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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呐喊读后感范文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呐喊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高中生呐喊读后感1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高中生呐喊读后感2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高中生呐喊读后感3

纵观中国历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高中生呐喊读后感4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高中生呐喊读后感5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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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边城》读后感


最近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直很喜欢湘西、乌镇那样子的江南水乡的情景,总想着有一条船,撑起船桨,在有水草的河里游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读后感1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高中课本中读过片段,有感于文章中那宁静温润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纯朴赤诚的关系,我在课后找来全本阅读。

一条小溪,一只方头渡船,一座白色小塔,一只黄狗。就可以是农村山城人家的一生!

农村山城是一幅活动的图画。画中的一切都是鲜活的生命,千年万年时刻变更,生活于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掌控命运的快速旋转,只能任它摆布——这潜在流动的悲剧!

一位慈祥质朴的老人,一条忠实可爱的小狗,再加上一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还有里面许许多多的水乡村民,筑成了一方让作者沈从文先生为之沉醉的土地。这片乐土也许是作者一心向往的,是梦的起航。

《边城》里的沉重古老永远让我觉得是悲剧发生的前兆,事实也正是如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的悲凉的意境总是存在于yy人家的一角一落。

当然故事的主要情节还是翠翠、大佬和二佬之间的感情纠葛。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早死去了,父亲从她刚诞生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虽然翠翠和二佬两情相悦,但夹杂在他们之间的,有兄弟之义,有习俗的束缚,也有翠翠羞涩的少女情怀的阻隔,这些都是他俩感情的无法避免的不确定因素;虽然翠翠有爱她、尊重她的爷爷,但爷爷太过以翠翠的意愿为重,而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这便为翠翠的亲事埋下祸根;虽然傩送很爱翠翠,但哥哥对翠翠的心意,由于翠翠刻意的冷漠而产生的不确定感,以及后来哥哥的死,致使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的内心却是孤寂的。自幼的父母双亡,让她从小就深感孤独。虽然有外公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但是并不能真正理解她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怀。她“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没有人能体会一个思春少女的感情,所以她感到“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她为这无奈的生活而痛哭,外公不能明白她内心的哀痛,只能哄劝她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对于一个花季少女,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天保和傩送为了她唱歌“决斗”,她却毫不知情,只能在梦中希望爱情的实现,现实好像总和她擦肩而过。最后天保闯滩而死,翠翠还不知情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傩送却因为内心的愧疚与家庭的阻力而离家出走。翠翠的爱情自此破灭。外公为她的婚事忧愁而亡,她却并不能了解这一切的前因后果,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yy……“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要孤独地等到什么时候。

第一次的相见,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

《边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除了是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之外,也夹杂了兄弟之间的情义(天保与傩送两兄弟在得知双方心怡的是同一个少女之后,都是光明磊落地采取走马路的方式,在碧溪岨对溪高崖上唱歌,最终由翠翠做决定),朋友之间的义气(船总顺顺、杨马兵在老船夫死后对翠翠周全照顾),还有对感情的忠诚(翠翠在二佬走后坚定地一边渡船,一边等着他归来),以及全文所萦绕的淡淡的忧伤给以人的浸染。

毋庸置疑的,《边城》是以悲剧结尾的,大佬死了,老船夫死了,二佬走了,翠翠至此只能无尽地等待,不过全篇还是不时会透露出温馨的感觉,包括老船夫渡船的规矩,顺顺船总对老船夫和翠翠的照顾,以及老船夫死后,顺顺船长和杨马兵对翠翠周到的照顾。这些无疑会让人在面对悲剧时有所慰藉,不至于太过伤感。

另外,我总觉得翠翠的母亲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太多有关于她的描述,但她的影子萦绕全文,无论是老船夫是由于翠翠母亲的缘故,才会至始至终的太过尊重翠翠的意愿,致使在处理求亲之事时遭到误会,一定程度上直接破坏了翠翠的幸福,还是翠翠母亲与其生父的相恋过程,以及她的结局,无一不暗示着翠翠的不幸结局。

全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结尾“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或许有许多人会和我一样,把这句话当做祝福的依据和凭证,想象着,傩送二佬回来了,顺顺船总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平静地守着渡船,过着悠闲和幸福的生活。无论我们的幻想是否成真,但不妨让我们这样想着,只为心头的那份希冀。

遍读全文,字里行间充溢着浓浓湘西乡土味、乡土情,透析着醇厚的乡土风。他们身上渗着自然的气息,在茶峒这一小城里,人们过着,乐着,从不为世事而揪心,不为名利而争斗。他们远离喧嚣,保持着淳朴自然、真挚善良的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诚实勇敢、乐善好施、热情豪爽、轻利重义、守信自约,“凡事只求个心安理得”,如老船家在拒绝过渡人的钱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有了口量,三斗米,七百钱,够了。谁要这个!”

yy,这个美丽的小城,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故事中多次写到人们熟知的端午节、中秋节。端午这天,人们总会有很多流传久远的节日“小曲调”,如赛龙舟、赶鸭子等。据说赶鸭子是当地官员为更好地与民同乐而举行的活动。那天,当地的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以映衬节日的气氛。而茶峒人是饶有情趣的,当地的妇女在自己心属的男人外出行船时总免不了痴痴的等待,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或日中有了疑心,则梦里必见男子在桅上向另一方面唱歌,却不理会自己”。是啊,在一片风俗淳朴的土地上,人能很容易地忘却挚真的那份情吗?

最令人揪心的当然是翠翠了。对于翠翠,作者怜由心生。翠翠,这位十六七岁的纯真的小女孩,秉着对纯真爱情的憧憬,一心爱上年少果敢的傩送。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自小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不可幸免地步上她母亲的后尘,摆脱不了爱情的困扰,过早地陷入爱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她和男主人公傩送之间自小就结下不解之缘,他爱她,她也爱他。但不幸的是傩送的大哥天保也对翠翠这个纯真少女一见钟情,他们三个就这样备受爱情的困扰,不能相让,但也不能相残。故事最终以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结束。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悲剧,但充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我们生在这个物质充裕的时代里,追求着实质的东西,而忘了把虚的但最能让人满足的情感找回来,把人性的美好一面找回来,使内心得到充盈。

一方水土一方人,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种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美。yy人也具有最原始的自然淳朴的品格。面对无法抗拒的春水上涨的考验,yy人或安之若素,或从大水中救人救物。这正是作者一如向往的美好的淳朴的生活。

《边城》读后感2

合上那薄薄的书,似乎做了一场悠远的梦。梦中一个小棚,一座白塔,一老一小,一座白塔。有点恍惚,依然沉浸在淡淡的忧伤之中。仿佛此时的我完全的进入了角色,无法自拔。

眼前浮现出那个小镇,淡淡的墨绿色画出那重峦叠嶂,画出那小桥流水。丹红点缀出山花满野,灯笼朵朵。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记数,常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这就是张可爱的山水画,朴实的湘西人就是这画中人。一切都显得那么协调,有序。可以看出沈从文先生对这个古老的小镇的喜欢,对这里朴实乡情的喜欢。

也许我可以步入这个小镇,人们在我身旁流动。不知所措在喧闹的人群中穿梭,回过头,那个皮肤黝黑的小女孩站在我的面前,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又像是一只山头黄麂,很快的,又跑的没影了,无处去寻她。耳边传来幽远的歌声,似乎牵引着我,走出闹市,窜入竹林。

一条小溪横在面前,水流很小,叮咚作响。远处,一座白塔渐渐挣脱竹林的束缚,映入我的眼帘。下面是一座竹屋,门开着,黑洞洞的。面前小溪虽然不急,但还是有点宽。对岸只有一条空空的渡船,显得那么萧条。但我知道,这里,有个女孩,一直在等待。如果不是那夜风雨交加,也许她不会虚度年华,也许一切会趋于平静。刚刚萌生的爱情念头,或许还会经历几番曲折,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一切,什么都不复存在了,生于朦胧,死于朦胧。

遥遥白塔,在我看来就是对翠翠天真无邪的守护,默默地给予她祝福。它是老船夫和翠翠一起的回忆,然而似乎相同的命运被寄予在了老船夫身上。那个暴风雨的夜里,它也一起坍塌了,也许是它不愿看到翠翠的泪水,他把泪水会把它水泥铸的心融化。旧的白塔坍塌了,又建起新的白塔与那少女一起等待远远眺望。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何时才能回来。

大佬二佬,就像是双子星的宿命,他们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而这美丽的小溪浸润了土地也浸润了人们的心灵。没有因爱生恨的俗套,兄弟两得知对方的心意后,没有勾心斗角,强抢强夺,却是谦让着,祝福着。他们相约山头斗歌,向姑娘表达自己的爱意。二佬一开嗓,大佬就放弃了。他默默地转身,不想让弟弟看到自己的伤心,离开了茶垌。他默默地祝福,却没想到老天不留情面,最终溺死在茨滩中。随着哥哥的溺死,二佬的所有热情也一起沉入了深不可测的茨滩。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

眼前浮起一层烟雾把一切都掩盖了,墨水花了,我又回到了现实,离开了那个作者刻意营造的桃花源。那幽远的夜莺之声却还依然萦绕在耳畔,久久的。一帆风顺,也许,那才不是生活。

“天地人生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唯有真爱,才是永恒。”这是一首真爱的颂歌。文章始终笼罩在一片用文字营造的缠绵与朦胧中。

《边城》读后感3

昨晚看完了《边城》,说不出的感觉,心里好像有点堵。庆幸自己生活在今天——一个可以不必再压抑情感、不再那么缓慢的时代。当然,也被文中秀美、恬静的自然风光和纯朴的民风所深深吸引,仿若自己也成为边城的一员,呼吸着那里纯净的空气。其实,了解一个社会的生存状况,从男女之间的婚恋关系中最可明晰,虽呈现的是男女间的关系,可暴露的却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道德的状况。男女间那源于自然的神秘吸引,中间隔着整整一部人类的艰辛历史。

美丽的边城,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其实还是一个人性受束缚程度较低的环境,可是,我们依然从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身上感受到深刻的历史痕迹——那已经深植于中国人血脉中的痕迹。

翠翠,一个青涩、情窦初开的女孩儿,她的羞涩是自然的、不做作的,但却是中国几千年道德、文化在每一个女人血液中的沉淀——是的,是经济文化的产物,而非原初性的;是属于东方的,而非人性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而非动物的本能。——是的,那深刻在女性血脉中的面对男性的自卑,那压抑真实感情、等待幸福降临的被动,都是人类几千年历史所赋予女性的性别特质。

那位深爱着孙女、渴望孙女能够得到幸福的善良、可爱的老船夫,亦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为了孙女的亲事,他内心所呈现出的渴望、焦虑、自尊、自卑、掩饰、吞吞吐吐、欲说还休、矛盾、挣扎——是那样令人痛心和无奈。是的,他岂是在与自己的内心斗争?他是在与整整一部人类历史较量,他怎能超越时代给孙女一份自己把握的了的幸福?——最后,老船夫带着一生巨大的遗憾走了,他无法把握女儿的幸福,亦无法把握孙女的幸福。而翠翠,除了等待幸福,还能有第二条可以通向幸福的路吗?其实,这岂是发生在一个边城的故事?这难道不是中国几千年来天天在发生的故事?那坐在溪边高岩上默想的又岂是翠翠?那难道不是千百年来无数渴望幸福的女人?

是的,谁能把握自己的幸福?谁又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幸福?——男人与女人的真正相遇,中间真的是隔着千山万水、隔着一部厚重而艰难的人类成长史。可那样的一天真的值得期待、值得向往,因为,那是人性真正解放的日子,那是人类走出历史阴影的日子,那是人类不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忽然就被那些大胆直白的、洋溢着青春喜悦的男孩、女孩,男人、女人间那一点不古典、一点不含蓄的“我爱你”深深打动!竟至要流泪了——因为想到了翠翠。

《边城》读后感4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yy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边城》读后感5

看《边城》的人应该都能记得那个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朦朦胧胧的不确定性,使人揪心,使人期待,好像只要一直想着“回来”两个字,二老傩送就会出现在眼前。我看过一些评论《边城》的文章,他们把这样的结局称为凄惨,我想凄惨倒算不上,应该是淡淡的哀伤,大体上还能感受到温暖。人生不顺意,生老病死,误会与错过,造成在大多数人看来分隔两地的结局,不能不说却有遗憾。

渡船老人日日为过溪人撑船,不取分毫,为大家伙谋方便,有时甚至不吃饭也要将人们先送过溪,为的是让他们赶紧回家吃饭,这是个着实质朴的老人家,身子骨也硬朗。翠翠与渡船老人相依为命,日子稍稍艰苦些,也称得上平淡却幸福。少女情怀初开之后,有些事注定会发生,感情路哪那么容易一路顺风,总需绕些个弯子。内敛、羞涩的欢喜从翠翠身上表现出来,每每看见心仪的二老傩送,突得就红了整张脸,也免不了做作地跑出家去做其他事,女孩子的矜持在这时候体现得淋漓尽致。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去决定,这不失为一个思想的进步。

像船总顺顺那样的小财主,平日里对谁也都和和气气的,难得发脾气。意外总在想不到的时候发生,大老天保和二老傩送同时喜欢上翠翠后,也互相表明了心意,两个正直的小伙子说好要公平竞争。他们低估了女人对感情的敏感程度,早已心有所属的翠翠哪知道他们的心思,情窦初开的她连自己为什么脸红都不甚清楚。

最令人心碎的就是天保的去世,如此能干的男人,性情爽朗,拿得起放得下,由于意外英年早逝,实在令人痛惜。祸不单行,继天保出意外之后,船总顺顺与傩送心理总也有个疙瘩,放不下这事。因而对着渡船老人的暗中打探,他们躲躲藏藏,态度自然也算不上友好,毕竟,心爱的儿子与哥哥去世了,与这老人颇有些关系。读后感·渡船老人一次次打探失败后,不免心里忧郁,患上了毛病,年纪也大了,郁积于心,终于也走了,留下翠翠一个人。船总便想接翠翠到家里,将她配给二儿子傩送,可是,这时候,傩送已经驾船远行,不清楚碧溪岨发生的一切。

幸而翠翠不是一个人,五十多年岁的杨马兵在渡船老人去世后,担负起了陪伴翠翠,撑渡船的责任。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了,翠翠好像也从失去爷爷的痛苦中缓过神来了,杨马兵的存在让她觉得爷爷并没有离开。日子依然这么平淡地过着,只是,那个心里的男儿呢?什么时候回来呢?

高中生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哈姆雷特读后感1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2

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看人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惨的人儿,这一点,却是无庸置疑的。这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千百年来,传诵不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自己父王亡故的真正原因后,经过装疯、暗查、赛剑等一系列的行动之后,终于与那个杀了自己父亲,娶了自己母亲的叔父同归于尽了。据说里面很多情节都和《丹麦史实》中的一篇《阿姆列特》完全相符,原书中只记载了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可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五幕悲剧却变得如此动人,令人叹为观止。许多评论都说围绕书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在反复谋划之后,有不少机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显得犹豫不决?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从剧情中就可以找到答案的。

天生哈姆雷特就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一直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的绝望叹息,充分显示了哈姆雷特的性格与环境之间剧烈的矛盾。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花瓶里。纯洁高尚,纤弱又明达的哈姆雷特就是这只"花瓶",那与他行为能力不相称却又不可推卸的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在"花瓶"里生了根,发了芽,花瓶就注定要粉身碎骨,就如哈姆雷特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这正如古希腊人所说的命运,而哈姆雷特就是这命运追逐的牺牲品。他被命运捉弄,害死可怜的情人奥菲利娅。在他复仇的一系列过程中,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自己的母亲可怜的王后等多人因其丧命,最后,他也与他那奸邪恶毒,篡夺皇位的叔叔同归于尽。

可是,他悲惨的命运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但是他却选择了去走这条复仇之路。人的脆弱和环境的残暴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如此的相反又相成。有人说,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别人的灾难而忧郁;想得很多但是做的不多;深感宇宙无垠而个人空间狭小;最后愿奋不顾身,孤注一掷,那么这个人就越接近书中乃至莎士比亚心目中完美的哈姆雷特。这棵橡树终究是要张大,就如哈姆雷特复仇的欲望不断涨大,他把这他承担不起的,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的责任装进了自己的胸膛,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一切全凭自己,他计划计划再计划,让这棵橡树贪婪的啃蚀着他自己,到这棵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的时候,他,哈姆雷特,这个十足的美丽脆弱的花瓶就随之碎落了。其实,仔细想来,每个人都是在同命运捉迷藏,但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我们都在一条单行道上,有人踌躇,有人欣喜,有人踱步,有人奔跑。有人太早勾勒了生命的线条,有人太早看出了命运的玄机,所以,当生命的时针飞速向前的时候,他们无所期待;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的安排,有人太晚了解生活的残酷,所以,当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时候,他们无处可逃。不知不觉,有人已经陷入了爱不释手的游戏,这一路他们都无法自拔,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为了那所谓的人生目标活着。但当"任务"完成时,他们的世界就好像突然间被抽掉了所有生存的价值。所以,也许这样同归于尽的结局,对哈姆雷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也是他最大的解脱。

人生苦短?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面对。因为一些小事,去抱怨生活,浪费时间去悲伤,那是傻子,对,傻子才悲伤!所以,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无为地去浪费生命,要学会享受生命给你带来的一切,这些都是奇迹。郎费罗说:学会生活,学会劳作。对,不要让人生变得苦短,即使是一条单行道,也要一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活出个样子,哪怕是橡树栽在花瓶里,哪怕是注定的悲剧,也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空。生命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注定,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但要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去做,坚持到底,永不向命运妥协。借用一句歌词,那就是“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

哈姆雷特读后感3

提起哈姆雷特,我们会想到什么?丹麦王子,善良正直,思想深刻,勇敢而成功的完成了自己的复仇之旅。一个完美的人,听起就跟希腊神话里的半神英雄差不多。但是对于哈姆雷特的剧本反复观赏,却始终对他爱不起。他做事十分腻歪磨叽,开篇就知道了杀父之仇,几经反复,见机不行,到结尾才像应付任务似的草草了事,让人看得胸闷不爽。

但假如要要求英勇无畏,帅气聪慧的王子按照大家的意见,团结兄弟,扫除异己,十分痛快干脆的报了弑父之愁,然后登上王位扫平天下,这本书就成了无聊的三流套路了。也正因为如此异乎寻常,它才有了它的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在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地位。哈姆雷特是复杂的难解的,要欣赏这个人物,必须得打开自己的心灵,将自己代入哈姆雷特这个角色。要做到这点,首先要把他的光环一一拨开,失去了刺目的掩盖后,我看到一个普通人,一个承受不了信仰崩塌之重的普通人。

他曾经也是一个单纯善良的人,从小生活在舒适温暖的皇宫里,与正直的同伴交往,与高洁的姑娘相爱,看到的都是人心里的纯真美好。他放声高歌:"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永远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但父亲王魂的一段话擢破了他那脆弱的保护膜。从此这一个赤诚的心灵,堕入冰冷和黑暗的世界里,而他对这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他看着这个陌生又真实的世界,如大梦初醒一般,震惊又恍然大悟,原这个世界和自己曾深信不疑的世界大相径庭。

善良的母后成了谋杀父亲的凶手。曾经的好朋友,为了利益而背叛自己。全国人民都被欺骗,维护着一团和气。他仰天长啸,眼泪涌了出,他的心已经冷了。

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亲人,痛苦的,他开始追溯一切的根——他开始研究微妙的,多变的,难解的人性。自我既是哈姆雷特的出发点,又是他怀疑和审视的对象。他始终进行着内省,进行着自我观察,他对自己的弱点了解得细致入微,并因此而鄙视它们。

内省之后的他悟了,他冷眼旁观着这世界,在所有人身上都看到丑陋和龌龊,对所有的一切都冷嘲热讽,曾经深信不疑的东西已经破碎,美丽的旧世界已经消亡,高傲的凤凰在空中徘徊,却找不到一棵梧桐树。黑潮从四面八方涌,吞没了他的身影,他所能做的只有拥抱自己,在寒夜中瑟瑟发抖。不断的分析也使哈姆雷特产生了他对待自我和他人的冷嘲态度。

他厌恶那些自甘堕落又沉浸其中的人,却只能用最恶毒和刻薄的言辞羞辱她们。长久以,别人的黑暗在他眼里放大,当他把审视的目光投向他曾经深爱的人,他惊讶地发现她们变得陌生。长久以的审视黑暗让他对此本能的感到厌恶,他想教导他们改变,自己却又厌倦。不知如何是好的他面对自己的母亲和情人,他最爱的人,望着她们充满爱意的目光,他狠狠地将恶语的屠刀挥向了她们,即使心中不断滴血。

他不止一次地想复仇。但他害怕死亡,和藏在背后的未知。他想等待一个完美的复仇机会,也为了逃避心中的不安,他什么都不做,有机会,就推脱,再有机会,再推脱,处于持久的对完美的等待中,其实却是毫无作为,一事无成。因此几经拖延错过了良机。他用各种理由不断欺骗自己,蒙上眼睛不断摇头退缩,质疑起了亡灵说的话。但在一次试探之后,他再无退路,如果不复仇,面对的就是死亡,他才无奈地挥出了手中的刺剑。

哈姆雷特是人的一个典型的横剖面,代表着怯懦退缩,为在黑暗中彷徨不定的我们。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他是我们心中黑暗痛苦的挣扎时期。不断纠结彷徨,不断否定一切,有误碎挚爱之心的悔恨,也有对理想的向往与奋斗的逃避。哈姆雷特代表着我们的青春岁月。这也是这部悲剧能永垂不朽的原因。

安息吧,带着悔恨和不甘的王子,不要被心中的黑暗操控了你,直至干下长恨一生的错事才清醒过。未的路很长,需要勇气和希望,世界不像你认为的那么黑暗,只要前行,希望一定在前方。

哈姆雷特读后感4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哈姆雷特读后感5

时间的洪流冲散我们的记忆,经典的不朽被人淡忘。

——题记

他的存在是一个谜,众说纷纭,他的作品是……我一生的经典。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那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感悟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进茶峒的年夜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乡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远有了小小好异。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1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和无限的牵挂期盼。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2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3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沈从文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部队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在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_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着《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的一项空白。

沈从文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沈从文先生的文学作品《边城》、《湘西》、《从文自传》等,在国内外有重大的影响。他的作品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候选人。

沈从文1988年5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故居于1991年被列为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进行了整修。故居现陈列有沈老的遗墨、遗稿、遗物和遗像,成为凤凰最吸引人的人文景观之一,每天来瞻仰者络绎不绝。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4

初读了《边城》,赞叹于茶峒的淳朴的民风。坚持要给过渡钱的渡客,坚持不要过渡钱的、会去买烟草和茶叶送给渡客的老船夫。这里的人如这里的风景,纯净美好,质朴真诚。

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样的文风,却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

在苗族居住的茶峒,既有通过媒人上门求亲的方式——所谓的走车路,也有男子站在溪边、山崖上唱歌给女子听,一人独唱或二人对唱,在唱歌中了解和认识对方,知道或分手或结亲——所谓的走马路。这后一种方式,表现了湘西民众在婚姻问题上的宽容和自由,也反映了这块地方人们善歌的才能。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他对填报兄弟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

在梦里,她“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于是她“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在了一大把虎耳草”。她只有在梦中才能品尝到爱情的甘露,而现实却似乎离她很远,于是,她只能“痴痴的坐在岸边”,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

从翠翠身上,可以看到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因为她的淳朴,他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但傩送驾船远走后,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爱的那么坚定执着。一个弱女子,满心盛的都是“爱”。

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给读者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再一次重演,但不管未来会怎样,自己的未来终究要靠自己去争取,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莫及的泪水,而是应属于她的那份幸福。

我总在想,为什么这个小说叫做“边城”?是不是沈先生在心中在守护着什么?在怀念着什么?但这恐怕只有沈先生自己才知道了。

高中生边城读后感5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边城读后感1500字。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

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范文


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1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近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2

红楼梦这本书刚到手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跳,看那比板砖还要厚的书,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读完,当真正读完红楼梦的时候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有一点空虚,迷茫,还有一丝悲伤。

红楼梦中有很多人物出场,加起来有几百多个,主角就是宝黛钗三人,但在红楼梦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至关重要,他就是王熙凤,我对这个角色好是有很多的好感。

我对他第一印象就是她的风姿,在黛玉初次到达贾府时,凤姐登场,在当时,我正是被她的风姿所吸引,“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凤姐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气息,这种风韵是我深陷其中,凤姐这一个人物让我想到职场中的女性,正装着体,勾勒出成熟女人特有的曲线,一言一行中散发着一种不容忽视的特点,现代社会在职场拼搏的女性都有这种特点,当面对客户时,这种特点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和客户交谈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讨好客户,更重要的是让客户信服自己,王熙凤正是带给我这种感觉。

王熙凤给我带来的第二种印象就是她的性格,有人评价王熙凤,说她的性格泼辣,但他在面对重大事件是能够从容不迫,端庄得体;说王熙凤性格温柔,在受贾瑞调戏后,他那毒辣的调戏手段又实在不敢让人恭维;说王熙凤处理事情从容不迫,不被外界因素所干扰,丹凤街在得知秦可卿病重时痛哭流涕,又把他的形象塑造得更加感性。总结王熙凤的性格就是琢磨不透,越有神秘感的东西越吸引,这也是我对王熙凤有好感的原因吧!

王熙凤给我带来的第三点印象就是他的在文中多次提到过王熙凤未卜先知别人的心思猜到别人的想法,提前他人一步想到要做的事情,先他人一步完成事情,就像清代的“刘伯温”一般,这也是我对王熙凤有好感的原因之一,但也就是他的这种聪明,使自己不能得到解脱,最终把自己的性命葬送在其中。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对凤姐诠释的这句话实是有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很多人就是如此,对于事情太过于执着,不是自己应得到的,却要机关算尽的算计别人,是自己深陷囹圄不得解脱,何必呢,不要抛弃一切强行去追求不可能的梦想,有时顺其自然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人生不过梦一场,在这过程中,或喜或悲,不管是波澜壮阔还是碌碌无为,到头来也是无可奈何,我认为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是要得意淡然,失意坦然,在你得意的时候,要淡然面对,不能看得过重,当你失意的时候,要坦然,不可太在意,要继续努力,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一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人就会对自己犯的错误过于在意,导致忽视其他部分,使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有的人做好一件事情就洋洋得意,达到“忘我”境界,这也是太过于极端的表现。得意淡然,失意坦然,这也是一种对人生的心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平常心,遇到事情不过于积极动,不过于无视,佛教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平常心是道”是禅宗的一则公案,做事都要以平常心对之,这样才能更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这一本书在我眼里是一个悲剧,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贾母接到贾府后,悲剧就上演了,先是遇到宝玉,一见倾心,感情日益加深,因黛玉思想终身之事无人可求,染重病,这时,贾母做主,让宝玉迎娶宝钗,使黛玉孤苦而死。然后,宝玉又得知这一婚姻是一个骗局,遂出家,最后贾家势败,悲剧结束。

一本红楼,瞬间则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3

近日,我一口气读完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千愁万绪缠绵在心头,剪不断,理还乱。

《红楼梦》一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末世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讲述了贾府由繁荣走向衰败的过程。

书中的人物大都是伤感的。林黛玉的苦恋无果,含恨而终;薛宝钗如愿得偿,到头来却守了寡;贾宝玉看尽人间悲离,出家当了和尚……仔细品味,那些悲惨的结局,有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分原因,却也与他们的性情、人格不无关系。书中最典型的人物要数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典型的多愁善感性格。在一次偶然散步的时候,黛玉看到了凋零的花瓣被来往的府人碾作尘土。看着看着,她便想到了自己的身世,自己寄人篱下,受尽苦闷,无人疼爱,不正如这飘零的花儿?不禁悲从中来,为花儿,更为自己惋惜。于是便有了她哭哭啼啼地把花瓣小心地收起来,用泥土掩埋……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正是大自然的生生不息,往复循环,我们不必为此悲叹,而应用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积极心态去赞美它的无私与奉献。林黛玉正是把这种自然现象看得如此伤情。在对待府中的人时,更因看不惯他们的唯利是图而显得高傲孤僻,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最后看尽人情冷暖,抑郁而终。

林黛玉,一个标致聪慧、满腹文采的天才女子。若能心胸开阔,积极乐观地处事待人,不那么高冷,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让我们吸取林黛玉的教训,真心对待身边的亲朋好友,宽容他人,收获友谊,感恩父母。你会发现,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4

“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5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娶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终于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保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后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高中生《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昆虫记》读后感1

昆虫,在房屋的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悄无声息的忙碌着,但我们对它又了解几分呢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按照从前的习惯,我翻开书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内容简介。“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不再是一本科普书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多少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这当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昆虫们带有人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里行间似乎都是在写一个人,一群人,而不是一只又一只小昆虫。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同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低级的但他们有时是特别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他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有一点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但密封门日复一日为我们提供鲜美的蜂蜜,我们却还在憎恶着昆虫。

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而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昆虫记》读后感2

当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时,依旧被里面对昆虫的细腻描写所吸引。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知道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昆虫记》问世之后被看做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还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出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鸟一起度过。他的家境贫穷,导致他连中学也无法正常读完,但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也是我所应该学习的。回头想想,自己的学习环境远远比法布尔的学习环境好,但是自己却没能好好的珍惜,甚至不知足。经过法布尔过年的奋斗,《昆虫记》的第一卷终于在1879年问世。1880年,他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这“荒石园”就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做实验的地方,一呆就是35年。我只能说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的这种执着与坚持。他为了昆虫竟蛰居“荒石园”长达30余年之久,也是在这里,《昆虫记》的后九卷问世。

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可以花上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虽然法布尔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一生绝对有意义的。让法布尔倾尽生命所换来的《昆虫记》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法布尔也将成为大家的榜样。

他将永垂青史。

《昆虫记》读后感3

昆虫记主要讲了作家法布尔几十年来的观察与对昆虫的认识,其中,我就十分喜欢他写的一篇文章——《狼蛛》。

蜘蛛有着很坏的名声:大多数人都认为蜘蛛是一种可怕的动物,我也不例外很害怕它。但事实上,蜘蛛是一个勤奋的劳动者,织网的天才。记得以前三年级时,我学过一篇课文,“蜘蛛正在结网,丝断了,网破了,再继续结网,已连接了七次,都是屡战屡败,他坚持不懈,终于在第八次结了一张网”一只小小的蜘蛛要经历去数次失败才会把网结成,它们从来不灰心,正因为他们的执着,所以终究会成功。我就十分尊重劳动者,我以前就因打坏了蛛网,就很惭愧,我觉得破坏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在法布尔的家里,有几只狼蛛,供观察使用。

这种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说实话,狼蛛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每当产完卵前,都会用自己的丝线,织一张巨大的棉床,把卵产在里面。产完卵后还会不吃不喝的一直守着,小狼蛛孵化出来后,也是不吃不喝,爬到妈妈背上晒太阳,就好像阳光就美食一样。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宁可自己不吃不喝好几个月,也要在家门口把守,不让坏虫冲进来毁了这些小卵,不吃不喝几个月也要驮着小狼蛛享受太阳的温暖。

法布尔的观察可真仔细啊!连昆虫的腿部都观察的那么认真。法布尔可不止只写了这一篇文章,还有松毛虫,萤火虫,蝉等等好多可爱的小昆虫,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4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科学家只会摆弄着显微镜,注视着下面的世界,文学家只能整天挥舞着笔杆子。直到我接触到了一个词:“边缘性人才”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不光是杰出的理科生,也是出类拔萃的文科生。比如爱因斯坦,他不但是物理学家,也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而法布尔的这部《昆虫记》,大概也是一本“边缘性书籍”吧!

昆虫记有个的特点,就是语言细腻文笔流畅,真是让人感觉到是一部散文。虽然是散文,但昆虫记处处都流露出科学的知识,把人以前错误一扫而光,使你不禁感叹:“哦,原来如此!”

法布尔有时真是一个“老顽童”。看,他把圣甲虫描述的多有趣:“咦?这只唯恐来的太晚,碎步向粪堆赶来的是什么虫呢?它那长腿像是由装在肚子里的一个机械所推动,生硬而笨拙的向前移动;红棕色的触角像扇子似的张开,表明它担心强烈的贪欲不能满足而惴惴不安。它来了,它挤倒一些捷足先登者,来到了大餐桌前。这浑身黝黑、粗大异常的家伙,便是大名鼎鼎的圣甲虫,现在它跟它的同胞们入席排排坐了。它用巨大的前足,一抱一抱地对粪球做最后的加工,或者给粪球再加上一层粪,然后走到一旁,平静的享受劳动成果”。好像昆虫也有各种各样的情绪,真像个活生生的小人儿。

圣甲早和法布尔似乎是有缘。当“美味蛋糕”从山坡上滚下的时候,圣甲虫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的向上爬,不管斜度有多大。而法布尔为得到一片地,奋斗了四十年,尽管自己多么穷困潦倒。看,多么相似呀!昆虫记差不多就是法布尔的自传,他就是那些昆虫,和大自然在做勇敢的斗争。

《昆虫记》是一本科学着作和文学经典,看过了之后,你一定会感慨:“这个世界真奇妙!”

《昆虫记》读后感5

在我没读《昆虫记》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被管虫会用及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世界最聪明的裁缝。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松毛虫会一面探测,一面悄悄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探土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我从书中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惯:萤火虫是会发光的甲虫。有很多文人都写了诗来赞美萤火虫,而只有法布尔为萤火虫短暂的生命而惋情。夏天生活在树上的蝉儿,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它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我不应该讨厌蝉始终在喋喋不休的唱歌,而应该庆祝蝉在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终于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旭日光中沐浴,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又如此短暂。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会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在我眼前,让我足不出户也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读了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的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的人。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我在学习上一遇到困难,就会打退堂鼓的念头,对自己没有细心。有句名言说的非常棒,"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钻肯学,哪有闯不过去的江河。法布尔之所以令人佩服,就是他能透过困难看到胜利,透过失败看到成功。因此他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逃避,碰到失败也不会灰心。相反,我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热情,但做起来却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捡查,特别是这次期末考试由于我的粗心,马虎在数学计算题上错了好多题,丢了不少分,是我懊悔不已。今后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中,我一定要像法布尔学习纲要与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要有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学习精神。

《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只要认真阅读,就能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五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认真品味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在读了德伯家的苔丝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作文5000网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一】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二】

某日,偶然听同学提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出于好奇,放假前我借了这样一本书,仅用一天多的时间就读完了。

读后的感觉,很复杂,似乎跟随作者走完了她的一生,阅尽了人生百态,尝遍了人世的酸甜苦辣。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又飘飞到苔丝的世界,那个她主宰不了的世界,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那个记录她的成长、印证她灵魂升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的心灵,铸造成一级一级的阶梯,让她学会了成长,亦让我们领悟了她的魅力,不,是以她为代表的一代女性的魅力。

理顺思路,我读懂了她的成长。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三】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四】

英国著名作家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看完整本书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女主人公苔丝的美丽与善良。虽然故事没有非常精彩的情节,没有耐人寻味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那种宁静、纯洁的氛围与点滴却让人读来舒服。

就故事来说,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悲剧,美丽善良的苔丝走上了断头台,父亲去世,母亲流离,兄弟姐妹漂泊,爱人安其尔悔恨悲痛,随着苔丝的死去,一切都失去了它的光彩与欢乐,这是苔丝的悲剧,也是不公平的社会的悲剧,不知道这是否会引起人们的深思。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五】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收藏(5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我被托马斯·哈代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从德伯家的苔丝中有哪些领悟呢?为此,作文5000网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三)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四)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高中生《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五)

我再一次领略到经典文学的美丽。

和言情小说注重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不同,像《德伯家的苔丝》这一类的小说,总是能够在爱情描写中剖析出时代的精神,或是高昂,或是腐朽,都是对这种时代的反思。哈代的文字优美,有让人置身于其中的力量,他所描写的苔丝的成长是在生命的历练中体现出来的,她是一个坚韧,勇敢,突破自己的女性,在最后她坦然接受了死亡,她的心智早已和她的容貌一样美丽。

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一些书友好的评论的摘抄。

*经历强奸的女性大多怎样了?苔丝勇敢面对了一切,重燃希望,也看透了一切

一个坏人改过自新就可以得到原谅吗?那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反正我是不信什么坏人能够改过自新这类的话,本性是恶,再怎么改变也去除不了根源,只不过是换了一副更加精密的伪装罢了,等到某一时刻就会再次撕破面具,化身为狼

*最伟大的举动不过洗心革面,最精彩的故事不过浪子回头,人们总是对迷途上的人心存慈悲与希望,却容不得一直以来谨言慎行的人出什么差错,控制好期望阈值真的很重要,没有人想考到99还被责骂错失了那一分

*好人成佛得须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

*昨晚我对克莱尔的评价是草率的。因为我不能以现代人的视角批判故事中的人物。克莱尔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英格兰,父亲虽保守但受人尊敬。克莱尔的两个哥哥都是地地道道的俗人。连克莱尔的母亲都在问:是不是苔丝做姑娘的时候有些关于品行和贞洁的事需要解释。而社会中更是对发生这样的事报以极为严苛的态度。整个社会都在蔑视嘲笑这样的女人。而作为新知识分子,作为牧师的克莱尔纵然深爱苔丝,他仍然那个时代的一份子,他无法左右社会的冷漠无情,他也仅仅是比其他人的思想先进了一点点,却不能超越那个时代。这样的人物局限性必然将苔丝的幸福碾为泡影。悲剧无法避免。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心得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九年级呐喊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1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在学生时代都已经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小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

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那从在西瓜地上带着银项圈的小英雄,到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的闰土,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无一不体现了当时人们的麻木无知,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革命烈士,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亦秋瑾)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2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3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4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九年级呐喊读后感5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2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3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4

《哈姆雷特》是莎翁中的四大悲剧之一,其所述的故事,真挚而又震慑人心。讲了哈姆雷特在老国王的庇护下生活,像一朵温室里的花,高枕无虞,接受西方最优越的教育。后发生变故,父王遭其手足杀害并篡位,母妃改嫁,使得哈姆雷特性格阴郁,犹茹寡断,错失报仇良机,误杀大臣波罗纽斯——奥菲丽娅之父,怜得奥菲丽娅一片痴心,后因无法承受事实真相,后精神恍惚,溺水而亡。最终,哈姆雷特虽报仇成功,但连自己和母妃皆中毒而身亡,全剧遗憾而终,故为四大悲剧之一。

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对这个形象的评价也是众说纷纭,这本是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未来的明君圣主,接二连三的变故使他生活在仇恨的执念之中。原本炯炯有神的清澈明亮的眸子,却流露出阴郁恐怖的目光,这仇恨的眼神穿透了理智。为此逝去美好年华,芳香馥郁的蓓蕾凋零了,这种仇恨如锁链般将他紧紧束缚,腰酸背疼,手脚酸楚,以至于无力挣脱反驳。然而,新国王及其爪牙使出浑身解数,用尽鄙夷的奸计至哈姆雷特于死地,哈姆雷特无奈,只得装疯卖傻。那哈姆雷特的人形似乎浮现在脑海之中,头发蓬乱,衣衫褴褛,上衣扣子搭错地方,蚕丝领带褪了色,凌乱地系着,白色的丝袜沾满了泥垢,丝毫看出是个王子。悲惨遭遇铸成了他的性格阴暗面,受人民爱戴,却不相信人民。

在这一期间,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从而使这个充满哲学含义的问题,议论至今。它早已成为一个古老而又经典的问题。有人生存着,被摧残得体无完肤,在这纤华虚空的世,耗尽心力也只是苟延残喘罢了,反到是一种折磨,如果毁灭,得到一个静美而又悲凉的结果,却又是一种解脱;有人毁灭了,并不能得到所念所求,用遗憾提炼出了无限惆怅,一个又一个沧海桑田,眼睁睁地看着离自己的梦想愈来愈远,却无能为力,多么奢求生存着,为理想放手一搏……

在生活中,白昼陨落,勇往直前的步伐中总有牵牵绊绊,欲血负创也是在所难免,这才是成长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存着,那些浮华平坦的生活,是风平浪静的,也是空虚寂寞的,有挑战的生存着,才是精彩年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5

《哈姆雷特》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它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


携一本《边城》,让思维去浪迹天涯,我们会感受到“边城”所有的温暖、质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生边城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1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美好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美好,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后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后,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己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可以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可以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可以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可以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美好,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美好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美好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己——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美好。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2

一口读完这本书,我便不得不承认,沈从文先生写的东西是有魔力的。《边城》就像一部诗化了的小说,沈先生用清新隽永的文字描绘出一副明媚秀丽的风景画,使人如置身于小城的山光水色之中。

湘西小城的至美与小城人民的正直朴素,让我无法不去了解沈先生。沈先生生在湘西,长在湘西,对故乡人民有着特殊的深厚的情怀。于是,先生用他的“湘西情结”、充满柔与活泼、充溢着水的灵性的笔触勾勒了湘西人民生活特有的一面,回荡着对故乡的热爱与眷恋,演奏出一曲温婉的田园牧歌。

《边城》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片未被世俗所污染的净土,那里有一群善良之人,人性美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啊,小说中的人物仿佛都过分善良,都太替别人着想,所以,就酿就了一场凄美的爱情悲剧。大老与二老的爱情之争在我看来十分温柔,他们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即便是争,也要争的公平大方。他们各自努力,想要得到翠翠的认同。可就在天保看到自己的命运后,他毅然的放弃了,将希望留给了二老,独自一人踏上了航程。但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天保在出航的过程中竟不幸葬身海底。傩送因为哥哥的逝世,最终并未再向翠翠走去,而是选择离开小镇远行。无知天真的翠翠只能孤单地等在渡口,等待心上人有朝一日向她招手。“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先生笔下的这座边城远离了喧嚣与纷扰,只留下宁静与质朴。小城里有悠悠的河水,有隐隐的青山,有淳朴的人家。这个被人遗忘的小城,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有最美的风景,有浓烈的人情,有纯真的爱情。可当时的湘西却已经变得冷漠、自私、懦弱。先生失望、纠结,在这种情感的催促下,他完成了《边城》——这部“牧歌”式小说。这是先生心里的边城。

那我们心里的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沉默的、质朴的城,可是它是否还在?它是否在日复一日地波涛汹涌中早已面目全非?它是否在岁月的洗刷中被侵蚀得破烂不堪?希望它没有。

每个人心里的那一座边城都是一个世外桃源。它不受沾染,静静地立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而你,也在默默地守护着这一座城,为人处世不卑不亢,不急不躁,温柔细心的对待他人,用笑容温暖他人。你心中的边城依旧完好,一如你的初心。

但有的时候,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尔虞我诈,边城渐渐被腐蚀,被风化,在风雨中摇摇晃晃,满身漏洞,不堪一击。这时,你也同心底的这座城一样,变得世俗,丑陋。

每个读过《边城》的人,都在向往着这个“边城”,殊不知,边城就在他们的心里,只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粗心大意,那一座边城已经消失不见。所以,守好心中的这座城吧,它是你的信仰,它是你的化身,每个人都只有一座城,每个人都是一座城。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3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沈从文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写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初。这篇作品如沈从文的其他湘西作品,着眼于普通人、善良人的命运变迁,描摹了湘女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悲剧,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初次读《边城》是在两年前初三时,那时兴许还弄不懂沈老的用意所在。如今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开始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

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的结局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一样充满不确定。他们善良,没有一丝世俗的恶。即使战火马上就要蔓延开来,他们还是过着世外桃源的平静生活。但他们各自在命运面前还是无力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悲剧的所在。

沈从文笔下的翠翠简直是钟灵毓秀。无所拘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充满了灵气。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姑娘,在面对她的终身幸福时,却只能是被动的、等待的姿态。自始至终都如此。她没有别的选择。她的命运不是自己掌控的。她的悲剧不在外界的逼迫,而是我们常常感叹的、我们往往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的所谓“命运”。

结局暗示了这个故事无疑是个悲剧。我相信“或许”只是作者委婉的说法。傩送不会回来了。翠翠要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了。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4

读罢《边城》,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想必是沈老先生难以忘怀故乡的葱翠,所以他赋予女主角同样美丽的名字——翠翠。翠翠就如同白娟前的一条灵巧绣丝,乌黑油亮的发辫透露出青春的气息。她一跳,白娟上就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一笑,白绢上就现出了一座玲珑的吊脚楼,她走得越远,白娟上的景象就越多,当她拿起那支古旧的船桨时,一座湘西边城的全景便跃然展示在读者眼前。

发乎情,止乎礼。翠翠的爱情似乎戛然而止,年复一年的渡船上何时才会重现当年那个翩翩少年的身影?死亡建筑起一道看不见的桥梁,被桥梁生生分开的爱人可还能重聚?年复一年执着等待的翠翠不知道,最终允准这段姻缘的顺顺也不知道。若是回来,便是爱情战胜了死亡,若是没有,那么伦理终究高于情感,无论结局如何,茶峒里的人们都真诚地活着,他们不愧于天地,无悔于自己,淳朴而高贵。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边城》,大为折服。他笔下的那个湘西边镇深深地吸引着我。

小说的开头就向我们展现了一片宁静自然的乡村景象,沈先生把湘西小镇茶峒上老艄公祖孙相依为命的平凡生活婉婉道来。主人公翠翠是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是湘西山水孕育出的美丽精灵,她天真纯情,善良羞涩,对美好的生活和爱情有着渴望和向往。她就是边城的象征。翠翠与爷爷的至深亲情,翠翠与傩送朦胧无果的爱情,天保与傩送间的手足深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乡邻关系……共同勾划出了纯朴的风土人情。

故事随着如溪水般清灵地慢慢展开,每一个字符都熨帖在心上,看似平淡叙事、语言也充满着口语化,却让人能品出一种优雅的美感,这真是令人惊叹。这个故事里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矛盾冲突,却用真情真意写活了一座质朴的小城和那里淳厚的人们。沈从文先生的笔触细腻恬静,又带着淡淡的愁怨,让生活在喧嚣现代都市的我不再心神浮躁,慢慢沉浸在这个世外桃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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