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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作文5000网推荐一篇有关“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我深信这些建议能够成为您决策的一个参考点!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2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3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4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反动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习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习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精选阅读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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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1)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2)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3)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4)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写孔乙己读后感(分享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细心挑选这篇文章的题目为“写孔乙己读后感”,如果您需要再次阅读此页请尽快收藏方便查找!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他身着长裳,来到酒店喝酒。店员和许多同样来吃酒的人共同来取笑孔乙己,孔乙己常常不理睬别人的说法,一心为自己维护清白,可是,他脸上的痕迹却说明了一切。孔乙己见到别人来笑话他,孔乙己便考店员“茴”字怎写,店员并不理他,他仍在那里喋喋不休。后面,孔乙已因偷窃被人打折腿,不久之后便死了。

其实,对于孔乙己来说,他的知识学问太过于死板。当他去吃饭时,一些人来取笑他。他只是一直辩解自己,他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大家说:看到作文/孔乙己偷书被人打。孔乙已便涨红了脸,说窃书不能算偷。在孔乙己的话中,有什么“之乎者也”。其实,这就是孔乙已学习的失败之处。孔乙己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是,他连一个秀才考不上,就说明了学习的时候不可太过于死板,要灵活变通。

孔乙己他在小朋友们分茴豆的时候,只给了每人一粒。我不禁想,这样子也太过于抠门了吧!当孩子们看着他盘中的豆粒时,他用单手将豆子捂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连往日的说话都要用文言文,说明了孔乙己的愚昧。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思想控制。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4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5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6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收藏6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孔乙己读后感”或许能够成为您的灵感来源,相信一下这篇文章能够为您排忧解难!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1】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2】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力作,这是一篇充满悲凉意味的小说,这是一出充满笑声的悲剧。初读起来许多学生都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物很可笑,其实作品的意味很冷峻,很深沉。诚然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却是可悲的,作者是要借用这一形象的塑造对封建科举制度和孔乙己生活的病态社会进行嘲笑与讽刺,因而“笑”是鲁迅用来塑造人物的一个手法。那么如何深刻、透彻地理解《孔乙己》这一小说的,我认为应该抓住笑声中的悲剧,具体表现为笑声中的四“悲”:

一、悲惨的结局——笑声中凄凉地死去

孔乙己一生贫困潦倒,好喝懒做,穿在众人面前的永远是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着别人听不懂也懒得理会的“之乎者也”,为了生存便免不了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为一个彻底的“废人”,断绝了一切生活来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条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时近初冬,孔乙己衣不蔽体,受饥挨饿,最后一次在酒店出现,他的出现只能引起周围毫无同情心的人们鄙薄的笑声,他“在人们的说笑中”,窘迫地喝着酒,“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至此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在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即使他有一天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人们也不会去想他是否还活着,就是掌柜的提及,也只不过是惦念着孔乙己欠着他的那十九文钱。可悲呀,孔乙己的生命竟然不及那十九文钱。孔乙己只能在人们的笑声中凄凉地、孤独地死去,这真是他的悲剧。

二、悲哀的性格——笑声中的不觉醒

孔乙己是一个受封建文化的毒害深至骨髓,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轻的人。也正是这些因素,使孔乙己形成了迂腐不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他想成为科举制度的受益者,但始终不能如愿;又不肯面对现实,不屑用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认为这是低贱的。这种现实生活与思想意识的不相协调,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是可悲的。

中国几千来封建文化的积淀铸就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热衷科举,读死书,死读书,不会营生,轻视劳动,不屑于与人民为伍,一心向上爬,爬不上去,只能跌入社会的最低层,而他却自视清高,以读书人自居,即使一副穷酸相,落魄相,也从未使他想过以劳动自食其力,不是有闲阶级而又与劳动人民隔离,铸成了他的特殊身份。更为可悲的是:孔乙己被封建科举制度从思想到身体都毒害成“废物”,可他始终相信和珍惜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套鬼话,甘愿成为人们的笑料,他一直到死都没有想到造成他悲剧的真正原因,更没想过反抗,他对于自身的痛苦只有掩饰,而没有痛恨,十足的奴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悲剧。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3】

《呐喊》是鲁迅先生所作短篇小说的结集,它真实描绘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孔乙己》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典范之作。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的“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己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及到他内心的伤痕时:“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他才会显出颓唐不安的神色。

在《孔乙己》中,有一处描写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偷书,结果被打折了腿。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丁举人同样也是一个读书人,既然都是读书人,丁举人怎会打孔乙己呢?孔乙己穷困潦倒,受人讥讽,被人嘲笑。但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却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孔乙己和他的对比,使人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罪恶。

这篇文章还反映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当掌柜向顾客询问孔乙己的下落时,只得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谁晓得?许是死了。”在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冷漠态度和当时世态的炎凉毕现无余,令人震惊!

读到最后,我也明白了,孔乙己因封建科举制度的残害而变得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落魄的原因,这才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4】

孔乙己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无意地从鲁迅的【吶喊】中阅读了【孔乙己】这篇小说,它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在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位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鲁迅透过这些细微的动作描写,把孔乙己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

文中的孔乙己不仅是一个读书人,也是一个低下阶层,[他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由此可见孔乙己是一个死要面子,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人。

最初,他虽然科举失败,但是因写得一手好字,而能够自给自足。可惜他好吃懒做,常把别人的书本,纸张,笔砚等东西也一起带走。后来在没有人叫他抄书了。结果因偷窃而被人打断了双腿。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惋惜,替孔乙己十分不值。他本来有一个大好机会,透过为别人抄书而赚钱,再次参加科考。但是他不甘于现状,所以他决定铤而走险。在现今社会中有很多人和孔乙己一样也抱有这种心态。学校里,有些同学因不想温习,同时也想要好成绩便在考试中作弊;职场中,有很多人想不劳而获,因此侵犯版权,设计抄袭等,在媒体上不绝于耳。社会中,有很多人贪图富贵,却好吃懒做,因此,他们便打劫银行等,做一些犯法的行为,最后赔上他们的一生。

孔乙己这个故事发人深省,鲁迅希望透过这个故事,警惕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我们要成功,便要懂得把握机会,朝着目标努力前进,才会成功。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5】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篇6】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哈姆雷特读后感推荐(4篇)


我们在书中学的东西,一定会在将来某个时刻派上用场,读了作品后,我总算找到了许多我许久都未知的答案。 撰写读后感应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篇精心挑选的文章标题是“哈姆雷特读后感”,只供你在工作学习时参考!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精品】安妮日记读后感精选4篇


安妮日记读后感(篇一)

近期以来,我已经看了五本书了,但这五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本让人匪夷所思的一一安妮日记,

书中讲述了一个二战时期的犹太少女安妮跟随爸爸妈妈一起逃亡的故事,它们藏在一位好心人科夫伊斯先生的房子里,那时,德国太保正在到处寻找着犹太人,准备将他们赶尽杀绝,身为逃亡者的安妮一家和范丹一家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这本书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就在于爱,在于爸爸妈妈对她的爱,也在于她喜欢的人对她的爱,在安妮的日记中,安妮说爸爸是她最靠谱的保护伞,而不觉得妈妈是一个好妈妈,在现实生活中,多少个儿童都怀揣着这样一个心理,就连我也不例外,可我觉得。妈妈不是想大家想的那样不好,只是对你的爱太深了而已,所以,追究到最后,还是爱的因果关系,日记中还有一点,就是安妮喜欢的人一一皮特,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不惜代价成为一对好伴侣,而那时,皮特都十九岁了,而安妮才十六岁,一个未成年与成年人的爱情,怎能不让人匪夷所思,而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那时安妮生活的环境,她生活在德国人可怕的统治当中,书中很多地方都在描写战争的可怕:安妮经常时不时地听到炸弹的轰炸声,那时,天都快要塌下来了一样。

由此可见战争的残忍与危害,据统计二战使十九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这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九千余万人,四万多亿美元付诸流水,在结尾,安妮全家与范丹全家都被告发,被抓到集中营里,最后,只有当过兵的安妮的爸爸幸存之外,其他人都被折磨致死,最后,我合上书,闭上眼睛,仿佛那一幅幅悲惨的景象还在我的脑海之中。

安妮日记读后感(篇二)

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她,被视为异类,仅仅是因为她是一个犹太人,便令她死于非命,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在对春天的憧憬中凋谢了。

安妮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和希望,她的命运像是一幅带着压抑色彩的油画,让人感到悲哀。她每天给那个神秘的吉蒂写信,透过一扇不常开的小窗子来观察这个世界并记述着她对一切的想法,还幻想着成为一个作家或记者,可惜的是还未等她走出这个牢笼,便被瘟疫夺去了生命。她的悲剧也是给每个人的一个警钟,是一个凝结着太多太多鲜血的教训。

安妮很天真,她一直盼望着战争的结束,又像是一个真实的记录员,不断地从小窗户中了解外面并一一记录下来,她想用她的日记来告诉人们种族歧视的不该,在她的日记中也流露着愤怒与恐惧却依旧写道:“世界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相信人在内心里其实是善良的”。也许她永远也想不出自己会被出卖而进入一个永恒的噩梦吧,只留下这本日记,记载着她的痕迹。

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也许战争早已远离,但请每个人铭记这段历史,记住这个惨痛的教训。

安妮日记读后感【篇三】

读着此书时,想到这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拋。可是若没有生命,又何谈自由呢。

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正当青春烂漫的好年华,正是对万事万物好奇,好动而又贪玩的年纪,却为了能够在纳粹的铁蹄下存活,在密室里度过了两年暗无天日的时光。不仅日常生活都受到限制,还得忍受着随时被发现的恐惧。还好,安妮有着乐观的心态,她向往着美丽的大自然,享受着偶尔阳光的恩赐,憧憬着得到自由时的幸福生活。

虽然密室里的生活单调的乏味,但是安妮有书做陪,有日记这个不离不弃的好朋友相伴,以致她的每一天不那么死板而苦闷,还有彼德——这个似朋友又似恋人的相知相守,让失去自由的她偶尔能够开心快乐。

一场没来由的战争,让很多无辜的犹太人失去了自由和生命。对活着的向往让他们忍受着非人的生活和折磨,却也难保的住生命。

眼看解放在望,安妮和她的亲人还是失去了她们宝贵的生命。

人类的野心和欲望一旦膨胀,得多少人的生命付出代价,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

但愿人世间不再风起云涌,永保太平,永少杀戮。

安妮日记读后感【篇四】

战争是一个令人听到会感到毛骨悚然的词。

战争让《柑橘与柠檬啊》的小托失去了他的哥哥,战争同样也让安妮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她如花般年轻的生命。

战争是无情的、痛苦的、绝望的,可是安妮面对战争依然存有的那颗乐观的心如同星星的火种散落到每一个角落,温暖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隐匿终日不见天日的生活、发了芽变黑的土豆午餐、寂寞难熬的时间、没日没夜的担惊受怕让每一个生活在小密室里人都给弄得神经兮兮的。虽然安妮同样也感受到不安、恐惧,可是她却用一颗乐观的心去泰然处之,她常常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隐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魅力开端。”。她的心灵一直保持着平静与真挚,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去领略生活、感悟大自然、拥抱美丽的世界,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并且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为全人类做出贡献。一个如此天真浪漫乐观的犹太小女孩,她的存在让人在黑暗时看到灯光,在寒冷时感受到暖阳的温暖。

可是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它毫无犹豫地带走了安妮鲜活的生命。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每当我想再次翻看《安妮日记》时,可是只要一想起战争所带的悲剧、带来的伤痛,颤动的双手却再也无法翻动书本,久久地停滞在书的页角。唯有再次想起安妮所说的:“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那句话时,安妮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她那娇小的身影似乎再一次的在我脑海里浮现,她那乐观的精神又再一次地鼓舞着我继续前进。

战争是寒冷的,可是安妮的存在让战争不再那么的冰冷……

草虫的村落读后感精选4篇


经过周密的考虑小编为您挑选了“草虫的村落读后感”,当我们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时,可能会积累了不少感想。 读后感要揭示作品中深刻的人性和哲学反思,你看到本文时或许正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吧?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草虫的村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草虫的村落》我感到作者很喜欢大自然。

作者在观察大自然的时候,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她观察的是那么如知如醉,可见作者是那么地喜欢大自然,作者把草丛当作村子、街道、小巷、住宅、家。把草丛里的昆虫当做村民、把黑甲的小虫当游侠、小圆虫当美国少女、把甲虫当做音乐家。有的在一起弹奏音乐,有的在一起迎接远归者,还有的在一起参观亲戚的住宅。

我也喜欢大自然,经常观察草丛里的小动物,许多蚂蚁在给自己的家里来来回回的储存粮食,有一次一只蚂蚁走失,有一只正在搬运粮食的小蚂蚁看见了,知道迷路了,就把那只蚂蚁送回了家。我还看到一只蟋蟀正在全神贯注地唱歌,许多小虫被它的歌声迷了过来。

大自然是那么美好,让我去仔细观擦大自然,去保护大自然。

草虫的村落读后感 篇2

在匆忙的时间催促之下,我把《草虫的村落。》这篇短文读了两遍,这篇区区几百字的短文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了草虫村民熙熙攘攘的往来;许多条街道和小径;十几个草虫音乐家散居在两簇灌木丛下面全神贯注地演奏优美的音韵;村民们推着比自己大两三倍的食物归来的景象。

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让我心情舒畅、愉快,让我不得不为大自然的神奇而感到非常欢愉、感叹!而我又联想到了现在的自然环境。

自然给予我们智慧,给予我们生存的空间,给予我们生命的繁衍。而人类回报给美丽的大自然的又是什么?污染、火灾、水灾一个个接踵而来。今年我县境内发生了特大火灾,给森林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给我国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吗?如果人们不捕杀动物,许多动物也不至于绝种;如果人们不滥砍树木,空气也不会变的如此浑浊;如果人们少使用一些化学物品,环境的污染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如果人们多植一些树,沙漠也不会肆虐成性。

春天本应该是柔和的,是温暖美丽的,但我的家乡的春天却都是沙尘暴。我是多么向往《草虫的村落》里的大自然啊,那里的自然环境优美,生物之间和谐相处。

乞求人们给大自然一点关爱吧!让自然不再哭泣吧!我渴望美丽的自然。

草虫的村落读后感 篇3

《草虫的村落》是一篇充满幻想的文章。作者想象自己进入了甲虫的村子,领略了属于甲虫们的生活。

我认为,这篇课文有两大亮点。一是作者想象的草虫村落,有森林,有街道,有洞穴,还有一群又一群可爱多姿的“甲虫村民”。这个村子分工合理,有条不紊,在作者那带着奇幻色彩的笔下,更是让人眼前一亮。一只又一只不同角色的小甲虫穿梭于“灌木森林”中,使人浮想联翩。其二,就是作者那层层叠叠的比喻句了。不得不说,虽然这篇文章中用了非常多的比喻和拟人,但作者运用得非常巧妙,没有让人产生一种用滥的感觉,反而更把我们带入了那种情境之中。像把音乐比作灵泉,灌木比作大树,甲虫比作勇士之类的这样一些比喻和拟人,都非常生动地演绎出了作者心中的那份感情。像甲虫迎接归者,蜥蜴与虫子们攀谈,夕阳亲吻西山,这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大自然的情与爱,无不揭示出作者心中对世间的那份奇丽美妙。

我没有去草地上寻觅那些可爱的小虫子们,我也没有机会看到它们的村落。可是,我读完后就在想:原来小虫子们也有丰富多彩的生活,原来它们也有着生命的光彩。

我十分向往那些村子、那些甲虫——从小就是这样,我热爱一切生命,幼儿园时就一个人趴在草地上寻觅黑蚂蚁。这篇文章,作者那生动又细致的描写,让我更喜爱,更向往这丰富多彩的大自然,也喜欢上了这些村子和黑甲虫!

作者也同样喜爱它们,也才会观察它们。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句话:一只小黑甲虫的翅膀上,也闪耀着生命的光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白云,朴实纯真、天真无邪,书更是推动历史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动力。所以我酷爱读书。 今天我又读了《草虫的村落》一文,作者郭枫,中国台湾地区的著名诗人和散文家,出生于江苏徐州。从20世纪50年代的《黄河的怀念》到60年代的《山》,再到80年代的,《我想念你,北方》,郭枫的作品表现出对古老的中华大地的深情怀念,对家乡故土的深深情感。诗人叶笛曾经说过;“郭枫是以堂吉诃德的热情拥抱文学,以清教徒的信仰面对人生。”郭枫的作品风格灵秀,创作的散文就像一首首怀乡的乐曲,有着诗一般的美。在草虫村落里面有黑甲虫村民,有大街、小巷、有色彩斑斓的小圆虫,还有庞然大物的蜥蜴…… 读了这篇课文后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小生物,对大自然的浓浓喜爱之情。我也要像作者那样,认真细致的观察生物、观察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热爱大自然。读《草虫的村落》还让我了解到了,熙熙攘攘的蚂蚁村民,庞然大物的蚂蚱,花色斑斓的西瓜虫……这篇文章,作者运用了拟人化、比喻的手法,如:在这些粗壮的黑甲虫中间,它们好像南国少女,逗得多少虫子驻足痴望。多好的比喻啊!又运用了奇特的想象,如:甲虫音乐家们全神贯注地震动着翅膀,优美的音韵,像泉水一般流了出来。啊,想象多丰富!课文词汇丰富,如:熙熙攘攘、花色斑斓、意味深长、左冲右撞,驻足痴望、庞然大物、悠悠忽忽、行色匆匆。词汇多丰富啊!读书就有收获,付出就有回报,让你我走进书香校园吧! 只有读书才能成熟,只有读书才能快乐,只有读书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

草虫的村落读后感 篇4

在匆忙的时间催促之下,我把《草虫的村落。》这篇短文读了两遍,这篇区区几百字的短文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注: 临:到;境:境界,地方。亲自到了那个境地。],仿佛看到了草虫村民熙熙攘攘的往来;许多条街道和小径;十几个草虫音乐家散居在两簇灌木丛下面全神贯注[注: 贯注:集中。全部精神集中在一点上。形容注意力高度集中。]地演奏优美的音韵;村民们推着比自己大两三倍的食物归来的景象。

这一派生机勃勃[注: 形容自然界充满生命力,或社会生活活跃。]的景象,让我心情舒畅、愉快,让我不得不为大自然的神奇而感到非常欢愉、感叹!而我又联想到了现在的自然环境。

自然给予我们智慧,给予我们生存的空间,给予我们生命的繁衍。而人类回报给美丽的大自然的又是什么?污染、火灾、水灾一个个接踵而来[注: 指人们前脚跟着后脚,接连不断地来。形容来者很多,络绎不绝。]。今年我县境内发生了特大火灾,给森林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给我国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吗?如果人们不捕杀动物,许多动物也不至于绝种;如果人们不滥砍树木,空气也不会变的如此浑浊;如果人们少使用一些化学物品,环境的污染也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注: 指事物败坏到无法整顿或不可救药的地步。];如果人们多植一些树,沙漠也不会肆虐成性。

春天本应该是柔和的,是温暖美丽的,但我的家乡的春天却都是沙尘暴。我是多么向往《草虫的村落》里的大自然啊,那里的自然环境优美,生物之间和谐相处。

乞求人们给大自然一点关爱吧!让自然不再哭泣吧!我渴望美丽的自然。

《北京的春节》读后感怎么写4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北京的春节》读后感怎么写4篇》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北京的春节》读后感【篇一】

刚刚考完试,爸爸妈妈就叫我预习下学期的内容,心里很不高兴,快春节了,并且刚考完,不让人家休息一下,太“法西斯”了。

机械的翻着书本,想到春节,居然就看到有一篇《北京的春节》,不想被吸引住了。

原来的春节多热闹啊。照这个日子计算,现在也该为春节准备了。过去北京的春节从腊月初旬就开始了:人们熬腊八粥、泡腊八蒜、购买年货、过小年……做好过春节的充分准备。

可现在呢?没有一点节日气氛,而且还不许玩,唉。现在人们过年的方式和习惯一点都已经找不到像老舍先生眼中的样子了。腊八粥、麻糖、饺子,我很少吃,甚至没吃过,过去过年吃的,应该很好吃吧,可没有了。现在我吃的是汉堡、薯条、可乐,当然,味道也不错。

真想回到过去,大吃一顿,痛痛快快的玩,过去春节可要放一个月啊!

《北京的春节》读后感(篇二)

老舍先生认为元宵节是新年的高潮,“除夕是热闹的,可是没有月光:元宵节呢,恰好是明月当空”这当然不能成为理由。老舍先生最在意元宵节恐怕就是元宵节的灯会了,也有焰火。

我认为还是除夕和正月初一最美!因为还未到元宵节工人就要返岗工作,学生就要返校上课,实在有煞风景。况且中国南北方,东西部传统和文化是有一些差异的,对元宵节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甚至有些地方已趋于淡薄。而除夕就不同了,举国欢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五湖四海,全球华人到处欢歌笑语,辞旧迎新!

在中国的词语里恐怕没有比“除夕”更甜更美的词了!甜在哪美在哪?恐怕就是词条后面的举国同庆,合家团聚,万家灯火了!

而“正月”呢?“正月初一”也是开心和快乐的——新的一年又开始了,虽然总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天总是欢天喜地的,但既然高兴既然满足那就成了,也不去想那么多。

现在又有了“五一”“十一”这些黄金周,加之平时休假时间长了,有更多休闲方式可供选择,“年”的情结便淡了下来,但不管如何“年”已深深扎根中国人心底,是团聚和谐平安亲情的符号!

《北京的春节》读后感【篇三】

《北京的春节》这是一篇非常平实的文章,记叙了北京过春节期间的一些日子一些习俗一些事情,反映了作者对于现代生活的一些看法。

我想对于文章内容这里没有必要多讲什么,大致就是叙述了一些节令有什么习俗,吃些什么食物,做些什么活动。

全文当中也没有太大道理的阐述,可是我隐约能够感受到作者在讲述些什么。我想,作者应该是告诉当代的人们沉浸在繁忙工作当中,不要忘记了生活的乐趣,不要一味地只晓得工作,应该注意下传统节日的美好,回味下生活,体会生活的乐趣。

我认为作者抒发的这个道理尤其是说给当今在北京这样大城市当中的人们,不要一步步淡化我们的传统节日,我们的春节原本年味是那么浓,一年当中如此高兴,而如今变得不怎么热闹了,恰恰是人的思想观念有些转变了。而这个转变是否真的是我们要的,还是我们更渴望曾经过春节的那份喜庆呢?作者没有给出一个肯定回答,只是告诉我们应该快乐生活,要用心生活,体验其中的快乐。

这篇《北京的春节》文字,值得当今的人们阅读、思考。

《北京的春节》读后感(篇四)

看完了《北京的春节》通过著名作家老舍的描写了解了北京与众不同的春节。

腊八:家家用各种米,各种豆,与各种干果熬成腊八粥,泡腊八蒜。小孩,大人各忙各的。小孩:买杂拌、买爆竹、各种各样的玩意儿。而大人则预备吃的、喝的、穿的.、用的。

腊月二十三:一到了腊月二十三天,天一黑家家炮火连连,灯火通明。一过二十三大家又忙活起来。

除夕:除夕可真热闹。家家赶做年夜饭,到处都是酒肉的香气。家家都穿起新衣服,贴上了对联,灯火通明,鞭炮日夜不停人们必须回家来吃年夜饭。

正月初一:午前男人去老家拜年,女人则在家中招待客人,城内还办起了庙会小孩们经常去逛庙会。

正月十五:元宵上市许多店铺都挂起了各式各样的彩灯,到了晚上就有更多人来参观。

到了正月十九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范文参考:《蜡烛》读后感4篇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蜡烛》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条大马路上,

有一盏路灯,非常漂亮的一盏路灯,灯罩上印着美丽的花纹,在灯罩里,蜡烛用尽全身力量,发出亮光。它们两个的合作,给走夜路的人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方便,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叹。但它们一直默默不语。

终于,有一天灯罩开口了,可它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这个白颜色的丑八怪,你算哪根葱?也配和高贵,美丽的我—花纹灯罩在一起?”听到这句话把蜡烛吓了一跳,蜡烛一直以为,它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它们两个的配合是最精美的,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可是,现在灯罩竟然不愿意和它在一起了。想到这里蜡烛伤心极了,它什么也没有说便悄然离去了…

灯罩失去了蜡烛,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后悔极了,悔不该伤蜡烛的心。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沉思了很久:灯罩只是想在蜡烛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却让自己的伙伴伤透了心,离它而去,因此,它便失去了光泽,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做值得吗?

是的,灯罩的确美,的确得到了人们的赞叹,免不了有些飘飘然,在蜡烛面前免不了有些骄傲。这与社会中的有些人不是一样的吗?有些人靠别人的帮助得到了些名气,可等有了些名气以后,反过来又“咬”了别人一口,这种人就是在社会上有一些名气,也是社会中的败类!

《蜡烛》读后感【篇二】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蜡烛》这篇文章,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一个停电的故事展开,主人公用蜡烛照明写作业。故事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但这个故事背后有一种值得我们去挖掘的高贵品质。

蜡烛愿意牺牲自己来换取主人的光芒,不容易!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不做,那为什么要比较两者呢?点燃自己,用光照亮别人。蜡烛就是这样生活的。它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勤奋的老师,令人钦佩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他们都有蜡烛的奉献。

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给予”比“索取”更愉快。蜡烛不就是这样的吗?它给人光明,不求回报,却无私地给人。难道不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吗?

的确,蜡烛微弱的光芒远不如电灯,但遇到危险时总能站起来。难道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大英雄”吗?”甚至在这一点上,老太太也没有说话,只是抬起眼睛,看着那些站着的脱下帽子向他们深深鞠躬的人;然后,拉直她的黑色大围巾,颤抖着走了……”

老妇人此时虽然没有说话,但心情极其复杂,有对烈士牺牲的哀悼,也有对红军战士的敬意。因为她饱受法西斯侵略,对侵略者恨之入骨,渴望解放与和平。她对这些为南斯拉夫人民的幸福献出了一生的战士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于是她向红军战士们庄严而又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被炮火烧毁的土地上,在弯曲的铁器和燃烧的树木之间,南斯拉夫母亲唯一珍爱的东西——她的结婚蜡烛——仍然是一个苏联青年坟墓上的一个亮点。

这根蜡烛不会熄灭。它象征着母亲与儿子深厚的友谊——它是人类最好的情感,不分国界,情同母子。它会永远燃烧,就像母亲的眼泪,就像儿子的勇敢,如此不朽。

《蜡烛》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推荐4篇


书籍是心灵的良药,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读后感里我们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情节来进行撰写,当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该从哪些方面考虑呢?值得一读的文章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你推荐“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如果我的解决方法能够适合你请把它收藏起来以备查看!

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篇1

《秋天的怀念》是一篇写得非常精彩,非常动人的故事。

以精练的文笔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通过几个小故事和人物的对话把母亲对作者的挂乃写得栩栩如生,我被伟大的母爱所感动。

作者用事实写出了母亲对他的关爱。作者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母亲就悄悄的走出去,在“我”在我不见的地方偷偷地注意“我”。母亲得了肝病,常常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母亲将要离开人世,还在全身心的关爱“我”和妹妹。自从瘫痪后,它种的那些花都死了,母亲在昏迷前说:“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从这一句话中,能感受到母亲对作者关爱的深厚。

这篇文章虽然不长,但人物的对话生动感人。通过简单的对话写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看了这一篇文章后,像看到了一幅生动的画面。这篇文章不仅写得好,也很有文采。不仅人物的描写精彩,对花的描写也很精彩: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色的花热烈而深沉。这种排比句非常精彩。

文章给读者留下了许多遐想,文章的结尾用了省略句号,还有许许多多没有说完的话,作者和妹妹好好的活下来,没有辜负母亲的希望。

读了这篇文章,不仅感到母亲爱的伟大,还学到了一些写作的方法。

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篇2

著名作家史铁生写的《秋天的怀念》一文,我读了之后,深深地被那伟大无私的母爱所感动。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她那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地活下去。歌颂了那伟大无私的母爱。作者借助平常小事的细致描写,表达了母子之间的似海深情。

在这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句子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悲惨而又伟大的母亲,临死前还牵挂着她那一双儿女,希望他们好好地活着,不要对生活丧失信心,不要让母亲失望,表明了母亲对儿女的深深的眷恋之情。

想到这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好吃的先给我们吃,缺少食物就立刻去买,她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不知操过多少心,吃过多少苦,付出了多少心血。而我们又是怎样报答她的呢?

记得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有一天傍晚,妈妈下班回来,见我躺在床上,摸摸我发烫的额头,看看我痛苦的神情。二话没说,抱起我就向医院奔去,陪着我打点滴,直到深夜才回家,回想起这样的情景,不知还有多少……

多么无私的母爱啊!我们每个人都有母亲,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伟大的祖国。祖国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在他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着,我们没有理由不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更好的报答那伟大的母亲。

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篇3

最初读《秋天的怀念》是在秋天的一个早晨,再次读时是在秋天的一个安静的夜晚。每次读这篇课文,就会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无私。

《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照顾着自己下肢瘫痪的儿子,她对“跑”和“踩”之类的字眼比儿子还敏感,是因为她怕伤了儿子的心。而且母亲临死的最后一刻还在担心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没人照顾,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其实,母爱就经常在你的身边,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在母亲在对你唠叨着什么的时候,你可能会不耐烦,其实这就是母爱。母爱总藏在任何一件小事中,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你知道吗?在唐山大地震时,有一件感人肺腑的事:一个母亲撑着巨大的石板,石板下躺着她的孩子。她一见到救援人员就大喊道:“你们快点来救我的孩子,我快支撑不住了!”当救援人员救出被困的孩子时,“咚!”石板倒下了,那位勇敢的母亲也倒下了,再也起不来了。

还有一幕,也催人泪下,让人感慨万千:一位母亲与儿子被困在废墟里,母亲为了儿子的生命,咬破自己的手指,让年幼的儿子喝她的血维持生命,等救援人员把他们母子两挖出来时,母亲因失血过多而死,可儿子却奇迹般的活着。是什么让年轻的母亲有如此大的勇气呢?是那份伟大而无私的母爱!

大家千万不能等到失去母爱时才开始珍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们在享受母爱时也要珍惜母爱。

写《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篇4

读了《秋天的怀念》,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母亲得了绝症,为了舒缓下肢瘫痪的作者的心情,多次提议带作者去看菊花,却丝毫不顾自己的病情。可见母爱是多么无私和伟大啊!作者是个残疾人,常常会感到自卑,脾气也十分暴躁。为了儿子。当他发脾气时,母亲就偷偷地躲起来,但还不放心,在暗地里注视着作者并为他伤心流泪;为了照顾作者,母亲不顾自己心爱的花;为了作者,母亲从不说“跑”一类的字眼;为了作者,母亲付出了太多太多……尽管作者对母亲的态度是那样冷漠,但母亲仍想尽办法让作者快乐,使他走出痛苦的阴影。母亲多次恳求作者去看菊花,就是希望作者像菊花一样顽强,做生活的强者。但作者不明白,多次拒绝。当作者答应时,母亲却病逝了。母亲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仍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这句话深深地震动着我的心,母亲昏迷前叨念地不是自己,而还是生病的作者和未成年的女儿,由此可见这热烈深沉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多么无私啊!此刻,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每天不仅要操劳着家务,还要时常关心着我。

早晨,是她用甜美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唤醒;中午,是她用那双巧手做出美味可口的饭菜给我吃;晚上,放下手中的活儿辅导我的功课的还是她。平时,她总是唠唠叨叨地叮嘱这叮嘱那,我却对她不耐烦。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才感受到,要是没有母亲的叮嘱,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成绩,不会有这样幸福的生活。现在想起来,真是追悔莫急。不过,我相信,从今往后,我定会做个孝顺父母,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不仅如此,我还真切地感受到残疾人的内心是很痛苦、孤独和无助。许多人瞧不起残疾人,不但不帮助他们,还嘲笑他们,使他们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我想告诉所有的残疾朋友:“别认为自己总很不幸,生活中没有不幸,只有不易。你们只管走下去,走属于自己的路,就一定会感到生命的激情与活力!”总之,读了《秋天的怀念》,我受益匪浅,懂得要做一个孝顺父母,观爱残疾人的好孩子。让爱充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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