翠翠的爱情似乎戛然而止,年复一年的渡船上何时才会重现当年那个翩翩少年的身影?死亡建筑起一道看不见的桥梁,被桥梁生生分开的爱人可还能重聚?年复一年执着等待的翠翠不知道,最终允准这段姻缘的顺顺也不知道。若是回来,便是爱情战胜了死亡,若是没有,那么伦理终究高于情感,无论结局如何,茶峒里的人们都真诚地活着,他们不愧于天地,无悔于自己,淳朴而高贵。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边城》,大为折服。他笔下的那个湘西边镇深深地吸引着我。

小说的开头就向我们展现了一片宁静自然的乡村景象,沈先生把湘西小镇茶峒上老艄公祖孙相依为命的平凡生活婉婉道来。主人公翠翠是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是湘西山水孕育出的美丽精灵,她天真纯情,善良羞涩,对美好的生活和爱情有着渴望和向往。她就是边城的象征。翠翠与爷爷的至深亲情,翠翠与傩送朦胧无果的爱情,天保与傩送间的手足深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乡邻关系……共同勾划出了纯朴的风土人情。

故事随着如溪水般清灵地慢慢展开,每一个字符都熨帖在心上,看似平淡叙事、语言也充满着口语化,却让人能品出一种优雅的美感,这真是令人惊叹。这个故事里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矛盾冲突,却用真情真意写活了一座质朴的小城和那里淳厚的人们。沈从文先生的笔触细腻恬静,又带着淡淡的愁怨,让生活在喧嚣现代都市的我不再心神浮躁,慢慢沉浸在这个世外桃源中。

初中生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初中生哈利波特读后感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妈妈买给我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我在培训班里的时候看过《哈利·波特与密室》的电影,听别人说很好看,我才看了,但是真是好看。

从前,有一个男孩哈利·波特:本书主人公,一岁时父母被邪恶的“神秘人”(巫师伏地魔)杀害,被姨父姨妈收养。一天早上,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一岁的“波特”(也就是哈利波特)出现在他姨父姨母家门前,气的德思礼夫妇大吼大叫,把他关在碗柜里睡觉,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

后来,有一位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了哈利真相,哈利答应了海格要去霍格沃魔法学校。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在学院里,哈利·波特经历了许多次困难,最终都化险为夷……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要也能和哈利·波特一样,学习魔法、经历好玩的冒险,穿上哈利·波特的“隐形衣”那就太好了!我还想要和哈里·波特一起帮他庆祝格兰芬多,祝贺他们终于也能获得第一名。

哈利波特读后感2

陈箫儿在好朋友李佳萱的影响下喜欢上了哈利.波特这种玄幻类的书籍,然后陪同她陆陆续续地买齐了一整套。这本书对于陈箫儿来说有点难度,跟她平常读的《淘气包马小跳》或《笑猫日记》之类的明显有了一个跳跃。为了鼓励她能坚持阅读,我和孩子开始了长期的睡前阅读互动活动,主要方式就是:孩子自我读几分钟,妈妈再之后读上几页,妈妈读的过程中会夹杂着俩人对故事情节或人物的一些讨论。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这本书已经读完了,再次感慨坚持就是胜利哪!

今日主要是想说说关于《哈利波特与密室》的读后感。我个人觉得哈利.波特系列显然是一套很值得孩子阅读的书籍。

首先,作者设计的剧情跌宕起伏,新颖不落于俗套,并且逻辑缜密,前后有呼应,对于孩子的推理本事有必须的启发作用。其次,作者的文学修养很高,书中优美的词汇句子比比皆是,对人物外貌、心理等的描述也很独特。印象异常深的一个情节就是:哈利和罗恩去禁林碰到了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大蜘蛛群,哈利和罗恩异常害怕,作者在形容这种害怕时是这么写的,“哈利即使想叫也叫不出来,他似乎把他的声音和汽车一齐留在了空地上了”,本质是要描述害怕地说不出话来,但作者这样的描述把这种害怕更为加深,更为生动。还有,作者对于哈利波特的人物构造也很真实,虽然哈利是主角,但作者没有把他塑造的十全十美,相反他也有不少缺点,例如:除了魁地奇好多课他也不爱上,因为好奇经常偷偷干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等等。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形象更容易被他们理解。

跟孩子一齐阅读后,不仅仅增加了亲子互动时间,增加了和孩子的一些交流探讨,并且还能够让自我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去反思,让孩子更愿意接纳自我。这些都是阅读带来的好处,真的是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会把这个有意义的活动一向坚持下去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最近我在阅读J·K罗琳小姐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小说里主要讲了校园命案不断,而哈利波特一行人追寻密室下落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正义勇敢的哈利波特、足智多谋的格兰杰赫敏,还有胆小如鼠的罗恩韦斯莱。他们仨是很好的好朋友,他们敢于冒险,不惧强敌,克服了种种难关。

新学期即将开始,哈利在姑妈家如坐针毡,迫不及待想开学。一日深夜,罗恩开着飞车接走了被恶毒的姑妈一家囚禁在房间的哈利。在韦斯莱家度过了美好舒适的一段时间后,他与朋友们便回霍格沃茨上学了。

迎接他们的是崭新的学期,却也注定是困难重重,危机四伏的学期:开学第一个晚上,他和罗恩因无法穿过934站台到达魔法车站而迟到;在魁地奇球赛上,他被失控的游走球死死追击;学校屡屡出现麻瓜学生被攻击石化事件,而他却总能听到来自密室诡异的蛇语;大家发现他会说蛇语,便误会他是邪恶的密室开启人……哪怕怀疑、脆弱、难过,他都没有被打败,而是决定追查出事情的真相,找出真正打开密室的凶手。终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凤凰送来的剑杀死了密室里的毒蛇,击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金妮、赫敏以及其他被石化的学生——霍格沃茨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读罢,我合上书页,如海浪般的思绪涌进心间,久久不能退潮。震撼我的不但是哈利波特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他与朋友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忠诚,更是书中传递出来的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

海格安慰被马尔福羞辱为“泥巴种”的赫敏、罗恩赫敏选择相信被误会为“蛇佬腔”的哈利、哈利使被百般虐待的多比重获自由……

这些事情无一不告诉我们决定人与人本质的不是出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品质与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相信,正如邓布利多教授最后所说:“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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