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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读后感

2023-08-08 包法利读后感

包法利读后感合集。

书籍引领我们一步一步走向智慧的殿堂,当我们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思维也随之发生了许多变化。这些启示稍加梳理,就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包法利读后感”所涉及的问题广泛而复杂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经过本页的阅读你会对相关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包法利读后感 篇1

《包法利夫人》这本书写得生动优美。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包法利夫人善良美丽而又温和的人。她一开始就是一个撑伞的小姑娘,后来她认识到了一位也很温和的查尔斯。她们慢慢地从相见,到相识,到相爱,于是就生活到了一起。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她哭了,包法利的老公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抱着包法利夫人一边抱着她一边安慰着她,后来她不哭了,后来他们去了一个地方去散步,太热了,他们就撑伞去了,那个男人太好了好像不想让包法利夫人受一点点的伤害。故事的结局非常悲惨,包法利夫人对生活感到绝望,对爱情死心。最后迫不得选择了自杀。包法利夫人死后查尔斯也猝死了,他们的小女儿伯特被送往cottm-mill谋生。包法利夫人在镇上算是一个亮点人物,自然就会引来许多求爱者。其中一个求爱者叫文书比包法利夫人小很多,文书很喜欢包法利夫人,他最后去了里昂进修,但是他对她的爱慕之心没有变,恰恰给另外一个求爱者一个机会他是一个不怀好心的人他只是想玩玩包法利夫人,上来他的‘鱼钩’。

他的不怀好心被包法利夫人知道了,就和他分手了。故事中主人公的经历让我知道了人心的美丑,人性的善恶。

包法利读后感 篇2

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存在着一种偏见:家庭主妇就该待在家好好带孩子,其他事都不要管。即使你要管,也只管与孩子和家里有关的就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不是婚前说好的:我只负责生,其他都不用管。很多家庭主妇都被丈夫婚前的甜言蜜语所蒙蔽,真的相信会有甩手掌柜这回事。婚后却各种鸡飞狗跳,啼笑皆非的原因把你从工作岗位拉下来,照顾家庭,照顾小孩,照顾老人。一瞬间成为保姆式的存在。从此家中地位骤降,话语权微乎其微,连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孩都比你更有话语权。你开始怀疑结婚是个错误,确实结婚是个错。长期重复繁琐的婚后生活甚至让你开始怀疑从前受过的教育是否都在骗人。

你开始怀念从前,渴望新的生活。但什么是新?从零重新开始,你觉得太难,现实也不允许;重拾爱好,似乎从前的爱好都被婚姻生活所重置,提不起劲;你看到电视剧中阔太太们的生活很是羡慕,于是开始无止境地购物,以为物质的富足足以弥补虚无的生活。渐渐发现现实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物质越丰厚,精神越空虚。你开始渴望有人能理解你,希望有精神上的沟通。你开始疯狂买入各类课程,以为买课就是丰富精神生活。经过不断折腾,钱和时间浪费了不少,什么也没收获,你再次怀疑婚后生活。你开始无解,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来取乐自己。你开始将精神的焦虑对准身边人,挑他们的刺,把不满都用谩骂的方式发泄到他们身上,而且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第一次看到艾玛,哭得稀里哗啦,有种被人揭穿的羞耻感。这个社会一直高唱着要保持自我,我们不过是为了坚守住曾经的那个“我”作出了种种尝试。艾玛的尝试确实极端了些,超出了平常人的承受范围。但那是艺术,正如电影所呈现的鸡毛蒜皮的日常一样。当一个女孩儿,一个还生活在幻觉中的女孩忽而变身为少妇,对未来的憧憬和对丈夫的期许,完全没被实现。当生活的闭塞,又加剧了这样的状况后,试问还有哪个小女孩儿能不渴望有个“骑士”能为自己遮风挡雨。而显然这样的“骑士”没有出现,倒是本该以“白马王子”般出现的丈夫一直没能体会到艾玛的感受,一直误以为艾玛是跟他感同身受的。在婚姻生活中,这样的夫妻比比皆是,一直过着鸡同鸭讲的沟通生活。直到艾玛生起了病,丈夫仍旧不知她是为何生的病,还为她搬了家,以为只要换一种环境艾玛就会重生。少女的心,怎么会因为环境的更换而改变。

艾玛需要的远不止环境的转变,她需要的是心灵的契合。

谁不曾幻想过自己未来的丈夫以及婚后的生活,现实往往与想象大相径庭。艾玛就是这样的写照。在未结婚前,所有的少女的想象都或多或少来自曾受过的教育以及自身的眼界。但绝大多数的少女都会将婚后生活不自觉地美化,艾玛也一样,所以才会在婚后觉得生活不是自己所想要的。不是少女心爱变,而是这时的少女才发现现实可能与想象是有差别的。作文如果这时能清醒,能将生活的重心调整,那么生活会随着你的转变而转变。但身处的环境很重要,正如夏尔所认为的一样。但同样重要的是少女自身的想法,艾玛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她把过往的幻想当成了现实,而现实则被她所嫌弃并抛弃。所以遇到了她的“初恋”。一个同她一样对生活充满幻想的莱昂。在爱情中,灵魂的契合其实才是最重要的,至少在他们的意识中是这样的。一个对自己的从前恋恋不忘,一个渴望新鲜刺激,两个鲜活的青春撞击。而正是因为青春的冲动,让他们什么都不怕,但也注定没有未来。这段无疾而终的青春之恋,在谁也还没有真正享受时就这样落幕。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急速落幕,让艾玛更渴望爱情的滋润,她甚至认为这才是人生不仅为她后来会上当,甚至为她最后的飞蛾扑火埋下了伏笔。

艾玛是可耻的,也是可悲的,为她所谓的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今天的我们呢?我们还要重蹈艾玛的覆辙吗?你愿意为爱情付出些什么呢?青春期的少女总是冲动而多情的,她们从来都是带着热情飞扑向前,以为对方也是如自己一般享受。乏味的生活确实需要调味,但调味料一定要选好,不能是为了调味而调味,一锅美味可能就这样糟蹋只能倒掉了。

每个小女生对爱情总会有或多或少的幻想,不切实际是必然的,但请务必记住艾玛,一个为爱葬身火海的无知女。

包法利读后感 篇3

年幼时候,是很难喜欢《包法利夫人》的,它不太合乎浪漫的情怀。虽然它具备一切浪漫剧的条件:年轻美丽的女主角,不幸的婚姻,负心情人,毁灭的结局。可事实上,却没有期料中的那种伤情。尤其是在大量阅读各种西方小说的青春时代,《安娜·卡列尼娜》,《被污辱与被损害的》,《简爱》,《呼啸山庄》,《约翰·克利斯朵夫》,特别是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小说:《初恋》,《贵族之家》,《前夜》等,从中攫取的多是美丽的委婉的忧伤。青春时代,大都是崇尚感伤主义的。不幸和牺牲罩了幻想的光环,格外照耀着经验和认识都处于空虚的年轻时光。而《包法利夫人》却熄灭了光环,令人看见底下黯然的真相。爱玛的美貌、爱情、忧郁、希望和绝望,甚至于她的死,都是在缺乏同情和赞美的描写中,呈现眼前,更不要说别的了。这一切都不够热情和甜蜜,无法满足自恋的情结。即便是成年,再一次读《包法利夫人》,觉出了它的好,也不是为它醉心。相反,因你比年幼时清醒,于是便冷静了,它原是没有一点让人做梦的企图,你领受到的是更为真实的现实。所以,你是,折服,折服写实的残酷。

重读的新近周克希先生的复译本《包法利夫人》,他在序言中,提到儒勒·德·戈吉耶由小说而发明“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定义为“人所具的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其实,这已经囊括了包法利夫人命运的所有性质。多情和善感,追究起来,竟只是“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终因“设想”和真实力量悬殊,跟循既定的逻辑,形成整个事件的因果的骨骼。可事情却又远不是一个定义那么简单,如同现实一样,“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日常过程,这个过程是因果的骨骼上的血脉、肌肉、丰富敏感的神经,也是决定它不是定义而是小说的全部理由。

还是要引用权威的语录,序言中提到的左拉的话。如左拉这样同是所谓自然主义者,他是能够了解写实的工作性质:“以《包法利夫人》为典型的自然主义小说的首要特征,便是准确地复制生活,排除任何故事性成分。作品的结构仅在于选择场景以及某种和谐的展开秩序……”“场景”、“和谐的展开秩序”,便是写实的美学要素。那么,“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及遭致灭亡,是经由如何的“场景”与“展开秩序”而实现的呢?

设想成为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是从爱玛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孕育培养的。那一年,她被父亲送去修道院读书。爱玛在修道院里并没有如通常那样感到压抑,相反,她以她的所好攫取了多愁善感的养料。宗教、教义、宗教仪式,还有修女,为她组织了一个不真实的梦幻世界,她在此沉醉不醒。这是她浪漫的天性所致,也多少因为外省修道院的人性的气质。修女们对待爱玛非常友爱,忏悔时,神父缠绵的絮语,讲道中引用情人、婚姻的比喻,同学们偷带进来互相传看的精美画册,还有那个每月来修道院一星期做针线的老姑娘,唱古老的情歌,讲故事,说新闻,甚至散播小说这种世俗读物。在这里,终因为远离中心而纲纪松懈。于是,修道院便“充满温情”。爱玛的感伤性格在此得到丰厚褊狭的营养,她对生活的想象,即“欢愉,激情,陶醉”的概念,也在此完成。在这些概念化的想象之下,蕴含较深又细水长流的日常生活,就显得太平淡了,平淡到她认为是个错误。

她是在与包法利医生结婚之后,尖锐地意识到这个错误。此前,闺阁的生活再是沉闷,到底还说是有出路的,出路就是结婚。居住分散的外省乡间,又不是世家出身,婚姻的机会其实很有限。于是,当包法利这个乡间医生一旦出现,她便将幸福的指望交给了他,而紧接着就感到了失望。包法利这个笨人,实在是有着感人的爱,即便是对他从未爱过的前妻,也含着温情,何况是他深爱的爱玛。“他情不自禁地经常要去抚摸她的梳子、戒指和披巾”;他对她言听计从;为了换个她乐意的环境,不惜放弃他好不容易立足行医的托斯特,迁去永镇;在爱玛死后,还按着她的喜好行事;他终于发现爱玛不忠实的证据,被嫉妒打击得一蹶不振的时候,当他久久望着妻子的情人罗多尔夫,“他仿佛又见着了跟她有关的一样东西”,竟也嫌隙尽释。这样的爱是爱玛没有从书上读过的,因此便是在她想象之外。“而她又没法理解自己不曾身经的事情”,这其实是致命的缺陷,她的世界就是那么狭小,她没有体验的情感于她都是不存在的。由于她对客观的外界缺乏理解,或者说理解的愿望,她才可能一任发展“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走入幻觉的深渊。

如同《包法利夫人》的副题“外省风俗”,包法利医生就是“外省风俗”的最好体现。他比爱玛更早登场,也更晚退场,是为爱玛的剧情演出序幕和尾声。这大约就是左拉所说的,“和谐的展开秩序”,命运的因素依着自然的规律渐次进入,逐步形成事端,又在事毕会留下影响。小说的开头便是幼年的包法利入学读书。这是一个老实、呆笨、心底淳厚、少见识但尽职守责的孩子,有多少乡村医生是用这样的坯子做成。他们巡游乡间,会的就那么几手,可却包治百病。有治不好的,也不见怪,因为有上帝召唤做后盾呢!而医生的品格就是见证。像爱玛这样一个乡下地主的女儿,与好名声的包法利医生结婚,已是她的福分。再不会有更加出奇制胜的机遇了,除非出现神话,比如辛德瑞拉的故事。而性格严谨的自然主义向来不制造神话,他们从不企图扭转“普通生活的平常进程”,于是他们便也无法扼止爱玛,这一个沉溺于自我幻觉的女人,一厢情愿地制造神话。当然,他们同样无法扼止生活的进程不断地击破她的臆造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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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花》读后感【篇一】

《养花》这篇课文,详尽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足表述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喜爱。读过本文,我对劳动中的甜酸苦辣拥有刻骨铭心的感受。如果气温突然变化,就得全家人鼓励,救治花草植物,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电也不在意。劳动中如果沒有苦,又为什么会有甜呢?人世间沒有不劳动就得到 的开心,都没有可以不吃苦耐劳的劳动。老舍爷爷的亲身经历不更是一个强有力的证实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还要煞费苦心、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见到自身令人满意的作文,内心是多么的甜呀!多得些专业知识并并不是错事。说得多好啊!但是,要获得专业知识,如果不努力劳动,不尝尽酸苦,怎能行?又怎么会获得开心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始终没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过去学习培训,吃不得苦,想学精课程,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问题。历经老师和爸爸妈妈的文化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培训理应任劳任怨的大道理。如今,我放弃了过多的玩乐,尽早认真学习,把握了大量、更扎扎实实的专业知识,总算尝到学习培训的好处。不劳动者,连棵花也养养不活,这难道并并不是真谛吗?多么的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仅表明了劳动的必要性,还表明了为人正直办事的真知。这话将始终是我的座右铭:仅有劳动,才可以造就出幸福的生活。借问,不劳动又哪来哪些做为呢,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场景:炎热,太阳光火辣辣的,热流的人,蚊虫精兵也是令人烦恼不堪入目,但我还是全神贯注地组装,组装非常艰难,劲儿使变大,零件往两侧滑;劲儿用变小,又粘不稳固。点胶匀称也难以保证。第一次失败了,我绝不泄气,再说第二次。我将强力胶匀称地抹上去,用劲地握手中内心,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三分钟我手内心积满了汗液。手又酸又痛,我锲而不舍地挤压成型着,连零件的锐角割破了手也不在意。总算,一架精美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上问世了。我开心地想:虽吃完些苦,非常值得!

读过《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地了解来到劳动的真实含意: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以后,才会出现不绝的甘甜。我一定始终喜爱劳动!

《养花》读后感(篇二)

《养花》这篇文章,讲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记忆。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界里没有不劳动就会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句话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又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尝不了真正的甜。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说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记在我的心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不劳动又哪来什么名誉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画画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讨厌的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厌,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画画,画的精致这是相当困难的。第一次画不好,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线擦掉,就开始画第二次。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但我坚持不懈地画着。终于,一幅精致的画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还是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三)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养花》读后有感作文。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邀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贪睡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小学六年级作文《《养花》读后有感作文》。现在,我放弃了过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习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作飞机模型的情景:酷暑,太阳火辣辣的,热气的人,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想:我一定要拼装好,拿第一名,可是,拼装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去,使劲地握在手心里,毫不放松。一秒钟、两秒钟……一分钟、两分钟……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我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零件的锐角划破了手也不在乎。终于,一架精致的小飞机模型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值得!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养花》读后感【篇四】

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写得情真意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一开始,老舍先生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罢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优”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事物充满了爱的感情,那么这种爱就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贪玩,拿起书来就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始终稀松平常,尤其是作文总是干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平。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引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有时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因此,学习成绩,尤其是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爱,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习成绩的“步步登高”。=

由此我又想起生物学家达尔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不知厌倦。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了迷,采集到的昆虫标本多得双手拿不住了,就用嘴叼着带回家。父亲执意让他在大学学医学经济,可到头来他还是转学了生物。毕业后,又不辞千辛万苦,随海船周游世界,采集标本,研究生物的演化。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爱的心血孕育出成功之果,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还是达尔文说得好:“爱自己的事业吧!爱,能使你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就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爱自己的事业吧,因为爱的感情是扬起的帆,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养花》读后感【篇五】

《养花》这篇文章记叙了老舍爷爷养花的事,讲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而我的学习不正如养花吗?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爷爷以这句话做为他养花的动力与见证,以自己的行动来养好花。这点,和我做作业的意义不是一样吗?记得那次背课文,我还没有准备好,根本不会背,我浏览了一遍课文,想去组长那儿搏一搏。“看花的人……”“错了,回去重背吧!”我还刚背了前面一些呢,就错了,太意外了。

我在位置上仔仔细细地读了几遍,又把几处难背的地方抄了几遍,“这样万无一失了吧!”我满怀信心,向组长走去。我又开始背了,这回还算好,我过了几个关卡,可是好景不长,我又咔壳了,“可惜,还是拿回去再准备吧!”我失望了,连背二次都不成功,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我第三次还没有背出,那我这次背颂成绩就算是太不成功了。“我这次一定要背出呀!”我的心里不时地想着。

我回到了位子上,再次捧起语文书,不经意间翻到了养花这课,老舍爷爷的话又在我耳边出现了——不劳动,这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这是真理,不劳动,哪来的成功呀!我这次背不出一定是我不够努力,相反,只我我努力记了,那一定是背得出这篇课文的。”我看到了鼓励我的话,又有了精神,认认真真看起了要背的文章。

我决定再去组长那试背一遍。“星期天,我去看花……犹如海上午夜的潮声。”太棒了,我终于把它背下来了!

放学前,老师来问背诵情况,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都举起了手,我显得格外兴奋,因为我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成功。不过一切都印证了一句话。正是这句话,让我对学习充满了动力,充满了新奇,充满了新的看法……

不劳动,连棵花草都养不活,这的确是真理,养花是这样,我们学习哪里不是这样呢?

《养花》读后感【篇六】

老舍爷爷深有体会地说:“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的,花不是一下就能养活的,而是需要精心挑选花种、摸清花的脾气,要天天细心的观察照管,要浇水施肥,还要一天搬进搬出……不付出劳动,怎么会取得成功。的确,只有爱劳动的人才能享受到劳动给一个人带来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不爱劳动的人则一无所有。

养花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呢?下课时,同学在外面玩耍,自己只能坐在教室里努力回想老师上课讲的知识;考试前一夜,同学早早入睡,自己只能坐在书桌前努力复习;做习题时,同学用口算,自己只能坐在椅子上一次次的在草稿纸上算了又算……就这样,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最终受到了老师的表场。我尝到了刻苦学习的乐趣,也领悟了一个道理:不论是养花,还是学习,如果想要得到成果,就必须努力学习和劳动。“劳动创造了一切,劳动创造了世界。”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老舍爷爷给我提了个醒,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要博览群书,为了认识自然、探求真理,要敢于独立思考,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必须先学会吃苦。所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一直相信这句话。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作者养花的乐趣,也是我学习完这篇文章后的心得。

《养花》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手养花的实践体会到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过后,我的感触很深。

“不劳动,连课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有很深的体会。以前上英语课(辅导班)的时候,光听着,也不记笔记。考试前,就会来个“临时抱佛脚”,到处借同学的笔记看,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句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结果我的英语成绩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

今后,我要在学习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放假前上五年级,学习很紧张,作业也特别多。每天放学回到家中,二话不说,就要马不停蹄地打开书包拿出作业本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只做了一会儿,便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我知趣地在脑门上洒点水,人顿时清醒许多。可是,这办法用多了也就渐渐失效了。后来,我做作业累了,就在家里跳几下活动活动,然后回到桌前继续写。如此往复循环,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因此,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办法然后付出劳动,空想只会让人一事无成。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习方法。

《养花》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现代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 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己久,所以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

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 乐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 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 然,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上课从 来都不认真听,到了考试的时候,便乱写乱抄,所以我的成绩很不 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结果。只有像老舍 先生这样,才能巩固基础,学到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 绩明显地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 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现在是六年级的学生了, 学习也变得更紧张,作业也多了。放学回到家,二话不说,就要马上打开书本做作业,这样一来,常常做不到几分钟就头昏脑涨了。 后来,做作业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就到屋外活动活动筋骨,看看 绿色植物,借这个机会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儿,然后 又再出去,这样往复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又有点近视, 采用这种办法后对保护视力起了很好的作用。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获益匪浅,既懂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 习方法,这篇文章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篇文章。

《养花》读后感(篇九)

我读过老舍的的不少作品。例如:《我家的大花猫》,《劳动最有的滋味》等等。但读,《养花》一文,却别有一番情趣。

看了《养花》一文,我深有感受。”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多么朴素的真理啊!我并不爱养花,但我相信,不仅养花是这样,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劳动。只要付出劳动,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结出累累硕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会跳拉丁舞。其实这里也蕴藏着许多苦和乐,又一次,老师给我留了一些作业,我觉得这写作业对我来说非常简单。可老师却说我是‘’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在脑海中时时回响。经过我不断努力,终于在拉丁舞考级的时候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除了辛勤的劳动之外,还要持之以恒,这样才能品尝到劳动果实的滋味,就拿学习来说吧,以前,我不爱动脑筋,语文成绩一般,一提归纳段意我就头疼。每当遇到归纳断意时,我就按照参考资料一抄了事,可是自己吃了别人丰收的果实怎么会甜呢?

我国有句古语:‘’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归纳段意的能力有了进步,语文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这难道不是付出劳动代价换来的吗?

老舍爷爷还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读了这段话,我觉得不仅养花是这样,生活和学习也是这样。他们好比一个变幻莫测,神奇美丽的万花筒,赐给人们的欢乐,有忧愁,有痛苦,也有悲伤。

我爱学习,就和老舍爷爷爱养花一样,也同样要付出劳动的代价。我愿和所有的朋友一起来干,用劳动的汗水浇灌理想的花朵。

活着高中读后感合集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着高中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1)

童年,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是美好的,可是在作家余华的著名小说《活着》中的三个孩子都过着苦难的童年,在那个年代的孩子和现在的孩子不能比,经济不好,条件不好,甚至连肚子也填不饱。

书中的三个孩子,分别是凤霞,有庆,苦根。凤霞是一个女孩子,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庆能上学,被迫到别的有钱人家去干活。有一次,在三年大饥荒的时候,为了不被别人抢走一个地瓜,差点出人命。有庆是凤霞的弟弟,冬天时为了不磨坏一双布鞋,天天都赤脚跑到学校,又赤脚跑回家。有时空了就会帮父亲干点活。最不幸的是苦根,因为家里穷,以前没有零食吃,有一天苦根生病了,外公给他炒了一大盆豆子当零食,他吃多了,最终被撑死了。上面三位孩子的苦难生活和现在美好的生活根本没法比。

在现在,就拿吃饭来说,书中的孩子为了一个地瓜会跟人拼命,听到有粥喝会高兴得跳起来等,都表现了那时食物的珍贵。再看看现在,吃饭不仅仅是吃饱了,有些孩子只喜欢吃昂贵的肉或一些山珍海味,只有个别不挑食的孩子。就是这样,有些孩子经常吵着闹着去大酒店,大饭馆吃饭,对一些自以为不好吃的菜指指点点。要是在过去,这些“不好吃的菜”一定是美味佳肴。

这么美好的童年,这么愉快欢乐的童年,有些孩子还会连连叫苦,他们有真正体会到这些过去孩子的苦难吗?没有!我们从现在一直到将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不能再浪费粮食和资源了,否则将来我们会变得痛苦。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2)

读完余华老师的《活着》,我久久地说不出话,内心掀起惊涛骇浪,再无法平静。我不禁埋怨余华的残忍,他给了所有人一个死亡的结局,却让故事的主人公独活在这世上,带着一头老牛和一屋回忆。我想他应该是痛苦的吧,大半辈子都在与命运作对,在苦难中挣扎,到了弥留之际,也要带着那些泥泞的过往。他的一生还不够苦吗?

他当然是困苦的,名为福贵,却没有“福”,也失了“贵”。他的前半生过得潇洒肆意,但是在他嗜赌成性,败光所有家产后,他的命运由此改变。一场赌博,他输了所有家产,也输了一生的福气。父亲去世,自己被拉去当壮丁,返乡后,母亲早已病逝,女儿变得又聋又哑。接着他的儿女、妻子、女婿甚至是他的外孙都接连离他而去,苦难的浪潮将他埋没。我不明白,面对如此悲剧,他怎么还能继续生活在这索然无味的人世间?

但当我再次回顾书中的细枝末节时,我发现我错了,福贵的最后是平静的,是一种超然的平静,他以极其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他跌宕的一生。回顾他的一生,我们所关注的是他经受的种种磨难和痛苦,而对于福贵来说,他的回忆中穿插着许多苦难以外的东西。那是幸运,更是幸福,这些才是他刻在心底所铭记的。幸运在于他的妻子对他不离不弃,幸运在于他的儿女懂事能干,幸运在于他的女婿老实孝顺,幸运更是在于他一次又一次地活着。从军中逃离回家时活着,忍受病痛时活着,到最后依然活着。余华写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他已经做到了活着,还有什么是不幸的呢?这些一点一滴的幸运汇聚成了幸福穿插在他满目疮痍的人生中,为他带来生的希望。

故事的结尾,福贵真的凑足了钱,他也真的买了一头牛,一头老牛,一头和他一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他为它取名福贵,似乎并没有把它看成一头牲畜,而是以朋友相待,他对着老牛吞吐着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地也是尽心尽力了。”他对“福贵”说着,如果他的家人还在身边,也许就是这样的情景吧。他每天对着老牛说话,话中的场景许是他所向往的,正是这一天一天的反复唠叨,让他深刻记住了他一生的幸福。那头老牛就像是他走过了无尽漫长的黑夜之后,世界许诺他的一丝光明,这一丝光明让他沉沦,让他回忆,让他活着。我想他应该是充满希望的,因为有念想,所以有希望。因为活着,就是最大的希望。

人生无常,纵然世界上的苦难众多,但我们总能找到光亮点燃黑夜。疫情当前,面临封校,人人惶恐不安。但是展望身边,有熟悉的同学,有敬重的老师,还有关爱自己的父母亲戚,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也只是沧海一粟,我们的身边处处都是希望,我们生活着就是希望。我们总说学习苦,学习累,但我们学着走出每一步的过程都是在找寻自己的远方。我们活着,热烈地活着,带着生命的希望,带着身边人给予我们的希望,奔赴着远方更大的希望。

我们一直在找寻希望的路上,不要忘了,在枯燥繁琐的生活中处处都藏着希望。不要忘了,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希望。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3)

活着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题记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两天就读完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已经看过,这便让我真切的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的面对世界,一切伤病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地对待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失声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损后留下的怯懦眼泪,想起莎翁著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部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他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铸造而成的。数xx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这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的知道,并且敢于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追求,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生了一个刚步入高二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4)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不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5)

那天下午,我在书架前反复看,希望找到一本书,洗一洗我那被尘世喧嚣弄得灰蒙蒙的心灵。当我看到这本书——《活着》时,就感到一种力量——“活着”,那是一种怎样震撼人心的冲击力啊!作者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真挚的情感带领我们去探索人——他是怎样一步步走来,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去。

本文的主人公叫福贵,他的生命应该是大富大贵才对。但是他的生命轨迹与我的猜想完全不同。从主人公输光家产开始,灾难便接踵而至。

父亲因自己的不孝而离去。母亲和妻子也因困苦的日子而失去了生命,女儿也因没钱看病而失聪。

富贵没有退缩。他试着学做农活,曾经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现在却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可当每次生活有了起色时,打击总是接踵而至,亲人一一故去。父亲的振兴家业的期望完全成了泡影。可悲,但又没有办法。

生命中的人和事物时时刻刻在经历着变化,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构成不同的景象。不论这些景象是美好还是丑陋,其本身的丰富性也是令人敬佩的。人生多彩,世态万千,我们有幸经历这一切,不得不对生命的磅礴肃然起敬。

生命是坚强的。

福贵在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打击之后仍然能够继续忍受痛苦,坚强的生活,用一切方法鼓励自己,而没有向命运低头。不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有千般难万般难,却最终能够适应,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困难退缩呢?

生命是令人感动的。

福贵在生存的最底线挣扎的时候,仍是万分善良地总能想到办法宽慰自己。“只要人活得开心,就不怕穷。”“想来想去,这都是命。”“再苦也要熬下去。”他甚至不惜用苦难安慰受伤而疲惫至极的心灵,哪怕在亲人一个个故去后还想着,也好,所有的亲人都是我亲自安葬的,都葬在祖坟边,也不再有什么牵挂了。善良与忍受,是传统,也是本能!

生命是伟大的。

生命是雪山之巅千年积雪融成的溪水,载着浑厚的积淀却始终欢乐地发源,流向远方。不因为历史的沉重而背有包袱,不因为面前的艰险而有所停顿,婉转着倾泻而下,寻找本位的归属,知道投入大海的怀抱。

生命如此伟大而美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珍视她呢?

既然我们没有理由逃避生命中的苦难,那么就奋起努力吧!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的活着!

所以珍爱生命吧,让生命放出光彩!

我坚信;长歌怀采薇,明天会更美。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6)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7)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读后感二

活着,是一种修行。

人生在世,红尘之间,修行无不是苦涩的。当苦难与挫折磨炼我们的心,有的人在绝望中孤独地死去,他们终究与修行无缘。而有的人,将一切看淡,承受那些不可能承受的,面对那些无法面对的。如果你问他,“活着”意味着什么,他会说,那意味着修行。

没错,他是刘伟,一个固执地为梦想,插上翅膀的修行者。

命运无情地夺去他的双臂,梦想与希望一次次破碎。现实给了他太多太多苦难,而他却将这些苦难化为前进的动力。我们都在感叹命运对他的不公,而他只是说“还好”。一个人究竟是拥有了怎样强大的内心,才会用这样的轻描淡写一带而过那坚强前后的血与泪!

我看着镜头中的刘伟,坚毅的目光,淡然的神情,发自内心的微笑。回想起他那句让无数人潸然泪下的话语:“我失去了双臂,但感谢上苍,他只是想让我拥抱更大的世界。”突然体会到一种强劲的生命的力量,一种无所畏惧的生命气息。面对这样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命运也只能向他低头,而他,却登上维也纳金色大厅的舞台,用音乐向世人讲述一个修行者的生命旅程,用精彩而作文绚烂的绽放诠释“活着”的意义。

刘伟的钢琴声在耳畔回响,一种火辣辣的生命的气息向我扑来。

不禁想起了一种细茎的藤蔓,它一身挂着铜币似的叶子向前匍匐,缠绕在蒲葵树上。从树根向树腹再向树干,为了生命的誓言,不曾在时光中反悔,也不曾在雨季里伫足,像无畏的勇士一路向前,只为寻找枝头的一缕阳光,在高高的树枝上顿悟生命,在阳光雨露间平静地回味自己一路走来的辛酸与幸福。它和刘伟一样,踏着修行之旅而来,那种对命运的淡然与无畏令我感动。

学习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我们在文人黑客的文字里思索,在数学与物理的大网中挣扎,这些方块字,阿拉伯数字带给我们学习的快乐,同时也制造了太多的苦恼。我们不可避免地犯错,不可避免地摔了一次又一次,可这都不算什么。当我们克服一个个困难,挺过一道道难关,那些错误带给我们的不再是失意与惆怅,而是难得的经验。回想起来,似乎一切失败与失误都只是为了让最终的成功变得更绚烂,让我们变得更勇敢。

那么,就一起勇敢地踏上这趟修行的旅程吧,带上你的感动与感悟,让我们出发!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8)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

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9)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活着高中读后感(篇10)

“这下咱们怕是回不去了。”“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这是《活着》中一段极简单、极朴实的对白,然合卷于斯,余音绕梁,震颤我心。

作者余华1960年4月出生,曾经从事过五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作品已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37个国家和地区出版。

我读《活着》,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贵这个人,他在经历了亲人一个个死去的劫难之后,依然对生活没有任何抱怨,反而用一种坚韧的生活姿态,来承受不可承受的痛苦;用忍耐与温情承受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他艰难的、默默的活着,以果敢之心来反抗死亡与痛苦,从而展现出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和温情。在福贵身上,我们似乎未见高尚亦或是神圣,然而我们却看到暖彻心扉的亲情,看到他在经历了生活的多种磨难后,慢慢变得坚强宽广的胸怀。他在忍受生活给予的一切后,在希望失去后,仍然不放弃,不抱怨,不诅咒生活而是用忍耐和爱去面对生活。

《活着》中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这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谁,同时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讲述了太多难以承受的、巨大的苦难;讲述了丰富的泪水和无限的悲伤;《活着》还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活着,其本身就应有的尊严。活着,绝不是仅仅为了贪生苟且,活着是为了亲情不死,是为了守候不亡,是为了人生不悔。愿天下苍生真诚的活着!

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这篇关于《怀念母亲》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很受感动。季羡林爷爷说: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季羡林爷爷的母亲只活了40多岁,他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可见,他对母亲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呀!

现在,我们每天都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母亲把我们当成宝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早上,给我们做丰富而有营养的早餐,送我们上学,晚上,为我们盖被、洗衣,生病了,赶紧引我们看医生等,可我们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点小事,我和母亲闹起了别扭,当时我对母亲大吼大叫的,可母亲一点也没有生气。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但祖国母亲的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她竭尽全力地养育着祖国千千万万的花朵,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不少英才。作为我们少年儿童,应该好好学习,发愤图强,争取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季羡林爷爷学习,学习他对母亲和祖国真挚的爱,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孝敬母亲,去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去为自己的祖国奉献自己的一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季羡林写得《怀念母亲》这篇课文,一丝丝、一滴滴的感受凝聚成一颗大水珠,开始发泄了。

季羡林六岁时,就离开生母。六岁这么小的年龄,本该在妈妈的温暖、爱护下成长,却离开了母亲。然而回了两次家,但都不是专门去看妈妈的,没有一次可以和妈妈促膝谈心的时候。可在他妈妈死去的时候,让他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啊!当养你生你的母亲死了的`时候,得有多么伤心啊,无依无靠,就像具行尸走肉。可是,季羡林从六岁起就离开生母,没照顾过自己的母亲一天,他得有多愧疚呀!

其实,古今中外的母亲都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拥有一份好的工作,多些时间回家看看。

刚学完这篇课文时,就有人在课堂上捣乱。有位同学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问他,他今天的表现能对的起他的父亲吗?他的父亲得了心脏病,本该吃药,但家庭条件不富裕,为了给他的孩子,也就是捣乱的这位交学费、请家教,药不舍得吃,省吃检用,为的就是自己孩子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不让父母们受到任何的伤害。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作文5000网的编辑阅读了众多文章后发现“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堪称精品,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1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2

篇一:《孔乙己》读后感100字作文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篇二:《孔乙己》读后感100字心得体会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篇三:孔乙己读后感心得体会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篇四:孔乙己读后感作文100字

鲁迅在小说创作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他创作的特点与他当时的时代北京是分不开的。

为此,他的作品主要展现了揭露各样的劣点,撕下那好看的假面来,已引起疗救的注意等特点。其中,他的著名作品《孔乙己》,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特点。

篇五: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孔乙己》一文只能算是一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却也绘声绘色、玲珑剔透!将孔乙己的形象突显得孔径分明,将事态的炎凉描写的凌厉尽致。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牵动着我的神经!无奈!

孔乙己读后感:孔乙己的出场似乎就是为了给人们取笑逗乐,奠定了他的悲惨命运的基本色调!所以,以后他的生活再悲惨,命运再惨淡也丝毫不能引起百姓的注意了。便也只能让孔乙己死去了。否则活在世上又能作何感想呢?我想鲁迅先生也应该是这样想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3

我初读《孔乙己》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当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孔乙己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的情节,从这一细节我对孔乙己有了与我同学都不一样的看法,我那时就觉得他是善良且淳朴的。后来我不带有任何目的来细读这篇文章,也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谈谈我认为的孔乙己的缺点吧。首先就是好吃懒做,这一缺点也导致了他被打断腿甚至可能被打死。他本来是可以凭借自己写得一手好字来谋生的,但是他却不好好干,反而去偷窃,沦为了大家的饭后谈资。不会拖欠酒馆的钱,但是他却去偷书,被吊起来打也不知悔改。其次就是同样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也非常的好面子。在其他客人问他是否识字时他非常不屑于回答,即使并没有多少钱也要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借此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别人说他偷盗时他一直狡辩,不希望别人不顾他的自尊心这样说他。最后就是有些迂腐,和别人交流时满口的之乎者也,迷恋当时的科举,非要教我“茴”字的多种写法,他的种种做法让“我们”不想跟他交流。

但仔细一想,这些缺点又真的可以代表孔乙己这个人吗,或者说他身上的这些缺点真的是他的错吗。我个人认为,这些缺点正是那个时代对孔乙己的毒害的证明,我们不能站在当今时代的立场上去评判孔乙己。孔乙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影响,一直将“学而优则仕”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只知道读书却也因为当时的科举制度的弊端一直没有中举,但他一直是认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不应该为去做体力劳动,也瞧不起做体力劳动的人,低不成高不就,才显得“好吃懒做”。至于他有些瞧不起和他同阶层的人以及好面子只穿长衫,也是因为他受那个时代的影响,觉得自己应该做官而不是像他们一样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做些体力劳动,孔乙己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和穿短衫的人一样,挤破了脑袋也想进入穿长衫一类人的圈子。孔乙己的迂腐也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脱不了干系,当时所有的读书人基本都奔着科举考试去的,孔乙己当然也不例外。

他的很多缺点其实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而且人无完人,这么一想其实我觉得孔乙己也并不像初中语文老师讲的那样不堪了。更何况他还有许多的闪光点。孔乙己是十分善良与单纯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老爷爷。自己十分贫穷,却也舍得跟小孩子分享一文钱一碟的茴香豆,这个真的有点了不起,设想一下:你好不容易得到了对于你来说十分珍贵很少可以吃到的食物,你会愿意把一部分分给素不相识甚至还会嘲笑你的人吗?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蛮佩服孔乙己的。在受到“我”的鄙夷与偏见后不生气,反而仍然站在“我”的立场上(认为“我”当上掌柜后用得着)想要教“我”茴香豆“茴”的不同写法。你会受到不屑之后仍然为一个陌生人考虑嘛?不管哪个时代,更多的人是选择旁观的,不会想要为别人考虑。孔乙己却会为一个嘲笑他的人考虑他的未来,真的令人很感动,用现在的话说,孔乙己是真正的英雄,自己经历的都是生活的黑暗带给别人的却都是光明。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4

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个人物,孔乙己就像是许多人的缩影,是那个年代的缩影。

我们因他的遭遇而感到悲哀,同时也感到气愤,他好喝懒做,从不踏踏实实的工作,还好偷书。这样来看,说他是咎由自取也不为过。酒店内的看客拿别人当笑柄,以取笑他人为乐的人群也使我们感到气愤。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对孔乙己悲剧的加深,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孔乙己身上好的品质,他待人友好、善良。他明明可以靠着自己本分的工作养活自己,好好的过日子,可他却为了所谓的面子,让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这样的孔乙己真是让人觉得可笑而又可悲。

人人都可能是孔乙己,但希望人人都不是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合集5篇) 篇5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羚羊木雕》读后感合集》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一)

《羚羊木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晚上,“我”正背今天学过的杠杆原理,妈妈问“我”爸爸从非洲带回的那只羚羊哪去了。她说得其实是一只黑色的硬木雕成的艺术品。但“我”已经将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方,并且作为回赠万方把自己心爱的一柄小刀送给了“我”。“我”并不知道那只羚羊木雕的珍贵和实际的价值。因为非常珍贵,妈妈一定要“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我”只好照办。

万方和“我从小就在一起,他学习好,喜欢帮助人。全班都穿上刚买来的新运动衣,“我”却把裤子划了一个大口子。万方和“我”换了裤子,却因这事被他妈妈罚站半小时。因为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把爸爸、妈妈送“我”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我”向万方说明了情况,将羚羊木雕要了回来。万方给羚羊木雕做了一个玻璃罩。“我”将小刀和玻璃罩放到了万方的手里,转身走了。走在雪地上的“我”突然听到万方在后面喊“我”。他将玻璃罩盖在木雕上,把刀塞到“我”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们也是好朋友。明天打雪仗来早点。”“我”哭了,从没有这样伤心过。

整篇文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珍贵的羚羊木雕和深厚友谊的对比;一边是双方父母的态度对比:“我”的父母因为木雕的珍贵,坚持让“我”要回木雕。万方的母亲因知道羚羊木雕的珍贵,要万方一定还“我”,还把玻璃罩和小刀一起给了“我”;一边是“我”和万方的对比:“我”把裤子划破了一个大口子怕被妈妈骂。而万方为了“我”交换了裤子被罚站半小时。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心里很不是滋味。父母为什么让把送给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来,就因为羚羊木雕很珍贵吗?难道木雕比深厚的友谊更珍贵吗?万方喜欢羚羊木雕不是因为木雕的珍贵,而是把羚羊木雕看做友谊的见证,他还做了玻璃罩小心地保护着木雕,因为木雕是好朋友送给他的。万方没有因主人公要回羚羊木雕而和他绝交,反而把小刀和玻璃罩一起送给了他,在万方看来友谊比礼物更有价值。当雪花落在玻璃罩上的时候,我想象到洁白无暇的友谊胜过了那只珍贵的羚羊木雕。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二】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三】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一定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心情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芳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芳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芳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芳了这事后,万芳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芳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心情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芳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芳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希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四)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五】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羚羊木雕》读后感(篇六)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件由羚羊木雕引起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课文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这件事情,也将大人们的那种重财轻义的思想暴露无遗。

在“我”和万芳眼里,是否拥有羚羊木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友谊和诚信不能丢,因为它们的价值比羚羊木雕要大得多。在两种不同价值观的碰撞中,她们显得多么纯真,而“我”的父母又是多么庸俗!以这样的观点来选择,两者的轻重可想而知。

我觉的友情比金钱重要的多,一个知心朋友是用钱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情、亲情。世界上的富翁,真正能算得上有钱的,又有几个呢?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我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又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现在谁还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精品]茶馆的读后感合集》,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茶馆的读后感【篇一】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

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茶馆的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开始是在北京的裕泰茶馆,迎面而来的老北京味道把我带入到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稍带热闹的场面与结尾处王掌柜上吊而死的凄凉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三幕场景下来,留给我的不止是我对老舍先生精湛的写作技艺的叹服,还有我对那个时代的思考与感悟。

“曾想倚剑走天涯,奈何服输于现实。”秦二爷在第一幕的正直与实业救国的决心让我震撼。在那个戊戌变法,军阀混战的混乱时期,大多数人情绪低迷,或愚昧无知盲目地抵制变法,或趁火打劫欺压弱小。大家像一盘散沙,又像一群吸血鬼,在各个地方张牙舞爪出演丑剧。而秦二爷不但没有同流合污,反而产生实业救国的想法,宁可自己一无所有,也要挽救这个迷茫的民族,岂不让人心中一颤,为之肃然起敬?

然而,一己之力终究寡不敌众。

在那个天色昏暗,烛光摇曳的傍晚,当年的秦二爷与王利发、常四爷再次相聚在裕泰大茶馆,他们身上均没有了当年的不服气。而秦二爷,也随着大茶馆的转让彻底向黑暗的现实低头,唆使劝诫其他人有点钱便要自私的去吃喝嫖赌,全然不要理会民族与国家的命运。这已然不是当年的秦二爷,而杀死当年的秦二爷的,正是这黑暗的现实。它在黑夜中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向所有企求挽救民族危亡的秦二爷们,然后又毫不犹豫的将它拔出。

将左右逢源奉为谋生之道的王掌柜,正直爱国、乐善好施的常四爷、丑恶的庞四奶奶、命运悲苦但仍然坚守正义的康顺子……这些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各个有血有肉,形象饱满。让我不禁感慨:他们都是想方设法在这样一个社会现实中生存下来,他们都在努力地为自己,为他人生存下来。老舍先生让作品浸润在老北京的旧时代这样一个背景中,用动听的声音将故事娓娓道来。作为经典名著的它实至名归!

同时,《茶馆》中揭露的当时社会的黑暗令我痛心,它就像一个黑心女巫,豢养了许多以吃人谋生的动物,她不仅教唆动物去四处咬人,还要用自己的黑魔法把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变黑。这部剧吟唱的挽歌,和着低沉悲伤的旋律,唱尽了当时人们以及社会的所有凄凉。当“莫谈国事”四字越写越大;当好不容易有了花生米却全嚼不动;当小二德子揍过一个又一个教员;当大家由热血沸腾到心灰意冷……我就知道,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之处。

一曲《茶馆》呜咽声,唱尽多少凄凉痛。

茶馆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茶馆的读后感【篇四】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的读后感(篇五)

茶馆,没事儿喝茶,彼此唠家常,谈世事的地方。谁可曾想在老舍的笔下,它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小小的社会缩影。地道的语言,真实的场面,人物栩栩如生,写的太现实。这和老舍的生活环境是分不开的。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茶馆》给与我们的是一个时代!

茶馆的读后感(篇六)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茶馆的读后感【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政府成立之前和新政府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平。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实用】岳飞传读后感合集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实用】岳飞传读后感合集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岳飞传读后感(篇一)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是岳飞的《满江红》,这首《满江红》英勇而悲壮,深为人们所喜爱,它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岳飞精忠报国、一腔热血的英雄气概,又曾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爱国心。

岳飞,字鹏举,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一。颇具传奇色彩的岳飞的一生,是爱国忠君的一生。他舍生忘死,一次次浴血疆场,只为抵御金寇,收复失地,迎请二圣还朝,维护宋王朝的统治。岳飞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他缔造的“岳家军”军纪严明,所向披靡,令金兵闻风丧胆。他抒发壮志的绝唱《满江红》被后人广为传唱。然而他的报国之志却在君王的昏馈和奸佞的陷害下折乾沉沙。

我看完《岳飞传》,深感岳飞之伟大。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岳飞传读后感(篇二)

前几日,我读了《岳飞传》。此书讲述了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兵的故事,让我了解了岳飞的身世和抗金的经历。其中岳母刺字、大败粘罕这两则小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岳飞出生在河南境内黄河边的相州附近。他自幼父亲早世,在师傅周侗的教诲下学习文学、武艺和兵法,非常用心,刻苦。长大后天资聪颖,很早就表现出优秀的军事才能。当宋朝受到金国的侵略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一生不忘报效国家,在他的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他临危授命,战功卓著,在牛头山、爱华山等几个战役中,取得了辉煌战果,令金兵闻风丧胆。岳飞一生致力于恢得中原,直捣黄龙的伟大志向,却不幸惨遭奸臣秦桧等人陷害,背负莫须有的罪名,屈死于风波亭。

岳飞从小认真读书和长大后带领岳家军打金兵的事,令我有所感触。他牢记母亲的教导,每次打仗,他总是百战百胜。岳飞小小的心灵就有保家卫国的壮志。他爱国爱民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撼。

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十分和谐,不像战争时代,用不着我们披甲上阵,但是我们的国家需要更加先进的科技,才能超越其他的国家。我一定要把岳飞的精神用到学习上,将来建设祖国,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更美好!少年强则中国强,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中国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

岳飞传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岳飞传》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宋朝抗金名将岳飞的母亲在岳飞的背上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他安邦定国,反抗侵略。从此,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后来他投军报国。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后来岳飞奉旨入朝,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的危亡与金人作殊死的斗争,屡战屡胜,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设伏牛头山、巧收双枪将、大破朱仙镇……“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传遍天下。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昏君赵构,听从了卖国贼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之后,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在国破家亡的战乱年代,爱国英雄岳飞一身赤胆,金戈铁马,节节收复祖国河山成就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不朽美名。

面对这部令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传奇,我被抗金元帅岳飞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和轰轰烈烈的爱国豪情深深地感动,他为国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岳飞传读后感【篇四】

上周一,我怀着激动而略带悲伤的心情在学校的读书大厅读完了《岳飞传》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既为岳飞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而感慨,又为我们中华民族出现了秦桧这样的奸臣而感到羞耻。每当读到岳飞大败金军时,我就十分兴奋,真想自己也加入到战争中;可一读到岳飞等人遇难时,我的手就紧紧地捏着自己的脸,不敢想信这是真的。最令我感动,也是我反复多次阅读的就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的母亲怕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走上反抗朝廷的道路,就在岳飞的背上刻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字。她先用绣花针描出字的轮廓,再用石墨等物品把字烙在上面。刺字时,岳飞很痛,但他并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从此以后,岳飞领兵杀敌,这四个字就成了他一生的写照。岳飞写下了《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可饮匈奴血。”由此可见他精忠报国之情多么浓烈!

岳飞是我国伟大的军事家。他怀着一颗爱国的心,为将要灭亡的宋朝重新点燃了生机!他是历史长河中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的英雄。让我们学习岳飞,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吧!

岳飞传读后感【篇五】

读了钱彩写的《岳飞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写道,在宋徽宗崇宁二年,岳和与妻子姚氏生下一名男婴,那就是后来南宋抗金时大名鼎鼎、战功赫赫、忠心耿耿的岳飞。他一生打过无数次抗金大仗,保过了南宋半壁江山,却被昏君和奸臣秦桧所害。最后以“忠武”的权位配享太庙,人们还用铁铸的秦桧夫妻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地赔罪。

读了《岳飞传》,我明白了做事至少要具备两个心――恒心和信心,报答祖国还要有忠心。具备这三个心,你就能将成败踩在脚下,将成功握在手里。

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


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关于魔道祖师读后感合集》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一】

泽芜君,进可攻退可守的温柔。(瑶妹的旁观者)

墨香大大书中每个名字都是预言,充满了悲剧的宿命感,可见心思细腻,格局不小。

二,温柔地旁观一场死亡

泽芜君蓝涣, 字曦臣,佩剑,朔月 玉萧:裂冰

姑苏双壁之一,居云深不知处 家纹:云纹

直系弟子配云纹抹额(意为“约束自我”,蓝家先祖祖训只有在命定之人面前可以取下),族中子弟擅音律。

蓝家从名字看,是四大世家中最为出世的仙门,仙气飘飘,

弟子擅长韵律,居云深不知处,衣上有云纹,家训是约束自己,由此可看出,蓝家是四大世家中的清流,不热衷于争权夺利,所以不会是四大世家之首,金家之后的仙督多半是聂怀桑。

但蓝家也仅洁身自好,不参与打抱不平。

泽芫君,蓝涣,他的名字与水相关,水至清无鱼,而金鳞台,鳞为鱼皮,曦,早上的阳光,似金光,暗指蓝大与金光瑶有缘,但无份。

佩剑:朔日当天的月亮称为朔月,朔月又称新月,一般是看不见的。

暗指蓝大,遵从家训,洁身自好,月亮看不见,自然是有照不到之处,

蓝大,不具慧眼,识人不明,他性格温柔,但处事中庸,在蓝家与世家之间维持平衡第一,不作出头鸟,也不多管闲事。

因经历过家破逃难,知道光清流没用,必须四家联合,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一些阴暗之事旁观。

注定了,他不会违规将金光瑶带走,不会得罪金家,只会提出建议,不会主动制止。

纵容,也是行恶,遇弱不救,遇错不纠,放任就是同谋!

他的这些已经注定了金光瑶的悲剧。

最后,蓝大刺向瑶妹的一剑,是代表世家的利益,并不是江湖道义,也无关感情

金光瑶一案,是四大世家内部的争权夺利,与正义无关,只有利益、

真正正义的晓星尘,白雪观,世家先是旁观,然后争夺阴虎符。

晓星尘的乌托邦是世家不能容的,他和他的师兄妹们下山后全部死亡。

因为他们不参与世家夜猎,单独行动,就不容于世。

他们的死亡,世家是纵容的慕后黑手。

他们的身体,灵魂 ,梦想全部被世家利益摧毁。

晓星尘,早就死 了,。早就瞎了,全世界都是帮凶,却只处罚洋洋一个凶手,

这是正义?这只是力量决斗,成王败寇。

这就是魔道的修仙世界,没有正义,只有利益。

降妖,收钱,夜猎,分赃,清谈会,洗脑,统一作战思想。

四位宗主,谁手上没有错杀的人命,阴虎府,聂怀桑一样想要。

既然如此,金光瑶与聂怀桑有什么本质区别?

聂怀桑与薛洋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有目的杀人取财,和随意杀人玩玩。

也许前者牺牲的人更多,前者对世界造成的伤害更大。

因为,薛洋只有一个,而且人人喊打。

温,金,聂三家的宗主却为人仰望,一代代传承着阴谋杀戮。

蓝大犹豫了,他明白这些,同情瑶妹,但为了蓝家在世家的地位,他不得不下手。

他下手了,光瑶和他的感情远远不足以让他背叛世家,背叛蓝家,

也许不能对他苛求太多,毕竟他受过家门破败之灾,要维持蓝家,家门利益高于一切,

高于同情,感情,原则,瑶妹的感情在这里面不值一提。

蓝家若出事,死的人会更多,那些人也无辜。

保护他们,就得有时同流合污,

金光瑶不死于他手,也是别人之手,反正都要死。

可是,对比一下含光君对无羡,绝对信任,不惜背叛世家,蓝家,放下一切,不顾一切。

蓝大,你当得起姑苏双壁这个壁字吗?

玉者,洁白无垢,高洁,君子所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

你当得起吗,当得起名字中那些美好的含义吗?

他唯一 当得起的就是家训,约束自身,明则保身。

蓝家祖宗深深明白世界是什么样子,所以并不要求子孙见义勇为。

君不见,见义勇为的江家,是什么下场?

这算什么君子之门,蒙了眼睛的君子,

算什么仙风之门,衣服脏了就丢掉,不要污了仙人、

那件脏衣服,就是金光瑶,亏他还以蓝大为至交,为偶像,为达到的目标。

高处不胜寒啊。

瑶妹内心看不上薛洋,可薛洋对伪善的理解远高于他。

薛洋死于一颗糖,他生命中一直渴望的甜宠。

瑶妹死于一个虚幻的偶像,他不知道温柔有时是拒绝,是进可攻,退可守。

瑶妹死于君子之风,君子是不会扶起一块脏物的。

也许瑶妹内心一直觉得自己低贱,满手脏污,向往光明正大的为人高看。

这就是宿命,你渴望什么,缺少什么,就死于此。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为了活下去。

在金光瑶艰难的一生中,蓝大是他的偶像,只可远观的一位仙人。

也许是他想成为的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甚至他可能宵想过更多。

蓝大那么完美,那么温柔,简直是完美的导师,朋友,二哥……

他对他温柔,但又起到多少实际作用?

温柔是一把刀,是若即若离的手,多安全,多洁身自好的温柔。

既没有在初时相救,也没有在中途制止,最后,却是他来终止。

他没有放纵对金光瑶不多的感情,做到了所谓的洁身自好。

把瑶妹当脏水给泼了。

美玉蒙尘,这就是蓝大。

他作出了必须的选择,那一点点感情不重要。

瑶妹最后放他一马,是对生命,对世界,对他,完全绝望了吧。

就算一起死,有什么用呢?

死同穴是给有情人的,既然无情,那你就做你的泽芜君吧,

别脏了你的手。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责备,要体面活下去的人,珍惜生命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可是,含光君又当作何解读?,

他让人相信世间还有不变的感情,不变的品质。

哪怕全世界背叛了你,我也与你一起,即使你最后给我的一句话是,滚.

蓝大没有爱过瑶妹,生死之际,一丝犹豫就不是爱,就是衡量值得不值得。

瑶妹看出蓝大犹豫了,于是他象项羽一样,选择了把命送给故人。

她宁可与聂大一起,灵魂相对,痛恨纠缠,也不要那骗得死人的温柔了。

君子死知已,提刀出燕京,

姑苏双壁,仅蓝湛而已。

真的爱,就是简单的同生共死。

真的爱 ,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我相信,如果蓝湛到不夜天时,正好无羡启动阴虎符。

他一定会不离不弃,同生共死,即使无羡重复一百遍,滚!

瑶妹,来生如果不能投生好人家,,至少,要象无羡那样运气好。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二】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三)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四】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五】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活着读后感


在悲痛笼罩下仍然也要坚强地活着,相信时光会磨灭一切,尽管世事变迁丝毫没有让福贵和家珍淡忘,淡忘那些本该遗忘的一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活着读后感1

“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经典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听过,《活着》这本书就完美的诠释了这句名言。“福贵”作为主人公,他的人生经历就是这本书所围绕的事件。半生福贵半生贫,最终明得终身理。文中有一段是写福贵沉浸在赌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知不觉的陷入了龙二的阴谋当中最后输光了家中所有财产,让一家人沦落为阶下囚,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人心险恶,但就是这样惨痛的教训才让福贵从黑暗当中一点一点的给拉了出来,一次一次的惨痛经历让福贵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最让人感动的是家珍和他的孩子们,即使自己丈夫嗜赌如命也依然对他不离不弃,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他的孩子们即使是在年幼也懂得关心父母不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这不由得让我们所反思,我们身处于富康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懂得回报父母一点一滴的汗水吗?哪怕是不让父母为自己所烦恼也是值得我们去多做的。

最后我想《活着》这篇文章是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它让我们懂得感恩以及对人生的感悟,富贵不求,只甘于做个平凡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不也是自古以来的人们所向往的吗?

活着读后感2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活着读后感3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活着,一个难以捉摸的词语,就像这本书一样。深奥。

活着就自然要接受痛苦,要接受烦,并解决。现在的学生,包括我,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是自己的将来,或是余华在书中所写的为了光耀祖宗。你还活着,那么在你身上的担子就从未放下。你要去承受痛苦,承受分离。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当福贵的亲人一一离去时他才学会珍惜

所以,我们应该正视生命的有限和脆弱,立足现实,珍惜生命,以最大的努力热爱生命。当面对磨难时,不要怨天尤人,要勇敢地面对它,用爱和宽容来超越苦难本身,靠忍耐和温情来消散苦难。将生死无常的生命悲哀,转换成对生命价值的自觉追寻与实现。相信生命在这样一次一次的磨砺中,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们也会更加理解生活的本质,理解人生的美好。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近日中央台在向广大市民提问:“你幸福吗?”答案千千万万,但我觉得,能活在当下,就是幸福!

活着读后感5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平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活着读后感6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活着读后感7

读过余华所著《活着》,像是被一个重重的石块堵塞住了胸口,激荡心灵的悲怆,让人久久回洋。那个深沉的阴影始终投射在心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战乱的年代,一个红色狂热的季节(_)孕育着一个注定要饱经那代人所要尝便的艰辛。

生命在那里是一个在风雨中摇曳将要燃尽的烛火。一个生命在贫困的命运面前是那样脆弱而无力。但一个生命存在最重要前提是维持生命的存在,人们在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温饱都无法满足时,怎样保证生命存在而真正活着!其中透漏着的无助,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的无法抗拒的哀叹!

在那个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条件下,生命的延续和亲情的呵护之间的关系是矛盾还是融洽?那个富贵给了我们答案:亲情是维系生命延续的精神支柱,有时真地感到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同时又是那么坚韧,似乎那种坚韧又是能战胜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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