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的知识点,相信这将有助于你更精彩的人生。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
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
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
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
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
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
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
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
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
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
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
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
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
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
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
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
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
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
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
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
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
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
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
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
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
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小学生精选例文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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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说起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会想起孔乙己这篇文章。但当我读起孔乙己的时候,却有了一些新发现。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思考的角度。
孔乙己曾被酒店老板成为穷秀才。但提起孔乙己和那个时代的背景的话。更多的便是叹息。小说《孔乙己》一简介、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在封建科举社会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对社会苦难者的模式,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片的艺术特色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苏稻的任务,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也有评论家认为孔乙己只是社会变革中的小人物,在社会变革中,小人物根本无力把握自己的出路,最终只能被生活吞噬。同时作者批判了冷漠、麻木的过敏性。通过描写周围群众对孔乙己的态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
为了迎合您的需求我们制作了这份精心设计的“读《人间词话》有感”,希望这些经验能够帮助你更好的管理时间。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里说: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如果你写作不带感情,那么文章读起来自然是毫无生气。
高中时有一段时间喜欢上了现代诗,就尝试写了些,然辞藻实在匮乏,文笔过于拙劣,终究不了了之。后来迷上看一些江湖武侠之类的小说,里面常常会穿插一句诗词来引导文意,才发觉古诗词原来比现代诗更有韵味,至此便喜欢上了古诗词(不过还达不到痴迷的地步)。
关于王国维先生,我对他知之甚少,一开始不知从何处听得他的名言(成事业者,必经三境界...),细细分析,愈觉有道理,遂即找到了这本书。实话说,《人间词话》这本书的很多地方,我是看不明白的。必然是因为我阅历太浅,境界太小,又加上最近有要事要做,没有心思慢慢品读。不过王国维先生关于诗词的美学思想仍旧令我折服,何若“有我无我”,何若“意境风骨”,何若“音律曲调”...他都如抽丝剥茧之行对其细细分析。中学时期曾学过的一些诗词也出现在这本书中,虽然读过,背过,默写过,但是这其中的意境在当时的我却未能领会多少,而现在来看,古人一首词中的浪漫足以胜过当今的一部诺贝尔小说。
王国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未有不越第一境第二境而能邃跻第三境者。
去年年末的一篇短短的读书笔记,自毕业后,或者说开始实习以来,鞋子甚少,留存。
20xx年xx月xx日
《人间词话》才看到二十七,就觉出王国维对两人的偏爱:冯延巳与李煜。
《人间词话》一到九,写境界。写造境、写境;写有我之境、无我之境;写境界之大小。至十,写了李白的气象:“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八字已无来者。
十一开始,已经是冯延巳了。“深没闳约”,飞卿(温庭筠)不足以当之,正中足以当之。盛赞之中亦有比较,更见厚爱。出事冯延巳,古代文学课听过一句,而未留意作品。再见,是一阙《鹊踏枝》:“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一见倾心。王国维说其词品,“和泪试严妆”似之。一种无奈,一种隐忍,一句道尽无限委屈。王国维说“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然豪杰之士能自树之耳”。冯延巳可谓豪杰之士吧。写惆怅、写离愁,问旧燕相逢否,读之观之,眼前即见所写之景,内心而升所感之情。
王国维还有一个心头好,李煜。“李重光之词,神秀也。”眼界始大,感慨深邃。一代君主,以词名世,如果可以选,他是不会做这个后主的吧。主观之诗人,不必阅世,后主深居宫中,不见世事,纯粹的经历也赋予了纯粹的性情,却也句句以血书写。他也想过去当好一个君主吧,否则也不会有“古国不敢回首月明中”、“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之叹吧。
抄词一首,结束读后感:
相见欢
李煜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完来秋。
胭脂泪,想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人间词话
拙以为此书一些观点过于偏激,但其也有许多可取之处,正所谓取之精华去其糟粕,今特将我认为好的部分摘录这里,并分成两大部分进行编排。
词的鉴赏: 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之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问“隔”与“不隔”之别,曰:陶、谢之诗不隔,延年则稍隔矣;东坡之诗不隔,山谷则稍隔矣。“池塘生春草”,“空梁落燕泥”等二句,妙处唯在不隔。词亦如是。即以一人一词论,如欧阳公《少年游》咏春草上半阙云:“阑干十二独凭春,晴碧远连云,二月三月,千里万里,行色苦愁人。”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上”,则隔矣。白石《翠楼吟》:“此地宜有词仙,拥素云黄鹤,与君游戏。玉梯凝望久,叹芳草、萋萋千里。”便是不隔。至“酒祓清愁,花消英气”,则隔矣。然南宋词虽不隔处,比之前人,自有浅深厚薄之别。
大师者何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 不使隶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 则于此道已过半矣。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能出。 写在最后:宋人不知诗而强作诗,故终宋之世无诗。每个时代都有某个时代的文学,不可随意厚古薄今。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里谓古之成大学问大事业者的三种境界,他是用的三首词里的词句来表示的,仔细玩味下我觉得同样适用于阅读。
他的三种境界,第一种是“昨夜西风调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里就像是开始看书,总要挑一本吧,但书很多,一条通向天涯的路看上去是没尽头一样的,同时阅读是一件需要安安静静的事,就像独上高楼。歌德也曾说过:你要我指点周围的风景,你首先要自己爬上屋顶,大体也说的是这个意思,就是读书的感悟需要人自身的努力,没有人会替你去做。
第二种境界他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本是写爱情的,为了爱情的殚精竭虑同样适用于阅读,“朝闻道,夕死可矣”,这里死是不用死了,减减肥也行啊,哈哈。
第三种境界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里是阅读的关键,也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是一种入得书出得书的境界,是一种豁然开朗,好像郭靖观北斗星突然悟出九阴真经似的。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有哪些好的作品的读后感值得借鉴呢?如果您想深入理解这一话题不妨看看“读城南旧事有感”。
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那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是作者林海音的儿时回忆,林海音,小名“英子”。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孩子的童真和美好的童年。
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的英子,在那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有一次,家里突然来了一位客人——“兰姨娘”,那位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可漂亮了: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洁白的牙齿,还有她那俏皮的麻花髻,更是引人注意。她一来呀!英子家就热闹了。德先叔也来了,因为快到放灯节了,兰姨娘和英子商量着做西瓜灯。到放灯节了,英子跟着兰姨娘和德先叔去放灯了。自从放灯节后的第二天,德先叔和兰姨娘就开始递书,第三天就传纸条,第四天就去看电影了。那时每天都过的很有趣。直到过了好多天,他们就决定要远行了,那天我们准备了很多菜肴为他们送行。
长大了的林海音,回忆起了她那充满童趣的童年。“小脚儿娘”,就是用洋火棍,几块小小的碎花布做成的,可以让英子玩上一整天。他们还可以养蚕,就像照顾小宝宝似的,先把桑叶洗干净,再擦干,最后再撕一块一块儿的给蚕吃。还可以抓“吊死鬼儿”,只要一个空瓶子和一双筷子,就可以去大榕树下抓,看它们在瓶子里蠕动,很是肉麻。雨后的白墙上,会爬着一个个浅灰色的蜗牛,它们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条银亮的线,那是它们的黏液。只要轻轻一碰,蜗牛就会落在地上,头立马就缩回去就像缩头乌龟一样,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过了好久才会羞答答的冒出头来。
这本书,使我回忆起了有趣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一条船,满载五彩斑斓的梦;童年是一条路,一路洒下欢声笑语,让人流连;童年是一本书,记载着美好愉快的时光。今天,就让我们随着作家林海音的脚步,来到《城南旧事》里寻找童年。
《城南旧事》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惠安馆》。“惠安馆”里有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而故事中的慧贞是老北京城南一个胡同里有名的“疯子”。其实,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太过于思念自己的孩子小茬子,而当英子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妞妞就是慧贞的孩子小桂子时,不禁大吃一惊。读到这里,我也是好惊奇,原来英子一直以来的好朋友妞妞就是慧贞的女儿!同时,我也为他们感到由衷的高兴,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可是还意犹未尽,好像继续看看他们的幸福生活。
在《惠安馆》里最好笑的就是英子一家人念“惠安馆”了,妈妈念“灰安馆”,宋妈念“飞安馆”,宋妈念“惠难馆”,由于地区不同,她们每个人念出来都不一样,真的是太有趣了。还有一次,妈妈把“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念成了“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谁叫英子一家都不是北京人,也说不好北京话呢?
后来过了几年,爸爸得了重病,他的夹竹桃,石榴的叶子都落了。英子十三岁,不再处于童年阶段,她已经长大了。这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是啊,童年就好比一朵拥有十三片花瓣的花,每增长一岁,就掉了一片花瓣,掉完了花瓣,童年也就结束了。
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深深的被老北京城南所发生的事情感动,仿佛我就是英子,我格外珍惜我的童年,除了努力学习之余,童年也正是快乐放肆的玩耍的大好时机,只因为我们都有一颗毫无杂念纯真的心。
还有,小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们仿佛能听见林海音轻轻的.叹息,以及对童年的眷恋,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感叹。想要去抓住童年的时光,却只剩下回忆。那美好的时光悄悄地“溜”走,越走越远……
双十一期间,儿子跟我说要买一堆书,很多都是初中才要读到的名著,买回来就像我预料的那样,《骆驼祥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这些书,他并不读,还好我能派上我能派上用场,儿子最先拿起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下班回家来一场亲子阅读,跟孩子一起读一读那个远逝的年代,不同时代不同的童年,每个人都有念念不忘的那段无知纯真,跟着英子重回她念念不忘的童年,走走她幼时玩耍的胡同,看看昔日玩伴,昔日的人和事。
小孩子总是凭着好奇,以自己可以拯救每个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或许那时世界在眼中很小,于是每个孩子都会幻想自己惩恶扬善,拯救世界,可是那时的我们,不懂得,也不会去想,只想去做,于是做了,却成了大人眼中荒唐的闹剧,童年的意义,不是让我们感叹时光易逝,物是人非,而是让我们透过童年纯真,反思自己丢了多少纯真,反思我们是否被世俗打磨得圆滑,而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棱角?是否被利益蒙蔽了眼,忘了人性,于是会发现此时此刻的自己,也许还不如幼时无知的自己,但逝去的终归要逝去,我们仍要前行,而那个童年会在我们身后,影响我们,让我们恪守自己的本性,守住自己的本心。
所以我想请赐予每个人幸福的童年,世界也会因此变得平和而纯真。
就像儿子读过《城南旧事》看到的都是英子生活的乐趣,纯粹用单纯的眼光看别人世界的点点滴滴,听英子口妈妈误的台腔京韵,但也终究读懂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几天,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写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在北京城南的一些趣事。里面写了《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惠安馆》。
《惠安馆》主要讲宋妈说一个叫秀贞的阿姨是个疯子,不让我靠近她。她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然后大学生被警察抓去,秀贞生下的女儿又被家人抛弃,下落不明,人就变的疯了。
当我看见秀贞和英子一起玩的时候,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情,但是看到英子帮妞儿和秀贞母女重逢的时候,还将钻石手表和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去找妞儿的爸爸。此时此刻,我为英子感到骄傲,也感到奇怪:为什么别人都怕秀贞,而英子不怕呢?看到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英子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小英子的童年虽然有时和我们一样,不懂得人世的悲欢离合,但她却过得很真实、很朴素、很温馨。最后,让我们向英子学习,拥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吧!
近日一部小说迈入我的视野中,它堪称写的最为吸引人眼球的文章,它就是《城南旧事》,一本作者的回忆录,回忆了疯子秀珍,回忆了蓝姨娘,回忆一切。
在本书中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章节,在这一章节中,我见证了上天所创造的奇迹;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是一个弃婴,被他的养父养母捡来,当唱戏赚钱的机器,一弄就用皮鞭抽打,可真凶残,英子的忘年交秀珍,是个疯子,她的父母嫌自己孩子生的这个孩子没有父亲,所以就把孩子放在城墙底下,秀珍也因此疯掉了,可是万万没想到,妞儿就是秀珍的孩子,只是最后因为事故,母女俩被碾死在火车下,不过也成全了他们的亲情。
这本《城南旧事》写了作者小英子的童年趣事,是二十世纪初期孩子童年的一个缩影,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十二岁失去父亲的滋味一定不好,再加上七个孩子,一个母亲,没有工作,可真可怜。英子的童年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他改变了命运成为母亲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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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忘本”是什么意思。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是忘记自己原来的处境,忘记处境变好之后的幸福之根。
这有点像一些城市人。他们忘记了他们的祖先也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的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仅忘了,更让人难过的是,他们反过来取笑我们国家的人“蠢”“蠢”。真的是这样吗?费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不是智力的问题,而是知识的问题,当乡下人不知道车来了该怎么逃,看不到世界就不知所措的时候。
与城市里的人相比,乡下人会更加重视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扎根于土地!我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忘记我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世代代在斯里兰卡出生、长大、死去,几本书不流。这个村庄几百年来一直有那些姓氏。村里的人口好像都依附于土地,世代之间变化不大。正因为如此,地方社会是熟人社会,熟悉并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利用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的熟悉程度。但是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缺乏完善的法律原则来规范各种行为,导致许多人徘徊在空白的空间里,许多城市人不可避免地会忘记自己的出身,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面临着信仰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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