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5000网主题栏目精选:“起床的作文”,敬请访问。
讨厌寒冷的天气
我生活在东莞,这些天,这里都是笼罩着阴霾,让人变得懒懒的。
每天闹钟响起,我都会贪床几分钟,因为只要一揎开被子,冷冷的空气就会袭来,让我不自觉的缩回被窝里,但害怕睡过头,
心里一直是带着不安的度过那几分钟,这样的睡法根本起不到任何好处,而是给心里加了些多余顾虑,状态变得很不好。
没有办法,我买了两个闹钟,是两只小白兔,今年是兔年,我希望它们能带给我好运,每天起床都是一个样,第一个闹钟响了,
我起来烧水,然后钻回被窝里等当第二个闹钟响,我就该起床了,呵呵……
洗脸刷牙时,也是那么的难以过去,窗外的寒风不停地向我袭来,让我身子一阵阵的颤抖,因为生活条件不好,住的房子通风很好,
呵呵……洗完头,刚刚还是暖暖舒服的头脑,被冷风一吹,全被寒冷包围,一时头脑都觉得在刺痛,幸好家里有个破吹风机,要不然带着
湿润的发型出门,非得重病不可。我的早晨总算打理好了,背着我最爱的包就要出门了,哈哈……beybey
早上五点的时候,我正在做梦。忘了梦的具体内容,只记得梦境放映的途中,有什么动静传来,然后呲啦一声,荧幕熄灭。
于是,我醒了,不过醒的程度很轻微,只是能稍微感知周围的环境。夏天在家,我喜欢铺凉席在地上睡,头朝房门,因为这里空间最大。声源在头顶的房门外。
晨光本不浓烈,再加上窗帘的阻隔,房间里仍然暗淡。我还处在朦胧中,听见门外有一阵阵细微的尖叫声嗷嗷,像是积聚的很多怨气透过喉咙爆发出来。房间里很安静,所以这声声尖叫听起来很清晰,而且,好像就从平躺着的我的头顶的正前方传来。睡意缠绕的我来不及考虑是谁在尖叫,这声音就换成了喷气声。刚刚的尖叫声再清晰但也只是在门外,这会儿,喷气声却从门底缝渗透进房间,沿着地板、贴着我的头皮传到耳朵,就好像是在我的耳边吹气。我仍然不愿意彻底醒过来,毕竟身边还是暗沉沉的,所有的东西都只有浅淡的灰色轮廓,墙壁在这种光线的作用下白得异常,四周阒然无声,世界好像仍沉浸在无意识的睡眠中。我本想无视这些诡异的声音,可是又多了一种摩擦声,听得出来有东西在抓门。
声音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最后,是拖鞋声和开门声一前一后登场很明显我爸已经被它吵醒了,于是过来看是什么情况。随着噗嗒噗嗒一阵不知什么东西撞击地板的声音,有个热乎乎的东西蹭上了我的脑袋。
我睁眼一看,是我家狗。纠纠的半拉爪子已经踩上了我的枕头,正在对我的脑袋半舔半啃。我爸大喝一声,它回头盯着我爸,我爸把它赶出房间。它每天雷打不动五点钟醒过来,然后在房门外闹腾。
我还是不想那么早起床,继续赖在地板的毯子上。可是我的好梦注定拍不了续集,我爸把纠纠赶到外面去的时候,房间门只是虚掩上了,它跳起来用肉爪子推门,我能听见爪子拍门和啪嗒的落地声。可能它推了一会没有推开,聪明如它,先把鼻子蹭到门缝,然后用毛茸茸的、胎毛没有褪尽的小脑袋慢慢顶,门缝渐渐变大,它一下子挤进来,又跑到我的地铺上,在我的脑袋旁边不停乱咬,边咬边不停甩头,枕头、被子都无一幸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现场一片混乱,不知道它有没有对我动嘴动爪。幸好我爸又及时出现,两手把它从我旁边举起来,弄到外面去了。这次房门关得严严实实,随它在外面呜呜哇哇叫唤。
纠纠体格很小,比一只拖鞋稍微大一点点,但它喜欢吃鱼喜欢吃西瓜,它不吃素。
我虽然大清早可以睡睡懒觉,但是我爸妈很辛苦,每天早起就要做各种各样的事情,难免在我的房间进进出出。我睡眠状况很好,这些动静不足以打扰到我。但是纠纠它不吃素。它守在角落里,我的房门一旦被拉开一点点的缝,它就一跃而起,悄无声息地飞奔过来,冲上我的地铺,扒拉我的枕头,咬我的被子。我爸把它拎出去的时候,它的两条后腿一晃一晃,还不时眨巴眼睛回头看我。它的游击战来来回回打了好几仗。
我终于决心起床了。之后每天早上几乎都是这样。
不论我打球时不小心把它踩的哇哇乱叫,还是在雨天把它关在家里不允许它出去,它都不会不理我,不会跟我绝交。总之,每天早晨一睁眼看见它,我就知道新的一天来临了。我也警醒自己,勤奋一点,努力一点。
今天(星期六)早上,我依然是我们家的第一名,第一个起床洗涮。我一边起床一边问妈妈:“妈妈,今天作业是什么呀?老师发短信了吗?”妈妈说:“还没有呢。”我说:“哈哈,老师还没有起床吗?我比老师起得还早呢!”
洗漱完,我该干什么呢?妈妈:“可以读书呀,把语文课文背一遍,生字读一遍。早晨的时间多么宝贵呀。”我一听,立刻行动!拿出语文书,坐在我的书桌旁,我从《日月明》、《菜园里》开始,倒着往前背,一课一课的,背完课文,读生字,爸爸夸我说:“儿子,你背的声音真洪亮啊!”妈妈表扬我说:“呀,儿子,你背得比原来流利多啦,还更有感情啦!”我一听,更来劲儿啦,我一直坚持背到了第一页,全部背完了。哈哈,我厉害吧!
这是我第一次在家早读,感觉很爽,明天我还要按时起床来读书!
妈妈感悟:
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这不,今天早晨,儿子在家大声读书,足足坚持了50分钟。一方面,爸爸妈妈的鼓励和表扬不绝于耳,似乎一支强心剂;另一方面,孩子学习兴趣增强,归功于老师的引导和教导。看来,今后还是不能吝啬自己的赞扬和鼓励,让孩子爱学乐学进行中!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每天早晨的起床真的是成了一种考验人的事。因为,冷的不止是起床,还有起床以后的一系列事情,做饭,给孩子穿衣服,然后送孩子去学校。
当然,在这所有的事情里面,最让人感到头疼的,还是送孩子去学校。因为是骑电动车去,所以就是每次谁去送孩子去学校,谁就得受冻。
之前的时候,某人不在家,肯定是自己去送孩子,因为没有依靠的时候,自己就只能硬着头皮的上。所以,每天早晨冻的要死的时候,总觉得生活真的是太过困难了。
后来,因为自己感冒了两次,然后某人也就回来陪自己,所以,每天早晨送孩子的重任也就交到了某人手上。
但是,自己也并不是那种得寸进尺,不懂得知足的人,偶尔某人困的起不来的时候,自己也会去送孩子。就比如昨天早晨,某人就说,不行了你去送孩子吧,我实在困的起不来了。自己虽然感觉自己也冷,也不想起床,但是,自己也硬着头皮起来了。
然后就是到了今天早晨的时候,自己就说不学了,自己去送孩子吧!毕竟就是一个星期,自己才去了一天,自己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也必须是相互帮忙,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是对的!
但是某人也就说,外面太冷了,还是我去吧!毕竟我是一个大老爷们,比较抗冻!
说实话,自己可能真的是一个比较矫情的人,然后就是每当听到这样的话的时候,都是莫名的感动,最后某人也就是起床去送孩子了,然后剩下自己一个人,还是在温暖的被窝里!
起床虽然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情,但是在简单的事情里也能看出来,就是生活中的俩个人,那种相互理解,相互体贴的举动,大概只有这样才能够走得长长久久吧!
快起来,小懒猪!上学就要迟到了,我的梦境时光机还没穿梭回来就被打断了,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刚要起来,脑袋还是顽固地掉下去,躺在枕头沙发上,妈妈拉开窗帘,阳光就像光剑似的刺进我的眼里,疼得很,可我还是睡着,妈妈的声音从蚊子嗡嗡的交响曲瞬间成了河东狮吼。
妈妈迅速掀开被子拿起九尾鞭戒尺,露出我的小茶壶,瞄准我的屁股,啪的抽一下,妈妈发出了警告:快点起床吃饭,你自已不快点,懒洋洋的,那我就先开车走了啊!让你尝一尝迟到的滋味吧!随后啪地关上了门。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敲我头上警钟的战术,这招已经用了好几次,我都不耐烦了。
于是我慢悠悠地吃完饭,背上一直默默陪伴我的书包,穿上鞋子,蹦蹦跳跳地下了楼,书包发出啪嗒啪嗒地响着,似乎也在催我快点,很有节奏感,我边跳边哼歌: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沿河看柳
这时,妈妈正在门口等我,我跳上车,钻进车篷,妈妈边开车,边踢我的腿,叫你慢慢的,叫你慢慢的我呜呜地求饶着,妈妈无视着我,一直踢我腿,最后,我的腿被踢青了。这时我意识到自己这次真的把妈妈惹火了。心里想每个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不能触碰别人的底线,而且我这慢悠悠的坏习惯也要改掉,不然容易酿成大错。
大家想知道我是怎样叫妹妹起床的吗?这个方法可是独一无二的哟!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闹钟响了。糟了,时间到了!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虽然头脑昏昏沉沉的,但还是匆匆穿衣下床。
我发现旁边的妹妹还在呼呼大睡,我大声喊到:妹妹,快点起床呀!马上七点啦!妹妹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躺在床上纹丝不动。
快点起床!听到没有!我大吼道。
你干嘛?我再睡一下!
不行!快!我再次命令!
嘿嘿!任凭你怎么急,怎么喊,妹妹就是坚如磐石。
我眉头一皱,生气地对着她的耳朵大叫:快起床!要不然上学真的就来不及了!
她眼睛半睁半闭、含糊不清地说:时间还早呢!我要睡觉!
我火冒三丈,抹起袖子,掀开被子,举起右手,对她说:我好好和你说,你不听,你再不起床我就打你屁股了!
她做出一个可爱的样子求起我来:姐姐就再让我睡十分钟吧!就十分钟!可以吗?求你了,我的好姐姐!求你了!不行!
怎么办?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用力拉起妹妹,又把她按在床上,然后把她当滚面仗一样,一边把她滚来滚去,一边用手伸进她的脊背挠痒痒。
求求你,别滚啦。我起床还不行吗!妹妹被我这一滚一挠,难受极了,也只好乖乖求饶起床了!
以后,只要妹妹睡懒觉,一听说我要对她滚、挠,马上就爬起来。
大家觉得我这个叫妹妹起床的方法好不好呀?
“小懒虫,快点起床,要迟到啦————”听到妈妈的叫声,我猛地惊醒,揉了揉睡意朦胧的双眼,瞅了一眼闹钟,指针指向六点四十。这么早!要知道,我一般都是六点五十、六点五十五那片儿起的。于是,我便心安理得地闭上眼继续睡。
就在我将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极其恐怖的声音:“起来了吗?快点!”随后又传来一阵拖鞋的“啪啪”声。啊!妈妈来探查了!想到这儿,我一翻身就爬了起来,又忙不迭地回答:“哦,知道了,马上起来!”我一边说,一边往身上套毛衣。穿上几件衣服,也好向妈妈有个交代,证明我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继续睡觉。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只穿了两件毛衣,就说:“怎么这么慢啊?得先穿上棉衣,要不会冷的!”说着,她就帮我穿上了棉衣,然后就走了。
妈妈走了后,我对着墙发了一会儿呆,又在温暖的被窝里套上袜子,猛吸一口气,伸出腿,凉风立刻嗖嗖地刮来了。我不敢迟疑,急忙套上裤子,起身。这是,已经七点了。
昨天看到邵哲雯的妈妈写的《起床问题》,我也想就这个问题说点什么,还有就是吃早饭的问题。
我们的原则是一定要保证10小时的睡眠,所以晚上九点入睡,早上7点起床。刘昕起床很好,我一般会给刘昕留几分钟的时间在床上赖一会儿,或者和刘昕一起躺在床上抱一抱或说一会儿悄悄话,5分钟左右,然后起床,刘昕就会很高兴。我们在幼儿园大班时就开始解决起床问题。孩子一般早上都懒得起床,尤其是冬天,我们的做法是提前5分钟喊起床,告诉孩子,5分钟以后要起床了,这样给孩子一个准备的时间;同时孩子起床很好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表扬,表扬的多么夸张都没有关系;穿衣服的同时可以和孩子聊一聊,什么都可以的。这样孩子是比较愉快的。
对于吃早饭的问题,自从上小学以来,刘昕吃得很慢,一直要我们催着。终于,昨天早上,我和老公都有些不耐烦了,她的表姐甚至将闹钟放在了她的面前。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所以我对刘昕说:以后吃早饭时,妈妈只提醒你要吃早饭了,吃早饭的过程中不再提醒你要快些快些了,你什么时候吃完,爸爸就什么时候去送你上学;你们是8点上课,7点50之前进教室,爸爸在家7点35出发可以保证你7点50进教室,但如果你吃饭很慢,7点35就不能出发了,所以,你要在7点35之前吃好早饭。如果你8点吃好早饭,爸爸就8点去送你,但是你上课就迟到了。我认为,由于孩子的自己的问题迟到了,遭到了老师的批评,她就会不再出现这个问题。但原则是必须吃早饭,不能饿肚子上课。
亲爱的爸爸:
您好!
爸爸,每天晚上都是您不辞辛苦地来接我,可每天早上您都起得太晚了,导致我次次迟到。我七点半就可以出门了,可那个时候您才刚刚起床。每次我都得七点四十多才出门,而且今天更晚,八点才出门。本来就已经迟到了,可您还是不以为然,害得妈妈也迟到了。但您就是不改,每次迟到都让我和妈妈伤透了脑筋。
爸爸,您还记得吗?那天是我这个学期第四次迟到,陈老师告诉我再迟到就要在优化大师上扣十分,在下次试卷上扣五分。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您耳边叮嘱您早点起床,您不知道当您答应时我有多兴奋!
可是到了第二天七点十分的客厅中并没有您的身影。我依旧是吃着七点二十的早饭,上着七点四十二的学,望着七点五十七的教室,扣着七点五十八的分。
晚上放学后,我再次生气地质问您。平时您对我的事总是关心的,可这一次您却如此含糊地回答我,为什么您对我是否迟到毫不在意?
爸爸,我求求您了,您起得早一点吧!如果您起的早一点,我就能吃上更加美味的早餐。如果您起的早一点,我就能不紧不慢走出家门。如果您起得早一点,我就能静静的望着广阔的天空、悠然的白云。如果您能起得早一点……
爸爸,我真希望有一天你能起得早早的把早饭做好等我起床,为妈妈着想一点,也为我着想一点,不再起的那么晚了。
祝:
身体健康,早睡早起!
您的儿子:黄俊嘉
xx年4月13日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关于起床的作文600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今天,我起的特别早,天刚蒙蒙亮,我就起床了。我要去上海科技馆,心里十分激动。一路上,爸爸开车,车上有我、妈妈、奶奶和婆婆,一共五个人。我们先从茅山道口上了沿江高速公路,我看见了塥湖,那水上有许多舟,不一会,又上了沪宁高速,大概三个多小时,我们到达了上海科技馆。买了票,进了馆,就开始玩了。
负一楼
一到负一楼,我京去做巴斯夫小小化学家的活动,我穿上护衣进去玩了。我带上眼镜,这次的实验叫污水变清,先把墨水泼进去,然后把一把小纸撒进去。我先用漏斗把小纸排直了,然后用活性碳吸去墨水,这样水就变清了。
一楼
我去了动物世界。我看见了狮子、角马、猴子、北极熊,我最喜欢食蚁兽、豪猪。我又去了生物万象馆,我颀赏到了成群的蝙蝠、各种各样的仙人掌、巨大的蟒蛇。
一楼还有地壳探秘、儿童科技园、视听乐园、智慧之光、设计师摇篮馆
二楼有蜘蛛展、机器人世界、信息时代、地球家园馆。
三楼有宇航天地、人与健康、探索之光馆。
我还体验了地震,我奶奶直害怕。
我和妈妈去了球幕影院,观看了《非洲大草原》。影片讲的是斑马、角马和羚羊生死大迁徙,一路上它们路过了狮子、猎豹、长颈鹿,在河流中,它们有的痛苦的逃过了鳄鱼的捕捉,而有的是被活活淹死,最后,几万只变成了几百只。
我又和奶奶去太空影院,看《星球大碰撞》。影片讲的是在茫茫的太空中,地球形成,一颗巨大的陨石撞击地球,撞出来碎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成了月球。
快起来,小懒猪!上学就要迟到了,我的梦境时光机还没穿梭回来就被打断了,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刚要起来,脑袋还是顽固地掉下去,躺在枕头沙发上,妈妈拉开窗帘,阳光就像光剑似的刺进我的眼里,疼得很,可我还是睡着,妈妈的声音从蚊子嗡嗡的交响曲瞬间成了河东狮吼。
妈妈迅速掀开被子拿起九尾鞭戒尺,露出我的小茶壶,瞄准我的屁股,啪的抽一下,妈妈发出了警告:快点起床吃饭,你自已不快点,懒洋洋的,那我就先开车走了啊!让你尝一尝迟到的滋味吧!随后啪地关上了门。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敲我头上警钟的战术,这招已经用了好几次,我都不耐烦了。
于是我慢悠悠地吃完饭,背上一直默默陪伴我的书包,穿上鞋子,蹦蹦跳跳地下了楼,书包发出啪嗒啪嗒地响着,似乎也在催我快点,很有节奏感,我边跳边哼歌: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沿河看柳
这时,妈妈正在门口等我,我跳上车,钻进车篷,妈妈边开车,边踢我的腿,叫你慢慢的,叫你慢慢的我呜呜地求饶着,妈妈无视着我,一直踢我腿,最后,我的腿被踢青了。这时我意识到自己这次真的把妈妈惹火了。心里想每个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不能触碰别人的底线,而且我这慢悠悠的坏习惯也要改掉,不然容易酿成大错。
叫睡懒觉的孩子起床,每个妈妈都有自己的独门绝技。
今天是星期一,新的一周开始了,又到了该起床上学的时间了,可是我还像星期六、星期天一样睡懒觉。任由爸爸叫我多少次我都还在呼呼大睡。这时,妈妈推开门进来,看见我还躺着,心想:肖罗浩铭这个大懒虫,这个点上学要迟到了,还不起床。
妈妈走到床边,一把掀开被子,开始挠我痒痒。我最怕的就是挠痒痒了。我此时睁开眼睛开始在床上边滚边笑,一下就清醒了。可是妈妈还没有停手的想法。妈妈边挠边说:叫你不起床,叫你不起床。我边笑边求饶道:妈妈,不要挠了,好痒啊,我再也不睡懒觉了。这时妈妈才停手,叫我:快点穿衣服,起床吃早饭上学了,再不快点就要迟到了。
我揉揉眼睛,不情愿地下了床,每天为了叫我起床,妈妈想尽了办法,最后还是挠痒痒最管用,可难为妈妈了。
又是一个慵懒的暑假早晨,我抱着被子翻了个身,惊觉浑身无力,眯眯眼看见时钟上一个夹角,念想到:哦,才8点啊。话说我昨晚11点光景睡,现在就当是补偿自己了。于是又开始我的春秋大梦。贴在这个舒心的被窝,实在没有勇气瞬时就爬起来,然后伸个懒腰与新的太阳说声你好,思忖着起床后要做的一大堆事情,更坚定了我赖床的决心。我的床是向着窗户的,这好像是为我量身定制的,因为每当日照三竿,刺眼的阳光会射进窗户,耀在我身上,甚至直射我的眼睛,以前我往往因此把被子蒙在脸上或是裹住全身,可是不久汗沁得背湿乎乎的,闷而热,难以忍受,于是我心不甘情不愿的爬了起来。最近实在是因睡意太浓,所以怎能屈服于自然呢,我拖着我的被子慢条斯理地走近爸妈的床,我咚地一声平铺在床上,爸妈不在家,可以享受大床的惬意了。我像鲁迅的长妈妈一样舒展成一个大字型,霸占了这块领地。正当我洋洋得意自己的“壮举”时,我姐把她的音乐播放器放在了我的耳边,这简直是整耳欲聋啊,不过我可不能让她得逞,我一起来她可就得使唤我做这做那了。我假装翻了个身,背对着她,手也故意地一伸,把播放器远离了自己。姐见势,抽掉了我的被子,我又将爸妈的被子扯过来盖着,于是姐姐无可奈何地扬长而去。可不久,随着骚动的音乐,我实在是没有了一丝睡意,翻来覆去,装睡让我十分痛苦。我哗地从床上蹦了起来,决定起床!已是9点半了,饿的前胸贴后背,可是早餐已经没得卖了,真是失策啊,心里不绝的后悔。望着我床上被阳光斑驳的影子,不远处传来了熟悉的歌声“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父亲将一本书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悄悄的走开。望着桌上的书,泪水迫使我叩开了记忆的大门。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天下着小雨,一向酷爱文学的我,下课铃响过,我便背起书包往家跑,去读刚买的那本《儿童文学》。父母还没有下班,我高兴极了,心想时机到了,赶紧看。
窗外夜色朦胧,而我却一点不知道。正当我为书中主人翁的悲惨命运感到惋惜时,一只大手猛的把我手中的书抢过,抬头望见的是父亲愤怒的眼光,既而是父亲一记耳光。我哭了,从小到大,父亲从没打过我,而今天却
我哭了一夜,父母房里的灯也亮了一夜。
第二天,我迷迷糊糊的,没有听进任何一点儿东西。叮铃下课铃又响了。我总觉的今天过得那么快,因为我实在不想再进那个家门。
来到家门口,出乎意料的是,门是开着的,我一猜便是爸爸回来了。本想转身回去,先到同学家住一晚上,可屋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那声音是沙哑的,杏儿,还生爸的气,昨天是爸太过火了,你先进来,爸爸有话想跟你说。从父亲那和蔼的话语中,我听出了期待,我这才极不情愿的挪动了脚步。
今天(星期六)早上,我依然是我们家的第一名,第一个起床洗涮。我一边起床一边问妈妈:“妈妈,今天作业是什么呀?老师发短信了吗?”妈妈说:“还没有呢。”我说:“哈哈,老师还没有起床吗?我比老师起得还早呢!”
洗漱完,我该干什么呢?妈妈:“可以读书呀,把语文课文背一遍,生字读一遍。早晨的时间多么宝贵呀。”我一听,立刻行动!拿出语文书,坐在我的书桌旁,我从《日月明》、《菜园里》开始,倒着往前背,一课一课的,背完课文,读生字,爸爸夸我说:“儿子,你背的声音真洪亮啊!”妈妈表扬我说:“呀,儿子,你背得比原来流利多啦,还更有感情啦!”我一听,更来劲儿啦,我一直坚持背到了第一页,全部背完了。哈哈,我厉害吧!
这是我第一次在家早读,感觉很爽,明天我还要按时起床来读书!
妈妈感悟:
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这不,今天早晨,儿子在家大声读书,足足坚持了50分钟。一方面,爸爸妈妈的鼓励和表扬不绝于耳,似乎一支强心剂;另一方面,孩子学习兴趣增强,归功于老师的引导和教导。看来,今后还是不能吝啬自己的赞扬和鼓励,让孩子爱学乐学进行中!
早晨,我睁开朦胧的眼睛。从床上起来,走到大厅,一看,大厅桌子上面有一杯牛奶,一块面包。看着桌上的早餐,忽然间想起了三年前的一件事。
那是个寒冷的冬天,那个月正是我中考临近的日子。学校为了让我们考到很好的成绩,便让我们每天早早的起床到学校学习。那段日子我过得很烦闷,每天连早餐都不吃就到学校,随着中考,日日渐近,我感到很紧张。母亲看到我为了中考,日渐消瘦。便每天早早的准备了早餐,说一定要看我吃完才能到学校。头头这几日我还吃了一些,但接近近中考,我这紧张的心情便不能放松。好几天我都是偷偷的不吃,跑到学校。终于被母亲发现,骂我几句,我和他吵了起来。生气的跑到大街上。
我到店铺里买了几瓶酒,在街边喝了起来。喝着喝着觉得该回家了,就走了回家。突然,前方射来一道亮光,仔细一看,看到一辆车从这边撞了过来,我准备闪躲,但是刚喝了几瓶酒,脚发不出力走不了。“啊……”看着这辆车把我自己撞飞,眼睛闭了起来。隐约间看到有人把我抬走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自己在医院,母亲睡在我的病床前。也许是我起来的声音太大,把母亲吵醒了。她醒来看见我,抱了我起来,我看着他的眼角,红肿了那分明是刚刚哭过了。她问我饿了没有,想吃什么东西?我告诉了他,他连忙跑出去买,妹妹照顾我。妹妹看见我醒了,唠叨了起来。说母亲看到我被车撞了,不知道有多伤心,跑到医院就哭了起来。听到妹妹说的话,我才知道母亲这么多关心我。
十几天后,我痊愈了,可以出院了。回到家里睡了一天,起来想回学校,看到大厅上的桌子,留了一份早餐。想到母亲的关心,这是母亲的心意。我赶紧把早餐都吃了。
以后每天的早上,母亲都在桌上留了一份早餐,直到三年后的今天。
南方的冬天,虽没有大东北泼水成冰的温度;强劲扑来却温柔不可离去的刺风;意境很美好现实很凄冷雪花;还有,房屋中让冰块都为之消融的暖气。所以对于大多数南方人来说,起床这个温暖与温暖中的纽带就使人为之挣扎。
又是一个懒虫日,没有了上学的牵引,却上了“生物钟”这艘贼船,把我引向了破晓的天空。
眼睛才刚撑开了一条缝,眼珠又不舍地在眼眶中打了几个滚,才舍得出来露个面。眼皮也来搞事情,依依相偎着不愿分离。终于,眼睛来到了半开时刻。
眼前的世界,是黑暗的,黑暗中又夹杂着混浊与困意。这时的我,好像已然成了梦乡的叛徒,把全身的困意叠加献上也只能站在梦乡的彼岸与之相望。
终于,吸鼻而入的冷气成功地透过我的肝脏把我入梦乡唯一的通行票——困意给统统丢掉。醒是醒过来了,可我完全不想起,又赖皮地闭上了眼。即使梦乡没了,我也要硬造一个出来。于是,我就开始了胡思乱想模式,想把近来经过的那些事,有趣的重温一遍,错失的脑补一次,遗憾的美化一会。也不一会儿,什么杂的乱的也就出来了。烦了,我猛地把眼睛睁开,双脚一蹬,就把被子给蹭开了。在那一瞬间,蹭开的那一阵风仿佛把周围的寒气全给卷来,旋停在我的心窝——我又蜷入了被子给的温暖中。虽然这时的被子中没有之前那么暖,却任然叫人不得自拔。渐渐地,我平静下心来,听到了早已被我弃到十万八千里外的闹钟传来的天籁之音——滴答滴答滴答……我才开始有了起床的念头,尝试着一次一次地下决心,却下的连决的两点都不见。到最后,无奈地,我还是起来了。
起床的挣扎,虽然我每次都想留在温暖的被窝,留在美好的梦乡,就像我想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在不用动手也能丰衣足食的天地中,但往往现实就是如此令人无奈,说无奈,还不如说,是需要。
心得体会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阅完作文5000网的《作文收藏: 冬天的歌作文700字之四》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西伯利亚的寒流早已经敲开了每家每户。
外面很冷,我蓦地在脑里构思起一幅画:冬季里,睡在犬床上,旁边生个大火炉,一碟花生,一本小说,这该是多么快乐,而又多么罗曼谛克!
可是,这只能是个幻想。
现在冬季里没有歌声,我也就越发想起远在天边的峰。想他现在会怎么样了我又想到了昨日遇到的妮。
我踏上石板路,正巧碰上妮背着画夹去写生。蓝妮,你到那儿去呢了我跺着脚,呵着气。
想去莲湖那儿瞧瞧。一块儿去,怎么样
当然好喽。
蓝妮,你要借住王家多长时间
完成我的毕业作品为止。
原来你辛辛苦苦地作画,一定是为了工作分配。
那也不完全是。我早已申请到青海去工作了。
难道你家里人不反对,难道将来你不后悔?
这种理想和壮志只能自己决定。我们都应该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哪里有贫瘠的土地我们就去开拓,虽然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况兄且青海那儿很美,有高原,有热湖泊啊!蓝妮激动地说着,仿佛置身于那种境界。
天哪,蓝妮的话怎么与峰以前说得这么相似。难道大自然真的可以改变人吗?难道峰也处在广阔的大自然中,感到心胸舒畅,而忘记了世俗的一切一切?但愿不是如此。
莲湖现呈现在眼前,没有往日的热闹景象静静地,有种肃穆庄严的情调。岸上白茫茫地,莲湖水也泛着白光,在那儿闪烁着。
知道吗,莲湖有种缥渺若无的恍惚感,特别在冬天。蓝妮的画页上早已出现了模糊的轮廓。
是吗?
莲湖没有小溪的温柔,没有清泉的甘甜,没有大海的磅磷,但是它却在冬天谱写了一首最美丽的歌。
俗话说,"书"写人生,一本书道尽一个人的一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心情愉悦。 写读后感要正面评价文章的优点,同时批判缺点。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关于“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解放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国民党大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平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平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习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
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
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平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平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应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感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感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仅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应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作品一书引起了无数读者内心的共鸣。 读完这本书后,我必须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并写下心得,“王安忆《长恨歌》阅读感悟”是由我们特意为您提供的内容。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阅读作品后,我们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深入理解文章的内容,领会文章的中心思想,是写好读后感的基础,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写起来更加真实呢?您可能会对“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悟”感兴趣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资料,请继续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关于未来汽车作文700字6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想象中的未来汽车,名字就叫“中华”牌吧,够大气。它能上天,甚至能垂直升降,因为它的顶部等处隐藏着螺旋桨,必要时就弹升出来;它能入地,因为它的前部可配装钻头,可以轻易地钻透最坚硬的岩石;还能下海,因为它能全身密闭,在车侧螺旋桨的驱动下自由行使,当然车里一定供应充足的氧气,到那时,我们坐在车里,透过车窗随意欣赏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我想象中的未来汽车,开车不用油,橡皮大一小块能源电池插进去就可以从北京到上海跑它2、3个来回,节约下来的空间和承重根据主人的需要自主安排。充电的时候,一排10个这样的电池插在自家太阳能电池板的充能器上几分钟就能同时充好。
我想象中的未来汽车,最大的特点是非常方便和安全,比如开关门不用钥匙锁。当你购车时事先说一句话让它记录下来----宝贝开门或者芝麻开门都可以,开车时重复一下就好了,这辆车以后只为你一个人开门,别人无论如何模仿你的声音,甚至播放你的录音都不行。而且假如坏蛋敲击车门想强行进入,或者实施其它破坏行为,它不仅会自动给发动机上锁、始终保持刹车状态,让他开不走、推不动,还会通过北斗定位系统向车主人和警察局反复报警----这时坏蛋再不逃跑,就只有束手就擒的下场了。另外这辆车,老人、小孩甚至盲人都可以轻松驾驭,因为你不一定要亲自驾驶。开车前,你只要转入自动驾驶模式,告诉它到哪去就行。假如你问自动驾驶途中,对面有车撞过来怎么办?一点都不用慌。这时车子会自动左转、右转或者干脆升空从对面车辆上部飞过去。想象一下,外出的时候,不管什么人,也不管多远,你只要说一声到什么地方,它就会一路平安快捷地将你送到目的地,那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事情啊。
我想象中的未来汽车,还会有很多很多的优点,比如能唱歌讲故事背唐诗宋词给你听,甚至会回答你的提问,和你进行愉快的交流,科技创造未来。我想,不久的将来,未来汽车也许会真的像电影中的变形金刚甚至很高级的智能机器人一样伴随着我们的生活。
为了迎接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吧。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来到了未来世界,发现未来世界里的汽车比现实生活中的先进的多。
未来汽车呈三角形,尾部很宽,晶莹剔透,真是美观极了,像一颗大珍珠。
未来汽车的作用可大了!假如你今天太累了,不想开车,你就写一张纸条放到箱子里,汽车会自动开着车把你带到你想去的地方。未来汽车不但能自动躲避车,而且速度惊人,以每小时二百千米的速度行驶,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这样,你只要躺在上面睡大觉就行了,根本不会担心汽车出故障。
未来
汽车可分成海、陆、空三种模式。如果你想过太平洋去别的国家,它会立刻变成一艘船,而且可以无人驾驶,无忧无虑地帮助你渡过太平洋,船上还有安全系统,能自动躲开暗礁险滩。当你想用飞机时,它能变成一辆飞机。飞机如果遭到别的飞机的打击,会隐身,不管用什么都看不见,还会自动修复。变成汽车时它也毫不逊色,能高速奔驰,如同一只饥饿的老虎。
哎,真是的,要是让未来汽车到现实生活当中该多好呀!那就让我们随着时代的发展,一起来创造出那一片美好的境界吧!
清晨,一辆橙色的跑车飞速地行驶在公路上。车子两侧有红色的火焰标志,使车子显得很炫酷。
这辆车行驶的速度很快,当你才刚刚看见它时,转眼间,它就尤如风一样消失在你的视野里。而且,它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也可以不减慢速度,这样会不会有危险呢?当然不会。它在行驶的过程中,可以自动地避让行人;它还可以只按一个蓝色的按钮,就能缩小,轻松地从两车之间穿过,到了宽阔了马路上再变大,恢复原样。
你想在天空飞翔吗?你想遨游太空吗?这辆汽车都可以帮你达成梦想。车子的屏幕上有一个扫卡的地方,只要你把飞行卡在屏幕上轻轻一扫,车子就会变成飞机,飞上天空,你就可以和小鸟妹妹一起飞翔,让生活快乐自由。如果你想飞出地球,来一个太空一日游,只需要按一下太空按钮,车子就会从飞机自动变成火箭,将你送往太空,再自动变成太空飞船,你就可以在太空漫步了,随意地到火星上去玩一玩;去银河系外游一游。
你想在大海上航行吗?你想到海底世界探险吗?这辆车就能够帮你实现愿望。只要你把航行卡在屏幕上轻轻一扫,车子就会变成游轮,在大海上航行了,你就可以尽情地欣赏海上的风光了。你按一下潜水按钮,车子就会从游轮自动变成潜水艇,潜入海底,与鱼儿们一起嬉戏、玩耍;和蓝鲸们一起去探索海底的秘密。
这辆车没油了怎么办呢?这辆车出现了故障怎么办呢?不用着急,只要你把传送卡在屏幕上轻轻一扫,车子的全部信息就会传到加油站或修配厂。这样,很快就会有人来把车子的问题解决了,你就可以继续上路了。
这就是未来汽车,你想拥有这辆汽车吗?
在未来世界,人们会设计出一种新型汽车,还是多功能的。现在,人们对于超速并不陌生,但超速却出现许多车祸,害死很多人。这种汽车针对这种问题做出了一种“自动刹车器”。例如,在时速不超过40公里的路段时,你开出了50公里,那么刹车器就会提示你超速了,如果不听,刹车器就会把速度猛降到40公里以下。
堵车是有车族们的烦恼,这种汽车也做了相对的措施。制造专家对车做了一系列的改造,他们在车底安装了一对机动翼,而且还有两个微型上升推进器,司机一按控制器,汽车就能升高,超过拥堵地段,可以落下行驶,也可以在空中继续飞行。这种汽车方向盘也不能马虎,做了相应的改进,方向盘的外型和民航客机的大概相同。既然是未来的汽车,一些功能也是不可无的。例如车载手提电脑,它不占位,就放在车门里,还是折叠的,有需要时只用按个钮,电脑就伸了出来,车上的玻璃也不是普通的玻璃,是世界上有名的防弹玻璃,最高可抵挡350公斤的冲力,你坐在里面就不用担心了;还有,车上有一个自动报警系统,开关就藏在方向盘下,假如没有讯号,位于车后的一个信号弹就有用了,发射键在油箱门那里,一按,就射了出来,信号弹的光是sos,会持续一分钟。
最夸张的是,它有真人语音教导系统,能为你排忧解难,也会教你怎么用车。这种汽车先进吧,这是我虚构的,不过我相信只要我用心读书,学好知识,这种车未来一定会呈现在我们眼前的。
现在的汽车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了,人们可以开着他四处游玩。汽车的出现使人们节约了许多花费在路上的时间。有句广告语说得好:“有了汽车,整个世界就变小了。”汽车很棒,但我想象中的未来汽车更棒。
未来的汽车造型千奇百怪,如果车主追求速度,那车的造型就应该属于无风阻力设计;如果车主追求华丽,那车的造型就应该属于精致典雅式设计;如果车主追求时尚,那车的造型就应该属于线条流畅式的设计。
未来汽车是全自动的,它不像现在的汽车使用石油,而使用的是世界上最清洁的能源——太阳能。这样既节约了燃料又保护了我们身边的环境。未来汽车的顶棚都安装了一块极具现代感的太阳能电磁板,可以把太阳光转换成电能,把一部分电能储存起来,那样遇到阴雨天就不用怕没动力了。
未来汽车的内部,更具人性化,它有一个小“厨房”,只要你把材料放进去,再按一下按钮,它就会根据材料,为你献上一顿香甜可口的饭菜。如果你想要什么,它就会用机械手去帮你拿你所想要的东西。如果你想看电视,可以按一下“电视”的按钮,这样你就可以看电视了。 不仅如此,如果你想野营的话,那你不必带帐篷。只要你轻轻按一下“野营”的按钮,未来汽车就会变成一顶温馨、舒适的帐篷,让你舒舒服服的在里面睡个好觉。如果你想稍稍打个盹,那椅子就会自动变成一张床,让你睡在上面。当你睡着时,整辆车就进入“戒备状态”,小偷如果想偷车,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未来汽车如果发现有人想偷车,就会启动“戒备系统”用绳子把偷车的人捆绑起来,然后再联系与车最近的警察局,将坏人绳之以法。
未来的汽车还有上天入地的本事。如果主人想要探究宇宙的奥秘,主人只需按一下“上天”这个按钮,它就能像火箭一样带着主人到浩瀚而又神秘的宇宙中游玩;如果主人想看海底的美景,它的螺旋桨就开到最大马力,变成潜水艇,安全的把主人送到海底,去观看那神奇的海底世界
这种未来汽车很不错吧。只要您拥有一辆这样的多功能汽车,您就可以上天入地了。或许我们在22世纪的科技博览会上就能见到这种未来的——“铁将军”。
未来的东西神奇无比。所有的东西都跨上了高科技,连汽车也不例外。
这种汽车叫生态汽车。它的内部构造非常简单,主要由一块太阳能的半导体板和一个发动机组成。半导体板可以随地吸收太阳能并储存起来,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半导体板都能把太阳能传送给发动机。发动机是强化型的,平均每秒钟20千米。如果要在某一个地方停下,只需踩一下急刹车,车子就会立刻停下来。哦,我还有一项重要的装置忘了说。这是一个长方体,它的长大约是二十厘米,宽大约是十厘米。你可别小看它哟。它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它能够吸收周围的废气,并转换为氧气,让车内的空气随时保持新鲜。这样的话,就算窗口紧紧地闭着,人们也不会脑缺氧了,还能避免废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生态汽车的车身采用不怕热、耐高温的材料,就算在熔岩里也不会化掉;而且非常坚硬,就算从几十米的高空掉下去,它也不会像现在的汽车那样粉身碎骨。
未来的东西太神奇了,让我们一起去打开知识的大门,让我们一起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作文我们大家都学习过,常写作文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多阅读优秀作文可以快速掌握写作技巧和方法,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或许"描写羽毛的作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今天是寒假的第二天,我只花了三个小时就把今天的作业完成了!So,今天下午(出去每天的阅读time、背书time),老爸就决定带我出去活动一下打羽毛球。
我和老爸决定在离家比较近的空地上打羽毛球,因为要想打好球,地点是一个很重要的元素。
我们开始打羽毛球了!首先由我发球,原因是我老爸说我比较小,让着我。我心想:切,等会儿不打得你落花流水,我今天就不回家了!我捏紧球拍,左手扔出羽毛球,只见球在半空中转了半个优美的圈,随后在球下落的时候,我右手一紧,球拍有力地拍到羽毛球上,只见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地落到了老爸的鼻梁上,哈,正中红心!我怔了一下,之后又哈哈大笑:这下可把老爸打蒙了吧!只见老爸说道:呦,小丫头,还挺厉害嘛!看来我的拿出点真本事了了!说完,老爸拾起球,往上一抛,跳起来,一下子把球往我这边打了过来。我仗着身体灵活,一下子跳起来,接住了这个球,用力将球打出去,嗬!还真不能小瞧你!爸爸不敢疏忽,用力将球一拍,只见球向我的左前方飞来,我一侧身,球拍迎着挥去,球却擦着球拍飞了过去。唉!打偏了,不过没有关系,调整了一下,我开始发球了!不过,我突然心生一计,只见我偷偷在羽毛球里放了些细沙,递给老爸。老爸没有多心,直接拿在手里,结果,肯定是细沙全都顺着他的衣袖滑了进去,我在心里比了一个V字:老爸中招了!之后,老爸就使劲地甩着手臂,那种麻麻痒痒的感觉当然是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明白的酸爽喽!老爸清理完了,说道:小丫头还是阴招?这才不是阴招,这只能说明你太不小心了哦,不对,这能说明我太聪明了!或者你可以当成我作为一个快要毕业的女生的顽皮吧!我说道,老爸气不过:再来
之后,我和老爸又展开了更激烈的厮杀。直到天快黑了,才结束战斗。回家的时候,我才向老爸说了一件事:老爸呀,其实,我妈帮我报过羽毛球班
“小周,又在发呆!信不信我把你的屁股打开花!”粗野的声音像夏天的艳阳,将光撒落在羽毛球馆的每一个角落。回头一瞧,眼前的可不是两年来陪我们一路走过来的“反手王”——薛飞薛教练吗!
8月的天,太阳那只金乌和我们的这位教练一样的热情,空气火热,每吸一口气,就要把我的五脏六腑给点燃的架势。球馆的地皮也是热的,直把人憋得像闷葫芦。我们的这位胖教练,全身上下200多斤的肉,肚上的游泳圈就有三四个。别看他胖,他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反手王!
打起球来,他像沙场上的一匹战马,腾挪跳跃,丝毫不像200多斤的体重。球和他的手间,仿佛有一根无形的线连着,对方每次发球他都能如苍鹰捕食一般,精准接住,再毫不客气地反手抽过去。他弹起,跳跃,“啪”一拍抽下去。接下来肯定是羽毛球落地的声音和对方的一片哀嚎,惊叫,叹息。
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天气,陪着我们一天不落地训练。他的发梢被汗水浸湿了,像八爪鱼一样紧紧贴在头上。发球、挥拍所到之处,总会有黄豆粒大小的汗水漫天星雨般洒出。汗水画家一样在他身上、脸上画了成千上百条滚滚流淌的小河。一身球衣被汗水变成紧身衣,将他那完美的“好”身材勾描了出来。
他的性格就像一条河。乐时,整个球场内外都在他爽朗笑声的笼罩下,这笑声就如那湖上的水花朵朵;怒时,他剑眉倒竖,一声声的咆哮连球场都为之颤动,像海神波塞东发怒掀起的滚滚浪涛。可是,他也有风平浪静的一面。
记得我第一次站在大型的正式比赛场上,耳边只听得呐喊声、加油声、议论声,如同春天的竹笋,拔地而起,似乎要把顶棚给掀翻了。“啪啪啪”,羽毛球敲击球拍的声音不绝于耳,胜利者的欢呼声和失败者的叫骂声,我听得格外清晰。
看着眼前咄咄逼人、气势汹汹的对手,我晕头转向,渐渐地迷失了方向,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怕什么?大不了输掉,以后好好练球就是了。”一个镇定自若的声音传来,我这躁动的心,被一阵平静的话语送归到了原位,像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回首看了看站在不远处的教练,他像无数次跟我练球时一样,脸上带着一贯似笑非笑的神情,仿佛天塌下来,有他顶着。他在场外不慌不忙踱着方步,就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一样,给予了我莫大的信心。我的心中少了一份不安,多了一份坦然,迅速平静了下来。握紧球拍,挥出一串串行云流水般的动作。挥拍,一个个高远球,出现在网的上空;吊球,四个角轮流拉开;杀球,把对手逼得,向后连退几步。
打着打着,我的眼前出现教练挥着拍,流着汗冲着我们大声叫喊的样子,真像一位老农在田间辛勤地耕耘。那情那景,从此在我的心里播下了了一颗叫做“羽毛球”的种子,我的世界里多了一片天地——羽毛球。
一天,姑姑带我们兄妹三人去羽毛球场打羽毛球。我去之前还没见过羽毛球长什么样子,但当我看见大人们打羽毛球很好玩,我就想学。
姑姑开始正式教我了。首先,她教我拿羽毛球拍,手握那条细杆,但是也要大部分拿细杆的下面,这样,我按照姑姑的教法练了几十次。动作熟练后,她又开始教我羽毛球的打法。这个很不好练,姑姑看见我有点沮丧,就鼓励我说:“不要灰心,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如果在做事时半途而废,那我以后就不会有足够的毅力了,我坚持着,不放弃。渐渐地,我感到我的动作一遍比一遍熟练,我很高兴。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把球打过去了,姑姑接住了,轻轻地把球又打过来了,我也学姑姑的样子,把球拍一挥,再用力一扑,球就飞过去了。也许是姑姑太大意了,居然没接中,我开心极了。
第二天,我又来到球场打球,经过反复的练习,我终于学会了打羽毛球。
羽毛球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身体,还让我懂得做事要坚持不懈,不气馁才能成功。
一天,爸爸对我说:“想打羽毛球吗?”我心里急不可耐了,就一口回答:“谁说不想!”
爸爸手把手先教我发球:用左手抓住球放在右腿旁边,接着右手握住球拍作好准备,然后球拍向羽毛球来的地方打去,最后羽毛球轻轻向上一抛,紧接着右手的球拍向上击球,向高空打去,越过球网。爸爸示范完了,该我自己试着练习了,虽然我前十发球都漏空,但我并没灰心丧气,好不容易发出一球,正沾沾自喜,却被爸爸接中了,真扫兴!现在爸爸要教我接球:假如羽毛球从高空飞来,就把球拍往上一挥,扣球!如果羽毛球往低处落下,就必须往高处提起接球。我又跟爸爸学了几招,就与爸爸对打起来了。
更妙的是,我不仅学会了打羽毛球,还会把一些爸爸对付我的绝招,转化为我战胜爸爸的高招。这就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羽毛球自此成为了我的“好伙伴”。可因最近妈妈帮我报的课外学习班太多,以致打羽毛球的时间太少了,我的“功力”也就少了几分,真有些可惜!
上个寒假,我学会了打乒乓球,玩得不亦乐乎。这个寒假,我又有了新本领——打羽毛球。
放假后第二天,我就和好朋友相约去学习打羽毛球。上课前热身运动,教练让我们先绕着操场跑两圈。然后,他让我们从箱子里拿一个球开始颠球。我拿了一个羽毛球颠起来,球的样子真好看,雪白的蒲公英似的轻盈。拍子一拍便弹起来,像天使似的,又像蹦蹦跳跳的小白兔,让人好喜欢。只可惜我无法让球听话太久,顶多颠三四个,球便摔到地上了。我像泄了气的皮球,看看朋友,她已经连续十几个了,真了不起!我要能像她一样熟练就好了。
几分钟后,教练让我们开始学基本动作,握拍动作和发球、接球的动作。我们十分认真地照做。“虎口要对准拍侧,先架好,听我说二再转身,动作要流畅,拍子正面朝前,球要自然落下,不要去扔球……”我们都牢牢地记在心里并照做。虽然动作不流畅,经常出洋相,但是我们都乐此不疲。当我们累了想放弃的时候,看着比我们小几岁的小朋友还那么努力,就重整旗鼓继续练习了。
此后每天我都和好朋友一起相约打球,整整七天里我们都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些动作,自我感觉已经做到行云流水了。还想继续学呢,我的课程便结束了,因为春节快到了。真有点儿舍不得呢。
俗话说得好,“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停课不停学”,在家里我们要多多练习才能保证不会前功尽弃。于是,每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就在楼下打羽毛球。一开始我们十分不默契,总要花大量的时间来捡球,才打几局,就觉得腰酸背疼,着实不方便。但是两三天后,我们掌握了不少技巧,发现在打球时为对方着想,也能给自己一个方便。打的时候不能一下太轻或者太重,也不能一会儿快一会儿慢,这样会乱了阵脚。打羽毛球让我悟到了这个人生哲理,是我没想到的。
现在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从只能连续颠三四个球到能连续二十几个,以前球都不会发,接不到,现在可以和爸爸打十几个回合。我感到太开心了!虽然这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数目,但我相信只要勤学苦练不言放弃,就一定能学好羽毛球。
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熟能生巧,坚持就是胜利!
下午,太阳渐渐下山了,偶有一丝微风,我正想着找人打羽毛球。
突然,邻居来了,我急忙拉着他要打羽毛球,他答应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第一局,我先发球,姐姐当裁判。我打过去后,邻居随手一拍,又把球还回来了。
我不耐烦了,用手重力一拍,打得高高的,耶!他接不到。
第三局了,他发球了,说:看我的爆发球,我打!
我说:看我的,燃烧吧,小宇宙。
于是,我就把球又打了过去。
可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又打了过来。
于是,我不甘情愿的拿起羽毛球,大力一拍,哇!他没接到,我哈哈大笑。对他说:怎么样,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经过一番苦战,我们打得满头大汗,于是,我们便休息了一会儿,又打了起来。
最后,我们打得精疲力尽,于是我们便把羽毛球那些收了起来,我们还出脑筋急转弯来猜谜语。
就这样,值得让人怀念的一天就过去了
在生活中写作本就是最平常的一件事,作文能让大家的思维更加缜密更加有条理。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多参考借鉴优秀作文肯定是没错的,你也常常纠结不知道写些什么内容吗?考虑到你的需要,作文5000网的编辑特地编辑了“关于外貌作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我喜欢红彤彤的苹果,也喜欢黄澄澄的梨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艳艳的火龙果。
火龙果的皮红艳艳的,好看极了!它的果皮上面有龙鳞似的叶子,这些叶子的末端是黄色的,真像从火龙嘴里喷出的火焰,难怪被叫做火龙果呢。火龙果末端还有一个“小黑洞”,就像火山爆发口一样,充满了神秘感。
从“小黑洞”入手,轻轻撕开火龙果的皮,就能看到雪白晶莹的果肉,切开果肉,可以看到里面还镶嵌着密密麻麻黑芝麻似的小黑籽,就像雪山里埋藏着无数颗黑宝石一样。温润多汁的果肉散发出犹如梅花香味一般沁人心脾的香味儿。我轻轻咬了一口,只觉得果肉香甜可口,好吃极了。咬到小黑籽时,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在奏乐一般好听。
火龙果不但味道清甜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有预防疾病、保健身体、美容等作用。它是吉祥、健康、长寿的象征。
我喜欢味道鲜美,外形特别,作用繁多火龙果!
眉清目秀容光焕发美如冠玉出水芙蓉冰肌玉骨冰清玉洁明眸皓齿靡颜腻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道貌岸然秀色可餐国色天香粉白黛黑傅粉施朱婀娜多姿衣冠楚楚亭亭玉立雾鬓风鬟鹤发童颜鹤发鸡皮短小精悍面黄肌瘦面如土色面红耳赤面有菜色蓬头垢面蓬头历齿鸠形鹄面铜筋铁骨肠肥脑满瘦骨如柴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玉树临风鹤发童颜闭月羞花冰肌玉骨才子佳人沉鱼落雁城北徐公齿白唇红愁眉啼妆出水芙蓉绰约多姿淡妆浓抹二八佳人傅粉何郎姑射神人国色天香国色天姿花容月貌环肥燕瘦娇小玲珑绝代佳人梨花带雨林下风气眉目如画眉清目秀美如冠玉靡颜腻理明眸皓齿千娇百媚倾城倾国螓首蛾眉如花似玉双瞳剪水亭亭玉立我见犹怜仙姿佚貌小家碧玉秀外惠中夭桃秾李一表非凡一表人才一笑千金仪态万方月里嫦娥稚齿婑媠掷果潘安朱唇皓齿肠肥脑满丑态百出怪模怪样尖嘴猴腮面目可憎蓬头历齿漆身吞炭其貌不扬穷形尽相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头童齿豁獐头鼠目鸱目虎吻蜂目豺声落落大方骨瘦如柴大腹便便面黄肌瘦其貌不扬蓬头垢面弱不禁风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出水芙蓉明眸皓齿美如冠玉倾国倾城国色天香鹤发童颜眉清目秀和蔼可亲心慈面善张牙舞爪愁眉苦脸冰清玉洁雍容华贵文质彬彬威风凛凛老态龙钟虎背熊腰如花似玉容光焕发落落大方骨瘦如柴大腹便便面黄肌瘦其貌不扬蓬头垢面弱不禁风眉清目秀容光焕发美如冠玉出水芙蓉冰肌玉骨冰清玉洁明眸皓齿靡颜腻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道貌岸然秀色可餐国色天香粉白黛黑傅粉施朱婀娜多姿衣冠楚楚亭亭玉立雾鬓风鬟鹤发童颜鹤发鸡皮短小精悍面黄肌瘦面如土色面红耳赤面有菜色蓬头垢面蓬头历齿鸠形鹄面铜筋铁骨肠肥脑满瘦骨如柴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玉树临风鹤发童颜闭月羞花冰肌玉骨才子佳人沉鱼落雁城北徐公愁眉啼妆出水芙蓉绰约多姿淡妆浓抹二八佳人傅粉何郎姑射神人国色天香国色天姿花容月貌环肥燕瘦娇小玲珑绝代佳人梨花带雨林下风气眉目如画眉清目秀美如冠玉靡颜腻理明眸皓齿千娇百媚倾城倾国螓首蛾眉如花似玉双瞳剪水亭亭玉立我见犹怜仙姿佚貌小家碧玉秀外惠中夭桃秾李一表非凡一表人才一笑千金仪态万方月里嫦娥稚齿婑媠掷果潘安朱唇皓齿环肥燕瘦娇小玲珑绝代佳人梨花带雨林下风气眉目如画眉清目秀美如冠玉靡颜腻理明眸皓齿千娇百媚倾城倾国螓首蛾眉如花似玉双瞳剪水亭亭玉立我见犹怜仙姿佚貌小家碧玉秀外惠中夭桃秾李一表非凡一表人才一笑千金仪态万方月里嫦娥稚齿婑媠掷果潘安朱唇皓齿肠肥脑满丑态百出怪模怪样尖嘴猴腮面目可憎蓬头历齿漆身吞炭冰肌玉骨冰清玉洁明眸皓齿靡颜腻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道貌岸然秀色可餐国色天香粉白黛黑傅粉施朱婀娜多姿衣冠楚楚亭亭玉立雾鬓风鬟鹤发童颜鹤发鸡皮短小精悍面黄肌瘦面如土色面红耳赤面有菜色蓬头垢面蓬头历齿鸠形鹄面铜筋铁骨肠肥脑满瘦骨如柴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玉树临风鹤发童颜闭月羞花冰肌玉骨才子佳人沉鱼落雁城北徐公齿白唇红愁眉啼妆出水芙蓉绰约多姿淡妆浓抹二八佳人傅粉何郎姑射神人国色天香国色天姿花容月貌
有人喜欢那红通通的苹果;有人喜欢那紫莹莹的葡萄;还有人喜欢那黄橙橙的梨;而我却喜欢那紫红色的火龙果。
火龙果又名红火果,是一种热带水果。它椭圆的身体上披着紫红色的外衣,外衣上还镶嵌着许多黄绿色的鳞片,看上去好像一名穿着铠甲的战士。靠近顶端的叶片长得比较细长,整体望去,这个火龙果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小火球,难怪人们都称它火龙果呢!
我迫不及待地切开了火龙果,厚厚的果皮里裹着白而鲜嫩的果肉,上面还布满了“黑芝麻”似的小籽。我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迎面而来。再咬上一口,感觉软软的,凉凉的,酸中带甜。嚼一嚼籽儿,还“咯吱咯吱”地响,真好吃!
火龙果不但外形美,果肉好吃,而且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纤维和胡萝卜素等营养物质。除此之外,它还有美白养颜,排毒减肥,预防便秘等多种功效,是一种极好的健康食品。
听了我的一番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忍不住要流口水了,那就赶快买一个尝尝吧!
我家阳台上有一株一年四季披着绿装的“绿衣卫士”,它就是火龙果。
火龙果的叶子完全像三瓣形的仙人掌,身上凸起部位长着小刺。刺的长度只有针的三十分之一。它那绿绿的身子其实是它的变态叶,从正面看,是三角形的;从上面往下望,像一只只微微张开了嘴的泥蚶。它的表面滑滑的,一摸刺,却感到一阵刺痛,如果用一点儿力,它就会报复你,用那尖尖的刺把你的手刺出血来,它是多么自尊自爱!火龙果生活在比较干燥的土地上,就算三四个月不下雨不浇水,它也会顽强地活下去,多么像一个卫士啊。
有一次,我给火龙果浇水,忽然看到火龙果的一支小刺掉了,吐出了一朵娇嫩、可爱的花苞,我马上仔细观察。花苞的上半部是红色的,下部分是翠绿色的,几滴晶莹的水珠粘在花瓣上,花苞显得更美了!过了几个星期,大约凌晨6时,火龙果鲜花怒放,张开的金黄色的花瓣儿,很薄很薄,如蚕丝织成,又像黄金精心打造成的。含在花瓣中的,是像灯芯绒一样,黄黄的雅致的花蕊;花蕊四散,像洒落的烟花,美丽无比。又过了几个星期,花儿凋谢了,结了一个长着许多“胡须”的果实,小小的果实绿绿的,很可爱。大约过了一个月吧,果实变红了,先是淡红的,后来就像胭脂红了。我把它摘下来,用刀切开。我惊讶地发现,红红的果肉中点点的黑子,像黑芝麻一样,有趣极了!我觉得这是火龙果中的珍品,因为平时在市场上卖的,都是白色的果肉。我迫不及待地吃起来,酸酸甜甜的,真好吃啊!
我爱我家的绿衣卫士——火龙果!
1、虎背熊腰 [ hǔ bi xing yāo ]
形容人的身体魁梧强壮。
出 处
元无名氏《飞刀对箭》一折:这厮倒是一条好汉哦,是虎背熊腰。
例 句
高中生作文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的壮小伙子。
2、一表人才 [ yī biǎo rn ci ]
形容人相貌英俊,风度潇洒。
出 处
元关汉卿《望江亭》:夫人;放着你这一表人物;怕没有中意的丈夫;嫁一个去?
例 句
新来的班主任,长得~,课也上得很生动,大家都喜欢他。
3、闭月羞花 [ b yu xiū huā ]
也说羞花闭月。形容女子貌美。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四折:则为你闭月羞花相貌,少不得剪草除根大小。
出 处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四折:则为你闭月羞花相貌;少不得剪草除根大小。
例 句
她二人长得一个是沉鱼落雁之容,一个是~之貌。
4、明眸皓齿 [ mng mu ho chǐ ]
明亮的眼睛,洁白的牙齿。形容女子容貌美丽,也指美丽的女子。
出 处
唐杜甫《哀江头》:明眸皓齿今何在;血污游魂归不得。
例 句
时隔多年,她已出落成~,端庄秀丽的姑娘。
5、出水芙蓉 [ chū shuǐ f rng ]
芙蓉:荷花。刚开放的荷花。比喻诗文清新不俗。也形容天然艳丽的女子。
出 处
南朝梁钟嵘《诗品》:谢(灵运)诗如芙蓉出水。
例 句
他的诗恰如~,读来沁人心脾。
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大腹便便,膀大腰园、披头散发、虎背熊腰、衣冠楚楚、相貌堂堂沉鱼落雁,貌美如花,倾国倾城眉清目秀容光焕发美如冠玉出水芙蓉冰肌玉骨冰清玉洁明眸皓齿靡颜腻理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道貌岸然秀色可餐国色天香粉白黛黑傅粉施朱婀娜多姿衣冠楚楚亭亭玉立雾鬓风鬟鹤发童颜鹤发鸡皮短小精悍面黄肌瘦面如土色面红耳赤面有菜色蓬头垢面蓬头历齿鸠形鹄面铜筋铁骨肠肥脑满瘦骨如柴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玉树临风鹤发童颜闭月羞花冰肌玉骨才子佳人沉鱼落雁城北徐公齿白唇红愁眉啼妆出水芙蓉绰约多姿淡妆浓抹二八佳人傅粉何郎姑射神人国色天香国色天姿花容月貌环肥燕瘦娇小玲珑绝代佳人梨花带雨林下风气眉目如画眉清目秀美如冠玉靡颜腻理明眸皓齿千娇百媚倾城倾国螓首蛾眉如花似玉双瞳剪水亭亭玉立我见犹怜仙姿佚貌小家碧玉秀外惠中夭桃秾李一表非凡一表人才一笑千金仪态万方月里嫦娥稚齿婑媠掷果潘安朱唇皓齿肠肥脑满丑态百出怪模怪样尖嘴猴腮面目可憎蓬头历齿漆身吞炭其貌不扬穷形尽相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头童齿豁獐头鼠目鸱目虎吻蜂目豺声凶相毕露张牙舞爪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大腹便便,膀大腰园、披头散发、虎背熊腰、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眉清目秀、容光焕发、美如冠玉、冰清玉洁明眸皓齿沉鱼落雁道貌岸然秀色可餐国色天香粉白黛黑靡颜腻理傅粉施朱婀娜多姿衣冠楚楚亭亭玉立雾鬓风鬟鹤发童颜鹤发鸡皮短小精悍面黄肌瘦面如土色面红耳赤面有菜色蓬头垢面囚首垢面蓬头历齿鸠形鹄面铜筋铁骨肠肥脑满骨瘦如柴药店飞龙大腹便便、健步如飞描写外貌的成语: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出水芙蓉明眸皓齿美如冠玉倾国倾城国色天香鹤发童颜眉清目秀和蔼可亲心慈面善张牙舞爪愁眉苦脸冰清玉洁雍容华贵文质彬彬威风凛凛老态龙钟虎背熊腰如花似玉容光焕发
您是否正在整理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想必您有很多想表达的内容。写读后感首先要读好原文,我们力求为您提供最好的“小说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并且让您感到满意,希望您将此页加入收藏夹以方便下次访问!
《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应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感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感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仅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应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壹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贰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叁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肆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伍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作文5000网主题栏目精选:“文明小学作文”,敬请访问。
小学语文是一门基础人文学科,写作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为了培养我们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一般老师会要求我们根据命题写小学作文的,你知道写好一篇小学作文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吗?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文明小学作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发生了改变,我们身边的文明故事更是渐渐地多了起来。
那天一个星期天,妈妈和我去逛街。要过一条马路了,看到正好是红灯,我和妈妈还有不少行人赶紧停住了前进的脚步。可这时有一位老婆婆,可能是人老眼花的缘故吧,她还是低头要穿过马路。我心想:“老师平时不是教育我们要做文明的小卫士?我得赶快行动!”可惜我还是迟了一步,正要前去搀扶老婆婆,阻止她闯红灯。一位穿着时尚的叔叔已行动在我前面,见叔叔伸手扶住老婆婆,并轻声地说道:“婆婆,危险!现已是红灯,不能再往前走了。您别急,等会绿灯了,我扶您过马路。”老婆婆听到后,说“谢谢你呀,小伙子,要不然我就危险了,亏了你了。”我看到叔叔脸红了,连连摇头“不谢,不谢,应该的,应该的”。绿灯亮了,叔叔搀着婆婆慢慢地过了马路。看着走在前面的那位叔叔,想: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还有一次是发生公交车的一件文明事:一个3、4岁的小妹妹不断咳嗽,脸憋得通红,她的妈妈不时给小妹妹拍拍胸口。总算咳嗽声停下了,只听见小妹妹细声细气地在问:“妈妈,我要吐痰,可以给我一张餐巾纸吗?” 阿姨拿出一张给了小妹妹,小妹妹就将痰吐在餐巾纸上,阿姨又随手扔进了一边的纸箩。看着小妹妹和阿姨的举动,我好惭愧,因为有时的我会随地吐痰。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些是发生在我身边的文明事,是我亲眼所见的文明事。相信你也看到过,听到过,相信我们身边的文明故事会越来越多。我们行动起来,都来做文明小卫士,让爱充满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我们新时代的好少年应该从小学礼仪、用礼仪,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少先队员。
上个星期五,我们二.三中队特别举行了一个主题中队会“阳光宝贝文明行”。
首先由中队长组织列队出旗,我们都站得笔直,我和高行易指挥唱队歌。接着由刘哲宇、唐烨和我主持,同学们表演了丰富多彩的节目。
陶醉讲故事《买书》,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对待长辈要有礼貌。
“文明字宝宝”顶着“您好”、“请”、“谢谢”等头饰,边说边跳,非常生动的让我们学会了文明用语。
同学们还表演了快板等节目。还和“小记者”进行文明行为对答,一起朗诵《礼貌歌》。
通过这次队会,让我们学会了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放飞理想,与文明同行。
我们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我们新时代的好少年应该从小学礼仪、用礼仪,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少先队员。
上个星期五,我们二.三中队特别举行了一个主题中队会“阳光宝贝文明行”。
首先由中队长组织列队出旗,我们都站得笔直,我和高行易指挥唱队歌。接着由刘哲宇、唐烨和我主持,同学们表演了丰富多彩的节目。
陶醉讲故事《买书》,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对待长辈要有礼貌。
“文明字宝宝”顶着“您好”、“请”、“谢谢”等头饰,边说边跳,非常生动的让我们学会了文明用语。
同学们还表演了快板等节目。还和“小记者”进行文明行为对答,一起朗诵《礼貌歌》。
通过这次队会,让我们学会了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放飞理想,与文明同行。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新发展,它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环境和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是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就能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活富裕、良好的文明高速路。
工业文明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收获,但生态文明却一步一步的离开人们,可人们还是不把生态放在眼中。直到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人们才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大规模的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可地球早已被他们破坏的千疮百孔。地球在近几年受伤害的数字令人瞠目结舌。例如,目前地球上的动植物大约每天有100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在第三世界由水污染引起的疾病平均每天导致的死亡人数达2.5万人,世界的许多能源也接枯竭。或许大家以为这些都是外国的灾难,但今年我国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多次发生的历史上罕见的沙尘暴天气,使得中国人感受到了环境破坏程度之深和距离之近。
生态文明具有丰富的内容。就其内涵而言,主要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制度文明和生态行为文明三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党一直强调生态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搞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人对生态的问题一次次的进行讨论和研究,最终得出我国生态污染严重超标的结果。
生态灾害最直接的恶果就是经济,据说我国每年要拿出20xx亿人民币来用于受生态灾难影响的地区的补偿。生态已经与人类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了,人类才开始珍惜它,未免有些太迟了。
曾记否,我们的前人生活环境是那样的美好:花在草地上展开笑脸,鸟儿在天空中无忧无虑地飞着,鱼在水中游来游去……如今,面对满目疮痍的地球,我们是否应该深深地反思:时代要进步,文明要发展,人类向大自然一味掠夺式的索取生活方式不可取。我们人类作为高等动物,却连低等动物保护家园的意识也没有,是不是太不配了?
生态文明教育是一种把人的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小学生更应该受这种教育。我们应该知道,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如今人类的乱砍滥伐,使原本美丽的地球变得不堪一击。我们一定要更加珍惜生态,不让它在我们手中化成碎片。我们要提高生态文明意识,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尽量少用一次性物品,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不乱扔白色垃圾、废电池,形成自觉的行动,不浪费身边的资源,做到真正的低碳生活。
我们作为小学生,在抓紧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知道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将它作为一种不可估量的财富,珍惜它,爱护它。我们应该吸取上一辈人的经验,珍惜资源,保护生态文明,把地球变成一个更加灿烂与辉煌的星球!
那是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匆匆的走过南湖,在不经意的一个回头间,我的目光略过了四个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那是近年来,人们呼声最高,最渴望得到的一个词:文明诚信!
停下脚步,站在这个神圣的词语前,我的心仿佛被一块大石头所压制,感觉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看着那两个字,我的思绪仿佛如潮水般涌来,令我想起了一件因为随便而反悔违背了诚信与文明的事件,它好像一只大手,紧紧的掐住了我的心。
小郑是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他的数学成绩不错,但特别的丢三落四,自理能力也挺差,书包乱得一塌糊涂,也没有铅笔盒,什么笔都随便向书包里丢,时间一长,就一支笔也没有了,只好向同学借,刚开始大家都大方的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小祯却还保持着随便的心理,别人借的笔依旧随手一放。我经常在他的课桌椅下捡到一支支别人的笔。而那些借他的同学也一个个找上门来,向他那回笔,他只好答应明天还,第二天到了,他又说忘记了,后天再拿来,以后的日子便一拖再拖,一点也没有还给大家的意思。到后来,干脆就急躁的骂人说脏话,不肯还。很快,大家便孤立起他来,见他一来借笔,便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待他一转身,便议论起他来,使他的作业也拖拉了起来,一日复一日,他的作业与成绩就下滑了,而他却摸不着了头脑,觉得奇怪:“为什么没有人肯借他笔、与他一起玩了呢?”
上面的同学小郑,就是因他的的随便、不守诚信,还有后来演变出的不文明的举动,让他在大家的心中的印象一次次的扣分,也使大家对他的期望一次次的破灭,使大家慢慢的孤立起他来,而他又无法想出解决的办法,这样一来,成绩就走上了下坡路,时间长了,就会恶性循环,相信不久后,他就会由一名好学生所跌落成一个坏学生了。是啊,在这个社会里,不守诚信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一件事,他就像一个黑色的恶魔,一次次的诱惑着你,使你干出一件件违背良心与诚信的事,我觉得,诚信多么的像一面镜子,反映出社会的欺诈与黑暗还有不文明,又多么的像一架天平,一端放着文明、良心与诚信,而一边却又放着不守信与出尔发尔,人们却依旧呼喊着诚信,可他们有没有想过,想要拥有诚信,就要先把自身的恶习所改正,才能真正的拥有它?要用自身的行动去感染他人,让他人放弃欺骗,才能得到诚信?所以,作为一位少先队员,我想大声的呼吁人们:“请抛弃掉与欺骗所相连的恶习,重拾起自己的良心,让诚信这面镜子,照耀出灿烂的善良,让诚信这架天平,因为大家的改变,所持平,让这一个社会,因为大家,所善良、平等、诚信、而变得更加文明!”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见有人乱丢垃圾,有人上前捡垃圾,而这就决定了文明与不文明.生活中就有这么一个例子: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李泽阳和白瑶雪一同上学.正在这时,前方出现了一个垃圾桶,垃圾桶前方还堆着一些垃圾:果皮、纸,应有尽有,真像个垃圾场.“泽阳,你看,前面有好多垃圾.”瑶雪指着垃圾堆说道,“要不,我们过去看看.”“好.”泽阳说着望了一眼垃圾堆.
两人走上前,一股臭气扑鼻而来.“泽阳,这儿怎么这么脏?明明垃圾桶就在旁边,他们怎么这么不讲文明?”瑶雪皱着眉头埋怨道.算了,反正这事被我们看到了,我就算做好事帮帮他们吧!瑶雪想着便用手捧起一把果皮和纸放进垃圾桶.
站在一旁的泽阳望望瑶雪,又望望垃圾桶,眉头微微皱起,陷入了深思:如果我们不告诉他们要讲文明,恐怕他们永远都不会将垃圾投入垃圾桶,这可怎么办呢?
这时瑶雪向后看去,发现泽阳站在原地.“泽阳,快来帮忙.”可是泽阳却纹丝不动.
突然,泽阳一拍脑袋瓜想出了好点子.“瑶雪,你捡垃圾,我写张标语告诉他们要讲文明好吗?”
“就这么办了!”瑶雪转过身去继续干她的“工作”,而泽阳也拿起笔在纸上写了6个大字:文明——只差一步,并将它贴在了垃圾桶上.
过了一会儿,垃圾被清除了.望着干干净净的垃圾桶和上面的大字,瑶雪不禁竖起大拇指对向了泽阳:“泽阳,干得好!”泽阳的脸嗖地红了,他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干的也不错!”
文明,无处不在,有时离我们只有一步之远,唯有我们不怕麻烦去走这么一步,文明之神才会降临到我们的身边.为了文明,为了我们的环境,不要怕麻烦,去走这么一步吧!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更应懂得文明交通。 否则轻者会损失财物,会遗憾终身。重者生命如昙花一样瞬间凋谢 。我就曾经亲眼目睹过不遵守交通规则者,害人不浅。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和妈妈去上街,我们刚开到十字路口,就遇到了红灯。妈妈很自觉得停了下来。就在这时,对面一辆桑塔纳闯红灯,眼看将要撞向正常行驶的一辆装满鱼儿的车子。那位桑塔纳司机像耍杂技一样,只见他方向盘一转,与鱼车擦肩而过,他停下车看了看,见自己的车子只刮了几道痕,他立马开着车子一溜烟跑了。可鱼车就遭殃了。只听见哗啦啦一声响,就看见水花四溅,满满的一车鱼儿倾巢而出,在马路上东逃西窜,活蹦乱跳,像在跳集体舞。那场面是相当壮观。鱼车司机悲愤交加:我的鱼啊。他嘴里不停地骂着,手里不停歇,一个劲地捡。可那一条条鱼儿早就摔得伤痕累累,有的还直翻白眼。这时,马路上的车子络绎不绝,有些鱼儿早就被其他车子压扁了。鱼车司机见此情景,只好自认倒霉驾车离去,只有那些丢弃在马路上的鱼儿告诉我们这里曾经发生过那些事。路人看了,嘘叹不已,感慨颇多。
一路上我和妈妈都在谈论此事。如果每个人都自觉得遵守交通规则,那刚才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了。我们要做到文明交通,那是珍爱我们生命的保障。
学生时代常见的学习之一就是写作文,俗话说,脑越用越活,文章越写越好。把写作当作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去做,每天至少写半个小时。还在为写作文的问题发愁吗?作文5000网编辑现在向你推荐关于校园作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春天来了,博骏学校就像一位军人,披上了一层绿油油的装甲,无论风吹雨打,他都能笔直地站立在那迎接学子的到来。
我急匆匆地扑向他的怀抱,扑向了操场。操场的跑道像是一道五颜六色的彩虹,此时,我忍不住诱惑,围绕着操场晨跑了两圈,我就是那快乐、自由的小鸟在彩虹上飞来飞去。
中午,太阳公公照射着校园里的建筑,似乎对这里很是喜欢。喜欢的究竟是什么呢?是我们黄色、棕色、红色相间房子?是房子里可爱的骏宝学子?还是骏宝们大声的感情的朗诵呢?答案是都有。
到了晚上自由活动的时候,运动健儿们疯了似的冲向兵兵台、篮球场还有羽毛珠场,这里充满了欢声笑语。等到更晚些,整个博骏校园又变得鸦雀无声了,每个同学都沉浸在书本的奇妙世界里。白灯、黄灯逐一亮了起来,好像满天的星星就碎在这静谧里,校园就是我的摇篮,我快要进入梦乡了。
我爱博骏校园,爱这里的一草一木,爱这白日里炽热的光芒,也爱这温柔的夜晚。
我们实验二小是一座远近闻名的学校。这里风景美丽,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景色。
春天,操场边上的爬山虎长出了新的叶子。这些翠绿的嫩叶在春风中摇动,仔细一看,藤上长着细细的小绒毛,可爱级了。花坛里各种各样的花儿开放了,有淡红的、深紫的、杏黄的……五颜六色,真美丽!
夏天,校园里的树木枝叶繁茂。你看,树叶密密层层地把烤炉般的太阳遮了起来。树上的知了大声鸣唱着,好像在催着我们:同学们,快点回教室上课啦!
秋天一到,校园里的桂花张开了一面又一面的笑脸,散发出阵阵香甜的气息,真好闻。银杏树林也赶来凑热闹,黄黄的银杏叶像一把又一把小扇子,数不清的银杏叶从树上落下来,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阳光一照,这些树叶闪闪发亮,美极了!银杏树林旁边的柚子树上挂满了柚子宝宝,风儿一吹,几个调皮的柚子宝宝跑到树下的毯子上呼呼大睡,可爱极了!
冬天,北风呼呼的刮着,天气非常寒冷,可是校园的梅花却争相开放了。一朵朵白色的梅花散发出阵阵的清香。四季常青的铁树上长满了一枚枚钢针,像一名名站岗的战士一般,又仿佛是在对我们说着春天就快要来啦!
我们的校园美丽迷人,怪不得总是让我们流连忘返呢!
校园的景色令人着迷,校园的风景让我赞叹不已!请让我带你参观我们美丽的校园吧。
从教学楼顺着楼梯向下,站在门厅,你便能看到主干道旁的棵棵大树,有杨桃树,樱桃树,柚子树等,它们高大强壮,如同个个巨人站在地面上。
出了门厅,继续向操场走去,我们便能闻到阵阵花香,沁人心脾。
操场外沿,有开得正艳的杜鹃花。杜鹃花株挂满了小灯笼,此时正值它的盛放期,差点都找不到它的绿叶了。植株上全是红花,有大有小,有的还只是花骨朵儿,有的才开几片花瓣,有的已经盛开如亭亭玉立的少女。
在操场的那头,也悄悄散发着一股清香。忽然,几片花瓣如同蝴蝶一般飘落了下来。来到树下,抬头一看,只见一片粉,就像一把粉红的大伞,那树上的樱花并不大,一朵花只有一块橡皮大小,但它的数量不可计数。往年,到花凋谢的时候,樱花就像下雨一般,一片片花瓣轻轻飞舞,掉在赏花人的身上。
樱花树下,长着许多蒲公英,花长到一定的时候,会散开成一个个小的绒毛球。摘一朵下来,放到嘴边轻轻地吹,蒲公英的种子犹如微型的羽毛一般,飘落在湿润的泥土里。来年春天,蒲公英便又会长出嫩苗。
啊,我爱我美丽的校园!
“芭蕉分绿上窗纱”,初夏,我的校园没有芭蕉、窗纱。徘徊在校园小径,却有愉悦的蝉声清晰如昨,牵动起我丝缕回忆——
操场·杏花·惊艳
偶然一天,和她在操场上打球,她如同一只纯净的小鹿在肆意奔跑。风儿把细碎的花瓣吹落在她身上,留下淡淡的清香。她站在骄阳下,阳光温柔地扫过她的脸庞,晃过她清澈的眸子,留下暖洋洋的痕迹。当球在她手中跳跃时,空中仿佛安上了一把无形的琴弦,动人的旋律,在她脚下清响……她像音符——跳跃、灵动。
操场边的几株杏花,顶着浓情蜜意的绿绽开,宛若云锦散落。一径泼洒下来。风吹起,她站在杏树下,花叶摇摆,像一片淡粉的海。杏树投下的阴影将她包裹起来。起风时,杏花便纷纷散落在她的肩头。阳光,运动,花香,她承载着一肩的甜美,这么惊艳的品味和回忆,怎么舍得忘却呢?
窗边·桅子花·清甜
窗边的栀子花开了,在数学课上,她正埋头苦算。我慵懒地趴在桌上陶醉在甜腻醉人的花香中,任由她们滑进腑肺。窗外风正吹拂,阳光洒落在她的发顶。
我盯着她微微皱起的眉毛,“还没算出来,我帮你吧?”
“不是”,她把思绪从题海中抽出,“还有第二种解法”。
我一愣,思绪停顿,一片空白。
“那你快写吧”。
时间在她的小世界里走了许久。太阳也披上了菊色的外衣,终于,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教你吧”。
“好,好啊”。
一阵甜柔的风拂过……
花儿将自己一朵朵摊开,浓郁不已,有时遇到圆滚滚的小飞虫停留,似乎整个夏天都被惊动。
蝉裹挟着清香飘过,一窗清响。我偏过头看她,眸中含着一汪笑意,再甜的桅子花也比不过了吧!她如同未靠近岛屿的船帆,在风中高高扬起,照亮我心中前行的方向。这么清甜的品味和回忆,怎么舍得忘呢?
站在葱郁的夏天,风吹过校园,勾起甜甜的回忆:杏花在路边轻晃,蜘蛛网上浸满清香,桅子花在校园窗台上的浅吟低唱,都构出我心中最美的回忆画卷!
我常忆起校园,那每次起风的时候……
短暂的初中三年,我们在校园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现在快中考了,那就意味着我们即将离开初中的校园,离开一起在教室里学习、一起在草坪上嬉戏打闹、一起去饭堂打饭的同学们,离开我们敬爱的老师和我们所喜欢的一切……
不能忘记,每到下课时,我们就像放出笼的小鸟,飞奔着,你追我赶,或我扔给你纸飞机,或肆无忌惮大声讨论老师刚讲的内容;不能忘记,我们在晚饭后,徘徊在校道上,一边观看四周的景色,一边讨论问题,或者干脆就躺在草坪上,看着天空中漂浮的白云,放松上课时的紧张,就像躺在棉花糖里,那种感觉是那么的甜美,那么的轻松自在;不能忘记,在宿舍里,我们所争论的问题,尤其是在熄灯后,讲鬼故事的超刺激感觉……
最不能忘记的,是早晨我们沐浴在曙光下,一边扫地,一边所进行的活动。
每天,当曙光初现,我们就按组轮流到校园的清洁区去打扫,要把我们可爱的学校修饰得更加可爱。我们每个小组在打扫过程中,都分为两个小分组,搞一些竞赛活动。每组各自出题给对方组来回答,不管是语文科目还是数学、历史、英语等科目。有时老师亲自出题。赢的小分组有时有奖品,有时没有。但输的小分组最后必要将扫在一起的大堆垃圾清理干净。在短短的半小时内,场景气氛是那么的活跃、热烈,我们的情绪也是那么的高涨。
我们比较喜欢语文知识竞赛,比如诗歌背诵、成语竞答、仿造句子等等。有一次,语文老师捧来一叠“软皮抄”笔记本,说是打扫卫生时的竞赛奖品。这回我们一边捡垃圾,一边搜索枯肠,使出浑身解数来回答。A组的陈道为鬼点子多,边扫地边唱歌,以为这样就能干扰B组的思维。而B组的廖志聪也不示弱,到A组这边,把手中的扫把当枪棍,像猴子似的一边舞弄一边吆喝,惹得同学们忍不住放声大笑。曙光照在我们的身上,照着我们如花朵一般灿烂的笑脸,仿佛整个校园都洋溢着我们欢乐的笑声,都飞扬着我们闪射的青春活力……
美好的时光总觉得是短暂的。我们常常幻想,要是能把时间凝固在某一时段,那会多好!但那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把美好贮存——难以忘怀的校园的曙光,难以忘怀的在曙光中活力四射的同学们,难以忘怀的沐浴在曙光中我们美丽、静雅、清洁的校园……
我的学校是龙口市新港路学校。它坐落在龙口市北端,是龙口市最优秀学校之一。
一走进校园,是一条又宽又整洁的水泥路,路的两边栽着十几棵冬青,它们苍翠挺拔,像一个个士兵守卫着我们的校园。路的尽头,一座高楼展现在我们眼前,它是办公楼。办公楼的后面是教学楼,教学楼虽然不长,但很宽,里面有几十间教室。每间教室都宽敞明亮,里面有最先进的教学设备——班班通。还有最优秀的老师教我们,在这里上课,我们真幸福啊!
教学楼的东北面是操场。操场的中央长满了绿油油的小草,像铺了一床绿色的地毯。操场的四周是一条长四百米的跑道。体育课上,我们经常在这里训练跑步、追逐嬉戏。课间这里可就成了我们的乐园:同学们有的扔沙包,有的拍皮球,有的踢足球,有的跳绳,还有的玩各种游戏……此刻,校园里到处充满了欢笑声。
教学楼的西北面是一个花坛。花坛里面盛开这五颜六色的菊花:有红的、白的、黄的、紫的……美丽极了。一阵风吹来,鲜艳的花朵仿佛有的在点头,有的在招手,更多的是在翩翩起舞……伴随着花香四溢,校园变成了大花园。因为现在是秋天,树上的叶子开始飘落了。这下可把卫生区的值日生忙怀了,这边刚扫完,那边又落下好几片叶子。每天早晨都要反反复复扫好几遍。为了全校老师和同学们能拥有一个美丽整洁的校园,虽然很辛苦,但我们心里也非常高兴。
早晨,我们的校园书声朗朗;课间我们的校园活力四射……这里不仅是我们学习的乐园,更是我们健康成长、实现远大理想的加油站!我爱我们的校园!
本文网址:http://m.zw5000.com/xindetihui/105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