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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故乡有感

作文读故乡有感3篇。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作文读故乡有感3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作文读故乡有感 篇1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了一个有意义的地方,也是我的的外婆家——武训故乡柳林镇武庄村。

我们从村东头进村,入口处正上方的“武训故里欢迎您”九个大字格外醒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武训的老家。门柱正面刻有上海书法名家周志高题写的对联:“舍身半学比泰山还重,为国兴教与日月齐辉。”背面刻有著名教育艺术家李艳杰的隔撰联:“铁肩钢骨丹教育大业,碧血丹心育时代精英。”

我们一路向西,边走边欣赏路边风景,妈妈给我讲了千古奇丐武训先生的故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乞讨的情景在在我脑海中时时浮现。

武训的家只有一个大大的墓碑和几块小墓碑了,周围种了许多的花草树木。这里好像被历史遗忘了,被人民遗忘了,遗忘了这位可亲可敬的老先生。

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妈妈为我讲述的故事,我们懂得了武训的精神:尽管没有钱,没有靠山,没有受过教育,还是抱着一颗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完成自己高尚的梦想。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成为我们的榜样。

作文读故乡有感 篇2

平安神宫的八重樱年年岁岁,如期飘落;古都的一回眸,望见的,却已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尘埃。往日平安朝的辉煌不在了,就连把它刻在心中的那位清瘦老人也已随着时间一起沉入历史的废墟中了。

京都是川端先生心中永远的故乡。当飞机的轰鸣掩盖了古琴的曼妙,当林立的高楼遮挡了名画的古朴,当战争的硝烟朦胧了故乡的灯火,此时的川端康成开始寻找,寻找属于过去,属于灵魂的故乡。

川端先生笔下的故乡的山是那么伟岸、亲切,而北山杉林那残留在树梢顶端的一簇簇新叶,却像精巧的工艺品,收藏在他的记忆中。当年老回首时,那一簇簇新叶一定不会染上世俗的污浊,也不会沾上尘世的功利,它就还是故乡那簇充满活力的新叶,永不凋落。

祇园节热热闹闹地进行,热热闹闹地构成古都里热热闹闹的一道风景线。游行的彩车慢慢地走过,家家户户也都摆上屏风等饰品,这时的京都在川端先生的眼里仿佛是一件绚丽的和服,典雅而古朴;仿佛是一首名曲,灵动而高贵;仿佛是一杯香茶,芳香而深沉。故乡中各种各样的节日风俗是刻在大地上的符号,历尽沧桑却依旧鲜活。当游子一听到欢喜的鼓声,看见跃动的灯火,那心就会雀跃而温暖。

古都宛如一位哀怨美丽的少妇,川端康成用其苦难的眼眸,透视出她风情万种的脸庞,大笔一挥,镌刻下它不朽的面容。在川端康成笔下,京都是名画,勾浓墨,染淡彩,汇其优雅;京都是古琴,弹素调,奏清音,显其灵动。它是他永生难忘的故乡。

经过了近1200年的历史浸润,京都再次以《古都》中故乡的意象倾国倾城。它那被时光所染上的铜锈和古银的光辉,就如同青铜器上的绿色一样,包裹着一层层过往,让人深深迷恋于其背后的光华与沧桑。作为京都的孩子,川端先生是幸运的,当其他地方都不由自主地褪色,只有京都还恋着旧日的记忆,犹如一场古老的戏剧,字字句句,举手投足间包含着多少古色古香,一唱动地,一美万年,永不谢幕。

当我老了,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故乡风采依旧,依旧是那个斜阳傍青山,清风抚绿潭的故乡。惟有这样,我才可安心沉睡,安心化作我眷恋了一生的故乡的泥土。

作文读故乡有感 篇3

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不禁涌起澎湃的爱国情怀。本书讲述了雏鹰行动队(雏鹰行动队就在我们身边,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小学生代表)带领读者深进了解中国的历史,寻访优秀党员,宣传我们四周的优秀事迹,以实际行动,让党的光辉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本书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关抗美援朝义士邱少云的。1952年10月12日中午,忽然飞来四架敌机,在埋伏区投下几颗燃烧弹,有一颗正落在邱少云身边。四散飞迸的燃烧液溅到了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火球,实在,邱少云身后就有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个滚儿,身上的烈火就可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暴露目标。他牺牲自己,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下午五点,经过40多分钟,战士们攻占了391高地。战友们都说,邱少云没有死,他在烈火中永生。第二个故事有关黄继光的。1952年10月19昼夜,黄继光所在的部队碰到敌人一个暗躲火力点的疯狂射击,部队连续多次冲锋都没成功。在这关键时刻,他主动要求参加攻坚小组,负责消灭这个火力点。在战斗中,攻坚小组的两位战友牺牲了,黄继光也身负重伤,可他不顾一切地爬到敌人。

的枪口旁边,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眼,光荣牺牲。我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我被他们的爱党之情感动着,我更被他们的勇气激励着。90年前的中国,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治、民不聊生,国家命运岌岌可危。中国的前途究竟在哪里?无数志士仁人苦苦探寻着。而我们现在呢?生活是多么美好:新鲜的蔬果,干净的衣服,毛茸茸的玩具,搞笑的漫画书这麽好的生活环境,有家人的庇护,老师的教导,朋友的友情在以前战火纷飞的年代,和平,离人们太远。今天,以同道为的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开创***盛世,中华大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九十年风风雨雨,九十年饱经风霜,九十年励精图治,九十年灿烂辉煌,换来了祖国繁荣昌盛,换来了人民幸福安康。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国富民强!我们把美好的梦想层层堆砌,让远瞩的目光投向时间的前沿,审阅昨天,展看未来,沿着金光大道,一步一步靠近我们心中向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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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精品)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窃读记》有感(精品)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窃读记》是中国现代作家刘心武创作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窃读者李寻欢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深刻展示了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困境与追求。在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深受触动,以下是我对这部作品的一些感悟。

该小说以一个窃读者的视角展开,通过主人公李寻欢的亲身经历,揭示了读书对于个体成长的重要性。李寻欢从小家境贫寒,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但他通过偷读他人的书籍来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他窃取了很多书籍,尽力摄取了各种知识,并以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这种窃读行为虽然有些道德上的争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展示了李寻欢对于知识的渴望和对于自我成长的努力。这种渴望和努力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在小说中,作者还通过描写李寻欢与其他人的相处,展示了社会环境对于个体命运的巨大影响。李寻欢在他人眼中是个窃贼,他的行为让他被社会所排斥、所唾弃。他曾经经历孤独和绝望,但他对于知识的渴求和对于成长的追求使他逐渐获得了他人的认可和尊重。通过与社会的交往,李寻欢收获了朋友、爱情和尊严。这也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应该被外界的评价所束缚,我们应该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追求,并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此外,小说中还运用了丰富的艺术手法,包括夸张、对比和象征等,使作品更加生动鲜明。比如在小说中,作者将李寻欢形容为一个“野草人”,通过这个形象化的描写,突显了李寻欢的独特和与众不同。他在茫茫书海中追求知识,与常人不同的选择和努力,使他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个体。通过对比,小说中还展现了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社会中的命运迥异。这些手法的运用使小说更加有趣和深入人心。

总之,读完《窃读记》后,我深受触动。这本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李寻欢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深刻展示了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困境与追求。它告诉我们读书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教育是改变命运的有效途径。它也告诉我们应该坚持自我,追求自己的梦想,并努力改变现状。这本小说不仅仅是一个窃读者的故事,更是对于每个人追求自由、尊严和幸福的鼓舞和激励。

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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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篇1)

孔乙己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无意地从鲁迅的【吶喊】中阅读了【孔乙己】这篇小说,它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在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位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鲁迅透过这些细微的动作描写,把孔乙己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

文中的孔乙己不仅是一个读书人,也是一个低下阶层,[他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由此可见孔乙己是一个死要面子,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人。

最初,他虽然科举失败,但是因写得一手好字,而能够自给自足。可惜他好吃懒做,常把别人的书本,纸张,笔砚等东西也一起带走。后来在没有人叫他抄书了。结果因偷窃而被人打断了双腿。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惋惜,替孔乙己十分不值。他本来有一个大好机会,透过为别人抄书而赚钱,再次参加科考。但是他不甘于现状,所以他决定铤而走险。在现今社会中有很多人和孔乙己一样也抱有这种心态。学校里,有些同学因不想温习,同时也想要好成绩便在考试中作弊;职场中,有很多人想不劳而获,因此侵犯版权,设计抄袭等,在媒体上不绝于耳。社会中,有很多人贪图富贵,却好吃懒做,因此,他们便打劫银行等,做一些犯法的行为,最后赔上他们的一生。

孔乙己这个故事发人深省,鲁迅希望透过这个故事,警惕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我们要成功,便要懂得把握机会,朝着目标努力前进,才会成功。

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篇2)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篇3)

《孔乙己》是文学大师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触感染。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轨制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痹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触感染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饮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触感染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篇4)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读孔乙己有感(热门5篇)(篇5)

说起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会想起孔乙己这篇文章。但当我读起孔乙己的时候,却有了一些新发现。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思考的角度。

孔乙己曾被酒店老板成为穷秀才。但提起孔乙己和那个时代的背景的话。更多的便是叹息。小说《孔乙己》一简介、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在封建科举社会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对社会苦难者的模式,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片的艺术特色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苏稻的任务,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也有评论家认为孔乙己只是社会变革中的小人物,在社会变革中,小人物根本无力把握自己的出路,最终只能被生活吞噬。同时作者批判了冷漠、麻木的过敏性。通过描写周围群众对孔乙己的态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关于“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的知识点,相信这将有助于你更精彩的人生。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篇1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篇2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篇3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篇4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

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

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

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

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

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

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

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

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

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

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

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

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

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

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

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

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

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

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

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

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

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

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

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

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

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小学生精选例文

读孔乙己有感(范例5篇) 篇5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仅供您做初步了解!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篇1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篇2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篇3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篇4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读孔乙己有感(分享5篇) 篇5

说起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会想起孔乙己这篇文章。但当我读起孔乙己的时候,却有了一些新发现。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思考的角度。

孔乙己曾被酒店老板成为穷秀才。但提起孔乙己和那个时代的背景的话。更多的便是叹息。小说《孔乙己》一简介、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在封建科举社会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对社会苦难者的模式,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片的艺术特色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苏稻的任务,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也有评论家认为孔乙己只是社会变革中的小人物,在社会变革中,小人物根本无力把握自己的出路,最终只能被生活吞噬。同时作者批判了冷漠、麻木的过敏性。通过描写周围群众对孔乙己的态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

读城南旧事有感(热门)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城南旧事有感(热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城南旧事》有感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城南旧事》,心中涌起了许多感慨。这本书以其生动的描写和细腻的情感,带我回到了旧时的世界,触摸到了那些被岁月尘封的记忆。

《城南旧事》讲述了一个小城市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女孩,她对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希望。这个小城市拥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它曾经是繁荣祥和的,但在时光的洪流中逐渐被淹没。

书中描写了城南旧事的方方面面,比如那些古老的街巷、破旧的房屋、悠闲的老人和热情的人们。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城市画面。通过细腻的描写,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风貌和文化氛围。

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主人公和她的家人和朋友在历经生活的风风雨雨后,逐渐成长和坚强起来。她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如此真实而打动人心。无论是追逐梦想还是面对挫折,她们都用坚持和勇气去面对。这些故事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更加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城南旧事》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段历史的追溯和反思。通过书中的描写,我看到了曾经繁荣的城市是如何在时光的流转中逐渐变迁的。这些城南旧事也让我思考起了现实生活中的城市发展和变革。我们应该如何保留和传承历史文化,又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和进步?这些问题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读完《城南旧事》,我感受到了时间的不可逆转和人生的无常。那些年轻的梦想和热血在岁月的长河中逐渐消失,但它们留下的记忆却永远留在了心中。这让我意识到,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努力去追求我们内心真正的梦想和渴望。不论时光如何变迁,这些真挚的情感将永远伴随着我们。

读完《城南旧事》,我恍如回到了过去的岁月,青涩而美好。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在现实中寻找到了温暖和勇气。它让我触摸到了那些被岁月尘封的旧事,同时也启发了我对未来的思考和期许。

总之,读《城南旧事》让我收获颇多。这本书不仅带我回味旧时的风景和记忆,更让我思考起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它通过描写一个小城市的故事,展示了生活的丰富和多样性。只有珍惜眼前,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才能在时光的长河中留下美好的回忆。这是《城南旧事》给我留下的深刻感悟。

【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一)

“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自然界的事物就是这样循环反复,周而开始,而有一件东西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是时间。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认识到珍惜时间,珍惜“今日”的重要性。

“昨日之日不可留。”是啊!如果在昨日,你取得成绩,便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或是昨日办了件错事,便陷于忧郁沉闷中,也许所以你心中增添了一丝安慰或忏悔,但你可知就在这幸福的回忆和忧郁的沉闷中,今日——这最值得珍惜得时间却悄悄地流失了呢?时间不等人啊

我们有梦想,又抱负,但不能坐享其成。有一些人靠幻想来度日,想象着明天自我怎样出成绩,怎样为国家做贡献,甚至有的去算命看看自我是否有幸当个科学家,就在这幻想明天之中令今日的宝贵时间白白流失了;还有的人事事都要等到明天去做,要明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

我们不该在昨日中寻觅什么,也不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用来弥补昨日,准备明天。时间的河流流速之快令人难以估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在这有生之年为社会做出不朽的贡献呢?这就需要我们珍惜今日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去努力地工作,勤奋的学习,明天的成绩取得在于今日的努力。

我们仅有珍惜每一个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为社会做出贡献,回首昨日才是问心无愧的,展望明天才是充满信心的;仅有珍惜今日才能不愧于古人,后不愧于来者;仅有珍惜今日,我们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之后,令我俯下头,沉思……

在文章中,朱自清曾多次提到日子、时间是怎么过去,怎么流失的,“洗手时,日子从水盆中流过;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跃过;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飘过。”是啊!人生中有多少个美好的日子,可自己却从不会珍惜,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可惜。同学们,你们可曾想过,人生中那无数个美好的日子你们是否珍惜?或许,有人学习不好,便抱怨命运,抱怨上天,抱怨什么呢?当然是命运为何对自己如此不公,可我想告诉你们,别人在跑的时候,你也在跑,可是当你休息时,别人却在继续努力。一切的一切全在于自己,不在于他人。

珍惜时间,有人不过是口头一说罢了,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呀!每当想起那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我总是觉得违背了自己珍惜时间誓言。那是在暑假里,妈妈一直催着我做作业,而我总想着暑假很长,日复一日地说着“我知道了”,可是却一直没有把做作业放在心上,而是东玩西玩,想做什么做什么,就是不做作业。转眼,离收假还有三天,我才想起我作业没做完,于是拼了命的赶。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时间就是流水,一去不复返,也不会停留在原地,它在我的玩乐中流逝,原来珍惜时间是多么的重要啊!

经过那一件事,令我感受颇深。“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不为真可惜!若言始待明朝至,明朝又有明超事。为君聊赋今日诗,努力请从近日始。”我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真谛。从此,我立了一个座右铭:“今日事,今日毕!”从那以后,我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学生。

是啊,朱自清曾写过:“聪明的你请回答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会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令我沉默了,我想,应该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答案,但是,我们做为新时代的希望,应该带领人们珍惜时间,不要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认真过好每一天,开开心心地生活,健健康康地成长,认认真真的学习。做好新时代的榜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算你有无数的金钱财富,可是,没有日子,没有时间,你能干什么呢?金钱能买到时间吗?不能。同学们,请跟随时间的脚步,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孩子。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三)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为何,年少时的光阴,总是如风一般,转瞬即逝。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这,是万年不变的规律。但是,此时,我才悄然发现,十三年的光阴已经离我而去,儿时的我竟是那么得不懂得珍惜时间。

朱自清先生曾说过:“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有时候我也想,像朱自清先生那样仰天长叹,感受时间的飞逝,生命的短暂。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时常,我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幻想着:倘若时光能停止,那该有多好?不过,那都是不可能的。当我回到现实中,看着夕阳渐渐远去,看着太阳将最后一抹余辉洒向大地,我的幻想便会如泡沫般破碎,随着夕阳,消失在远方的天际。

今天,我又走在秋天的小路上,呆呆地看着树上的落叶挂在枝头,任凭风吹,摇摇欲坠。终于,它被一阵风刮落,在空中随风飘舞,最后,落在了泥土上。

突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恍然大悟,原来,尽管时间转瞬即逝,尽管生命如此短暂,但是,只要你活得有意义,活得有价值,哪怕你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你,仍会永存在人们的心中。就像这片落叶,它用它最后的生命,跳了一支震撼人心的死亡之舞,结束了它的生命。最后化作泥土,滋养着这片生它养它的土地。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永不磨灭。

我带着激动的心情,一路狂奔,回到家中。我东翻西找,总算找出了那本小时候的相册。我慢慢地,慢慢地,将相册打开,一张童真的笑脸映入了我的眼帘,我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其实,这些照片都是时间飞逝的证明啊!以前的时光并未离去,它其实一直隐藏在我脑海的深处,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明白了,不必再感叹时间流逝得多么快,不必再留恋昨天离去得多么可惜,我们只要把握好每一个明天,把握好每一个现在,那么,即使光阴流逝,它也没有虚度,它也会永存在你自己的心中。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四】

在暑假我读了一篇文章《匆匆》,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时间去了,却再也回不来了。时间是个自私的人。它不会为了婴儿甜美的微笑而停留一秒,来感受这完美;它也不会为了青年人风发的朝气而逗留一秒,来享受这活力;它更不会为了老人孤独的背影而感慨一秒,来安慰这沧桑。

然而时间对于每个人又都是公平的,它给予每个人同样的时间——二十四小时。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多一分一秒。愚蠢懒惰的人,把二十四小时变成了十二小时。反之,聪明勤快的人,往往能够把二十四小时变成四十八小时。

人们往往喜欢吧什么事都放在明天。明朝的钱鹤滩写的明日歌中“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当我想到这事,我的脸霎时间红透了。我想到了自我。每个周末我总是等到太阳高高挂起,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才慢吞吞的爬起来,吃着早中饭——早饭和午饭混合而成的。此刻回想起来,自我竟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不禁留下了懊悔的眼泪。花有再开的时候,人却没有再为少年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虚度自我的好年华,这样任由时间从我的手中流逝。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能在年轻的时候,明白时间的重要,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我应当把握自我的时间,充分利用这些有限的时间,去学习一些无限的知识,来充实自我的大脑。让自我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在自我平淡的人生中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我不会让自我赤裸裸的来到世间,而又赤裸裸的回去,我会带着星点光芒消失在夜空的一角。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五)

今天,怀着难以平静的心情,我读完了《匆匆》这篇课文,读完一瞬,我感觉到时间是多么的容易逝去。

早晨,从床上醒来,刷牙,洗脸,吃早饭。不经意中,有多少时间从手中飞逝去,晚上回家洗澡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它是最是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读书时,它从文字间溜走;谈话时,它从言语间离开。时间总是那么匆匆,他从没有失信过,也从没有为谁而停过。而如今,我从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孩子,到如今变成一位能说会道的学生,想想一年级报名的那一幕,仿佛就在昨天。

时间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正如雷锋叔叔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所以,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的时间,努力学习,为当今的社会创造出价值,不要让自己成为一名碌碌无为,浪费时间的人。

时间从我身边溜走,我却不引以为然,这篇课文让我认识到了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多么的容易在不经意之间离去,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学习,让我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经过细致的分类我们为您整合了“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而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想法也是止不住的涌现出来。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下自己的读后感,如果你觉得这个建议值得一试欢迎分享给你的社交圈!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1

今天我读了《细米》的第七章。它讲的是:由于梅纹悲伤过度,无心再去给细米的班级上课,导致全班在大考中发挥失常,成绩一塌糊涂。于是,好搞小聪明的细米想到了一个歪点子:盗卷!后来,因为细米的失算和朱金根的愚蠢,细米的盗卷行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细米的爸爸——杜子渐——稻香渡小学的校长十分生气,痛打了一顿细米,最终在梅纹的恳求下停了手。

读完了本文,我认为:在这件事中,细米和梅纹都有责任。首先是梅纹的错,她因家庭原因非常悲伤,导致一直到期末她的课都是由别人代理着讲完的,自己并没有对学生负责,这也是让细米有了盗卷行为的原因;其次是细米的错,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自认为此次“盗卷行动”万无一失,可还是因为朱金根的愚蠢而暴露了计划。细米虽然是为着梅纹着想,但因为自己的“小聪明”用错了地方,还是不对的。

做人是要学的聪明点,但绝对不是像细米一样的“小聪明”,而是“大智慧”!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我感到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米生活在稻香渡,一天,一群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来到了这里,几经周折,细米家得到了一个名叫梅纹的女孩。细米一家对梅纹很好,细米的爸爸是校长,他看梅纹干不了农活,便叫梅纹做了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天分,便极力地培养他,教他雕刻。在梅纹的开导下,细米终于从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

读完了《细米》这本书,我觉得它字字句句之间流露出的思想就是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够半途而废。在困难面前,要勇敢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就像我在写作业时,遇到难题,要勇敢面对,开动脑筋思考,不能退缩。就算做不对,也不要放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还从书中懂得了,要相信自己,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自己解决。就像我在做题时,有时不太确定,就不敢下笔,把题空在那儿了,可是我的想法几乎就是正确的。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要相信自己,大胆地下笔,相信我是最棒的。

通过读《细米》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要努力,成功靠自己,胜利在自己手中。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3

我读了《细米》这本书,颇有感悟。

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有一天,一个巨大的白帆飘到稻香渡,从白帆上下来一群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以纯净的心灵,净化了细米这个乡野之子,使他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宽容,使朋友之间化解矛盾;宽容,与朋友相处的更好;宽容,多一份责任;宽容,多一颗爱心;宽容,多一个奇迹!

六尺巷的故事讲得就是宽容:在清代康熙年间,吴性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争执。张英寄书:一张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书,立即让出三尺,吴性深为感动,也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的巷道。

这个故事更说明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人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国人,我们更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能创造奇迹的!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人体科学》、《野风车》《细米》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细米》这本书。看着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在稻田前守望的呆呆的男孩,那是多么美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个男孩就是细米,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细米很爱到处乱雕乱刻,但随意刻出的东西却常常能成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连环画,让人目不暇接。细米非常刻苦刻东西。有一次他的朋友梅纹看见细米在专心致志地刻着一只小毛驴,他的刻刀不是专门的雕刻刀,而是削铅笔的刀。细米的作品在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桌子上、抽屉里、床底下、墙上、四周到处都是。他雕刻的画面,是那么美,真让我佩服。

看到细米的才华,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名言:“天才出自勤奋。”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二胡艺术班。我对二胡一点儿也不喜欢,练习二胡也十分不情愿。每次练琴一下课,我就像放飞的小鸟一样。可是,一到练琴时间,我就无精打采,所以,我拉的琴声十分难听,不是拉得断断续续,就是音调不准。和我一起练琴的有一个叫丁文清的小女孩,她和我一样大,可是她已经考了二胡六级,拉出的曲子让我听得着了迷。又一次,我妈妈问她:“你怎么拉得这么好?”丁文清自豪地说:“我每天都要练习两个小时左右。”我想,丁文清可真刻苦,怪不得拉的这么好。我要是努力,也一定会和一样拉出好听的曲子。”暑假里,妈妈天天叫我练琴,我每次都拉得满头大汗的。一次次练习,我终于拉出了像样的曲子,爸爸妈妈笑了,我的心里也像喝了蜜似的甜。暑假考级,我还得了优秀呢。我喜欢上了拉二胡,放学回家我经常拿出二胡拉上一曲,动听的琴声带给我多少快乐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长大了要当音乐家,拉出动听的音乐,像细米一样带给大家美的享受,当然,天才出自勤奋,想成为音乐家可没那么容易,我会像细米一样刻苦练习,练出真本领。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读《乡土中国》有感收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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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

早就听说费孝通老师的这本书,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拜读,近期抓紧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在里面融入了质性研究和比较研究的科学探索方法,通过对比现代经济下西方的团体格局和乡土经济下中国的差序格局,引出中国情境下的关系社会的缘起等,更深层次解释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现象,受益匪浅。里面有很多喜欢的语句和思想,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下面这几段话:

1.中西社会结构的不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2.中西社会关系的理解: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而西方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改变。

3.最欣赏的恋爱观: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 《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书中有句话说,只有直接依赖土壤的生命才会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生根。我们生活的土地中国就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有了“土气”,没必要觉得丢脸。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应该庆幸这是我们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我何去何从?众所周知,落叶归根还是要还的,人也一样。如果忘了根在哪里,怎么回家?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4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5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


欲速是读书第一大病,功夫重在绵密不间断,不在不速也,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 写读后感,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记录下来,留作日后的回忆,从哪个方面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基于网友的需要,编辑整理了“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这些指导方针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做出调整!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篇1】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这本书以朴素的写实风格展现了上世纪20年代老北京的风土人情和生活百态。

《城南旧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们去看海”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英子无意认识的小偷本性是善良的、老实的。但是,这个小偷为了要养家糊口和供弟弟上学,便迫不得已去偷东西。不久后,就给便衣民警捉住了。英子很伤心也很疑惑:为什么他要去偷东西?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不是老实人,为什么民警还会抓他?这些问题困扰着英子,让英子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分不清天与海。

如果说“我们看海去”给我的印象是最深刻的,那么“爸爸的花儿落了”则是给我启示最多的。阅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道理:首先,我懂得了做人要坚强,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因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其次,我知道了碰到困难一定要勇敢,不能胆小,更不能做缩头乌龟。最后,我明白了平日里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偷懒。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彩虹,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中最绚烂,最愉快的时光。我们每个人都会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快乐的时光。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篇2】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这本书是她童年的回忆,讲了她童年的几件趣事,描述了她天真快乐的在北京城南的童年往事,那也是她最开心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故事非常细腻的描写了作者林海音那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我相信这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写了林海音小学毕业那年发生的点点滴滴,那年“我”小学毕业了,但是爸爸在医院中去世了,那年“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包括宋妈走之前的叮嘱,还有妈妈、爸爸的叮嘱都证明了“我”已不再是小孩,“我”已经长大了,要帮着爸爸妈妈,管好弟弟妹妹。林海音回家看到石榴落下了树,而且厨师老高又告诉她她的爸爸去世了,所以我觉得这个题目十分有诗意,而且石榴就像知道爸爸去世了似的,它也从树上掉了下来。

我的童年也非常有趣,我经常动不动就要问爸爸一些问题,在我心中有事情就一定要仔细问一问,一定要解决掉,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而且有什么事就要去看一看,好像不看不行似的,一定要一看究竟,才能解决问题,在童年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中,玩在我心中是最重要的,凡是包含玩这个字我都要去问一问,看一看。

在作者林海音的笔下,她的童年是非常快乐、有趣的,她写得也很生动,读起她的文章,她的童年趣事就浮现在了我眼前,我还从她的笔下读出了她对童年无限的向往和热爱,由此体会出因为她不能回到她那快乐的童年而体现出淡淡的忧伤,我还从她的笔下读出了他对童年深切的怀念和多么想一直停留在童年。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篇3】

宁静的夜,我倚着窗,在柔和的月色下恬睡,手里还拿着睡前陶醉其中的《城南旧事》。

恍惚中,我听见驼铃阵阵响,近了,更近了……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喧闹嘈杂。尘土飞扬的马路边,一个小女孩趴在窗上,懵懂地看着这个世界——她看见了,这是个纷纷扰扰、喧嚣吵闹的世界;这亦是个忧愁淡淡、哀思沉沉的世界。

于是,一双不食人间烟火的眼,流露出一丝迷茫、一丝忧伤。

为那潺潺的流水,为那缓缓的驼队,为那茫茫的人海。

还为随流水、驼队与人群远去的童真岁月。

悲喜童年,遗留在北京的红色小院,一回头,只能回味,无力追逐。

点滴往事,凝固于城南的黑瓦白墙,一仰天,只能遥望,无法寻回。

那段时光,如枝头芳香弥漫的花儿,天真浪漫、不谙世事。

而当花瓣洒落,我们只能惋惜落花青春短暂,还未再看一眼便就匆匆离去。

有些事儿,过了,便是过了,只留得满地清香。

我猛然醒过来,望窗外仍是一片深邃的星空,心中荡开童年往事的涟漪……

小时候,变化万千的世界对我有极大的吸引力。

闲暇日子,我总爱拉着外婆的手蹦蹦跳跳地奔向一个草长莺飞的花园,奔向柔软的绿地、绽放的鲜花。花园里有几株小桃树,如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遮遮掩掩、羞羞答答。

桃树枝头,桃花盛开,散发着醉人的芳香。

忽然,我瞧见一只粉蝶飞来,扑扇着翅膀停落在树梢。我兴奋地大叫,欢天喜地地跑过去,却看见那蝴蝶奄奄一息地靠在一片绿叶上,一动也不动。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一只翅膀破了一个洞,洞里透出金色的阳光。

这时,一只毛毛虫跟没看到蝴蝶似的,慢悠悠地从她身上踏过。一声声“咔擦”从叶间传递到耳边——蝴蝶的翅膀粉碎,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至今犹记得那天黄昏我撕心裂肺的哭声,怎么哄都哄不住。不仅仅是为了一个生命的远去,更因为我所热爱和信任的世界告诉了我现实的残酷——造物主在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把一切都想周全,比如这只蝴蝶,比如《城南故事》中的惠贞母女、奶妈与“黄板牙儿”、厚嘴唇的小偷儿……他们都遭受了命运的不公,而这种不公却不能被童年的我所理解。于是,看见黑暗的那一刻,我只有痛哭。

而英子却早早地明白了这一切,她选择了沉着,选择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责任。

只是有时候,我仿佛听见英子在城南的墙角下嘤嘤哭泣,因为生活中的愿望与现实的残酷相差甚远,更因为她的童年过早地逝去。

在那些时候,我也迷茫:在海滩边奔跑嬉戏的时光,为蝴蝶之死放声大哭的日子,为何流逝得这么快?

或许,童年只是一场美丽的梦——梦,总会有醒的一刻。

其实醒了也无妨,窗外月光皎洁,美好往事可以唤醒心底最纯真的回忆。

回忆沉淀在心中,留下一颗种子,一颗爱的种子。

我待她生根、发芽,绽开爱的花朵。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喜欢读书。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城南旧事》,我对这本书感触很深,但是书中也有我所不明白的地方。

在城南旧事中,有6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驴打滚》。这个故事讲的是:英子家的奶妈——宋妈。宋妈家穷,丈夫又没出息,还经常打她,在她当奶妈的这几年里,她的女儿丫头子被丈夫送人了,儿子小栓子(丈夫赌博,小栓子无人照看)掉进河里淹死了。这件事宋妈过了好几年才知道,在那之前,她还一直给儿子小栓子和丫头子做新衣服,新鞋子往家里带。她赚的钱都交给丈夫了,她以为都用在了养育儿女上,结果却是被他那没出息的丈夫吃光喝光赌光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悲叹宋妈的可怜,也被他对儿女的深深的爱所感动,让我更加能感受到爸爸妈妈爱我的点点滴滴。有一次,我从学校回到家就一直发高烧。这可急坏了爸爸妈妈,他们一个说要吃药,一个说要去看医生,两人都又着急又心疼,几乎吵了起来。有气无力的我,想要阻止他们却又无法说话。过了一会,爸爸给我泡了药,妈妈去打了盆水,拿了块毛巾,她把毛巾放进温水里,绞干后敷在我的额头上。这时,爸爸已经把药泡好端了过来。妈妈把我头上的毛巾拿掉,又把我扶起来喝药。喝完了药,妈妈让我躺下来又把毛巾敷在我滚烫的额头上。高烧一直发到了深夜都没停,我难受得嘴巴里不停的发出呜咽声。几乎一整个夜晚,我都没有睡着,爸爸妈妈也几乎一夜没合眼。三番五次的起来看我。尽管病得难受,但我心里暖洋洋的。

同时,我深深地同情巜驴打滚》中的小栓子和丫头子,跟他们比起来我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我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也感谢我所处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让我可以幸福的生活。可书中也有我不明白的地方,我不明宋妈为什么要跟那个赌徒丈夫回去?她已经跟丈夫没有一点感情了,连唯一的牵挂,孩子们都没有了。为什么还要和她丈夫在一起呢?她为什么不追求自己的自由生活呢?!真正是让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读城南旧事有感(范例5篇)【篇5】

城南旧事淡雅的文笔,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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