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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

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

我们人生中看过许多不同的书,对于作品这本书,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想法。许许多多的感受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这时候我们就写一篇读后感吧,一篇优秀作品作品的读后感到底应该如何撰写?如果您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心作文5000网的编辑建议您阅读一下“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看完这篇文章后请不要忘记把它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篇1)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篇2)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篇3)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有感(推荐4篇)(篇4)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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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后感,是我们读完一些书籍或文字带来的启发和心得,也叫作读书笔记。写读后感要分辨主次,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栏目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篇网络上挑选的好文“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请注意下面的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

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 篇1

为人民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为人民着想,为人民竭尽全力,去帮助人们做一些事情。我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就是《为人民服务》。

你听说过张思德同志吗?他是革命队伍中的一个同志。在生活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94年9月5日在陕北安塞县中烧炭时,因窑炭崩塌而牺牲。在中央警戒备为他举行的追悼会上,这篇文章就是毛主席的着名演讲。

我们中国就有个文学家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死的就比鸿毛还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人民服务。文中为了服务于人民,队伍中的同志正确对待批评,坚持对人民有利益的事。有了错误就不怕别人指出,不管谁提出意见,只要对人民有好处,他们就义不容辞,坚持为人民服务就是他们的宗旨!

张思德同志就是为人民利益而生,生的光荣,为服务人民而死,死的伟大!然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伟大的人物。

在去年年末,南方地区遭受到50年未见的雪灾。许多城市在雨雪的笼罩下,电力告急;煤炭告急;食品告急;生活受着严重的威胁。但是,那些舍小家为大家的抗击冰灾英雄们,整日辛苦的工作,最后牺牲抗冰的工作中。这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而牺牲了,这些战斗英雄死的都重于泰山!

我们虽然没有他们那么伟大,但是如果我们每天都树立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志愿,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将是无比美好,对吗?大家一起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服务自己,会让自己感到快乐,时而产生一种成就感。我们要学习雷锋精神,乐于助人,为人民服务。只要我们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做一些举手之劳,效我们的一份微薄之力,那么就等于为世界播撒了一片爱!

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 篇2

第一次真切的走进毛主席应该是在我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上,老师深情并茂的讲解,让我对那段红色的风云岁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对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mdash;mdash;毛泽东,萌生出崇高的敬意。

好奇之下我打开了《毛泽东选集》,想象中的毛选应是深奥难懂,且枯索无味的,我以为我会感到乏味无聊,但没想到除了因年代原因对旧事的生疏感,我没有感到任何不适,相反,里面的言语让我热血沸腾,这也让我明白,真理是不分新旧的,更甚至比时间还深情,与其说这是一次阅读,倒不如说这是一场思想的洗礼。

这里也注入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毛泽东以通俗的语言解释深刻的道理,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并引领着中华民族复兴以江河奔涌之势一路向前,让沉睡百年的“东方睡狮”站起来了,感慨之余,也让我感受到,毛泽东同志的伟大,不但在于提出了准确的思想指导,将之付于实践,更在于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而并非空谈空想。

不管是“红军不怕远征难”;不管是“百万雄狮过长江”;还是“不到长城非好汉”,毛泽东始终坚定不移,从不放弃革命信念,如今看到《毛选》,我感受到的是比书本更厚重的东西,书中所传递的理想信念,所蕴含的实践真理,不但让我对毛泽东同志经历的这段红色历史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更珍惜现在的和平岁月,理解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时间水平所限,我并没有能很透彻的去读这本书,但是哪怕只理解了其中的三四处,也会让人受益匪浅。我相信,在未来一定会有更多人拿着这本毛泽东选集,与我发出一样的感慨mdash;mdash;他比时间更深情。

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 篇3

六十多年前毛泽东同志的光辉篇章《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其所领导的军队回答和解决了为什么而打仗?为什么而革命的问题?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为人民服务》的影响和作用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标志和唯一宗旨。其原因只有一个,我们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至今,历史的变迁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社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然而,虽然革命胜利了,人民解放了,国家强盛了,人民生活奔小康富裕了,但是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然不能变,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目标依然不能变,为实现两个率先,献身于党和人民事业的誓言和决心依然不能变。从此说明,中国共产党人的名字将永远与为人民服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有感一: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在塑造一个高尚的灵魂。

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凝聚着共产党人毕生的追求。入党为什么?为了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

有人比喻说,共产党人的思想灵魂是金子,那是因为他们的灵魂都牢牢地扎根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之中,它是特殊材料铸造而成。而这个伟大实践的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小平同志说:我是人民的儿子。共产党人都应是人民的儿子,人民的儿子为人民服务,既在责任之上,又在情理之中,一辈子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是多么高尚、多么的不易。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灵魂要在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锻造而成。

有感二:为人民服务必须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衡量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行为标准,一不论职位高低,二不比贡献大小,只看你心中有没有人民群众,是不是代表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张思德同志是一名普通战士,普通党员,但他是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的,人们就学习他,纪念他。今天,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坚定不移的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在思考问题、制订政策、决策规划、研究发展时,一定要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个共产党人的最高职责。而决不能脱离群众路线,违背群众意愿,更不能为了少数人的业绩、政绩侵害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把国家、民族、人民大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愿望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发展建设与社会稳定,长远利益与眼前困难的关系。只有符合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行为才是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才是唯一科学、正确的。

有感三:实践为人民服务,贵在贴近群众。

为人民服务要从大事着眼,从小事做起。而大事小事都应贴近群众办事。从大事看,相信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智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解决国家、民族、社会及一切重大问题,这就是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发动群众打人民战争,解放民众于苦难之中,解放全中国,这就是着眼于国家大事、民生大事。在这样的大事中,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结成了鱼水情长的关系,人民拥护党,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党群关系十分亲融。从小事看,老百姓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党和政府都要关心。共产党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而决不能与民争利。共产党人只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充分体现。只要条件允许就要尽一切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让党的政策贴近群众,为群众所了解,并得到群众的支持。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如何把后勤集团商业服务中心办好,让全校师生满意,就是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地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是商业服务永恒研究的课题。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地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可持续性改进的管理体系,努力把后勤集团商业服务中心建成让师生满意的服务工程。俗话说老百姓的事比天大,但真正做到很不容易。如果我们能经常不断地贴近师生的,搞好服务并且得到广大师生拥护和满意,那么我们的形象就会更好和师生的关系就会更亲密,为人民服务的意义和作用就会更明显。

有感四:为人民服务要求真务实、要讲实效。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作风,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得到真实的检验。

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就是最真心的体现,也是最根本的要求。人民的愿望、要求、困难是什么?群众的喜怒哀乐是什么?必须首先明白。只有明白原因,为人民服务才有针对性。才能舍身处地的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事。真心为人民服务,就不能怕条条框框的限制、怕得罪他人,怕苦、怕累;嫌要求过高,嫌条件过多,嫌麻烦,嫌过份,等等等等怕这闲那。真心为人民服务,就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位置上,耐心听取意见要求,认真考虑方法措施,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为人民服务不仅要有服务的过程,而且要有服务的结果。为人民服务的效果是最重要的。每办成一件事,办好一件事,让客人满意而归,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实绩和效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就是最好的为人民服务,就是最真最实的为人民服务。

有感五:为人民服务需要提高本领。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员的义务第一条就明确要求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人民服务必须加强学习,才能提高本领。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矛盾、人民需求,服务理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只有加强能力建设,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需要在工作中积累经验。经验是联系实际学习研究的成果,十分难得,也十分宝贵。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经验是熟能生巧而来,有些经验则来自于精益求精,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用心去实践、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总结并上升至一定的理论高度。只有这样才能把经验转化为本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需要掌握先进的科学手段。随着科学的发展,为人民服务的形式和手段也应该根据客观需求不断地变化而提升。这是时代发展的需求,也是科学进步的象征。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为人民服务,这是一次伟大的革命,也是一次最普遍的实践。学好用好计算机技术,对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显得置关重要。此外,如外语能力的培养和段炼,营销、攻关能力的学习和实践,语言表达和社会交往能力的提高和培训,也都显得十分重要。尽快地、更好地掌握这些能力和本领,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就会再提高一大步。

有感六:为人民服务就是一种奉献。

奉献本是共产党人的美德,为人民的利益而奉献,为人民的需要而服务,不讲条件,计报酬,不要名也不要利,这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是随着雷锋时代的远去,这种高尚的奉献精神和作用,少见了。相反在不少党员干部中,追名逐利的多了,计较得失的多了,为人民服务也贴在了墙上,挂在了嘴上,丢在了一边。今年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来得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重温《为人民服务》,就感触更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就一定要带头树立起为人民奉献,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党员干部更要起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不要华而不实、不要搞形式主义,要踏踏实实,要讲求实效,默默无闻、勤勤恳恳的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奉献。

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共产党人永恒的课题,不了的事业。读了《为人民服务》,心中就涌上一股暖流,感慨万千,而读后的感受和感受后的行为,将会久久地留在我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之中。

读毛泽东选集有感(推荐4篇) 篇4

“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凝聚着共产党人毕生的追求。入党为什么?为了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

有人比喻说,共产党人的思想灵魂是金子,那是因为他们的灵魂都牢牢地扎根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之中,它是特殊材料铸造而成。而这个伟大实践的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小平同志说:“我是人民的儿子”。共产党人都应是人民的儿子,人民的儿子为人民服务,既在责任之上,又在情理之中,一辈子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是多么高尚、多么的不易。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灵魂要在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锻造而成。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经过细致的分类我们为您整合了“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而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想法也是止不住的涌现出来。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下自己的读后感,如果你觉得这个建议值得一试欢迎分享给你的社交圈!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1

今天我读了《细米》的第七章。它讲的是:由于梅纹悲伤过度,无心再去给细米的班级上课,导致全班在大考中发挥失常,成绩一塌糊涂。于是,好搞小聪明的细米想到了一个歪点子:盗卷!后来,因为细米的失算和朱金根的愚蠢,细米的盗卷行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细米的爸爸——杜子渐——稻香渡小学的校长十分生气,痛打了一顿细米,最终在梅纹的恳求下停了手。

读完了本文,我认为:在这件事中,细米和梅纹都有责任。首先是梅纹的错,她因家庭原因非常悲伤,导致一直到期末她的课都是由别人代理着讲完的,自己并没有对学生负责,这也是让细米有了盗卷行为的原因;其次是细米的错,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自认为此次“盗卷行动”万无一失,可还是因为朱金根的愚蠢而暴露了计划。细米虽然是为着梅纹着想,但因为自己的“小聪明”用错了地方,还是不对的。

做人是要学的聪明点,但绝对不是像细米一样的“小聪明”,而是“大智慧”!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我感到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米生活在稻香渡,一天,一群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来到了这里,几经周折,细米家得到了一个名叫梅纹的女孩。细米一家对梅纹很好,细米的爸爸是校长,他看梅纹干不了农活,便叫梅纹做了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天分,便极力地培养他,教他雕刻。在梅纹的开导下,细米终于从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

读完了《细米》这本书,我觉得它字字句句之间流露出的思想就是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够半途而废。在困难面前,要勇敢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就像我在写作业时,遇到难题,要勇敢面对,开动脑筋思考,不能退缩。就算做不对,也不要放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还从书中懂得了,要相信自己,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自己解决。就像我在做题时,有时不太确定,就不敢下笔,把题空在那儿了,可是我的想法几乎就是正确的。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要相信自己,大胆地下笔,相信我是最棒的。

通过读《细米》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要努力,成功靠自己,胜利在自己手中。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3

我读了《细米》这本书,颇有感悟。

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有一天,一个巨大的白帆飘到稻香渡,从白帆上下来一群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以纯净的心灵,净化了细米这个乡野之子,使他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宽容,使朋友之间化解矛盾;宽容,与朋友相处的更好;宽容,多一份责任;宽容,多一颗爱心;宽容,多一个奇迹!

六尺巷的故事讲得就是宽容:在清代康熙年间,吴性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争执。张英寄书:一张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书,立即让出三尺,吴性深为感动,也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的巷道。

这个故事更说明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人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国人,我们更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能创造奇迹的!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人体科学》、《野风车》《细米》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细米》这本书。看着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在稻田前守望的呆呆的男孩,那是多么美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个男孩就是细米,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细米很爱到处乱雕乱刻,但随意刻出的东西却常常能成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连环画,让人目不暇接。细米非常刻苦刻东西。有一次他的朋友梅纹看见细米在专心致志地刻着一只小毛驴,他的刻刀不是专门的雕刻刀,而是削铅笔的刀。细米的作品在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桌子上、抽屉里、床底下、墙上、四周到处都是。他雕刻的画面,是那么美,真让我佩服。

看到细米的才华,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名言:“天才出自勤奋。”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二胡艺术班。我对二胡一点儿也不喜欢,练习二胡也十分不情愿。每次练琴一下课,我就像放飞的小鸟一样。可是,一到练琴时间,我就无精打采,所以,我拉的琴声十分难听,不是拉得断断续续,就是音调不准。和我一起练琴的有一个叫丁文清的小女孩,她和我一样大,可是她已经考了二胡六级,拉出的曲子让我听得着了迷。又一次,我妈妈问她:“你怎么拉得这么好?”丁文清自豪地说:“我每天都要练习两个小时左右。”我想,丁文清可真刻苦,怪不得拉的这么好。我要是努力,也一定会和一样拉出好听的曲子。”暑假里,妈妈天天叫我练琴,我每次都拉得满头大汗的。一次次练习,我终于拉出了像样的曲子,爸爸妈妈笑了,我的心里也像喝了蜜似的甜。暑假考级,我还得了优秀呢。我喜欢上了拉二胡,放学回家我经常拿出二胡拉上一曲,动听的琴声带给我多少快乐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长大了要当音乐家,拉出动听的音乐,像细米一样带给大家美的享受,当然,天才出自勤奋,想成为音乐家可没那么容易,我会像细米一样刻苦练习,练出真本领。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4篇)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一】

发展,是一场绮丽的流放,是一次漂亮的成长。千滋百味,青春染指流年。——题记

一股苦味的味道涌来的心中。我的眼光静静的停在结尾的逗号上。许久,才发现自身早已看完了这本书。轻轻地掩卷,封面图的美少女制约住我的眼光。她斜倚窗前,紧抿着小唇。她在想干什么?我禁不住心潮澎湃。哦!她或许便是不久踏入青春火车的凌子,因遭受一张生疏同学的小纸条,便跌入了茫然的涡旋,不知道该出路在哪里。她或许便是弄丢了友谊的宝儿,自小依赖的青少年的离去,她万般无奈忧伤着。她或许便是不久发展的娜塔莎,那一夜,母亲沒有吻她,她辗转难眠,思索着谁才算是哪个有坏人坏事的人。哦!亲爱的朋友,不必茫然,不必忧伤,成长的滋味本便是甜酸苦辣,味味应有尽有。

成长的滋味,就像加了糖的冰柠檬,香甜可口。在飘扬着奶茶店香气的夏季,哪个摇港式奶茶的女生离开。奶茶店在男孩儿内心,变成了香甜可口的追忆。成长的滋味,就像一杯原汁原味柠檬水,酸酸的涩涩。十二岁生辰前的夜里,一声厚重的关门声变成一道分界点从那天以后,好好地的两人越来越客套而冷淡。而成长的滋味于我来说,就像一杯浓浓苦咖啡。还不等他收拢自身的芭比娃娃,就被时光老人推上去了青春的火车,塞入了应届毕业的车箱。在题海战术书山间艰苦奋斗,在繁杂苦味的日常生活感受生活百相。但每日匆匆忙忙,给自己的总体目标而勤奋努力,确是丰富而开心的。就像现磨咖啡,仅有认真煮,细心品,美好的情绪才会泛起在其中。

哦!亲爱的朋友,不要再忧伤,不要再茫然,用心去感受这成长的滋味,那就是大家成长的全过程。每蜕去一层驱壳,痛楚一直无可避免。收拾收拾情绪,把苦恼装包,吹拂一张笑容,开心启航!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二)

炎炎夏日,我们迎来暑假,因室外过于炎热,所以我决定到书店买一本书来作为消遣。于是我选择了《成长的滋味》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一篇小说,而是有10个小部分组成,分别是:人生的礼物,成长的滋味,作者笔下的童年,名字意味着什么,走不出的母爱……

整本书在正文部分展现少儿文学的纯真和质朴,幻想和幽默,玄思和深邃,丰富和大气……我认为这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内涵。??《成长的滋味》由许多故事串联而成,这些故事有的十分幽默,有的十分感人,还有的充满寓意。这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一片叫《童年絮味》的散文,这篇散文讲述了作者幼时的童年嬉戏和朋友之间的娱乐。讲他们捉蝴蝶,挖蚯蚓,钓鱼,采桑葚,玩捉迷藏……讲作者消失的伙伴和忠实的朋友。读到这,我不禁想起我小时的伙伴,小时候就是那么无忧无虑。

读完这本书术后,我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感受的滋味展开了思考。我从《理解的礼物》这一片小短文中读到做什么事只有你坦诚对待他人,才会得到好的回报。我也得到了一些小启示:在成长中,当我们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或麻烦,我们感受到的滋味往往是苦涩不堪的;当我们和最好的朋友死党发生争执时,这滋味往往是酸楚难言的;当我们付出努力得到回报时,这滋味总是甜美的;当我们被家长老师误会批评时,这滋味往往是辣不可言的,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请要相信有彩虹,因为只有尝过这些酸甜苦辣的人生滋味,我们才能感受到成长的滋味是完整美好的!这成长的滋味就如一杯柠檬水,虽然酸,但酸中却中夹杂着甜美;这成长的滋味又如一品可乐,时刻充满着激情与冒险;有些人则认为成长的滋味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但这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想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挫折,也不乏学习之涯的艰辛,但这些没有什么,因为这是成长中因该受到的。只有你努力拼搏,只要你努力拼搏,终究还是会迎来雨后绚丽多彩的那一道彩虹。蓦然回首,你会惊奇发现,其实,成长滋味中的那些酸甜苦辣咸早就一点点,一点点融入了我们的成长中。成长的滋味是由我们自己定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这滋味一定会是甜的,如果成长中有困难,不要畏惧,就如《阳光总在风雨后》中所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三)

成长的路,每个人都在走着,但经历又各不相同。路上的脚印,或深陷,或浅浅,或艰辛,或平坦,但都是象征着我们的改变。如今温室中的我们,有着老师家长的悉心庇护,我们大都只是在“啃书”。成长的如何、社会的问题,我们未来的路,又深知多少呢?

我的成长,在“阳光雨露”下变得平坦,而我想明白更多,学会更多。我在《成长的滋味》中找到了它。我明白了,许多乐趣,许多生活哲理,都会在你成长的时候黯然产生。我们学会了独立,明白了珍惜,体会了真诚,懂得了理解,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词语。

对于爱的概念,我们大家或许都很模糊,他像是一层薄膜,看的到装的情感,却又不那么清晰的呈现。确是如此。爱,说不清,道不明,但的确在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中留下了印记。

最有感触的,是在一次圣诞节。大雪纷飞,天很冷,似乎不给人一丝喘息的机会。一个夏威夷男孩走了二十多英里的路,费尽周折找寻着长辈言语中的一片沙滩,沙滩很美,就如同孩子的心一般纯净。他精心的挑选了一个有美丽花纹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放起来带回了学校,作为圣诞节的礼物送给了老师……

也许,我们会不解,为何男孩到如此远的地方只为捡一个贝壳做礼物?很简单,路程也是礼物的一部分。礼物虽薄,却装满了学生的真诚与对老师的爱。

是的,我们的成长是多彩的,我们的生活是充满爱的,头顶上的蓝天,需要我们自己去绘色。我们的改变,在成长中得以见证,我们会因为自己的探索、自己的乐观而活得精彩。成长,也将是值得深思的话题,我们回味着自己的过去,也憧憬着未来……

痛苦会过去,美丽会留在心里。微笑着面对生活,是我们成长的“金钥匙”。我们,在生活中的点滴中,感受到成长的乐趣。我们单纯的等待成长,不如积极的创造成长,促使自己不断进取。

成长,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坚持的寻觅,走到泥泞处,挽起裤子,毅然的走过,摔倒了,爬起来,整理衣衫,让微笑掠过……

自己的梦,是自己描绘的颜色,既然选择,就要不懈地走下去,必然艰辛,但终究是自己心中的希望,我心中蔚蓝的梦,也在成长中破土,发芽……

我的微笑,因为成长中的梦的实现而久久的挂在脸上。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四)

现在,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有出息的人,因此,充斥我们 生活的是 A、B、C、D 与 X、Y、Z,以及各类特长。单调而压力重 重的生活使我们失去了太多的快乐。有时使人感到窒息,有时使人感 到渺茫。唉!父母们是否了解我们成长的滋味.这天,爸爸给我买回 了《成长的滋味》一书,我一见就爱不释手,似乎找到了知音。于是, 我细细地品尝起来。在这本书里收录了中外史上 36 个关于童年、人 生、人性、命运等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曾经所谓的烦 恼,所谓的压力,根本算不了什么,特别是史铁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 如何面对人生。 史铁生因双腿瘫痪,性格变得十分狂躁,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 而他有位母亲身子也有着病,甚至比他还严重,可他母亲却很坚强, 常常鼓励他要“好好儿活” ,直到快死去时,母亲还挂念着他。 读完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后,我在史铁生的情感世界走了一 个来回,感受到了其挣扎的痕迹。我想,突如其来的疾病从肉体上毁 了他, 在心理上摧残、 折磨他, 在此后余年或卧病不起、 或置身轮椅, 命运剪段了他飞翔的翅膀, 还要让他时时刻刻面对 “生与死” 的问题。 可是他母亲更是艰难,一个患肝病的人只有自已知道有多痛,而且还 知道即将离去。苦难像一块无比巨大的石头躺在面前,而她只是像西 方神话中的西佛斯一样,咬着牙关,将它推上山顶,看着它又一下无 情地滑落,又开始新一次的拼搏。 “咱俩好好儿活”——朴素得不能 再朴素,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所体现的母爱竟是那么的意味深长。 在这里母亲以自己的残缺而悲伤的余生教给孩子如何面对缺憾 的生命。大爱无疆啊,母亲的“好好儿活”就像家常话一样真实,可信、可感、可叹!那声音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 苍凉,时而缠绵而深沉,最后历尽千难万苦之后的今天, “满足和感 恩”成了史铁生对“好好儿活”最终的阐释。正是母亲的这份爱给予 他,让他对生活的另外发现——把命运当作别开生面的游历,把人生 当作另外一种享受,用笔写出自己的“好好儿活” 。于是他借着灵魂 的苦磨,用文字记住母亲有关的每一细节,每一细节都是对母亲永远 的爱和怀念。读着他的文章,我的心灵似乎经历了一种剧烈的洗礼。 菊花“淡雅” ,人可以活得平凡;菊花的“热烈和深沉” ,人可以 活得奔放。史铁生的母亲没有非要他活得“淡雅” ,她只是要推着儿 子去看菊花,她只是给儿子提供一些建议,重要的是让儿子活出属于 自己的个性。 对于我们,人生的路还很长,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 时光,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虚度自己美好的人生。不管面对怎么样的 困难,都要能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都要能铺开自己的人生道路,活 着就要“泼泼洒洒”地笑对人生。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读《百万英镑》有感分享4篇


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怎样用眼睛去观察,用脑子去思想才行,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可以将我们的心得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您可以考虑看一看“读《百万英镑》有感”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一些有趣和实用的信息希望您会喜欢它!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1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而且这本书也告诉了我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友情、亲情、爱情。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2

本书讲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金钱难道就是万能的吗?当然不是,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有很多门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3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4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更加了解这本书的内容,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重新梳理思绪,将作品中感悟到的整理成一篇读后感。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一下“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要了解更多信息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1】

假期中,我向同学借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有多优秀,趁着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被称为“幽默大师”马克?吐温。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小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被好心人救上岸,随着好心人的船来到了繁华都市—英国伦敦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他身无分文都没来到了这座陌生城市。直到有一天,两个富裕的兄弟给他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打赌他拿着这些钱在三十天中是否活下去。主人公亨利拿着一百万大钞先去了附近的的一个廉价的饭店,像饿了三天的狼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当他拿出钞票,饭店老板被突如其来的一百万给吓傻了,连忙说道这饭钱先记下,下次再说。亨利看着自己破旧不堪的衣服便跑进了了一家服装店,店老板也是同样的的态度—找不开钱,继续赊账。这种事一次次的发生都是因为老板找不开钱。所有人都看不好亨利,路人都用歧视的眼光看着他。可是最后主人公亨利拥有了许许多多的财富,并娶了一位貌美如花、贤惠的妻子,成为了真正的人生大赢家。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很气愤,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光闪闪的金子真的能使黑的变成白的,是朋友便仇人,是好人变坏人。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不能埋葬你善良、纯洁的心灵。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2】

《百万英镑》这本书里有数十篇马克。吐温写的幽默小说,以其中颇负盛名的《百万英镑》做题目,作为一种结集出版,《百万英镑》果然很好看,不愧是马克。吐温的经典作品。

一个旧金山的经记员,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到了英国伦敦,并“碰巧地”得到了一百万英镑。他用这一百万英镑,名声达到了除全英大主教和皇室以外的一切公爵之上,并获得了二十万镑的存单,获得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乘坐着最豪华的马车回到了他刚来时的地方。

人们对一个百万富翁疯狂巴结,更何况这是一个突然暴富的百万富翁,所以,这是一部讽刺到了极限的小说。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3】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在他的许多文学的作品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百万英镑》!

在书中,马克·吐温把自己写成了一个流落他乡的外国人!再一次意外的情况下他获得了一百万元,他就依靠着这些钱在那个人钱不认人的城市里得到了许许多多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这本书充分的表现了在那个时候人的态度,主人公在一家衣服店里时老板觉得他没有钱便理也不理他,可当他拿出哪一百万英镑时那个老板却一反常态得十分热情一会儿给他最好的衣服;一会儿给他量的衣服的尺寸!这足说明在那个时候钱就是万能的!这也在讽刺着那些具有势利眼的人!他们只爱钱,为了钱可以不要以一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百万英镑》!同学们,你们是不是喜欢这本书呢?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4】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这本书中《百万英镑》一小节主要是写主人公亨利是一名流浪汉,他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一对兄弟,并从他们手里得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内,亨利从一名流浪汉变成了百万富翁。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场精彩的酒宴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和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我读懂了,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一个有钱人别人会不停地拉拢他;而相反,一个穷光蛋就会受到社会无尽的欺凌。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公平,不管他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们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有的时候,钱能买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但是,钱不能买到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因此,我觉得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会误入歧途,分不清是与非。

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朴素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


读完作品之后受益匪浅,对于作者作者有更深了解。读后感可以记录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编辑希望您能阅读一下“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相信它会给您带来不少启示,希望这些材料对你有所帮助可以供你参考和使用!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1】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2】

鲁迅的《野草》是独语式抒情散文,它是以丰富的、深刻的、幽深的、神秘的意象,把鲁迅生命哲学的体验传达出来了,这种诗性的想象与升华,深化了我国的现代散文诗的艺术和思想意境。所以说,现代有知识的人应该去读一读鲁迅的《野草》,而对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来讲是学习进步的最好读物,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我从文中节选了《死火》“我梦见自己在冰山间奔驰,这是高大的冰山,上接冰天,天上冻云弥漫,片片如鱼鳞模样。山麓有冰树林,枝叶都如松杉。一切冰冷,一切青白,但我忽然坠在冰谷中。上下四旁无不冰冷,青白。而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纠结如珊瑚网。我俯看脚下,有火焰在。这是死火。

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象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成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死火》它很美,跟写一个故事不一样,讲了一种内心情绪、内心的哲学思考,讲了被冻灭的热情,一种想象,那个时代人的精神,革命者的战斗情绪,一代人追求者的灵魂。他冻死了,还要把他救出来,自己想用生命把他救出来,最后死火一跃而起把他救了,他却死了,而死火也同归于尽。你想走进鲁迅的心灵世界吗?你想走进鲁迅的深层世界吗?多读几遍鲁迅的《野草》,更能了解鲁迅的精神世界最深的东西,因为它是一个窗口,是看鲁迅灵魂的篇章。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3】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我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所有这些,都是我的故事。疲惫地走出草丛,一股凉风扑面而来,似乎是给我带来胜利的消息。但,我来不及开心。抬起头想向天空宣告"我胜利了”,但眼前的高山又把我吓住了。天!我的'路,在哪?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4】

《野草》是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他用种子的生命力来说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作战。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一棵非常容易任人踩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用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怕困难,勇于磨练,永远快乐可贵的精神,野草的可贵的这样精神告诉我们,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或不幸,我们只要一步一步的走,总会在生活的道路上取得成功,从这篇文章中我还想起一句诗,就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许多花朵都比野草漂亮得多,但野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却更让我欣赏。野草和花朵都有着不同的精神,人也一样。

我很欣赏野草顽强的生命力。《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 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野草》是先生个体生命顽强生长、艰难爬行的记录,是先生 抉心自食的记录。而不甘于在沉默中灭亡的生命,苦苦追寻生之意义的生命,在任何世代都将存在。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在拜读过作品后,心里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下新的感悟。 阅读不仅需要理解书中文字,还要从中寻找哲理感悟,接下来您可能需要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整理的“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我们会对该领域重要事件和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供您了解未来走向!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1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2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3

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4

看过《野草》后,最喜欢是那篇极具讽刺性的《死后》,他写的是自己“死”后,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反应“或者害得他们伤心,或者要使他们快意,或者要使他们添些饭后闲谈的材料,多破费宝贵的工夫”。这很现实,人在生前会有很多朋友,会树敌,更多的则是陌生人。死后,亲朋好友为之痛惜,敌人为之兴奋不已。陌生人不会有什么反映,至多成为饭后谈资。没错,应该是这样子了。

鲁迅先生是一个雕刻家,他用文字刻出一副名叫“现实”的浮雕,这浮雕就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

跟鲁迅先生相比,我很想弄清楚有些人是否反对过当局,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是一开始的背叛,还是最终的变节,是真正反对还是装装样子。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有的无限。可是只有鲁迅先生如钢般地挺在中华大地上,试图撑破这片积压了许久,愈渐浓密的黑暗,让光明托起我们去触摸太阳。

人生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的威胁。

而鲁迅先生就这样冒则后危险,带着胆量,轰轰烈烈地与死亡决斗。他始终在痛着,提醒自己还活在非人间,他的肩上担负着的是未来。

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既然如此,我们也只有背水一战,路再艰难,总会有尽头。前进吧!为了未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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