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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读后感

《白夜行》读后感分享4篇。

书海里,有比生活更动人的风景与美好,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我们应该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查找作文5000网终于找到了这篇令人眼前一亮的“《白夜行》读后感”。

《白夜行》读后感 篇1

小说里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意象,一是书名“白夜行”,与之相关的还有“太阳”、“光亮”、“黑夜”;二是虾虎鱼和虎虾,来自笹原的比喻。这两个贯穿小说后半段(即真相慢慢被揭露的章节内容)的意象贴切地、形象地刻出男女主角的背景和关系,到位至极。

读完小说只觉得酣畅淋漓,意犹未尽。结尾戛然而止,那些若隐若现的真相还没有被完全公布于众,但是通过作者留下的一丝丝线索和痕迹,由读者自己去脑补剩下的具体过程,好像更有意味。这个结尾真的太棒了!主要故事结束,人物形象再一次明晰,没有累赘的后续,在最最高潮的地方一下收住,干净利落。

我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本领——不论是构建一个时间线长达20年的故事框架,还是大胆的猜测、推理,或者是人性险恶。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但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真实、不啰嗦,关键的字眼明确地传达出重要信息;大胆的、疯狂的猜测和推理,追求真相、尊重事实的侦探和警官,这两个推理小说中常见的要素,让小说精彩、出众;人性是《白夜行》的深度,让你惊叹、畏惧、沉醉。

时隔几年再读东野圭吾,一开始有点不习惯。每一章都是全新的人物和时间,后面甚至每一节都会切换人物、时间、地点。但是东野圭吾把这些要素串联得很好。

我仍然保留疑惑: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想象出这样的案件,完成这样的推理呢?

《白夜行》读后感 篇2

这本算是我看过东野圭吾的第三本作品吧,也比较曲折,16年初的时候下载过电子书,看了前面两章就看不下去了,一方面是在手机上看小说没啥耐心,一部分前面没有太吸引我的地方,而这次也是电子书+实体书的形式才看完的。

说起白夜行,自认为看过挺多悬疑类的电影,对这种题材其实也屡见不鲜,看了前面几章也慢慢开始对结局展开了猜测。而这个猜测也建立在了之前看过的一部TVB电视剧上,名叫《心理追凶》,剧中有这么一对同母异父的“兄妹”,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有着超高的智商,自命不凡的他们自认是社会上最优秀的团体,且为了达到这么一种境界可不择手段,随意的利用身边的人,不会有内疚感,更不会有罪恶感,而阻挡自己的人,也都统统消灭掉。

也就是这样场景,一方面哥哥想培养妹妹也成为优秀的一份子,一方面妹妹也想摆脱原本贫困的家庭,在哥哥的帮助下妹妹让自己亲生父亲意外身亡,然后走进条件优裕的家庭,物资、教育方面也得到了的很大的改善。后面的时间线也是主要讲妹妹的成长之路,因为讨厌班主任,制造影响班主任声誉的事件让校方将其辞退;看上了一名闺蜜的男朋友,则培养一个对其死心塌地憨直的裙下之臣,终结了好几个闺蜜的性命;工作后,事业不顺,就让迷恋者们帮自己上位;婚姻变味,丈夫不思进取,抛弃并使其绝望自杀;结尾,一直最信任、对其言听计从的哥哥因为妹妹的失败的行为而对她失去信息,说她不够优秀,并要放弃她后,妹妹既伤心、又无助,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哥哥的决定,选择自首。也就在哥哥送她去警察局这最后的一程,去拿车的哥哥却走上了妹妹父亲相同的道路,这也是妹妹最后的决定,她想证明给哥哥看,如果你放弃我,觉得我不够优秀,认为我不能站在社会群体最顶端的话,那你就错了!也就是这最后的证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说回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一开始在《心理追凶》的影响下,先入为主的我觉得他两也是具备反社会人格障碍,为了走上某个目的,不断的利用身边的人,但中间有一处我还是有些动摇,就是桐原亮司对待园村友彦的情感,虽说桐原一方面是为了自保,一方面也是看上了友彦在计算机方面有可用之处,才会在花岗夕子事件上帮助友彦。但最后的松浦事件上却没把他牵涉进来,且将电脑店交给了友彦打理,我感觉桐原或多或少底子是不坏的,起码对待这个“朋友”还是有那么一丝的真心吧(个人认为)。而雪穗,全文中没有叙述过她和桐原的正面接触,在她的时间线中,东野圭吾让读者看着她的成长,看着她身边的人不断遭受到伤害。起初觉得雪穗是一个比其他小孩子更懂事的小女孩,在一个条件不好的家境中,喜欢看书比较安静。慢慢地,经过藤村都子、中道正晴、川岛江利子和高宫诚事件,开始对其改观,感觉她太做作,太有心机了。凭借着高冷、充满智慧的外表,不断的拉拢并利用身边的人,甚至对他们造成一辈子的伤害。随着今枝置己的介入,并引出了一直在寻找真相的笹垣润三,将真相逐步的推出水面,我又开始有些同情这两个共生的“小孩”,刚读完结局的时候我是接受不了的,一方面是因为结局和我的想象有着太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却是对桐原的死感到可惜。但细想回来,这样的结局可能是最好的,虽然文中仍有很多疑点没有解惑,事情的真相也没从两位主人公口中亲述出来,笹垣的猜测最终也成为永远的猜测,这样的结局可能也将使其释然,也使得读者释然。

我想很多读者跟我一样,看完这本书后都会喘了一口大气,心想就这么结束了?想过很多总结语,但还是作品封面的那一句最为恰当。“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黑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重读这一句,再加上文中最后那段“她一次都没有回头”,也能让人无限感慨,愿这羁绊就此了结。

《白夜行》读后感 篇3

终于,《白夜行》看完了,东野圭吾不愧是推理小说大师,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看得读者欲罢不能(虽然我是每晚看着它入睡的。

再说说内容,一开始我挺讨厌雪穗的,认为她就是个心机婊,仅仅是为了让那三个女孩言听计从,就对她们做出那种事情,但是小说的最后,我也能理解了,毕竟童年的遭遇太不寻常,可能东野圭吾在这部小说里也想传达一个观点,童年的遭遇对于人的一生的性格和三观的养成是有极大的影响力的,当时桐原亮司和雪穗才小学五年级,正是懵懂的时期,结果遇到了桐原的父亲那样一个变态,经常去雪穗家做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什么雪穗杀了她的母亲,因为,她的母亲为了金钱,为了生活,出卖了她女儿的贞操,这会对雪穗的心里造成多么大的创伤,在我们童年的记忆中,母亲是最伟大的,是拼了性命也会保护我们的,是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伤害的,然而,哎。

再说说亮司,亮司跟雪穗是一对好朋友,两个人经常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玩耍,当他某一天发现自己的父亲跟雪穗走在一块的时候,他当然会好奇两个人在做什么,结果。他看见了他这一生都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事情,出于对自己的父亲行为的愤怒,出于自己的好朋友被自己的父亲侮辱的困惑,出于保护自己好朋友的欲望,他向自己的父亲举起了剪刀,那只改变他命运的剪刀。从此之后,亮司一直对雪穗心存愧疚,所以,雪穗让他做任何事,他都心甘情愿。他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我还太年轻,判断不出两个人之间到底存不存在爱,但是,雪穗对亮司有依赖和信任的心理,因为,阴差阳错,亮司看到了自己的裸体,而且还杀了侵犯自己的人,救了自己,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义是非凡的。而亮司呢,在看到那种事情之后,震惊之余肯定对雪穗心存愧疚,从此这名小男孩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永远保护这个女孩,他唯一珍惜的人。

桐原亮司的童年也同样是不幸的,父亲是变态,母亲跟男店员偷情,在他发现父亲是变态之前父亲是很溺爱他的,所以他当时真的无法理解父亲为什么会做出那种事情。而他跟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当时好,小说的原话是,弥生子不怎么喜欢这个孩子,当时只是不想堕胎,才把 他生了下来。所以亮司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母亲对他的一丁点的爱,而且在杀了自己的父亲之后,他整个人变得更加的冷漠,对每个人都冷漠,除了那一个人。白夜行的意思就是,在白色的夜晚当中走路,因为桐原和雪穗的世界里没有阳光,没有温暖,但是,夜又完全不是黑的,还好他们有对方,他们两人互相扶持,互相做对方的光源,做对方的精神支柱,桐原亮司守护着雪穗,雪穗依赖着亮司,两个人在白色的夜晚蹒跚前行。

小说的最后,桐原从半空坠落,怀里的剪刀刺到了自己的心脏,雪穗在看到这一幕后,她一次都没有回头,我猜,她是在哭,毕竟十九年了,感情肯定是有的,而且,这种感情应该升华成了爱,这种爱太沉重太沉重了,亮司死了,从此以后只有雪穗一人在漫漫黑夜里前行,或许,亮司仍然活着,活在雪穗的心中,继续给予她光和力量。。。同是天涯沦落人,互相扶持白夜行。

《白夜行》读后感 篇4

你知道白夜吗?明明是夜晚却有太阳,照得夜晚像白昼一样明——题记

一直对悬疑小说不抱好感,讨厌它打着缜密的幌子却处处让人读出漏洞,包括衔接的牵强和情节的戏剧。但是一部除了跌宕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解理外还能够深刻揭露人性、触动人心的悬疑小说是让人欣喜的,个人觉得《白夜行》要比前段时间风靡的《解忧杂货店》胜一筹。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的舍友如此感慨,我刚要纠正她,然后另一位舍友说,华妃,瞬间秒懂。

讲实话,并不十分厌恶造成一系列伤害的雪穗,甚至有些心疼。

被母亲卖给有恋童癖的老男人,有条件杀掉他,这是最好的结局。

是的,她的生活中没有太阳。

最好的结局,过着正常的生活,甚至令人艳羡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都是假的。

光鲜的生活下藏着那么多悬疑,那么多肮脏。

小说中没有明确她的结局。她只是这一切的起因并且导演了这一切,但是书中所有的死者并不是她动手杀的,所有的信息盗窃都没有证据,虽然对她恨之入骨,但是法律是不是奈何不了她呢?

我们在社会中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母亲、父亲、子女、领导、业务员、销售员……我们大口吃肉,大声说话……看起来都是正常人,过着正常的生活,甚至令人艳羡的生活。事实呢?有些话,有些事,我们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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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分享(4篇)


如果您想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可以试试阅读一下“《乡土中国》读后感”。我们走了那么远,却还是忘不了那个家乡,往大了说是国家,往小了说就是乡村,一点都不夸张的说,在看完《乡土中国》后,我对家乡的认知重新刷新了。希望这些知识点能够让你更好的制定计划!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我有幸拜读了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的学术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大师一生著述浩繁,但他的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但是,这本小册子和他所写的《江村经济》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我在拜读期间不敢说是研究,只能谦逊地说是入门。虽然是入门,但是费孝通大师这十四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看到费孝通先生书上写的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说到:“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可以看出,费先生是一个重视开发有意义课题的老师,我想这样的课一定很有趣。这跟他强调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相符,一样的不那么刻板,这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之所以如此贴近生活,生动有趣的重要原因吧。

在其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我了解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城市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因此他还举了他母亲在他初次出国时给了一包灶土用来“治疗”水土不服和思乡之苦的例子。这让我很快地回忆起到大学之前,奶奶在庙里取香炉里的香灰给我,保佑我出门在外一切安全。多么通俗易懂的例子啊,让我很快理解到“土”与中国社会基层的密切联系。难怪中国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舅舅的遗体非得被运回故里的原因。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

“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第一次对中国农村社会主动有意识的去观察和思考是偶然的机会读到梁鸿的《中国在梁庄》,当时读书纯粹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没有什么方向,买这本书大概是电商搞活动凑满减。但11年那个寒假我真的被这本以南阳一个小村庄—梁庄—为缩影呈现一个典型中国村庄的生活状态、村里每个人的成长和故事、乡亲邻里之间的纠葛与情感还有村里的政治与权力的变迁的纪实文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自己本身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村庄,里面描述的每一件事都能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找到,每一种状态的人都在我的生活中鲜活的存在着,所以我更能理解梁鸿想要除了将这样的生活呈现在舆论的视野外,更多的是对于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和变革的大环境下这种农村社会的变迁和未来命运的思考。梁鸿后来又写了《出梁庄记》,但这两本书里更多地侧重纪实和调查,对于深层次的为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种存在和现象却未涉及,《乡土中国》则从从社会结构这一社会学研究角度阐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征,解读中国农村社会的全貌。

所谓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及其生存活动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乡土中国》认为中国的社会是基于差序格局运作的,这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以一根根私人联系向外推演所形成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形成一种差序,同时每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且圈子的界限是不清晰的,可因时因地自由伸缩。团体格局则以个人为本位,强调团体中个体之间关系的平等,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团体的边界也有明确界定,个人是否属于团体一眼即能辨别出来。

那么基于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具有那些特征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作者首先阐述了为什么叫乡土中国、乡土的含义是什么?作者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的,我们的传统文明是农耕文明,自然离不开土地,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最后死于斯的、生活被土地所囿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流动的文明。在这个不流动的社会形态中社区的基本单位是村落,人生长在一个先于自己而存在的无需选择的环境中,村落是一种熟人社会,一切问题都可以依照自古累积的经验来解决,人与人之间是乡亲,且与外界是孤立的。“土”本身并不具有贬义,一方面“土”是土地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重要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土”只是基层传统社会对于现代城市文明的不熟悉所致,不等于愚笨,这种土气就如同城里人不认识麦子的道理一样。

然后作者阐述了基于这种差序结构产生的一系列中国乡土社会的显著特征,包括文盲较多、私人的道德观、家族的概念、男女有别、婚育制度、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欲望与需要等都如何理解,相比基于团体格局的西方社会特征都有哪些不同。书中探讨的具体一系列特征,在现在的中国基层社会不只是农村依然很容易找到,这里就不赘述了,推荐大家找来读一读。

这本书对于从事社会学尤其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读这本书的意义主要在于两方面:

一是他提供了一种视角,让我们去反思自己生活的社群。这个社群到底是为什么成为这样的、具有哪些特征、在历史的发展中有什么变化、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哪些影响。只有在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我想“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努力”这一问题才会有清晰的方向。

二是它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这个国家,了解我们的同胞,在看待许多事情上不再犯“何不食肉糜”的错误。例如前几天杀鱼弟自杀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对其父母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但这个新闻除了这个关注点外我觉得更有启发的地方是“原来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孩子承担着这样痛苦的命运”。了解多种生活状态的存在,认识到世界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便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

读《白夜行》有感汇集5篇


我们今天推荐的这篇“读《白夜行》有感”文章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推荐大家读作品,它会提供给你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升华你的精神世界。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和文化的演变和变化,可是为何一想到写作品读后感就感到头疼呢?我相信您会从这篇文章中学到很多新东西!

读《白夜行》有感(篇1)

这本算是我看过东野圭吾的第三本作品吧,也比较曲折,16年初的时候下载过电子书,看了前面两章就看不下去了,一方面是在手机上看小说没啥耐心,一部分前面没有太吸引我的地方,而这次也是电子书+实体书的形式才看完的。

说起白夜行,自认为看过挺多悬疑类的电影,对这种题材其实也屡见不鲜,看了前面几章也慢慢开始对结局展开了猜测。而这个猜测也建立在了之前看过的一部TVB电视剧上,名叫《心理追凶》,剧中有这么一对同母异父的“兄妹”,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有着超高的智商,自命不凡的他们自认是社会上最优秀的团体,且为了达到这么一种境界可不择手段,随意的利用身边的人,不会有内疚感,更不会有罪恶感,而阻挡自己的人,也都统统消灭掉。

也就是这样场景,一方面哥哥想培养妹妹也成为优秀的一份子,一方面妹妹也想摆脱原本贫困的家庭,在哥哥的帮助下妹妹让自己亲生父亲意外身亡,然后走进条件优裕的家庭,物资、教育方面也得到了的很大的改善。后面的时间线也是主要讲妹妹的成长之路,因为讨厌班主任,制造影响班主任声誉的事件让校方将其辞退;看上了一名闺蜜的男朋友,则培养一个对其死心塌地憨直的裙下之臣,终结了好几个闺蜜的性命;工作后,事业不顺,就让迷恋者们帮自己上位;婚姻变味,丈夫不思进取,抛弃并使其绝望自杀;结尾,一直最信任、对其言听计从的哥哥因为妹妹的失败的行为而对她失去信息,说她不够优秀,并要放弃她后,妹妹既伤心、又无助,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哥哥的决定,选择自首。也就在哥哥送她去警察局这最后的一程,去拿车的哥哥却走上了妹妹父亲相同的道路,这也是妹妹最后的决定,她想证明给哥哥看,如果你放弃我,觉得我不够优秀,认为我不能站在社会群体最顶端的话,那你就错了!也就是这最后的证明,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说回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一开始在《心理追凶》的影响下,先入为主的我觉得他两也是具备反社会人格障碍,为了走上某个目的,不断的利用身边的人,但中间有一处我还是有些动摇,就是桐原亮司对待园村友彦的情感,虽说桐原一方面是为了自保,一方面也是看上了友彦在计算机方面有可用之处,才会在花岗夕子事件上帮助友彦。但最后的松浦事件上却没把他牵涉进来,且将电脑店交给了友彦打理,我感觉桐原或多或少底子是不坏的,起码对待这个“朋友”还是有那么一丝的真心吧(个人认为)。而雪穗,全文中没有叙述过她和桐原的正面接触,在她的时间线中,东野圭吾让读者看着她的成长,看着她身边的人不断遭受到伤害。起初觉得雪穗是一个比其他小孩子更懂事的小女孩,在一个条件不好的家境中,喜欢看书比较安静。慢慢地,经过藤村都子、中道正晴、川岛江利子和高宫诚事件,开始对其改观,感觉她太做作,太有心机了。凭借着高冷、充满智慧的外表,不断的拉拢并利用身边的人,甚至对他们造成一辈子的伤害。随着今枝置己的介入,并引出了一直在寻找真相的笹垣润三,将真相逐步的推出水面,我又开始有些同情这两个共生的“小孩”,刚读完结局的时候我是接受不了的,一方面是因为结局和我的想象有着太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却是对桐原的死感到可惜。但细想回来,这样的结局可能是最好的,虽然文中仍有很多疑点没有解惑,事情的真相也没从两位主人公口中亲述出来,笹垣的猜测最终也成为永远的猜测,这样的结局可能也将使其释然,也使得读者释然。

我想很多读者跟我一样,看完这本书后都会喘了一口大气,心想就这么结束了?想过很多总结语,但还是作品封面的那一句最为恰当。“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黑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重读这一句,再加上文中最后那段“她一次都没有回头”,也能让人无限感慨,愿这羁绊就此了结。

读《白夜行》有感(篇2)

白夜行——救赎与生存?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吧?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童年的悲惨遭遇与做法,造成一生都在黑暗里前进。桐原与雪穗成为彼此的一束光,相互扶持,共同前进。

如果说开始的杀人是为了自我救赎,可以可以理解,但是后来为保全自己,不惜成了令人发指的罪犯,那就难以接受了。他俩第一步走错了,导致后来得步步错下去,就像帕米诺牌,无法让它停止。

从最开始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到成为令人发指的加害者的演变,为了生存下去,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一个又一个认识的和不认识人的性命。伤及的人太多,或亲人或敌对之人,或陌生人,使得桐原与雪穗只能永远活在黑夜里面。

本书分为13章,前面的几章桐原跟雪穗根本没有交集,那两个人好像是分开了一样,根本没有汇合?使我产生了书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桐原,另一部分是雪穗的错觉。文章的最后写着雪穗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为什么头也不回的走了,我推测桐原他牺牲自己为保全雪穗,她为了不辜负他,只有继续装下去,把他当做不认识。

文章的结局留给我们太多的思考空间了。我的第一感觉是文章好像还没有结束,但是细想又好像没有必要交代什么了。作者在此处把思考与推测的事情留给我们,留给我们细细的体会。

读《白夜行》有感(篇3)

作为一名坚定的桐雪配主义者,在此我想就雪穗是否爱着一成的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容易让人误解雪穗爱着一成的地方有三处:1、川岛江利子遭袭的原因;2、唐泽礼子葬礼当晚雪穗举动的原因;3、今枝直巳的推断。我们就这三方面进行分析。

1. 关于川岛江利子遭袭的原因,很多书友认为是雪穗为了将一成从江利子身边夺走的举动。

然而这并不能起到如上作用。小三上位最好的做法莫过于挑拨离间,让原配感情破裂才对。对江利子拍裸照,首先并没有对江利子的清白有实质性的伤害,一成心中的芥蒂并不深;其次江利子因此离开一成只是一个概率事件,如果江利子坚强的挺过了心理阴影怎么办呢?最后,这样做让一成对江利子更增怜爱之心,雪穗想要上位只会难上加难。事实上此后雪穗的行为,不管是通知一成江利子情况时的公事公办,还是日后社团活动时对一成的一视同仁,都没有流露出半点爱上一成的意思。

那么江利子遭袭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很纯粹,也很俗,那就是:钱。金钱可以说是贯穿桐原与雪穗犯罪史的首要目标。雪穗拿到社团社费的银行卡之后,很快找桐原复制了一张。但是如果就这样将钱取出,接触过银行卡的雪穗和仓桥香苗都将被列为嫌疑人。为了将偷取社费的黑锅让仓桥背上,就必须设计一个仓桥最可能做、雪穗最不可能做的事件。毫无疑问,与仓桥有夺爱之仇、雪穗的挚友江利子遇袭,完全满足上述要求。案件发生以后,仓桥嫌疑陡升,不仅如此,桐原还趁热打铁,将交易数额都配合得丝丝入扣。就这样,雪穗不费吹灰之力之力盗走二十五万巨款,而仓桥却背了黑锅。至于江利子遭袭是否还有雪穗嫉妒等感情因素在内,或许有,但那只是其次了。

2. 唐泽礼子葬礼当晚,雪穗不顾一切的抱住一成,求他留下来。很多书友觉得这是雪穗真心流露的瞬间,是爱一成的表现。但我认为,这恰恰是雪穗不爱一成的表现,因为这是最不恰当的示爱时机。示爱前后截然不同的表现我们就不说了,不妨假设一下如果一成接受了示爱会是什么结果。康晴委派一成代自己去大阪帮助雪穗操办丧事,结果一成从大阪转了一圈回来之后却和雪穗在一起了。以前一成劝说康晴不要迎娶雪穗的话语,在康晴看来就此成为一成自己对雪穗存非分之想的表现。作为二房的一成与身为长子长孙的康晴对抗,只怕从此冷落,远离家族企业中心了。而雪穗大可以说是一成在大阪对其疯狂纠缠,届时谁又会相信一成的辩解之言?雪穗在大学四年不表白,丈夫出轨自己被抛弃寂寞孤独冷的时候不表白,为什么一到了大阪攻势便一波接着一波,难道真的是因为养母去世而伤心崩溃?可唐泽礼子都有被其害死的嫌疑!

3. 今枝直巳的推断。《白夜行》的行文风格是以旁人的视角来描述雪穗与桐原的人生。今枝以侦探身份登场,很多推断都正确。所以很多书友认为今枝关于雪穗对一成心存爱意的推断是作者的暗示。但我并不如此认为。今枝的推断基于两个判断:1、雪穗对一成的观察太过细致入微;2、川岛江利子的反常举动。关于这两点,我们都知道雪穗向来是一个细心慎密的人,一成并不是被特殊对待的那个;而江利子的恐惧,恐怕是觉察了自己遭袭的真正原因。而这原因之前我们也分析过了。另外,今枝向一成提出上述判断时是在笹垣来找今枝之前,那是今枝对于雪穗身后的黑武士桐原还完全没有概念。基于两个错误判断和不全面的情报信息而得出的推断,其正确率当然高不到哪里去。

其实一句话就可以了:始终照耀着黑夜中行走的雪穗的光,怎么可能是大学才认识、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的一成呢。

说了这么多分析,接下来就是主观喜好时刻了。看《白夜行》一直感觉渗得慌,那种发现危险却不能提醒,只能看着受害人逐次增加的感觉实在是太糟了。对于雪穗,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唯一的感觉是害怕。她给我的感觉和伊藤润二笔下的富江很像:出现在无数人的世界里,惊人的魅力以及背后隐藏的未知危险。雪穗安慰美佳时让我对她的恐惧到达了顶点:她安慰的话是真的,述说自己悲惨童年的经历是真的,让美佳感到温暖的拥抱也是真的,但是,就是她设计让人强暴了美佳也是真的。如果雪穗是个精神分裂者,心中同时有善与恶两个人格的话我还可以接受,但事实却是她心里根本就没有善与恶的概念,只有达到目标的方法,她是没有感情、最可怕也最高超的戏子。

我最佩服的人是桐原。曾看到有书友说,为什么结局不是真相大白呢,那么多受害者们难道不应该讨回个公道么?应该,当然应该!但是桐原太可怕了,他用自己的鲜血,把雪穗这一路走来的污秽都冲刷干净。我无数次在想,桐原最后与笹垣对视的短短一秒,心中究竟转过多少念头,才能让他义无反顾的迈上终结之路;当他毫不犹豫的跃出时,心中又是怀着多少对雪穗翻滚的爱意。雪穗从头到尾都没说过几句真话,但我仍愿意相信那段白夜行是发自她的真心。当最后雪穗转身离去的瞬间,她一定听到唯一的光源熄灭的声音,从此她的人生只剩下漫漫长夜。

读《白夜行》有感(篇4)

“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白夜行》

白夜行? 白与黑交织在一起,缓缓向前?

白夜行封面

而书的封面的剪影也很有趣,在没有通读全篇之前,看到封面的第一反应是以为这是一本有些类似于放学后的故事,少男少女之前的小故事。而当看完了第一部分便失却了这种感觉。怀着疑问往下读,却在一半的时候骤然有些无味。小男孩牵着小女孩,暗示着结局的封面…… 一开始最奇怪的一点在于为什么都认为雪穗很奇怪,很危险。也许不在于她表现得怎样,而在于排除了所有不可能后,余下的唯一解释就算再不合理也是可能。

雪穗在快至终章的时候,这样说到:“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这本书的整体阅读节奏比较缓慢,只有到最后一章的时候终于不再暗示,而是开始加速收尾,当一切的铺垫都已做好,只需要直接联系起诸多线条,至篇尾。

要说隐喻的话,虽然警官自述追查案子19年的原因是因为当年没有明察让作恶的种子开出了作恶的话,但要真正追究起来一开始的案子又能埋怨两个孩子多少了,大人的作恶使得孩子的童年扭曲,而无奈的孩子在社会的无人保护下犯下了重罪。

谈及这里,忽然想到为什么雪穗一直那么拼命得工作,赚钱。也许是因为儿时的隐形,亲生母亲在“经济泡沫”的背景下愿意为了一百万日元就卖掉自己的女儿,何其可怕,又何其可悲。也许雪穗不停的赚钱只是为了获取安全感罢了。

读至篇末,白夜行——白是雪穗,黑是桐原亮司;雪穗在阳光下越走越高,步入上流社会;桐原于底层徘徊,于黑夜中除掉几乎所有与她和他的生活有碍的人;他们始终相伴,都作为彼此过去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一同前行。

读《白夜行》有感(篇5)

小说里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意象,一是书名“白夜行”,与之相关的还有“太阳”、“光亮”、“黑夜”;二是虾虎鱼和虎虾,来自笹原的比喻。这两个贯穿小说后半段(即真相慢慢被揭露的章节内容)的意象贴切地、形象地刻出男女主角的背景和关系,到位至极。

读完小说只觉得酣畅淋漓,意犹未尽。结尾戛然而止,那些若隐若现的真相还没有被完全公布于众,但是通过作者留下的一丝丝线索和痕迹,由读者自己去脑补剩下的具体过程,好像更有意味。这个结尾真的太棒了!主要故事结束,人物形象再一次明晰,没有累赘的后续,在最最高潮的地方一下收住,干净利落。

我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本领——不论是构建一个时间线长达20年的故事框架,还是大胆的猜测、推理,或者是人性险恶。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但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真实、不啰嗦,关键的字眼明确地传达出重要信息;大胆的、疯狂的猜测和推理,追求真相、尊重事实的侦探和警官,这两个推理小说中常见的要素,让小说精彩、出众;人性是《白夜行》的深度,让你惊叹、畏惧、沉醉。

时隔几年再读东野圭吾,一开始有点不习惯。每一章都是全新的人物和时间,后面甚至每一节都会切换人物、时间、地点。但是东野圭吾把这些要素串联得很好。

我仍然保留疑惑: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想象出这样的案件,完成这样的推理呢?

孔乙己读后感(汇集4篇)


从“孔乙己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启示。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请分享您的旅行经历这会激励您的朋友们去探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今天又读到了一篇初中时候的课文《孔乙己》,当时觉得这篇文章有点长,读起来不耐烦,更重要的是读不懂作者在说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浏览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感觉。今天又看了一遍,还好不像以前那样只是任务性的浏览过去就算了,这次是自己想看一下能不能读到点什么,庆幸的是这次有了一点点感觉。

作者真是针砭时弊,字字见血。不仅成功的刻画了孔乙己这一个悲剧形象,更是讽刺与鞭挞了当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通过描写孔乙己的遭遇来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或许有些人刚开始会觉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站着喝酒映射出两个意思:其一,孔乙己很贫穷,站着喝酒一般是没有下酒菜的;其二,站着而不是坐着,与其他短衣帮的人形成对比,说明他在鲁镇不仅贫穷而且地位低下;穿长衫是稍有钱或地位的人的装饰,贫穷的孔乙己穿长衫,并不是说他臭美,不知好歹,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贫穷而未读过书的人的标志,是他作为一位读书人的尊严与自豪,做着这样写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非常生动的刻画出一位落魄书生的形象。同时为下文描写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埋下伏笔。

还有一句话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出现了两次,而且出现的情景很相似,咋看起来与文章沉重的氛围很不协调,快活二字意味深长,运用反语的手法,讽刺和鞭挞那些嘲笑落魄书生孔乙己的麻木不仁的国民,他们通过戏弄孔乙己而获得快活。表达了作者对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同情,更是对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同情与批评。快活二字实际上表达了作者的悲痛与愤懑之情。

文章中很显眼的几个字应该是之乎者也了。之乎者也象征着读书人。之乎者也也增加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孔乙己知道之乎者也以后,却没能进学,有无谋生之法,使其悲剧之一;也正是因为之乎者也是他与下层市民有了差别,产生了隔阂,无法正常沟通,受到下层市民的百般排斥,是其另一悲剧。换句话说,是之乎者也害了他,使他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被社会孤立。这都是当时的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导致的。作者通过孔乙己处境对当时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揭示当时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误人的一面。

当旁人问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他因为认识字而感到高兴,也因此自认为高人一等;但当别人问到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说明他因此而感到失落、沮丧与窘迫。孔乙己的这种情感转变说明了像孔乙己这类落魄书生在当时社会上的尴尬处境。

孔乙己读书未成又不会营生,生活没有保障,只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教育制度的纰漏:一心只读圣贤书,不教谋生之法。这种教育制度成就了孔乙己这类百无一用的落魄书。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而被打,甚至被打折了腿。从这一点影射出当时的国民毫无同情心,麻木不仁,对孔乙己这类弱势群体不仅没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百般刁难。这不仅是孔乙己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

还欠十九个钱。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且出自一个人之口。作者这样写是在强调,强调一种社会的不公平,强调一个国家的悲哀。素不欠账的孔乙己欠账了,这可能是他给那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的微弱记忆了吧!并且很快就被忘记了。孔乙己的死也是那个吃人的社会的又一个成就吧!孔乙己的墓碑上可能会名记着他被那个社会吃掉的经过,但是,他可能连个墓碑也没有

《孔乙己》是作者为孔乙己呐喊,也是对那个吃人的社会的用人制度、教育制度和麻木的国民的呐喊!是对旧社会的呐喊!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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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1)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2)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3)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4)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推荐(4篇)


我们在书中学的东西,一定会在将来某个时刻派上用场,读了作品后,我总算找到了许多我许久都未知的答案。 撰写读后感应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心挑选的文章标题是“哈姆雷特读后感”,只供你在工作学习时参考!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写孔乙己读后感(分享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细心挑选这篇文章的题目为“写孔乙己读后感”,如果您需要再次阅读此页请尽快收藏方便查找!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他身着长裳,来到酒店喝酒。店员和许多同样来吃酒的人共同来取笑孔乙己,孔乙己常常不理睬别人的说法,一心为自己维护清白,可是,他脸上的痕迹却说明了一切。孔乙己见到别人来笑话他,孔乙己便考店员“茴”字怎写,店员并不理他,他仍在那里喋喋不休。后面,孔乙已因偷窃被人打折腿,不久之后便死了。

其实,对于孔乙己来说,他的知识学问太过于死板。当他去吃饭时,一些人来取笑他。他只是一直辩解自己,他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大家说:看到作文/孔乙己偷书被人打。孔乙已便涨红了脸,说窃书不能算偷。在孔乙己的话中,有什么“之乎者也”。其实,这就是孔乙已学习的失败之处。孔乙己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是,他连一个秀才考不上,就说明了学习的时候不可太过于死板,要灵活变通。

孔乙己他在小朋友们分茴豆的时候,只给了每人一粒。我不禁想,这样子也太过于抠门了吧!当孩子们看着他盘中的豆粒时,他用单手将豆子捂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连往日的说话都要用文言文,说明了孔乙己的愚昧。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思想控制。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4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5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6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猫郑振铎读后感(分享)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猫郑振铎读后感(分享),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猫郑振铎读后感

《猫》是由郑振铎所著的一本小说,该书讲述了一个孤独而深邃的男主人公与一只猫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段特殊友谊的描写,作者带领读者思考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关系、孤独与寂寞的本质,以及对自然界的思考与尊重。读完《猫》后,我深感震撼,从中汲取到许多启示与思考。

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了主人公与猫之间的超越语言的情感交流,读者仿佛能够感受到他们之间的默契与亲近。这不仅是一段纯粹的友谊,更是一种跨越物种界限的互动,一种超越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通过猫与主人的互动,读者深刻意识到,动物也具备情感、理解力和交流的能力,他们同样可以成为我们生命中重要的伴侣与朋友。

小说中展现出了主人公的孤独和寂寞。他所处的城市环境,高楼大厦之间,让他感到压抑和沉默。猫的出现成为了他生命中的突破口,它带给他一份温暖和快乐,让他感受到真正的陪伴与关爱。通过描述主人公和猫的故事,作者传达了对于孤独和寂寞的深刻理解。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往往被繁忙的工作与虚拟的社交所迷惑,而忽略了对真正情感需求的呵护。猫的出现提醒了我们,当我们感到孤独和寂寞时,可以通过与动物的交流来找寻内心的宁静与慰藉。

小说中的自然环境与动物形象描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作者使用了生动的语言,让读者感受到大自然的美丽与力量。他透过猫的眼睛重新认识了周围的自然环境,发现了不同生物间微妙而又和谐的相处之道。这让我深思,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以及我们对自然界的虐待和破坏。我们应该对自然界保持敬畏之心,并积极采取行动来保护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

读完《猫》后,我对于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通过主人公与猫的交流,我看到了动物的情感和理解力,深感人类需要更多关注和尊重动物的权益。小说中也让我反思了人类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可能忽视的内心需求,以及对自然界的漠视与破坏。因此,我愿意诚心呼吁大家,与动物和谐相处,保护自然环境,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值得分享: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简单 (4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目的,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值得分享: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简单 (4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一】

山里学校雪河小学只有五名学生。由于人少地偏,学校被政府下令搬迁。五名学生准备报名参加两项比赛——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拍摄比赛,希望在比赛中获得冠军,请媒体关注学校,从而保住学校。

在拍摄短片和训练羽毛球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租用学校教室的“教授”在培养剧毒杀人蜂,准备在即将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刺杀美国总统!更严重的是,杀人蜂已经逃出蜂笼,正在威胁人们的生命!

学生们能否消灭杀人蜂?能否赢得比赛?他们将和时间赛跑,向命运宣战,一个又一个闪亮的时刻将留在他们的生命中。

在追逐成功的路上,我们往往忽略了一点,就像书中“萤火虫”这个意向所传达的——摸索前方的去路,照耀后方的来者。成功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与他人共同的愿望。大家有目标的一同前进,生命因此绽放光芒!一只萤火虫发出的光芒,远远比不上整群萤火虫一齐发出的光更加耀眼,更加闪亮!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二)

书,是人的朋友;好书,是人的知己;一本好书,伴人一生。

最近,我读到一本好书,马来西亚作者徐友彬的《闪亮的时刻》。这本书写了5个孩子对抗坏人和消灭杀人蜂的故事。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在上三年级,但他们不惧怕恶势力,也不惧怕剧毒无比的杀人蜂,而是与他们对抗周旋。最小的女孩嘉嘉在爱犬比比被为杀人蜂配种的箭毒娃毒死、并不被伙伴相信后,冷静查阅资料,并尽力得到伙伴们的信任,虽然期间她闹过也任性过,但是她一点会更出色的。这个故事中,也有让人黯然泪下的时候,与嘉嘉一样三年级的男孩毓文为救其姐姐不被毒蜂伤害,被毒蜂叮咬身亡,他是5个孩子中最善良最善解人意最纯洁最懂事心地最质朴的一个。同时他们同心协力在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比赛中获得冠军,从而保住了自己的学校,引起了社会关注。

嘉嘉有一句话:因为人会死,所以我要让生命发光。这句话让我非常动容。他们正是为让自己的生命闪亮而在努力、拼搏甚至是牺牲。所以请大家牢牢记住,生命短暂,且让生命发光,让生命闪亮,闪亮的时刻永远停留在你我心房。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三】

许友彬是马来西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频频获奖。许友彬曾经来过我们学校签名售书,并发表演讲。这本书就是那次活动时买的。

《闪亮的时刻》中的主人公是山里学校雪河小学的五名学生——毓敏、毓文、懿勇、懿仁、嘉嘉。由于人少地偏,学校被政府下令搬迁。为了让学校继续留在环境优美的山中,五名学生报名参加了两项比赛——全国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拍摄比赛,希望在比赛中获得冠军,请媒体关注学校,从而保住学校。在拍摄短片和训练羽毛球的过程中,他们发现有人在培养剧毒杀人蜂,并已经威胁着人们的生命!结果如何,同学们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最令我感到伤心的,是毓文的去世,他为了救姐姐毓敏牺牲了自己。但是毓文的去世,却拉近了毓敏和嘉嘉的距离,两个女孩从死对头成了好朋友,她们之间的友谊裂缝缝合了。

正如《闪亮的时刻》这个书名一样,一个又一个闪亮的时刻已经留在了这五名学生心中,留在了他们的生命中。生命短暂,相信你我都愿意让生命发光,让生命闪亮。

闪亮的坐标读后感【篇四】

在图书馆选书时,我无意间发现了《闪亮的时刻》这本书。《七彩语文》这本杂志曾推荐过这书,于是我便把它借回了家。

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雪河小学只有5位学生,几个科学家租用了雪河小学的一间房子来做转基因实验,把毒箭蛙的毒液转移到了非洲杀人蜂的体内,想用它来刺杀美国总统。结果被雪河小学的学生发现了,学生们尽力阻止这些科学家的阴谋,最终毓文为了保护他姐姐毓敏,被杀人蜂蛰中牺牲了。这书的情节十分感人,看完后我都流泪了,

正当要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两个年轻的消防员在救火时被热浪从13楼推下,一身殉职。不知怎么,看着视频,我却想起了《闪亮的时刻》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生命中有多少闪亮的时刻呢?”

跟毓文一样,跟那两位年轻的战士一样,在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大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刻他们的生命就像太阳一样闪耀。或许我们更多人的生命不会有如阳光般闪耀的时刻,但我们可以像文中所说的发光虫一样,发出自己的光,来照耀大家前进的道路。

生命中有多少闪亮的时刻?发光虫会告诉你:生命中时时都是闪亮的时刻。

《人间词话》读后感分享(5篇)


“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这句话是《人间词话》里的一个观点之一,不管时间过去多久,文学的创作都是需要融合自己的灵魂的,这样的文章才接地气。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获得与您所需相关的“《人间词话》读后感”资料,希望我的故事能够让您感受到人生的美好与希望!

《人间词话》读后感 篇1

读毕王国维先生《人间词话》,先生最思“境界”二字。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其中,境界有造境,写境之分,有有我之境和与我之境之分,即有理想与现实的区分,有优美和宏观之分。同时,能写出境界之人必是有情之人——一切景语皆情语。最无愧之人——李后主李煜。词人也,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故生于深宫,长于人妇之手,是后主为人君之所短,词人之所长也。李煜有对故国之情,而词中没有直抒胸臆,不然意境全无,所以,李煜的诗我们可以看见他的于景中来的情感,“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另外,关于境界之上,王国维先生提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三种境界。而我实在分不清这里的境界是写作的境界还是人生的境界?书后再查。

我也在想,为什么王国维先生要给这本书取名为《人间词话》。想这个问题的时候,记起书中“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那么,人间词话这四个字大概就不是对这本书内容的概括了吧。想了想,大概是想告诉我们,人间的词话,词话是来自于人间。词话是平凡的,是可以普及的。顺着这个思路一推,好像写这本书的目的也清晰。

先生喜欢从历史的角度看词,用联想的思考方式来阐明他对词的一些观点。书中写明了词的来源承脉关系——四言毕而有楚辞,楚辞毕而有五言,五言毕而有七言,古诗毕而有律绝,律绝毕而有词。豪杰之士,亦难其中自出新意,故遁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书中也说词的重点,词人的区别,词的鉴赏。

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王国维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在于解释广泛的词话的通性和规律,来达到每个人都可以对任何词做重点的分析吧。所以在人间词话中所涉及单独的诗并没有像考试那样从写作主题,情感,背景等做详尽的分析。假如这本书如此详尽的分析来做为普及词话的一种途径,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了。大概看书的人,由于书中条条款款太多,会打瞌睡啦。

拿起这本书,回味词,回味之无穷啊。

《人间词话》读后感 篇2

高中时有一段时间喜欢上了现代诗,就尝试写了些,然辞藻实在匮乏,文笔过于拙劣,终究不了了之。后来迷上看一些江湖武侠之类的小说,里面常常会穿插一句诗词来引导文意,才发觉古诗词原来比现代诗更有韵味,至此便喜欢上了古诗词(不过还达不到痴迷的地步)。

关于王国维先生,我对他知之甚少,一开始不知从何处听得他的名言(成事业者,必经三境界...),细细分析,愈觉有道理,遂即找到了这本书。实话说,《人间词话》这本书的很多地方,我是看不明白的。必然是因为我阅历太浅,境界太小,又加上最近有要事要做,没有心思慢慢品读。不过王国维先生关于诗词的美学思想仍旧令我折服,何若“有我无我”,何若“意境风骨”,何若“音律曲调”...他都如抽丝剥茧之行对其细细分析。中学时期曾学过的一些诗词也出现在这本书中,虽然读过,背过,默写过,但是这其中的意境在当时的我却未能领会多少,而现在来看,古人一首词中的浪漫足以胜过当今的一部诺贝尔小说。

王国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未有不越第一境第二境而能邃跻第三境者。

《人间词话》读后感 篇3

国学大师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堪称文学经典。读完这本精妙独到的词评,令人最有感触的,便是其中用三句宋词精妙概括的人生三境界了。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这第一境界便让我产生了共鸣。一夜萧萧,西风凄凉,意境似乎有些悲伤。独上高楼,极目远眺天涯路,这又是何等的坦荡!西风凋零了碧树,眼前的形势不容乐观,众多天涯路,我该走哪一条?这时就必须登上高楼,因为只有站得高,才能望得远。站得高,才能排除干扰,不会被眼前飘忽不定的浮云所迷惑。这样,望尽天涯之路,看清人生的方向,才能确定好下一步做什么,决定好自己即将要走的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看清起点,找明方向,这将是一个成功的开端。

第一境界所指的,是寻找天涯路的过程。而第二境界,则概括了一种锲而不舍的坚毅性格和执着态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心中有目标,眼前有方向,还缺什么?缺的是努力。好高骛远,光说不练,看清了路却懒得往前走,这算什么?没有实际行动,有再高的天赋,再好的计划又有何用?最后只能成为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努力一天两天,不足为奇,一年两年,才是难能可贵。尽管遇到困难,尽管“衣带渐宽人憔悴”,也要坚持奋斗,继续前进,因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如果能够一直眼看前方不改变方向,衣带渐宽终不悔,这难道不是一种伟大的境界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第三境界最为耐人寻味。世事无常,实现理想之路的羁旅漂泊最能磨练一个人的心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历了上高楼,人憔悴,冲破了无数的难关与考验,我们就会逐渐变得成熟,对事物有自己的认识与见解,知道自己要什么。众里寻他千百度,正是有了千百度的苦苦追寻,才有那蓦然回首时的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俗话说,功到事成,追梦路上,我们心中应该不急不躁,耐心等待。即使千百度的追寻未果,也能安然面对,坦坦荡荡。淡泊间,真正想要的就稳稳地握在手里了。这就是经历了第一、第二境界后才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成熟与淡泊。我想,这也是人生真谛与价值的体现。

人生苦短,境界有三。《人间词话》中的的人生三境界之说,仿佛就是从宋词这片泼墨山水中辟出的世外桃源,给人以旷达,明朗的人生感悟。相信这三境界会成为我成长之路的启明星,带领我走向成功,踏入那最高的境界。

《人间词话》读后感 篇4

王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被后世认为是针对五代、北宋时期宋词哲学、 美学评论与分析的最重要著作,甚至没有之一。蒋勋先生在他的《蒋勋说宋词里》就曾多次引用《人间词话》,比如“人生三界”、“士大夫之词”等等。无论是进行哲学或美学的学术研究,还是出于对宋词的喜爱,《人间词话》都是一堂必修课。

从时间发展阶段来看,诗起源在词之前;而从对这类文学形式的文学评论来看,在王静安的《人间词话》之前,亦有多位大家学者在诗论方面著述立说。他们都是在探究诗或词在文学形式之外的本质。南宋诗论家严羽,被誉为宋、元、明、清四朝诗论第一人,他曾在《诗话》中提到“盛唐诸公,唯在兴趣。”他认为写诗的本质便在于写诗人的兴趣。而清朝诗论家王士祯则创立“神韵说”,追求外在与内涵的统一。王静安先生认为两者的“兴趣说”和“神韵说”都只不过是道其面目罢,“境界说”才谓之根本。举例来说,同为描写古代边关,作为观者,我们所感受到的境界则迥然不同。范文正的“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范仲淹,渔家傲)描绘了边关环境下人的主观感情;夏英公的“三千珠翠拥宸游,水殿按凉州” (夏竦,喜迁令),则描绘了人在景中游的场景,将事件同时寓于人与景之中;李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李白,忆秦娥),这种纯意像的白描初看之下是一种视觉冲击,相互独立的意像在脑海中迅速形成画面,文字跃然纸上;再看之下才发现人的主观感情与客观场景已经融为一体,那种肃杀、沧桑之感通过短短八个字、仅三个意像便表达的淋漓尽致,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大抵如此。文学高手多为通才,被誉为诗仙的李白,其实在词方面的成就也非一般词人可比。这位青莲居士将他的浪漫主义融入在了山川大河之间,其笔下的自然大多被赋予了生命,因而虽言之于物,但观者却能通之情,其境界便非同寻常。

王静安将“境界”奉为词之灵魂,故才会说“词以境界为最上”。

那么如何判断词是“有境”还是“无境”呢?王静安先生给出了自己的标准:“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这是一种将情寓于景、将心境投射于环境的能力。比如,“红杏枝头春意闹”(宋祁,玉楼春),红杏为了迎接春天已经开始在枝头上喧闹起来,全文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再如“云破月来花弄影”(张先,天仙子),花儿好似顽皮的孩子在玩弄手影戏,全文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这些拟人化的手法将生命的律动变得丰富起来,而拟人便是寓情于景的重要创作能力。

从创作动机来看,有“造境”与“写境”之分。造境,即理想派;写境,则为写实派。对于词来说,两派却不像在美术领域那么泾渭分明。词人所造之境比来源于自然,而所写之境亦必关联理想。造境不是空中楼阁,写境也不是临摹,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用现代话来总结便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从创作手段来看,有“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前者是以主观的视角看世间万物,因此如王静安所说“万物皆著我之色彩”。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冯延巳,鹊踏枝),人与花之间展开了一场对话,虽然人和花是无法对话的,但是在这里你又觉得那么顺理成章,在生命从繁华到幻灭的过程中,那种无力感在有我之境中被投射了出来,蒋勋更将此提炼为“颓废美学”;再如“雾失楼台,月迷津渡……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秦观,踏莎行),词人的孤独、寂寞、茫然、惆怅、迷失……完全浸透于环境之中。这些有我之境大都是以第一视角出发,将我们从此时此刻带入到词人彼时彼刻的心理状态。而“无我之境”是以客观的视角看万物,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饮酒),田园诗人的白描让我们很难察觉到他的内心世界;再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元好问,颖亭留别),更是不露一丝心迹,同为描写鸟,与感叹迟暮的杜鹃相比,在天空翱翔的白鸟与它的颜色一样纯粹。王静安先生认为此两种境界相对泾渭分明,即“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相对运动的不同呈现出了迥然不同的美学观感。

从创作多样性来看,境界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巧妙各有不同。比如,同为秦观笔下的词,“宝帘闲挂小银钩”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境界便各有不同。屋里屋外所反映的场景虽大小不同,但都能表达出词人那种特殊的迷失心境。

从以上方面,王静安先生的“境界说”可窥知一二。但若想通过皮毛进行深入研究,便需要大量阅读、反复体会,方能感悟到王静安先生的十之七八。

《人间词话》读后感 篇5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蜡烛》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蜡烛》读后感【篇二】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蜡烛》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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